金信诺全资子公司东莞金信诺为母公司5,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属股东会已审议额度内的例行担保
公告体裁为『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例行融资增信披露:金额5,000万元、期限3年,全部落在2025年12月股东大会已审议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内,明确写明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担保双方均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不产生新的对外风险敞口(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0,无逾期、无涉诉)。相对公司2026年6月末归母净资产24.75亿元、2025年度营收24.99亿元的基数,该笔融资与担保不构成重大增量,也没有涉及新订单、新客户、新产品、业绩指引或监管结论。公告中出现的2025年度与2026年上半年财务数据为此前定期报告已披露的存量信息,不是本次新增事实。因此不存在方向性 edge,无可执行的做多或做空催化,判定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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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事实:金信诺(300252.SZ)与广州越秀融资租赁签署5,000万元、3年期融资租赁合同,全资子公司东莞金信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在股东大会已审议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审议。影响链:担保方与被担保方同属合并报表范围,属集团内部增信,既不新增对外或有负债(合并报表外担保余额为0、无逾期担保),也不带来任何收入、订单、产能或利润率变化;5,000万元相对24.75亿元归母净资产约2%、相对年营收约0.2%,materiality 极低。证据/价格:公告为一手法定披露,内容完整无歧义,不含业绩指引或重大合同金额;公告同时列示的2025年度与2026H1财务数据属既有定期报告存量信息,不构成新催化。结论:无方向、无增量事实、无正期望交易结构,AVOID。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改变结论。因事件在早停判定阶段即确定为额度内例行担保、无增量事实,未进行外部先例检索与 event_study 定价
方向:无可用先例,也无需先例:本事件不含方向性催化
涨幅量级:不适用——未构成可测的价格催化,无需用先例校准 tp/sl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547 字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6-090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 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 年12 月19 日召开2025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
(孙)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
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
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保理业务等,公司拟
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6.80 亿元;控股子(孙)公司为母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 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6 年1 月1 日至
2026 年12 月31 日,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事项以
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4 日和2025 年1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与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越秀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5,000 万元,融资租赁期限3 年,
并与越秀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项下相关文件,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
金信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信诺”)为前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并与越秀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黄昌华
注册资本
68,421.3953 万元人民币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50 号金信诺1 号厂房1 楼、19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36281327C
成立时间
2002-04-02
营业期限
2002-04-02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通讯线缆及接插件、高频连接器及组件、低频连接器及
组件、高速连接器及组件、光纤光缆及光纤组件、光电连接器及传输器件、
光电元器件及组件、电源线及组件、综合网络线束产品、印制线路板、汽
车线束及组件、室内分布系统、工业连接器及组件、流体连接器、无源器
件、通信器材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另办执照)、销售
(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与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
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普通货运;增材
制造设备、耗材、零件、软件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海洋工程专用设
备、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的制造及销售。
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
东莞金信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15,453,994.16
5,401,823,403.57
负债总额
2,995,205,491.90
2,977,484,116.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90,634,198.12
2,475,072,283.52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98,691,695.89
1,488,804,390.24
利润总额
-36,640,959.32
15,117,004.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52,709.94
24,991,187.9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乙方):东莞金信诺电子有限公司
3、承租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及主合同项下应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
于保证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如租赁物取
回、保管及处置费用、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
6、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5,000 万元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
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发生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甲
方向承租人主张主合同项下全部未付租金加速到期(即要求承租人立即清偿主合
同项下全部未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保证期间则自甲方主张全部未付租金
加速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8、合同生效: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318,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45.16%;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26,92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57.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
总余额为人民币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
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东莞金信诺《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