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绿源(301265.SZ)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对象名单出具核查意见,公示期内无异议——为8月25日已披露草案的程序性跟进,无新增交易事实
公告本身在正文中即写明核心议案(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已于2026年8月25日披露,本条只补充两项程序性事实:10天内部公示无异议、委员会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既无授予价格/数量变化,也无业绩考核指标、经营或财务数据增量,不改变公司未来1–10个交易日的盈利、现金流或股本结构的预期路径;股权激励作为常规治理与人才绑定工具,在无新增摊薄条款或负面异议的情况下属中性事件,方向不明、无可交易 edge,故整体 AV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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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事实层:华新绿源(301265.SZ)于2026年9月8日盘后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示期2026-08-28至09-07共10天、方式为内部公告栏、结果为无异议;激励对象为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明确不含董事与高管,5%以上股东及实控人亲属未参与;公告自述《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已于2026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影响链:股权激励的价值增量在草案披露时(授予对象范围、授予价格、总量、业绩考核条件)已基本被市场读取;本条属于《管理办法》和创业板自律监管指南要求的必经合规节点,作用是把流程推进到「可正式授予」状态,不改变公司盈利、现金流或已披露的摊薄幅度。价格/证据层:正文完整、来源为一手法定披露(cninfo),无需二次核验;未出现异议、更正、终止或条件变化等任何可能重新定价的信号;未调用行情工具是因为本条既不构成做多也不构成做空理由,价格与走势不可能改变「不做」的结论。结论:无新增事实、无方向、无可执行 edge,整体 AVOID,且不产生 risk_signals(无事件级净损害)。
主要风险
- 若后续正式授予公告出现授予总量、授予价格或业绩考核指标相对8月25日草案的实质性上调,将带来新的摊薄或激励强度信号,需另行研判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缺失未改变结论:不做交易的判断由「无新增事实」本身决定,而非由先例不足决定
方向:无可用先例:股权激励流程中的公示核查意见属程序性合规公告,同类事件本身不携带方向性价格反应
涨幅量级:未用先例校准幅度,因结论为 AVOID,不需要 tp/sl 数字
形态:未见光死/高开低走模式可参考;程序性公告通常无成交异动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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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6-
071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进行了审查,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二)公示期间: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7日,公示期为10天
(三)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告栏
(四)反馈方式:以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五)公示结果:在上述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
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身份证件,以及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
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
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结合本
次公示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下同)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5、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
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
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9月8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