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002352.SZ)公告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实施:每10股派4.9元,股权登记日9月16日、除权除息日9月17日
来源为cninfo法定披露,按契约豁免跨源重复消息检查,故未调用search_processed_events;公告全文本身已足以定性:这是2026年8月28日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方案的实施安排,属例行公司行动,不含新的金额、比例、政策或业绩信息。每10股派4.9元(总额22.73亿元)在方案通过时即已公开,市场早有定价基础;9月17日除权除息按“股票市值不变原则”以每股0.4736483元机械扣减股价,是零和的价格调整而非新增价值。期权暂停行权与行权价调整亦为分红附带技术事项。对顺丰这类超大市值主标的,软性、无金额增量的例行公告不构成可交易催化;Web、KB、行情与先例研究均不可能改变“不做”的结论,故直接早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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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事实:顺丰控股9月8日盘后发布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10股派4.9元(含税),分红总额22.73亿元,登记日9/16、除息日9/17,除权除息价按每股0.4736483元机械扣减。影响链:分红方案与金额已于8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时披露,本公告仅补充实施时间表与除息计算口径;现金分红是把公司资产按持股比例返还股东,除息日股价等额下调,企业价值与每股内在价值不变,不存在信息增量或基本面变化。价格/证据:无需实时报价即可判定——即便股价有波动,也来自除息机械调整或大盘beta,而非本条公告;期权暂停行权、行权价调整均为附带技术处理。结论:例行公司行动、无增量事实、无可交易edge,A股盘后亦不可成交,对002352.SZ给出AVOID,且不产生任何新增净利空,risk_signals为空。
关键理由
- 不适用:本条为例行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红方案与金额已在8月28日董事会决议时公开,无新增事实
- 除权除息按市值不变原则以每股0.4736483元机械扣减,属零和价格调整,不创造每股价值增量
- 对超大市值主标的的无金额增量软催化不构成可交易窗口,且A股此刻已收盘、除息机制本身不产生方向性edge
主要风险
- 除息日9月17日股价机械下调约0.47元/股,若误读为“下跌利空”可能引发无谓操作;反之博弈“填权行情”缺乏本次公告的事实支撑
- 回购专户股份变动会使实际分红总额微调,但不改变每股分配比例与交易含义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08 · 影响 invalidates
公告正文自证方案已于8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为两个月内的实施安排,无新增金额、比例或政策;分红总额22.73亿元对顺丰市值与利润体量不构成短线重定价催化,做多方向不成立
检索:顺丰控股 2026年中期分红 每10股派4.9元 董事会 8月28日 是否已披露 原文 ↗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08 · 影响 none
分红为已授权的股东回报行为,未削减或取消既有分红/回购承诺,不降低未来盈利或现金流预期,未通过“事实性净损害”三重测试;做空红线①明确强空催化不满足,故不开空、risk_signals为空
检索:顺丰控股 权益分派 除权除息 是否构成公司级净利空(现金流/盈利损害)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改变结论;因事件性质为例行公司行动、无增量事实,未开展先例搜集与event_study定价
方向:不适用:本条为例行分红实施公告,无方向性催化,先例研究不会改变“不做”的结论
涨幅量级:不适用
形态: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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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868 字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64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中期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
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
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人民币0.4736483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
股本,即人民币0.4736483 元/股=人民币2,273,242,500.41 元÷4,799,430,409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人民币0.4736483 元/股。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8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公司2026 年中期实现的
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
限内实施。2026 年8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现将公司2026 年中期A 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公司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派发相关事项,请查阅公司通过香港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com.hk)和公司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 年8 月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9 元
(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
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3、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正处于自主行权期间,因本次A 股权益分
派需要,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2026 年9 月7 日至登
记日2026 年9 月16 日)暂停行权。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A 股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6 年中期A 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 股总股本4,799,430,409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60,160,000 股A 股后的4,639,270,409 股A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 股派人民币4.9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 股派人民币4.41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98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49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A 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9 月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9 月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 年9 月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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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9 月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49
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2
08*****443
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9 月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9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
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人民币2,273,242,500.41
元=4,639,270,409 股×人民币0.49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
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人民币0.4736483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
分红总额/总股本,即人民币0.4736483 元/股=人民币2,273,242,500.41 元÷
4,799,430,409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人民币0.4736483 元/股。
2、根据《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若
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
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
公司需对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届时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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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B 座
2、咨询联系人:潘星辰
3、咨询电话:0755-36395338
4、传真电话:0755-3664668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九月八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