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披露天禄科技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各项督导无问题,仅保荐代表人由关峰变更为高艾
全文为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标准表格:督导动作全部合规完成、11类问题逐项『无』、7项承诺全部履行、无监管措施。唯一新事实是保荐代表人关峰因工作变动由高艾接替,属中介机构内部人事调整,不改变天禄科技的收入、利润、订单、产能、股权或监管状态,对股价无任何方向性定价含义。无金额、无业绩数字、无合同、无监管结论,故不产生任何做多或做空腿,也无事实性净损害可入风险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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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事实:cninfo一手披露的中泰证券对天禄科技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逐项确认督导合规、无问题、承诺履行完毕、无监管措施,仅保荐代表人由关峰变更为高艾。影响链:持续督导报告是发行后法定例行文件,其『无问题』结论是对既有状态的确认而非新增经营信息;保荐代表人变更是中介机构人事安排,不传导到被保荐公司的现金流、控制权或客户结构。价格/证据:报告中不存在任何金额、指引、订单或会计期间数据,无法计算相对营收/利润/市值的增量占比;也不存在可核验的利空事实,因此不满足风险信号的事实性净损害测试。结论:无增量事实、方向中性、无可定位的正期望交易,输出AVOID,不给任何腿。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改变结论;由于事件本身在 NO_INCREMENTAL_FACT 层即已确定 AVOID,先例统计不会改变做/不做、方向、标的或执行价,故按调用前检查跳过
方向:不适用:本次事件为例行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无方向性催化,不存在『同类事件后股价如何反应』的可测样本
涨幅量级:不适用:无增量事实可校准幅度,故未调用 event_study 定价
形态:不适用:无见光死/高开低走风险,因为不存在需要定价的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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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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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禄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飞
联系电话:0531-68889236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艾
联系电话:0531-6888923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是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年3月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常见违规事项提示以及对近期
新发布的法律法规的解读,包括《上市
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稿)》等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
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
求;
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
上市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
为普通股份;
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
不适用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
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不适用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
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
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不适用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无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1.全体股东关于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安
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持股减持
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虚假
陈述、欺诈发行回购股份和赔偿投资
者损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消除和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
诺时的约束措施说明
是
不适用
7.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
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6年8月,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关峰先
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由高艾女士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
表人为王飞先生和高艾女士。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无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飞
高艾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