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发布“李子转债”可选择回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回售价100.36元/张、回售期9月16-22日,因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流触发附加回售条款
公告体裁是可转债附加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属既定事项(终止募投项目、永久补流已获债券持有人会议与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程序性执行披露,只给出回售价格、申报期与资金发放日,没有新的经营、财务或估值增量。债券侧回售价(100.36元/张)低于公告前最后交易日市价,公司自身即提示回售可能带来损失,因此既无债券套利也无股票催化;股票侧唯一潜在影响是回售造成的现金流出,规模有限且已由募集资金补流覆盖。加之A股此刻已收盘(16:49 SH,盘后不可成交),本轮无可执行的正期望交易腿,直接AV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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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事实:cninfo一手法定披露,李子园(605337.SH)公告“李子转债”(111014.SH)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回售价100.36元/张,申报期2026-09-16至09-22,资金发放日09-28,触发条件为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该议案已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和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影响链:终止募投→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持有人可选择按面值+当期利息卖回→公司现金流出;但回售非强制,且公告明确转债收盘价高于回售价,理性持有人多数不回售,实际现金流出预期很小,同时公司是把募集资金用途由项目改为补流,已在先前公告中定价。价格/证据:本条为程序性提示,无新增金额、指引修正或监管结论,属源备注中所指“例行治理/程序性披露噪音较高”一类;债券侧回售权处于虚值,无价差可交易,回售期内停止转股并有面值低于3,000万元即停牌的交易摩擦。结论:股票与债券两个方向均无正期望edge,输出AVOID,不产生risk_signals(无本事件新增的公司级净损害事实)。
主要风险
- 若回售申报规模远超预期(转债价格回落至100.36元附近时可能出现),公司需在9月28日支付回售资金,形成一次性现金流出,但已由永久补流的募集资金覆盖,对经营与盈利无实质影响
- 回售期内“李子转债”停止转股,若回售后流通面值低于3,000万元将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债券持有人面临流动性与停牌风险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09 · 影响 invalidates
公告自身风险提示明确:截至公告发出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李子转债”收盘价高于回售价格,持有人回售可能带来损失,说明回售权虚值、无折价套利空间,多头(正股或转债)无edge
检索:李子转债 回售价100.36元 是否低于公告前最后交易日收盘价(是否存在回售套利或折价机会) 原文 ↗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09 · 影响 none
全文仅给出回售价格构成(100元面值+1.5%票面利率×88天/365=0.36元)、申报期、资金发放日、停止转股与面值低于3,000万元的停牌安排,无新增经营或财务数字,符合源级备注中“同一事项的补充/程序性公告不得重复计为催化剂”
检索:本条公告相对先前“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股东会决议是否含新增金额、指引修正或监管结论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改变结论:即使补齐先例,因本条无增量事实、回售权处于虚值、A股已收盘,仍为AVOID
方向:无可用先例支撑方向判断,本条本身亦不构成方向性催化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先例可校准幅度;且事件为可转债回售程序性提示,历史上同类公告对正股通常无显著超额收益可测
形态:无样本可判断见光死/高开低走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075 字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6-067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李子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36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6 年9 月16 日至2026 年9 月22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6 年9 月28 日
回售期内“李子转债”停止转股
“李子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李子
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风险提示:如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则等同于以100.36 元人民币/张(含
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李子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李
子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
敬请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李
子转债”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根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附加回售条
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
向全体“李子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
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
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李子转债”第四年(2026 年6 月20
日至2027 年6 月19 日)的票面利率为1.5%,计息天数为88 天(2026 年6 月
20 日至2026 年9 月15 日),利息为100×1.5%×88/365=0.36 元/张,即回售价
格为100.36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李子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李子转
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1014”,转债简称为“李子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6 年9 月16 日至2026 年9 月22 日
(四)回售价格:100.36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李子转债”,按照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
2026 年9 月28 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李子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李
子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 万元人民币,
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
易日后“李子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风险提示
如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则等同于以100.36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卖出持有的“李子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李子转债”
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
转债持有人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9-82881528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