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公告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96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56.314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总股本0.13%),行权价调整为12.38元/股
本次公告为2025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常规条件成就确认,法律与财务影响均已在2025年8月草案、2025年9月授予登记公告和2025年年报中充分披露;行权规模0.13%对股本、EPS、供需和估值均无实质影响,业绩考核达标依据的是既有审计数据而非新增业绩惊喜。既不构成新增利好(无可交易正期望),也不构成公司级净损害(无风险信号),因此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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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事实:科瑞技术(002957.SZ)2026-09-09董事会通过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96人可行权56.3140万份(占总股本0.13%),行权价因权益分派由12.63元调整为12.38元,另有3人考核D档注销0.3660万份/回购注销0.1830万股。影响链:股权激励行权条件成就是既定计划的程序性执行节点,不改变公司业务、订单、产能或客户结构;股本摊薄0.13%量级,公司自述对EPS与ROE影响较小,行权募资仅补充流动资金;考核依据的2025年净利润3.14亿元、扣非归母1.78亿元来自已披露年报,属存量信息。价格/证据:公告本身即一手法定披露,无需额外核实;不存在未被市场知悉的增量事实,也无负面新条款。结论:方向NEUTRAL、无增量催化、无正期望,AVOID。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10 · 影响 none
公告全文核实:仅确认行权条件成就、行权价调整(12.63→12.38元)、注销0.3660万份期权与回购注销0.1830万股限制性股票;业绩数字引自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明确写明「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无新指引、新订单或新客户信息
检索:科瑞技术 2025年股权激励 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 是否含新增业绩指引或订单 原文 ↗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10 · 影响 none
反向核查:摊薄规模0.13%、注销与回购注销均为小额且系个人考核未达标的既定条款执行,回购价8.287元/股加同期存款利息,无资金缺口、无减值、无指引下调、无监管动作,不满足风险信号三重测试
检索:科瑞技术 行权摊薄 注销回购 是否构成公司级净损害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改变结论:处置为AVOID,无ENTER腿,因此不需要用先例定tp/sl
方向:未检索:股权激励行权条件成就属确定性程序事件,其价格反应在A股长期呈无统计意义的噪声,先例统计不会改变「无增量事实、不做」的结论
涨幅量级:不适用;本条无幅度校准需求,因不存在拟交易的入场/止盈/止损参数
形态:不适用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1 · 降级 0 · 失败 0 · 取消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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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9,928 字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可申请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96 人。
2、本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56.3140 万份,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3%。
3、本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2.38 元/股。
4、本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拟采用的行权模式:自主行权模式。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可申请的股票期权尚需公司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之后方可行权,届时公
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以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的简述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
个部分。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普通股股票。
3、权益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117.82 万份,约占
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8%,无预留权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合计58.9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4%。无预留权
益。
4、授予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04 人,包括公
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具体如下: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获授数量
(万份)
占授予股
票期权总
量的比例
占草案披
露时总股
本的比例
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共计104 人)
117.82
100%
0.28%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类别
获授数
量
(万股)
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占草案披露
时总股本的
比例
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共计104 人)
58.91
100%
0.14%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以及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
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
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 个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
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 个月。
(2)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当期
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之外,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可解除限售但未申请解除限
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1)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2.63 元。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8.42 元。
7、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各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方可行权/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
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如下: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8.51 亿元;
(2)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2.65 亿元;
(3)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74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2025 年-2026 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58.45 亿元;
(2)2025 年-2026 年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43 亿元;
(3)2025 年-2026 年两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不低于3.57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2、上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标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且剔
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
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
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相关制度组织
实施,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标准划分A、B、C、D、E 五个考核等级。各行权期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相应的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可
行权/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等级
优秀(A)良好(B)
合格(C)待改进(D)不合格(E)
个人层面可行权/解除限
售比例
100%
80%
0%
各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激励对
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
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各解除限售期内,在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
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 年8 月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2、2025 年8 月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实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等议案。
3、2025 年8 月11 日至2025 年8 月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
录。2025 年8 月21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 年8 月21 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8 月25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等议案。
6、2025 年8 月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
明确意见。
7、2025 年9 月26 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股票
期权登记数量为113.36 万份,登记人数96 人,行权价格为12.63 元/股,期权简
称科瑞JLC2,期权代码037927,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
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56.68 万股,登记人数96 人,授予价格为
8.42 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公
司于2025 年9 月29 日披露《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
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6 年9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
确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行权比例为50%。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5 年8 月29 日,登记完成时间为
2025 年9 月26 日,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于2026 年9 月28 日届
满。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第一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8.51 亿元;
2、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2.65 亿元;
3、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不低于1.74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
据为准;
2、上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指标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且剔除本激励计划
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
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以及本
激励计划的计算口径,公司剔除本激励
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
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2025 年净利润
为313,520,572.53 元,剔除本激励计划
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
成本的影响之后的2025 年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7,878,646.27 元,满足上市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
司)现行的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考核评
价标准划分A、B、C、D、E 五个考核等级。各行
权期内,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相应的绩效考核结果,
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等级
优秀
(A)
良好
(B)
合格
(C)
待改
进
(D)
不合
格
(E)
个人层面可
行权比例
100%
80%
0%
各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
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
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激
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
期权,由公司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
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
司将予以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96
人,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计96 人,其中考核等级为“合格
(C)”以上的共计93 人,对应个人层
面可行权比例为100%;考核等级为“待
改进(D)”的共计3 人,对应个人层
面可行权比例为80%,对应20%不可
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资格的96 名
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6.3140 万份,另外,不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共计0.3660 万份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第
一个行权期内96 名激励对象共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6.3140 万份,
公司将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
三、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说明
(一)公司于2025 年8 月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确定本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之后,在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登记的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权益,所涉及的4.46 万份股票期权作废,所涉
及的2.23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因此,本激励计划授
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7.82 万份调整为113.36 万份,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
人数由104 人调整为96 人;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8.91 万
股调整为56.68 万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人数由104 人调整为96 人。
(二)2026 年9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因
实施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63 元/股调整为
12.38 元/股。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3 人当期个人层面考核部分
不达标,公司拟注销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0.3660 万份;本激
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 人当期个人层面考核部分不达标,公司拟
回购注销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1830 万股,回购价格
为8.287 元/股。
除上述内容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具体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期权简称:科瑞JLC2。
(三)期权代码:037927。
(四)可行权数量:本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6.3140 万份。
(五)行权价格:12.38 元/股(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行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行权模式:自主行权。
(七)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主行权手
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至2027 年9 月24 日止。
(八)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相关规定
发生变化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九)本次可行权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类别
获授数量
(万份)
本次可行权
数量(万份)
占已获授股票
期权的比例
剩余未行权数
量(万份)
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
干员工(共计96 人)
113.3600
56.3140
49.68%
56.6800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行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行权结束后,公司股
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
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本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56.3140 万份全部行权,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
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
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选择自主
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估值方法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行权
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
代扣代缴的方式。
七、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一)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因未满足绩效考核导致行
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或部分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
期权。
(二)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限内按规定行权,行权期限结束后,可行权但
尚未全部或部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安排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
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尚需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法规规
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
4、《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0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