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002957.SZ)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例行推进:行权价由12.63元调整为12.38元,第一期56.314万份期权可行权、28.157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另注销0.366万份期权并回购注销0.183万股(回购资金仅约1.52万元)
一手cninfo法定披露完整可读,事件身份为已披露激励计划的例行落地:派息导致行权价机械下调、第一期条件成就(业绩门槛数据来自已审计年报,非新信息)、注销0.366万份期权与回购0.183万股(约1.52万元)。既无新增订单、业绩、指引或资本结构变化,也无实质股份供给冲击;同时不构成公司级净损害,故不触发risk_signals、也不满足做空红线。方向为NEUTRAL,无edge,输出AV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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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事实: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确认2026-09-09董事会通过行权价12.63→12.38元、第一期56.314万份期权可行权、28.157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注销0.366万份期权并按8.287元/股回购注销0.183万股(合计约1.52万元)。影响链:这些动作全部源于2025年已获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方案与2026年6月每10股派2.5元的既定权益分派,属于规则触发的机械调整与到期程序办理;可行权/解除限售股份合计约84.5万股,占总股本(约4.2亿股)约0.2%,未来供给影响可忽略。考核口径2025年净利3.135亿元、扣非1.779亿元均来自已审计年报,此前已公开,非本次新增。结论:无增量事实、无方向、无materiality,A股2026-09-14已收盘且事件发生于9月9日、新鲜度已过,不做。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09 · 影响 none
反向检验未发现可做多依据:考核达标数据(2025年净利3.135亿元、扣非1.779亿元)来自已审计年报、早已公开;股份供给端新增流通量仅约84.5万股(约占总股本0.2%),既不构成利好也不构成实质解禁压力。
检索:科瑞技术 002957 股权激励 第一期行权 解除限售 是否隐含超预期业绩或新增订单 原文 ↗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09 · 影响 none
注销/回购仅涉及3名考核'D'级对象的20%部分,合计0.366万份期权与0.183万股、资金约1.52万元,属方案预设的正常个人考核淘汰机制,非公司级净负面事实,不满足做空红线(无强空催化)。
检索:科瑞技术 注销期权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是否构成净损害或业绩不达标信号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缺失未影响结论;本次AVOID基于事件性质(无增量事实、无materiality)而非先例统计。
方向:无可用先例输入:股权激励行权价机械调整、到期条件成就与零星回购注销在A股属于高频例行公告,通常不产生可测的事件收益,先例研究不会改变结论。
涨幅量级:不做幅度校准,因未定tp/sl。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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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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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2
释义..........................................................................................................................................3
声明..........................................................................................................................................5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程序........................................................................................6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8
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9
四、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12
五、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13
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16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18
八、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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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科瑞技术、公司
指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计划、本激励计划
指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股票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
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
指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
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
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
通
激励对象
指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
有效期
指
自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股票
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
日止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
必须为交易日
等待期
指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的期
间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条件购买公司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每股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
条件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单位价格
限售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
售并上市流通的时间段
解除限售期
指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
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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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业务办理》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
办理》
《公司章程》
指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独立财务顾问、博星
证券
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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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声明
博星证券接受委托,担任科瑞技术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由公司提供,公司已向本独
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文件、资料、信息均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提供的副本、复印件
均与原件保持一致,并对前述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
责任。
2.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
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
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
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3. 本报告所表达的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
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地
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
他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 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告
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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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程序
(一)2025 年8 月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2025 年8 月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5 年8 月11 日至2025 年8 月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
记录。2025 年8 月21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 年8 月21 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 年8 月25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5 年8 月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
了明确意见。
(七)2025 年9 月26 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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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期权登记数量为113.36 万份,登记人数96 人,行权价格为12.63 元/股,期权
简称科瑞JLC2,期权代码037927,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56.68 万股,登记人数96 人,授予价格
为8.42 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5 年9 月29 日披露《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
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6 年9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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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一)调整依据
2026 年6 月11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
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419,831,8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
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18 日。
(二)调整方法
根据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要对授予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三)调整结果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12.63-0.25)=12.38 元/股。
综上,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2.63 元/股调整为12.38 元/股。
根据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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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行权比例为50%。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5 年8 月29 日,登记完成时间为
2025 年9 月26 日,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于2026 年9 月28 日届
满。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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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第一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8.51 亿元;
2、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2.65 亿元;
3、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不低于1.74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
据为准;
2、上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指标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且剔除本激励计划
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
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以及本
激励计划的计算口径,公司剔除本激
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
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2025 年净利
润为313,520,572.53 元,剔除本激励计
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
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2025 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77,878,646.27 元,满足上市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
司)现行的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考核评
价标准划分A、B、C、D、E 五个考核等级。各行
权期,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相应的绩效考核结果,确
认当期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等级
优秀
(A)
良好
(B)
合格
(C)
待改
进
(D)
不合
格
(E)
个人层面可
行权比例
100%
80%
0%
各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
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
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激励
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
权,由公司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
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
将予以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96
人,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
励对象共计96 人,其中考核等级为“合
格(C)”以上的共计93 人,对应个人
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考核等级为
“待改进(D)”的共计3 人,对应个人
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对应20%不
可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资格的96
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计56.3140 万份,另外,不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共计0.3660 万份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第
一个行权期内96 名激励对象共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6.3140 万份,
公司将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
(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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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2. 期权简称:科瑞JLC2。
3. 期权代码:037927。
4. 可行权数量:本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6.3140 万份。
5. 行权价格:12.38 元/股(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6. 行权模式:自主行权。
7. 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主行权手续
办理完毕之日起至2027 年9 月24 日止。
8. 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相关规定发
生变化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9. 本次可行权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类别
获授数量
(万份)
本次可行权
数量(万份)
占已获授股票
期权的比例
剩余未行权数
量(万份)
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
干员工(共计96 人)
113.3600
56.3140
49.68%
56.6800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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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6 人,其中考核等级为“合格
(C)”以上的共计93 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考核等级为“待改
进(D)”的共计3 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对应20%不可行权部
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0.3660 万份。
根据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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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 年8 月29 日,登记完
成时间为2025 年9 月26 日,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 年
9 月28 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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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8.51 亿元;
2、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2.65 亿元;
3、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不低于1.74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
所载数据为准;
2、上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指标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且剔
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
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以及
本激励计划的计算口径,公司剔除本
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
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
2025 年净利润为313,520,572.53 元,
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
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
后的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7,878,646.27 元,满足上市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
司)现行的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
标准划分A、B、C、D、E 五个考核等级。各解除限
售期,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相应的绩效考核结果,确认
当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等级
优秀
(A)
良好
(B)
合格
(C)
待改
进
(D)
不合
格
(E)
个人层面
可解除限
售比例
100%
80%
0%
各解除限售期内,在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
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
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对
应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96
人,第一个解除限售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6 人,其中考核
等级为“合格(C)”以上的共计93 人,
对应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考核等级为“待改进(D)”
的共计3 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解除限
售比例为80%。对应20%不可解除限
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
销。
综上,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
合资格的96 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1570 万
股,另外,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0.1830 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
将为96 名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8.1570 万股限
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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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2.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96 人。
3. 解除限售股票数量:28.1570 万股。
4.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类别
获授数量
(万股)
本次解除限售
数量(万股)
占已获授限
制性股票总
量的比例
剩余未解除
限售数量
(万股)
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
员工(共计96 人)
56.6800
28.1570
49.68%
28.3400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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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6 人,其中
考核等级为“合格(C)”以上的共计93 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考核等级为“待改进(D)”的共计3 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
对应20%不可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0.1830 万股。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2026 年6 月11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
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419,831,8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
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18 日。
根据《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回
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
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P=8.42-0.25=8.17 元/股;
根据《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
因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以授
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作为回购价格。自限制性股票公告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含当日)起计息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日)止,
本次资金使用期限未满一年,按照年化利率1.5%(参照披露日一年期央行定期
存款利率设定)。
回购价格=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
案之日的年化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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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之日的天数÷365 天)。
即回购价格=8.17×(1+1.5%×348÷365)≈8.287 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287 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约为15,165.21 元,回购资金为
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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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5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
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尚需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法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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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1.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科瑞智造产业园瑞明大厦A
塔
电
话:0755-26710011-1688
联系人:李日萌、康岚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一式两份。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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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