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为全资子公司华夏维修3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属已审批额度内的例行担保进展
公告体裁是「已获批额度内的担保进展」,属程序性执行披露:担保对象为全资合并报表子公司、金额3,000万元、仍在6亿元子额度与26亿元总额度之内,且不改变任何已确认的收入、运力、成本或资本结构。既无正向 surprise(不带来订单、指引上调或融资条件改善),也无经三重测试的净损害(无逾期、无涉诉、无对表外主体担保、无摊薄或资金缺口)。因此无可交易方向,A股当前已收盘,也不存在需要执行的入场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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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事实:华夏航空与建行重庆两江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华夏维修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余额45,327.12万元、担保后48,327.12万元,剩余额度28,000万元,均在2026-05-18股东会通过的额度内。影响链: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子公司担保不改变集团合并层面的现金流、资产负债或盈利,只在集团内部对银行债务承担连带偿付责任;被担保方为全资、财务与偿债能力较好且无逾期。价格/证据:这是一手法定披露(巨潮公告2026-048),但内容属公司披露规则要求的额度内进展通报,市场预期中早已包含该担保额度(4月27日已披露原议案公告)。结论:既无新增基本面增量也无净负面事实,方向NEUTRAL,无正期望交易,AVOID。
关键理由
- 无做多逻辑:3,000万元额度内担保不产生收入、运力或利润增量,也不改善融资条件,市场对此类进展公告通常无反应
主要风险
- 累计对外担保余额167,672.2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3.37%,比例不低,但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且无逾期、无涉诉,本次未构成新增风险
反向证据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10 · 影响 none
公告明确:167,672.23万元累计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败诉应承担的损失;被担保方华夏维修为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本次仅占用6亿元子额度中的3,000万元(剩余28,000万元),未触发资金缺口、违约、摊薄或经营损害
检索:华夏航空 002928 担保余额占净资产比例 43.37% 是否构成净损害 / 是否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或被担保方偿债能力恶化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未影响最终判断;结论完全基于公告体裁(额度内担保进展)、金额相对性(3,000万元 vs 累计担保16.77亿元、净资产口径43.37%)与无新增事实
方向:无可用先例;同类『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额度内担保进展』公告在A股属高频程序性披露,历史通常无系统性价格反应
涨幅量级:未校准幅度:本次事件本身无方向、无增量事实,即便取得先例也不会改变AVOID结论,故未构造event_study输入
形态:无见光死/高开低走模式可判,因该体裁公告不构成催化点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031 字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6-048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额度审批情况概述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04 月2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 年05 月18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或其
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26 亿元或等值外币提供担保,主要用于子公
司引进飞机、飞机预付款、项目建设、购买航材、设备采购、日常运营等事项;
其中,对全资子公司华夏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维修”)担保
额度为6 亿元。上述担保额度不含此前已提供且仍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此
前已提供且仍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继续有效),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间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6 年04 月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2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以下简称“建行重
庆两江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建行重庆两江分行与华夏维修签
订的编号为HTU500040000FBW2026N001M 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
称“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
币3,000.00 万元。
前述《保证合同》签署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夏维修的担保余额为45,32
7.12 万元(其中,29,457.12 万元为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前已提供且仍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对华夏维修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8,327.12 万元(含本次担保3,000.
00 万元),公司对华夏维修尚余可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28,000.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对
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
促进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
三、公司与建行重庆两江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
3、被担保的债务人:华夏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3,000.00 万元
5、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
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
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
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
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同
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
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
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8、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
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9、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
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7,672.23 万元,均为公司对全
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 年12 月31 日)
的比例为43.37%。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建行重庆两江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09 月10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