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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恒力石化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09-10(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6:37:52·⚡ 决策 09-09 18:22:26 +1h44m·48.5 天前

恒力石化公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仍为8,000万元奖励基金、约843.88万股(占总股本0.12%)的存量回购股安排,无新增经济增量

公告体裁是2020年已获股东大会授权的员工持股计划的二次修订稿摘要,属存量激励安排的条款/合规更新:资金上限8,000万元、股份上限843.88万股(占总股本0.12%)、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既有库存股,定价基准仍锚2020-09-29的18.96元/股,未出现新增回购额度、新考核指标、新资金投放或任何收入利润变化。相对恒力石化当前市值与流动性(近20日日均成交额约667万元口径的报价数据、20日波动2.77%),既无正向增量也无净损害事实,方向为中性,不存在可交易 edge,故 AVOID。

📄 原文恒力石化↗ 原文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摘要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摘要 二〇二六年九月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不做 恒力石化(600346.SH)
存量员工持股计划的二次修订稿,属例行治理披露:资金上限8,000万元、合计不超843.88万股(占总股本0.12%)、股票全部来自回购专用账户既有库存股(大宗按前收盘价90%受让+0元非交易过户),无新增回购、无业绩考核增量、无经营或利润影响,托底与担保义务由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承担。相对约19.10元股价和公司体量,materiality 可忽略,方向中性,无正期望;且A股此刻已收盘(18:20上海时间),亦不存在需要抢占的可执行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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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一手证据为巨潮披露的《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摘要》全文:该计划早在2020-09-30董事会、2020-10-27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仅做二次修订,规模与结构沿用原方案——奖励基金上限8,000万元、合计不超843.88万股、占总股本0.12%,参与员工≤1,500人且董监高仅1人,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既有库存股(信托以大宗交易按前收盘价90%受让、专用账户以0元非交易过户赠予),锁定期12/60个月,存续期78个月。影响链上:库存股过户不产生新的二级市场买盘,8,000万元奖励基金为存量薪酬安排的分期费用,控股股东与实控人承担优先级担保及劣后级8%年化托底,成本不落在上市公司;文件未给出任何业绩考核门槛、新增回购或经营指引。价格与量级核验:600346.SH 2026-09-09收盘19.10元(前收18.79元、当日+1.65%),近20日累计+4.85%、近5日-1.93%,距52周高-29.93%,走势为区间震荡,公告日无异常放量抢跑(vol_spike_x 0.75);0.12%股本与8,000万元资金相对公司体量占比极低,materiality不足。自家案例库对该标的无任何历史ENTER记录,也无同类可对齐先例可校准幅度——但在经济增量本身缺失的情况下,先例研究不会改变做/不做的结论,故未做外部先例定价。结论:中性治理程序公告,无增量事实、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0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二次修订稿沿用2020年原方案的8,000万元奖励基金与0.12%股本规模,不构成新的资本配置或激励增量
  • 标的股票来自回购专用账户既有库存股(大宗90%受让+0元非交易过户),对二级市场无实质买盘或供给冲击
  • 劣后级8%年化托底与优先级连带担保由恒力集团及实控人承担,成本与风险不落在上市公司股东身上

主要风险

  • 唯一可核验的负面成分是奖励基金对应的薪酬费用摊销,但金额上限仅8,000万元、分78个月存续期消化,对利润表影响可忽略
  • 若后续披露正式修订涉及扩大规模、新增回购或设定业绩考核门槛,需按新催化重新研判,本次文本不含这些内容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09 · 影响 none
    全文核对未发现新增回购额度、业绩考核门槛、扩大的资金规模或新经营指引;参数仍为8,000万元上限、843.88万股、0.12%股本、定价基准2020-09-29的18.96元/股,无支撑做多的增量事实
    检索:恒力石化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次修订 规模 考核指标 新增回购 原文 ↗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09 · 影响 none
    劣后级8%年化托底与优先级连带担保由控股股东恒力集团及实控人承担,上市公司侧仅奖励基金费用与0.12%股本摊薄,且文件明确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无直接、实质的公司级净负面事实,不满足做空红线
    检索:恒力石化 员工持股计划 摊薄 费用 劣后级托底 风险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改变结论:在经济增量本身为零(0.12%股本、8,000万元上限、库存股过户)的情况下,任何先例的涨幅分布都不足以制造正期望,故仍为 AVOID

方向:无可用先例:存量员工持股计划的条款二次修订稿在A股通常不产生可测的价格反应,且本次结论由 materiality 缺失直接决定,方向为中性

涨幅量级:未用先例校准幅度;本次不做交易,tp/sl 无需设定

形态:未观察到见光死/高开低走问题,公告日量比0.75、走势区间震荡,无抢跑或派发迹象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2 · 降级 1 · 失败 0 · 取消 0
  1. stock_quote 降级 stock_tools HTTP · 202 ms
    {
  2. search_case_library 成功 stock_tools HTTP · 24 ms
    {"result": "search_case_library「600346.SH」无历史决策命中(我们过去没在这些标的上决策过,或历史尚未回填)。\n◆ 600346.SH:相关历史决策 30 条 · 其中该标的 ENTER 0 条(0.0%) · 我们从没在这只票上 ENTER 过"}
  3. fetch_decision_experience 成功 stock_tools HTTP · 9 ms
    {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2,440 字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摘要
二〇二六年九月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3
特别提示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已于2022 年1 月废止,现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0 年9 月30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摘要,并于2020 年10 月27 日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同意实施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2、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所提取的奖励基金,奖励
基金总额不超过8,000 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上限为8,000 万元。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分设两部分进行管理。
一部分资产及相应权益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该部
分资产全额认购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由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购买、取
得并持有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
另一部分资产及相应权益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
该部分资产及相应权益的管理方,并代表该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行使股东
权利。该部分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设立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由公司向员工持股
计划专用账户赠予公司回购股票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4、信托计划按照1:1 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设立时计划份
额合计上限为16,000 万份(含),资金总额上限为16,000 万元(含),每份额金
额1 元。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为信
托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为信托计划劣后级份额
提供托底保证,在扣除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代扣个人所得税)后,保证届时
员工持股计划所有资产以公司所提取的奖励基金为基数按单利计算年化收益率
不低于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4
对于劣后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劣后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
市场面临下跌,劣后级份额净值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
5、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信托计划以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以及通
过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公司回购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前一交易日(以
下简称“定价基准日”,即2020 年9 月29 日)的收盘价(即18.96 元/股)。若公
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之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认购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其中,信托计划以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
为受让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0%(因交易所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相关规定,小数点
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的情况除外);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
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0 元。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公司参与150 万吨/年乙烯项目、250 万吨/年
PTA-4 项目和250 万吨/年PTA-5 项目建设的主要操作员及以上级别人员、公司
及部分其他子公司与前述项目相关的人员。本次参加认购的员工总数不超过
1,500 人,其中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1 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后,恒力石化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
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
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信托计划之日或者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名下之日(以孰早者为准)起计算。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信托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购买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
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
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信托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员工持股
计划专用账户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的公司赠予的公司回购股票的锁定期为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名下完成之日起算。除
本草案另有规定外,本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5
8、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6
目录
声明............................................................................................................................. 2
特别提示....................................................................................................................... 3
目录............................................................................................................................. 6
释义............................................................................................................................. 7
第一章总则................................................................................................................. 8
第二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9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9
第四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变更及终止................................... 12
第五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3
第六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14
第七章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7
第八章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8
第九章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8
第十章其他重要事项............................................................................................... 1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7
释义
本草案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恒力石化、本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指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股票
指
根据本草案摘要,设立的信托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
持有的恒力石化股票,以及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专用
账户获得的公司赠予的公司回购的恒力石化股票
本计划、本员工持股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指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
指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草案
指《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次修订稿)》
本草案摘要
指《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次修订稿)》摘要
持有人
指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
持有人会议
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资产管理机构、受托
人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的专
业机构
信托计划
指资产管理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信托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专用
账户
指公司以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义开立的、名称为“恒力石化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规范运作指引》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
指《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及其修订稿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8
第一章总则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草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
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
发展。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丰富员工的薪酬体系,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
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
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
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
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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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对象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金额不超过8,000 万元,以“份”作为认
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8,000 万份。本次参加
认购的员工总数不超过1,500 人,其中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不超过1 人。
参加对象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各参加对象最终持有份额以其签
署的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中约定的为准:
序号
参加对象姓名
职务
持有计划的份额
上限(万份)
占计划总份额比
例上限(%)
1
龚滔
董事
65
0.8125%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1 人)
65
0.8125%
其他员工(不超过1499 人)
7,935
99.1875%
总计
8,000
100%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所提取的奖励基金,奖励基
金总额不超过8,000 万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8,0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8,000 万份。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恒力石化A 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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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 年11 月15 日公司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2019 年4 月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18.00
元/股(含)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调整为不超过12.74 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19 年11 月15 日,公司本次股份
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88,461,914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26%,回购最高价格17.768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1.23 元/股,
使用资金总额124,070.94 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根据《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二次修订稿)》,
2019 年12 月26 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9,814,900 股;2019 年12 月27 日,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非交易过户形式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2,422,200 股。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22,237,100 股。根据《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
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的股份50,193,2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16,031,614 股。
根据2020 年3 月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拟将回购股份的5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50%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 元/股(含13.00 元
/股)(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调整为12.60 元/股(含)),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截至2021 年2 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7,779,9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购买的最高价为12.98 元/股、最低
价为12.67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9,996.13 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实施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剩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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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23,811,518 股。
本草案获得董事会批准后,信托计划应当在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日起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
的方式购买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将由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通过非交易过户向其赠与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信托计划以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以及通过
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公司回购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前一交易日(以
下简称“定价基准日”,即2020 年9 月29 日)的收盘价(即18.96 元/股)。若公
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之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认购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其中,信托计划以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
为受让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0%(因交易所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相关规定,小数点
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的情况除外);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
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0 元。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的信托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6,000 万元,按照公
司股票于2021 年2 月26 日的收盘价36.14 元/股的90%(即32.53 元/股)测算,
信托计划所能购买并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491.91 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
比例为0.07%。
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351.97 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为0.05%。
以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公司回购股票的平均价格(即定价基准日的收盘价)
计算,信托计划可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与公司赠予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数量合计
不超过843.88 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为0.12%。单个员工通过员工持股计
划所获股份权益的对应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鉴于实际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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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标的股票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购买股票的执行情况
为准。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
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四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信托计划之日或者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名下之日(以孰早者为准)起计算。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信托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购买公司回购的本公司
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信托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的
公司赠予的公司回购股票的锁定期为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
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名下完成之日起计算。
3、信托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有所变化,则以最新变化为准):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 日起算,至公告前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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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资产管理机构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前,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
股票买卖敏感期。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得股票
的方式及对价、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和延长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且未履行延期决策程序的,除本草案另有
规定外,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提前终止;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后,本员工持股
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
股票,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
超过12 个月。如延期后需再次延长存续期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延长。
第五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一、内部管理机构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
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代表持有人行使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
构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计划管理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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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二、资产管理机构
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后,将由董事会选择合适的专业资产管理机
构,根据有关监管部门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
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部分资产进行管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
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公司将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其签订相关管理协议;
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第六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计划通过全额认购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而享
有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以及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持有的公
司股票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信托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
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在存续期之内,除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外,持有人所持的本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未经管理委
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但发生如下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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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公司有权取消该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
股计划权益按照相应规定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资格的受让人或由指定的管理委员会委员承接: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该员工应将其持
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以零对价转让予受让人或由指定的管理委员会委员以零
对价承接该员工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
a)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者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为合格以下,公司(包
括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b)员工辞职及/或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续签劳动合同;
c)员工严重失职、渎职以及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d)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员工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
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违反保密承诺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违法违纪行为,给
公司造成损失;
e)员工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除劳动
合同的;
f)员工因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g)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且未被公司(包括其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返聘;
(2)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员工发生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事由的,由
公司董事会决定该情形的认定及处置方案。
4、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持有人所持权益不
作变更:
(1)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
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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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退休返聘: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退休后又被公
司(包括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返聘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
变更;
(3)因工伤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存续期内,持有人因工伤等原因丧失劳
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死亡: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
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
划资格的限制。
5、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
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
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6、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获
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另行分配,待本员工持股计
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是否进行分配。
7、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
计划因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
8、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对本
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
本计划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9、其他情形: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
处置方式由公司与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方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当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
费后,在终止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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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信托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
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处置办法。若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所持资产
仍包含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在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
资金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方可终止。
第七章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后,将由董事会选择合适的专业资产管理机
构,根据有关监管部门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
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部分资产进行管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
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公司将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其签订相关管理协议;
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1、信托计划名称:由资产管理机构确定
2、类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委托人:
优先级委托人:持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的信托计划委托人;
劣后级委托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代恒力石化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4、受托人:具备相应资质的资产管理机构。
5、管理期限:66 个月,可展期也可提前终止。
6、目标规模:信托计划规模上限为16,000 万份(含),优先级份额规模上限
为8,000 万份(含),劣后级份额的规模上限为8,000 万份(含),优先级份额与
劣后级份额杠杆比例不超过1:1。
7、收益分配:本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期满时,委托资产在扣除管理费、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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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费等相关费用后,向份额持有人分配本金和收益。
8、投资范围:恒力石化股票。
9、特别风险提示:对于劣后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劣后级份
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劣后级份额净值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
跌幅。
三、管理费用计提及支付
本计划涉及的认购/申购费、退出费、信托报酬、保管费、投资顾问费、财务
顾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计提及支付以公司与资产管理机构最终签订的信托合
同为准。
第八章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
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
融资事宜的方案,由持有人会议对是否参与融资进行审议。
第九章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
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
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3、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4、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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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会前公告法律意见。
6、召开股东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7、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章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
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
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2、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
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