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凯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IPO募投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产能利用率仅51.6%、累计实现效益-7,521万元,属配合定增申报的例行法定披露,无新增经营或融资事实
这是一份配合再融资申报的程序性法定文件:所有关键数字(募资净额、累计投入、专户注销、募投项目累计亏损与51.6%产能利用率)都是截至2026-06-30的存量事实,市场此前已通过历年定期报告知悉;公告未带来新的订单、业绩指引、发行定价、审核批复或监管动作。方向上既无新增利多,也无符合三重测试的新增净利空(历史亏损不是本事件新确认的、影响未来1-10个交易日盈利的边际事实),因此不做多、不做空、不登记风险信号,结论为AV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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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事实:美迪凯于2026-09-09盘后在巨潮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39),依据发行类第7号指引披露2021年IPO募资94,206.52万元的使用与效益情况,其中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承诺效益41,868.71万元、累计实现效益-7,521.13万元、产能利用率51.60%,未达承诺;专户已全部注销,无变更用途、无对外转让或置换。影响链:该类报告是再融资申报的配套文件,内部库检索确认公司于2025-12-01已披露拟募资不超7亿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MEMS器件光学系统制造3.0亿元、半导体工艺键合棱镜产业化2.0亿元、补流2.0亿元),本次公告未新增任何发行条款或审核进展。价格/证据:全部数字为历史存量,已在定期报告中反映;自家案例库对该票无历史决策命中,无可校准的先例。结论:无增量事实、无可交易边界,A股此刻已收盘不可成交,且即便可成交也没有方向性edge,故整体AVOID,等待定增注册进展或定价公告再评估。
关键理由
- 本次公告为例行程序性披露,不含新增订单、业绩、定价或监管结论,无方向性交易逻辑
- 募投项目累计效益-7,521.13万元与51.60%产能利用率均为截至2026-06-30的存量事实,已通过历年定期报告被市场知悉,不构成新的预期差
主要风险
- 该报告是7亿元定增的申报配套文件,若后续披露审核问询、注册不通过或大额摊薄定价,可能成为真正的负面催化,需另行研判
- IPO募投基地长期产能利用率偏低且连续四期亏损,提示公司在光学光电子主业上的盈利兑现能力仍弱,属存量基本面风险而非本事件风险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kb_search · 日期 2025-12-01 · 影响 none
内部库命中公司2025-12-01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拟募资不超70,000万元,投向MEMS器件光学系统制造项目(30,000万元)、半导体工艺键合棱镜产业化项目(20,000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本次前次募资报告即该方案的配套文件,但本次公告未新增发行金额、对象、定价或审核进展,不构成多头催化
检索:美迪凯 688079 再融资 定增 可转债 发行 募集资金 2026 原文 ↗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09 · 影响 none
公告披露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实现效益-7,521.13万元、产能利用率51.60%、2023年至2026H1四期均为负效益;但这些数字属截至2026-06-30的存量经营结果,公司原因为『项目尚未满负荷、规模效益未体现』,且已通过历年年报/半年报披露,不是本事件新确认的边际损害,不满足风险信号三重测试,也不构成做空强催化
检索:美迪凯 募投项目 产能利用率 未达承诺效益 亏损 是否为新披露的经营恶化事实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缺失未改变结论:即便存在同类先例,本次事件本身不含增量事实,方向不成立,故不进入交易
方向:无可对照先例: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属程序性披露,市场通常无统计意义上的价格反应,不构成方向性依据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锚干净的同市场先例可用于校准tp/sl幅度,故本次不设定任何交易数字
形态:未检索到该类公告引发见光死或高开低走的可靠先例;由于本次结论为AVOID,也不需要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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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6,494 字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6-039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
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0,033.333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 元,
共计募集资金102,239.67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996.18 万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
5,656.78 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339.41 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为96,582.8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2 月25 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
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6.3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94,206.5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
额[注]
2026 年6 月
30 日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
33050161772709899999
35,101.16
已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
区支行
8110801018779999999
61,142.32
已注销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3301040160017089403
已注销
宁波银行杭州城东支
行
71060122000511992
已注销
宁波银行杭州城东支
行
71060122000512468
已注销
合
计
96,243.48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036.96 万元,系未扣除上网发行
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及承销费税款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3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系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旨在长期提升
企业经营及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不直接产生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的
情况。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承诺效益为41,868.71 万元,累计实现效益
-7,521.13 万元,该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的主要原因系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产能利用
率较低,项目规模效益未能及时体现。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3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
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 个月。截至2022 年3 月4 日,公
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1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3 月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并且本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
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 年3 月7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款项7,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3 月1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 年3 月6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
4
1,7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3 月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
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 年6 月26 日,公司已将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1,7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1 年3 月8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6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
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
情形。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4 月27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人民币5,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21 年5 月18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4 月21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人民币5,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
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22 年5 月12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2 年11 月4 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外,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
投入使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
5
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
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分别在2022 年度将节余募集资
金5,904.92 万元,和2023 年度将节余募集资金16.69 万元(包含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4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人民币5,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23 年5 月19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8 月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股份,最终使用超募资金420.95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杭
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已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主要原因系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取得收益、利息收入
追加投资所致,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取得的收益、利息收入。
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91 万元(包含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 年4 月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
民币1,7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24 年5 月20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4 年8 月30 日,公司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
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1,000 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98 万元(包含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和剩
余超募资金1.60 万元(包含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实际使用18,022.54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包括公司使用420.95 万元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实际使用5,940.51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包含收到的银
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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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
编制单位: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4,206.5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5,925.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940.51[注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19%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1 年:51,735.88
2022 年:36,693.97
2023 年:5,790.97
2024 年:1,704.58
2025 年: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或
截止日项目
完工程度)
序
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
额
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
额
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1
光学光电子元器件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光学光电子元器件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61,142.32
61,142.32
62,312.01
61,142.32
61,142.32
62,312.01
1,169.69[注2]
2023.1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285.01
9,380.09
9,650.34
15,285.01
9,380.09
9,650.34
270.25
2022.7
3
超募资金
超募资金
17,779.19
17,779.19
18,022.54
17,779.19
17,779.19
18,022.54
243.35
不适用
4
项目结余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
项目结余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
5,904.92
5,940.51
5,904.92
5,940.51
35.59
不适用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系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及
利息)/(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及利息)
[注2]主要系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取得收益、利息收入追加投资所致;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8.89 万元(包含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已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8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
编制单位: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
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序
号
项目名称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1-6
月
1
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
51.60%
41,868.71
-2,610.24
-2,787.75
-996.60
-1,126.54
-7,521.13
否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3
超募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
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