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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强一股份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2/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09-10(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09-09 18:07:56·⚡ 决策 09-14 16:47:00 +4d22h·43.3 天前

强一股份(688809.SH)披露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属程序性合规公告

公告体裁为股权激励流程中的例行公示核查意见,实质催化(草案与条款)已在2026-08-31披露并被市场消化;本条仅确认10日公示期无异议、名单资格合法有效,无金额、无考核指标、无股本变动,事件方向为NEUTRAL,不存在可交易的边际信息,故不做。

📄 原文强一股份↗ 原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1 证券代码:688809 证券简称:强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7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
不做 强一股份(688809.SH)
例行程序性公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的10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及薪酬委员会资格核查意见,无授予数量、行权价格、业绩考核指标或首次授予日等新增事实;实质条款已于2026-08-31披露并被市场消化,本条不构成边际催化。同时A股已于2026-09-14 16:46收盘,公告距今约2个交易日,无剩余交易窗口与edge,故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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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事实:强一股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于2026-08-28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08-31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本次(2026-09-10落款)公告只说明2026-08-31至2026-09-09的内部公示期无异议,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激励对象任职资格核查意见。影响链:股权激励的定价含义来自授予数量、授予价格、业绩考核门槛与费用摊销,本公告对这些要素零披露,仅完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要求的公示与核查程序,属流程推进而非新增催化。价格/证据:巨潮法定披露为一手权威源,文本内容明确为例行程序性事项;且当前A股已收盘(2026-09-14 16:46 SH),距公告日已过去两个交易日,任何情绪反应窗口早已关闭。结论:无增量事实、无方向、无可执行edge,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10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缺失未改变结论:结论由事件本身无增量事实决定,而非由先例统计决定。

方向:无可用先例;程序性核查意见类公告本身不构成可测的价格事件。

涨幅量级:未做幅度校准——本条无新增条款,历史先例(真正的激励草案授予/考核指标披露)与本事件相位不同,套用会误导。

形态:未评估见光死/高开低走,因不存在由本条公告触发的交易窗口。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763 字
1
证券代码:688809
证券简称:强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7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8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 年8 月3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
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6 年8 月31 日至2026 年9 月9 日,共1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告栏;
(4)反馈方式:在公示时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子邮箱、内部沟通软件
或当面沟通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反馈意见,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整理相
关反馈意见并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
何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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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
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
误解之处。
3、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均为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
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

3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9 月10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