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长城汽车Qwen · 实盘不做把握 2/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09-10(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09-09 18:07:56·⚡ 决策 09-14 16:46:26 +4d22h·43.2 天前
长城汽车(02333.HK)披露9月9日回购77.7万股H股、耗资约591万港元的翌日披露报表,属常规回购进度公告
公告体裁是港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第13.25A条要求的翌日披露报表,内容全部为已授权回购计划下的例行执行数据(当日回购77.7万股H股、591万港元),金额与占比对公司市值和每股收益均不构成可交易增量;既不改变盈利、订单、产能或资本结构预期,也不构成新的股东回报政策变化,故不产生任何做多或做空腿。
📄 原文长城汽车↗ 原文
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FF305 v 第 1 頁 共 7 頁 1.3.0 翌日披露報表 (股份發行人 ──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股份購回及/或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 表格類別: 股票 狀態: 新提交 公司名稱: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6年…
不做 长城汽车(02333.HK)
港交所翌日披露报表属例行合规公告:9月9日回购777,000股H股、总额约591万港元(占已发行股份0.03%、累计仅用掉授权0.82%),全部持作库存股份且拟注销为0,无新增金额、指引或资本回报政策变化;信息呈交至今已3个交易日、完全price-in,且港股此刻已收盘不可成交,无任何正期望交易腿
不做 长城汽车(601633.SH)
回购标的为H股,A股股东权益与每股收益无直接变化;本条不含任何面向A股的新增催化,且A股已收盘,不做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事实:长城汽车提交2026年9月9日翌日披露报表,当日在港交所回购777,000股H股,价7.575–7.67港元,总额5,910,015港元,全部作库存股份;授权项下累计已购回19,031,500股,占授权日已发行股份0.82%。影响链:回购规模相当于已发行股份的0.03%,且属于2026年6月26日已通过的购回授权范围内的日常执行,市场对此类逐日披露通常不作重定价;拟注销为0意味着连注销带来的每股指标改善也不即时发生。证据与价格:来源为港交所法定披露(cninfo镜像PDF),一手可信但信息增量近零;A股与港股此刻均已收盘,即便有边际利好也无法在当日执行。结论:无新增事实、无可交易催化,AVOID。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0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本次披露只是既有购回授权下的逐日执行记录,不构成新的资本回报政策或盈利信息
- 回购规模(0.03%已发行股份、591万港元)相对长城汽车体量无可测的每股价值影响
主要风险
- 若后续公司宣布大幅扩大回购或改为注销股份,性质会变化,但那属于另一份公告的新增事实,不能从本条推导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09 · 影响 invalidates
公告明确购回股份(拟注销)数目为0、全部持作库存股份,且说明函件所载资料无重大变动,不存在扩大回购或注销承诺的新增事实
检索:长城汽车 回购 注销 扩大回购授权 2026年9月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研究未启动即终止,未改变标的、方向或仓位判断
方向:无可用于定量的先例;逐日回购披露这类例行合规公告通常不产生可测的价格反应
涨幅量级:未做先例定价:本条不构成可交易催化,即使有先例也不会改变AVOID结论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618 字
FF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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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翌日披露報表
(股份發行人 ──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股份購回及/或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
表格類別:
股票
狀態:
新提交
公司名稱: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6年9月9日
如上市發行人的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出現變動而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
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作出披露,必須填妥第一章節 。
第一章節
1. 股份分類
普通股
股份類別
H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是
證券代號 (如上市)
02333
說明
無
多櫃檯證券代號
82333
RMB
說明
無
A.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
事件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變動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
目
佔有關事件前的現有已發
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
份)數目百分比 (註3)
庫存股份變動
庫存股份數目
每股發行/出售價 (註4)
已發行股份總數
於下列日期開始時的結存(註1)
2026年9月8日
2,300,521,500
18,254,500
2,318,776,000
1).
購回股份 (股份被持作庫存股份)
於2026年9月9日購回之H股
變動日期
2026年9月9日
-777,000
0.03 %
777,000 HKD
7.606
於下列日期結束時的結存 (註5及6)
2026年9月9日
2,299,744,500
19,031,500
2,318,7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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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贖回/購回股份 (擬註銷但截至期終結存日期尚未註銷) (註5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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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確認
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C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C條,我們在此確認,據我們所知所信,第一章節所述的每項股份發行或庫存股份出售或轉讓已獲發行人董事會正式授權批准,並遵
照所有適用上市規則、法律及其他監管規定進行,並在適用的情況下:
(註7)
(i) 上市發行人已收取其在是次股份發行或庫存股份出售或轉讓應得的全部款項;
(ii) 已履行《主板上市規則》 / 《GEM上市規則》「上市資格」項下所規定有關上市的一切先決條件;
(iii) 批准證券上市買賣的正式函件內所載的所有條件(如有)已予履行;
(iv) 每類證券在各方面均屬相同(註8);
(v)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規定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存檔的全部文件已經正式存檔,而一切其他法律規定亦已全部遵行;
(vi) 確實所有權文件按照發行、出售或轉讓條款的規定經已發送/現正準備發送/正在準備中並將會發送;
(vii) 發行人的上市文件所示已由其購買或同意購買的全部物業的交易已完成;全部該等物業的購買代價已予繳付;及
(viii) 有關債券、借貸股份、票據或公司債券的信託契約/平邊契據經已製備及簽署,有關詳情已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存檔(如法律如此規定)。
第一章節註釋:
1.
請填上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刊發的上一份「翌日披露報表」或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B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B條刊發的上
一份「月報表」(以較後者為準)的期終結存日期。
2.
請列出所有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須披露的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連同有關的變動日期。每個類別須獨立披露,並提供充足資料,以
便使用者可在上市發行人的「月報表」內識別有關類別。例如:因多次根據同一股份期權計劃行使股份期權或多次根據同一可換股票據進行換股而多次發行的股份,必須綜合計算,在同
一個類別下披露。然而,若因根據兩項股份期權計劃行使股份期權或根據兩項可換股票據進行換股而進行的發行,則必須分開兩個類別披露。
3.
上市發行人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變動的百分比將參照該份「翌日披露報表」所披露的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的期初結存計算。
4.
在購回/贖回股份的情況下,「每股發行/出售價」應理解為「每股購回價」或「每股贖回價」。
若股份曾以超過一個每股價格發行/出售/購回/贖回,則須提供每股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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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5.
期終結存日期為最後一宗披露的相關事件的日期。
6.
就購回/贖回股份而言,若有關事件經已發生,則須作出相關披露(受《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4)(a), 13.25A及13.31條 / 《GEM上市規則》第13.13(1), 17.27A及17.35條的規定所規
限),即使該等購回/贖回股份尚未被註銷。
若購回/贖回股份將於期終結存日期之後購回/贖回結算完成之時予以註銷,則該等購回/贖回股份仍屬A部所述期終結存當日的已發行股份的一部分。該等購回/贖回股份的詳情應在B部作
出披露。
7.
(i) 至 (viii) 項為確認内容的建議格式。上市發行人可按個別情況就不適用的項目予以修訂。
8.
在此「相同」指:
-
證券的面值相同,須繳或繳足的股款亦相同;
-
證券有權領取同一期間內按同一息率計算的股息╱利息,下次派息時每單位應獲派發的股息╱利息額亦完全相同(總額及淨額);及
-
證券附有相同權益,如不受限制的轉讓、出席會議及於會上投票,並在所有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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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頁 共 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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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市發行人購回股份而須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4)(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3.13(1) 條作出披露,則亦須填妥第二章節。
購回報告
第二章節
1. 股份分類
普通股
股份類別
H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是
證券代號 (如上市)
02333
說明
無
多櫃檯證券代號
82333
RMB
說明
無
A.
購回報告
交易日
購回股份數目
購回方式 (註1)
每股購回價或每股最高購回價 (元)
每股最低購回價 (元)
付出的價格總額 (元)
1).
2026年9月9日
777,000 於本交易所進行
HKD
7.67 HKD
7.575 HKD
5,910,015
合共購回股份總數
777,000
合共付出的價格總額 (元)
HKD
5,910,015
購回股份(擬註銷)數目
0
購回股份(擬持作庫存股份)
數目
777,000
B.
在本交易所作主要上市的發行人的其他資料
1).
購回授權的決議獲通過的日期
2026年6月26日
2).
發行人可根據購回授權購回股份的總數
230,769,600
3).
根據購回授權在本交易所或其他證券交易所購回股份的數目
(a)
19,031,500
4).
佔購回授權的決議獲通過當日的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的百分比
(a) x 100 / 購回授權的決議獲通過當日的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
0.82 %
5).
在A部所述的股份購回後再進行任何新股發行或庫存股份再出售或轉讓所適用的暫止期 (註 2)
截至
2026年10月9日
我們確認,上文A部所述於貴交易所進行的購回是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的規定進行,而已呈交貴交易所日期為2026年6月4日的說明函件所載資料並無任何重大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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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第二章節註釋:
1.
請註明該次購回是於本交易所、另一家證券交易所 (列明交易所名稱)、以私人安排方式或以全面收購方式進行。
2.
除《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3)(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3.12條所述的豁免外,未經本交易所批准,發行人於任何一次購回股份後的30天內,不論該次購回是否在本交易所進行,均不
得(i) 發行新股,或出售或轉讓任何庫存股份;或(ii)公布發行新股,或出售或轉讓任何庫存股份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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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如上市發行人在本交易所或其上市所在的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出售庫存股份而須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B條 / 《GEM上市規則》第13.14B條作出披露,則亦須填妥第三章節。
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報告
不適用
呈交者:袁媛
(姓名)
職銜:聯席公司秘書
(董事、秘書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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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披露報表
(股份發行人 ──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股份購回及/或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
表格類別:
股票
狀態:
新提交
公司名稱: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6年9月9日
如上市發行人的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出現變動而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
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作出披露,必須填妥第一章節 。
第一章節
1. 股份分類
普通股
股份類別
H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是
證券代號 (如上市)
02333
說明
無
多櫃檯證券代號
82333
RMB
說明
無
A.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
事件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變動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
目
佔有關事件前的現有已發
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
份)數目百分比 (註3)
庫存股份變動
庫存股份數目
每股發行/出售價 (註4)
已發行股份總數
於下列日期開始時的結存(註1)
2026年9月8日
2,300,521,500
18,254,500
2,318,776,000
1).
購回股份 (股份被持作庫存股份)
於2026年9月9日購回之H股
變動日期
2026年9月9日
-777,000
0.03 %
777,000 HKD
7.606
於下列日期結束時的結存 (註5及6)
2026年9月9日
2,299,744,500
19,031,500
2,318,7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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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頁 共 7 頁
1.3.0
B. 贖回/購回股份 (擬註銷但截至期終結存日期尚未註銷) (註5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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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頁 共 7 頁
1.3.0
確認
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C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C條,我們在此確認,據我們所知所信,第一章節所述的每項股份發行或庫存股份出售或轉讓已獲發行人董事會正式授權批准,並遵
照所有適用上市規則、法律及其他監管規定進行,並在適用的情況下:
(註7)
(i) 上市發行人已收取其在是次股份發行或庫存股份出售或轉讓應得的全部款項;
(ii) 已履行《主板上市規則》 / 《GEM上市規則》「上市資格」項下所規定有關上市的一切先決條件;
(iii) 批准證券上市買賣的正式函件內所載的所有條件(如有)已予履行;
(iv) 每類證券在各方面均屬相同(註8);
(v)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規定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存檔的全部文件已經正式存檔,而一切其他法律規定亦已全部遵行;
(vi) 確實所有權文件按照發行、出售或轉讓條款的規定經已發送/現正準備發送/正在準備中並將會發送;
(vii) 發行人的上市文件所示已由其購買或同意購買的全部物業的交易已完成;全部該等物業的購買代價已予繳付;及
(viii) 有關債券、借貸股份、票據或公司債券的信託契約/平邊契據經已製備及簽署,有關詳情已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存檔(如法律如此規定)。
第一章節註釋:
1.
請填上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刊發的上一份「翌日披露報表」或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B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B條刊發的上
一份「月報表」(以較後者為準)的期終結存日期。
2.
請列出所有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須披露的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連同有關的變動日期。每個類別須獨立披露,並提供充足資料,以
便使用者可在上市發行人的「月報表」內識別有關類別。例如:因多次根據同一股份期權計劃行使股份期權或多次根據同一可換股票據進行換股而多次發行的股份,必須綜合計算,在同
一個類別下披露。然而,若因根據兩項股份期權計劃行使股份期權或根據兩項可換股票據進行換股而進行的發行,則必須分開兩個類別披露。
3.
上市發行人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變動的百分比將參照該份「翌日披露報表」所披露的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的期初結存計算。
4.
在購回/贖回股份的情況下,「每股發行/出售價」應理解為「每股購回價」或「每股贖回價」。
若股份曾以超過一個每股價格發行/出售/購回/贖回,則須提供每股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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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終結存日期為最後一宗披露的相關事件的日期。
6.
就購回/贖回股份而言,若有關事件經已發生,則須作出相關披露(受《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4)(a), 13.25A及13.31條 / 《GEM上市規則》第13.13(1), 17.27A及17.35條的規定所規
限),即使該等購回/贖回股份尚未被註銷。
若購回/贖回股份將於期終結存日期之後購回/贖回結算完成之時予以註銷,則該等購回/贖回股份仍屬A部所述期終結存當日的已發行股份的一部分。該等購回/贖回股份的詳情應在B部作
出披露。
7.
(i) 至 (viii) 項為確認内容的建議格式。上市發行人可按個別情況就不適用的項目予以修訂。
8.
在此「相同」指:
-
證券的面值相同,須繳或繳足的股款亦相同;
-
證券有權領取同一期間內按同一息率計算的股息╱利息,下次派息時每單位應獲派發的股息╱利息額亦完全相同(總額及淨額);及
-
證券附有相同權益,如不受限制的轉讓、出席會議及於會上投票,並在所有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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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市發行人購回股份而須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4)(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3.13(1) 條作出披露,則亦須填妥第二章節。
購回報告
第二章節
1. 股份分類
普通股
股份類別
H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是
證券代號 (如上市)
02333
說明
無
多櫃檯證券代號
82333
RMB
說明
無
A.
購回報告
交易日
購回股份數目
購回方式 (註1)
每股購回價或每股最高購回價 (元)
每股最低購回價 (元)
付出的價格總額 (元)
1).
2026年9月9日
777,000 於本交易所進行
HKD
7.67 HKD
7.575 HKD
5,910,015
合共購回股份總數
777,000
合共付出的價格總額 (元)
HKD
5,910,015
購回股份(擬註銷)數目
0
購回股份(擬持作庫存股份)
數目
777,000
B.
在本交易所作主要上市的發行人的其他資料
1).
購回授權的決議獲通過的日期
2026年6月26日
2).
發行人可根據購回授權購回股份的總數
230,769,600
3).
根據購回授權在本交易所或其他證券交易所購回股份的數目
(a)
19,031,500
4).
佔購回授權的決議獲通過當日的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的百分比
(a) x 100 / 購回授權的決議獲通過當日的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
0.82 %
5).
在A部所述的股份購回後再進行任何新股發行或庫存股份再出售或轉讓所適用的暫止期 (註 2)
截至
2026年10月9日
我們確認,上文A部所述於貴交易所進行的購回是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的規定進行,而已呈交貴交易所日期為2026年6月4日的說明函件所載資料並無任何重大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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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頁 共 7 頁
1.3.0
第二章節註釋:
1.
請註明該次購回是於本交易所、另一家證券交易所 (列明交易所名稱)、以私人安排方式或以全面收購方式進行。
2.
除《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3)(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3.12條所述的豁免外,未經本交易所批准,發行人於任何一次購回股份後的30天內,不論該次購回是否在本交易所進行,均不
得(i) 發行新股,或出售或轉讓任何庫存股份;或(ii)公布發行新股,或出售或轉讓任何庫存股份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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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頁 共 7 頁
1.3.0
如上市發行人在本交易所或其上市所在的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出售庫存股份而須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B條 / 《GEM上市規則》第13.14B條作出披露,則亦須填妥第三章節。
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報告
不適用
呈交者:袁媛
(姓名)
職銜:聯席公司秘書
(董事、秘書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人員)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