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补充法律意见(一),为半年报期财务数据更新后的例行程序性文件,无新增定价或实质催化
公告是同一再融资项目在原法律意见基础上因新增2026年上半年报告期而做的例行补充核查,未带来发行方案、募资金额、审核进度或经营业绩的新增事实;文中营收、股本、关联交易、授信与工程合同信息均为此前已披露内容或常规经营事项,且发行仍需深交所审核与证监会注册,尚未进入定价/交割阶段。无新增可定价催化即无交易 edge,故对唯一直接标的博杰股份(002975.SZ)给 AVOID。因来源为 cninfo 法定披露,按契约豁免跨源重复消息判断,未调用 search_processed_events;亦无必要调用行情、KB、供应链或先例工具,因为任何结果都无法把一份无状态迁移的程序性文件转化为可交易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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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事实层:德恒律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一),起因是发行人补充上报2026年1-6月财务数据、新增报告期,结论仍为「具备实质条件,尚需深交所审核并经证监会注册」。影响链:这类文件不改变发行对象、数量、价格或募资用途,也不构成审核通过或注册生效的状态迁移,因此对每股盈利、股本结构和未来现金流的增量信息为零。价格/证据层:文中所有量化信息(1-6月营收11.2166亿元、主营业务占比99.89%、回购注销34,668股、华润1亿与广发2.8亿授信、幕墙工程5,498万元、广浩捷11.50%股权2,645万元已完成交割、50万元财政补贴)均来自已披露的半年报、此前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属常规经营合同,不构成新催化;同时明确无重大诉讼、无重大行政处罚、无新增重大采购销售合同,也没有负面事实可支撑做空或风险登记。结论:事件方向为 NEUTRAL,唯一直接标的博杰股份(002975.SZ)无可交易的增量 edge,输出 RESEARCHED_AVOID;后续真正的可交易节点是深交所审核通过、证监会注册生效以及最终发行定价与发行对象确定时的摊薄测算。
关键理由
- 本次为同一再融资项目因新增2026年上半年报告期而做的程序性补充核查,未出现审核通过、注册生效或定价落地等状态迁移,不构成新的可定价催化
- 文件中全部量化信息(1-6月营收11.2166亿元、回购注销34,668股、常规授信与5,498万元幕墙工程合同、已交割的广浩捷股权收购)均为此前已披露或常规经营事项,相对市场预期无增量
- 定增本身属中性/正向资本运作且尚处审核阶段,摊薄与发行价均未确定,此时介入只能承担无 edge 的方向性风险
主要风险
- 发行仍需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存在进度延后、方案调整甚至未获通过的可能,但本文件未提供任何新的进展或障碍证据
- 若后续披露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与募资金额,摊薄比例和募投回报才会成为真正需要重新评估的变量,本文件不足以预判其方向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10 · 影响 none
全文无发行定价要素、无审核结果、无业绩指引或订单增量;营收与关联交易数据均引自已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股本变动仅为34,668股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均不构成多头催化
检索:补充法律意见(一)全文核查:是否含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资金额调整、审核通过或注册生效等新增定价事实 原文 ↗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10 · 影响 none
文件确认无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控股股东与董监高亦无重大案件;新增授信与工程合同属常规经营,定增摊薄尚未确定,无任何已确认的公司级净损害事实,做空红线两条均不满足
检索:补充法律意见(一)全文核查:是否含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监管问询、发行失败/终止、摊薄确定、经营损害或下调指引等强空催化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研究未改变结论,也未参与决策;AVOID 的依据是无增量事实与无 edge,而非先例缺失
方向:未进行先例统计:本次披露为无状态迁移的程序性补充法律意见,不存在需要校准幅度或胜率的方向性催化
涨幅量级:无可用对齐先例,也未用任何先例校准 tp/sl,因为最终结论为 AVOID、不给价格参数
形态:无见光死/高开低走判断需求:文件不含新增金额、发行定价或审核结果,不具备事件日反应机制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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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 号富凯大厦B 座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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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一)
德恒06F20260109-00007 号
致: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所已出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
06F20260109-00002 号)(以下简称《法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
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律师工作报
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鉴于发行人将补充上报2026 年1-6 月财务数据,新增报告期。本所律师对
发行人自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6 月30 日及《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期间新发生的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补充核
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出具《北
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一)》(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构成《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
在内容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为准。除本补充法律意见另有说明之
外,《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仍然有效。本所在《法律意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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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工作报告》中声明的事项继续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中所使用的定义和术语与《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中使
用的定义和术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本所律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在对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有关事实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的基础上,
现出具如下补充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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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中论述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
的批准和授权。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须上述批准和授权持续有效,不
存在应当补充或披露的变更事项。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公司股
票已在深交所上市,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出现根据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
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中论述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
条件,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仍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中论述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中论述发行人在业务、资产、
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独立性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
其他严重缺陷情形。
六、发行人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主要股东、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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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已经在《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披露的股份质押情况外,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
所持发行人股份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工商登记备案的工商登记文件、公告资料等文件,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增股本变更情况如下:
(一)2026 年8 月,回购注销部分激励股份
2026 年8 月17 日,发行人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
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因1 名激励对象离职,3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
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共计回购注销股份数34,668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20,813.0736 万股变更为20,809.6068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份类别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份数(股)
所占比例
(%)
股份数(股)
所占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70,776,697
34.01
70,742,029
33.99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137,354,039
65.99
137,354,039
66.01
合计
208,130,736
100.00
208,096,068
100.00
注:本次变更尚处于减资公告期间。
除上述外,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中论述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他股本
及演变情况。
八、发行人的业务
本所律师查验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主要业务资质文
件、2026 年半年度报告等资料。
(一)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中论述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取得的主要业务资
质合法有效,发行人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不存在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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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二)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发行
人在中国境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新设一家分支机构,具体见本补充法律意见“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部分。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截至新增报告期末,该等子公司在境外的
业务运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
(三)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四)根据发行人2026 年半年度报告,2026 年1-6 月期间,发行人主营业
务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年度
2026 年1-6 月
主营业务收入(元)
1,120,391,901.70
营业收入(元)
1,121,662,766.29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99.89
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其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突
出。
(五)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依法存续,
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主要的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
形外,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无新增主要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
《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外,发行人与关联方(其中,存在控制
关系且已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的交易及母子公司的
交易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中不予披露)之间在新增报告期内发生的新增关联交易情
1 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均已更新至新增报告期末,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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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1. 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2026 年1-6 月期间,基于经营需要,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或接受关联方劳务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1-6 月
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0,653,597.34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4,942,729.74
珠海市俊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9,559.72
智美康民(宝应)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14,800.00
尔智机器人(珠海)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170.17
合计
-
25,682,856.97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2026 年1-6 月期间,基于经营需要,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或提供劳务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1-6 月
智美康民(珠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1,805.38
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9,423.02
东莞市艾瑞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677.88
泰微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760.17
合计
-
80,666.45
(3)关联租赁
2026 年1-6 月期间,公司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1-6 月
珠海市闻道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室租赁
12,220.02
2026 年1-6 月期间,公司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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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1-6 月
成都众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室租赁
20,000.59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26 年1-6 月期间,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6 年1-6 月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1,497,210.69
2. 偶发性关联交易
2025 年12 月30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收购珠海广浩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行人使用
自有资金继续收购股东杨海生先生持有珠海广浩捷11.50%的股权(对应目标公
司股份数6,353,865 股),每股对应的转让价格与《收购协议》约定保持一致,
交易价格总计为26,450,001.92 元。截至2026 年1 月13 日,发行人已完成相关
事项的价款支付及工商变更工作。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与关联方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
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公司对关联方应收项目往来款项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6.6.30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泰微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1,800.00
90.00
东莞市艾瑞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4,156.00
207.80
智美康民(珠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35,940.08
1,797.00
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公司对关联方应付项目往来款项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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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04,910.65
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
9,455,484.20
珠海壹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4,748.07
珠海思格特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13,567.22
珠海市俊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76,913.81
泰微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327,575.22
合同负债
深圳市华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65,433.63
其他流动负债
深圳市华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8,506.37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026 年1-6 月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为正
常的商业行为,相关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原则定价,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且关联交易金额相对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有关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中论述发行人关联交易公允
决策的制度保障情况。
2026 年1-6 月期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独立董事对相关关联交易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中论述发行人规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
(七)同业竞争
经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发行人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经营相同、相似的业务。发行人与该
等企业不存在资产、人员混同的情况。
(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中论述发行人避免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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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承诺。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发行人拥有的不动产权
1. 土地使用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
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2026 年1-6 月期间土地使用权无变化。
2. 房屋所有权
(1)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
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2026 年1-6 月期间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无变化。
(2)发行人境外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
露的情形外,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在2026 年1-6 月期间房屋所有权无变化。
(二)发行人的租赁房产
1. 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性租赁房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
外,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在2026 年1-6 月期间新增/续期的主要生产经营性租
赁房产情况如下:
序
号
承
租
方
出租方
房产所有
权人
房产证号
房屋坐落
租赁面
积(m2)
租赁期
限
用
途
1
博
杰
股
份
珠海市俊
森贸易有
限公司
珠海市俊
森贸易有
限公司
粤(2017)珠
海市不动产
权第0056969
号
珠海市香洲区福
永路5 号物流中
心2 楼209 室
866.00
2026.2.1-
2027.1.31
仓
储
2
深
深圳市金
深圳市民
-(注1)
深圳市龙华区民
343
2026.6.1-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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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承
租
方
出租方
房产所有
权人
房产证号
房屋坐落
租赁面
积(m2)
租赁期
限
用
途
圳
博
隽
百润实业
有限公司
治股份合
作公司
治街道民康社区
1970 科技园3 栋
2 楼207
2027.5.31
公
注1:上述第2 项根据深圳博隽承租的上述房产出租方出具的证明确认及提
供的资料,深圳博隽承租的上述租赁房产因深圳市农村城市化过程中的历史遗留
问题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所有权人为深圳市民治股份合作公司,该房产由深圳
市金百润实业有限公司经房屋所有权人深圳市民治股份合作公司同意转租给发
行人,双方均有效执行租赁合同,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2. 发行人境外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性租赁房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
露的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境外子公司在2026 年1-6 月期间新增/续期的主要生产
经营性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序
号
承租
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
租赁面
积(m2)
租赁期限
用途
1
美国
博杰
LBA
RV-Company
XII, LP
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市托马
斯路3500 号A单元(3500
Thomas Road, Unit A, Santa
Clara)
5,209
平方英
尺
2026.5.1-
2031.7.31
通用办
公、生
产及组
装
2
越南
博杰
Tien Hai
Vietnam
Trading and
Services
Company
Limited
越南北宁省武强坊李太祖街22
号大光明综合商业区3 楼322
室(Room No. 322, 3rd Floor,
Dai Quang Minh General
Commercial Area, 22 Ly Thai To
Street, Vo Cuong Ward, Bac
Ninh Province, Vietnam)
33
2026.4.4-
2027.4.3
办公
3
墨西
哥博
杰
María Eugenia
Frutos
Hernández
墨西哥哈利斯科州萨博潘市皮
诺・苏亚雷斯大道1039 号
(Avenida Pino Suárez 1039,
Unidad Privativa 24, Condominio
Horizontal denominado Industrial
568.15
2026.5.22-
2027.5.21
仓储、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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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
序
号
承租
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
租赁面
积(m2)
租赁期限
用途
Los Laureles, Zapopan, Jalisco,
Mexico)
4
墨西
哥博
杰
José Rigoberto
Cornejo Haro
墨西哥哈利斯科州萨博潘市戴
安娜自然住宅小区外门牌号
9005 号、内部14 号通道
(Carretera a Nogales No. 9005,
Casa 14 de la Manzana A, Diana
Natura Residencial, Zapopan,
Jalisco, Mexico)
411.20
2026.4.25-
2027.4.24
宿舍
(三)发行人的知识产权
1. 商标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
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于2026 年4-6 月期间新增3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商标名称
注册
人
注册号
有效期
他项
权利
国际分
类号
1
深圳博
捷芯
88627119
2026.6.21-2036.6.20
无
35
2
深圳博
捷芯
88626561
2026.6.21-2036.6.20
无
1
3
深圳富
软广创
88629108
2026.6.28-2036.6.27
无
37
2. 专利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
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于2026 年4-6 月期间其他新增18 项已获授权专利,具体
情况如下:
序
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申请
日
专利
期限
取得方
式
1
一种柔性屏生产
用的激光除胶剥
珠海博吉
发明专利
202610250219X
2026.3.3
20 年
原始取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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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2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
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于2026 年4-6 月期间由于专利转让、届满终止等原因,
离设备
2
一种双工位交替
平台上料机构
珠海博吉
实用新型
2025217437584
2025.8.15
10 年
原始取
得
3
一种铜带卷料的
收送料机构
珠海博吉
实用新型
2025217779736
2025.8.20
10 年
原始取
得
4
一种划片机的切
PCB 板工艺边真
空治具
深圳博捷
芯
发明专利
2026100378111
2026.1.13
20 年
原始取
得
5
一种专门用于清
洗MINILED 显
示板产品的设备
深圳博捷
芯
实用新型
2025209916680
2025.5.20
10 年
原始取
得
6
一种用于MIP 切
割的夹具
深圳博捷
芯
实用新型
2025209440392
2025.5.14
10 年
原始取
得
7
一种电容测试机
构及电容测试分
选设备
珠海奥德
维
发明专利
2026101310012
2026.1.30
20 年
原始取
得
8
一种多吸嘴阵列
模组
珠海广浩
捷
发明专利
2024119173576
2024.12.24
20 年
原始取
得
9
一种芯片测试夹
具
珠海广浩
捷
实用新型
2024232590567
2024.12.28
10 年
原始取
得
10
一种气喷气动卡
盘
珠海广浩
捷
实用新型
2024228771856
2024.11.25
10 年
原始取
得
11
镜头取料机构、
镜头组装设备及
镜头生产线
博杰股份
实用新型
2025209005432
2025.5.9
10 年
原始取
得
12
镜头点胶设备及
镜头生产线
博杰股份
实用新型
2025209005428
2025.5.9
10 年
原始取
得
13
镜片撕膜机构及
镜片生产设备
博杰股份
实用新型
2025211924079
2025.6.11
10 年
原始取
得
14
镜头组立定位机
构及镜头组装设
备
博杰股份
实用新型
2025207569252
2025.4.21
10 年
原始取
得
15
升降输送模组及
非标设备
博杰股份
实用新型
2025210255725
2025.5.23
10 年
原始取
得
16
摄像头镜片上料
机构及上料设备
博杰股份
实用新型
2025211019429
2025.5.30
10 年
原始取
得
17
一种上料定位装
置和加工设备
博杰股份
实用新型
2025211922321
2025.6.11
10 年
原始取
得
18
摄像头线束组装
治具及组装设备
博杰股份
实用新型
2025211019378
2025.5.30
10 年
原始取
得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4-1-13
减少15 项已获授权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申请
日
专利
期限
取得方
式
1
气动屏蔽箱
博杰股份
实用新型
2016204448473
2016.5.13
10 年
原始取
得
2
手动屏蔽箱
博杰股份
实用新型
2016204360725
2016.5.13
10 年
原始取
得
3
一种用于测试治
具TPM 接口自
动插入装置
成都博杰
实用新型
2023230655435
2023.11.14
10 年
原始取
得
4
一种用于测试治
具手动压合自动
侧插测试装置
成都博杰
实用新型
2023230025642
2023.11.7
10 年
原始取
得
5
一种RJ45 和
USB 快拆模组
成都博杰
实用新型
2023227829484
2023.10.17
10 年
原始取
得
6
一种用于FT 测
试机台的高速信
号接口实插模组
成都博杰
实用新型
2022227943269
2022.10.21
10 年
原始取
得
7
一种用于FT 测
试治具的M.2 插
卡模组
成都博杰
实用新型
2022224250352
2022.9.13
10 年
原始取
得
8
一种线路板测试
装置
成都博杰
实用新型
2022209746474
2022.4.26
10 年
原始取
得
9
一种磁芯自动装
配设备
成都博杰
实用新型
2022209823269
2022.4.24
10 年
原始取
得
10
一种用于测试治
具侧插USB 手
动插自动退装置
成都博杰
实用新型
2023230025638
2023.11.7
10 年
原始取
得
11
一种用于测试治
具SL 接口干涉
避让装置
成都博杰
实用新型
2023230655469
2023.11.14
10 年
原始取
得
12
一种用于FT 测
试治具的DIMM
自动拔插模组
成都博杰
实用新型
2023203078341
2023.2.24
10 年
原始取
得
13
一种用于FT 测
试治具的转卡模
组
成都博杰
实用新型
2023203830704
2023.3.3
10 年
原始取
得
14
一种用于FT 测
试治具的手动拔
插模组
成都博杰
实用新型
2023203078549
2023.2.24
10 年
原始取
得
15
一种摄像头测试
机转台
珠海广浩
捷
实用新型
2016204809236
2016.5.23
10 年
原始取
得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4-1-14
3. 软件著作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
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于2026 年4-6 月期间新增7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
下:
4. 作品著作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
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于2026 年4-6 月期间作品著作权未新增或减少。
5. 域名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
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于2026 年4-6 月期间域名未新增或减少。
(四)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境外律师的法律意见,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
情形外,发行人在2026 年1-6 月期间新增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发行人的境内控股子公司
序
号
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首次发
表日期
著作权
人
取得
方式
1
AI 视觉算法平台
2026SR0681279
软著登字第
17895560 号
未发表
珠海博
冠
原始
取得
2
C++语言通过继承特性和
指针实现多态工厂模式的
转盘式测试系统
2026SR0681160
软著登字第
17895441 号
未发表
珠海博
冠
原始
取得
3
应用多机器人串联主控逻
辑算法系统
2026SR0658570
软著登字第
17872851 号
未发表
珠海博
冠
原始
取得
4
TRI 程序开发助手工具
Dat 导出模块软件
2026SR0521262
软著登字第
17735543 号
未发表
珠海博
冠
原始
取得
5
TRI 程序开发助手工具
CheckList 模块软件
2026SR0519933
软著登字第
17734214 号
未发表
珠海博
冠
原始
取得
6
TRI 程序开发助手工具分
线模块软件
2026SR0519930
软著登字第
17734211 号
未发表
珠海博
冠
原始
取得
7
供料器系统
2026SR0534810
软著登字第
17749091 号
未发表
珠海广
浩捷
原始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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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4-1-15
深圳博捷芯新增1 家全资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博捷芯(珠海)半导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杜飞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6 年5 月22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住所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星路16 号5 栋101 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机制造;电
力测功电机销售;电力测功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光伏设备及
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
部件及附件销售;光学玻璃销售;光学玻璃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
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电耦合系统研发;其他电子器
件制造;轴承销售;轴承制造;高速精密重载轴承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
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特种
陶瓷制品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销售;
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特种陶瓷制品制造;
电子元器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
设备租赁;软件开发;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持股比例
深圳博捷芯持股100%
2. 发行人的境内参股公司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
外,发行人在2026 年1-6 月期间境内参股公司未新增或减少。
3. 发行人的境外子公司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境外律师的法律意见,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
情形外,发行人在2026 年1-6 月期间境外子公司未新增或减少,新增1 家境外
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越南博杰新设1 家分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博杰科技(越南)有限公司分支机构
英文名称
BRANCH OF BOJAY TECHNOLOGIES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日期
2026 年6 月10 日
注册地址
越南北宁省武强坊李太祖街22 号大光明综合商业区3 楼322 室
业务情况
从事其他机械设备及零配件批发,电子和电信设备及元件批发,其他未列明专
项批发,计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及软件批发,具体经营项目:依法开展货物
进出口及批发分销业务(不设立批发经营场所);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工业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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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4-1-16
械设备安装
(五)发行人拥有的其他主要资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与
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资产,该等资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者影响其生产经营的潜在
纠纷,不存在主要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1. 重大采购合同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
外,发行人在2026年1-6月期间无新增重大采购合同。
2. 重大销售合同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
外,发行人在2026年1-6月期间无新增重大销售合同。
3. 授信合同、借款合同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
外,发行人在2026年1-6月期间新增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合同名称
被授信人/
借款人
授信人/贷款人
合同金额
(万元)
借款/授信
期限
担保情况
1
综合授信合同
[编号:华银
(2026)珠综
字(金湾)第
008 号]
博杰股份
珠海华润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
10,000.00
(授信额度
敞口最高限
额
10,000.00)
2026.1.27-
2027.1.27
不涉及
2
授信额度合同
[编号:(2026)
珠银综授额字
第000015 号]
博杰股份
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珠海
分行
28,000.00
(授信额度
敞口最高限
额
13,000.00)
2026.2.12-
2027.2.9
就银行承兑
汇票、开立
国内信用证
业务提供保
证金担保,
其他业务不
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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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7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
外,发行人在2026年1-6月期间新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合同名称
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金额
(万元)
工程项目名称
1
消费电子智能制
造设备建设项目
(博杰大厦)幕墙
工程施工合同
博杰股份、
珠海博冠
中建三局集团有
限公司
5,498.00(其中
博杰股份承担
5,223.10 万元;
珠海博冠承担
274.90 万元)
消费电子智能制
造设备建设项目
(博杰大厦)幕
墙工程
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上述重大合同形式和内容
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
(二)侵权之债
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
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三)发行人与关联方的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
截至新增报告期末,除《律师工作报告》及本补充法律意见正文“九、关联
交易及同业竞争”之“(二)关联交易”已披露的情形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
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应付款
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项均为发行人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及本补充法律
意见正文“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已披露的情形外,发行人在2026 年1-6
月期间内未发生其他增资、减资的情况;期间亦未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不存
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资产收购或出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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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8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发生新增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十四、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本所律师查验了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发行人公司治理制度;2026 年1-6 月期间发行人的历次股东会、
董事会会议文件。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
行人新增报告期内历次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
法、有效,股东会或董事会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根据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查表、
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
情形外,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邹杰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的情况,发行人
新增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其他变动情况。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一)发行人主要的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2026 年1-6 月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
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
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
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16%、13%、10%、9%、6%、5%、3%
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值的1.2%计缴
1.20%
城市维护建设
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3%
地方教育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0%、25%、21%,20%、17%、16.50%、
15%、8.84%、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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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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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9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新增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二)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外,新增报告期内,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未新增其他税收优惠。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新增报告期内享受的主要税收
优惠政策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发行人享受的财政补贴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支付凭证,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在2026 年1-6 月期间新增享受金额30 万元以上的与收益相关的主要财政补
贴(不包括软件退税)情况如下:
序
号
公司名称
内容
主要依据文件
金额
(万元)
2026 年1-6 月
1
博杰股份
珠海市促进实体经
济高质量发展专项
资金(人工智能与
机器人产业发展用
途)
关于组织开展2025 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
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
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的通知
50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新增报告期内享受的主要财政补贴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发行人近三年依法纳税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税收征管
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本所律师查验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质证照、相关政府主管
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等资料。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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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一)
4-1-20
场监管、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中论述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的运用和批准情况。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发行人募集资金投
资的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
业务一致,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查验了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的《信用报告》、
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董高调查表等资料,并查阅了相关公告资料等。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
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的涉案金额超过1,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二)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
东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三)截至新增报告期末,发行人董事长及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
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对《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特别对发行人引用《律
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和本补充法律意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发行
人《募集说明书》不会因引用相关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
致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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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1
二十二、本次发行的结论性意见
结合《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
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尚需经深交所审核并经中
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本补充法律意见正本四份,经本所盖章并经单位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
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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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2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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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王
丽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
唐永生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
李心悦
年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