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盛和资源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09-12(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09-11 16:44:01·⚡ 决策 09-12 17:57:55 +1d01h·45.4 天前
盛和资源为三家全资/控股子公司新增合计3亿元融资担保,系年初已授权50亿元额度内的例行执行
本次担保是2026年4月年度股东会已批准的50亿元担保框架下的常规额度执行,金额小(新增3亿元、累计仅占净资产18.17%)、对象均为并表全资子公司且全部盈利、有反担保、零逾期、四项特别风险提示无一触发,相对市场预期无任何增量信息,亦无净负面事实,既无做多edge也不满足做空红线。
📄 原文盛和资源↗ 原文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2026-040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不做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392.SH)
年初股东会已授权50亿元额度内的例行对子公司融资担保(本次合计3亿元),累计仅占净资产18.17%、有反担保、无逾期、无风险提示触发,无增量事实与预期差,既无做多edge也无做空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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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盛和资源为三家全资子公司新增合计3亿元银行融资担保,属年初已授权额度内的例行执行,累计担保仅占净资产18.17%、有反担保、无逾期,无预期差和方向性催化,不具备交易价值。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1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若后续子公司经营恶化导致担保代偿,或担保余额快速攀升突破净资产50%阈值,需重估;当前无此迹象。
反向证据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12 · 影响 invalidates
公告明确累计担保仅占净资产18.17%、对象全部为并表全资子公司、均有反担保、无逾期担保,三家被担保方2026H1均盈利,不构成净损害,做空催化不成立。
检索:担保是否构成净利空:超净资产比例、表外担保、被担保人高负债/亏损、逾期或代偿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改变结论;框架内例行担保、风险提示零触发,直接按NO_INCREMENTAL_FACT回避,无需调用event_study。
方向:无可对照先例;例行对子公司担保在A股普遍为无方向性、低关注度事件,不产生统计上可持续的超额收益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样本,亦无需校准幅度,因事件本身无增量不交易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5,105 字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2026-040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
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
预计额度内
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
盛和资源(海南)有
限公司
15,000 万元
15,000 万元
是
是
乐山盛和稀土有限公
司
10,000 万元
80,000 万元
是
是
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
新材料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49,500 万元
是
是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8 月31 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256,95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8.17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 年8 月,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侨银行有
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盛和资源(海南)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盛和海南”)日常经营业务提供15,000 万元融资担保;公司与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乐山盛和”)日常经营业务提供10,000 万元融资担保;公司与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全资孙公司四川省乐山市科
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百瑞”)日常经营业务提供5,000 万元融资担
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6 年度生产经营和对
外投资计划的融资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0 万
元(含之前数)的担保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
保理等融资业务,本次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占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35%。
前述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此次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预计担保额
度经股东会批准日止。担保方式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
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 年
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盛和资源(海南)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盛和资源(海南)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盛和海南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
陆莎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5TYQXM98
成立时间
2021 年4 月28 日
注册地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滨江路199 号首丹大厦
301-A02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新型金属功能
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
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金属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 年6 月30 日
/2026 年1-6 月(未经
审计)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5 年度(经审
计)
资产总额
177,067.71
147,198.21
负债总额
71,606.08
50,284.34
资产净额
105,461.63
96,913.87
营业收入
139,762.96
292,013.11
净利润
17,120.45
22,337.97
说明:盛和资源(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海南”)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数据,而非盛和海南
单体财务数据。
(二)乐山盛和稀土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乐山盛和稀土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乐山盛和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
王晓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00733418113Y
成立时间
2001 年12 月5 日
注册地
乐山市五通桥区金栗镇
注册资本
15,1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稀有
稀土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
矿石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
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
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化
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 年6 月30 日
/2026 年1-6 月(未经
审计)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5 年度(经审
计)
资产总额
994,542.69
918,672.35
负债总额
231,944.20
149,012.71
资产净额
762,598.49
769,659.64
营业收入
247,344.36
507,623.77
净利润
22,261.51
48,133.93
说明:乐山盛和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稀土”)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数据,而非盛和稀土单体财
务数据。
(三)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其他:全资孙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乐山盛和100%的股权,乐山盛和持有科百瑞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王金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327623180826
成立时间
2004 年6 月3 日
注册地
峨边县沙坪镇核桃坪工业区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稀土金属的生产、来料加工、销售;稀土矿及其它有色金
属矿、稀土产品及其应用产品、有色金属产品及其应用产
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和国家
禁止流通的材料)购销;稀土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咨询及
技术转让以及稀土应用产品的综合应用技术咨询(以上
经营范围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
动);稀土和其它有色金属产品及应用产品和技术进出口
业务;生产稀土产品及应用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设
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 年6 月30 日
/2026 年1-6 月(未经
审计)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4 年度(经审
计)
资产总额
108,669.18
65,041.76
负债总额
66,828.44
26,819.09
资产净额
41,840.74
38,222.67
营业收入
135,023.51
227,107.80
净利润
3,618.07
7,663.3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盛和资源为盛和海南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15,000.00 万元整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该等三年期间自被担保债务的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5、保证范围:包括被担保债务和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和开支。
(二)盛和资源为乐山盛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10,000.00 万元整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
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
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后三年止。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
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三)盛和资源为科百瑞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5,000.00 万元整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
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
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后三年止。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
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证下属控股
子公司资金需求,促进其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和整体发展需要。公司对下属控股子
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
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是公司执行股东会决议为下属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可以
保证下属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促进其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被担保
对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具有充足的偿债能力,在提供担保时,公司会要求被
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所可能涉及的财务风险均属于可控制范围,不会对公司及股东
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为上述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及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总额在年初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无需单独上报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 年8 月31 日,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累
计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256,9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18.17%。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2 日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2026-040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
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
预计额度内
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
盛和资源(海南)有
限公司
15,000 万元
15,000 万元
是
是
乐山盛和稀土有限公
司
10,000 万元
80,000 万元
是
是
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
新材料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49,500 万元
是
是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8 月31 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256,95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8.17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 年8 月,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侨银行有
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盛和资源(海南)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盛和海南”)日常经营业务提供15,000 万元融资担保;公司与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乐山盛和”)日常经营业务提供10,000 万元融资担保;公司与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全资孙公司四川省乐山市科
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百瑞”)日常经营业务提供5,000 万元融资担
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6 年度生产经营和对
外投资计划的融资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0 万
元(含之前数)的担保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
保理等融资业务,本次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占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35%。
前述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此次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预计担保额
度经股东会批准日止。担保方式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
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 年
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盛和资源(海南)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盛和资源(海南)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盛和海南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
陆莎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5TYQXM98
成立时间
2021 年4 月28 日
注册地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滨江路199 号首丹大厦
301-A02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新型金属功能
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
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金属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 年6 月30 日
/2026 年1-6 月(未经
审计)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5 年度(经审
计)
资产总额
177,067.71
147,198.21
负债总额
71,606.08
50,284.34
资产净额
105,461.63
96,913.87
营业收入
139,762.96
292,013.11
净利润
17,120.45
22,337.97
说明:盛和资源(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海南”)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数据,而非盛和海南
单体财务数据。
(二)乐山盛和稀土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乐山盛和稀土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乐山盛和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
王晓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00733418113Y
成立时间
2001 年12 月5 日
注册地
乐山市五通桥区金栗镇
注册资本
15,1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稀有
稀土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
矿石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
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
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化
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 年6 月30 日
/2026 年1-6 月(未经
审计)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5 年度(经审
计)
资产总额
994,542.69
918,672.35
负债总额
231,944.20
149,012.71
资产净额
762,598.49
769,659.64
营业收入
247,344.36
507,623.77
净利润
22,261.51
48,133.93
说明:乐山盛和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稀土”)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数据,而非盛和稀土单体财
务数据。
(三)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其他:全资孙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乐山盛和100%的股权,乐山盛和持有科百瑞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王金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327623180826
成立时间
2004 年6 月3 日
注册地
峨边县沙坪镇核桃坪工业区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稀土金属的生产、来料加工、销售;稀土矿及其它有色金
属矿、稀土产品及其应用产品、有色金属产品及其应用产
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和国家
禁止流通的材料)购销;稀土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咨询及
技术转让以及稀土应用产品的综合应用技术咨询(以上
经营范围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
动);稀土和其它有色金属产品及应用产品和技术进出口
业务;生产稀土产品及应用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设
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 年6 月30 日
/2026 年1-6 月(未经
审计)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4 年度(经审
计)
资产总额
108,669.18
65,041.76
负债总额
66,828.44
26,819.09
资产净额
41,840.74
38,222.67
营业收入
135,023.51
227,107.80
净利润
3,618.07
7,663.3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盛和资源为盛和海南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15,000.00 万元整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该等三年期间自被担保债务的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5、保证范围:包括被担保债务和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和开支。
(二)盛和资源为乐山盛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10,000.00 万元整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
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
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后三年止。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
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三)盛和资源为科百瑞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5,000.00 万元整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
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
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后三年止。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
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证下属控股
子公司资金需求,促进其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和整体发展需要。公司对下属控股子
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
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是公司执行股东会决议为下属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可以
保证下属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促进其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被担保
对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具有充足的偿债能力,在提供担保时,公司会要求被
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所可能涉及的财务风险均属于可控制范围,不会对公司及股东
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为上述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及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总额在年初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无需单独上报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 年8 月31 日,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累
计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256,9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18.17%。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2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