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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神通科技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09-12(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09-11 17:36:04·⚡ 决策 09-12 20:17:55 +1d02h·45.1 天前

神通科技2023年股权激励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成就,8人可行权85.5万份(占授予时总股本0.20%)

该公告是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例行程序性履行:行权的核心前提——2025年业绩达标——已由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开,本次仅为董事会确认名单与数量;可行权85.5万份对应授予时总股本0.20%,公司亦明示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既无预期差也无足够量级,不构成可交易催化。

📄 原文神通科技↗ 原文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0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不做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5228.SH)
例行股权激励行权条件成就:业绩达标依据来自已公开的2025年审计年报,无新增事实;可行权85.5万份仅占授予时总股本0.20%,期权费用已在等待期摊销,公司明示对财务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无预期差与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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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神通科技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条件成就属激励计划例行落地,业绩达标早已随2025年报披露,新增股份仅0.20%、摊薄微小且期权费用已在等待期摊销,无新增基本面信息与价格催化,故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1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无正期望交易逻辑:行权条件成就所依赖的2025年扣非净利润达标系已公开年报信息,本次公告无新增订单、业绩指引或经营变化

主要风险

  • 若大量激励对象集中行权并在T+2后卖出,存在85.5万股(约占总股本0.2%)的微小流通增量,但量级不足以驱动方向性行情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改变结论:程序性行权公告按NO_INCREMENTAL_FACT回避,无需检索同类先例

方向:无可参照交易先例;此类例行股权激励行权公告不构成方向性事件

涨幅量级:未用先例校准幅度,因事件本身无增量催化且量级仅0.20%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7,803 字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0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名,可
行权数量为85.5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批
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3年股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
公告。
2、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
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
相关公告。
6、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

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分别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
记工作,其中登记股票期权合计223万份,激励对象12名,登记限制性股票合计
50万股,激励对象2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10月12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解
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9、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核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10、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
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13、2026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
类别
权益类别
授予日期
行权价格
(经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人)
授予后权益
剩余数量
首次
授予
股票期权
2023 年12 月1 日
10.216 元/份
1,409 万份
169
391 万份
预留
授予
股票期权
2024 年8 月27 日
10.216 元/份
223 万份
12
168 万份
注:1、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0.40元/份调整为10.36
元/份;
2、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完成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0.027元(含税),因此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0.36元/份调整为10.333元/份;
3、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0.117元(含税),因此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0.333元/份调整为10.216元/份;
4、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确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后的
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待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
行权价格由10.216元/份调整为10.171元/份,调整后的价格生效时间为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
5、剩余168万份股票期权按权益失效处理,不再授予。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历次行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如下:
序号
期权批次
实际可行权期间
行权价格
行权数量
行权人数
(人)
行权后股票期
权剩余数量
1
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
2024 年12 月25
日至2025 年11
月30 日
10.36 元/份
386.60 万份
153
6.7 万份
注: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行权部分已于2025年4月25日注销完成。
二、股票期权条件成就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8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5.5万份,同意
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
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的说明
1、根据行权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二个行
权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的第二个等待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在满足相关行权条件下,第二个
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
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 年8 月27 日,故第二
个等待期已于2026 年8 月26 日届满。
2、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需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符合行权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情形,满足本项行权条
件。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
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第二个考核期间需满足下列条件之
一:
2025 年的净利润达到13,000 万元或2025 年营业收入达到20.57
亿元
注:1、“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2、“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指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
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并且在
本次股权激励有效期内实施可转债等事项的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不计入
业绩考核指标的核算。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
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6] 第
ZF10163 号):2025 年
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12,653.13 万元,剔除
股份支付费用、可转债
费用影响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16,263.96 万元。
因此公司层面的业绩
考核目标达成,符合行
权条件。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
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 个档
次,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
人层面的行权比例:
股票
期权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
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
完全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12 名激励对象中8 名激
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
为“优秀”,个人层面行
权比例为100%。4 名激
励对象已离职,已获授
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
权。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
对象为8 名,该8 名激励对象本次拟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5.50 万份。另有4 名
激励对象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6.00 万份,不得行权,
予以注销(其中本次拟注销2.50 万份,已注销23.50 万份)。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部分授予日:2024 年8 月27 日
(二)可行权数量:85.50 万份
(三)可行权人数:8 名

(四)行权价格:10.216 元/份(待公司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
行权价格由10.216 元/份调整为10.171 元/份,调整后的价格生效时间为2026 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
办券商。
(七)行权安排: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行权有效期
为2026 年8 月27 日至2027 年8 月26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
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八)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具体情况
姓名
职务
已获授股票期
权数量(万
份)
本次可行权数
量(万份)
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的
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占授予时总股
本的比例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其他员工(共8人)
223.00
85.50
38.34%
0.20%
合计
223.00
85.50
38.34%
0.20%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为8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5.50 万份。本次行权满足《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行权相关条件。
(二)上述可行权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该等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
就,本次行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
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为符合条件的8 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为85.50 万份。
五、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 期权定
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
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
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
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神通科技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均以成就,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神通科技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神通科技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神通科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
(四)神通科技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
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神通科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2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