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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戈碧迦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09-11(北京日)仅日期·⟳ 抓取 09-11 18:34:46·⚡ 决策 09-12 23:39:43 +1d05h·45.0 天前

戈碧迦保荐机构2026年半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属例行合规披露

该公告是北交所持续督导下的例行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报告,检查结论无异常,并未披露能够改变未来现金流、盈利预期或估值的新增经营事实;募投延期也已另行审议公告,不构成新催化。

📄 原文戈碧迦↗ 原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戈碧迦”或“公司”)向不特定…
不做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0438.BJ)
例行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结论无异常但无新增经营或财务增量;不构成做多催化,也不存在可做空的公司级净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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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戈碧迦半年保荐现场检查全部通过且未发现问题,合规层面略偏安心,但这只是例行持续督导披露,不构成可交易的正向或负向预期差。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11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检查报告无负面问题,仅说明公司治理、信披、募资使用等方面未被保荐机构发现异常。
  • 公告未包含新增订单、业绩变化、盈利指引、分红方案或重大合同,难以形成短期交易edge。

主要风险

  • 募投项目进度与招股说明书不一致且已延期,虽已履行程序,但若后续延期扩大或效益不及预期,可能影响中长期成长兑现。
  • 例行报告不审计经营景气度,无法排除光学玻璃或相关材料需求、产品价格和客户订单变化带来的基本面风险。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缺失不影响AVOID结论,核心原因是事件本身没有可交易的增量信息。

方向:无可用同机制交易先例;保荐机构例行无异常现场检查通常不构成方向性市场事件。

涨幅量级:未将此类例行合规披露纳入涨跌幅校准,因为缺乏盈利、订单或资本结构变化。

形态:不适用;未依据历史价格形态推断交易机会。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4,054 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戈碧迦”或“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定期现场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戈碧迦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刚
联系电话:010-86451044
保荐代表人姓名:戴维
联系电话:021-68801584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戴维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6 年半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 年8 月25 日-8 月2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情
况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 号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1)查阅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
度;(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审
计委员会会议材料。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
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
名确认
√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7.内部审计制度是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
√


8.是否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并保持独立性
√


9.审计委员会是否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及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事项
√


10.是否按规定形成、审议、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 号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1)查阅公司股东名册;(2)查
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2.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 号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1)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
经营、管理场所;(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公司相关制度;(4)
获取公司的相关说明。
1.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3.公司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5.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不存在
异常资金往来
√


(四)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 号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2)
访谈公司管理层。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



刊载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 号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1)查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2)查阅募集资金账户台账及银行对账单;(3)对募投项目
进行实地查看;(4)抽查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相关资料;(5)访谈公司管理层。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注1:募集资金使用与各年已披露情况一致,因公司存在募投项目延期,因此项
目进度与招股说明书不相符,公司己履行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应审议及公告程序
(六)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 号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1)查阅公司往来明细账;(2)
抽查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凭证。
1.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2.大额资金往来是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


(七)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 号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1)查阅公司关联方清单及关联
交易明细;(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公司信用报告。
1.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


2.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3.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4.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
5.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债务等情形


√

6.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7.从事对外投资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
制度
√


8.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程序是否合规、信息披露是否及时、
充分
√


(八)业绩大幅波动的合理性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 号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业绩快报等文件;(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 号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1)查阅公司及股东的相关承诺;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公司出具的说明。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九)现金分红制度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 号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1)查阅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股
东会决议文件;(2)查阅公司现金分红相关制度;(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制定了现金分红制度
√


2.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十)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 号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第二十三条所列):(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2)
访谈公司管理层。
1.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2.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或者风险
√


3.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4.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5.其他重要事项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黄 刚 戴 维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