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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富春股份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09-12(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09-11 20:39:46·⚡ 决策 09-13 01:05:27 +1d04h·45.0 天前

富春股份向18名核心骨干预留授予329.3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4.75元

本次公告只是富春股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实施,核心条款和上海骏梦业绩考核条件已在4月草案及5月股东会审批中确定;本次新增对象和数量占比小,且产生股份支付费用,短线缺乏可交易的新增基本面催化。

📄 原文富春股份↗ 原文
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不做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99.SZ)
既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属于程序性公告,实际授予仅占总股本约0.47%,未带来新增收入、订单或超预期指引,且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短线方向和edge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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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富春股份预留授予329.34万份期权仅占总股本约0.47%,属于既定股权激励计划的程序性落地;不带来新增收入或超预期指引,反而确认约390.29万元股份支付费用,因此不做方向性交易。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1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无明确正期望:预留授予事项已获股东会预先批准,公告未改变公司收入、利润指引或资本结构。
  • 若未来上海骏梦达成2026年1000万元净利润或15%营收增长目标,属于激励约束的潜在正面信号,但本次公告并非业绩达成确认。

主要风险

  • 股票期权未来行权会形成潜在小幅股本摊薄,且2026-2028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 市场可能将员工激励误读为游戏业务利好而短线炒作,但该解读缺乏本次公告中的新增经营事实支撑。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12 · 影响 weakens
    公告显示激励计划已于2026年4月审议、5月股东会批准,本次仅为预留授予;上海骏梦考核目标也是原方案条件,未出现新增订单或业绩上修。
    检索:富春股份 2026 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 上海骏梦 业绩 目标 新增 订单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不改变结论,最终因无新增基本面事实和风险收益不匹配而回避。

方向:未使用历史先例;本次并非由市场重新定价的新经营事件,而是既有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实施。

涨幅量级:缺乏可用于校准涨幅的高相似对齐样本,且事件本身增量有限,不以其他股权激励案例的投机涨幅作为交易依据。

形态:A股小盘股股权激励授予可能引发短暂题材反应,但预留授予通常低于首次授予和草案公布的信息含量;不足以支持追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6,743 字
1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
票
2、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2026 年9 月11 日
3、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329.34 万份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75 元/份
5、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人数:18 人
6、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1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
意确定以2026 年9 月11 日为预留授权日,向18 名激励对象授予329.34 万
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75 元/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
1、标的股票种类: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
股股票
3、激励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49.78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9,030.0085 万股的2.39%。
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319.83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
股本总额69,030.0085 万股的1.9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80.00%;预留329.95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69,030.0085 万股的0.4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20%。
4、行权价格:4.75 元/份
5、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41 人,为在公司及公司子公
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不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
划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
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 个月
50%

3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
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
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
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7、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 年-2028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权(若预留部分在公
司2026 年第三季度
报告披露前(含)授
予)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上海骏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骏梦”)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上海骏梦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2、上海骏梦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 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上海骏梦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上海骏
梦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2、上海骏梦2027 年净利润不低于1,500 万元。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披露后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上海骏梦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上海骏
梦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2、上海骏梦2027 年净利润不低于1,500 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上海骏梦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上海骏
梦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
2、上海骏梦2028 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 万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子公司上海骏梦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公司子公司上海骏梦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
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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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
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部门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需与其所属部门在对应考核的业
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部门层面的业绩考核得分(X)设置不同
的部门层面行权比例,具体要求按照公司与各部门激励对象签署的相关规
章或协议执行。
部门业绩考核得分(X)
100
100>X≥60
X<60
部门层面行权比例
100%
X/100
0%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
对象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将根据激励对象KPI 完成度(S)决定,如下所示:
KPI 完成度(S)
100%
100%>S≥60%
S<60%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S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
年计划行权额度×部门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未能
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 年4 月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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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6 年4 月29 日至2026 年5 月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6 年5 月12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 年5 月19 日,公司召开了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6
年5 月20 日披露了《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5 月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安排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6 年9 月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安排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
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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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是否符合条件的相关说明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
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股份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
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以2026 年9 月11 日为预留授权日,向18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329.34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75 元/份。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
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经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时,拟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量为329.95 万份。本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329.34
万份,剩余未授予的0.61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不再授予、作废失效。
除上述差异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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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
股股票
(二)股票期权的预留授权日:2026 年9 月11 日
(三)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329.34 万份
(四)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75 元/份
(五)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8 人
(六)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人员类别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
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
占预留授权日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骨干(18 人)
329.34
19.97%
0.47%
预留授予合计
329.34
19.97%
0.4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2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七)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
件要求。
五、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会计处理方法、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
企业以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
2026 年9 月11 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
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5.59 元/股(公司2026 年9 月11 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预留授权日至每期首个可行权日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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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
3、历史波动率:22.96%、26.17%(分别采用深证综指最近一年、两年
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302%、1.2421%(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 年期、2 年
期的到期收益率)
经测算,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329.34 万份股票期权对未
来各年度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股票期权摊销成本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390.29
70.36
238.30
81.63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
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
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
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
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本激励
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拟被预留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
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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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外籍员工。本次被预留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
获授权益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或不得获授权
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确定以2026年9月11日为预留授权
日,向符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329.3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75元/份。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事项
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对象、预留授予数量
及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
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
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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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