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富春股份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09-12(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09-11 20:39:46·⚡ 决策 09-13 01:06:02 +1d04h·44.8 天前
富春股份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核查通过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向18人授予329.34万份、行权价4.75元
该公告仅为2025年度股东会已批准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预留份额的授予资格核查意见,属例行治理与薪酬程序,未引入新增订单、业绩指引、经营数据或超预期信息;授予规模相对公司体量微小,且存在常规摊薄,缺乏可交易的短期预期差。
📄 原文富春股份↗ 原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1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1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不做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99.SZ)
已获批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期权授予属例行程序性公告,无新增经营/订单/业绩信息,授予规模小(329.34万份、行权价4.75元、名义约1564万元)且有常规摊薄,缺乏短期预期差与可交易 edge,不做多也不构成利空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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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富春股份公告的是已获批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期权授予(329.34万份、行权价4.75元、18人),纯属程序性薪酬安排,无新增基本面催化与预期差,不构成交易机会,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1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预留授予系2025年度股东会已批准激励计划的执行环节,市场对授予规模与行权价早有草案预期,无增量信息
- 329.34万份期权名义价值约1564万元,规模微小,对公司估值与每股权益影响可忽略,且带来常规期权摊薄
主要风险
- 若后续出现行权业绩考核条件显著上调或公司同步披露超预期经营数据,需重新评估,本公告本身不含此类信息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因先例改变结论;事件本身无增量催化,直接回避
方向:无方向性先例需求:例行股权激励预留授予为程序性公司治理事件,不依赖历史价格先例定方向
涨幅量级:未校准幅度:授予规模名义价值约1564万元,相对市值微小,缺乏可交易波动量级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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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1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富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权日)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
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拟被预留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次被预留授予权
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或不得获授权益的
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2026 年9 月11 日为预留授权日,
向符合条件的18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329.34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75
元/份。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9 月12 日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1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富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权日)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
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拟被预留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次被预留授予权
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或不得获授权益的
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2026 年9 月11 日为预留授权日,
向符合条件的18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329.34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75
元/份。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9 月12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