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芯海科技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09-14(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5:41:04·⚡ 决策 09-13 15:52:12 +11m08s·44.5 天前
芯海科技第九次提示“芯海转债”可选择回售,属申报期内例行重复提示
这是回售申报期内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回售触发条件、价格、申报期均为已反复披露的既有事实,无新增金额、条款变化或经营信息;且转债市价高于回售价,回售非强制,不构成对正股的方向性催化。
📄 原文芯海科技↗ 原文
关于“芯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1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不做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688595.SH)
第九次例行可转债回售提示,触发条件与回售价格均为已披露旧信息,转债市价高于100.32元回售价且回售非强制,对正股无新增预期差或方向性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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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芯海科技就芯海转债回售发布第九次例行提示,条款与价格(100.32元/张)均属旧信息,且转债价高于回售价、回售非强制,对正股无增量edge,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若最终回售规模远超预期,可能造成一次性现金流出,但需待回售结果公告确认,本提示公告未提供该信息。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产生任何ENTER依据,直接支持AVOID。
方向:无可对照先例;可转债有条件回售的例行提示性公告通常不构成正股方向性催化。
涨幅量级:缺乏且无需用先例校准幅度,因为本次为重复例行公告、无增量。
形态:无适用见光死模式;本公告本身不是盈利或订单类催化。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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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32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申报期:2026 年9 月8 日至2026 年9 月14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6 年9 月17 日
回售期内“芯海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芯海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32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
利
息)卖出持有的“芯海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芯海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
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6 年7
月21 日至2026 年8 月31 日连续30 个交易日内有3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本
公司“芯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70%,且“芯海转债”已进入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根据《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
2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
向全体芯海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回售价格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
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
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的价格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芯海转债”第五年的票面利率2.4%,
计算天数为49 天(自2026 年7 月21 日至2026 年9 月7 日),利息为
100*2.4%*49/365≈0.32 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32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
含税)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3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芯海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芯海转
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8015”,转债简称为“芯海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6 年9 月8 日至2026 年9 月14 日
(四)回售价格:100.32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芯海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6 年
9 月17 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芯海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芯
海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 万元人民币,
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
易日后“芯海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风险提示
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32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
有的“芯海转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芯海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16854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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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4 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32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申报期:2026 年9 月8 日至2026 年9 月14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6 年9 月17 日
回售期内“芯海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芯海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32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
利
息)卖出持有的“芯海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芯海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
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6 年7
月21 日至2026 年8 月31 日连续30 个交易日内有3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本
公司“芯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70%,且“芯海转债”已进入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根据《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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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
向全体芯海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回售价格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
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
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的价格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芯海转债”第五年的票面利率2.4%,
计算天数为49 天(自2026 年7 月21 日至2026 年9 月7 日),利息为
100*2.4%*49/365≈0.32 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32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
含税)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3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芯海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芯海转
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8015”,转债简称为“芯海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6 年9 月8 日至2026 年9 月14 日
(四)回售价格:100.32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芯海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6 年
9 月17 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芯海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芯
海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 万元人民币,
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
易日后“芯海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风险提示
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32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
有的“芯海转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芯海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16854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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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