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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大元泵业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09-14(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5:40:24·⚡ 决策 09-13 15:46:11 +5m47s·44.3 天前

大元泵业实施2026年半年度每股0.10元现金分红

本次公告是半年度现金分红的程序性实施安排,方案此前已经股东会授权和董事会审议通过;每股0.10元、合计约1,865.47万元的现金分红不会改变公司盈利预期,除息日股价也会机械除息,缺乏可获得超额收益的事件edge。

📄 原文大元泵业↗ 原文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不做 大元泵业(603757.SH)
常规半年度现金分红实施公告,核心方案此前已获批;每股0.10元将在除息日机械反映到股价中,且合计派现约1,865.47万元不构成新的盈利预期差,无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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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大元泵业公告每股派现0.10元,属于已批准分红方案的落地实施而非新增盈利或经营利好;分红规模有限且除息自动调整价格,不形成方向性交易机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1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现金分红体现一定股东回报,但方案并非新增决定,实施公告主要确认股权登记、除息和发放日期。

主要风险

  • 若市场将高股息或超预期分红重新定价,短线可能出现情绪波动,但公告本身未提供超出既有方案的新增信息。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13 · 影响 weakens
    公告明确分红方案此前已完成授权和董事会审议,本次仅披露实施日期,未出现额外特别派息、业绩上修或提高分红比例。
    检索:大元泵业 2026 半年度 分红 每股0.10元 董事会 股东会 授权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不改变结论,最终因无增量事实和无可交易edge而回避。

方向:无需依赖先例:常规分红实施公告的核心收益在除息日通过股价机械调整抵消,且本方案早已审议通过。

涨幅量级:未使用历史涨幅校准目标价,因为不存在基于新增基本面信息的超额收益窗口。

形态:不适用;本事件不是业绩、订单、并购或其他预期差型催化。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889 字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1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9/17
-
2026/9/18
2026/9/18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
20 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并经公司2026 年8 月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6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86,547,25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654,725.90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9/17
-
2026/9/18
2026/9/18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
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
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
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
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实际控制人韩元平、韩元富、王国良、徐伟建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有关规定,在公
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实际派
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含1 个月)的,其股
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
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
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
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 元。如相关股
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

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含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 股股票(“沪
股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
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其股息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
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 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不含“QFII”)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由其自行判断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0 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股东可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相关事项: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6-86441299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