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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皓元医药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09-14(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5:40:24·⚡ 决策 09-13 15:45:37 +5m13s·44.0 天前

皓元医药实施2026年半年度分红:每股派现0.09元,共约1919万元,9月21日除权除息

这是例行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红方案在5月股东会授权、8月25日董事会即已确定,本次只落地登记日(9/18)与除息发放日(9/21),不含新增业绩、指引或超预期分红信息;约1919万元派现相对公司体量很小,除息日股价机械除权,不产生可获取的正期望,故不交易正股或转债。

📄 原文皓元医药↗ 原文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6-063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不做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131.SH)
例行半年度分红实施公告,方案此前已授权并通过、无新增信息;每股0.09元、合计约1919万元,收益率极低,9/21除权除息仅机械下调股价,博息还承担短期持股红利税,无正期望,不做。
不做 皓元转债(118051.SH)
转股价随小额分红由40.22元常规微调至40.13元,停止转股与复牌均为既定程序,无预期差,不做。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皓元医药每股派现0.09元、合计约1919万元的半年报分红进入实施阶段,属市场已知的例行安排且收益率极低,除权除息为价格机械调整,无增量催化,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1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主要风险

  • 若为博取约0.09元/股现金红利在登记日前买入,除息日股价同步除权,且短期持股(1个月内)面临20%红利税,无法获得超额收益。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9-14 · 影响 invalidates
    公告原文载明方案已经5月股东会授权、8月25日董事会通过,本次仅为实施,无超预期分红或新增利好,做多不成立。
    检索:皓元医药 2026 半年度 分红 董事会 8月25日 已通过 预期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支持回避,不产生任何方向性头寸。

方向:常规小额现金分红实施公告在A股仅触发除权除息的机械价格调整,不构成事件驱动方向,故未纳入先例统计。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对齐先例用于设定止盈止损;约0.2%量级的股息率本身也不提供交易空间。

形态:例行分派实施普遍为无事件反应/除权即回落,未见可博取的超额收益模式。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613 字
1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6-063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9/18
2026/9/21
2026/9/21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5 月28 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并经公司2026 年8 月25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2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6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213,234,116股为
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191,070.4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9/18
2026/9/21
2026/9/21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
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
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
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上海安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臣骁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上海
臣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臣曦领航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
企业名称:宁波臣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
行发放。

3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
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
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 元;持股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
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
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
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
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
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
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81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
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
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
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
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
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
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1 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
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

4
相关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
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
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
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9 元。
五、
相关价格和比例调整情况
因实施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公开发行的“皓元转债”自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2026 年9 月11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9
月18 日)期间停止转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皓元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
相应调整,由原来的40.22 元/股调整为40.1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6 年
9 月21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
转股价格暨转股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8338205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