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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奥浦迈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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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浦迈披露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属程序性公示无新增经营信息

本公告是2026年9月22日董事会已通过的激励授予事项的后续例行公示核查,仅确认激励对象资格,未提供授予股数、价格、金额或新的业绩指引等增量事实,对股价无实质影响。

📄 原文奥浦迈↗ 原文
奥浦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第一批次)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100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第一批次)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不做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293.SH)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核查意见为股权激励流程中的例行程序性披露,授予事项9月22日董事会已定,本次无股数、价格、金额或业绩等增量信息,不构成可交易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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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奥浦迈披露的是股权激励预留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与核查意见,属程序性合规文件,核心授予事项9月22日董事会已审议,本次无新增金额或经营信息,不具交易edge。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若后续正式授予公告披露的预留份额或摊销费用显著超预期,可能带来短期情绪扰动,但不属于本条公告信息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改变结论:程序性披露按AVOID处理

方向:股权激励对象名单核查类程序性公告通常不构成独立催化,无需以先例校准幅度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先例,且事件本身无增量财务信息,不定tp/sl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590 字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100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第一批次)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6年
9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
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第一批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第一批次)
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2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第一批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向

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意见,人力资源部统一反馈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
单(第一批次)、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
聘用协议,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的规
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第一批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奥浦迈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0.4条的规定,并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四)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拟激励对象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
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激励对象相关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批次)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