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林洋能源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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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披露第四期回购进展:累计回购3,046.44万股、金额1.86亿元
该公告只是公司第四期回购方案的月度进展,核心金额、价格和用途均未超出2026年2月已披露方案,缺乏新的可交易催化。
📄 原文林洋能源↗ 原文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65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不做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1222.SH)
本次为既有回购方案的例行进展,累计回购1.86亿元仍处于1.5亿至3亿元计划区间内,未带来新增金额、注销或其他超预期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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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林洋能源公告累计回购1.49%股份、支付1.86亿元,但该进展仍在此前1.5亿至3亿元回购计划内,属于例行进度更新,不构成新增交易机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回购用于股权激励且金额仍在既定额度内,不能等同于新增股东回报或注销式EPS提升。
- 进展公告未披露上调回购金额、提前实施完成、注销股份或其他超预期事项。
主要风险
- 若市场将持续回购解读为股价支撑,短期可能有情绪波动,但该信息已在原方案框架内,持续性和预期差不足。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08 · 影响 weakens
公告未显示上调回购金额、回购股份注销或其他超预期新增利好,仅披露累计执行进度。
检索:林洋能源 第四期回购 进展 新增金额 注销 超预期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因事件本身缺乏增量事实,结论为回避,未因价格先例调整仓位或执行参数。
方向:例行回购进展通常不提供新的方向性预期差;本次无需依赖先例校准交易幅度。
涨幅量级:未发现新增回购、注销或超预期完成事项,缺少以历史先例设定止盈止损的基础。
形态:不适用;本次不是新增方案、要约、注销或到期关键节点。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111 字
1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65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2 月9 日~2027 年2 月8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3,046.4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49%
累计已回购金额
18,566.7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29元/股~6.57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2 月7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8.75 元/股(含),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2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江苏林
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
2026-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 年9 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46.44
2
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比例为1.49%,成交的最高价为6.57 元/股,成交的最
低价为5.2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8,566.7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第四期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9 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65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2 月9 日~2027 年2 月8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3,046.4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49%
累计已回购金额
18,566.7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29元/股~6.57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2 月7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8.75 元/股(含),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2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江苏林
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
2026-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 年9 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46.44
2
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比例为1.49%,成交的最高价为6.57 元/股,成交的最
低价为5.2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8,566.7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第四期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