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软通动力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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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通动力披露回购进展:截至9月末累计回购428.57万股、耗资约1.58亿元
本次是对2026年7月已公布回购方案的月度法定进展披露,累计回购约1.58亿元落在既定1.5亿–3亿元区间内,属预期内的程序性信息,未带来新的价格信号或业绩增量,不构成可交易事件。
📄 原文软通动力↗ 原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6-101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
不做 软通动力(301236.SZ)
月度例行回购进展披露,累计回购约1.58亿元在既定1.5亿–3亿元方案内,无新增事实或预期差,不具备短线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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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软通动力按月披露回购进展,累计回购约1.58亿元、占总股本0.41%,均在此前方案框架内,无新增事实与预期差,例行公告不具短线edge,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回购尚未完成,若后续股价大幅波动或公司调整/终止方案,可能改变市场对回购支撑力度的判断。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未改变结论:无新增事实的程序性披露直接回避
方向:例行回购进展公告无明确事件方向,不需要先例校准
涨幅量级:无可参考的高相似对齐先例,但公告本身无增量催化,不影响回避结论
形态:未检索先例;月度回购进展通常不产生系统性跳空或见光死模式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243 字
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6-101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61.45 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
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7 月8 日及2026
年7 月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
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85,701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1%,本次
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9.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89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157,811,955.6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等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10 月8 日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6-101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61.45 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
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7 月8 日及2026
年7 月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
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85,701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1%,本次
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9.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89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157,811,955.6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等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10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