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国城矿业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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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披露股份回购进展:截至9月末已回购240.76万股、耗资约7199.19万元
回购方案已于2026年7月27日通过、7月29日披露,本次仅披露截至9月末的执行进度;累计回购约7199.19万元,占3亿至6亿元计划的约12.0%至24.0%,没有新增回购授权、提价、上调规模或业绩信息,短线缺乏可交易预期差。
📄 原文国城矿业↗ 原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6-097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
不做 国城矿业(000688.SZ)
本次仅为3亿至6亿元既有回购方案的例行月度进展披露,未新增授权、提价、扩额或业绩信息,缺乏短线预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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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国城矿业本次公告是既有回购方案的例行进展披露,已回购股份仅占总股本0.20%,且未改变原方案条款。消息不构成新增利好,故不进行交易。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 董事会审议通过3亿至6亿元股份回购方案,这是本次进展公告所指向的原始授权。
- 公司刊登回购方案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回购方案的主要条款已在当时公开。
- 公司披露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回购进展,新增内容为已回购数量、价格区间和累计金额,但属于例行更新。
关键理由
- 回购本身对股价有潜在支撑,但月度进展属于法定常规披露,核心方案在7月已经公开。
- 当前执行金额约7199.19万元,未显示超预期加速、提价或扩大授权,难以形成新的短线edge。
主要风险
- 若公司后续大幅加快回购、提高价格上限或扩大回购规模,可能带来新的正向催化。
- 若投资者将回购进展解读为管理层护盘信号,股价仍可能受情绪或有色金属板块波动影响。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08 · 影响 weakens
公告未包含提高回购价格、扩大回购金额、新签重大合同或业绩上修等利多信息。
检索:国城矿业 回购进展 新增规模 提价 业绩利好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缺失不改变AVOID结论;核心依据是无增量信息和无新增交易edge。
方向:未使用外部先例;本次事件的关键不在同类回购通常涨跌,而在公告本身缺乏新增事实。
涨幅量级:没有高相似、同相位的新增回购授权事件可用于校准涨幅;月度进展披露不足以作为ENTER依据。
形态:未发现本条具备需要统计验证的新增催化,也未将例行进展包装成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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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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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6-097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
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6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按照本次回购价
格上限45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预计为6,666,667-13,333,333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0.56%-1.13%。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
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6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
以披露,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
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40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最高成交价为32.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81 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71,991,902.40 元(不含交
易相关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情况说明
2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
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6-097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
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6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按照本次回购价
格上限45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预计为6,666,667-13,333,333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0.56%-1.13%。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
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6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
以披露,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
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40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最高成交价为32.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81 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71,991,902.40 元(不含交
易相关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情况说明
2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
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