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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曙光数创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08(北京日)仅日期·⟳ 抓取 16:39:13·⚡ 决策 10-08 16:40:04 +51s·19.2 天前

曙光数创独立董事核查股权激励预留授予名单,公示期无异议

本次仅确认股权激励预留授予对象名单公示无异议及独立董事核查通过,是9月22日已披露事项的程序性进展;未出现新的授予条款、经营数据或足以改变短线定价的增量信息。

📄 原文曙光数创↗ 原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920808 证券简称:曙光数创 公告编号:2026-088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
不做 曙光数创(920808.BJ)
纯程序性独董核查及公示无异议公告,核心名单已于9月22日披露,未新增经营或授予条款信息,短线无明确预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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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曙光数创该公告为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名单的合规性核查,未新增授予数量、价格、业绩条件或经营利好。相关名单此前已披露,短线缺乏可交易预期差,故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1. 2026-09-22首发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一手源原文 ↗
    公司已于9月22日披露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2. 2026-09-22至2026-10-01其它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内部公告栏一手源原文 ↗
    名单按规定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
  3. 2026-10-08 08:39 UTC官方确认/否认巨潮资讯网公告一手源原文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但公告未新增授予价格、数量或业绩目标。

关键理由

  • 程序性核查公告确认资格无异议,但不构成新的收入、利润、订单或重大资本配置变化。
  • 激励对象名单已于2026年9月22日披露,本次主要是公示结果落地,预期差较弱。

主要风险

  • 若后续正式授予公告披露超预期的授予数量、费用影响或考核目标,可能重新影响股价。
  • 股权激励长期或有助绑定核心员工,但该效果不属于本公告可直接量化的短线催化。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08 · 影响 weakens
    本次公告没有披露新的授予数量、价格、费用或业绩考核变化,无法形成正向业绩催化。
    检索:曙光数创 2026 股权激励 预留 授予 数量 价格 业绩条件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因事件本身缺少增量事实,未因历史价格规律形成多空交易。

方向:未使用历史先例;本次为低增量程序性公告,方向本身为中性。

涨幅量级:不适用;没有新增的价格、数量、业绩条件或经营冲击可校准。

形态:不适用;未将一般股权激励事项的市场表现外推到本次纯核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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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808 证券简称:曙光数创 公告编号:2026-088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665 字
证券代码:920808 证券简称:曙光数创 公告编号:2026-088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9 月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并于2026 年9 月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6-086)。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结合公示情况对《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

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9 月22 日至2026 年10 月1 日通过北京证券交
易所官网及公司内部公司动态公告栏对《激励对象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
并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全体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反
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收到任何对《激励对象名
单》提出的异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公司于
2026 年10 月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
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下列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包括对公司(含子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
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作为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10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