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长芯博创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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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芯博创披露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及公示无异议,属程序性进展公告
本次公告是9月23日已披露股权激励草案后的例行公示核查文件,核心事项早已公开;本公告仅确认无异议和资格合规,不产生新的订单、业绩、融资或公司控制变化。
📄 原文长芯博创↗ 原文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长芯博创 公告编号:2026-071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不做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548.SZ)
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无异议属于草案披露后的例行程序,未新增授予价格、数量、业绩考核或经营指引,缺乏短期预期差和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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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长芯博创本次公告仅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公示无异议、资格合规,属于股权激励流程中的程序性节点;缺少新增授予条款或业绩信息,短期交易edge不足。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 公司称相关股权激励草案已于2026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是本事项的早期实质披露节点;具体公告链接未在本公告正文中列明。
- 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至10月3日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内部公示。
- 公司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确认公示期内无异议、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该节点为程序性确认。
关键理由
- 股权激励草案已于2026年9月23日披露,本次名单核查不改变市场已知的激励安排。
- 公告未提供新增经营数据、业绩目标变化或重大合同,难以构成独立短线催化。
主要风险
- 若后续股东大会审议、授予登记或草案外修订带来新的价格、数量和考核条件变化,才可能重新评估。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改变结论,维持AVOID。
方向:未使用历史先例;本次并非由经营变化或资本交易驱动,而是例行合规核查。
涨幅量级:缺乏可用于校准涨幅的同相位实质催化,且公告本身无新增授予价格、数量或业绩条件。
形态:未进行历史价格模式推断;程序性名单核查通常不应作为独立事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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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长芯博创 公告编号:2026-071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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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长芯博创
公告编号:2026-071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22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9 月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 年9 月24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 年9 月24 日至2026 年10 月3 日,公示期不少于10 天。在公示期限内,
公司员工均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
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
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信息。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
司对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4.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共7 名外籍人员(其中财务总监PEH KOK
THYE 及外籍技术/业务骨干人员6 名),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10 月8 日
证券简称:长芯博创
公告编号:2026-071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22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9 月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 年9 月24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 年9 月24 日至2026 年10 月3 日,公示期不少于10 天。在公示期限内,
公司员工均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
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
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信息。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
司对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4.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共7 名外籍人员(其中财务总监PEH KOK
THYE 及外籍技术/业务骨干人员6 名),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10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