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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超捷股份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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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捷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9.94万股将于10月13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该公告为2022年激励计划按既定时间表执行的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属程序性、可预期事件;解禁规模仅0.3721%,供给冲击微小,且核心条件成就(含2025年业绩达标)已于2026年9月22日董事会披露,本条无新增可交易信息,不构成做多或做空催化。

📄 原文超捷股份↗ 原文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05 证券简称:超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9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 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
不做 超捷股份(301005.SZ)
例行股权激励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699,365股仅占总股本0.3721%,供给冲击微小,且条件成就与2025年业绩达标已于2026年9月22日董事会披露,无新增信息与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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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超捷股份69.94万股(占总股本0.37%)将于10月13日解禁流通,系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例行到期解锁,规模小且条件成就早已披露,无增量信息,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若激励对象集中抛售或叠加市场情绪走弱,0.37%的新增流通盘可能带来轻微短期抛压,但量级不足以支撑方向性交易。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改变结论,维持AVOID

方向:例行小额股权激励解除限售通常不构成方向性催化,无需先例校准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对齐先例,且事件本身无交易edge,不据以设定幅度

形态:未检索先例;此类0.37%量级的程序性解禁一般不产生显著见光死或上涨模式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6,165 字
证券代码:301005
证券简称:超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9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
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699,36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721%。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0月13日。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为33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了解除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8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 年8 月26 日至2022 年9 月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任何异议。2022 年9 月7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三)2022 年9 月13 日,公司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于2022 年9 月13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四)2022 年9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 年10 月11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22 年9 月13 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 年

10 月13 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27 人,首次授
予的股份数量为133.49 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30%。
(六)2023 年8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 年9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八)2024 年6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
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 年7 月8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4 年9 月2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九)2025 年4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
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 年5 月13 日,公司召开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5 年6 月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十)2025 年10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 年11 月13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
年1 月1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十一)2026 年9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

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上
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关于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上市日)为2022 年10 月13 日,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限售期将于2026 年10 月12 日届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上市日)为2023 年10 月13 日,
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6 年10 月12 日届满。
(二)关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
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
件,具体如下: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
3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公司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5 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120%;
2、以公司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5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8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为计算依据。
2025 年公司营业收
入为879,158,588.64
元,较2021 年营业收
入增长123.15%,公
司业绩指标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
4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
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
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
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
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根据下表
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
的综合考评,23 名激
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
为“良好”及以上,对
应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10 名激励对
象绩效考核结果为
“合格”,当期不满

标准系数
1.0
0.8
0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股
份38,481股由公司回
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5 人,可申
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7,771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861%。
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
本期可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
数量(股)
占已获授限制
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义勤峰
董事、副总经理
56,420
45,136
80%
李新安
副总经理
69,160
69,160
100%
李红涛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6,410
46,410
100%
骨干人员(22人)
392,392
377,065
96.09%
合计
564,382
537,771
95.28%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 人,可申请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1,594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860%。具
体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
本期可解除限售
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
占已获授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比例

宋毅博
董事长助理
29,320
23,456
80%
骨干人员(7人)
144,144
138,138
95.83%
合计
173,464
161,594
93.16%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注销前
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
本次回购注销后
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一、限售条件股份
3,829,314
2.04%
-699,365
3,129,949
1.67%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1,922,246
1.02%
-699,365
1,222,881
0.65%
二、无限售条件股
184,136,101
97.96%
699,365
184,835,466
98.33%
股份总数
187,965,415
100.00%
0
187,965,415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
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