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维海德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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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海德披露回购股份进展:截至9月末累计回购1.14%股份,成交约3067万元
本公告系依据监管要求按月披露的回购进展,回购方案本身已于5月18日公布,本次仅更新累计回购数量与金额,未带来方案、价格上限或资金规模的增量变化,不构成新的短线催化。
📄 原文维海德↗ 原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
不做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1318.SZ)
按月例行披露的回购进展,方案与金额均为此前已公开信息,无新增事实或预期差,缺乏短线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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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维海德按月例行披露回购进展,累计回购1.14%、约3067万元,方案与资金来源均为此前已公开信息,无预期差,故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回购为5月已公布方案的常规进度更新,月度披露属法定义务,不含新增利好或盈利增量信息
主要风险
- 若后续公司提高回购金额上限或提前完成/变更用途,才可能构成新催化,需另行评估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不改变结论,例行公告本身即支持AVOID
方向:无足够对齐先例;但事件本身为无增量的例行进度公告,方向中性
涨幅量级:不适用,未据月度例行进展设定交易幅度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074 字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18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1,538,800 股,占当前总股本的1.14%,最高成交价为23.23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18.9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667,003.08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价
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8.33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8 日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18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1,538,800 股,占当前总股本的1.14%,最高成交价为23.23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18.9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667,003.08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价
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8.33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