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格灵深瞳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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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灵深瞳公告累计回购股份占总股本2.05%,系既有回购方案的例行进展披露
本公告是7月22日已披露回购方案在执行过程中的例行进度告知(回购比例达2%的强制披露节点),不包含新的回购授权、金额上调、用途改变或其他超预期信息;正向支撑在方案公布时已被市场获知,剩余买盘力量有限且窗口期仅约11天。
📄 原文格灵深瞳↗ 原文
格灵深瞳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38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 本2%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不做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88207.SH)
回购方案7月已公开,本次为回购比例达2%的法定例行进展公告,无新增金额、用途或方案变更等增量催化,且额度近用满、期限10月19日临近,不具备新的事件驱动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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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格灵深瞳公告累计回购达总股本2.05%、耗资8,887.56万元,但这是既有5,000万至10,000万元回购方案的法定进展披露,无新增催化,故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回购方案与规模早在2026年7月22日即已公开,本次2%进度公告属程序性披露,未带来预期差
- 累计已用资金约占回购上限的88.9%,且实施期限10月19日届满,后续潜在增量买盘有限
主要风险
- 若公司后续公告追加或上调回购方案、明确注销回购股份,则可能构成新增利好,需重新评估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因事件无增量事实,未据先例调整标的或方向,直接判定回避
方向:无足够对齐先例;回购方案本身7月已公布,进度公告通常不构成独立事件催化
涨幅量级:缺乏同市场、同相位(回购进度达整数比例节点)的高相似先例,不足以据此设定幅度
形态:未进行先例统计;此类例行进展披露一般无持续超额收益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216 字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38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
本2%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2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7 月20 日~2026 年10 月19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532.1173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2.05%
累计已回购金额
8,887.5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4.70元/股~20.9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 年7 月20 日,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以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具体回
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 元/股(含)。
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
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
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截至2026 年10 月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2.117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5%,回购成
交的最高价为20.95 元/股、最低价为14.7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87.56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9 日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38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
本2%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2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7 月20 日~2026 年10 月19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532.1173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2.05%
累计已回购金额
8,887.5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4.70元/股~20.9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 年7 月20 日,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以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具体回
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 元/股(含)。
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
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
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截至2026 年10 月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2.117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5%,回购成
交的最高价为20.95 元/股、最低价为14.7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87.56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