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星宇股份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09(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7:43:53·⚡ 决策 10-08 17:44:49 +56s·19.5 天前
星宇股份因中期每股派息0.20元,将回购价格上限由148.51元机械调整为148.31元
公告属于已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和中期分红方案后的程序性价格上限调整,核心回购规模、资金来源、用途和期限均未变化,不构成新的可交易催化。
📄 原文星宇股份↗ 原文
星宇股份关于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第1 页共3 页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不做 星宇股份(601799.SH)
中期分红后按公式把回购价格上限从148.51元下调至148.31元,属于无新增信息的程序性调整;回购金额、用途和期限均不变,缺乏短线交易edge。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星宇股份将回购价格上限下调0.20元/股,只是跟随每股0.20元现金分红进行机械除权调整;回购金额仍为1亿至2亿元且方案无其他变化,事件方向中性,缺乏交易edge。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消息传播链
- 公司披露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明确回购方案除价格上限外无变化,属于程序性公司行动公告。
关键理由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完全由中期现金分红触发,调整幅度与每股股息一致,未改变公司基本面或回购力度。
- 回购数量占总股本仅约0.2360%至0.4720%,且本公告不代表新增实际买入,难以形成短线重定价。
主要风险
- 公告日期为2026-10-09而信号当前时间为2026-10-08,时间戳存在不一致,但不影响其程序性、无新增催化的判断。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查询不会改变结论,最终因无新增事实而回避。
方向:无需依靠历史先例判断方向;公告本身是分红后的机械价格调整,不包含新增利多或利空。
涨幅量级:没有可用于校准涨跌幅的高相似事件,也没有必要据此设定止盈止损。
形态:未见需要研究的事件驱动价格模式;关键变量均未变化。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1 · 降级 0 · 失败 0 · 取消 0
- read_local_file 成功 本地只读文件 · 209 ms
第 1 页 共 3 页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118 字
第1 页共3 页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48.51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48.31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6年10月19日(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7 月27 日
和2026 年8 月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
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8.51 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7 月28 日、2026 年8 月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6-041,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
第2 页共3 页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 元(含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10 月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10 月19 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0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6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由不超过148.5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48.31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
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10月19日(即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20元/股,
因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差异化分红情形,上述计算公式中每股
现金红利是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虚拟
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等于0.20元/股。具体计算依据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
利)÷总股本=(283,208,654×0.2)÷285,679,419≈0.20元/股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因此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48.51-0.20)÷(1+0)=148.31元/股
(含)。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次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第3 页共3 页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
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7.43万股至134.8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60%
至0.472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9 日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48.51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48.31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6年10月19日(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7 月27 日
和2026 年8 月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
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8.51 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7 月28 日、2026 年8 月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6-041,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
第2 页共3 页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 元(含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10 月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10 月19 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0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6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由不超过148.5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48.31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
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10月19日(即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20元/股,
因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差异化分红情形,上述计算公式中每股
现金红利是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虚拟
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等于0.20元/股。具体计算依据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
利)÷总股本=(283,208,654×0.2)÷285,679,419≈0.20元/股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因此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48.51-0.20)÷(1+0)=148.31元/股
(含)。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次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第3 页共3 页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
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7.43万股至134.8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60%
至0.472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