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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渤海租赁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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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公告“18渤金03”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安排,剩余本金展期至2029年

本公告是公司债券按募集说明书及2025年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执行的年度例行付息,金额、利率、展期安排此前均已披露并生效,未带来对正股或债券价格有影响的新增事实。

📄 原文渤海租赁↗ 原文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6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6-076 债券代码:112771 债券简称:18 渤金03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02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
不做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000415.SZ)
公告为公司债券例行付息及既有展期决议的程序性执行,无新增事实或预期差,对正股无催化,不具备交易edge。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渤海租赁“18渤金03”仅披露例行付息及早已决议的本金展期执行细节,无新增信息,不构成交易催化,故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债券此前已多次展期且无担保,反映一定偿债压力,但这是存量背景而非本次付息公告的新增利空。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确认该类程序性公告不产生交易edge,支持AVOID

方向:例行债券付息公告无方向性催化,无需先例校准

涨幅量级:无预期价格幅度,不设定止盈止损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4,565 字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6-076
债券代码:112771
债券简称:18 渤金03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02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及公司于2025 年12
月26 日披露的本期债券部分本金兑付公告,公司于2025 年12 月30 日向本期
债券持有人兑付了本期债券发行面值15%的本金,即每张“18 渤金03”(面值
100 元)兑付本金为人民币15 元。本次兑付后“18 渤金03”债券面值调整为85
元/张。该部分本金于2025 年10 月10 日(含该日)至2025 年12 月30 日(不
含该日)期间的利息将于2026 年10 月12 日支付(因原付息日2026 年10 月10
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票面利率为
4%。
“18 渤金03”债券剩余本金自2026 年10 月10 日到期之日起展期至2029 年
10 月1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2.85%,按年付息并分别于2027 年及2028 年对应的
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
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初始面值5%的本金,该等已兑付本金自兑付之日起
停止计息(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利息期间)。
2.公司将于2026 年10 月12 日(因原付息日2026 年10 月10 日为非交易
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支付本期债券上一计息期

间的利息,票面利率为4.00%。其中,已兑付15%本金计息期间为2025 年10 月
10 日(含该日)至2025 年12 月30 日(不含该日)、剩余85%本金计息期间为
2025 年10 月10 日(含该日)至2026 年10 月10 日(不含该日),每手面值
1,000 元的“18 渤金03”合计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5.331507 元(含税)。
为确保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三期)。
2.债券简称:“18 渤金03”;债券代码:112771。
3.发行规模:5.04 亿元。
4.债券余额:4.28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 年期(附第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18 渤金03”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18 渤金03”自2021 年10 月10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 年。根据“18 渤金
03”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 渤金03”自2023 年10 月10 日到期
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3 年。根据“18 渤金03”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本期债券剩余本金自2026 年10 月10 日到期之日起展期至2029 年10 月10 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
在本期债券前3 年票面利率为7%;根据本期债券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决议及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期债券本金到期之日自2021 年
10 月10 日起展期至2026 年10 月10 日,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根据本期债券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期债券剩余本金自2026 年
10 月10 日到期之日起展期至2029 年10 月1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2.85%。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2018 年10 月10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每年的10 月10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0.到期日:本期债券到期日为2029 年10 月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4.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本金展期情况
公司于2021 年10 月8 日9:00 至20:00 召开了“18 渤金03”2021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18 渤金03”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
款及申请“18 渤金03”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 渤金03”自2021 年10
月10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 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公司于2023 年4 月20 日9:00 至2023 年4 月21 日12:00 召开了“18 渤金
03”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18 渤金03”本金
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 渤金03”自2023 年10 月10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3 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公司于2025 年12 月22 日9:00 至17:00 召开了“18 渤金03”2025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18 渤金03”本金展期的议案》,
根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司于2025 年12 月30 日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

付了本期债券发行面值15%的本金,即每张“18 渤金03”(面值100 元)兑付
本金为人民币15 元,本次兑付后“18 渤金03”债券面值调整为85 元/张。该部
分本金于2025 年10 月10 日(含该日)至2025 年12 月30 日(不含该日)期间
的利息将于2026 年10 月12 日支付,票面利率为4%。“18 渤金03”债券剩余
本金自2026 年10 月10 日起展期3 年,兑付日变更为2029 年10 月10 日(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
利率为2.85%,按年付息;公司将分别于2027 年及2028 年对应的付息日(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
人兑付不低于初始面值5%的本金。已兑付本金自其兑付之日起停止计息(为免
疑义,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计息期间)。
三、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方案
公司将于2026 年10 月12 日(因原付息日2026 年10 月10 日为非交易日,
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支付本期债券上一计息期间的
利息,票面利率为4.00%,已兑付15%本金计息期间为2025 年10 月10 日(含
该日)至2025 年12 月30 日(不含该日),剩余85%本金计息期间为2025 年
10 月10 日(含该日)至2026 年10 月10 日(不含该日),每手面值1,000 元的
“18 渤金03”合计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5.331507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
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8.2652056 元;非居民企
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5.331507
元。
四、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及下一付息期涉及要素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10 月9 日。
2.除息日:2026 年10 月12 日。
3.债券付息日:2026 年10 月12 日。
4.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85 元/张。

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10 月10 日。
6.下一付息期付息日及票面利率:2027 年10 月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票面利率为2.85%,
按年计息。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
在本次付息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
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
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
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 年1 月15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
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
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璐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4 号3 号楼宏源大厦10 层
咨询联系人:聂壮、胡逸凡
咨询电话:010-58102695、010-58102687
2.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5 层
咨询联系人:丁锦印、陈冬菊
咨询电话:0755-23934048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0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