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及董事长等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光学镜片2010.85万元)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公司本身被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提起公诉,属直接、实质的公司级刑事利空;同机制对齐先例濮耐股份公告后连续一字跌停(+1日-9.9%、+2日累计约-19%),方向与强度明确,置信度7≥4,满足做空红线;盘后公告故次日集合竞价做空,一字跌停可能不成交的风险以小仓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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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走势
做空 301421.SZ 波长光电
5 个交易日均已收盘,数据完整
- 发布 10-08 18:48 北京
- 抓取 10-08 18:52 北京
- 决策 10-08 18:55 北京
- 入场 10-09 09:30 北京 · 开盘 @64.32
- 离场 10-12 09:30 北京 · 开盘 @62.52
时间轴只含交易时段(午休、隔夜已压缩);横轴为北京时间,悬停看当地时间;蓝虚线 = 纸面入场价;建仓日图红线在昨收上方、绿线在下方
成交明细 · 纸面
做空 301421.SZ 波长光电
| 收益状态 | +2.30% 已平仓 |
|---|---|
| 进场成交 | 2026-10-09 · 开盘 · @64.32 |
| 离场成交 | 2026-10-12 · 开盘 · @62.52 |
| 毛收益 | +2.80% |
| 成本 | +0.49% |
| 净收益 | +2.30% |
| 计入收益 | +2.30% |
| 建仓日 | 2026-10-09 · 进场不早于新闻时刻 + 2 分钟 |
收益口径 event_time_plus_2min_10min_walk_open_topup_to_next_open_exchange_calendar_fill_model_local_notional_v9 · method_id m8db1cbc8f2d · 截至 2026-10-27 17:15
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波长光电被检察院以单位走私光学镜片罪提起公诉、董事长同列被告,刑事处罚与声誉风险升级;参考濮耐股份同类走私公诉后连续跌停,做空波长光电,次日竞价介入、小仓防一字板。
消息传播链
- 波长光电盘后披露收到检察院起诉书,被告单位及董事长等4人因走私光学镜片被提起公诉,系本催化法定首发。
- 公司曾披露董事长就同一事项被取保候审,属本事件前期阶段,本次为升级至公诉阶段的新增事实。
关键理由
- 公司作为被告单位被正式提起公诉,相较6月仅董事长取保候审明显升级,面临单位罚金、定罪及出口合规/客户信任冲击。
- 高度同机制对齐先例濮耐股份被诉后首两日一字跌停、累计约-19%,本催化次日大概率低开或跌停。
主要风险
- 该事项6月已部分披露且股价近5日已跌11%,利空有一定预期,可能低开幅度收窄;若开盘非跌停则做空滑点较大。
- 若次日一字跌停封板则集合竞价无法成交(记missed),判决或出现从轻减轻/和解性表述也会削弱跌幅。
反向证据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web · 日期 2026-10-08 · 影响 weakens
公告载明被告人如实供述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且公司称生产经营正常、不影响持续经营;先例中亦出现董事长回购提议后止跌,构成做空的主要反证。
检索:波长光电 走私 起诉 利好 回购 从轻 减轻 澄清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确认做空方向并设定-10%/-18%两档止盈、+8%止损;因6月事项已部分披露且样本仅1条,仓位压至small。
方向:单一但相似度9/10的对齐先例明确指向做空方向,公诉后下跌胜率在该样本为100%(样本极少,置信区间宽)。
涨幅量级:以濮耐股份+1日-9.9%、约+2日累计-19%校准,止盈参考-10%/-18%;因仅1条高相似先例,幅度从保守取。
形态:先例表现为连续一字跌停而非高开低走,第三日方因回购提议止跌回升,提示本催化短期以跌停方式兑现、需防护盘消息。
历史先例(按相似度)
- 相似度 9/10 002225.SZ 2026-04-24 濮耐股份及相关人员因伪报品名出口天然鳞片石墨、逃避两用物项许可,被检察院起诉,4月24日盘后公告,27、28日连续一字跌停 原文 ↗
事件后 +1日 -9.9% · +2日 -18.9% · +3日 -14.0% · +4日 -15.9% · +5日 -14.4%
相似度依据:同为A股上市公司被告单位、同罪名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同涉两用物项出口许可缺失、同为盘后公告次日反应;差异为货物为天然鳞片石墨、且其董事长回购护盘
经验:单位走私刑事公诉属强空催化,公告后连续一字跌停,约2-3日累计-14%至-19%,之后随回购/从轻因素才止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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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包搜索结果(原始查询:上市公司 被告单位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 被提起公诉 股价 次日 反应;API SearchType:web) - event_study 降级 stock_tools HTTP · 15,033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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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675 字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7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起诉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公诉起诉阶段
2.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2,010.85 万元(2023 年8 月至2025 年4 月)
4.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5. 本次诉讼前期信息披露情况:2026 年6 月1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上海海关缉私局对公司董事长出具了《取保候审决定书》,该涉案事项与本次
诉讼为同一事项。
6. 本次诉讼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人
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出具的《起诉书》(沪检三分刑诉〔2026〕176 号)。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二)被告单位和被告人
1. 被告单位: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682509778U,住所地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波光路18
号。
2. 被告人
被告人黄胜弟,男,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被告人吴红霞,女,时任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南京)
总监。
被告人朱静婷,女,时任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员工。
被告人齐文青,女,时任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员工。
二、本次诉讼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2026 年6 月1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取保
候审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上海海关缉私局对公司董事长
出具了《取保候审决定书》,该涉案事项与本次诉讼为同一事项。
三、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经上海海关缉私局侦查终结,上海海关缉私局以被告单位南京波长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人黄胜弟、吴红霞、朱静婷、齐文青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
口的货物罪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移送起诉。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出口国家
禁止进出口货物(光学镜片)数额达人民币20,108,512.11 元。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于2023 年
8 月至2025 年4 月期间,未按规定办理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出口国家禁止进
出口货物(光学镜片)数额达人民币2,000 余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均应当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四被告人到案后如实
供述其本人及被告单位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
一款的规定,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向上海
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定期报告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具备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架构,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本次诉讼尚未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
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10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