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万马股份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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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公告回购注销350.94万股限制性股票并通知债权人
公告核心是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的减资和债权人通知程序,属程序性披露;注销股份占比很小,业绩考核未达成也已在前期董事会和专项公告中披露。
📄 原文万马股份↗ 原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9 月17 日、202…
不做 万马股份(002276.SZ)
本次为已审议回购注销事项后的减资及债权人通知公告,注销比例仅约0.35%,核心业绩考核未达标信息亦非新增,缺乏可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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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万马股份拟注销350.9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约0.35%,并依法通知债权人。该事项不构成新的业绩或订单催化,短线方向和风险收益均不明确,故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 本次债权人通知引用的董事会决议及回购注销专项公告已于2026年9月18日披露,核心的业绩考核未成就和注销安排当时已形成。
-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属于已披露方案的审议程序推进。
- 公司公告减少注册资本并通知债权人,未新增经营合同、业绩指引或重大资产交易信息。
关键理由
- 注销股份仅占总股本约0.35%,对每股权益的增厚非常有限。
- 本公告是9月17日董事会及后续股东会审议事项后的法定债权人通知,未提供新的经营增量信息。
主要风险
- 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考核要求,可能被市场解读为经营目标完成度偏弱。
- 若债权人在45日内集中要求清偿或担保,可能带来短期资金安排扰动,但公告未显示此类重大请求已经发生。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09 · 影响 weakens
公告明确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削弱将注销简单解读为利好的逻辑。
检索:万马股份 2025年度 业绩 股权激励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未成就 回购注销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因结论为无新增事实且比例很小,先例检索不会改变AVOID结论。
方向:未使用历史先例定价;此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债权人通知通常被视为程序性公司行动,当前事件本身没有明确的新增交易方向。
涨幅量级:注销股份仅占总股本约0.35%,不足以仅凭历史程序性减资案例推导可交易涨幅。
形态:未发现需要通过历史案例验证的见光死或逼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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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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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9 月17 日、2026
年10 月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
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部分激励
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已离职的2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31,600 股、预留授予部分已离
职的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9,500 股;鉴于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涉及的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
(当
期解除限售系数为0.8)、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
格”(当期解除限售系数为0.6),公司决定按照其对应的解除限售系数回购注
销其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中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00 股。
此外,由于2025 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
分131 名激励对象(不含24 名离职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2,409,800 股、预留授予部分21 名激励对象(不含4 名离职激励对象)
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8,000 股。
综上所述,同意将上述涉及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共计180 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09,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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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11,075,446 股减至1,007,566,046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
应由人民币1,011,075,446 元减少为人民币1,007,566,046 元。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9 月18 日、2026 年10 月9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4)、《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5)、《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
号,万马创新园
(2)申报时间:2026 年10 月9 日起45 日内
(3)联系人:邵淑青
(4)联系电话:0571-63755192
(5)传真号码:0571-6375525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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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9 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9 月17 日、2026
年10 月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
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部分激励
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已离职的2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31,600 股、预留授予部分已离
职的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9,500 股;鉴于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涉及的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
(当
期解除限售系数为0.8)、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
格”(当期解除限售系数为0.6),公司决定按照其对应的解除限售系数回购注
销其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中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00 股。
此外,由于2025 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
分131 名激励对象(不含24 名离职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2,409,800 股、预留授予部分21 名激励对象(不含4 名离职激励对象)
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8,000 股。
综上所述,同意将上述涉及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共计180 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09,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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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11,075,446 股减至1,007,566,046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
应由人民币1,011,075,446 元减少为人民币1,007,566,046 元。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9 月18 日、2026 年10 月9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4)、《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5)、《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
号,万马创新园
(2)申报时间:2026 年10 月9 日起45 日内
(3)联系人:邵淑青
(4)联系电话:0571-63755192
(5)传真号码:0571-6375525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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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