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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天瑞仪器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不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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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瑞仪器临时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律师确认程序合法有效

该文件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会例行法律意见,董事会换届结果已按既定通知和表决程序完成,不构成影响短期定价的新增基本面催化。

📄 原文天瑞仪器↗ 原文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1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于2026 年10 月8 日在江苏省…
不做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300165.SZ)
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仅确认例行董事会换届结果,未提供经营、财务、订单、重组或控制权层面的新增催化,缺乏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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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天瑞仪器公告的核心内容是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获股东会通过且律师确认程序合法;事项例行、继任安排明确,未改变公司经营或财务预期,因此不交易。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本次披露仅确认常规股东会和董事会换届程序合法,没有收入、利润、订单或战略层面的新增信息。

主要风险

  • 若新任董事会后续另行披露战略、资产或管理层职责的重大调整,需要作为新事件重新评估。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因先例调整标的、方向或仓位;结论为基于公告性质直接回避。

方向:例行董事会换届且无控制权或战略变化,历史价格先例不会改变其中性判断。

涨幅量级:未使用先例校准幅度,因为当前公告缺乏可交易的基本面增量。

形态:不适用;公告本身不是业绩、订单、并购或重估类催化。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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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于2026 年10 月8 日在江苏省昆山市中华园西路1888 号天瑞大厦会议室召开。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李伟一律师、羊定琦律师出席现场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
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
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
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
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
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
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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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
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 年9 月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2026 年9 月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
定网站刊登了《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并决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 年10 月8 日15 时00 分在江苏省昆山市中华园
西路1888 号天瑞大厦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0 月8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0 月8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公司已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公
告告知全体股东,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9 月28 日。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
理人)4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21,37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494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19,128,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415%;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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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245,7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2%。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795,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3%。
根据公司于2021 年9 月1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
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股东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牧
鑫天泽汇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保持一致行动期间,承诺就行使股东权利时的
股东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召集权等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所有权利全权委托股
东刘召贵行使。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的代理人持有股东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个
人有效身份证件。该等股东均于2026 年9 月28 日即公司公告的股权登记日持有
公司股票。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的资格,其
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验证。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召贵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公
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公告中列明的
事项进行了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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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议案的表决按《公司章程》及公告规定的程序由本所律
师、股东代表等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工作。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由信息公
司在投票结束后统计。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以及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1、关于选举应刚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应刚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9,949,141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8.8260%。应刚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应刚获得的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1,371,021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354%。
2、关于选举车坚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车坚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9,940,13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8186%。车坚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车坚强获得的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
1,362,018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134%。
3、关于选举廖国荣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廖国荣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9,898,140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7840%。廖国荣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廖国荣获得的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
1,320,020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114%。
4、关于选举张秀梅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
表决结果:张秀梅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9,898,146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7840%。张秀梅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张秀梅获得的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
1,320,026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116%。
5、关于选举李胜辉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李胜辉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9,940,645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8190%。李胜辉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李胜辉获得的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
1,362,525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316%。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1、关于选举汪年俊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汪年俊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9,942,145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8202%。汪年俊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汪年俊获得的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
1,364,025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852%。
2、关于选举姚栋樑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姚栋樑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9,940,142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8186%。姚栋樑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姚栋樑获得的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
1,362,022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136%。
3、关于选举孙琪华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孙琪华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19,899,14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7848%。孙琪华当选。

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孙琪华获得的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为
1,321,023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472%。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
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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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