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中国人保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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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披露2025年度已审财务报表,相关业绩信息属旧信息,无新增交易催化
该文件为定期财务报表及审计材料,2025年业绩和审计意见均为已披露历史信息;文本涉及的2026年中期资料也发生在8月,当前信号没有新的订单、指引、分红批准或重大经营变化。
📄 原文中国人保↗ 原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25年度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 - 7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8 - 10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11 - 13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
不做 中国人保(601319.SH)
2025年度已审财务报表为历史定期信息,2025年净利润466.46亿元及标准审计意见均非10月新增事实,缺少可交易预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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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中国人保2025年净利润同比增长约8.8%,但这些数据随年度审计和定期报告早已形成;10月披露该财务报表文件缺少新增预期差,不值得据此交易。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3-26 · 扩散 high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2025年盈利增长属于历史财务信息,已不构成短线新增催化。
主要风险
- 若该PDF实际附带尚未识别的发行、融资或重大事项封面文件,需重新核验公告全文及披露目的。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结果不会改变NO_INCREMENTAL_FACT结论,因此未展开历史事件检索。
方向:无需使用先例定价,因核心问题是财务文件缺少新增事实,而非市场如何反应同类事件。
涨幅量级:不存在可用于设定止盈止损的新鲜事件涨幅基准。
形态:未评估见光死模式;旧财务资料本身已足以判定无交易edge。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70,985 字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25年度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
-
7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8
-
10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11
-
13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4
-
16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17
-
18
财务报表附注
19
-
184
附录: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1
-
3
1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1685_A01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
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
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
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
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
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
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
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1-1-2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1685_A01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一)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计量
于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采用保费分
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
账面余额合计为人民币约7,814亿
元,占总负债的48.61%。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
到期责任负债评估需要管理层对保
险合同计量方法的适用性、责任单
元的确定及未来不确定的现金流量
等方面作出重大判断及估计。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
到期责任负债的计量需要运用复杂
的精算模型,并需要管理层在设定
假设时作出重大判断和估计。精算
模型中使用的主要假设包括死亡
率、发病率、退保率、折现率、费
用假设、赔付率、保单红利假设及
非金融风险调整等。
由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
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计量涉及管理
层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我们
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
20“保险合同”,附注四“运用
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
定因素”–“履约现金流量的估
计”,附注七、24“保险合同及
分出再保险合同”。
我们在内部专家的协助下,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主
要包括:
复核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未采用
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计量相
关的会计政策。
了解、评估并测试了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
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
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主要假设的设定与批准、
基础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
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计量相关的信息系统
及其一般控制、系统间数据传输和计算等流程相
关的内部控制。
评估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
负债计量所使用的主要判断和假设的合理性。
评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采用保费
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评估方法
的适当性,选取主要典型保险产品、合同组,独
立计算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
任负债,并与管理层的结果进行了比对。
测试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
负债评估过程中使用的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
性。
分析报告期间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
到期责任负债的变动,以及假设变更对未采用保
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影响,
以评估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
任负债的总体合理性。
6-1-1-3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1685_A01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二)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的计量
于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保费分配
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账
面余额合计为人民币约2,178亿
元,占总负债的13.55%。
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
生赔款负债的计量需要管理层在选
取模型和设定假设时作出重大判
断,包括对预期赔付率和未来赔付
发展的判断。
由于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
已发生赔款负债的计量涉及管理层
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我们将
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0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保险合同”,附注四“运用会计
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
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
素”–“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
附注七、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
险合同”。
我们在内部专家的协助下,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主
要包括:
复核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采用
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计量
相关的会计政策。
了解、评估并测试了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
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
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主要假设的设定与批
准、基础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与采用保费分配
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计量相关的信
息系统及其一般控制、系统间数据传输和计算
等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
评估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
负债计量所使用的主要判断和假设的合理性。
评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保费
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的评估方
法的适当性,将独立建模的分析与计算结果与
管理层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
款负债的计量结果进行了比对,以评估其总体
合理性。
测试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
负债评估过程中使用的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准
确性。
分析报告期间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
发生赔款负债的变动,以及假设变更对采用保
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的影
响,以评估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
生赔款负债的总体合理性。
6-1-1-4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1685_A01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的估值
于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划分为第三层
级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
账面余额为人民币约897亿元,占
总资产的4.42%。
由于划分为第三层级的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采
用了估值模型和非可直接观察的参
数及假设。这些估值涉及管理层的
重大判断,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
计事项。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运
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
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
确定因素”–“利用估值方法确认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附注十一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
层级”。
我们在内部专家的协助下,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主
要包括:
了解、评价并测试了管理层对投资估值流程实施
的内部控制,包括对基于模型的计算所采用的假
设与方法的确定和批准,对内部自建估值模型的
数据完整性和数据选择的控制,以及管理层对外
部数据供应商提供的估值参数进行复核的控制。
根据行业惯例和估值原则,评估了估值模型所使
用的方法。
将估值模型中采用的假设与适当的外部第三方定
价数据(如:公开市场股价和中债收益率等)进
行比较。
针对选取的缺乏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对管理层
评估结果进行独立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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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1685_A01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信息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
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
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
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
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
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
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
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6-1-1-6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1685_A01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
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
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
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
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
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
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
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
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人民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
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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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1685_A01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
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续)
(6) 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
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
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
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
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
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
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余印印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小东
中国 北京
2026 年3 月26 日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8
资产
附注七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1
25,984
26,22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35,596
19,240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3
409,717
317,670
债权投资
4
322,656
316,231
其他债权投资
5
607,327
523,58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
169,046
115,778
定期存款
7
127,438
126,556
保险合同资产
24
794
1,728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24
42,150
39,762
长期股权投资
8
177,113
167,816
存出资本保证金
9
13,662
14,745
投资性房地产
10
14,789
15,232
固定资产
11
32,434
32,777
使用权资产
12
2,017
2,189
无形资产
13
8,553
8,4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
14,080
12,495
其他资产
15
24,327
25,899
资产总计
2,027,683
1,766,38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5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
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七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18
22,210
7,50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9
180,763
111,236
预收保费
9,763
7,319
应付职工薪酬
20
40,693
36,815
应交税费
21
6,997
8,569
保费准备金
22
377
281
应付款项
6,879
8,171
应付债券
23
41,806
50,132
保险合同负债
24
1,239,519
1,122,797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24
146
71
租赁负债
25
1,881
2,1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
1,401
464
其他负债
26
55,059
43,684
负债合计
1,607,494
1,399,158
股东权益
股本
27
44,224
44,224
资本公积
28
6,805
7,442
其他综合收益
46
(9,454 )
(9,957 )
盈余公积
29
17,742
16,835
一般风险准备
30
30,492
23,063
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1
199
180
未分配利润
32
218,983
186,94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08,991
268,733
少数股东权益
33
111,198
98,493
股东权益合计
420,189
367,22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027,683
1,766,38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10
资产
附注十六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
290
69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616
3,190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2
3,186
2,701
债权投资
3
2,892
4,212
其他债权投资
4
10,935
10,6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
4,865
4,845
定期存款
585
581
长期股权投资
6
92,536
92,390
投资性房地产
2,220
2,232
固定资产
2,880
2,911
无形资产
277
160
其他资产
7
416
614
资产总计
123,698
125,163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890
应付职工薪酬
3,461
3,695
应交税费
32
3
应付债券
12,225
12,225
其他负债
8
2,510
3,777
负债合计
18,228
20,590
股东权益
股本
44,224
44,224
资本公积
35,578
35,578
其他综合收益
786
472
盈余公积
17,742
16,835
未分配利润
7,140
7,464
股东权益合计
105,470
104,57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23,698
125,163
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公司负责人
分管财务公司领导
财务部门负责人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
附注七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69,044
621,972
保险服务收入
34
570,717
537,709
利息收入
35
31,851
30,876
投资收益
36
44,936
25,13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3,891
13,72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产生的收益
24
13
其他收益
37
363
37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8
16,144
23,774
汇兑损益
(308 )
64
其他业务收入
39
5,277
3,949
资产处置收益
64
85
二、营业总支出
594,107
551,328
保险服务费用
527,170
492,837
分出保费的分摊
35,309
33,620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28,936 )
(26,156 )
承保财务损失
40
45,898
43,329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
(1,111 )
(1,264 )
提取/(转回)保费准备金
110
(1,386 )
利息支出
41
3,300
3,245
税金及附加
507
319
业务及管理费
42
6,787
5,431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43
1,175
(1,754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3
248
其他业务成本
3,895
2,859
三、营业利润
74,937
70,644
加:营业外收入
44
294
275
减:营业外支出
44
(725 )
(301 )
四、利润总额
74,506
70,618
减:所得税费用
45
(11,473 )
(12,798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
附注七
2025年度
2024年度
五、净利润
63,033
57,82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63,033
57,820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646
42,869
少数股东损益
16,387
14,95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6
2,740
(6,86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280
3,413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43 )
248
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2,401
4,015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94
(217 )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172 )
(633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60
(10,273 )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800 )
1,020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1,460 )
15,706
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准备
27
(160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42 )
15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12,391
(27,183 )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
动
228
164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116
16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46
462
(819 )
合计
46
3,202
(7,679 )
七、综合收益总额
66,235
50,1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9,386
36,00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6,849
14,132
八、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
47
1.05
0.97
稀释每股收益
47
1.04
0.9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利润表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
附注十六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营业收入
11,001
12,940
利息收入
9
460
485
投资收益
10
10,151
11,961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93
18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35
46
汇兑损益
(52 )
17
其他业务收入
307
431
二、营业支出
1,989
1,820
利息支出
11
456
460
税金及附加
58
59
业务及管理费
12
1,179
1,244
其他业务成本
-
78
信用减值转回
(1 )
(21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297
-
三、营业利润
9,012
11,120
加:营业外收入
3
1
减:营业外支出
(11 )
(2 )
四、利润总额
9,004
11,119
减:所得税费用
13
71
261
五、净利润
9,075
11,38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17
426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94
(21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23
643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 )
125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3 )
128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3
(3 )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24
-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
-
合计
313
551
七、综合收益总额
9,388
11,931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
2025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其他综合
一般风险
大灾风险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附注七
股本
资本公积
收益
盈余公积
准备 利润准备金 未分配利润
权益
合计
一、 2025年1月1日余额
44,224
7,442
(9,957 )
16,835
23,063
180
186,946
98,493 367,226
二、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2,740
-
-
-
46,646
16,849
66,235
1.
净利润
-
-
-
-
-
-
46,646
16,387
63,033
2.
其他综合收益
-
-
2,740
-
-
-
-
462
3,202
(二) 利润分配
-
-
-
907
7,429
19
(16,846 )
(4,040 )
(12,531 )
1.
提取盈余公积(注一)
29
-
-
-
907
-
-
(907 )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0
-
-
-
-
7,429
-
(7,429 )
-
-
3.
提取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1
-
-
-
-
-
199
(199 )
-
-
4.
使用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1
-
-
-
-
-
(180 )
180
-
-
5.
对股东的分配
32
-
-
-
-
-
-
(8,491 )
(4,040 )
(12,531 )
(三) 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2,330 )
-
-
-
2,330
-
-
1.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2,330 )
-
-
-
2,330
-
-
(四) 其他
-
(637 )
93
-
-
-
(93 )
(104 )
(741 )
1.
购买子公司
-
-
-
-
-
-
-
106
106
2.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及其他
-
(637 )
-
-
-
-
-
(210 )
(847 )
3.
联营企业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
-
93
-
-
-
(93 )
-
-
三、 2025年12月31日余额(注二)
44,224
6,805
(9,454 )
17,742
30,492
199
218,983
111,198
420,18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
2024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其他综合
一般风险
大灾风险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附注七
股本
资本公积
收益
盈余公积
准备 利润准备金 未分配利润
权益
合计
一、 2024年1月1日余额
44,224
7,388
913
15,697
20,439
91
153,603
89,314 331,669
二、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6,860 )
-
-
-
42,869
14,132 50,141
1.
净利润
-
-
-
-
-
-
42,869
14,951
57,820
2.
其他综合收益
-
-
(6,860 )
-
-
-
-
(819 )
(7,679 )
(二) 利润分配
-
-
-
1,138
2,624
89
(13,536 )
(4,966 ) (14,651 )
1.
提取盈余公积(注一)
29
-
-
-
1,138
-
-
(1,138 )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0
-
-
-
-
2,624
-
(2,624 )
-
-
3.
提取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1
-
-
-
-
-
246
(246 )
-
-
4.
使用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1
-
-
-
-
-
(157 )
157
-
-
5.
对股东的分配
32
-
-
-
-
-
-
(9,685 )
(4,966 ) (14,651 )
(三) 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3,787 )
-
-
-
3,787
-
-
1.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3,787 )
-
-
-
3,787
-
-
(四) 其他
-
54
(223 )
-
-
-
223
13
67
1.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及其他
-
54
-
-
-
-
-
13
67
2.
联营企业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
-
(223 )
-
-
-
223
-
-
三、 2024年12月31日余额(注二)
44,224
7,442
(9,957 )
16,835
23,063
180
186,946
98,493 367,226
注一:2025年度,本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907百万元(2024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138百万元)。
注二:2025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本公司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人民币72,885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65,532百万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
2025年度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股东权益
合计
一、 2025年1月1日余额
44,224
35,578
472
16,835
7,464
104,573
二、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313
-
9,075
9,388
1.
净利润
-
-
-
-
9,075
9,075
2.
其他综合收益
-
-
313
-
-
313
(二) 利润分配
-
-
-
907
(9,398 )
(8,491 )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907
(907 )
-
2.
对股东的分配
-
-
-
-
(8,491 )
(8,491 )
(三) 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
-
(1 )
-
1.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
-
1
-
(1 )
-
三、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44,224
35,578
786
17,742
7,140
105,470
2024年度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股东权益
合计
一、 2024年1月1日余额
44,224
35,578
(79 )
15,697
6,907
102,327
二、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551
-
11,380
11,931
1.
净利润
-
-
-
-
11,380
11,380
2.
其他综合收益
-
-
551
-
-
551
(二) 利润分配
-
-
-
1,138
(10,823 )
(9,685 )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1,138
(1,138 )
-
2.
对股东的分配
-
-
-
-
(9,685 )
(9,685 )
三、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44,224
35,578
472
16,835
7,464
104,57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
附注七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签发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782,660
727,188
收到分入再保险合同的现金净额
6,880
2,55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3)
9,158
11,9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8,698
741,716
支付签发保险合同赔款的现金
(470,082 )
(444,719 )
支付分出再保险合同的现金净额
(11,719 )
(9,682 )
保单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954 )
(757 )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50,884 )
(52,58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5,653 )
(62,21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907 )
(19,12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4)
(55,810 )
(64,6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0,009 )
(653,7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1)
118,689
87,990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488,351
437,602
取得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
33,297
32,411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06
47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4
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2,528
470,520
投资支付的现金
(673,278 )
(543,33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
(4,784 )
(4,397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0 )
(38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8,272 )
(548,119 )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744 )
(77,59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1,988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69,527
2,30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935
6,6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462
21,067
偿还租赁支付的现金
(1,301 )
(1,05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060 )
(31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6,716 )
(14,83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077 )
(16,20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385
4,86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88 )
4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2)
15,742
15,297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132
28,835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
59,874
44,13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8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44
5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4
51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96 )
(50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9 )
(28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98 )
(6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33 )
(1,418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989 )
(90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591
2,27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086
12,20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677
14,477
投资支付的现金
(870 )
(3,319 )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192 )
(104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3 )
(5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15 )
(3,47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62
11,004
三、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
2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9,663 )
(7,148 )
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89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53 )
(7,148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53 )
(6,85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
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978 )
3,245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83
638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05
3,883
后
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9
一、
基本情况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
“本集团”)于1996年8月2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注册成
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宣武区东河沿路69号。本公司的前身为中国人民保险公
司,为中国政府于1949年10月成立的国有企业。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4月27日,本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1-13层。
2009年6月23日,经财政部及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保监
会”)联合批复财金[2009]48号文件《财政部保监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
整体改制的批复》,原则同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申请由财政部作为独家发起
人,整体改制变更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4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向财政部提交《关于申请批准中国人民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请示》(人保集团发[2009]67
号),拟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8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中
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进行的资产评估的评估结果,总资产评估值人民币545.27亿
元,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427.50亿元,按照71.6%的折股比例折合为每股面值人
民币1元的股份306亿股,未折入股本部分作为资本公积。由本公司完全继承中国
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权益、结构、业务和人员(包括境外分支机
构)。
2009年6月30日,财政部以财金[2009]54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
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核准的批复》核准了上述评估结果。同时,财政部以财金
[2009]5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
理方案的批复》,批复同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提出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同
意本公司股份总数306亿股,全部为国家股,由财政部持有。
本公司于2009年9月24日召开创立大会,于9月27日获得原保监会《关于核准中国
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保监发改[2009]1010号),于9月28日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财政部和原保监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体上市的批复》
(财金[2012]42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2]849号)的批准,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
所”)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2012年12月7日在香港联交所
主板挂牌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8]997号)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20
一、
基本情况(续)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经营范围为(一)投资并持有上市公司、保险机构和
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二)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
(三)国家授权或委托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四)经原保监会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的其他业务。本公司的子公司主要提供综合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从事财产保险业
务,人身保险业务,资产管理以及其他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决议批准报出。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子公司及部分结构化主体,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六、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
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财
务报表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
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编制。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于
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
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2.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以及保
险合同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
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
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
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
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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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续)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
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
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
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层级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
的报价。
第二层级输入值是除第一层级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
入值。
第三层级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3.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百
万元为单位表示。
5.
财务报表披露遵循的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根据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
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集团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
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
额大小的重要性时,本集团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
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支出总额、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
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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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6.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
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
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
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
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
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
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
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
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
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
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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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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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7.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单
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
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
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
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
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
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
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
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
抵销。
子公司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
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
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
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
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
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
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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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24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7.
合并财务报表(续)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
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
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的
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
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
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
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
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
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12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
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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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25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
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
收益。
外币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
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
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
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
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报。
期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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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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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1.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
分类与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
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
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
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
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
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
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
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和其他资产中的其他应收款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
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
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
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其
他债权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在资产负
债表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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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27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1.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分类与计量(续)
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此外,本集团将部
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于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需计提减值准
备。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
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
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
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
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重
要的假设和判断列示如下:
(1)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如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等;
(2)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判断标准;
(3)前瞻性信息。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
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
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
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
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
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
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
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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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28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1.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
附注九、2(2)信用风险。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集团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
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应收款项,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准备。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
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
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
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
认金额。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投资合同负债
(列示为应付款项)、其他负债中的其他应付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
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
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本集团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29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1.
金融工具(续)
金融负债(续)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
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集团的衍生工具主要为远期外汇合约和利率互换等。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
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
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本集团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同时包含非衍生工具主合同的混合(组合)工具的一个组成部分,
并导致该混合(组合)工具中的某些现金流量以类似于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的变动
方式变动。
嵌入衍生工具相关的混合工具包含的主合同不是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范围内的资
产,当且仅当符合下述条件时,嵌入衍生工具应当与主合同分拆,并作为衍生工具
核算:
(1) 与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
(2) 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及
(3) 混合合同不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也不计入损益(即,嵌在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中的衍生工具不予拆分)。
对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将混合工具整
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
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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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30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1.
金融工具(续)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
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
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
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
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2.
长期股权投资
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
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
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
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
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
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
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
权投资,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取得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
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
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
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
支付的购买价款,包含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以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31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续)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
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
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
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
认。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
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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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32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续)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续)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应享有的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
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
公积。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
变动的因素,主要包括被投资单位接受其他股东的资本性投入、被投资单位发行可
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包含的权益成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他股东对被投资
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等。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
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
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
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
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
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
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
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
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
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
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
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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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33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续)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
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
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
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
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
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
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
他综合收益和其他股东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股东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
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1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集团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非本集团自用的房屋及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
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
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而且本集团能够从房地产交
易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能对投资性房地产
的公允价值进行估计,故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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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3.
投资性房地产(续)
本集团于会计期间内:(1)将部分自用房屋及建筑、土地使用权转为出租,因此
自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转入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
价值计量,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
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
(2)将部分出租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转为自用,因此自投资性房地产转出
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出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
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3)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因
自用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所产生的原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部分,应当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4.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
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
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
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
则,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
旧。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5-60年
3%-5%
1.62%-19.40%
办公、通讯及其他设备
3-11年
0%-5%
8.63%-33.33%
运输设备
4-6年
0%-5%
15.83%-25.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
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
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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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支出、工程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6.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电脑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
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
期平均摊销。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30-70年
电脑软件及其他
2-10年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
整。
17.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
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
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初始直接费
用、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并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
额。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
初始计量。
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
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
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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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7.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本集团对机动车辆和机器设备和其他资产的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
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
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
价值较低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
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
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
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18.
资产减值
本集团对除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
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
本集团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
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
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
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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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9.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
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0.
保险合同
20.1
定义与分类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保单持有人约定,在特定保险事项对保单持有人产生不利影
响时给予其赔偿,并因此承担源于保单持有人重大保险风险的合同。
具有保险合同的法律形式但不向保险人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合同被分类为投资合
同。
本集团签发的部分投资合同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投资者有权且预期将收到基于
特定投资资产池回报可能产生的由本集团相机决定的重大额外收益,作为不由本集
团相机决定的收益的补充。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规定对
此类投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不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本集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下的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将签发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合同定义为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
(1) 合同条款规定保单持有人参与分享清晰可辨认的基础项目;
(2) 预计将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回报中的相当大部分支付给保单持有人;
(3) 预计应付保单持有人金额变动中的相当大部分将随基础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而
变动。
再保险合同,是指再保险分入人(再保险合同签发人)与再保险分出人约定,对再
保险分出人由对应的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等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除另有明确说明外,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提及的保险合同泛指签发的保险合同
(含分入的再保险合同)以及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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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38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续)
20.2
保险合同的合并和分拆
本集团基于整体商业目的而与同一或相关联的多个合同对方订立的多份保险合同,
将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以反映其商业实质。
保险合同中包含多个组成部分的,本集团将下列组成部分予以分拆:
(1)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拆条件的嵌入衍生工具,
适用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 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适用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但与投资成分相关的合
同条款符合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定义的,适用保险合同会计准
则;
保险合同经上述分拆后的剩余组成部分,适用保险合同会计准则。
本集团对不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制定了拆分规则,通过识别无论保险事项是否发
生均须偿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确认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本集团在确认保险
服务收入和保险服务费用时,未包含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
20.3
保险合同的分组
本集团将具有相似风险且统一管理的保险合同归为同一合同组合。对于同一合同组
合,按照获利水平、亏损程度或初始确认后在未来发生亏损的可能性等,作进一步
细分。除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外,本集团每一个合同组合至少分为下列合同组:
(1) 初始确认时存在亏损的合同组(如有);
(2) 初始确认时无显著可能性在未来发生亏损的合同组(如有);
(3) 该组合中剩余合同组成的合同组(如有)。
本集团将同一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合至少分为下列合同组 :
(1) 初始确认时存在净利得的合同组(如有);
(2) 该组合中剩余合同组成的合同组(如有)。
本集团不将签发或分出时间间隔超过一年的合同归入同一合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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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续)
20.4
保险合同的确认
对于本集团签发的保险合同
本集团以下列时点中的最早时点确认签发的合同组:
(1) 责任期开始日;
(2) 保单持有人首付款到期日,或者未约定首付款到期日时本集团实际收到首付款
日;
(3) 发生亏损时。
对于本集团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本集团以下列时点中最早的时点确认其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
(1)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责任期开始日;
(2)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所对应的保险合同组确认为亏损合同组时。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分出成比例责任的,本集团以下列时点中最早的时点确认该合
同组:
(1)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责任期开始日和任一对应的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点中较晚
的时点;
(2)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所对应的保险合同组确认为亏损合同组时。
20.5
保险合同的计量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是指因销售、核保和承保已签发或预计签发的合同组而产生
的,可直接归属于其对应合同组合的现金流量。
履约现金流和合同边界
履约现金流量包括下列各项:
(1) 与履行保险合同直接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
(2) 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
(3) 非金融风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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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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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保险合同(续)
20.5
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履约现金流和合同边界(续)
非金融风险调整,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保险合同时,因承担非金融风险导致的未来现
金流量在金额和时间方面的不确定性而要求得到的补偿。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不考
虑本集团自身的不履约风险。
本集团采用合同边界这一概念确定计量保险合同组时应考虑的相关现金流。保险合
同组的计量中包括该组内每一项合同在合同边界内的所有未来现金流,不包括保险
合同边界之外的预期保费或预期赔付确认的负债或资产。
与履行保险合同直接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相关的方法和假设详见附注四。
非保费分配法
初始计量
本集团以合同组作为计量单元。
本集团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按照履约现金流量与合同服务边际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
进行初始计量。合同服务边际,是指本集团因在未来提供保险合同服务而将于未来
确认的未赚利润。
本集团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计算以下各项之和,包括:履约现金流量、在该日终止
确认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如有)以及其他相关资产或负债对应的现金流量及在
该日发生的合同现金流量。
上述各项之和反映为现金净流入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反映为现金
净流出的,本集团将其作为首日亏损计入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未到期责任负债与已发生赔款负债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
进行后续计量。
未到期责任负债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保险合同组的、与未到期责任有关的履约
现金流量和当日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已发生赔款负债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保险合同组的、与已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
费用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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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保险合同(续)
20.5
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非保费分配法(续)
后续计量(续)
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
对于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账面价值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各项调整后予以确定:
(1)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2)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计提的利息,计息利率为该合同组内合同确认时、不随基
础项目回报变动的现金流量所适用的加权平均利率;
(3)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履约现金流量增加额超过合同
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以及履约现金流量减少额抵销的未到期
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除外;
(4)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如有);
(5)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
本集团按照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合理确定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责任
单元,并据此对根据上述(1)至(4)项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
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保险服务收入。
与当期及过去服务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按照下述规定确认进当期损益:
(1) 因当期提供保险合同服务导致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的减少额,确认为保险
服务收入;
(2) 因当期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导致已发生赔款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额,以及
与之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后续变动额,确认为保险服务费用;
(3) 在确认保险服务收入和保险服务费用时,不得包含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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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42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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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保险合同(续)
20.5
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非保费分配法(续)
后续计量(续)
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
本集团按照基础项目公允价值扣除浮动收费的差额,估计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
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
浮动收费,是指本集团因代保单持有人管理基础项目并提供投资相关服务而取得的
对价,等于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减去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履约
现金流量。
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
面价值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调整后予以确定:
(1)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2)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变动金额,但主要除外情形如下:
(I)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减少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
所导致的亏损部分;
(II)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增加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
损部分;
(3) 与未来服务相关且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主要
除外情形如下:
(I)
该履约现金流量的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
(II) 该履约现金流量的减少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
(4)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如有);
(5)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
本集团按照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确定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责任单
元,并上述(1)至(4)项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
以后期间保险服务收入。
亏损保险合同组的计量
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时发生首日亏损的,或合同组合中的合同归入其所属亏损保险合
同组而新增亏损的,本集团确认为亏损部分并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将该亏
损部分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初始确认时,亏损保险合同组的保险合同负
债账面价值等于其履约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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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43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续)
20.5
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非保费分配法(续)
亏损保险合同组的计量(续)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组在后续计量时发生亏损的,本集团确认亏损并计入当
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将该亏损部分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
(1) 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发生变更,导致履
约现金流量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
(2) 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其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
份额的减少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
本集团将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变更所导致的
履约现金流量减少额,以及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基础项目公允价
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增加额,减少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冲减当期保险服
务费用;超出亏损部分的金额,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
本集团将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变更所导致的
履约现金流量增加额,以及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基础项目公允价
值中企业享有份额的减少额,确认为新增亏损并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将该
亏损部分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确认合同组的亏损后,将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变动额,采用系统合理
的方法分摊至未到期责任负债中的亏损部分和其他部分。需要分摊的未到期责任负
债账面价值变动额包括:因发生保险服务费用而减少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因相
关风险释放而计入当期损益的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金额;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不计入当期保险服务收入。
保费分配法
对于本集团签发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部分保险合同组,本集团自初始确认时采用
保费分配法简化合同组的计量:
(1) 本集团能够合理预计采用简化处理法与根据前述规定计量合同组未到期责任负
债的结果无重大差异。
(2) 该合同组内各项合同的责任期不超过一年。
初始计量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合同组时,初始确认时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等于已收保费
减去初始确认时发生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减去(或加上)于合同组初始确认时终
止确认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如有)以及其他相关资产或负债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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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44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续)
20.5
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保费分配法(续)
初始计量(续)
对各项合同初始确认时的责任期均不超过一年的合同组,本集团未选择在保险获取
现金流量发生时将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等于期初账面价值加上当期已收保费,减去
当期发生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加上当期确认为保险服务费用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摊销金额和针对融资成分的调整金额,减去因当期提供保险合同服务而确认为保险
服务收入的金额和当期已付或转入已发生赔款负债中的投资成分。
本集团按照合同组内各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确定的折现率,对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
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的影响。
本集团将已收和预计收取的保费,在扣除投资成分并根据上述规定对融资成分进行
调整后,分摊至当期的金额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本集团随时间流逝在责任期内分
摊经调整的已收和预计收取的保费。
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或后续计量存在亏损时,本集团将该日与未
到期责任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超过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的金额,作为亏损部分
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于后续期间,除非事
实和情况表明合同组不存在亏损,否则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亏损部
分为与未到期责任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与不包括亏损部分的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
本集团根据与已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计量已发生赔款负
债。本集团相关履约现金流量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的影响。
20.6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计量
非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再保险合同
本集团在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初始确认时,按照履约现金流量与合同服务边际之和
对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进行初始计量。
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是指本集团为在未来获得再保险分入人提供的
保险合同服务而产生的净成本或净利得。
本集团在估计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的相关假设与计量
所对应的保险合同组保持一致,并考虑再保险分入人的不履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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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45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续)
20.6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非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本集团根据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转移给再保险分入人的风险,估计非金融风险调
整。
本集团在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初始确认时计算下列各项之和:
(1) 履约现金流量;
(2) 在该日终止确认的相关资产或负债对应的现金流量;
(3) 在该日发生的合同现金流量;
(4)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
本集团将上述各项之和所反映的净成本或净利得,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净成本与
分出前发生的事项相关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与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之
和对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与未到
期责任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当日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与已发
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摊回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
对于签订时点不晚于对应的保险合同确认时点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在初始确认对应
的亏损合同组或者将对应的亏损保险合同归入合同组而确认损失时,根据下列两项
的乘积确定分出再保险合同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
(1) 对应的保险合同确认的亏损;
(2) 预计从分出再保险合同组摊回的对应的保险合同赔付的比例。
本集团按照上述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调整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同时
确认为摊回保险服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对分出再保险合同组进行后续计量时,调整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以反映对
应的保险合同亏损部分的变化,调整后的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不超过本集团预计从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摊回的对应的保险合同亏损部分的相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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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46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续)
20.6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非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本集团资产负债表日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以期初账面价值
为基础,经下列各项调整后予以确定:
(1)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2)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计提的利息,计息利率为该合同组内合同确认时、不随基
础项目回报变动的现金流量所适用的加权平均利率;
(3) 对于订立时点不晚于对应的保险合同确认时点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将对应的
亏损保险合同归入合同组而确认亏损时计算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
回部分的金额,以及与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无关的分保摊回
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转回;
(4)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分摊至对应的保险合同组且不
调整其合同服务边际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而导致的变动除外;
(5)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如有);
(6)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
本集团按照获取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合理确定分出再保险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
期间的责任单元,并据此对根据本条(1)至(5)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
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损益。
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再保险合同
本集团对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再保险合同组与上述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
同组采用相同原则。
本集团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分出再保险合同组时,计算的亏损摊回金额调整分出再
保险合同组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账面价值,同时确认为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20.7
保险合同的终止确认
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因履行、取消或到期而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保险合同。
20.8
列报
保险合同资产和负债
本集团签发的保险合同组合(含分入的再保险合同组合)账面价值为借方余额的,
列示为保险合同资产,为贷方余额的,列示为保险合同负债;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
合账面价值为借方余额的,列示为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为贷方余额的,列示为分
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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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47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续)
20.8
列报(续)
保险服务收入
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组,减记未到期责任负债,同时计入保险服务收入。报告期内
确认的保险服务收入金额反映转让的已承诺服务的模式,并反映本集团预期因提供
这些服务而有权获得的对价。
对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组,保险服务收入由“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变动相
关的金额”和“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与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变动相关的金额:
(1) 当期发生的与提供保险合同服务有关的保险服务费用,按报告期初预计金额计
量,不包括:
(I)
与亏损成分相关的金额;
(II) 投资成分偿还金额;
(III) 代扣代缴流转税(如增值税);
(IV)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
(V) 与非金融风险调整相关的金额;
(2)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不包括:
(I)
确认为保险合同金融变动的金额;
(II)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III) 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
(3)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
(4) 其他,如与未来服务不相关的保费经验调整等;
保险获取现金流的摊销: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随时间流逝进行系统摊销,计入责任期
内各个期间的保险服务费用,同时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以反映该类现金流量所对
应的保费的收回。
对于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组,本集团基于时间流逝在合同组保险责任期
间确认保险服务收入。
保险服务费用
保险服务费用包括如下各项:
(1) 已发生赔款(投资成分除外)及其他相关费用;
(2)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
(3)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的变动;
(4)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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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48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续)
20.8
列报(续)
分出保费的分摊和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本集团因当期获取再保险分入人提供的保险合同服务而导致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
产账面价值的减少额,确认为分出保费的分摊;因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摊回、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导致分保摊回已发生
赔款资产账面价值的增加额,以及与之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后续变动额,确认为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本集团将预计从再保险分入人收到的不取决于对应的保险合同赔付的金额,作为分
出保费的分摊的减项。本集团在确认分出保费的分摊和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时,不包
含分出再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
对于采用保费分配法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本集团将预期支付的保费分摊至每个
保险合同服务期,方法如下:
(1) 基于时间的推移在合同组保险责任期间确认分出保费的分摊;
(2) 如果风险在保险责任期内预期释放的方式与时间的推移存在重大的差异,则以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预期发生的时间作为分摊的基础。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由如下事项导致的保险合同组账面金额的变动组成:
(1) 货币时间价值及其变动的影响;
(2) 金融风险及其变动的影响。
本集团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解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在合同
组剩余期限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计入各个期间保险财务损益的金额,其与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0.9
中期财务报表的选择
对于中期财务报表中根据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作出的相关会计估计处理结果,本集
团选择在本年度以后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调整,并一致应用于新保
险合同会计准则适用范围内的合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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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49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1.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是指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财金[2013]129号”)的相关规定,分别按照农业保险自留保费
和超额承保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的保费准备金和利润准备金,逐年滚存。
大灾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农业大灾风险损失,可以在农业保险各大类险种之间统筹
使用,大灾准备金的使用额度,以农业保险大类险种实际赔付率超过大灾赔付率部
分对应的再保后已发生赔款为限。
保费准备金
根据财金[2013]129号规定,本集团按照农业保险自留保费的一定比例计提保费准备
金,具体的比例区间如下:
农业保险类别
计提比例
种植业保险
2% - 8%
养殖业保险
1% - 4%
森林保险
4% - 10%
当保费准备金的滚存余额达到当年农业保险自留保费的,可以暂停计提。
利润准备金
当农业保险实现年度及累计承保盈利,且满足相关监管条件,本公司之子公司在依
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后,从年度净利润中计提利润准备金,计提标
准为超额承保利润的75%(如不足超额承保利润的75%,则全额计提),不得将其
用于分红、转增资本。
22.
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
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
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
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
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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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50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2.
职工薪酬(续)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当雇员已提供服务使其有权利获得设定提存计划的供款时,相关设定提存计划支付
的金额应确认为费用。本集团的设定提存计划主要是根据政府统筹的社会福利计划
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以及设立的企业年金。本集团按照职工上
一年度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供款。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
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在每个年度报告期末执行精算计量。
重新计量的精算利得和损失会直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在其发生的当期借记或
贷记其他综合收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上述精算利得和损失不得重分类至损益,
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
分配利润。过去服务成本于计划修订时于当期损益中确认。利息支出按期初对受益
计划设定的折现率计算。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划分为下列组成部分:
(1) 服务成本(包括过去服务成本和精算利得和损失);
(2) 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利息支出;及
(3)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所产生的变动。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
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3.
预计负债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与或有事项相关
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同
时有关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
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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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51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4.
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的确认相关会计政策已于附注三、20保险合同中披露。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提供服务和劳务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
收入。
25.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对于本集团收到
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
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
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
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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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52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6.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
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
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
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
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
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
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
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
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
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
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
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
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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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53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6.
所得税(续)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
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
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
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7.
一般风险准备
本集团内从事金融业的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之前需提
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保险业务的子公司按本年实现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
的10%提取总准备金用于巨灾风险的补偿,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
28.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和发
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
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应当根
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
(1) 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
(2)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
上述调整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发行能够转换成其普通股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还应
当包括在合并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投资者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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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54
四、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作出的以下重要判断、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对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产生了重大影响:
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在计量保险合同负债过程中须对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
需支出的金额作出合理估计,该估计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
定。
本集团计量保险合同组时包含该合同组边界内的所有未来现金流量,并调整未来现
金流量的估计以反映货币时间价值。
计量这些现金流量所需要的主要计量假设如下:
折现率
本集团对不随基础项目回报而变动的现金流,以无风险收益率曲线为基础,采用自
下而上法确定不同产品的折现率。
人民币保单的即期折现率假设具体如下:
2025年
2024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即期折现率
1.35%-4.70%
0.83%-4.80%
死亡率及发病率假设
本集团根据实际经验、市场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死亡率、发病率等。
死亡率假设是基于本集团以往的死亡率经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计以及对
中国保险市场的了解等因素,并参考了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确定的。发病率
假设是基于本集团产品定价假设及以往的发病率经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
计等因素确定。死亡率及发病率假设受国民生活方式改变、社会进步和医疗技术水
平的提高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退保率假设
退保率假设按照保单年度、产品类别和销售渠道不同而分别确定。退保率假设受未
来宏观经济及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费用假设
本集团根据费用分析结果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费用假设。未来费用水平对
通货膨胀反应敏感的,本集团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费用假
设主要分为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假设和维持费用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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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55
四、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续)
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续)
保单红利假设
本集团根据系统合理方法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单红利假设。保单红利假设受多
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预期赔付率和未来赔付发展
本集团计算已发生赔款负债所使用的主要假设为预期赔付率和未来赔付发展。各计
量单元的预期的赔付率和未来赔付发展以本集团的历史赔款进展经验和赔付水平为
基础,并考虑核保政策、费率水平、理赔管理流程等公司政策的调整及宏观经济、
监管、司法等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
计量非金融风险调整使用的方法
非金融风险调整系指本集团在履行保险合同时,因承担非金融风险导致的未来现金
流量在金额和时间方面的不确定性而要求得到的补偿。由于风险调整反映的是对不
确定性的补偿,因此需要估计因风险分散而获益的程度以及预期有利和不利结果,
以体现本集团的风险规避偏好程度。本集团单独进行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与所
有其他估计分开。
本集团下各主体非金融风险调整比例根据置信水平法、资本成本法等方法确定,置
信区间为75%-85%(2024年: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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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56
四、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续)
对被投资企业重大影响的判断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
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当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指标存在,本集团需
要确定是否实施重大影响,即使直接和间接通过子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少
于百分之二十:
(1) 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同等的治理机构中拥有代表;
(2) 参与政策的制定,包括股息和其他分配的决策参与;
(3) 和被投资单位间的重大交易;
(4) 管理人员的交换;或
(5) 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
如果本集团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将对此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否则,将作
为金融资产核算。对于某些被投资单位,虽然本集团持有的表决权少于百分之二
十,但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派有代表并参与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
因此本集团认为依然拥有重大影响力。
结构化主体的合并
本集团发起设立某些结构化主体,并依据合同约定担任该等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
同时,本集团可能因持有该等结构化主体的部分份额而获得可变回报。此外,本集
团也可能持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发起并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
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所享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整体经济利益(包括直接持有产生
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等)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围。
联营企业的减值评估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是否有客观的迹象表明存在减值。当有客观证据表
明账面金额可能无法收回时,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
额大于未来可收回金额,即存在减值,可收回金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确定。在评估预计未
来现金流的现值时,本集团需评估持续持有该投资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
用恰当的折现率对相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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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57
四、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续)
利用估值方法确认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对于缺乏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运用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包
括运用现金流量折现分析、期权定价模型或其他适当的估值方法,例如参考熟悉情
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
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
对于现金流量折现分析,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是基于现行市场信息及适用于
具有相似收益、信用质量及到期特征的金融工具的比率所作出的最佳估计。估计未
来现金流量受到经济状况、特定行业的集中程度、工具或货币种类、市场流动性及
对手方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折现率受无风险利率及信用风险所影响。因此管理
层对估值技术中的贴现率和流动性折扣作出估计。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于附注十一、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
层级中披露。
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复杂的模型和大量
的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借款人的信用行为。附注九、
2(2)信用风险一节具体说明了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使用的参数、假设和估计技
术。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涉及许多重大判断,例如 :
(1) 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标准;
(2) 选择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适当模型和假设;
(3) 在计量预期信用时确定需要使用的前瞻性情景数量和权重;及
(4) 为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进行金融工具的分组,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项目
划入一个组合。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58
五、
税项
本集团中国境内业务应缴纳的主要税项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企业所得税
按现行税法与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25%计缴。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
额,销项税额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
计算。适用税率主要为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1%至7%计缴。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3%至5%计缴。
注1:本公司之子公司在西部地区和海南省的部分分公司享受税收优惠,适用的所得
税税率为15%。本公司一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适用
的所得税税率为15%。
注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第36号)《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1]第118号)及《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5]86号)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开展的部分一年期以上(包括
一年期)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产品免征增值税。
注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
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一子公司具备高新技术企业
资格,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
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59
六、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
集团构成情况
本公司所有权及表决权比例
主要经营地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被投资单位名称
及注册地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 北京
人民币22,242百万元
各种财产保险、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
险,以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68.98%
- 68.98%
-
设立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 北京
人民币25,761百万元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
险业务,以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71.08%
8.92% 71.08% 8.92%
设立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产‖)
上海
人民币1,298百万元 保险资金管理业务,以及相关的咨询业务
等
100.00%
- 100.00%
-
设立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 北京
人民币8,568百万元
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以及相关
的再保险业务
69.32% 26.13% 69.32% 26.13%
设立
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养老‖) 河北
人民币4,000百万元
个人、团体养老保险、年金业务、短期健
康及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100.00%
- 100.00%
-
设立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投控‖)
北京
人民币800百万元
实业、房地产投资,资产经营和管理,物
业管理
100.00%
- 100.00%
-
设立
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本‖) 北京
人民币200百万元
债权、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保
险私募基金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100.00%
- 100.00%
-
设立
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再保‖)
北京
人民币5,961百万元
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
外伤害保险的商业再保险业务
51.00% 49.00% 51.00% 49.00%
设立
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香港‖)
(注)
香港
港币1,610百万元
财产保险及再保险业务
89.36%
- 89.36%
-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金服‖)
天津
人民币1,415百万元 互联网金融
70.68% 29.32% 70.68% 29.32%
设立
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科技‖)
上海
人民币400百万元
研发、运维、运营等科技服务
100.00%
- 100.00%
-
设立
以上仅列示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其他子公司并不会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及财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单独披露。
注: 香港注册成立公司未有注册资本相关要求,人保香港披露为其实收资本。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0
六、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续)
2.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发起设立某些结构化主体,并依据合同约定担任该等结构化主体的管理
人;同时,本集团可能因持有该等结构化主体的部分份额而获得可变回报。此
外,本集团也可能持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发起并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判断是否
控制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所享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整体经济利益
(包括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等)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
围。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新增、赎回或清算等
事项会导致合并范围的变更。
于2025年12月31日,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的主要结构化主体如下:
实收基金/信托/
名称
持有份额占比
投资款
业务性质
重庆信托•中铁工集团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76.25%
8,000
投资管理
人保资本-南京扬子国投棚改债权投资计划
100.00%
5,700
投资管理
中航信托•天启22A302号工商企业贷款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
91.27%
5,500
投资管理
人保资产-华润置地2024第1号消费基础设
施资产支持计划
99.98%
5,334
投资管理
人保资本-国网新源股权投资计划
100.00%
5,006
投资管理
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及相关信息
本集团综合考虑子公司是否为上市公司、其少数股东权益占本集团合并股东权
益的比例、少数股东损益占本集团合并净利润的比例等因素,确定存在重要少
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本集团拥有存在重大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的财务信息
汇总如下。以下财务信息为考虑本集团合并抵销调整前的结果。其他子公司财
务信息参见附注八、分部报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1
六、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续)
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及相关信息(续)
需要指出,在人保财险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某权益投资作为金融资产核算,但在
合并考虑本公司和人保寿险持有的表决权影响以后,在本财务报表将该权益投
资作为联营企业核算。以下信息没有考虑如果该权益投资在人保财险合并财务
报表中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可能产生的影响。
人保财险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
31.02%
31.02%
当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12,508
10,287
当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3,947
4,809
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91,358
77,251
资产总计
860,596
778,333
负债合计
572,154
517,902
股东权益合计
288,442
260,431
2025年度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552,359
520,617
净利润
40,307
33,190
综合收益总额
40,744
43,0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48
36,464
4.
境外保险类机构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设立的主要境外保险类机构的汇总财务信息如下。以下汇总财务信息为
考虑本集团合并抵销调整前并折算为人民币的结果。
人保香港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4,414
4,427
股东权益合计
1,687
1,631
2025年度
2024年度
净利润
90
86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2
六、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续)
5.
重大限制
由于本公司之部分子公司从事保险业务,其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本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这些子公司的资产偿还本集团债务的能力受到限制。该类保险企
业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财务报表附注八、分部报告,财产保险、人寿保
险、健康保险分部中披露。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银行存款
- 人民币
18,863
22,663
- 美元
866
1,605
- 港币
857
1,195
- 欧元
52
37
- 英镑
11
8
- 其他
7
9
小计
20,656
25,517
其他货币资金
- 人民币
5,325
700
应计利息
3
5
合计
25,984
26,222
上述银行存款均为银行活期存款或短期定期存款。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
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及通知存款的存款期为1天至3个月不
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取得利息收
入。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活期银行存款中包含人民币1,694百万元(2024年
12月31日:人民币1,315百万元)的款项使用权或所有权受限,详细情况见附
注七、17(1)。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在香港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793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65百万元)。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在其他境外国家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522百
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18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3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按交易场所划分
交易所市场
2,341
1,605
银行间市场
33,246
17,625
合计
35,587
19,230
加:应计利息
9
10
减:减值准备
-
-
净额
35,596
19,240
按质押品类别划分
债券
35,596
19,240
3.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政府债
3,292
1,601
金融债
105,175
115,451
企业债
30,852
16,893
基金
87,271
86,642
股票
95,700
32,922
资产管理产品
1,952
5,184
非上市股权
16,785
12,339
信托计划
5,196
4,266
股权投资计划及其他
63,494
42,372
合计
409,717
317,670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无直接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4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政府债
128,139
104,064
金融债
11,960
9,054
企业债
31,663
33,377
债权投资计划
79,139
85,892
信托计划
53,731
69,964
资产支持计划
20,289
15,152
合计
324,921
317,503
减:减值准备(附注七、16)
(2,265 )
(1,272 )
净额
322,656
316,231
5.
其他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政府债
399,901
318,363
金融债
70,867
66,684
企业债
136,229
138,269
资产支持计划
330
265
合计
607,327
523,581
其中:
- 摊余成本
576,743
473,139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30,584
50,44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确认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
民币409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64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5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股票
70,535
27,327
永续金融产品
88,197
76,898
其他权益类投资
10,314
11,553
合计
169,046
115,778
其中:
- 成本
160,348
107,452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8,698
8,326
2025年度,根据本集团流动性安排,处置了成本为人民币22,371百万元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2024年度:人民币12,073百万元),处置的累计收益人民币
3,987百万元(2024年度:累计收益人民币1,749百万元)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留存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本年度确认的股息收入详见附注七、36 。
7.
定期存款
原始期限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3个月至1年(含1年)
1,440
1,790
1年至2年(含2年)
1,646
1,003
2年至3年(含3年)
35,581
24,776
3年至4年(含4年)
100
100
4年至5年(含5年)
23,336
14,537
5年以上
62,439
81,861
合计
124,542
124,067
加:应计利息
3,038
2,642
减:减值准备(附注七、16)
(142 )
(153 )
净额
127,438
126,556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中包含人民币1,498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933百万元)的款项使用权受限或所有权受限。
详细情况见附注七、17(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6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详细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5年
1 月1 日
本年增加 处置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
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变动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
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2025年
12 月31 日
联营/合营企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兴业银行”)
97,730
-
-
10,753
(96)
(841 )
(2,840 )
-
104,70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夏银行”)
48,941
-
-
4,151
(944)
3
(1,038 )
-
51,113
其他
21,145
1,951
(174 )
(1,013 )
(156)
(9 )
(450 )
-
21,294
合计
167,816
1,951
(174 )
13,891
(1,196)
(847 )
(4,328 )
-
177,113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4年
1 月1 日
本年增加 处置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
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变动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
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2024年
12 月31 日
联营/合营企业
兴业银行
90,830
-
-
8,992
684
10
(2,786 )
-
97,730
华夏银行
45,128
-
-
4,146
909
(1 )
(1,241 )
-
48,941
其他
20,707
-
(29 )
582
162
58
(335 )
-
21,145
合计
156,665
-
(29 )
13,720
1,755
67
(4,362 )
-
167,81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253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53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7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长期股权投资(续)
(1)
长期股权投资详细情况如下:(续)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持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人民币
104,706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97,730百万元)。于2025年12月31
日,本集团对兴业银行的投资市值为人民币56,420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51,330百万元),市值低于账面价值,考虑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本集
团对兴业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该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高于账面价值,因此于2025年12月31日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测试的方法,是比较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及其账面价值。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
规定,基于管理层对兴业银行的普通股股东可获得未来盈利的最佳估计计算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本集团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
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在测算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时,本集团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预测期年限
5年及永续
长期利润增长率
2.5%
折现率
10.4%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持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人民币
51,113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48,941百万元)。于2025年12月31
日,本集团对华夏银行的投资市值为人民币17,610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20,532百万元),市值低于账面价值,考虑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本集
团对华夏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该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高于账面价值,因此于2025年12月31日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测试的方法,是比较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及其账面价值。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
规定,基于管理层对华夏银行的普通股股东可获得未来盈利的最佳估计计算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本集团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
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在测算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时,本集团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预测期年限
5年及永续
长期利润增长率
2.5%
折现率
10.6%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8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综合考虑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是否为上市公司、其账面价值占本集团合
并总资产的比例、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占本集团合并净利润的比例
等因素,确定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列示如下:
本集团持有的所有权及表决权比例
主要经营地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联营企业
及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兴业银行(注1) 福建
银行
0.82% 11.84%
0.85% 12.05%
华夏银行(注2) 北京
银行
- 16.11%
- 16.11%
注1: 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人保财险和人保寿险合计认购兴业银行非
公开发行股份1,380百万股。认购完成后,本公司、人保财险和人保寿
险分别持有兴业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0.91%、4.98%和4.98%,本集团
成为兴业银行的并列第二大股东。
2013年4月19日,人保寿险委派一名高管作为本集团提名的兴业银行候
选董事以股东代表身份列席了兴业银行董事会会议。考虑到本集团在兴
业银行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于2013年5月8日,本集团与兴业银行签订
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本集团认为自2013年5月8日起有能力对兴业银行
实施重大影响,因此在合并层面将兴业银行作为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
算。
于2015年7月9日,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财险与人保寿险自公开市场上分
别以对价人民币4,641百万元及人民币5,456百万元购入兴业银行股份
280百万股及328百万股。因此,本集团对兴业银行持股比例自10.87%
增加至14.06%。
2017年3月27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兴业银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22百万
股普通股。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兴业银行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份完成。由于本公司、人保财险及人保寿险均未参与此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的认购,因此,持股比例分别被稀释至0.85%、5.91%及6.14%(合
计12.9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发行的可转债部分转换为普通股,本
公司、人保财险及人保寿险持股比例分别被稀释至0.82%,5.81%及
6.03%(合计12.66%)。虽然本集团持有兴业银行比例低于20%,但由
于本集团在兴业银行的董事会仍派有代表并参与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
决策,所以本集团仍能够对兴业银行施加重大影响。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9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续)
注2: 于2015年12月28日,人保财险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银
行”)、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萨尔·奥彭海姆”)及
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德银卢森堡”)签订股份转让协
议,据此,德意志银行、萨尔·奥彭海姆及德银卢森堡各自转让其分别
持有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877百万股、267百万股
及992百万股股份(共计2,136百万股股份,约占华夏银行全部已发行股
份的19.99%)予人保财险。上述交易于2016年11月17日完成。
于2017年5月25日,华夏银行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16年度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按2016年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股
的比例,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集团持股数量由2,136百万股增加至
2,563百万股,持股比例不变。
2018年10月9日,华夏银行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票方案》等关于非公开发行的议案。2018年
11月19日及2018年12月25日,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原银保监会”)及中国证监会分别出具了《关于华夏银行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银保监[2018]271号)、
《关于核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2166号),核准华夏银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64,537,330股新
股。于2018年12月28日,华夏银行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由于人保财险
未参与此次认购,持股比例由19.99%被稀释至16.66%。虽然本集团持
有华夏银行比例低于20%,但由于本集团在华夏银行的董事会仍派有代
表并参与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所以本集团仍能够对华夏银行施
加重大影响。
2021年5月28日,华夏银行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关于非公开发行的议案。2022年5
月20日,华夏银行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
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
长至2023年5月27日。2022年7月8日及2022年9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及
原银保监会分别出具了《关于核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5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华夏银行
股权变更及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686号),核准华夏
银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股新股。于2022年10月18日,华夏银行完
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实际发行527,704,485股新股,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7,994百万元。由于本集团子公司人保财险未参与此次非公开发
行股份的认购,持股比例由16.66%被稀释至16.1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0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续)
本集团重大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汇总如下:
兴业银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11,093,667
10,507,898
2025年度
2024年度
收入
212,741
212,226
归属于兴业银行母公司的净利润
77,469
77,205
本集团本年收到兴业银行的股利
2,840
2,786
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对兴业银行投资账面价值的调节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归属于兴业银行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902,199
881,908
兴业银行发行的优先股
-
(55,842 )
兴业银行发行的永续债
(80,000 )
(59,960 )
兴业银行可转换债券权益成份
(2,612 )
(3,158 )
归属于兴业银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819,587
762,948
本集团持有兴业银行的所有权比例
12.66%
12.90%
本集团按持股比例享有兴业银行的股东
权益
103,760
98,420
调整事项
946
(690 )
本集团对兴业银行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104,706
97,730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市值(注)
56,420
51,330
注:本集团持有的股份数目乘以年末的股份报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1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续)
本集团重大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汇总如下:(续)
华夏银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4,737,619
4,376,491
2025年度
2024年度
收入
91,914
97,146
归属于华夏银行母公司的净利润
27,200
27,676
本集团本年收到华夏银行的股利
1,038
1,241
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对华夏银行投资账面价值的调节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归属于华夏银行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395,746
361,982
华夏银行发行的永续债
(80,000 )
(60,000 )
归属于华夏银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315,746
301,982
本集团持有华夏银行的所有权比例
16.11%
16.11%
本集团按所有权比例享有华夏银行的
股东权益
50,854
48,637
调整事项
259
304
本集团对华夏银行权益投资的账面
金额
51,113
48,941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市值(注)
17,610
20,532
注:本集团持有的股份数目乘以年末的股份报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2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长期股权投资(续)
(3)
单独而言并不重大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汇总信息
上述联营企业对于本集团的净利润存在重要影响,或投资金额占本集团总权益
比例较大,于2025年12月31日,除上述已披露的两家联营企业以外,本集团总
计拥有16家非重大的联营企业(2024年12月31日:19家非重大的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其汇总信息如下:
2025年度
2024年度
本集团在净利润中所占的份额
(1,013 )
582
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所占的份额
(156 )
162
本集团在综合收益总额中所占的份额
(1,169 )
744
本集团在该等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
权益的账面金额合计
21,294
21,14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3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存出资本保证金
本集团境内保险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注册资
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符合原银保监会规定的银行,除清算时用于偿
还债务外,不得动用。
2025年12月31日
存放形式 原始存放期限
币种
金额
南京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4,100
建设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2,899
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535
农业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1,100
中信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929
民生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819
中国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550
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480
南京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392
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21
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20
中国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20
浦发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100
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人民币
50
合计
13,315
加:应计利息
369
减:减值准备(附注七、16)
(22 )
净额
13,662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4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存出资本保证金(续)
2024年12月31日
存放形式 原始存放期限
币种
金额
南京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4,100
建设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2,569
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2,045
民生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1,819
中信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929
浦发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600
招商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人民币
500
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480
南京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392
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321
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人民币
200
浙商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50
广发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10
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00
合计
14,315
加:应计利息
452
减:减值准备(附注七、16)
(22 )
净额
14,74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5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投资性房地产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年初余额
15,232
15,791
本年购置
132
86
固定资产转入(附注七、11)
551
480
无形资产转入(附注七、13)
23
28
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重估利得(附注七、46)
171
234
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重估利得(附注七、46)
57
87
公允价值调整(附注七、38)
(880 )
(472)
转出至固定资产(附注七、11)
(331 )
(904)
转出至无形资产(附注七、13)
(86 )
(70)
出售及报废
(80 )
(28)
年末余额
14,789
15,232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获得有关房屋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
价值为人民币683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677百万元)。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净额为人民币915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
币916百万元)的投资性房地产用于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97百万元(2024年12
月31日:人民币357百万元)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评估是基于如下方法:(1)运用市场比较法,假设将投资性
房地产以评估时点状态出售,并参考有关市场的可比销售交易;或(2)运用收
益法,考虑目标房地产现有租期内的租金收益以及按照现有市场租金水平可获
取的潜在租金收益,根据适当的资本化率计算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
值。
本集团通常依据专业判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各估值方法的适用性分析,在
上述两种方法产生的评估结果中选择一种方法或两种方法加权得出的测算结果
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最终评估结果。因此,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被分类为
第三层级。
在使用上述第(2)种评估方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价值时,资本化率是评估这些
投资性房地产价值的主要输入之一,本集团采用的资本化率区间如下: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本化率
3.0%-6.5%
4.0%-7.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6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固定资产
房屋及
建筑物
办公、通讯
及其他设备 运输设备 在建工程
合计
原值
2025年1月1日
38,849
13,667
1,707
5,360
59,583
本年购置
115
2,296
27
282
2,720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
159
9
-
(168 )
-
在建工程结转无形资产
(附注七、13)
-
-
-
(16 )
(16)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附
注七、10)
331
-
-
-
331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附注七、10)
(868 )
-
-
-
(868)
出售及报废
(45 )
(567 )
(197 )
-
(809)
2025年12月31日
38,541
15,405
1,537
5,458
60,941
累计折旧
2025年1月1日
14,120
10,362
1,477
-
25,959
本年计提
1,285
1,307
64
-
2,656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附注七、10)
(317 )
-
-
-
(317)
出售及报废
(22 )
(429 )
(183 )
-
(634)
2025年12月31日
15,066
11,240
1,358
-
27,664
减值准备(附注七、16)
2025年1月1日
826
2
4
15
847
本年计提
2
1
-
-
3
出售及报废
(7 )
-
-
-
(7)
2025年12月31日
821
3
4
15
843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
22,654
4,162
175
5,443
32,434
2025年1月1日
23,903
3,303
226
5,345
32,77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7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固定资产(续)
房屋及
建筑物
办公、通讯
及其他设备 运输设备 在建工程
合计
原值
2024年1月1日
38,221
11,956
1,836
5,547
57,560
本年购置
191
2,078
89
200
2,558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
338
5
-
(343 )
-
在建工程结转无形资产
(附注七、13)
-
-
-
(44 )
(44 )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附注七、10)
904
-
-
-
904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附注七、10)
(657)
-
-
-
(657 )
出售及报废
(148)
(372 )
(218 )
-
(738 )
2024年12月31日
38,849
13,667
1,707
5,360
59,583
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
13,062
9,681
1,487
-
24,230
本年计提
1,293
976
127
-
2,396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附注七、10)
(177)
-
-
-
(177 )
出售及报废
(58)
(295 )
(137 )
-
(490 )
2024年12月31日
14,120
10,362
1,477
-
25,959
减值准备(附注七、16)
2024年1月1日
826
2
-
15
843
本年计提
-
-
4
-
4
2024年12月31日
826
2
4
15
847
账面价值
2024年12月31日
23,903
3,303
226
5,345
32,777
2024年1月1日
24,333
2,273
349
5,532
32,487
(1)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获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净
值为人民币513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85百万元)。本集团认
为本集团拥有该房屋所有权。
(2)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重大暂时闲置或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共计人民
币94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84百万元)。
(3)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房屋及建筑物被抵押。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8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使用权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其他
合计
原值
2025年1月1日
4,581
10
4,591
本年增加
1,016
8
1,024
本年减少
(1,251 )
(9 )
(1,260 )
2025年12月31日
4,346
9
4,355
累计折旧
2025年1月1日
2,395
7
2,402
本年计提
989
6
995
本年减少
(1,050 )
(9 )
(1,059 )
2025年12月31日
2,334
4
2,338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
2,012
5
2,017
2025年1月1日
2,186
3
2,189
房屋及建筑物
其他
合计
原值
2024年1月1日
4,725
11
4,736
本年增加
996
6
1,002
本年减少
(1,140 )
(7 )
(1,147 )
2024年12月31日
4,581
10
4,591
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
2,390
4
2,394
本年计提
1,039
9
1,048
本年减少
(1,034 )
(6 )
(1,040 )
2024年12月31日
2,395
7
2,402
账面价值
2024年12月31日
2,186
3
2,189
2024年1月1日
2,335
7
2,342
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和短期租赁费用共计为人
民币90百万元(2024年度:人民币81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9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电脑软件
其他
合计
原值
2025年1月1日
7,553
8,915
30
16,498
本年增加
42
1,561
15
1,618
在建工程转入(附注七、11)
-
16
-
16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附注七、10)
86
-
-
86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
(50 )
-
-
(50 )
出售及报废
(193 )
(31)
-
(224 )
2025年12月31日
7,438
10,461
45
17,944
累计摊销
2025年1月1日
2,443
5,497
16
7,956
本年计提
214
1,236
3
1,453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
(27 )
-
-
(27 )
出售及报废
(41 )
(25)
-
(66 )
2025年12月31日
2,589
6,708
19
9,316
减值准备(附注七、16)
2025年1月1日
47
32
-
79
本年计提
-
-
-
-
本年转销
(2 )
(2)
-
(4 )
2025年12月31日
45
30
-
75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
4,804
3,723
26
8,553
2025年1月1日
5,063
3,386
14
8,46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0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无形资产(续)
土地使用权 电脑软件
其他
合计
原值
2024年1月1日
7,098
8,695
28
15,821
本年增加
482
1,277
2
1,761
在建工程转入(附注七、11)
-
44
-
44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附注七、10)
70
-
-
70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
(59 )
-
-
(59 )
出售及报废
(38 )
(1,101)
-
(1,139 )
2024年12月31日
7,553
8,915
30
16,498
累计摊销
2024年1月1日
2,294
5,155
16
7,465
本年计提
195
1,431
-
1,626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
(31 )
-
-
(31 )
出售及报废
(15 )
(1,089)
-
(1,104 )
2024年12月31日
2,443
5,497
16
7,956
减值准备(附注七、16)
2024年1月1日
47
8
-
55
本年计提
-
31
-
31
本年转销
-
(7)
-
(7 )
2024年12月31日
47
32
-
79
账面价值
2024年12月31日
5,063
3,386
14
8,463
2024年1月1日
4,757
3,532
12
8,301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存在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为
人民币31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9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1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
本集团2025年度及2024年度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列示如
下:
2025年度
2024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年初余额
12,031
13,498
本年计入损益
(1,817 )
(4,249 )
本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463
2,782
本年其他变动
2
-
年末余额
12,679
12,031
(2)
于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列示如
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可抵扣/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可抵扣/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
债):
保险合同
24,201
96,803
25,113
100,461
资产减值准备
1,064
4,326
705
2,878
应付职工薪酬
5,626
23,096
5,362
22,065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
(1,928 )
(7,983 )
(2,073)
(8,5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10,305 )
(42,069 )
(15,036)
(61,14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6,144 )
(24,933 )
(1,976)
(8,037)
其他
165
734
(64)
(235)
合计
12,679
49,974
12,031
47,44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2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续)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086
40,2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407 )
(28,24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
14,080
12,495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
(1,401 )
(464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1,536
20,735
可抵扣亏损
31,248
44,927
合计
42,784
65,662
由于本集团部分子公司认为在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因此未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到期日
2025 年12 月31 日
-
1,238
2026 年12 月31 日
34
8,885
2027 年12 月31 日
95
11,986
2028 年12 月31 日
7,142
10,884
2029 年12 月31 日
11,579
11,658
2030 年12 月31 日
12,102
88
2030年12月31日之后
296
188
合计
31,248
44,92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3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其他资产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1)
8,805
9,546
应收共保款项
4,582
4,965
待抵扣/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
3,107
4,871
存出分保保证金
2,420
1,663
应收代缴保费销项税
1,348
1,433
存出保证金
1,432
1,416
应收管理费
962
547
预缴所得税
284
873
发放贷款及垫款
408
437
应收股利
512
316
长期待摊费用(2)
170
176
其他
2,169
1,425
合计
26,199
27,668
减:减值准备(附注七、16)
(1,872 )
(1,769 )
净额
24,327
25,899
(1)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类别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
收款
577
6.55
577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
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5,726
65.03
-
-
押金和预付款项
809
9.19
5
0.62
其他
1,693
19.23
717
42.35
合计
8,805
100.00
1,299
14.7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4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其他应收款类别分析如下:(续)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
收款
577
6.04
577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
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6,103
63.93
-
-
押金和预付款项
623
6.53
5
0.80
其他
2,243
23.50
679
30.27
合计
9,546
100.00
1,261
13.21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原因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
202
(202 )
100.00
注1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汉唐证券”)
157
(157 )
100.00
注2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人寿”)
104
(104 )
100.00
注3
其他
114
(114 )
100.00
合计
577
(577 )
100.0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5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续)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原因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
202
(202 )
100.00
注1
汉唐证券
157
(157 )
100.00
注2
中国人寿
104
(104 )
100.00
注3
其他
114
(114 )
100.00
合计
577
(577 )
100.00
注1: 1994年4月,本公司前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营口市支公司作为开办单位
设立了营口市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该代办处因涉嫌从事违规、违法的
证券交易行为,营口市人民银行于1995年8月30日刊登《关于关闭营口
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的公告》吊销该代办处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
证》,并责令停止其一切金融业务活动。本集团预计应收营口市证券公
司人保代办处相关款项已经无法收回,因此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注2: 2007年12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汉唐证券破产清算。人保财
险在汉唐证券托管的证券及款项账面价值共人民币365百万元无法收
回,并将托管于汉唐证券的证券投资及款项以账面价值转入其他应收款
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08年至2014年间,根据法院裁定的汉唐证券破
产财产分配方案,人保财险陆续收到资产人民币208百万元,相应冲减
其他应收款及减值准备。至2015年末,剩余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人民币
157百万元,人保财险判断未来无法收回剩余款项,全部计提减值准
备。
注3: 1996年本公司前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进行分制改革时,形成了本公司和
中国人寿之间的部分往来款项。经过多次清查核对,本公司认为账面剩
余金额未来无法全额收回,因此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6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1年以内
6,264
(53 )
6,211
1至2年
984
(65 )
919
2至3年
342
(172 )
170
3年以上
1,215
(1,009 )
206
合计
8,805
(1,299 )
7,506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1年以内
7,686
(74 )
7,612
1至2年
512
(169 )
343
2至3年
231
(95 )
136
3年以上
1,117
(923 )
194
合计
9,546
(1,261 )
8,285
按款项性质列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5,726
6,103
押金和预付款项
817
631
其他
2,262
2,812
合计
8,805
9,546
减:减值准备
(1,299 )
(1,261 )
净额
7,506
8,28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7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未包含应收待结算投资款)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款项的性质
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账
面原值比例
减值准备年
末余额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
(附注七、15(1)注1)
应收投资款
202
3年以上
2.29%
202
汉唐证券
(附注七、15(1)注2)
应收破产清算款
157
3年以上
1.78%
157
中国人寿
(附注七、15(1)注3)
应收往来款
104
3年以上
1.18%
104
内蒙古颢宸酒店有限责任公
司
应收破产清算款
28
3年以上
0.32%
28
山东烟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
司
应收房产拍卖款
22
3年以上
0.25%
22
合计
513
5.82%
513
2024年12月31日
款项的性质
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账面原值比例
减值准备
年末余额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
(附注七、15(1)注1)
应收投资款
202
3年以上
2.12%
202
汉唐证券
(附注七、15(1)注2)
应收破产清算款
157
3年以上
1.64%
157
中国人寿
(附注七、15(1)注3)
应收往来款
104
3年以上
1.09%
104
内蒙古颢宸酒店有限责任公
司
应收破产清算款
27
3年以上
0.28%
27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
限公司
预付款项
27
1年以内
0.28%
-
合计
517
5.41%
490
(2) 长期待摊费用
2025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其他转出
2025年
12月31日
租赁资产改良
174
118
(123)
(1 )
168
其他
2
1
(1)
-
2
合计
176
119
(124)
(1 )
17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8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其他资产(续)
(2)
长期待摊费用(续)
2024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其他转出
2024年
12月31日
租赁资产改良
215
111
(150)
(2 )
174
其他
-
2
-
-
2
合计
215
113
(150)
(2 )
176
(3)
研发支出
本集团研发活动的总支出按性质列示如下:
2025年度
费用化研发支出
资本化研发支出(a)
合计
人员费用
-
469
469
其他
626
1,068
1,694
合计
626
1,537
2,163
2024年度
费用化研发支出 资本化研发支出(a)
合计
人员费用
-
330
330
其他
323
824
1,147
合计
323
1,154
1,477
(a) 本集团2025 年度资本化研发支出的变动分析如下:
2025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转入无形
资产
本年转出至
损益
2025年
12月31日
合计
312
1,537
(1,441 )
-
408
本集团2024年度资本化研发支出的变动分析如下:
2024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转入无形
资产
本年转出至
损益
2024年
12月31日
合计
244
1,154
(1,085 )
(1 )
312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9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6.
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2025年度
附注七 2025年1月1日
本期计提/
通过损益转回
转出及其他
2025年12月31日
债权投资
4
1,272
1,053
(60 )
2,265
其他债权投资
5
364
86
(41 )
409
定期存款
7
153
(11 )
-
142
长期股权投资
8
253
-
-
253
存出资本保证金
9
22
-
-
22
固定资产
11
847
3
(7 )
843
无形资产
13
79
-
(4 )
75
商誉
198
-
-
198
其他资产
15
1,769
47
56
1,872
合计
4,957
1,178
(56 )
6,079
2024年度
附注七 2024年1月1日
本期计提/
通过损益转回
转出及其他
2024年12月31日
债权投资
4
2,696
(1,405 )
(19 )
1,272
其他债权投资
5
652
(133 )
(155 )
364
定期存款
7
312
(151 )
(8 )
153
长期股权投资
8
253
-
-
253
存出资本保证金
9
28
(6 )
-
22
固定资产
11
843
4
-
847
无形资产
13
55
31
(7 )
79
商誉
-
198
-
198
其他资产
15
1,813
(44 )
-
1,769
合计
6,652
(1,506 )
(189 )
4,95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0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
使用权或所有权受限的货币资金
如附注七、1和附注七、7所述,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活期及定期存款中
包含人民币3,192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248百万元)的款项使用
权或所有权受限,包括本集团根据地方财政局的相关规定进行专户管理的资
金、风险准备金专户资金及卫星发射基金专户管理资金。
(2)
回购交易质押的证券
如附注七、19所述,本集团与对手方达成协议,在出售特定债券同时承诺未来
回购。本集团继续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该债券投资,该类债券包括在本集团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以及其他债权投资的金融资产中,但这些债券已作
为上述交易的质押物。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回购交易质押的债券面值和
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291,856百万元和人民币324,191百万元(2024年12月
31日:分别为人民币195,572百万元和人民币226,780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质押资产的面值
291,856
195,572
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80,763
111,236
18.
交易性金融负债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
知》(银保监发(2022)108号),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养老作为参与试点养
老保险公司之一,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
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
养老金业务。商业养老金产品,是指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的,具有养老资金管
理、风险保障等功能的产品。本集团发行的此类产品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
试,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不作为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
理。本集团根据规定,采用独立账户管理商业养老金产品相关的资产和负债,
并将投资人享有的部分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1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按交易场所划分
交易所
71,963
48,642
银行间
108,800
62,594
合计
180,763
111,236
按质押品类别划分
债券
180,763
111,236
由于本集团承诺以约定条件回购有关资产,因此有关资产并不满足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的条件。
质押信息见附注七、17(2)。
20.
应付职工薪酬
2025年度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6,428
37,210
(33,449)
30,189
职工福利费
2
2,364
(2,363)
3
社会保险费
其中:医疗保险费
50
2,025
(2,026)
49
工伤保险费
8
70
(71)
7
生育保险费
12
37
(39)
10
设定提存计划(注1)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161
4,069
(4,073)
157
企业年金
3,195
2,508
(2,492)
3,211
失业保险费
20
147
(143)
24
住房公积金
68
2,980
(2,982)
66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3,880
1,361
(955)
4,286
退休金福利责任(注2)
2,795
(50 )
(186)
2,559
其他
196
2,728
(2,792)
132
合计
36,815
55,449
(51,571)
40,69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2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0.
应付职工薪酬(续)
2024年度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3,197
35,531
(32,300 )
26,428
职工福利费
3
2,157
(2,158 )
2
社会保险费
其中:医疗保险费
48
1,894
(1,892 )
50
工伤保险费
8
62
(62 )
8
生育保险费
12
35
(35 )
12
设定提存计划(注1)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166
3,797
(3,802 )
161
企业年金
3,485
2,395
(2,685 )
3,195
失业保险费
22
133
(135 )
20
住房公积金
72
2,803
(2,807 )
68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3,498
1,305
(923 )
3,880
退休金福利责任(注2)
2,720
278
(203 )
2,795
其他
189
2,341
(2,334 )
196
合计
33,420
52,731
(49,336 )
36,815
注1: 设定提存计划
如附注三、22所述,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
业保险计划等,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每月
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
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因
此,本集团上述社会养老保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除上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外,本集团还设立了企业年金基
金,本集团按约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向企业年金基金缴费。本集团之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为人保养老。除此之外,本集团不承担其他额外义
务,因此,本集团企业年金基金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注2: 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承担了在2003年7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的退休金和医疗支
出。支出的金额根据员工为本集团服务时间及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有关政
策确定。这些退休金和医疗津贴根据和员工达成共识的政策以及员工在
本集团服务的年限按月支付。此外,本集团在2003年重组时对部分员工
也提供了提前退休计划。参与该计划的员工将于正式退休前定期取得多
项福利。上述退休金福利计划的受益人已不再服务于本集团,相关福利
已全部授予。本退休金福利责任没有计划资产。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3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0.
应付职工薪酬(续)
(1)
退休金福利责任余额变动如下:
2025年度
2024年度
年初余额
2,795
2,720
利息成本(附注七、41,附注十六、11)
44
61
精算损失(附注七、46)
(94 )
217
实际支付金额
(186 )
(203 )
年末余额
2,559
2,795
(2)
本集团对于上述退休金福利责任估计结果采用如下的折现率和增长率精算假设: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
%
折现率
1.50-2.00
1.25-1.75
年增长率——内退福利
2.50
2.50
年增长率——医疗费用
8.00
8.00
该退休金福利责任通常使本集团面临利率风险、长寿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
利率风险:折现率的上升/(下降)将导致计划负债的(减少)/增加。
长寿风险: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退休金福利责任现值
的死亡率假设采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养老类业务
表(CL5/CL6(2010-2013))。
通货膨胀风险:随着通货膨胀增加,需支付的医疗费用、退养生活费、设
备费用及其他补贴福利将会增加,进而导致计划负债的增加。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4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0.
应付职工薪酬(续)
(3)
退休金福利计划在未来各期间预计支付的未折现现金流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
45
47
3至12个月
135
141
1至5年
699
727
5年以上
2,241
2,428
合计
3,120
3,343
(4)
敏感性分析
在确定退休金福利责任时所使用的重大精算假设包括折现率及福利增长率。下
述敏感性分析以相应假设在报告期末发生的合理可能变动为基础(所有其他假
设维持不变)。
对2025年12月31日
福利负债
对2024年12月31日
福利负债
变动的影响
变动的影响
折现率
增加50个基点
(117 )
(134 )
折现率
减少50个基点
127
145
平均年度福利增长率
增加50个基点
121
139
平均年度福利增长率
减少50个基点
(113 )
(129 )
21.
应交税费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交代扣代缴车船税
3,745
3,638
税金及附加
1,234
1,235
增值税
1,158
2,384
企业所得税
377
362
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309
220
其他
174
730
合计
6,997
8,569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5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2.
保费准备金
保费准备金的变动情况如下:
2025年
1月1日 本期计提
本期使用
其他变动
2025年
12月31日
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
种植业保险
(45 )
1,053
(1,384 )
-
(376 )
森林保险
1,054
139
(16 )
-
1,177
养殖业保险
(1,009 )
409
(183 )
-
(783 )
其他
281
92
-
(14 )
359
合计
281
1,693
(1,583 )
(14 )
377
2024年
1月1日 本期计提
本期使用
其他变动
2024年
12月31日
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
种植业保险
1,104
1,239
(2,388 )
-
(45 )
森林保险
865
273
(84 )
-
1,054
养殖业保险
(524 )
217
(693 )
(9 )
(1,009 )
其他
265
50
-
(34 )
281
合计
1,710
1,779
(3,165 )
(43 )
281
本集团各大类险种提取保费准备金的比例和金额如下:
2025年度
2024年度
提取金额
提取比例
提取金额
提取比例
种植业保险
1,053
2%-8%
1,239
2%-8%
森林保险
139
4%-10%
273
4%-10%
养殖业保险
409
1%-4%
217
1%-4%
其他
92 15%/非比例
50 15%/非比例
合计
1,693
1,779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6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3.
应付债券
本集团应付债券为资本补充债券。
发行人
完成发行日
期限
利率 计息方式
面值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本公司
2023年6月5日
10年
1-5年:3.29%
6-10年:4.29%
单利 12,000
12,225
12,225
人保寿险
2023年5月26日 10年
1-5年:3.32%
6-10年:4.32%
单利 12,000
12,383
12,325
人保财险
2024年11月28日 10年
1-5年:2.33%
6-10年:3.33%
单利 12,000
12,077
12,018
人保财险(注) 2020年3月23日 10年
1-5年:3.59%
6-10年:4.59%
单利 8,000
-
8,415
人保健康
2022年3月29日 10年
1-5年:3.68%
6-10年:4.68%
单利 3,000
3,093
3,121
人保再保
2021年8月6日
10年
1-5年:3.60%
6-10年:4.60%
单利 2,000
2,028
2,028
合计
41,806
50,132
注:于2025年3月24日,人保财险赎回人民币8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
应付债券被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集团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期限均为十年,在适当通知交易对手的前提下,本
集团有权选择在各期资本补充债务第五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按各期债务的
面值提前赎回债券。
本集团应付债券的变动如下:
2025年度
2024年度
年初余额
50,132
37,992
本年增加
1,346
12,821
本年减少
(9,672 )
(681 )
年末余额
41,806
50,132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大已逾期
未支付利息。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7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
(1)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
债余额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未到期责任负债
已发生赔款负债
非亏损部分 亏损部分
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的估计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
174,640
5,728
169,288
6,480 356,136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
(8,762)
280
6,533
446
(1,503 )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3)=(1)+(2)
165,878
6,008
175,821
6,926 354,633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4)
(513,250)
-
-
- (513,250 )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
-
-
405,728
4,799 410,527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6)
89,742
-
-
- 89,742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7)
-
3,698
-
-
3,698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
量变动(8)
-
-
(8,511)
(4,181 )
(12,692 )
其他费用(9)
-
-
-
-
-
保险服务费用
(10)=(5)+(6)+(7)+(8)+(9)
89,742
3,698
397,217
618 491,275
保险服务业绩(11)=(4)+(10)
(423,508)
3,698
397,217
618 (21,975 )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
3,686
1
3,249
120
7,056
其他损益变动(13)
-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
7
-
(10)
(1 )
(4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
(419,815)
3,699
400,456
737 (14,923 )
投资成分(16)
(43,908)
-
43,908
-
-
收到的保费(17)
564,766
-
-
- 564,766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8)
(87,703)
-
-
- (87,703 )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含投资成分)(19)
-
-
(400,266)
- (400,266 )
其他现金流量(20)
-
-
-
-
-
现金流量合计
(21)=(17)+(18)+(19)+(20)
477,063
-
(400,266)
- 76,797
其他变动(22)
(6)
-
(3,494)
-
(3,500 )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23)=(3)+(15)+(16)+(21)+(22)
179,212
9,707
216,425
7,663 413,007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4)
(7,222)
532
5,866
394
(430 )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5)
186,434
9,175
210,559
7,269 413,43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8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1)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
债余额调节表如下:(续)
2024年度
未到期责任负债
已发生赔款负债
非亏损部分 亏损部分
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的估计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
158,953
5,416
145,754
5,496 315,619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
(10,665 )
401
6,779
457
(3,028)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3)=(1)+(2)
148,288
5,817
152,533
5,953 312,591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4)
(485,310 )
-
-
- (485,310)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
-
-
384,442
4,479 388,921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6)
94,309
-
-
- 94,309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7)
-
176
-
-
176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
量变动(8)
-
-
(7,873 )
(3,739 )
(11,612)
其他费用(9)
-
-
-
-
-
保险服务费用
(10)=(5)+(6)+(7)+(8)+(9)
94,309
176
376,569
740 471,794
保险服务业绩(11)=(4)+(10)
(391,001 )
176
376,569
740 (13,516)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
4,319
15
6,114
232 10,680
其他损益变动(13)
-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
(5 )
-
7
1
3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
(386,687 )
191
382,690
973
(2,833)
投资成分(16)
(51,199 )
-
51,199
-
-
收到的保费(17)
543,875
-
-
- 543,875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8)
(88,399 )
-
-
- (88,399)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
投资成分)(19)
-
-
(407,152 )
- (407,152)
其他现金流量(20)
-
-
-
-
-
现金流量合计
(21)=(17)+(18)+(19)+(20)
455,476
-
(407,152 )
- 48,324
其他变动(22)
-
-
(3,449 )
-
(3,449)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23)=(3)+(15)+(16)+(21)+(22)
165,878
6,008
175,821
6,926 354,633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4)
(8,762 )
280
6,533
446
(1,503)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5)
174,640
5,728
169,288
6,480 356,136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9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2)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
负债余额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未到期责任负债
已发生
非亏损部分
亏损部分
赔款负债
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
690,452
8,833
67,376
766,661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
(634)
-
409
(225 )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3)=(1)+(2)
689,818
8,833
67,785
766,436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4)
(57,467)
-
-
(57,467 )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
-
(3,283 )
32,237
28,954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6)
10,826
-
-
10,826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7)
-
4,629
-
4,629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
量变动(8)
-
-
(8,514 )
(8,514 )
其他费用(9)
-
-
-
-
保险服务费用
(10)=(5)+(6)+(7)+(8)+(9)
10,826
1,346
23,723
35,895
保险服务业绩(11)=(4)+(10)
(46,641)
1,346
23,723
(21,572 )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
20,255
125
646
21,026
其他损益变动(13)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
2
-
(32 )
(30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
(26,384)
1,471
24,337
(576 )
投资成分(16)
(80,726)
-
80,726
-
收到的保费(17)
202,596
-
-
202,596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8)
(14,818)
-
-
(14,818 )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含投资成分)(19)
-
-
(127,452 )
(127,452 )
其他现金流量(20)
-
-
-
-
现金流量合计
(21)=(17)+(18)+(19)+(20)
187,778
-
(127,452 )
60,326
其他变动(22)
(49)
-
(419 )
(468 )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23)=(3)+(15)+(16)+(21)+(22)
770,437
10,304
44,977
825,718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4)
(649)
-
285
(364 )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5)
771,086
10,304
44,692
826,082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0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2)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
负债余额调节表如下:(续)
2024年度
未到期责任负债
已发生
非亏损部分
亏损部分
赔款负债
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
575,350
16,247
73,514
665,111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
(621)
-
747
126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3)=(1)+(2)
574,729
16,247
74,261
665,237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4)
(52,399)
-
-
(52,399 )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
-
(5,610)
31,230
25,620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6)
10,498
-
-
10,498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7)
-
(2,382)
-
(2,382 )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
量变动(8)
-
-
(12,693 )
(12,693 )
其他费用(9)
-
-
-
-
保险服务费用
(10)=(5)+(6)+(7)+(8)+(9)
10,498
(7,992)
18,537
21,043
保险服务业绩(11)=(4)+(10)
(41,901)
(7,992)
18,537
(31,356 )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
76,977
578
1,695
79,250
其他损益变动(13)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
(19)
-
26
7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
35,057
(7,414)
20,258
47,901
投资成分(16)
(77,366)
-
77,366
-
收到的保费(17)
171,429
-
-
171,429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8)
(13,977)
-
-
(13,977 )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
资成分)(19)
-
-
(103,633 )
(103,633 )
其他现金流量(20)
-
-
-
-
现金流量合计
(21)=(17)+(18)+(19)+(20)
157,452
-
(103,633 )
53,819
其他变动(22)
(54)
-
(467 )
(521 )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23)=(3)+(15)+(16)+(21)+(22)
689,818
8,833
67,785
766,436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4)
(634)
-
409
(225 )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5)
690,452
8,833
67,376
766,66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1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3)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
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分保摊回未到期
责任资产
分保摊回已发生
赔款资产
非亏损
摊回部分
亏损
摊回部分
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的估计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
(1,258 )
532
32,508
1,069
32,851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
(18 )
2
103
2
89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3)=(1)+(2)
(1,276 )
534
32,611
1,071
32,940
分出保费的分摊(4)
(31,574 )
-
-
-
(31,574 )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
-
(138 )
26,314
580
26,756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
-
260
-
-
260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7)
-
-
219
(516 )
(297 )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8)
-
-
(2 )
-
(2 )
其他摊回费用(9)
-
-
-
-
-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10)=(5)+(6)+(7)+(8)+(9)
-
122
26,531
64
26,717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1)=(4)+(10)
(31,574 )
122
26,531
64
(4,857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额(12)
486
5
343
20
854
其他损益变动(13)
-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
3
-
(7 )
(2 )
(6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
(31,085 )
127
26,867
82
(4,009 )
投资成分(16)
(3,126 )
-
3,126
-
-
支付的分出保费(17)
32,678
-
-
-
32,678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含投资成分)(18)
-
-
(25,975 )
-
(25,975 )
其他现金流量(19)
-
-
-
-
-
现金流量合计(20)=(17)+(18)+(19)
32,678
-
(25,975 )
-
6,703
其他变动(21)
-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2)=(3)+(15)+(16)+(20)+(21)
(2,809 )
661
36,629
1,153
35,634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3)
(2,629 )
657
36,527
1,151
35,706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4)
(180 )
4
102
2
(7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2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3)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
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调节表如下:(续)
2024年度
分保摊回未到期
责任资产
分保摊回已发生
赔款资产
非亏损
摊回部分
亏损
摊回部分
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的估计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
(636)
297
29,012
955
29,628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
(28)
-
13
-
(15 )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3)=(1)+(2)
(664)
297
29,025
955
29,613
分出保费的分摊(4)
(29,200)
-
-
-
(29,200 )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
-
(72 )
24,669
525
25,122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
-
306
-
-
306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7)
-
-
(875 )
(450)
(1,325 )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8)
-
-
(17 )
-
(17 )
其他摊回费用(9)
-
-
-
-
-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10)=(5)+(6)+(7)+(8)+(9)
-
234
23,777
75
24,086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1)=(4)+(10)
(29,200)
234
23,777
75
(5,114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额(12)
414
3
761
41
1,219
其他损益变动(13)
-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
(8)
-
5
-
(3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
(28,794)
237
24,543
116
(3,898 )
投资成分(16)
(2,421)
-
2,421
-
-
支付的分出保费(17)
30,603
-
-
-
30,603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含投资成分)(18)
-
-
(23,378 )
-
(23,378 )
其他现金流量(19)
-
-
-
-
-
现金流量合计(20)=(17)+(18)+(19)
30,603
-
(23,378 )
-
7,225
其他变动(21)
-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2)=(3)+(15)+(16)+(20)+(21)
(1,276)
534
32,611
1,071
32,940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3)
(1,258)
532
32,508
1,069
32,851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4)
(18)
2
103
2
89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3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4)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分保摊回未到期
责任资产
分保摊回
已发生
赔款资产
合计
非亏损
摊回部分
亏损
摊回部分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
(4,290 )
56
11,145
6,911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
(280 )
2
118
(160 )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3)=(1)+(2)
(4,570 )
58
11,263
6,751
分出保费的分摊(4)
(3,735 )
-
-
(3,735 )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
-
(219 )
3,153
2,934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
-
242
-
242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
流量变动(7)
-
-
(1,303 )
(1,303 )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8)
366
-
(20 )
346
其他摊回费用(9)
-
-
-
-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0)=(5)+(6)+(7)+(8)+(9)
366
23
1,830
2,219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11)=(4)+(10)
(3,369 )
23
1,830
(1,516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
346
3
142
491
其他损益变动(13)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
2
-
(29 )
(27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
(3,021 )
26
1,943
(1,052 )
投资成分(16)
(1,690 )
-
1,690
-
支付的分出保费(17)
4,843
-
-
4,843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含投资成分)(18)
-
-
(4,172 )
(4,172 )
其他现金流量(19)
-
-
-
-
现金流量合计(20)=(17)+(18)+(19)
4,843
-
(4,172 )
671
其他变动(21)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2)=(3)+(15)+(16)+(20)+(21)
(4,438 )
84
10,724
6,370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3)
(4,531 )
84
10,891
6,444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4)
93
-
(167 )
(7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4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4)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调节表如下:(续)
2024年度
分保摊回未到期
责任资产
分保摊回
已发生
赔款资产
合计
非亏损
摊回部分
亏损
摊回部分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
(3,871 )
91
13,411
9,631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
(471 )
2
366
(103 )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3)=(1)+(2)
(4,342 )
93
13,777
9,528
分出保费的分摊(4)
(4,420 )
-
-
(4,420 )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
-
(36)
3,207
3,171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
-
(5)
-
(5 )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
流量变动(7)
-
-
(1,609 )
(1,609 )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8)
578
-
(65 )
513
其他摊回费用(9)
-
-
-
-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0)=(5)+(6)+(7)+(8)+(9)
578
(41)
1,533
2,070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11)=(4)+(10)
(3,842 )
(41)
1,533
(2,350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
107
-
325
432
其他损益变动(13)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
(31 )
6
34
9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
(3,766 )
(35)
1,892
(1,909 )
投资成分(16)
(1,184 )
-
1,184
-
支付的分出保费(17)
4,722
-
-
4,722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含投资成分)(18)
-
-
(5,590 )
(5,590 )
其他现金流量(19)
-
-
-
-
现金流量合计(20)=(17)+(18)+(19)
4,722
-
(5,590 )
(868 )
其他变动(21)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2)=(3)+(15)+(16)+(20)+(21)
(4,570 )
58
11,263
6,751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3)
(4,290 )
56
11,145
6,911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4)
(280 )
2
118
(16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5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5)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余
额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同服务
边际(a)
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
640,423
12,552
113,686
766,661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
(239 )
12
2
(225 )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3)=(1)+(2)
640,184
12,564
113,688
766,436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
-
-
(17,851 )
(17,851 )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
(1,558 )
-
(1,558 )
当期经验调整(6)
1,722
-
-
1,722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
1,722
(1,558 )
(17,851 )
(17,687 )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8)
(30,674 )
3,717
30,211
3,254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
1,248
130
(1,378 )
-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1,328
47
-
1,375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1)
-
-
-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2)=(8)+(9)+(10)+(11)
(28,098 )
3,894
28,833
4,629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
动(13)
(7,658 )
(856 )
-
(8,514 )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4)
-
-
-
-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13)+(14)
(7,658 )
(856 )
-
(8,514 )
保险服务业绩(16)=(7)+(12)+(15)
(34,034 )
1,480
10,982
(21,572 )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7)
16,640
296
4,090
21,026
其他损益变动(18)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9)
(26 )
(3 )
(1 )
(30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0)=(16)+(17)+(18)+(19)
(17,420 )
1,773
15,071
(576 )
收到的保费(21)
202,596
-
-
202,596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22)
(14,818 )
-
-
(14,818 )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含投资成分)(23)
(127,452 )
-
-
(127,452 )
其他现金流量(24)
-
-
-
-
现金流量合计(25)=(21)+(22)+(23)+(24)
60,326
-
-
60,326
其他变动(26)
(468 )
-
-
(468 )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27)=(3)+(20)+(25)+(26)
682,622
14,337
128,759
825,718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8)
(384 )
12
8
(364 )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9)
683,006
14,325
128,751
826,082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6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5)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余
额调节表如下:(续)
2024年度
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同服务
边际(a)
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
560,067
11,319
93,725
665,111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
92
31
3
126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3)=(1)+(2)
560,159
11,350
93,728
665,237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
-
-
(14,772 )
(14,772 )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
(1,377 )
-
(1,377 )
当期经验调整(6)
(132 )
-
-
(132 )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
(132 )
(1,377 )
(14,772 )
(16,281 )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8)
(26,533 )
3,021
25,240
1,728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
(5,491 )
(64 )
5,555
-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4,153 )
43
-
(4,110 )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1)
-
-
-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2)=(8)+(9)+(10)+(11)
(36,177 )
3,000
30,795
(2,382 )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
动(13)
(11,293 )
(1,400 )
-
(12,693 )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4)
-
-
-
-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13)+(14)
(11,293 )
(1,400 )
-
(12,693 )
保险服务业绩(16)=(7)+(12)+(15)
(47,602 )
223
16,023
(31,356 )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7)
74,327
989
3,934
79,250
其他损益变动(18)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9)
2
2
3
7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0)=(16)+(17)+(18)+(19)
26,727
1,214
19,960
47,901
收到的保费(21)
171,429
-
-
171,429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22)
(13,977 )
-
-
(13,977 )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含投资成分)(23)
(103,633 )
-
-
(103,633 )
其他现金流量(24)
-
-
-
-
现金流量合计(25)=(21)+(22)+(23)+(24)
53,819
-
-
53,819
其他变动(26)
(521 )
-
-
(521 )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27)=(3)+(20)+(25)+(26)
640,184
12,564
113,688
766,436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8)
(239 )
12
2
(225 )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9)
640,423
12,552
113,686
766,66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7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5)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余
额调节表如下:(续)
(a)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余额
调节如下表所示:
2025年度
采用修正追溯调
整法的保险合同
采用公允价值法
的保险合同
其他
保险合同
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
66,193
6,335
41,158 113,686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
-
-
2
2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资产(3)=(1)+(2)
66,193
6,335
41,160 113,688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
(8,085)
(986 )
(8,780)
(17,851 )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
-
-
-
当期经验调整(6)
-
-
-
-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
(8,085)
(986 )
(8,780)
(17,851 )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8)
-
-
30,211
30,211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
23
2,603
(4,004)
(1,378 )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
-
-
-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1)
-
-
-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12)=(8)+(9)+(10)+(11)
23
2,603
26,207
28,833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13)
-
-
-
-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4)
-
-
-
-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13)+(14)
-
-
-
-
保险服务业绩(16)=(7)+(12)+(15)
(8,062)
1,617
17,427
10,982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7)
2,366
211
1,513
4,090
其他损益变动(18)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9)
-
-
(1)
(1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0)=(16)+(17)+(18)+(19)
(5,696)
1,828
18,939
15,071
收到的保费(21)
-
-
-
-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22)
-
-
-
-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分)
(23)
-
-
-
-
其他现金流量(24)
-
-
-
-
现金流量合计(25)=(21)+(22)+(23)+(24)
-
-
-
-
其他变动(26)
-
-
-
-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资产
(27)=(3)+(20)+(25)+(26)
60,497
8,163
60,099 128,759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8)
-
-
8
8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9)
60,497
8,163
60,091 128,75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8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5)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余
额调节表如下:(续)
(a)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余额
调节如下表所示:(续)
2024年度
采用修正追溯调
整法的保险合同
采用公允价值法
的保险合同
其他
保险合同
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
68,620
4,403
20,702
93,725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
-
-
3
3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资产(3)=(1)+(2)
68,620
4,403
20,705
93,728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
(9,490 )
(686 )
(4,596 ) (14,772 )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
-
-
-
当期经验调整(6)
-
-
-
-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
(9,490 )
(686 )
(4,596 ) (14,772 )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8)
-
-
25,240
25,240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
4,139
2,497
(1,081 )
5,555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
-
-
-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1)
-
-
-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2)=(8)+(9)+(10)+(11)
4,139
2,497
24,159
30,795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13)
-
-
-
-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4)
-
-
-
-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13)+(14)
-
-
-
-
保险服务业绩(16)=(7)+(12)+(15)
(5,351 )
1,811
19,563
16,023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7)
2,924
121
889
3,934
其他损益变动(18)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9)
-
-
3
3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0)=(16)+(17)+(18)+(19)
(2,427 )
1,932
20,455
19,960
收到的保费(21)
-
-
-
-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22)
-
-
-
-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分)
(23)
-
-
-
-
其他现金流量(24)
-
-
-
-
现金流量合计(25)=(21)+(22)+(23)+(24)
-
-
-
-
其他变动(26)
-
-
-
-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资产
(27)=(3)+(20)+(25)+(26)
66,193
6,335
41,160 113,688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8)
-
-
2
2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9)
66,193
6,335
41,158 113,686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9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6)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
余额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同服务
边际(a)
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
5,211
598
1,102
6,911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
(1,322 )
585
577
(160 )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3)=(1)+(2)
3,889
1,183
1,679
6,751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
-
-
(429 )
(429 )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
(143 )
-
(143 )
当期经验调整(6)
(229 )
-
-
(229 )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
(229 )
(143 )
(429 )
(801 )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影响
(8)
(235 )
89
146
-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
1,291
167
(1,458 )
-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
-
-
-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1)
-
-
242
242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2)
-
-
-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3)=(8)+(9)+(10)+(11)+(12)
1,056
256
(1,070 )
242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14)
(1,143 )
(160 )
-
(1,303 )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
-
-
-
-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6)=(14)+(15)
(1,143 )
(160 )
-
(1,303 )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17)
346
-
-
346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8)=(7)+(13)+(16)+(17)
30
(47 )
(1,499 )
(1,516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额(19)
402
38
51
491
其他损益变动(20)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21)
(23 )
(2 )
(2 )
(27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2)=(18)+(19)+(20)+(21)
409
(11 )
(1,450 )
(1,052 )
支付的分出保费(23)
4,843
-
-
4,843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含投资成分)(24)
(4,172 )
-
-
(4,172 )
其他现金流量(25)
-
-
-
-
现金流量合计(26)=(23) +(24) +(25)
671
-
-
671
其他变动(27)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8)=(3)+(22)+(26) +(27)
4,969
1,172
229
6,370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9)
5,048
1,170
226
6,444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0)
(79 )
2
3
(7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0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6)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
余额调节表如下:(续)
2024年度
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同服务
边际(a)
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
7,394
795
1,442
9,631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
(1,100 )
572
425
(103 )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3)=(1)+(2)
6,294
1,367
1,867
9,528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
-
-
(1,368 )
(1,368 )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
(100 )
-
(100 )
当期经验调整(6)
219
-
-
219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
219
(100 )
(1,368 )
(1,249 )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影响
(8)
(1,042 )
108
934
-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
(168 )
(14 )
182
-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
-
-
-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1)
-
-
(5 )
(5 )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2)
-
-
-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3)=(8)+(9)+(10)+(11)+(12)
(1,210 )
94
1,111
(5 )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
金流量变动(14)
(1,338 )
(271 )
-
(1,609 )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
-
-
-
-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6)=(14)+(15)
(1,338 )
(271 )
-
(1,609 )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17)
513
-
-
513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8)=(7)+(13)+(16)+(17)
(1,816 )
(277 )
(257 )
(2,350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额(19)
282
88
62
432
其他损益变动(20)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21)
(3 )
5
7
9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2)=(18)+(19)+(20)+(21)
(1,537 )
(184 )
(188 )
(1,909 )
支付的分出保费(23)
4,722
-
-
4,722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
投资成分)(24)
(5,590 )
-
-
(5,590 )
其他现金流量(25)
-
-
-
-
现金流量合计(26)=(23) +(24) +(25)
(868 )
-
-
(868 )
其他变动(27)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8)=(3)+(22)+(26) +(27)
3,889
1,183
1,679
6,751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9)
5,211
598
1,102
6,911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0)
(1,322 )
585
577
(16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1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6)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
余额调节表如下:(续)
(a)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余
额调节如下表所示:
2025年度
采用修正追溯调整
法的保险合同
采用公允价值法
的保险合同
其他保险合同
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
184
103
815 1,102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
92
136
349
577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3)=(1)+(2)
276
239
1,164 1,679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
368
45
(842 )
(429 )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
-
-
-
当期经验调整(6)
-
-
-
-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
368
45
(842 )
(429 )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影响(8)
-
-
146
146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
(494 )
(1,074 )
110 (1,458 )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
-
-
-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1)
1
80
161
242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2)
-
-
-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3)=(8)+(9)+(10)+(11)+(12)
(493 )
(994 )
417 (1,070 )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流量
变动(14)
-
-
-
-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
-
-
-
-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6)=(14)+(15)
-
-
-
-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17)
-
-
-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8)=(7)+(13)+(16)+(17)
(125 )
(949 )
(425 ) (1,499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9)
10
8
33
51
其他损益变动(20)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21)
-
-
(2 )
(2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2)=(18)+(19)+(20)+(21)
(115 )
(941 )
(394 ) (1,450 )
支付的分出保费(23)
-
-
-
-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
分)(24)
-
-
-
-
其他现金流量(25)
-
-
-
-
现金流量合计(26)=(23) +(24) +(25)
-
-
-
-
其他变动(27)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
(28)=(3)+(22)+(26) +(27)
161
(702 )
770
229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9)
161
(702 )
767
226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0)
-
-
3
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2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6)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
余额调节表如下:(续)
(a)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余
额调节如下表所示:(续)
2024年度
采用修正追溯调整
法的保险合同
采用公允价值法
的保险合同
其他保险合同
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
496
118
828
1,442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
99
75
251
425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
(3)=(1)+(2)
595
193
1,079
1,867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
(268 )
(38 )
(1,062 )
(1,368 )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
-
-
-
当期经验调整(6)
-
-
-
-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
(268 )
(38 )
(1,062 )
(1,368 )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影响
(8)
-
-
934
934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
(52 )
24
210
182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
-
-
-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1)
(19 )
53
(39 )
(5 )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2)
-
-
-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3)=(8)+(9)+(10)+(11)+(12)
(71 )
77
1,105
1,111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14)
-
-
-
-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
-
-
-
-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6)=(14)+(15)
-
-
-
-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17)
-
-
-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8)=(7)+(13)+(16)+(17)
(339 )
39
43
(257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额(19)
19
7
36
62
其他损益变动(20)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21)
1
-
6
7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2)=(18)+(19)+(20)+(21)
(319 )
46
85
(188 )
支付的分出保费(23)
-
-
-
-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
资成分)(24)
-
-
-
-
其他现金流量(25)
-
-
-
-
现金流量合计(26)=(23) +(24) +(25)
-
-
-
-
其他变动(27)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
(28)=(3)+(22)+(26) +(27)
276
239
1,164
1,679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9)
184
103
815
1,102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0)
92
136
349
57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3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7) 对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合同服务边际在剩余期限内预期释放进展
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预期被确认为
收入的年数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
合同服务边际
合计数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
合同服务边际
合计数
0-5年(含5年)
47,136
338
5年以上
81,623
(109 )
合计
128,759
22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预期被确认为
收入的年数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
合同服务边际
合计数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
合同服务边际
合计数
0-5年(含5年)
42,577
1,160
5年以上
71,111
519
合计
113,688
1,679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4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8)
本年度初始确认的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2025年度
非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
合计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9,551
3,334
12,885
赔款和其他可直接
归属的费用
91,272
90,225
181,497
未来现金流流出现
值的估计
100,823
93,559
194,382
未来现金流流入现
值的估计
(133,904)
(91,152 )
(225,056 )
非金融风险调整
2,870
847
3,717
合同服务边际
30,211
-
30,211
合计
-
3,254
3,254
2024年度
非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
合计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10,820
3,636
14,456
赔款和其他可直接
归属的费用
85,805
56,004
141,809
未来现金流流出现
值的估计
96,625
59,640
156,265
未来现金流流入现
值的估计
(124,159)
(58,639 )
(182,798 )
非金融风险调整
2,294
727
3,021
合同服务边际
25,240
-
25,240
合计
-
1,728
1,728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5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9)
本年度初始确认的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再保险合同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2025年度
2024年度
未来现金流流出现值的估计
1,765
1,278
未来现金流流入现值的估计
(2,000 )
(2,320 )
非金融风险调整
89
108
合同服务边际
146
934
合计
-
-
(10) 根据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所对应的基础项目的资产或负债的分
类,下表阐述了其公允价值: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91,081
84,278
其他债权投资
141,852
162,70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3,187
12,754
其他
11,757
24,046
合计
267,877
283,786
25.
租赁负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705
663
1至2年
542
524
2至5年
563
753
5年以上
71
173
合计
1,881
2,11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6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6.
其他负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1)
50,507
39,266
应交保险保障基金
708
978
存入保证金
654
674
其他
3,190
2,766
合计
55,059
43,684
(1)
其他应付款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
人款项
33,570
22,393
应付共保费
4,150
3,360
应付股利
2,020
2,788
应付供应商款项
1,422
1,494
应付分保账款进项税
1,030
749
暂收客户款
374
501
押金
234
230
其他
7,707
7,751
合计
50,507
39,266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应付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重大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112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无)。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7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7.
股本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35,498
35,498
其中:国家持股(注)
32,512
32,512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8,726
8,726
合计
44,224
44,224
注:
于2025年12月31日,国家持股部分中,财政部持股26,906,570,608股
(2024年12月31日:26,906,570,608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持股5,605,582,779股(2024年12月31日:5,605,582,779股)。
28.
资本公积
2025年
1月1日 本年度变动
2025年
12月31日
与少数股东的交易(注1)
(233 )
-
(233 )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的变动(注2)
(1,203 )
(637 )
(1,840 )
离退休福利补贴(注3)
2,847
-
2,847
其他股东权益内部结转(注4)
(17,942 )
-
(17,942 )
股本溢价
23,973
-
23,973
合计
7,442
(637 )
6,805
2024年
1月1日 本年度变动
2024年
12月31日
与少数股东的交易(注1)
(233 )
-
(233 )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的变动
(1,257 )
54
(1,203 )
离退休福利补贴(注3)
2,847
-
2,847
其他股东权益内部结转(注4)
(17,942 )
-
(17,942 )
股本溢价
23,973
-
23,973
合计
7,388
54
7,442
注1:本集团与少数股东的交易包括直接收购少数股东权益,以及在未丧失控
制权的情况下视同购买和处置子公司权益。
注2: 2025 年,本集团联营企业兴业银行发行的可转债部分转换为普通股,
本集团总体持股比例由12.90%被稀释至12.66%,归属于母公司的资本
公积减少人民币498 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8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8.
资本公积(续)
注3: 2009 年,本集团确认应收财政部款项人民币2,847 百万元,作为对本
公司承担退休后福利责任的补偿。本公司将该款项确认为财政部出资,
有关款项已全部收回。
注4: 于2009 年6 月30 日,本集团取得财政部批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改
制前的财务报表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为财务报表主体编制。根据财
政部财金[2009]55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的批复,本公司在股份公司改制日按
照附注一所述的资产评估结果建立股份公司财务账,确认净资产评估增
值净额人民币26,766 百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将人民币17,942 百万元
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于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对于人民币26,766 百万
元的评估增值转回,因此已转入股本的人民币17,942 百万元作为负项
列示。
29.
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本年实现净利润(减未弥补亏损,
下同)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
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经股
东会决议批准,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实收资本。
30.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相关法规,一般风险准备金须用作弥补公司于从事保险业务时所产生的巨
灾及其他损失。本集团部分子公司需按适用的中国财务规定确定各自年度净利
润、年末风险资产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并在财务报表中提取有关准备
金。该准备金不能用作利润分配或转增资本。
31.
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根据中国相关规定,当农业保险和核保险实现承保利润时,本集团须提取利润
准备金。利润准备金不可以用于红利分配或转增股本,但能够在发生巨灾损失
时使用。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9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2.
利润分配
依照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章程,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利润分
配:
(1) 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2) 提取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金额的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 本集团从事保险业务的子公司按照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的金额的10%提
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按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
入的10%提取风险准备,余额达到资产管理产品余额的1%时,可不再提取;
(4)按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其金额按公司章程或股东会的决议提取
和使用;
(5)按《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财金[2013]129号)的规定提取
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6)按《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银保监[2020]47号)的规定提取
核巨灾损失责任准备金
(7)支付股东股利。
当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已达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
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经批准后可转为实收资本或股本。但法定盈余
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
25%。
于2025年8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中期股息
每普通股人民币7.50分,共计人民币3,317百万元,该方案于2025年10月30日
通过本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于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4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
11.70分,共计人民币5,174百万元,该方案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本公司2024
年度股东会的批准。
于2024年8月28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中期股息
每普通股人民币6.30分,共计人民币2,786百万元,该方案于2024年11月26日
通过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于2024年3月26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3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
15.60分,共计人民币6,899百万元,该方案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本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0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3.
少数股东权益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人保财险
96,558
87,465
人保寿险
11,050
7,921
人保健康
3,491
3,063
其他
99
44
合计
111,198
98,493
人保健康于2023 年12 月7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面值为人民币25
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该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
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
同义务;也不包括以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条款,本集团将其分类为权益工
具,列示在其他少数股东权益。
34.
保险服务收入
2025年度
2024年度
未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
与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变动相关的金额
46,641
41,901
预计已发生的赔款和其他费用
26,054
24,489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
2,075
2,026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
17,851
14,772
与当期服务或过去服务相关的保费经验
调整
661
614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
10,826
10,498
小计
57,467
52,399
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
513,250
485,310
合计
570,717
537,709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1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4.
保险服务收入(续)
2025年度
采用保费分配法
计量的合同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
计量的合同
合计
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
整法的保险合同
(7 )
20,515
20,508
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
的保险合同
-
2,308
2,308
其他保险合同
513,257
34,644
547,901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
513,250
57,467
570,717
2024年度
采用保费分配法
计量的合同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
计量的合同
合计
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
整法的保险合同
11
25,692
25,703
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
的保险合同
-
2,215
2,215
其他保险合同
485,299
24,492
509,791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
485,310
52,399
537,709
35.
利息收入
2025年度
2024年度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15,118
12,959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12,006
13,25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4,197
4,289
活期存款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122
114
买入返售证券利息收入
120
144
其他
288
114
合计
31,851
30,876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2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6.
投资收益
2025年度
2024年度
利息收入
交易性金融资产
4,953
5,743
小计
4,953
5,743
股息收入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199
3,81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33
2,482
小计
7,532
6,294
已实现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404
(6,248 )
其他债权投资
3,130
5,617
债权投资
24
13
长期股权投资
2
-
小计
18,560
(618 )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3,891
13,720
合计
44,936
25,139
37.
其他收益
2025年度
2024年度
政府补助(注1)
288
318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注2)
75
58
合计
363
376
注1: 如附注三、25所述,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
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注2: 本集团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
税法》的规定收到的手续费。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3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25年度
2024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基金
13,089
16,889
-股票
9,110
5,290
-资产管理产品
6
510
-其他权益类投资和永续金融产品
(2,268 )
(135 )
-债券
(2,913 )
1,692
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
(880 )
(472 )
合计
16,144
23,774
39.
其他业务收入
2025年度
2024年度
资产管理费收入
1,679
1,585
技术服务收入
1,582
611
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
520
685
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收入
309
143
其他
1,187
925
合计
5,277
3,949
40.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2025年度
2024年度
因使用浮动收费法导致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对
履约现金流及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
9,495
29,139
计提的利息
22,726
21,599
利率及其他金融假设变动的影响
(4,132)
39,135
外币折算差异
(7)
57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合计
28,082
89,930
其中:
在损益中确认
45,898
43,329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17,816)
46,60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4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1.
利息支出
2025年度 2024年度
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
1,864
1,644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1,215
1,415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45
56
退休金福利责任利息成本(附注七、20(1))
44
61
其他
132
69
合计
3,300
3,245
42.
业务及管理费
2025年度
2024年度
工资及福利费
53,648
50,543
技术、劳务和咨询服务费
21,588
19,379
业务宣传费
12,225
13,405
保险保障基金
4,627
4,417
固定资产折旧费
2,656
2,396
行政办公支出及差旅费
1,648
1,813
防预及风险减量服务费
1,599
1,320
无形资产摊销
1,453
1,626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933
979
电子设备运转费
153
587
其他
9,431
9,513
小计
109,961
105,978
减:归属于保险获取现金流的费用
(54,553)
(53,519)
减:其他可直接归属的费用
(48,621)
(47,028)
合计
6,787
5,43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5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3.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2025年度
2024年度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转回)
1,053
(1,405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转回)
86
(133 )
其他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47
(65 )
定期存款减值转回
(11 )
(151 )
合计
1,175
(1,754 )
44.
营业外收入/支出
2025年度
2024年度
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注)
50
79
其他
244
196
合计
294
275
营业外支出
捐赠支出
(73 )
(63 )
其他
(652 )
(238 )
合计
(725 )
(301 )
注: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6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5.
所得税费用
2025年度
2024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9,656
8,549
递延所得税费用(附注七、14)
1,817
4,249
合计
11,473
12,798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如下:
2025年度
2024年度
利润总额
74,506
70,618
适用税率
25%
2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
18,627
17,655
对以前期间当期纳税的调整
(18 )
32
归属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损益
(3,473 )
(3,429 )
无须纳税的收入
(4,978 )
(3,656 )
不可用于抵扣税款的费用
494
426
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亏损
1,143
1,980
子公司适用税收优惠的影响
(315 )
(243 )
其他
(7 )
33
按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1,473
12,798
中国大陆所得税费用根据在中国大陆利润及税率计算。其他地区所得税费用根
据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利润及税率计算。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7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6.
其他综合收益
(1) 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2025年度
保险合同及分
出再保险合同
金融变动
其他债权投资
及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的其他
综合收益
其他
合计
2025年1月1日
(47,793 )
34,439
3,397
(9,957 )
本年增减变动
12,719
(11,634 )
(582 )
503
其中: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272
(2,602 )
93
(2,237 )
2025年12月31日
(35,074 )
22,805
2,815
(9,454 )
2024年度
保险合同及分
出再保险合同
金融变动
其他债权投资
及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的其他
综合收益
其他
合计
2024年1月1日
(17,367 )
15,891
2,389
913
本年增减变动
(30,426 )
18,548
1,008
(10,870 )
其中: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2,774 )
(1,013 )
(223 )
(4,010 )
2024年12月31日
(47,793 )
34,439
3,397
(9,95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8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6.
其他综合收益(续)
(2) 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2025年度
项目
本期所得税前
发生额
前期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当期
转入损益 所得税费用 税后本期发生额
税后本期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
税后本期归属于
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048
-
(1,008 )
3,040
2,280
760
其中:
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9 )
-
-
(49 )
(43 )
(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186
-
(966 )
3,220
2,401
819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94
-
-
94
94
-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183 )
-
(42 )
(225 )
(172 )
(53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89
(2,999 )
2,772
162
460
(298 )
其中: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47 )
-
-
(1,147 )
(800 )
(347 )
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16,793 )
(3,130 )
4,937
(14,986 )
(11,460 )
(3,526 )
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准备
(86 )
131
(10 )
35
27
8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46 )
-
-
(46 )
(42 )
(4 )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17,999
-
(2,132 )
15,867
12,391
3,476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234
-
38
272
228
44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228
-
(61 )
167
116
51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4,437
(2,999 )
1,764
3,202
2,740
462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9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6.
其他综合收益(续)
(2) 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续)
2024年度
项目
本期所得税前
发生额
前期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当期
转入损益 所得税费用 税后本期发生额
税后本期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
税后本期归属于
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6,074
-
(1,376 )
4,698
3,413
1,285
其中:
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12
-
-
312
248
6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6,816
-
(1,407 )
5,409
4,015
1,394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17 )
-
-
(217 )
(217 )
-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837 )
-
31
(806 )
(633 )
(173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216 )
(6,052 )
3,891
(12,377 )
(10,273 )
(2,104 )
其中: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443
-
-
1,443
1,020
423
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33,234
(5,617 )
(7,004 )
20,613
15,706
4,907
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准备
147
(435 )
75
(213 )
(160 )
(53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6
-
-
16
15
1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45,764 )
-
11,026
(34,738 )
(27,183 )
(7,555 )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387
-
(128 )
259
164
95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321
-
(78 )
243
165
78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4,142 )
(6,052 )
2,515
(7,679 )
(6,860 )
(81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0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7.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是以普通股东享有的净利润除以当期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计算。
2025年度
2024年度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46,646
42,869
本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数(百
万股)
44,224
44,224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1.05
0.97
(2)
稀释每股收益
2025年度
2024年度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46,646
42,869
加:假定联营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
全部转换为普通股对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的影响
(注)
(510 )
(358 )
本年用于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净利润
46,136
42,511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数(百万股)
44,224
44,224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1.04
0.96
注:
本集团联营企业兴业银行公开发行了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
民币500亿元,转股期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7年12月26日止。本集团
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考虑兴业银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
普通股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的影响。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1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25年度
2024年度
净利润
63,033
57,820
加:固定资产折旧
2,656
2,396
无形资产摊销
1,453
1,626
使用权资产折旧
933
979
长期待摊费用
66
150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收益
(110)
(174)
保险合同负债及分出再保险合同
资产变动
133,389
96,43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6,144)
(23,774)
利息收入
(31,851)
(30,876)
利息支出
3,300
3,245
投资收益
(44,936)
(25,139)
信用减值损失
1,175
(1,754)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3
248
汇兑损益
308
(64)
投资费用
210
459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净额的变
动
1,817
4,24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48,212)
(18,71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51,599
20,8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689
87,99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2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025年度
2024年度
现金的年末余额
25,619
25,845
加:使用权/所有权受限货币资金年初
余额(附注七、1)
1,315
1,441
减:使用权/所有权受限货币资金年末
余额(附注七、1)
(1,694)
(1,315)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25,845)
(21,715)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附注
七、49)
35,949
19,602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附注
七、49)
(19,602)
(8,5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742
15,297
(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5年度
2024年度
资产管理费收入
1,679
1,588
其他应收/应付项目变动净额
3,833
2,285
政府补助
338
455
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收入
297
211
其他
3,011
7,434
合计
9,158
11,973
(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5年度
2024年度
支付的退保金
11,660
20,794
支付的其他业务及管理费
33,634
33,386
其他应收/应付项目变动净额
(465)
2,227
其他
10,981
8,243
合计
55,810
64,65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3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5)
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的调节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因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的详情
2025年度
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
应付债券
银行借款
租赁负债
合计
(附注七、19)
(附注七、23)
(附注七、25)
年初余额
111,236
50,132
357
2,113
163,838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
现金流量
67,663
(9,541 )
(70 )
(1,301 )
56,751
财务费用
1,864
1,215
10
45
3,134
新增租赁负债
-
-
-
1,024
1,024
年末余额
180,763
41,806
297
1,881
224,747
2024年度
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
应付债券
银行借款
租赁负债
合计
(附注七、19)
(附注七、23)
(附注七、25)
年初余额
108,969
37,992
603
2,270
149,834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
现金流量
623
10,725
(261 )
(1,057 )
10,030
财务费用
1,644
1,415
15
56
3,130
新增租赁负债
-
-
-
844
844
年末余额
111,236
50,132
357
2,113
163,838
(6)
不涉及现金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于2025年度及2024年度,本集团无重大不涉及现金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4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现金
其中:其他货币资金
5,325
7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8,600
23,830
小计
23,925
24,530
现金等价物
其中:存期三个月以内到期的定期
存款及通知存款
362
372
三个月以内到期的买入返售
资产
35,587
19,230
小计
35,949
19,602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874
44,132
50.
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投资了多种结构化主体,包括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
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信
托产品及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本集团持有的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分别披
露于附注“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中。相应的投资收益确认为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
收益及信用减值损失。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投资的债权投资计划的年利率为2.80%-6.00%
(2024年12月31日:3.47%-6.00%);信托计划主要投资于债务工具并向本集
团提供2.60%-5.75%(2024年12月31日:3.07%-6.00%)的年收益;资产管理
产品是多种未在活跃市场有报价的,向其投资者提供固定或可确定回报的金融
产品,该类金融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证券化资产、
债权收益权及资产支持计划等,于2025年12月31日该类金融产品的收益率为
2.46%-6.08%(2024年12月31日:2.25%-6.08%)。
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管理服务费
而发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养老
金产品等,此业务部分产生的管理费收入披露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七、39其他
业务收入中。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5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0. 结构化主体(续)
以下表格为本集团持有的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信息,该表同时列示了本集团有
关该类结构化主体的最大风险敞口。最大风险敞口代表本集团可能面临的最大
风险。本集团没有对这些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提供任何资金支持。
2025年12月31日
本集团投资额
及账面价值
本集团最大
风险敞口
本集团持有
利益性质
本集团管理(注1)
18,429
18,429
投资收益/
资产管理费
第三方管理(注2)
134,466
134,466
投资收益
合计
152,895
152,895
2024年12月31日
本集团投资额
及账面价值
本集团最大
风险敞口
本集团持有
利益性质
本集团管理(注1)
28,293
28,293
投资收益/
资产管理费
第三方管理(注2)
167,454
167,454
投资收益
合计
195,747
195,747
注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规模余额约为人民币332,396百万元(2024年12月31
日:人民币427,967百万元)。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
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为人民币260,378百万元(2024年12月31
日:人民币323,856百万元),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资产管理费而发起
设立的基金、资产管理产品和养老金产品等;2025年从该类结构化主体
中获得的资产管理费为人民币308百万元(2024年度:人民币351百万
元),该资产管理费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
注2: 第三方管理的结构化主体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发起,主要包括保险资管产
品、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基金等,其规模信息为非公开信息。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6
八、
分部报告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本集团有如下经营性
报告分部:
(1) 财产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财险提供的各种财产保险为主的
业务;
(2) 人寿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寿险提供的各种人寿保险为主的
业务;
(3) 健康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健康提供的各种健康及医疗保险
为主的业务;
(4) 资产管理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提供的各种资产管理服务;
(5) 总部及其他分部主要为通过战略、风险、人力资源等职能为本集团的业务
发展提供管理和支持,以及本集团提供的保险经纪、再保险业务及其他业
务;
分部净利润包括直接归属分部的收入减费用。
分部资产与负债主要包括直接归属分部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分部资产在扣除
相关准备之后予以确定,在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上述扣除计作直接冲
销。
在分部报告中,保险服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为分部收入,利润或亏损为分部经营
成果。
本集团于本期间的收入及利润主要来自中国境内的上述业务。考虑到中国大陆
以外地区经营产生的收入、净利润、资产和负债合计占比低于本集团合并财务
数据的10%,本集团未披露地区分部信息。
分部间交易基于本集团各分部协商一致的条款进行。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7
八、
分部报告(续)
2025年度
财产保险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资产管理 总部及其他
抵销金额
合计
营业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
513,591
25,337
30,433
-
5,366
(4,010 )
570,717
利息收入
12,034
14,696
2,857
82
2,182
-
31,851
投资收益
23,856
19,875
2,799
162
13,947
(15,703 )
44,93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12,305
5,693
4
63
1,198
(5,372 )
13,89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
产生的收益
-
22
-
-
2
-
24
其他收益
220
12
3
119
9
-
36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124
7,153
1,129
12
(692)
1,418
16,144
汇兑损失
(156 )
(51 )
(15 )
(1 )
(85)
-
(308)
其他业务收入
1,394
434
675
2,684
5,550
(5,460 )
5,277
资产处置收益
49
-
1
14
-
-
64
营业收入合计
558,112
67,456
37,882
3,072
26,277
(23,755 )
669,044
对外营业收入
554,163
67,089
37,417
1,658
8,717
-
669,044
分部间营业收入
3,949
367
465
1,414
17,560
(23,755 )
-
营业支出
保险服务费用
487,281
17,279
21,058
-
5,028
(3,476 )
527,170
分出保费的分摊
35,225
1,005
2,746
-
470
(4,137 )
35,309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29,082 )
(914 )
(1,977 )
-
(428)
3,465
(28,936)
承保财务损失
8,813
32,427
4,519
-
279
(140 )
45,898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
(1,169 )
3
(59 )
-
(18)
132
(1,111)
利息支出
976
1,313
287
5
732
(13 )
3,300
税金及附加
143
184
27
65
88
-
507
业务及管理费
2,720
1,588
342
1,412
2,656
(1,931 )
6,787
信用减值损失
279
554
194
10
138
-
1,175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57
33
-
-
299
(386 )
3
提取保费准备金
92
-
-
-
18
-
110
其他业务成本
1,197
507
591
453
3,398
(2,251 )
3,895
营业支出合计
506,532
53,979
27,728
1,945
12,660
(8,737 )
594,107
营业利润
51,580
13,477
10,154
1,127
13,617
(15,018 )
74,937
加:营业外收入
189
29
3
64
9
-
294
减:营业外支出
(432 )
(56 )
(213 )
(8 )
(16)
-
(725)
利润总额
51,337
13,450
9,944
1,183
13,610
(15,018 )
74,506
所得税费用
(7,313 )
(1,679 )
(1,761 )
(306 )
(344)
(70 )
(11,473)
净利润
44,024
11,771
8,183
877
13,266
(15,088 )
63,033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
3,865
571
296
163
476
(263 )
5,108
资本性支出
3,501
172
309
186
616
-
4,784
2025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890,114
854,834
154,508
14,663
334,457
(220,893 )
2,027,683
分部负债
574,881
799,638
130,501
4,081
72,393
26,000
1,607,49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8
八、
分部报告(续)
2024年度
财产保险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资产管理 总部及其他 抵销金额
合计
营业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
486,792
22,384
27,217
-
5,252
(3,936)
537,709
利息收入
11,898
14,293
2,784
72
1,829
-
30,876
投资收益
16,939
9,352
691
125
12,985
(14,953)
25,13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11,244
4,697
4
40
778
(3,043)
13,72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产生
的收益
-
11
-
-
2
-
13
其他收益
265
11
6
91
3
-
37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836
14,226
1,074
38
2,342
(1,742)
23,774
汇兑损益
(22 )
48
4
(2 )
36
-
64
其他业务收入
1,338
454
556
2,693
3,477
(4,569)
3,949
资产处置收益
84
-
-
-
1
-
85
营业收入合计
525,130
60,768
32,332
3,017
25,925
(25,200)
621,972
对外营业收入
524,173
60,462
32,130
1,696
3,511
-
621,972
分部间营业收入
957
306
202
1,321
22,414
(25,200)
-
营业支出
保险服务费用
466,302
7,483
17,752
-
4,932
(3,632)
492,837
分出保费的分摊
33,285
966
2,777
-
426
(3,834)
33,620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27,192 )
(802 )
(1,035 )
-
(355 )
3,228
(26,156 )
承保财务损失
9,994
29,665
3,533
-
293
(156)
43,329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
(1,305 )
1
(91 )
-
(14 )
145
(1,264 )
利息支出
1,147
1,178
212
11
697
-
3,245
税金及附加
59
116
14
56
74
-
319
业务及管理费
1,291
1,689
341
1,380
2,441
(1,711)
5,431
信用减值(转回)/损失
(910 )
(725 )
(197 )
17
61
-
(1,754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
-
-
248
-
248
转回保费准备金
(1,372 )
-
-
-
(14 )
-
(1,386 )
其他业务成本
1,474
805
465
496
2,004
(2,385)
2,859
营业支出合计
482,773
40,376
23,771
1,960
10,793
(8,345)
551,328
营业利润
42,357
20,392
8,561
1,057
15,132
(16,855)
70,644
加:营业外收入
156
21
7
87
4
-
275
减:营业外支出
(193 )
(53 )
(42 )
(1 )
(12 )
-
(301 )
利润总额
42,320
20,360
8,526
1,143
15,124
(16,855)
70,618
所得税费用
(6,202 )
(3,262 )
(2,796 )
(269 )
(156 )
(113)
(12,798 )
净利润
36,118
17,098
5,730
874
14,968
(16,968)
57,820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
3,876
636
351
165
450
(327)
5,151
资本性支出
2,893
273
134
593
566
(62)
4,397
2024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806,355
740,268
125,953
14,363
232,569
(153,124)
1,766,384
分部负债
520,700
700,718
111,165
4,383
54,675
7,517
1,399,158
注:于2025年12月31日,总部、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分部分别持有一联营企业
0.82% ,5.81% 及6.03% 的权益(2024 年12 月31 日:0.85% ,5.91% 及
6.14%)。其中部分分部将该权益作为金融资产核算。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
这些权益整体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并且相关调整的影响在合并财务报告中根据
股权分配至相应分部。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9
九、
风险管理
1.
保险风险
(1)
保险风险类型
保险风险是指发生保险事故的可能性以及由此产生的赔款金额和时间的不确
定。在保险合同下,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的赔款和理赔成本超过了账
面的保险负债。这种风险在下列情况下均可能出现:
发生机率风险——被保险事件发生数量的概率与预期的不同。
事件严重性风险——发生事件的赔偿成本的概率与预期不同。
保险负债发展风险——保险人债务金额在合同到期日可能发生变化的概率风
险。
风险的可变性可通过把损失风险分散至大批保险合同组合而得以改善,因为较
分散的合同组合较不易因组合中某部分的变动而使整体受到影响。慎重选择和
实施承保策略和方针也可改善风险的可变性。
以死亡为主要承保风险而言,传染病、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和自然灾害均为可
能增加整体索赔频率的重要因素,而导致比预期更早或更多的索赔。就以生存
为承保风险的而言,不断改善的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有助延长寿命,因此是最
重要的影响因素。对于若干分红保险合同而言,其分红特征使较大部分保险风
险由投保方所承担。
保险风险也会受保户终止合同、减少支付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利用年金转换
的权利等影响。因此,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
就财产保险合同而言,索赔经常受到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巨灾、恐怖袭击等
诸多因素影响。
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流程以及用于计量风险的方法较上一期未发生
重大变化。
(2) 保险风险集中度
中国部分省区的财产保险赔款经常受到洪水、地震和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所以这些地区的风险单位的过于集中可能对整体保险业务的赔付有严重影响。
本集团通过接受中国不同省区(包括香港)的风险以达到区域风险的分散。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0
九、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2) 保险风险集中度(续)
本集团按区域划分并以财产保险合同保费收入计量,包括分保前后的营业额,
所显示的保险风险集中情况列示如下:
2025年度
2024年度
毛额
净额
毛额
净额
沿海及发达省份/城市(包括
香港)
260,857
233,412
258,173 233,203
华西地区
109,319
100,726
107,120 99,028
华中地区
91,920
84,903
90,027 83,271
华北地区
70,069
63,662
58,849 53,102
东北地区
30,039
26,805
30,858 27,371
财产保险合同保费收入总额
562,204
509,508
545,027 495,975
对于人寿和健康保险合同,保险风险往往不会因被保险人的地理位置而产生重
大变动,所以相关的区域风险集中度不作出呈报。
按业务划分的保险服务收入于附注八、分部报告中反映。
本集团按业务划分的保险合同资产及负债、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及负债保险风
险敞口详见下表:
2025年12月31日
保险合同
资产
保险合同
负债
分出再保险
合同资产
分出再保险
合同负债
人保财险
764
433,224
43,129
31
人保寿险
-
693,252
636
-
人保健康
-
104,383
1,646
-
合计
764
1,230,859
45,411
31
2024年12月31日
保险合同
资产
保险合同
负债
分出再保险
合同资产
分出再保险
合同负债
人保财险
1,713
401,837
40,506
59
人保寿险
-
620,872
61
32
人保健康
-
92,376
1,621
-
合计
1,713
1,115,085
42,188
9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1
九、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3) 分出再保险安排
本集团通过分保业务的安排以减少保险业务中非寿险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分出
保险业务主要是以固定比例的成数或溢额再保险分出的,其自留比例限额随产
品不同而不一样。多个比例分保再保险合同条款中包含纯益手续费、浮动手续
费以及损失分摊限额的规定。同时,本集团进行了巨灾超赔再保安排以减少本
集团面对的特定重大灾难性事件的风险。
虽然本集团进行了再保业务安排,但是并没有减轻其对保险客户的直接责任。
因此,本集团存在因再保险人不能按照再保险合同履行其责任义务所产生的信
用风险。
(4) 假设和敏感性
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
本集团在计量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负债过程中须对退保率假设、费
用假设、折现率假设、死亡率假设、发病率假设及保单红利假设等作出重大判
断。这些计量假设需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得的当期信息为基础确定。相关假设
详见附注四。
本集团已考虑基于未来经验的各种独立假设变动分别对保险合同负债产生的影
响。进行某一假设测试时,其他假设保持不变。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2
九、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4) 假设和敏感性(续)
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续)
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寿险考虑了以下关于保险合同负债的假设变动,其影响如下: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假设
假设变动
2025年度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再保前
再保后
再保前
再保后
再保前
再保后
再保前
再保后
死亡率/发病率
增加10%
(549 )
(446 )
(1,997 )
(1,893 )
(538 )
(439 )
(2,322 )
(2,224 )
死亡率/发病率
减少10%
534
428
2,109
2,003
526
445
2,458
2,376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 增加25%
1,223
1,222
1,784
1,783
527
527
1,175
1,175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 减少25%
(1,549 )
(1,548 )
(2,039 )
(2,038 )
(773 )
(774 )
(1,318 )
(1,319 )
费用
增加10%
(179 )
(179 )
(323 )
(322 )
(187 )
(187 )
(363 )
(363 )
费用
减少10%
178
177
321
321
184
184
360
36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3
九、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4) 假设和敏感性(续)
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续)
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健康考虑了以下关于保险合同负债的假设变动,其影响如下: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假设
假设变动
2025年度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再保前
再保后
再保前
再保后
再保前
再保后
再保前
再保后
死亡率/发病率
增加10%
(654 )
(583 )
(678 )
(606 )
(603 )
(501 )
(675 )
(570 )
死亡率/发病率
减少10%
643
572
666
594
599
497
672
567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
增加25%
101
103
(139 )
(136 )
187
198
283
295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
减少25%
(104 )
(106 )
215
212
(198 )
(210 )
(64 )
(77 )
费用
增加10%
(24 )
(24 )
(24 )
(24 )
(19 )
(19 )
(40 )
(40 )
费用
减少10%
24
24
24
24
19
19
40
40
以上敏感性分析未考虑管理层所持资产与保险合同准备金负债进行匹配所产生的影响,亦未考虑管理层能采用积极的措施应对相关不利变
化。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4
九、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4) 假设和敏感性(续)
财产险合同和短期健康保险合同
已发生赔款负债预估的主要假设是本集团的历史赔款进展的经验,同时还要判
断外部因素如司法的判决和政府的立法对于预估的影响。
由不同的统计技术和不同关键假设预测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的合理估计范围,当
中反映了对赔偿速度的变化,保费费率的改变和承保控制对最终损失影响的不
同观点。
对有些因素的敏感性,如立法的变化、预估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等,是不可能
以置信度加以量化的。此外,因为从赔案的发生到其后的报案和最终的结案而
产生的时间滞后,保险事件的已发生赔款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是不能完全确切
量化的。
下列表格为特定时间段内以分保前呈报的理赔发展情况分析:
事故发生年份-毛额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合计
人保财险累计赔付款项
估计额
未经折现的累计赔付款
项总额
当年末
315,563
331,070
362,420
395,250 407,737
1,812,040
1年后
315,081
321,466
362,074
388,748
1,387,369
2年后
315,012
313,962
361,684
990,658
3年后
313,436
311,283
624,719
4年后
312,913
312,913
人保财险截至2025 年
12 月31 日累计估计
额
312,913
311,283
361,684
388,748 407,737
1,782,365
人保财险截至2025 年
12 月31 日累计赔付
款项
(307,754 )
(298,466 )
(346,763 )
(349,710) (267,221 )
(1,569,914)
人保财险总负债-事故年
度在2021 至2025
年之间
212,451
人保财险以前年度调整
额、间接理赔费用、
非金融风险调整及折
现的影响等
27,968
其他保险子公司已发生
赔款负债总额
28,646
分保前已发生赔款负债
总额
269,06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5
九、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4)
假设和敏感性(续)
财产险合同和短期健康保险合同(续)
下列表格为特定时间段内以分保后呈报的理赔发展情况分析:
事故发生年份-净额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合计
人保财险累计赔付款项
估计额
未经折现的累计赔付款
项总额
当年末
287,366
299,423
331,652
363,233
374,037 1,655,711
1年后
285,476
290,387
331,354
356,823
1,264,040
2年后
285,239
283,444
331,201
899,884
3年后
284,095
280,558
564,653
4年后
283,592
283,592
人保财险截至2025 年
12 月31 日累计估计
额
283,592
280,558
331,201
356,823
374,037 1,626,211
人保财险截至2025 年
12 月31 日累计赔付
款项
(279,631 )
(270,439 )
(320,562 )
(323,488) (246,478) (1,440,598 )
人保财险总负债-事故年
度在2021 至2025
年之间
185,613
人保财险以前年度调整
额、间接理赔费用、
非金融风险调整及折
现的影响等
10,371
其他保险子公司已发生
赔款负债总额
24,575
分保后已发生赔款负债
总额
220,559
最终负债会因后续发展而变化。对最终负债的重新评估而产生的差异将在后续
年度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寿险、人保健康的赔付结算通常在12个月内,因此未按年
披露其索赔进展信息。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6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股票、基金、债券、银行存款、
非标类投资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保险资金产生投资收
益。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管
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会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出现波
动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三种风险: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采取多种方法管理市场风险。包括利用敏感度分析、风险价值模型及压
力测试、情景分析等多个定量模型评估市场风险;通过适当多元化的投资组合
来转移市场风险;实行投资风险预算管理,根据发展目标确定可承受风险水
平,制定投资风险预算,实施动态跟踪,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本集团的主要交易是以人民币进行结算,除因部分保单以美元、港币
等外币结算,且持有部分以美元、港币等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而承
担一定的外汇风险外,不面临重大风险。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7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下表概述本集团按主要货币(以人民币等值金额列示)列示的主要资产和负债
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人民币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4,191
866
857
70
25,9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5,596
-
-
-
35,596
保险合同资产
530
209
18
37
794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40,757
1,469
205
(281)
42,150
定期存款
123,482
3,662
290
4
127,4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401,406
4,920
3,391
-
409,717
债权投资
322,656
-
-
-
322,656
其他债权投资
599,872
6,420
1,035
-
607,32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68,997
49
-
-
169,046
存出资本保证金
13,662
-
-
-
13,662
合计
1,731,149
17,595
5,796
(170) 1,754,370
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22,210
-
-
-
22,21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80,763
-
-
-
180,763
保险合同负债
1,234,882
4,547
264
(174) 1,239,519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38
(34)
120
22
146
应付款项
6,879
-
-
-
6,879
应付债券
41,806
-
-
-
41,806
合计
1,486,578
4,513
384
(152) 1,491,323
净额
244,571
13,082
5,412
(18)
263,04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8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下表概述本集团按主要货币(以人民币等值金额列示)列示的主要资产和负债
如下:(续)
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3,353
1,293
1,535
41
26,22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240
-
-
-
19,240
保险合同资产
1,417
269
33
9
1,728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37,683
596
1,493
(10)
39,762
定期存款
123,124
2,770
662
-
126,556
交易性金融资产
312,338
3,914
1,418
-
317,670
债权投资
316,231
-
-
-
316,231
其他债权投资
518,048
3,210
2,323
-
523,58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5,556
52
170
-
115,778
存出资本保证金
14,745
-
-
-
14,745
合计
1,481,735
12,104
7,634
40
1,501,513
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7,506
-
-
-
7,50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1,236
-
-
-
111,236
保险合同负债
1,118,181
1,794
2,691
131
1,122,797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67
2
2
-
71
应付款项
8,166
-
5
-
8,171
应付债券
50,132
-
-
-
50,132
合计
1,295,288
1,796
2,698
131
1,299,913
净额
186,447
10,308
4,936
(91)
201,60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9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敏感性分析
下表为金融工具外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汇
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对集团税前利润及税前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2025年12月31日
对利润
对股东
总额的影响
权益的税前影响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外币兑人民币汇率
+5%
921
924
-5%
(921 )
(924 )
2024年12月31日
对利润
对股东
总额的影响
权益的税前影响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外币兑人民币汇率
+5%
747
758
-5%
(747 )
(75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0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以及保险合同负债价值会因市场利率(折现率)变动而出现波动的风
险。
浮动利率工具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而固定利率工具则使本集团面
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匹配缺口分析基础上,通过敏感度分析和压力测试定期监测
和评估利率风险,并通过调整组合构成及尽可能地管理组合的平均久期和到期
期限,以管理利率风险。
敏感性分析
于2025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如果市场利率提高或降低50个
基点,本集团的相关金融资产和保险合同及再保险合同的相应变动对本集团本
年的税前利润影响为减少人民币2,927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2,845百万元(2024
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币2,019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1,552百万元);对本集团
税前股东权益的影响为增加人民币10,356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5,422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15,737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21,660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1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或公允价值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由利率风险或外汇风险所产生的变动除外),不论该变动是由个别金
融工具或其发行人的特定因素引起的,还是某些影响整个交易市场中的所有类
似金融工具的因素引起的。
本集团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主要来自价值随市场价格变化而波动的股票和基金
等投资,以及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
本集团的其他价格风险政策要求设立并管理投资目标,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
的前提下,通过多样化投资组合、限制不同证券投资比例等措施管理其他价格
风险。
敏感性分析
于2025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如果本集团所持有的价值随市
场价格变化而波动的股票、权益类基金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的价格提高或降
低5%,相关金融资产和保险合同的相应变动对本集团本年的税前利润影响为增
加人民币7,327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7,407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
币5,703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6,228百万元);对本集团税前股东权益的影响为
增加人民币10,928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1,008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增加
人民币12,759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3,284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2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或保险合同的一方因未能履行义务而引起另一方损失的
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与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
债权投资、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及其他金融资产等有关。本集团通过使
用多项控制措施,对信用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督及报告。
本集团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对行业、企业经营管理、财务因素、发
展前景等进行综合分析,并通过内部信用评级模型的测算,对潜在投资进行信
用分析。本集团还采取对交易对手设定总体额度限制,加强固定收益投资组合
的多元化等手段来降低信用风险。
本集团与保险业务有关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财产保险业务,在此类业务中本集
团只对公司客户或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购买部分保险的个人客户进行信用销售。
一般情况下,针对一个保单持有人最长信用期限为3个月,但是可酌情给予更长
的信用期限。对于大客户和部分多年期保单,一般安排分期付款。
除了国有再保险公司以外,本集团主要与STANDARD & POOR'S信用评级为A-
级(或其他国际评级机构(如A.M. BEST、FITCH和MOODY'S)的同等级别)
及以上的再保险公司开展分保业务。本集团管理层定期对再保险公司的信用进
行评估以更新分保策略。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3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管理(续)
本集团的债权型投资主要通过内部评级政策及流程对现有投资进行信用评级,
选择具有较高信用资质的交易对手,并设立严格的准入标准。
从投资资产看,本集团投资组合中的大部分投资品种都是国债、金融债券、国
有商业银行及大型企业集团担保的企业债券、存放在国有或全国性商业银行的
存款、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以及资产支持计划等。本集团主要通过控制投
资规模,谨慎选择具备适当信用水平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平衡信用风险
与投资收益率、综合参考内外部信用评级信息,对投资业务的信用风险进行管
理。
担保及其他信用增强安排
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对手方持有的债权型投资作为质押。当对手
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获得该质押物。
信用质量
本集团大部分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四大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和其他全国性商业银
行。大部分再保险合同为与国家控股的再保险公司或大型国际再保险公司订
立。本集团确信这些商业银行和再保险公司都具有高信用质量。本集团信托计
划的受托管理人、债权投资计划和资产支持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大部分都是国内
大型的信托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4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规定,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
具等的减值准备。
预期损失计量的参数
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涉及的模型、参数和假设说明如下: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按照不
同的资产的风险特征,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
备。预期信用损失是违约风险敞口、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三者的乘积折现后
的结果。
(1)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内,在违约发生
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
(2)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内,无法履行其
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3)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追索
的优先级以及担保物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判断标准
本集团进行金融工具的减值阶段划分时充分考虑反映其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
变化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主要考虑因素有监管及经
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等。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
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
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判断金融工具阶段
划分。
本集团通过设置定量、定性标准以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
发生显著变化。判断标准主要包括债券估值出现明显波动、发行主体财务经营
表现明显变化、发行主体偿债能力和意愿出现明显变化、发生影响债券安全的
事件以及其他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迹象。在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是否显著变化时,本集团根据准则要求将逾期超过30天作为信用风险显著
增加的标准之一。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5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下,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
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
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债务人在合同付款日后逾期超过90天以上;
(2)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
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
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
别的事件所致。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6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前瞻性信息
在确定12个月及整个存续期违约风险敞口、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时应考虑前
瞻性经济信息。本集团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
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宏观经济指标,通过一揽子指标建立、数据准备、前瞻
性调整建模等步骤建立宏观经济前瞻调整模型,一揽子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国内
生产总值同比变动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通过进行回归分析建立与信用减
值损失的关系,并通过预测未来经济指标确定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于本报告期内,本集团采用统计分析方法调整了前瞻性经济指标的预测,同时
考虑了各情景所代表的可能结果的范围,并确定最终的宏观经济情景和权重以
计量相关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基准情形权重占比最高,且基准情景的权重高
于其他情景权重之和。
用于各情景中评估于2025年12月31日的预期信用损失的国内生产总值同比百分
比变动在基准、乐观、悲观情景下数值范围为4.09%-5.88%。
与其他经济预测类似,对预计经济指标和发生可能性的估计具有高度的固有不
确定性,因此实际结果可能同预测存在重大差异。本集团认为这些预测体现了
本集团对可能结果的最佳估计。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7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信用风险敞口
下表列示了资产负债表项目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以总
额列示,未考虑以净额结算、抵押物或其他信用增级的影响。主要金融资产的
信用风险敞口列示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最大信用
风险敞口
货币资金
25,984
-
-
25,9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5,596
-
-
35,596
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
321,283
1,285
88
322,656
其他债权投资
607,327
-
-
607,327
定期存款
127,438
-
-
127,438
存出资本保证金
13,662
-
-
13,662
合计
1,131,290
1,285
88
1,132,663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最大信用
风险敞口
货币资金
26,222
-
-
26,22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240
-
-
19,240
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
311,716
4,435
80
316,231
其他债权投资
523,581
-
-
523,581
定期存款
126,556
-
-
126,556
存出资本保证金
14,745
-
-
14,745
合计
1,022,060
4,435
80
1,026,57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8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减值阶段变动
下表进一步说明了主要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和减值准备的本年变化: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未来12个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合计
债权投资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312,588
872
4,517
82
398
318
1,272
本年净增加/(减少)
9,512
(55 )
(2,092 )
1,058
(2 )
(10 )
993
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2025年12月31日
322,100
817
2,425
1,140
396
308
2,265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未来12个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合计
债权投资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311,984
1,793
8,785
399
532
504
2,696
本年净增加/(减少)
(3,407 )
(1,235 )
(257 )
(3 )
(134 )
(186 )
(1,424 )
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
净转入/(转出)
4,011
314
(4,011 )
(314 )
-
-
-
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
312,588
872
4,517
82
398
318
1,272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9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减值阶段变动(续)
下表进一步说明了主要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和减值准备的本年变化:(续)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
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合计
其他债权投资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523,581
364
-
-
-
-
364
本年净增加/(减少)
83,746
45
-
-
-
-
45
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2025年12月31日
607,327
409
-
-
-
-
409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
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合计
其他债权投资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338,717
652
-
-
-
-
652
本年净增加/(减少)
184,864
(288 )
-
-
-
-
(288 )
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
523,581
364
-
-
-
-
36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0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下表对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范围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按信用风险等级
做出了分析。
对于合同条款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金融资产,除持有的境外债券外,其他金融
资产的信用评级由国内具有资质的评级机构给出,其风险敞口如下列示:
境内债权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信用评级
AAA
645,635
604,987
AA+
2,061
715
AA
299
-
A-
439
-
A-1
-
-
A及更低评级
498
597
无评级或免评级(注)
273,596
227,980
合计
922,528
834,279
注:上述无评级或免评级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很低的政府债和政策性金融债。
对于合同条款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境外债券,在没有国内评级的情况下,采用
穆迪的评级,其信用风险敞口如下列示:
境外债权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信用评级
Aaa
166
601
Aa(包含Aa1、Aa2及Aa3)
1,219
571
A(包含A1、A2及A3)
4,842
3,165
Baa(包含Baa1、Baa2及Baa3)
477
375
无评级
751
821
合计
7,455
5,53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1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筹集足够资金或不能及时以合理价格将资产变现以
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主要流动性风险是源于保单容许的退保、退出或其他形式的提前
结束。本集团通过匹配投资资产的期限与对应保险责任的期限来控制流动性风
险及确保本集团能够履行付款责任,及时为本集团的投资业务提供资金。
本集团管理主要子公司流动性风险的方法为,要求子公司按季度进行不同情景
下的现金流预测,并制定预期现金流短缺情况下的应急方案。
为了确保有充足的流动性资产,本集团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
分别将总资产的2.95%及2.50%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形式持有。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主要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及预期现
金流量的到期日分析。其到期日根据合同剩余期限确定,通知即付的负债归类
为即期。
2025年12月31日
即期 3个月以内 3个月-1年
1-5年
5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5,622
362
-
-
-
-
25,9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5,607
-
-
-
-
35,60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782
11,723
43,870 136,670 227,249 428,294
债权投资
-
8,270
66,335 103,888 256,997
- 435,490
其他债权投资
-
10,298
30,823 170,472 639,070
- 850,66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169,046 169,046
定期存款
-
1,267
14,888 117,514
1,820
- 135,489
存出资本保证金
-
123
935
12,238
1,010
-
14,306
合计
25,622
64,709
124,704 447,982 1,035,567 396,295 2,094,879
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22,210
22,21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80,808
-
-
-
- 180,808
应付款项
1,726
4,494
269
193
197
-
6,879
应付债券
-
12,772
2,308
17,660
12,225
-
44,965
租赁负债
-
142
789
1,037
87
-
2,055
合计
1,726
198,216
3,366
18,890
12,509 22,210 256,91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2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2024年12月31日
即期 3个月以内 3个月-1年
1-5年 5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5,850
372
-
-
-
-
26,22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9,241
-
-
-
-
19,2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83
5,842 24,346 124,133 197,313 353,117
债权投资
-
7,406
29,344 162,583 180,269
- 379,602
其他债权投资
-
5,359
33,373 139,556 403,055
- 581,34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115,778 115,778
定期存款
-
7,795
23,105 79,317 22,300
- 132,517
存出资本保证金
-
34
3,654 11,511
-
-
15,199
合计
25,850
41,690
95,318 417,313 729,757 313,091 1,623,019
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7,506
7,50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11,239
-
-
-
- 111,239
应付款项
1,934
78
253
5,902
5
-
8,172
应付债券
-
8,397
1,145 17,075 31,532
-
58,149
租赁负债
-
201
541
1,419
154
-
2,315
合计
1,934
119,915
1,939 24,396 31,691
7,506 187,381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其未经折现的现金流的流动性如
下(下表中不包括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
和再保险合同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
2025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合计
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8,437 4,665 2,748
2,244
1,127
5,857
45,078
保险合同净负债
138,332 62,580 56,709 67,747 61,930 1,503,392 1,890,690
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合计
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0,429 4,447 1,995
1,554
977
2,585
31,987
保险合同净负债
141,532 69,804 68,031 47,887 64,779 1,291,553 1,683,586
本集团具有可随时偿还特征的保险合同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保单持有人可随时
要求偿还的金额
账面价值
保单持有人可随时
要求偿还的金额
账面余额
保险合同负债
651,206
794,649
569,333
710,48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3
十、
资本管理
1.
管治框架
本集团风险及财务管理框架的主要目的在于使本集团股东免受阻碍可持续实现
财务表现目标的事件(包括未能利用机遇)的影响。主要管理层意识到拥有迅
速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的至关重要性。
2.
资本管理方法
本集团力求优化资本架构及来源,以确保其始终为股东带来最大回报。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方法包括:以协调方式管理资产、负债及风险,定期评估各
受监管实体呈报资本水平与要求资本水平的差额(按每个受监管实体),及根
据经济状况及风险特征采取适当措施影响本集团的资本状况。
本集团所用资本的主要来源为权益股东的资金及借款。本集团亦利用再保险来
管理监管资本要求。
本集团主要子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情况是按照原银保监会《关于印发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51号)及其附件规
定和《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
[2021]52号)及其附件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
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金规[2023]5号)及原银保监会相关通知的要求编制。
中国境内保险公司开展业务需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资本要求。这
些资本要求通常被称为保险业的偿付能力要求。
保险公司同时遵守核心资本与实际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要求。在
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下,最低资本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公
式计算。最低资本为综合考虑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的量化要求和内
部控制的评估情况后的结果。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以实际资本和核心资本除以最
低资本计算得出。根据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
力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100%和50%。人保财险、人保寿险、人保健康2025年
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情况均满足以上监管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将密切监察未满足偿付能力相关要求的保险公司。监
管措施包括限制业务范围、限制派付股息、限制投资策略、强制转移业务或责
令办理再保险、罢免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4
十、
资本管理(续)
3.
监管架构
监管部门主要有意保障保单持有人的权利并进行密切监察,以确保本集团为他
们的利益妥善管理各项事宜。同时,监管部门亦有意确保本集团维持适当的偿
付能力,以应付因经济动荡或自然灾害引起的不可预见的负债。
十一、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
本附注提供本集团如何设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信息。关于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详情于本财务报表附注七、10披露。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
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定期存款及存出资本保证
金等。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款
项以及应付债券等。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投资和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及其公允价值参见
附注十一、2资产负债表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的
公允价值层级。
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金额接近其公允价值。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5
十一、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项目
2025年
12月31日
公允价值层级 估值技术和主要输入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3,784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1,558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
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
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45,539
第三层级 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
输入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
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定。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836
第三层级 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
折现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其他债权投资
14,509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债权投资
592,818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
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
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0,514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3,219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
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
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16
第三层级 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
输入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
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定。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997
第三层级 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
折现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交易性金融负债
22,210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
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
公允价值。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6
十一、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项目
2024年
12月31日
公允价值层级 估值技术和主要输入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3,567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1,867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
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
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46,791
第三层级 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
输入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
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定。
交易性金融资产
5,445
第三层级 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
折现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其他债权投资
16,077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债权投资
507,504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
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
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3,420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3,635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
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
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276
第三层级 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
输入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
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定。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447
第三层级 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
折现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交易性金融负债
7,506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
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
公允价值。
2025年度,本集团因无法获取相关活跃市场报价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762百
万元的债券投资从第一层级转换至第二层级(2024年度:人民币8,022百万
元)。2025年度,本集团因可获取相关活跃市场报价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6,341百万元的债券投资从第二层级转换为第一层级(2024年度:人民币
12,499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7
十一、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第三层级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
2025年度
2024年度
年初余额
80,959
84,391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未实现收益
(198 )
1,899
本年购置
18,162
14,163
计入损益
942
1,686
第三层级转出至第一层级
(4,089 )
(2 )
本年处置
(6,088 )
(21,178 )
年末余额
89,688
80,959
于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归属于第三层级的
主要资产和负债在估值时使用贴现率、流动性折扣、可比公司乘数等重大不可
观察的输入值。
2.
资产负债表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下表为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金融工具按三个层次披露的分析: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债权投资
322,656
45,177
197,875
103,302 346,354
应付债券
41,806
-
42,132
-
42,132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债权投资
316,231
4,303
172,910
172,265 349,478
应付债券
50,132
-
51,176
-
51,176
公允价值接近其账面价值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不包含在以上金融工具披露
中。
归入以上第三层级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根据公认定价模型并按照
折现现金流量分析而确定,其中最重要的输入值为反映交易对方或本集团风险
的折现率。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8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本集团及本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本集团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为财政部。
2.
本公司的子公司
本公司拥有的主要子公司详细资料已于附注六中披露。
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人保财险
29
75
其他
3
54
合计(附注十六、7(1))
32
129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其他资产
人保投控
-
107
人保健康
-
30
人保香港
-
10
合计
-
147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
人保资产
53
49
人保财险
51
140
人保投控
14
61
人保科技
-
54
其他
25
31
合计(附注十六、8(1))
143
33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9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2.
本公司的子公司(续)
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之间主要交易
2025年度
2024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
人保财险
135
170
人保资本
35
36
人保养老
31
33
人保投控
20
21
人保健康
16
43
人保再保
16
18
人保寿险
13
32
人保资产
11
11
人保科技
10
-
人保金服
1
3
合计
288
367
投资收益
人保财险
8,776
10,694
人保资产
177
277
人保养老
77
89
人保再保
42
50
人保投控
38
41
人保资本
36
56
人保健康
31
31
人保香港
30
10
人保科技
3
-
人保寿险
-
235
合计
9,210
11,483
业务及管理费
人保科技
158
79
人保投控
60
64
人保资产
53
49
合计
271
192
其他业务成本
人保财险
-
78
合计
-
78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0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与本集团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与本集团关系
关联方名称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兴业银行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华夏银行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持有本公司5%以上
股份的法人
持有本公司5%以上
股份的法人
本公司董事任职的其他关联方
注1
注1
注1: 本公司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其他公司同时担任董事,故本公司将该类
公司视为本集团关联方。
与本公司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与本公司关系
关联方名称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兴业银行
子公司联营企业
子公司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
注2
注2
注2: 主要为与本公司存在交易的其他联营企业。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主要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收款项:
兴业银行
货币资金
2,817
2,59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47
定期存款
4,169
6,28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1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主要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续)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收款项(续):
华夏银行
货币资金
91
100
定期存款
3,572
3,525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其他债权投资
-
830
其他应收款
-
6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其他应收款
3
2
应付账款: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其他应付款
13
1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2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2025年度
2024年度
兴业银行
收取的保费
240
214
利息收入
230
283
分红
2,840
2,786
理赔及保全服务
159
14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3
34
华夏银行
收取的保费
7
6
利息收入
92
92
分红
1,038
1,241
理赔及保全服务
4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5
3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利息收入
13
33
分红
450
335
其他业务收入
11
12
理赔配件采购款项
-
171
业务及管理费
-
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其他业务收入
10
11
其他业务成本
2
2
本公司之子公司人保资产,接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委托管理部分资
产。于2025年12月31日,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为人民币5,161百万元(2024年12
月31日:人民币4,289百万元)。2025年度,人保资产发生资产管理费收入人
民币1,112万元(含税)(2024年度:人民币1,172万元(含税))。于2025年
12月31日应收资产管理费余额为人民币325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
279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3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
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2025年度
2024年度
兴业银行
投资收益及分红
185
182
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基于协议价格。
4.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5年度
2024年度
(已重述)
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福利
7
11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
2025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再行
披露。本公司2024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金额在2025年最终确定后重述。
5.
其他关联方事项
除上述事项,本集团无其他重大关联方事项。
十三、 或有事项
鉴于保险业务的性质,本集团在某些日常业务相关的法律诉讼及仲裁中作为原
告或被告。这些法律诉讼主要牵涉本集团保单的索赔,且其部分损失有可能得
到再保险公司的补偿或通过其他回收残值和代位求偿的方式得到补偿。2025年
度,本集团就其保险业务参与了类似的法律诉讼。相关案件的索赔金额较大,
正在进行法律诉讼流程。尽管现时无法确定这些或有事项、法律诉讼或其他诉
讼的结果,亦无法可靠估计发生可能性及金额,本集团相信任何由此引致的负
债(如有)不会对本集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业
绩构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4
十四、 承诺事项
1.
资本承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承诺:
已签约但未计提
1,293
896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投资承诺:
已签约但未计提
7,861
8,353
十五、 租赁承诺
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租期介于1年至
23年。租约的条款通常要求承租人支付保证金,并规定根据当时市场状况定期
调整租金。
租赁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383
407
1年至2年(含2年)
295
280
2年至3年(含3年)
221
207
3年至4年(含4年)
165
156
4年至5年(含5年)
92
120
5年以上
276
193
合计
1,432
1,36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5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银行存款
- 人民币
131
132
- 美元
1
3
- 港币
150
558
其他货币资金
- 人民币
8
-
合计
290
693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在香港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150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60百万元)。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存放在其他境外国家的货币资金(2024年12月
31日: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金融债
455
552
企业债
10
61
基金
913
416
股票
1,322
1,147
资产管理产品
208
231
其他权益类投资
278
294
合计
3,186
2,70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6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
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权投资计划
2,337
2,387
信托计划
574
1,697
资产支持计划及其他
-
151
合计
2,911
4,235
减: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19 )
(23 )
净额
2,892
4,212
4.
其他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政府债
750
924
企业债
8,257
8,379
金融债
1,928
1,331
合计
10,935
10,634
其中:
摊余成本
10,817
10,476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118
15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确认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
民币19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7百万元)。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股票
3,678
3,348
永续金融产品
1,052
1,073
其他权益类投资
135
424
合计
4,865
4,845
其中:
成本
2,602
2,920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2,263
1,92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7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续)
2025年度,根据本集团流动性安排,处置了成本为人民币309百万元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2024年度:无),处置的累计亏损人民币1百万元(2024年度:
无)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本年度确认的股息收入详见附注十六、10。
6.
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诚信托‖)
6,097
5,655
其他
46
44
小计
6,143
5,699
成本法核算的子公司
子公司(附注六)
人保财险
37,485
37,485
人保寿险
26,628
26,628
人保健康
7,396
7,396
人保投控
4,057
4,057
人保养老
4,000
4,000
人保再保
3,060
3,060
人保香港
1,213
1,213
人保资产
1,202
1,202
人保金服
702
1,000
人保科技
400
400
其他
250
250
小计
86,393
86,691
合计
92,536
92,39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8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长期股权投资(续)
2025年
2025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
1月1日 损益变动 权益变动 发放股利 12月31日
权益法
联营企业
中诚信托
5,655
492
1
(51 )
6,097
其他
44
1
1
-
46
合计
5,699
493
2
(51 )
6,143
2024年
2024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
1月1日 损益变动 权益变动 发放股利 12月31日
权益法
联营企业
中诚信托
5,476
179
-
-
5,655
其他
42
2
-
-
44
合计
5,518
181
-
-
5,699
7.
其他资产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1)
145
315
待认证进项税
142
101
其他
235
304
合计
522
720
减:减值准备
(106 )
(106 )
净额
416
61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9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类别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106
73.10
106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
32
22.07
-
-
其他
7
4.83
-
-
合计
145
100.00
106
73.10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106
33.65
106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71
22.54
-
-
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
129
40.95
-
-
其他
9
2.86
-
-
合计
315
100.00
106
33.6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80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中国人寿
104
104
100
附注七、
15(1) 注3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中国人寿
104
104
100
附注七、
15(1) 注3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1年至3年
33
-
33
3年以上
112
(106 )
6
合计
145
(106 )
39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1年以内
107
-
107
1年至3年
98
-
98
3年以上
110
(106 )
4
合计
315
(106 )
209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81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按款项性质列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注)
(附注十二、2)
32
129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
71
其他
113
115
合计
145
315
减:减值准备
(106 )
(106 )
净额
39
209
注: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为
应收租赁收入、应收代垫款及预付款项。
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款项的性质
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账面原值比例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中国人寿
应收代垫款
104
3年以上
71.72%
104
人保财险
应收服务费
29
1年至3年
20.00%
-
人保香港
应收服务费
2
3年以上
1.38%
-
南昌保险学校
应收租赁款项
2
3年以上
1.38%
2
中国航天保险联合体总部
应收代垫款
1
3年以上
0.69%
-
合计
138
95.17%
106
2024年12月31日
款项的性质
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账面原值比例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中国人寿
应收代垫款
104
3年以上
33.02%
104
人保财险
应收服务费
75
1年以内
23.81%
-
人保寿险
应收服务费
25
1年以内
7.94%
-
人保健康
应收服务费
20
1年以内
6.35%
-
南昌保险学校
应收租赁款项
2
3年以上
0.63%
2
合计
226
71.75%
106
注:
上述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未包含证券清算款。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82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其他负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1)
2,339
3,609
卫星发射基金
171
168
合计
2,510
3,777
(1)
其他应付款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付股利
2,020
2,786
应付控股子公司款(附注十二、2)
143
335
其他
176
488
合计
2,339
3,609
9.
利息收入
2025年度
2024年度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291
236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140
223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16
16
买入返售证券利息收入
11
8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
2
合计
460
48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83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投资收益
2025年度
2024年度
利息收入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
19
小计
17
19
股息收入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
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6
242
小计
310
318
已实现收益/(损失)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9
(55 )
其他债权投资
12
15
小计
121
(40 )
子公司分红
9,210
11,483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93
181
合计
10,151
11,961
11.
利息支出
2025年度
2024年度
债券利息支出
395
395
退休金福利责任利息成本
(附注七、20(1))
44
61
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
17
4
合计
456
46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84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业务及管理费
2025年度
2024年度
工资及福利费
374
418
固定资产折旧费
317
276
电子设备运转费
252
225
委托资产管理费
53
49
其他
183
276
合计
1,179
1,244
13.
所得税费用
2025年度
2024年度
递延所得税费用
(71 )
(261 )
合计
(71 )
(261 )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如下:
2025年度
2024年度
利润总额
9,004
11,119
适用税率
25%
2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
2,251
2,780
归属联营企业的损益
(123 )
(45 )
无须纳税的收入
(2,362 )
(2,949 )
不可用于抵扣税款的费用
107
20
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税务亏
损
56
(67 )
按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71 )
(261 )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2026年3月26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5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
14.50分(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6,412百万元。该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会
的批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1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5年度
2024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2
10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
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72
33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880 )
(47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490 )
(12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5
58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
161
5
合计
(790 )
(98 )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额
(575 )
(59 )
归属于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数
(215 )
(39 )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
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
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
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
益。
本集团作为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为其主要经营业务之一,因此
其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属于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故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2025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07
1.05
1.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16.26
1.07
1.06
2024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70
0.97
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16.72
0.97
0.96
3.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
表的差异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
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4号)的有关规定,本
集团对境内外财务报表进行比较。
本集团除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还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
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
财务报表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
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25年度的净利润以及于2025年12月31日的
股东权益差异如下:
2025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
股东的净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63,033
46,646
420,189
308,991
调整:保费准备金(注1)
110
79
370
257
联营企业股权稀释(注2)
(664 )
(498 )
-
-
上述调整事项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28 )
(20 )
(93 )
(65)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62,451
46,207
420,466
309,18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3
3.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
差异(续)
2024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
股东的净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57,820
42,869
367,226
268,733
调整:保费准备金(注1)
(1,386 )
(957 )
260
178
上述调整事项的递延所得税
影响
347
239
(65 )
(45)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56,781
42,151
367,421
268,866
主要调整事项说明:
注1: 根据财会[2014]12号以及财金[2017]38号的规定,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25号——保险合同计提保险合同负债之外,按照农业保险自留保费的
一定比例计提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按照住宅地震保险保费收入的一定
比例计提住宅地震保险准备金,并将当期计提和使用的保费准备金计入
当期损益。
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无此项规定,因此存在准则差异。按照国际财
务报告会计准则第17号计提的保险合同负债,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
号——保险合同计提的保险合同负债金额相同。
注2: 2025年度,本集团的一家联营企业发行的可转债部分转换为普通股,本
集团总体持股比例被稀释,产生的联营企业股权稀释在中国企业会计准
则下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在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计入当期损益,因
此该联营企业股权稀释的影响在两个准则中存在差异。
4. 重大集中采购
项目名称
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人保财险西部数据中心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1,312
人保集团2025-2027 年度广告宣传渠道代理机构项目
800
人保财险故障救援服务采购项目
770
人保集团核心设备采购项目(人保财险2025 年核心一批鲲鹏部分)
592
人保财险非车合作公估机构名录库项目
40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内容
页码
审阅报告
1
中期财务报表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 - 4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5 - 7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8 - 10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11 - 13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
14 - 81
附录:中期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1 - 3
6-1-2-1
审阅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1685_A12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期财务报表,包括2026年6月30日的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中期财务报表附注。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编制中期财务报表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期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
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中期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
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
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后附的中期财务报表没有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编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余印印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小东
中国 北京
2026 年8 月28 日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12 月31 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
附注五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
货币资金
1
26,949
25,9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27,671
35,596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3
463,314
409,717
债权投资
4
317,234
322,656
其他债权投资
5
656,887
607,32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
164,336
169,046
定期存款
7
134,242
127,438
保险合同资产
19
503
794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34,392
42,150
长期股权投资
8
180,303
177,113
存出资本保证金
9
13,717
13,662
投资性房地产
10
14,671
14,789
固定资产
31,609
32,434
使用权资产
2,211
2,017
无形资产
7,921
8,5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
19,555
14,080
其他资产
12
29,818
24,327
资产总计
2,125,333
2,027,683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12 月31 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
附注五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37,303
22,21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
141,482
180,763
预收保费
6,145
9,763
应付职工薪酬
15
40,108
40,693
应交税费
16
12,862
6,997
保费准备金
17
1,743
377
应付款项
5,682
6,879
应付债券
18
41,590
41,806
保险合同负债
19
1,306,777
1,239,519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197
146
租赁负债
2,091
1,88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
802
1,401
其他负债
20
67,119
55,059
负债合计
1,663,901
1,607,494
股东权益
股本
21
44,224
44,224
资本公积
22
6,799
6,805
其他综合收益
38
(10,530 )
(9,454 )
盈余公积
23
17,742
17,742
一般风险准备
24
30,567
30,492
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25
199
199
未分配利润
26
251,138
218,9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40,139
308,991
少数股东权益
121,293
111,198
股东权益合计
461,432
420,18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125,333
2,027,683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12 月31 日
公司资产负债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
货币资金
1,155
29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
2,616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52
3,186
债权投资
2,798
2,892
其他债权投资
10,841
10,93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218
4,865
定期存款
576
585
长期股权投资
92,775
92,536
投资性房地产
2,220
2,220
固定资产
2,780
2,880
无形资产
280
277
其他资产
7,832
416
资产总计
128,627
123,698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5
-
应付职工薪酬
3,673
3,461
应交税费
8
32
应付债券
12,028
12,225
其他负债
6,942
2,510
负债合计
22,686
18,228
股东权益
股本
44,224
44,224
资本公积
35,578
35,578
其他综合收益
(88 )
786
盈余公积
17,742
17,742
未分配利润
8,485
7,140
股东权益合计
105,941
105,47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28,627
123,698
中期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合并利润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
附注五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一、营业总收入
355,115
324,014
保险服务收入
27
286,873
280,250
利息收入
28
15,660
15,834
投资收益
29
36,203
22,90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7,288
8,17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5
-
其他收益
30
160
18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1
14,005
2,358
汇兑损失
(492 )
(87 )
其他业务收入
32
2,667
2,530
资产处置收益
39
35
二、营业总支出
292,635
281,521
保险服务费用
27
250,941
246,201
分出保费的分摊
18,498
16,263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12,723 )
(11,274 )
承保财务损失
27,376
22,517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
(544 )
(531 )
提取保费准备金
1,366
1,316
利息支出
33
1,717
1,671
税金及附加
337
238
业务及管理费
34
3,130
3,211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35
1
(16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2
其他业务成本
2,536
1,923
三、营业利润
62,480
42,493
加:营业外收入
36
54
111
减:营业外支出
36
(955 )
(136 )
四、利润总额
61,579
42,468
减:所得税费用
37
(11,767 )
(6,580 )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合并利润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6
附注五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五、净利润
49,812
35,88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49,812
35,888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745
26,530
少数股东损益
13,067
9,35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8
821
(4,433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932 )
162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
(7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810 )
157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85 )
37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153
42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753
(4,595 )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82 )
(330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414
(708 )
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准备
1
(1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7 )
(26 )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1,492
(3,552 )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28
(16 )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67
3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38
226
(1,138 )
合计
38
1,047
(5,571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0,859
30,3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7,566
22,09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3,293
8,220
八、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39
基本每股收益
0.83
0.60
稀释每股收益
0.83
0.59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公司利润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7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一、营业收入
8,757
6,487
利息收入
211
237
投资收益
8,784
6,008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32
15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72 )
101
汇兑损失
(94 )
(18 )
其他业务收入
128
159
二、营业支出
798
1,003
利息支出
222
232
税金及附加
26
28
业务及管理费
552
659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88
信用减值转回
(2 )
(4 )
三、营业利润
7,959
5,484
加:营业外收入
-
1
减:营业外支出
-
(2 )
四、利润总额
7,959
5,483
减:所得税费用
(202 )
173
五、净利润
7,757
5,65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888 )
562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85 )
3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603 )
525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4
3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7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
2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
1
合计
(874 )
565
七、综合收益总额
6,883
6,221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8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未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大灾风险利润
准备金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 2026年1月1日余额
44,224
6,805
(9,454)
17,742
30,492
199
218,983
111,198
420,189
二、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
36,745
13,067
49,812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821
-
-
-
-
226
1,047
综合收益总额
-
-
821
-
-
-
36,745
13,293
50,859
(三)利润分配
1.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75
-
(75)
-
-
2. 对股东的分配(注)
-
-
-
-
-
-
(6,412)
(3,176 )
(9,588 )
(四) 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1,897)
-
-
-
1,897
-
-
(五) 其他
1.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
-
(2 )
-
-
-
-
-
(1 )
(3 )
2. 其他
-
(4 )
-
-
-
-
-
(21 )
(25 )
三、 2026年6月30日余额
44,224
6,799
(10,530)
17,742
30,567
199
251,138
121,293
461,432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9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未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大灾风险利润
准备金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 2025年1月1日余额
44,224
7,442
(9,957 )
16,835
23,063
180
186,946
98,493
367,226
二、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
26,530
9,358
35,888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4,433 )
-
-
-
-
(1,138 )
(5,571 )
综合收益总额
-
-
(4,433 )
-
-
-
26,530
8,220
30,317
(三)利润分配
1.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63
-
(63 )
-
-
2. 对股东的分配(注)
-
-
-
-
-
-
(5,174 )
(2,296 )
(7,470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1,836 )
-
-
-
1,836
-
-
(五)其他
1. 购买子公司
-
-
-
-
-
-
-
108
108
2.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
-
(545 )
-
-
-
-
-
(180 )
(725 )
3. 联营企业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
-
93
-
-
-
(93 )
-
-
三、 2025年6月30日余额
44,224
6,897
(16,133 )
16,835
23,126
180
209,982
104,345
389,456
注:
于2026年3月26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5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45元,共计人民币6,412百万元,该方案于2026年6月25日通过本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的批复。
于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4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17元,共计人民币5,174百万元,该方案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本公司2024年度股
东会的批复。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0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未经审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股东权益
合计
一、 2026年1月1日余额
44,224
35,578
786
17,742
7,140
105,470
二、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7,757
7,757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874 )
-
-
(874 )
综合收益总额
-
-
(874 )
-
7,757
6,883
(三)利润分配
1. 对股东的分配(注)
-
-
-
-
(6,412)
(6,412 )
三、 2026年6月30日余额
44,224
35,578
(88 )
17,742
8,485
105,941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未经审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股东权益
合计
一、 2025年1月1日余额
44,224
35,578
472
16,835
7,464
104,573
二、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5,656
5,656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565
-
-
565
综合收益总额
-
-
565
-
5,656
6,221
(三)利润分配
1. 对股东的分配(注)
-
-
-
-
(5,174)
(5,174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
-
(1 )
-
1
-
三、 2025年6月30日余额
44,224
35,578
1,036
16,835
7,947
105,620
注:
于2026年3月26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5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45元,共计人
民币6,412百万元,该方案于2026年6月25日通过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批复。
于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4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17元,共计人
民币5,174百万元,该方案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批复。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1
附注五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签发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402,293
396,589
收到分入再保险合同的现金净额
3,014
2,744
收到分出再保险合同的现金净额
1,311
1,52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62
2,1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9,080
403,031
支付签发保险合同赔款的现金
(246,024 )
(238,039 )
保单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250 )
(176 )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6,272 )
(25,32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7,561 )
(26,46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284 )
(13,99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753 )
(24,1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5,144 )
(328,1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1)
63,936
74,845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45,414
284,546
取得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
26,015
25,805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10
48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1,539
310,955
投资支付的现金
(398,017 )
(375,96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701 )
(661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4 )
(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8,912 )
(376,688 )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7,373 )
(65,733 )
三、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0
5,9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0
6,113
偿还租赁支付的现金
(358 )
(61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 )
(8,351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895 )
(4,794 )
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39,275 )
(6,91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584 )
(20,680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43,304 )
(14,567 )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2
附注五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0 )
(15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40(2)
(6,861 )
(5,60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874
44,1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
53,013
38,524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公司现金流量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3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9
2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
25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21)
(25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60)
(11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
(7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9)
(1,129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350)
(87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920
1,203
取得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
1,484
87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04
2,082
投资支付的现金
(3,167)
(1,24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118)
(8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25)
(1,2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9
830
三、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35
1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
13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
现金
(2,413)
(3,15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13)
(3,156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8)
(3,02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
(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1,650)
(3,06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05
3,88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55
821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4
一、
本集团基本情况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统
称“本集团”)于1996年8月2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
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宣武区东河沿路69号。本公司的前身为中国人
民保险公司,为中国政府于1949年10月成立的国有企业。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4月27日,本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1-13层。
2009年6月23日,经财政部及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保
监会”)联合批复财金[2009]48号文件《财政部保监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
团公司整体改制的批复》,原则同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申请由财政部作
为独家发起人,整体改制变更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4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向财政部提交《关于申请批准中国
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请示》(人保集团发
[2009]67号),拟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8年6月30日
为基准日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进行的资产评估的评估结果,总资产评估
值人民币545.27亿元,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427.50亿元,按照71.6%的折股
比例折合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股份306亿股,未折入股本部分作为资本公
积。由本公司完全继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权益、结
构、业务和人员(包括境外分支机构)。
2009年6月30日,财政部以财金[2009]54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
集团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核准的批复》核准了上述评估结果。同时,财政
部以财金[2009]5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批复同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提出的
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同意本公司股份总数306亿股,全部为国家股,由财政
部持有。
本公司于2009年9月24日召开创立大会,于9月27日获得原保监会《关于核
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保监发改[2009]1010
号),于9月28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准予
变更登记通知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5
一、
本集团基本情况(续)
经财政部和原保监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体上市的批
复》(财金[2012]42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2]849号)的批准,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
称“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2012年12
月7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7号)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11月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经营范围为(一)投资并持有上市公司、保险
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二)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
际业务;(三)国家授权或委托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四)经原保监会和国
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本公司的子公司主要提供综合金融产品和服
务,并从事财产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资产管理以及其他业务。
本中期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子公司及部分结构化
主体,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
中期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本中期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
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本中期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
财务报告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进行列报和披露,因此并不包
括年度财务报表中的所有信息和披露内容。本中期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
策与本集团编制2025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本中期财务报表
应与本集团2025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持续经营
本中期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6
三、 税项
本集团中国境内业务应缴纳的主要税项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企业所得税
按现行税法与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25%计缴。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
余额,销项税额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额乘以适
用税率计算。适用税率主要为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1%至7%计缴。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3%至5%计缴。
注1:本公司之子公司在西部地区和海南省的部分分公司享受税收优惠,适
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一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税收优惠,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注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财税[2016]第36号)《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
的通知》(财税[2001]第118号)及《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
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86号)的相关规定,本
集团开展的部分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产品
免征增值税。
注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
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一子公司
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
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
年。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7
四、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
集团构成情况
本公司所有权及表决权比例
主要经营地
及注册地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 北京
人民币22,242百万元 各种财产保险、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
险,以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68.98%
-
68.98%
-
设立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 北京
人民币25,761百万元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
保险业务,以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71.08%
8.92%
71.08%
8.92%
设立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产”)
上海
人民币1,298百万元
保险资金管理业务,以及相关的咨询业
务等
100.00%
-
100.00%
-
设立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 北京
人民币8,568百万元
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以及相
关的再保险业务
69.32%
26.13%
69.32%
26.13%
设立
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养老”) 河北
人民币4,000百万元
个人、团体养老保险、年金业务、短期
健康及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100.00%
-
100.00%
-
设立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投控”)
北京
人民币800百万元
实业、房地产投资,资产经营和管理,
物业管理
100.00%
-
100.00%
-
设立
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本”) 北京
人民币200百万元
债权、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
保险私募基金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
务
100.00%
-
100.00%
-
设立
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再保”)
北京
人民币5,961百万元
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
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再保险业务
51.00%
49.00%
51.00%
49.00%
设立
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香港”)
(注)
香港
港币1,610百万元
财产保险及再保险业务
89.36%
-
89.36%
-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金服”)
天津
人民币1,415百万元
互联网金融
70.68%
29.32%
70.68%
29.32%
设立
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科技”)
上海
人民币400百万元
研发、运维、运营等科技服务
100.00%
-
100.00%
-
设立
以上仅列示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其他子公司并不会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及财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单独披
露。
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未有注册资本相关要求,人保香港披露为其实收资本。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8
四、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续)
2.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发起设立某些结构化主体,并依据合同约定担任该等结构化主体的管
理人;同时,本集团可能因持有该等结构化主体的部分份额而获得可变回
报。此外,本集团也可能持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发起并管理的结构化主体。
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所享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整体
经济利益(包括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等)以及对结构化主体
的决策权范围。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新增、
赎回或清算等事项会导致合并范围的变更。
于2026年6月30日,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的主要结构化主体如下:
名称
持有份额占比
实收基金/信托/
投资款
业务性质
重庆信托•中铁工集团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76.25%
8,000
投资管理
人保资本-南京扬子国投棚改债权投资计划
100.00%
5,700
投资管理
人保资产-华润置地2024第1号消费基础设
施资产支持计划
99.98%
5,334
投资管理
人保资本-广州城建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
98.51%
4,499
投资管理
中原财富-成长1010期-广州城投集团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100.00%
4,200
投资管理
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及相关信息
本集团拥有存在重大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的财务信息汇总如下。以下财务
信息为考虑本集团合并抵销调整前的结果。其他子公司财务信息参见附注
六、分部报告。
需要指出,在人保财险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某权益投资作为金融资产核算,但
在合并考虑本公司和人保寿险持有的表决权影响以后,在本中期财务报表将
该权益投资作为联营企业核算。以下信息没有考虑如果该权益投资在人保财
险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可能产生的影响。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9
四、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续)
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及相关信息(续)
人保财险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及表决权
比例
31.02%
31.02%
当期/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9,685
12,508
当期/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
股利
3,036
3,947
期/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96,475
91,358
资产总计
885,287
860,596
负债合计
580,223
572,154
股东权益合计
305,064
288,442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2,711
267,211
净利润
31,248
23,455
综合收益总额
26,457
26,8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577
26,891
4.
重大限制
由于本公司之部分子公司从事保险业务,其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本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这些子公司的资产偿还本集团债务的能力受到限制。该类保
险企业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中期财务报表附注六,财产保险、人寿保
险、健康保险分部中披露。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0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银行存款
- 人民币
20,234
18,863
- 美元
1,818
866
- 港币
621
857
- 欧元
61
52
- 英镑
14
11
- 其他
22
7
小计
22,770
20,656
其他货币资金
- 人民币
4,178
5,325
应计利息
1
3
合计
26,949
25,984
上述银行存款均为银行活期存款或短期定期存款。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
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及通知存款的存款期为1天至3个月
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取得利息
收入。
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活期银行存款中包含人民币1,601百万元(2025
年12月31日:人民币1,694百万元)的款项使用权或所有权受限。
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存放在香港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546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793百万元)。
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存放在其他境外国家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1,079
百万元(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522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1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按交易场所划分
交易所市场
1,568
2,341
银行间市场
26,098
33,246
合计
27,666
35,587
加:应计利息
5
9
减:减值准备
-
-
净额
27,671
35,596
按质押品类别划分
债券
27,671
35,596
3.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债券
政府债
4,908
3,292
金融债
106,841
105,175
企业债
28,485
30,852
基金
114,124
87,271
股票
110,625
95,700
非上市股权
16,693
16,785
资产管理产品
13,085
1,952
信托计划
4,456
5,196
股权投资计划及其他
64,097
63,494
合计
463,314
409,717
于2026年6月30日及2025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无直接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2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债权投资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债券
政府债
145,004
128,139
金融债
11,974
11,960
企业债
28,152
31,663
债权投资计划
68,458
79,139
信托计划
45,998
53,731
资产支持计划
19,805
20,289
合计
319,391
324,921
减:减值准备(附注五、13)
(2,157)
(2,265)
净额
317,234
322,656
5.
其他债权投资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债券
政府债
435,415
399,901
金融债
79,824
70,867
企业债
141,318
136,229
资产支持计划
330
330
合计
656,887
607,327
其中:
- 摊余成本
618,523
576,743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38,364
30,584
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对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确认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
民币404百万元(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409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3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股票
83,963
70,535
永续金融产品
70,022
88,197
其他权益类投资
10,351
10,314
合计
164,336
169,046
其中:
-成本
168,073
160,348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3,737 )
8,698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本集团处置了成本为人民币42,136百万元
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的累计收益人民币4,039百万元从其他综合收益转
入留存收益。
7.
定期存款
原始期限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3个月至1年(含1年)
1,203
1,440
1年至2年(含2年)
1,635
1,646
2年至3年(含3年)
30,779
35,581
3年至4年(含4年)
-
100
4年至5年(含5年)
24,785
23,336
5年以上
73,438
62,439
合计
131,840
124,542
加:应计利息
2,542
3,038
减:减值准备(附注五、13)
(140 )
(142 )
净额
134,242
127,438
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中包含人民币1,565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1,498百万元)的款项使用权或所有权受限。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4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详细情况如下:
2026年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
其他权益
宣告发放现金
计提减值
2026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
1月1日
本期增加
处置投资
的投资损益
收益变动
变动
股利或利润
准备
6月30日
联营/合营企业
177,113
-
-
7,288
(216 )
(3 )
(3,879 )
-
180,303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253百万元(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253百万
元)。
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所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人民币106,819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104,706百万元)。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对兴业银行的投资市值为人民币44,365百万元(2025年
12月31日:人民币56,420百万元),市值低于账面价值。考虑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本集团对兴业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
试,经测试,该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高于账面价值,因此于2026年6月30日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测试的方法,是比较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及其账面价值。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基于管理层对兴业银行的普通股股东可获得未来盈利的最佳估计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5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集团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
额进行评估。在测算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本
集团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预测期年限
5年及永续
长期利润增长率
2.5%
折现率
9.9%
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所持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
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人民币51,861百万元(2025年12月31日:
人民币51,113百万元)。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对华夏银行的投资市值
为人民币16,379百万元(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17,610百万元),市值
低于账面价值。考虑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本集团对华夏银行的长期股权投
资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该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高于账面价
值,因此于2026年6月30日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测试的方法,是比较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及其账面价值。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
减值的规定,基于管理层对华夏银行的普通股股东可获得未来盈利的最佳估
计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本集团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
额进行评估。在测算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本
集团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预测期年限
5年及永续
长期利润增长率
2.2%
折现率
10.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6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存出资本保证金
本集团境内保险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注册
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符合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原银保监会”)规定的银行,除清算时用于偿还债务外,不得动
用。
2026年6月30日
存放形式 原始存放期限
币种
金额
南京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4,100
建设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2,899
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535
农业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1,100
中信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929
民生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819
中国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550
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480
南京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392
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21
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20
中国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20
浦发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100
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人民币
50
合计
13,315
加:应计利息
424
减:减值准备(附注五、13)
(22 )
净额
13,71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7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存出资本保证金(续)
2025年12月31日
存放形式
原始存放期限
币种
金额
南京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4,100
建设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2,899
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535
农业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1,100
中信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929
民生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819
中国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550
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480
南京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392
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21
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20
中国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20
浦发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100
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人民币
50
合计
13,315
加:应计利息
369
减:减值准备(附注五、13)
(22 )
净额
13,662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8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投资性房地产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期初余额
14,789
15,232
本期购置
6
9
固定资产转入
81
1,178
无形资产转入
12
7
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
公允价值重估利得(附注
五、38)
88
99
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
公允价值重估利得(附注
五、38)
39
-
公允价值调整(附注五、31)
(64 )
(143 )
转出至固定资产
(228 )
(32 )
转出至无形资产
(42 )
-
处置及报废
(10 )
(6 )
期末余额
14,671
16,344
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尚未获得有关房屋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
面价值为人民币679百万元(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683百万元)。
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净额为人民币915百万元(2025年12月31日:人
民币915百万元)的投资性房地产用于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67百万元(2025
年12月31日:人民币297百万元)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评估是基于如下方法:(1)运用市场比较法,假设将投
资性房地产以评估时点状态出售,并参考有关市场的可比销售交易;或
(2)运用收益法,考虑目标房地产现有租期内的租金收益以及按照现有市
场租金水平可获取的潜在租金收益,根据适当的资本化率计算房地产于评估
基准日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通常依据专业判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各估值方法的适用性分析,
在上述两种方法产生的评估结果中选择一种方法或两种方法加权得出的测算
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最终评估结果。因此,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被
分类为第三层级。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9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投资性房地产(续)
在使用上述第(2)种评估方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价值时,资本化率是评估
这些投资性房地产价值的主要输入之一,本集团采用的资本化率区间如下:
项目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资本化率
3.0%-6.5%
3.0%-6.5%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1) 本集团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及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递
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期初余额
12,679
12,031
本期计入损益(附注五、37)
3,062
3,350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012
1,253
本期其他变动
-
2
期末余额
18,753
16,636
(2)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819
36,0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066)
(23,40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
19,555
14,080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
(802)
(1,40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0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其他资产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1)
11,739
8,805
应收共保款项
4,549
4,582
待抵扣/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
3,023
3,107
存出分保保证金
2,451
2,420
存出保证金
2,431
1,432
应收代缴保费销项税
1,605
1,348
应收股利
1,550
512
应收管理费
1,216
962
发放贷款及垫款
408
408
长期待摊费用
141
170
预缴所得税
54
284
其他
2,614
2,169
合计
31,781
26,199
减:减值准备(附注五、13)
(1,963 )
(1,872 )
净额
29,818
24,32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1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类别分析如下:
2026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580
4.94
580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
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7,414
63.16
-
-
押金和预付款项
957
8.15
3
0.31
其他
2,788
23.75
705
25.29
合计
11,739
100.00
1,288
10.97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577
6.55
577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
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5,726
65.03
-
-
押金和预付款项
809
9.19
5
0.62
其他
1,693
19.23
717
42.35
合计
8,805
100.00
1,299
14.7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2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6年6月30日
账面金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1年以内
9,571
(39 )
9,532
1至2年
470
(38 )
432
2至3年
296
(115 )
181
3年以上
1,402
(1,096 )
306
合计
11,739
(1,288 )
10,451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1年以内
6,264
(53 )
6,211
1至2年
984
(65 )
919
2至3年
342
(172 )
170
3年以上
1,215
(1,009 )
206
合计
8,805
(1,299 )
7,506
按款项性质列示: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7,414
5,726
押金和预付款项
965
817
其他
3,360
2,262
合计
11,739
8,805
减:减值准备
(1,288 )
(1,299 )
净额
10,451
7,506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3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附注五
2026年1月1日
本期计提/
通过损益转回
转出及其他
2026年6月30日
债权投资
4
2,265
(107 )
(1 )
2,157
其他债权投资
5
409
11
(16 )
404
定期存款
7
142
(2 )
-
140
长期股权投资
8
253
-
-
253
存出资本保证金
9
22
-
-
22
固定资产
843
-
-
843
无形资产
75
-
-
75
商誉
198
-
-
198
其他资产
12
1,872
99
(8 )
1,963
合计
6,079
1
(25 )
6,055
1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按交易场所划分
交易所
61,478
71,963
银行间
80,004
108,800
合计
141,482
180,763
按质押品类别划分
债券
141,482
180,76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4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续)
由于本集团承诺以约定条件回购有关资产,因此有关资产并不满足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的条件。
本集团与对手方达成协议,在出售特定债券同时承诺未来回购。本集团继续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该债券投资,该类债券包括在本集团交易性金融资
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中,但这些债券已作为上述交易的质押物。于
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回购交易质押的债券面值和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203,689百万元和人民币233,016百万元(2025年12月31日:分别为人民币
291,856百万元和人民币324,191百万元)。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质押资产的面值
203,689
291,856
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1,482
180,76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5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应付职工薪酬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0,189
16,778
(17,722 )
29,245
职工福利费
3
1,154
(1,156 )
1
社会保险费
其中:医疗保险费
49
1,097
(1,104 )
42
工伤保险费
7
37
(37 )
7
生育保险费
10
19
(18 )
11
设定提存计划(注1)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157
2,174
(2,181 )
150
企业年金
3,211
1,249
(1,229 )
3,231
失业保险费
24
81
(82 )
23
住房公积金
66
1,550
(1,549 )
67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4,286
613
(456 )
4,443
退休金福利责任(注2)
2,559
309
(90 )
2,778
其他
132
994
(1,016 )
110
合计
40,693
26,055
(26,640 )
40,108
注1: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等,根
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
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
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因此,本集团上
述社会养老保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除上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外,本集团还设立了企业年金基
金,本集团按约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向企业年金基金缴费。本集团
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为人保养老。除此之外,本集团不承担其他额
外义务,因此,本集团企业年金基金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注2:
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承担了在2003年7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的退休金和医疗
支出。支出的金额根据员工为本集团服务时间及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有
关政策确定。这些退休金和医疗津贴根据和员工达成共识的政策以及
员工在本集团服务的年限按月支付。此外,本集团在2003年重组时对
部分员工也提供了提前退休计划。参与该计划的员工将于正式退休前
定期取得多项福利。上述退休金福利计划的受益人已不再服务于本集
团,相关福利已全部授予。本退休金福利责任没有计划资产。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6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应付职工薪酬(续)
(1) 退休金福利责任余额变动如下: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期初余额
2,559
2,795
利息成本(附注五、33)
24
23
精算损失(附注五、38)
285
(37)
实际支付金额
(90 )
(85)
期末余额
2,778
2,696
(2) 本集团对于上述退休金福利责任估计结果采用如下的折现率和增长率精算假
设: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
%
折现率
1.50-1.75
1.50-2.00
年增长率 – 内退福利
2.50
2.50
年增长率 – 医疗费用
8.00
8.00
该退休金福利责任通常使本集团面临利率风险、长寿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
利率风险:折现率的上升/(下降)将导致计划负债的(减少)/增加。
长寿风险:于2025年12月31日,退休金福利责任现值的死亡率假设采
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养老类业务表男女表;于
2025年12月31日,退休金福利责任现值的死亡率假设采用中国人身保
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养老类业务表(CL5/CL6 (2010-
2013))。
通货膨胀风险:随着通货膨胀增加,需支付的医疗费用、退养生活费、
设备费用及其他补贴福利将会增加,进而导致计划负债的增加。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7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应付职工薪酬(续)
(3) 退休金福利计划在未来各期间预计支付的未折现现金流如下: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
45
45
3至12个月
135
135
1至5年
717
699
5年以上
2,431
2,241
合计
3,328
3,120
(4) 敏感性分析
在确定退休金福利责任时所使用的重大精算假设包括折现率及福利增长率。
下述敏感性分析以相应假设在报告期末发生的合理可能变动为基础(所有其
他假设维持不变)。
对2026年6月30日
福利负债
变动的影响
对2025年12月31日
福利负债
变动的影响
贴现率
增加50个基点
(130 )
(117 )
贴现率
减少50个基点
141
127
平均年度福利增长率 增加50个基点
135
121
平均年度福利增长率 减少50个基点
(126 )
(113 )
16.
应交税费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
6,888
377
应交代扣代缴车船税
2,922
3,745
税金及附加
1,334
1,234
增值税
1,199
1,158
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357
309
其他
162
174
合计
12,862
6,99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8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保费准备金
保费准备金的变动情况如下:
2026年
1月1日
本期
计提
本期
使用
本期
(上缴)/收回
2026年
6月30日
农险大灾保费
准备金:
种植业保险
(376 )
913
-
-
537
养殖业保险
(783 )
284
-
-
(499 )
森林保险
1,177
123
-
-
1,300
其他
359
46
-
-
405
合计
377
1,366
-
-
1,743
本集团各大类险种提取保费准备金的比例和金额如下: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提取金额
提取比例
提取金额
提取比例
种植业保险
913
2%-8%
904
2%-8%
养殖业保险
284
1%-4%
277
1%-4%
森林保险
123
4%-10%
97
4%-10%
其他
46 15%/非比例
38 15%/非比例
合计
1,366
1,316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9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8.
应付债券
本集团应付债券为资本补充债券。
发行人
完成发行日
期限
利率 计息方式
面值
2026 年
6 月30 日
2025 年
12 月31 日
本公司
2023年6月5日
10年
1-5年:3.29%
6-10年:4.29%
单利
12,000
12,028
12,225
人保寿险
2023年5月26日
10年
1-5年:3.32%
6-10年:4.32%
单利
12,000
12,214
12,383
人保财险
2024年11月28日
10年
1-5年:2.33%
6-10年:3.33%
单利
12,000
12,246
12,077
人保健康
2022年3月29日
10年
1-5年:3.68%
6-10年:4.68%
单利
3,000
3,038
3,093
人保再保
2021年8月6日
10年
1-5年:3.60%
6-10年:4.60%
单利
2,000
2,064
2,028
合计
41,590
41,806
应付债券被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集团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期限均为十年,在适当通知交易对手的前提下,
本集团有权选择在各期资本补充债券第五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按各期债
券的面值提前赎回债券。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0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8.
应付债券(续)
本集团应付债券的变动如下: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期初余额
41,806
50,132
本期增加
688
736
本期减少
(904 )
(9,360 )
期末余额
41,590
41,508
19.
保险合同资产及负债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保险合同资产
503
794
保险合同负债
1,306,777
1,239,519
保险合同净负债
1,306,274
1,238,725
其中:未到期责任负债
1,016,697
969,660
已发生赔款负债
289,577
269,065
20.
其他负债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1)
61,914
50,507
应交保险保障基金
1,195
708
存入保证金
663
654
其他
3,347
3,190
合计
67,119
55,059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1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0.
其他负债(续)
(1)
其他应付款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
投资人款项
33,725
33,570
应付股利
9,610
2,020
应付共保费
5,491
4,15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859
433
应付分保账款进项税
1,365
1,030
应付供应商款项
908
1,422
暂收客户款
404
374
押金
238
234
其他
8,314
7,274
合计
61,914
50,507
21.
股本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35,498
35,498
其中:国家持股(注)
32,512
32,512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8,726
8,726
合计
44,224
44,224
注:于2026年6月30日,国家持股部分中,财政部持股26,906,570,608股
(2025年12月31日:26,906,570,608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持股5,605,582,779股(2025年12月31日:5,605,582,779股)。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2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2.
资本公积
2026年
1月1日
本期间变动
2026年
6月30日
与少数股东的交易(注1)
(233 )
(4 )
(237 )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的变动
(1,840 )
(2 )
(1,842 )
离退休福利补贴(注2)
2,847
-
2,847
其他股东权益内部结转(注3)
(17,942 )
-
(17,942 )
股本溢价
23,973
-
23,973
合计
6,805
(6 )
6,799
2025年
1月1日
本期间变动
2025年
6月30日
与少数股东的交易(注1)
(233 )
-
(233)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的变动
(1,203 )
(545 )
(1,748)
离退休福利补贴(注2)
2,847
-
2,847
其他股东权益内部结转(注3)
(17,942 )
-
(17,942)
股本溢价
23,973
-
23,973
合计
7,442
(545 )
6,897
注1:本集团与少数股东的交易包括直接收购少数股东权益,以及在未丧失
控制权的情况下视同购买和处置子公司权益。
注2:2009年,本集团确认应收财政部款项人民币2,847百万元,作为对本公
司承担退休后福利责任的补偿。本公司将该款项确认为财政部出资,有
关款项已全部收回。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3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2.
资本公积(续)
注3:于2009年6月30日,本集团取得财政部批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
前的财务报表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为财务报表主体编制。根据财政
部财金[2009]5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本公司在股份公司改制日按照附注
一所述的资产评估结果建立股份公司财务账,确认净资产评估增值净额
人民币26,766百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将人民币17,942百万元的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由于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对于人民币26,766百万元的评估增
值转回,因此已转入股本的人民币17,942百万元作为负项列示。
23.
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本年实现净利润(减未弥补亏
损,下同)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
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经
股东会决议批准,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实收资本。
24.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相关法规,一般风险准备金须用作弥补公司于从事保险业务时所产生的
巨灾及其他损失。本集团部分子公司需按适用的中国财务规定确定各自年度
净利润、期末风险资产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并在中期财务报表中提
取有关准备金。该准备金不能用作利润分配或转增资本。
25.
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根据中国相关规定,当农业保险和核保险实现承保利润时,本集团须提取利
润准备金。利润准备金不可以用于红利分配或转增股本,但能够在发生巨灾
损失时使用。
26.
利润分配
依照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章程,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利润分
配:
(1) 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2) 提取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金额的10%的法定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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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4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6.
利润分配(续)
(3) 本集团从事保险业务的子公司按照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的金额的
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按资产管理产
品管理费收入的10%提取风险准备,余额达到资产管理产品余额的
1%时,可不再提取;
(4) 按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其金额按公司章程或股东会的决议
提取和使用;
(5) 按《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财金[2013]129号)的规定提
取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6) 按《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银保监[2020]47号)的规定提
取核巨灾损失责任准备金;
(7) 支付股东股利。
当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已达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
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经批准后可转为实收资本或股本。但法定
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转增前注册
资本的25%。
27.
保险服务收入及费用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保险服务收入
未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31,046
30,668
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255,827
249,582
合计
286,873
280,250
保险服务费用
未到期责任负债
49,441
50,494
已发生赔款负债
201,500
195,707
合计
250,941
24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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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5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8.
利息收入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8,070
7,307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5,441
6,030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2,026
2,281
买入返售证券利息收入
51
62
活期存款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
款利息收入
29
33
其他
43
121
合计
15,660
15,834
29.
投资收益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利息收入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87
2,430
小计
2,387
2,430
股息收入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086
2,4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57
1,171
小计
4,843
3,571
已实现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052
5,284
其他债权投资
628
3,445
债权投资
5
-
小计
21,685
8,729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收益
7,288
8,179
合计
36,203
2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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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6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0.
其他收益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政府补助
104
139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56
46
合计
160
185
3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债券
(16 )
(1,870 )
- 股票
7,556
(437 )
- 资产管理产品
(9 )
(64 )
- 其他权益类投资和永续金融
产品
3,859
89
- 基金
2,679
4,783
投资性房地产
(64 )
(143 )
合计
14,005
2,358
32.
其他业务收入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技术服务收入
829
925
资产管理费收入
721
627
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
361
310
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收入
149
161
其他
607
507
合计
2,667
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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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7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3.
利息支出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
1,003
1,024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652
565
退休金福利责任利息成本(附
注五、15(1))
24
23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20
23
其他
18
36
合计
1,717
1,671
34.
业务及管理费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工资及福利费
23,918
24,845
技术、劳务和咨询服务费
9,963
8,574
业务宣传费
4,888
5,412
保险保障基金
2,671
2,735
折旧与摊销
2,666
2,424
行政办公支出及差旅费
587
658
防预及风险减量服务费
396
413
电子设备运转费
385
552
其他
4,438
3,855
小计
49,912
49,468
减:归属于保险获取现金流的
费用
(24,838 )
(24,661 )
减:当期发生的其他保险履约
现金流
(21,944 )
(21,596 )
合计
3,130
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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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8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5.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债权投资减值转回
(107 )
(70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11
25
定期存款减值转回
(2 )
(22 )
其他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99
51
合计
1
(16 )
36.
营业外收入/支出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注)
2
47
其他
52
64
合计
54
111
营业外支出
捐赠支出
3
4
其他
952
132
合计
955
136
注: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7.
所得税费用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当期所得税费用
14,829
9,930
递延所得税费用(附注五、11)
(3,062 )
(3,350 )
合计
11,767
6,58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9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7.
所得税费用(续)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如下: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利润总额
61,579
42,468
适用税率
25%
2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
15,395
10,617
对以前期间当期纳税的调整
466
(30 )
归属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损益
(1,822 )
(2,045 )
无须纳税的收入
(3,038 )
(2,461 )
不可用于抵扣税款的费用
517
244
子公司适用税收优惠的影响
(414 )
(372 )
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亏损
601
620
其他
62
7
按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1,767
6,580
中国大陆所得税费用根据在中国大陆利润及税率计算。其他地区所得税费用
根据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利润及税率计算。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0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8.
其他综合收益
(1) 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保险合同及分
出再保险合同
金融变动
其他债权投资
及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的其他
综合收益
其他
合计
2026年1月1日
(35,074 )
22,805
2,815
(9,454 )
本期增减变动
2,057
(2,676 )
(457 )
(1,076 )
其中: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384
(2,281 )
-
(1,897 )
2026年6月30日
(33,017 )
20,129
2,358
(10,530 )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保险合同及分
出再保险合同
金融变动
其他债权投资
及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的其他
综合收益
其他
合计
2025年1月1日
(47,793 )
34,439
3,397
(9,957 )
本期增减变动
(3,337 )
(2,577 )
(262 )
(6,176 )
其中: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189
(2,025 )
93
(1,743 )
2025年6月30日
(51,130 )
31,862
3,135
(16,13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1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8.
其他综合收益(续)
(2) 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项目
本期所得税前
发生额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所得税费用
税后本期
发生额
税后本期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
税后本期归属于
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8,610)
-
2,205
(6,405 )
(4,932 )
(1,473 )
其中:
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4
-
-
14
10
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8,523)
-
2,152
(6,371 )
(4,810 )
(1,561 )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85)
-
-
(285 )
(285 )
-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184
-
53
237
153
84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673
(616 )
395
7,452
5,753
1,699
其中: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30)
-
-
(230 )
(182 )
(48 )
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8,338
(628 )
(1,925 )
5,785
4,414
1,371
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准备
(11)
12
-
1
1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4)
-
-
(74 )
(67 )
(7 )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534)
-
2,363
1,829
1,492
337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57
-
(12 )
45
28
17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127
-
(31 )
96
67
29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937)
(616 )
2,600
1,047
821
226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2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8.
其他综合收益(续)
(2) 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续)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项目
本期所得税前
发生额
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当
期转入损益
所得税费用
税后本期
发生额
税后本期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
税后本期归
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82
-
(14 )
268
162
106
其中:
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89)
-
-
(89 )
(74 )
(1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81
-
(17 )
264
157
107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37
-
-
37
37
-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53
-
3
56
42
14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967)
(3,475 )
603
(5,839 )
(4,595 )
(1,244 )
其中: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69)
-
-
(469 )
(330 )
(139 )
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2,214
(3,445 )
298
(933 )
(708 )
(225 )
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准备
28
(30 )
1
(1 )
(1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9)
-
-
(29 )
(26 )
(3 )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4,733)
-
293
(4,440 )
(3,552 )
(888 )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77)
-
36
(41 )
(16 )
(25 )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99
-
(25 )
74
38
36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2,685)
(3,475 )
589
(5,571 )
(4,433 )
(1,13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3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9.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是以普通股东享有的净利润除以当期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
数计算。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36,745
26,530
本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数
(百万股)
44,224
44,224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83
0.60
(2)
稀释每股收益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36,745
26,530
加:假定联营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
全部转换为普通股对归属
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
润的影响(注)
(196 )
(227 )
本期用于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净利
润
36,549
26,303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数(百万
股)
44,224
44,224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83
0.59
注:本集团联营企业兴业银行公开发行了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
民币500亿元,转股期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7年12月26日止。本集团在计
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考虑兴业银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对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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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4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净利润
49,812
35,888
加:折旧与摊销
2,712
2,424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收益
(60 )
(41 )
保险合同负债及分出再保
险合同资产变动
76,434
79,90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4,005 )
(2,358 )
利息收入
(15,660 )
(15,834 )
利息支出
1,717
1,671
投资收益
(36,203 )
(22,909 )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1
(16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2
汇兑损失
492
87
投资费用
187
287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净
额的变动
(3,062 )
(3,35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16,035 )
(15,67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7,606
14,7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936
74,84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5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0.
现金流量补充资料(续)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现金的期末余额
26,807
24,460
加:使用权/所有权受限货币资金
期初余额(附注五、1)
1,694
1,315
减:使用权/所有权受限货币资金
期末余额(附注五、1)
(1,601 )
(1,63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5,619 )
(25,84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附注五、41)
27,807
15,699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35,949 )
(19,60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6,861 )
(5,608 )
(3)
不涉及现金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及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本集
团无重大不涉及现金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6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6月30日
现金
其中:其他货币资金
4,178
1,59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
行存款
21,028
21,231
小计
25,206
22,825
现金等价物
其中:存期三个月以内到期
的定期存款及通知
存款
141
80
三个月以内到期的买
入返售资产
27,666
15,619
小计
27,807
15,69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013
38,524
42.
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投资了多种结构化主体,包括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或保险资产管
理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信托公司发行
的信托产品及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本集团持有的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投资
分别披露于附注“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相应的投资收益确认为损益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投资收益及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管理服务
费而发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
养老金产品等。此业务部分产生的管理费收入披露于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五、
32“其他业务收入”中。
本集团认为,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账面价值代表了本集团持有权益
的最大风险敞口。最大风险敞口代表本集团可能面临的最大风险。本集团没
有对这些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提供任何资金支持。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7
六、
分部报告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本集团有如下经营
性报告分部:
(1) 财产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财险提供的各种财产保险为
主的业务;
(2) 人寿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寿险提供的各种人寿保险为
主的业务;
(3) 健康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健康提供的各种健康及医疗
保险为主的业务;
(4) 资产管理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提供的各种资产管理服务;
(5) 总部及其他分部主要为通过战略、风险、人力资源等职能为本集团的
业务发展提供管理和支持,以及本集团提供的保险经纪、再保险业务
及其他业务。
分部净利润包括直接归属分部的收入减费用。
分部资产与负债主要包括直接归属分部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分部资产在
扣除相关准备之后予以确定,在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上述扣除计作
直接冲销。
在分部报告中,保险服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为分部收入,利润或亏损为分部
经营成果。
本集团于本期间的收入及利润主要来自中国大陆的上述业务。考虑到中国
大陆以外地区经营产生的收入、净利润、资产和负债合计占比低于本集团
合并财务数据的10%,本集团未披露地区分部信息。
分部间交易基于本集团各分部协商一致的条款进行。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8
六、 分部报告(续)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财产保险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资产管理 总部及其他
抵销金额
合计
营业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
255,706
13,611
16,717
-
2,958
(2,119 )
286,873
利息收入
5,775
7,423
1,387
40
1,035
-
15,660
投资收益
18,799
16,119
2,448
78
10,846
(12,087 )
36,20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6,434
2,820
11
8
576
(2,561 )
7,28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生的收益
2
3
-
-
-
-
5
其他收益
147
8
2
1
2
-
16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01
8,407
1,436
28
3,478
(3,345 )
14,005
汇兑损益
(236 )
(83 )
(18 )
2
(157 )
-
(492 )
其他业务收入
738
217
257
1,402
2,645
(2,592 )
2,667
资产处置收益
38
-
-
1
-
-
39
营业收入合计
284,968
45,702
22,229
1,552
20,807
(20,143 )
355,115
对外营业收入
282,866
45,647
22,069
830
3,703
-
355,115
分部间营业收入
2,102
55
160
722
17,104
(20,143 )
-
营业支出
保险服务费用
231,983
7,901
10,272
-
2,793
(2,008 )
250,941
分出保费的分摊
16,426
586
3,819
-
245
(2,578 )
18,498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11,799 )
(496 )
(2,186 )
-
(210 )
1,968
(12,723 )
承保财务损失
4,281
20,069
3,003
-
88
(65 )
27,376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
(579 )
-
(16 )
-
(9 )
60
(544 )
提取保费准备金
1,366
-
-
-
-
-
1,366
利息支出
519
736
161
5
303
(7 )
1,717
税金及附加
113
131
17
33
43
-
337
业务及管理费
1,393
983
136
582
1,339
(1,303 )
3,130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36
(57 )
(25 )
(3 )
50
-
1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其他业务成本
542
207
231
230
1,731
(405 )
2,536
营业支出合计
244,281
30,060
15,412
847
6,373
(4,338 )
292,635
营业利润
40,687
15,642
6,817
705
14,434
(15,805 )
62,480
加:营业外收入
48
2
2
-
2
-
54
减:营业外支出
(889 )
(31 )
(30 )
(3 )
(2 )
-
(955 )
利润总额
39,846
15,613
6,789
702
14,434
(15,805 )
61,579
所得税费用
(7,426 )
(2,051 )
(1,642 )
(170 )
(196 )
(282 )
(11,767 )
净利润
32,420
13,562
5,147
532
14,238
(16,087 )
49,812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
2,155
284
106
47
250
(130 )
2,712
资本性支出
468
18
80
15
120
-
701
2026年6月30日
分部资产
919,957
901,739
167,396
15,758
352,209
(231,726 )
2,125,333
分部负债
583,026
830,978
139,327
4,974
88,558
17,038
1,663,90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9
六、 分部报告(续)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财产保险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资产管理 总部及其他 抵销金额
合计
营业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
250,070
14,018
15,603
-
2,496
(1,937 )
280,250
利息收入
6,117
7,160
1,404
47
1,106
-
15,834
投资收益
11,985
10,185
1,245
119
7,472
(8,097 )
22,90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6,434
3,273
2
50
564
(2,144 )
8,179
其他收益
120
9
2
48
6
-
18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58
1,565
431
(11 )
(847 )
362
2,358
汇兑收益
(31 )
(28 )
(8 )
1
(21 )
-
(87 )
其他业务收入
678
200
232
1,376
2,518
(2,474 )
2,530
资产处置收益
34
-
-
1
-
-
35
营业收入合计
269,831
33,109
18,909
1,581
12,730
(12,146 )
324,014
对外营业收入
269,325
32,801
18,847
829
2,212
-
324,014
分部间营业收入
506
308
62
752
10,518
(12,146 )
-
营业支出
保险服务费用
228,391
8,297
8,868
-
2,401
(1,756 )
246,201
分出保费的分摊
16,104
600
1,396
-
194
(2,031 )
16,263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11,336 )
(489 )
(874 )
-
(152 )
1,577
(11,274 )
承保财务损失
4,440
15,782
2,210
-
161
(76 )
22,517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
(560 )
(1 )
(26 )
-
(9 )
65
(531 )
利息支出
460
684
160
3
373
(9 )
1,671
税金及附加
76
82
10
31
39
-
238
业务及管理费
1,310
794
130
631
1,159
(813 )
3,211
信用减值(转回)/损失
(19 )
(25 )
(6 )
5
29
-
(16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2
-
-
-
-
-
2
提取保费准备金
1,316
-
-
-
-
-
1,316
其他业务成本
431
109
203
277
1,742
(839 )
1,923
营业支出合计
240,615
25,833
12,071
947
5,937
(3,882 )
281,521
营业利润
29,216
7,276
6,838
634
6,793
(8,264 )
42,493
加:营业外收入
50
9
1
47
4
-
111
减:营业外支出
(74 )
(15 )
(38 )
(6 )
(3 )
-
(136 )
利润总额
29,192
7,270
6,801
675
6,794
(8,264 )
42,468
所得税费用
(4,146 )
(408 )
(1,673 )
(175 )
(101 )
(77 )
(6,580 )
净利润
25,046
6,862
5,128
500
6,693
(8,341 )
35,888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
1,688
305
185
77
247
(78 )
2,424
资本性支出
293
226
30
26
174
(88 )
661
2025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890,114
854,834
154,508
14,663
334,457
(220,893 )
2,027,683
分部负债
574,881
799,638
130,501
4,081
72,393
26,000
1,607,494
注:于2026年6月30日,总部、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分部分别持有一联营企
业0.82%,5.81%及6.03%的权益(2025年12月31日:0.82%,5.81%及
6.03%)。其中部分分部将该权益作为金融资产核算。在合并财务报表层
面,这些权益整体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并且相关调整的影响在合并财务报告
中根据股权分配至相应分部。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60
七、
风险管理
1.
保险风险
(1) 保险风险类型
保险风险是指发生保险事故的可能性以及由此产生的赔款金额和时间的不确
定。在保险合同下,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的赔款和理赔成本超过了
账面的保险负债。这种风险在下列情况下均可能出现:
发生机率风险 - 被保险事件发生数量的概率与预期的不同。
事件严重性风险 - 发生事件的赔偿成本的概率与预期不同。
保险负债发展风险 - 保险人债务金额在合同到期日可能发生变化的概率风
险。
风险的可变性可通过把损失风险分散至大批保险合同组合而得以改善,因为
较分散的合同组合较不易因组合中某部分的变动而使整体受到影响。慎重选
择和实施承保策略和方针也可改善风险的可变性。
以死亡为主要承保风险而言,传染病、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和自然灾害均为
可能增加整体索赔频率的重要因素,而导致比预期更早或更多的索赔。就以
生存为承保风险的而言,不断改善的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有助延长寿命,因
此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对于若干分红保险合同而言,其分红特征使较大部
分保险风险由投保方所承担。
保险风险也会受保户终止合同、减少支付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利用年金转
换的权利等影响。因此,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
就财产保险合同而言,索赔经常受到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巨灾、恐怖袭击
等诸多因素影响。
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流程以及用于计量风险的方法较上一期未发
生重大变化。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61
七、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2) 保险风险集中度
本集团财产保险合同按产品和地域分类管理保险风险集中度。
对于人寿和健康保险合同,保险风险往往不会因被保险人的地理位置而产生
重大变动,所以相关的区域风险集中度不作出呈报。
按业务划分的保险服务收入于附注六、分部报告中反映。
(3) 分出再保险安排
本集团通过分保业务的安排以减少保险业务中非寿险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分
出保险业务主要是以固定比例的成数或溢额再保险分出的,其自留比例限额
随产品不同而不一样。多个比例分保再保险合同条款中包含纯益手续费、浮
动手续费以及损失分摊限额的规定。同时,本集团进行了巨灾超赔再保安排
以减少本集团面对的特定重大灾难性事件的风险。
虽然本集团进行了再保业务安排,但是并没有减轻其对保险客户的直接责
任。因此,本集团存在因再保险人不能按照再保险合同履行其责任义务所产
生的信用风险。
(4) 假设
长期人身保险合同
本集团在计量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负债过程中须对退保率假设、
费用假设、折现率假设、死亡率假设、发病率假设及保单红利假设等作出重
大判断。
财产和短期健康保险合同
已发生赔款负债预估的主要假设是本集团的历史赔款进展的经验,同时还要
判断外部因素如司法的判决和政府的立法对于预估的影响。
由不同的统计技术和不同关键假设预测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的合理估计范围,
当中反映了对赔偿速度的变化,保费费率的改变和承保控制对最终损失影响
的不同观点。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62
七、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4) 假设(续)
财产和短期健康保险合同(续)
对有些因素的敏感性,如立法的变化、预估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等,是不可
能以置信度加以量化的。此外,因为从赔案的发生到其后的报案和最终的结
案而产生的时间滞后,保险事件的已发生赔款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是不能完
全确切量化的。
2.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股票、基金、债券、银行存
款、非标类投资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保险资金产生
投资收益。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本集团
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会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出现
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三种风险: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
险。
本集团采取多种方法管理市场风险。包括利用敏感度分析、风险价值模型及
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多个定量模型评估市场风险;通过适当多元化的投资
组合来转移市场风险;实行投资风险预算管理,根据发展目标确定可承受风
险水平,制定投资风险预算,实施动态跟踪,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
动的风险。本集团的主要交易是以人民币进行结算,除因部分保单以美元、
港币等外币结算,且持有部分以美元、港币等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而承担一定的外汇风险外,不面临重大风险。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63
七、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
动的风险以及保险合同负债价值会因市场利率(折现率)变动而出现波动的
风险。
浮动利率工具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而固定利率工具则使本集团
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匹配缺口分析基础上,通过敏感度分析和压力测试定期监
测和评估利率风险,并通过调整组合构成及尽可能地管理组合的平均久期和
到期期限,以管理利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或公允价值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
动的风险(由利率风险或外汇风险所产生的变动除外),不论该变动是由个
别金融工具或其发行人的特定因素引起的,还是某些影响整个交易市场中的
所有类似金融工具的因素引起的。
本集团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主要来自价值随市场价格变化而波动的股票和基
金等投资,以及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
本集团的其他价格风险政策要求设立并管理投资目标,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
许的前提下,通过多样化投资组合、限制不同证券投资比例等措施管理其他
价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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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64
七、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或保险合同的一方因未能履行义务而引起另一方损失
的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与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
他债权投资、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及其他金融资产等有关。本集团通
过使用多项控制措施,对信用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督及报告。
本集团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对行业、企业经营管理、财务因素、
发展前景等进行综合分析,并通过内部信用评级模型的测算,对潜在投资进
行信用分析。本集团还采取对交易对手设定总体额度限制,加强固定收益投
资组合的多元化等手段来降低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敞口
下表列示了资产负债表项目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以
总额列示,未考虑以净额结算、抵押物或其他信用增级的影响。主要金融资
产的信用风险敞口列示如下: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26,949
25,9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7,671
35,596
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
317,234
322,656
其他债权投资
656,887
607,327
定期存款
134,242
127,438
存出资本保证金
13,717
13,662
信用风险敞口合计
1,176,700
1,132,66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65
七、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规定,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
务工具等的减值准备。
预期损失计量的参数
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涉及的模型、参数和假设说明如下: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按照
不同的资产的风险特征,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
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违约风险敞口、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三者的乘积
折现后的结果。
•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内,在违约发生
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
•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内,无法履行
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追
索的优先级以及担保物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66
七、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判断标准
本集团进行金融工具的减值阶段划分时充分考虑反映其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
著变化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主要考虑因素有监管
及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等。本集团以单项金融
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判断金
融工具阶段划分。
本集团通过设置定量、定性标准以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
否发生显著变化。判断标准主要包括债券估值出现明显波动、发行主体财务
经营表现明显变化、发行主体偿债能力和意愿出现明显变化、发生影响债券
安全的事件以及其他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迹象。在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变化时,本集团根据准则要求将逾期超过30天作为信
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标准之一。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下,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
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
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
素:
• 债务人在合同付款日后逾期超过 90 天以上;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
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
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
识别的事件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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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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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前瞻性信息
在确定12个月及整个存续期违约风险敞口、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时应考虑
前瞻性经济信息。本集团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
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宏观经济指标,通过一揽子指标建立、数据准
备、前瞻性调整建模等步骤建立宏观经济前瞻调整模型,一揽子宏观经济指
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变动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通过进行回归分析
建立与信用减值损失的关系,并通过预测未来经济指标确定预期信用减值损
失。
与其他经济预测类似,对预计经济指标和发生可能性的估计具有高度的固有
不确定性,因此实际结果可能同预测存在重大差异。本集团认为这些预测体
现了本集团对可能结果的最佳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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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68
七、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筹集足够资金或不能及时以合理价格将资产变现
以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主要流动性风险是源于保单容许的退保、退出或其他形式的提
前结束。本集团通过匹配投资资产的期限与对应保险责任的期限来控制流动
性风险及确保本集团能够履行付款责任,及时为本集团的投资业务提供资
金。
本集团管理主要子公司流动性风险的方法为,要求子公司按季度进行不同情
景下的现金流预测,并制定预期现金流短缺情况下的应急方案。
为了确保有充足的流动性资产,本集团于2026年6月30日及2025年12月31
日分别将总资产的2.49%及2.95%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形式持有。
八、 资本管理
1.
管治框架
本集团风险及财务管理框架的主要目的在于使本集团股东免受阻碍可持续实
现财务表现目标的事件(包括未能利用机遇)的影响。主要管理层意识到拥
有迅速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的至关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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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69
八、 资本管理(续)
2.
资本管理方法
本集团力求优化资本架构及来源,以确保其始终为股东带来最大回报。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方法包括:以协调方式管理资产、负债及风险,定期评估
各受监管实体呈报资本水平与要求资本水平的差额(按每个受监管实体),
及根据经济状况及风险特征采取适当措施影响本集团的资本状况。
本集团所用资本的主要来源为权益股东的资金及借款。本集团亦利用再保险
来管理监管资本要求。
本集团主要子公司2026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情况是按照原银保监会颁布的
《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51
号) 及其附件规定和《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有关事项
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52号)及其附件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金规[2023]5号)及原银保
监会相关通知的要求编制。
中国境内保险公司开展业务需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资本要求。
这些资本要求通常被称为保险业的偿付能力要求。
保险公司同时遵守核心资本与实际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要求。
在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下,最低资本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
的公式计算。最低资本为综合考虑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的量化要
求和内部控制的评估情况后的结果。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以实际资本和核心资本除以
最低资本计算得出。根据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
付能力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100%和50%。人保财险、人保寿险、人保健康
2026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情况均满足以上监管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将密切监察未满足偿付能力相关要求的保险公司。
监管措施包括限制业务范围、限制派付股息、限制投资策略、强制转移业务
或责令办理再保险、罢免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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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70
八、
资本管理(续)
3.
监管架构
监管部门主要有意保障保单持有人的权利并进行密切监察,以确保本集团为
他们的利益妥善管理各项事宜。同时,监管部门亦有意确保本集团维持适当
的偿付能力,以应付因经济动荡或自然灾害引起的不可预见的负债。
九、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
本附注提供本集团如何设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信息。关于投资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详情于本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五、10披露。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
产、定期存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存出资本保
证金等。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
款项以及应付债券等。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投资和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及其公允价值参
见附注九、2资产负债表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
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金额接近其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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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71
九、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项目
2026年
6月30日
公允价值层级 估值技术和主要输入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9,445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8,260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基于直接或间接
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对相同或同类资
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
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49,354
第三层级 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输入
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及最近融
资价格来确定。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255
第三层级 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折现
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其他债权投资
17,908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债权投资
638,979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基于直接或间接
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对相同或同类资
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
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4,289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4,856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基于直接或间接
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对相同或同类资
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
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17
第三层级 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输入
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及最近融
资价格来确定。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974
第三层级 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折现
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交易性金融负债
37,303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基于直接或间接
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对相同或同类资
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
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72
九、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项目
2025年
12月31日
公允价值层级 估值技术和主要输入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3,784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1,558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基于直接或间接
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对相同或同类资
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
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45,539
第三层级 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输入
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及最近融
资价格来确定。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836
第三层级 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折现
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其他债权投资
14,509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债权投资
592,818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基于直接或间接
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对相同或同类资
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
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0,514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3,219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基于直接或间接
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对相同或同类资
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
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16
第三层级 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输入
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及最近融
资价格来确定。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997
第三层级 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折现
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交易性金融负债
22,210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基于直接或间接
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对相同或同类资
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
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因无法获取相关活跃市场报价将
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763百万元的金融投资从第一层级转换至第二层级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期间:人民币10,662百万元)。截至
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因可获取相关活跃市场报价将账面价
值为人民币8,272百万元的金融投资从第二层级转换为第一层级(2025年1月
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期间:人民币10,555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73
九、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第三层级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期初余额
89,688
80,959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287 )
(195 )
本期购置
2,474
6,127
计入损益
5,259
(422 )
第三层级转出至第一层级
(105 )
-
本期处置
(6,229 )
(5,166 )
期末余额
90,800
81,303
于2026年6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归属于第三层级的
主要资产和负债在估值时使用贴现率、流动性折扣、可比公司乘数等重大不
可观察的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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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74
九、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2.
资产负债表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层级
下表为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金融工具按三个层级披露的分
析: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2026年6月30日
2026年6月30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债权投资
317,234
2,991
197,171
131,536
331,698
应付债券
41,590
-
42,206
-
42,206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债权投资
322,656
4,004
197,875
144,475
346,354
应付债券
41,806
-
42,132
-
42,132
公允价值接近其账面价值的金融资产与负债不包含在以上金融工具披露中。
归入以上第三层级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根据公认定价模型并按
照折现现金流量分析而确定,其中最重要的输入值为反映交易对方或本集团
风险的折现率。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75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本集团及本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本集团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为财政部。
2.
本公司的子公司
本公司拥有的主要子公司详细资料已于附注四中披露。
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人保财险
94
29
其他
35
3
合计
129
32
其他资产
人保财险
6,751
-
人保寿险
352
-
人保养老
192
-
合计
7,295
-
其他应付款
人保科技
47
-
人保财险
44
51
人保投控
42
14
人保资产
41
53
人保养老
13
-
其他
42
25
合计
229
14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76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2.
本公司的子公司(续)
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之间主要交易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其他业务收入
人保财险
60
69
人保养老
14
15
人保资本
11
17
人保投控
7
10
人保寿险
6
6
人保健康
5
12
人保再保
5
8
人保科技
5
5
人保资产
3
5
合计
116
147
投资收益
人保财险
6,751
5,094
人保健康
579
31
人保寿险
352
-
人保资产
276
177
人保养老
192
77
人保资本
39
36
人保香港
31
30
人保再保
4
42
人保投控
-
38
人保科技
-
3
合计
8,224
5,528
业务及管理费
人保科技
47
157
人保投控
32
41
人保资产
24
26
合计
103
22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77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与本集团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兴业银行
联营企业
华夏银行
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本公司董事任职的其他关联方
注1
注1:本公司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其他公司同时担任董事,故本公司将该
类公司视为本集团关联方。
与本公司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兴业银行
子公司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
注2
注2:主要为与本公司存在交易的其他联营企业。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78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主要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应收款项:
兴业银行
货币资金
2,811
2,817
定期存款
662
4,169
华夏银行
货币资金
181
91
定期存款
3,424
3,572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其他资产
5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其他应收款
4
3
应付账款: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其他应付款
21
1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79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兴业银行
收取的保费
10
8
利息收入
75
105
股息收入
2,856
2,840
理赔及保全服务
97
8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9
17
华夏银行
收取的保费
7
7
利息收入
31
26
股息收入
820
78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
3
理赔及保全服务
2
-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收取的保费
1
-
利息收入
-
13
分红及股息收入
203
280
其他业务收入
7
7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其他业务收入
8
6
其他业务成本
-
1
本公司之子公司人保资产,接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委托管理部分资
产。于2026年6月30日,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为人民币12,157百万元(2025年
12月31日:人民币5,161百万元)。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期
间,人保资产发生资产管理费收入人民币803万元(含税)(2025年1月1日
至2025年6月30日止期间:人民币593万元(含税))。于2026年6月30日
应收资产管理费余额为人民币421万元(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325万
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80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
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兴业银行
股息收入
186
185
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基于协议价格或市场价格。
4.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福利
6
5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至2026年
6月30日止期间,除向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支付酬金(即关键管理人员薪
酬)外,并未与之订立任何交易。
5.
其他关联方事项
除上述事项,本集团无其他重大关联方事项。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81
十一、或有事项
鉴于保险业务的性质,本集团在某些日常业务相关的法律诉讼及仲裁中作为
原告或被告。这些法律诉讼主要牵涉本集团保单的索赔,且其部分损失有可
能得到再保险公司的补偿或通过其他回收残值和代位求偿的方式得到补偿。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就其保险业务参与了类似的法律
诉讼。相关案件的索赔金额较大,正在进行法律诉讼流程。尽管现时无法确
定这些或有事项、法律诉讼或其他诉讼的结果,亦无法可靠估计发生可能性
及金额,本集团相信任何由此引致的负债(如有)不会对于2026年6月30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经营业绩构成严重的负
面影响。
十二、承诺事项
1.
资本承诺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承诺:
已签约但未计提
2,151
1,293
投资承诺:
已签约但未计提
6,866
7,861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于2026年8月10日,本公司子公司人保再保全额赎回于2021年8月6日发行的
人民币2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
(2) 于2026年8月18日,本公司子公司人保寿险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
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起息日为2026年8月20日,票面利率为1.88%。票
面利率自2026年8月20日起每5年为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人保寿险将其分
类为其他权益工具。
(3) 于2026年8月28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6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1
元(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4,865百万元。该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会的
批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中期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 1 -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
43
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
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的政府补助除外)
30
12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64 )
(143 )
与公司正常经营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82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87 )
(7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6
46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
204
(4 )
合计
(638 )
(19 )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
额
(445 )
4
归属于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数
(193 )
(23 )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
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
事项产生的损益。
本集团作为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为其主要经营业务之一,持
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属于本集团的正常经营业务,故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作为
非经常性损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中期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 2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2026年1月1日至6月
30日止期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21
0.83
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35
0.84
0.84
2025年1月1日至6月
30日止期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49
0.60
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49
0.60
0.59
3.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
报表的差异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5]4号)的有关规定,本集
团对境内外财务报表进行比较。
本集团除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还按照国际财务报告
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6
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简要合并财务报表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中期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 3 -
3.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
报表的差异(续)
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
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的净利润
以及于2026年6月30日的股东权益差异如下: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归属于母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 股东的净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49,812
36,745
461,432
340,139
调整:保费准备金(注1)
1,366
942
1,736
1,199
上述调整事项的递
延所得税影响
(342 )
(236 )
(435 )
(301 )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50,836
37,451
462,733
341,037
主要调整事项说明:
注1:根据财会[2014]12号以及财金[2017]38号的规定,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25号——保险合同计提保险合同负债之外,按照农业保险自留保费
的一定比例计提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按照住宅地震保险保费收入的
一定比例计提住宅地震保险准备金,并将当期计提和使用的保费准备
金计入当期损益。
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无此项规定,因此存在准则差异。按照国际
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第17号计提的保险合同负债,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25号——保险合同计提的保险合同负债金额相同。
已审财务报表
2025年度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
-
7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8
-
10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11
-
13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4
-
16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17
-
18
财务报表附注
19
-
184
附录: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1
-
3
1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1685_A01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
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
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
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
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
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
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
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1-1-2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1685_A01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一)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计量
于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采用保费分
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
账面余额合计为人民币约7,814亿
元,占总负债的48.61%。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
到期责任负债评估需要管理层对保
险合同计量方法的适用性、责任单
元的确定及未来不确定的现金流量
等方面作出重大判断及估计。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
到期责任负债的计量需要运用复杂
的精算模型,并需要管理层在设定
假设时作出重大判断和估计。精算
模型中使用的主要假设包括死亡
率、发病率、退保率、折现率、费
用假设、赔付率、保单红利假设及
非金融风险调整等。
由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
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计量涉及管理
层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我们
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
20“保险合同”,附注四“运用
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
定因素”–“履约现金流量的估
计”,附注七、24“保险合同及
分出再保险合同”。
我们在内部专家的协助下,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主
要包括:
复核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未采用
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计量相
关的会计政策。
了解、评估并测试了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
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
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主要假设的设定与批准、
基础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
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计量相关的信息系统
及其一般控制、系统间数据传输和计算等流程相
关的内部控制。
评估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
负债计量所使用的主要判断和假设的合理性。
评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采用保费
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评估方法
的适当性,选取主要典型保险产品、合同组,独
立计算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
任负债,并与管理层的结果进行了比对。
测试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
负债评估过程中使用的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
性。
分析报告期间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
到期责任负债的变动,以及假设变更对未采用保
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影响,
以评估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
任负债的总体合理性。
6-1-1-3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1685_A01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二)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的计量
于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保费分配
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账
面余额合计为人民币约2,178亿
元,占总负债的13.55%。
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
生赔款负债的计量需要管理层在选
取模型和设定假设时作出重大判
断,包括对预期赔付率和未来赔付
发展的判断。
由于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
已发生赔款负债的计量涉及管理层
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我们将
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0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保险合同”,附注四“运用会计
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
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
素”–“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
附注七、24“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
险合同”。
我们在内部专家的协助下,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主
要包括:
复核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采用
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计量
相关的会计政策。
了解、评估并测试了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
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
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主要假设的设定与批
准、基础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与采用保费分配
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计量相关的信
息系统及其一般控制、系统间数据传输和计算
等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
评估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
负债计量所使用的主要判断和假设的合理性。
评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保费
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的评估方
法的适当性,将独立建模的分析与计算结果与
管理层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
款负债的计量结果进行了比对,以评估其总体
合理性。
测试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
负债评估过程中使用的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准
确性。
分析报告期间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
发生赔款负债的变动,以及假设变更对采用保
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的影
响,以评估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的已发
生赔款负债的总体合理性。
6-1-1-4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1685_A01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的估值
于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划分为第三层
级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
账面余额为人民币约897亿元,占
总资产的4.42%。
由于划分为第三层级的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采
用了估值模型和非可直接观察的参
数及假设。这些估值涉及管理层的
重大判断,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
计事项。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运
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
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
确定因素”–“利用估值方法确认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附注十一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
层级”。
我们在内部专家的协助下,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主
要包括:
了解、评价并测试了管理层对投资估值流程实施
的内部控制,包括对基于模型的计算所采用的假
设与方法的确定和批准,对内部自建估值模型的
数据完整性和数据选择的控制,以及管理层对外
部数据供应商提供的估值参数进行复核的控制。
根据行业惯例和估值原则,评估了估值模型所使
用的方法。
将估值模型中采用的假设与适当的外部第三方定
价数据(如:公开市场股价和中债收益率等)进
行比较。
针对选取的缺乏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对管理层
评估结果进行独立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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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1685_A01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信息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
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
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
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
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
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
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
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6-1-1-6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1685_A01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
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
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
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
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
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
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
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
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人民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
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1-1-7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11685_A01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
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续)
(6) 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
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
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
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
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
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
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余印印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小东
中国 北京
2026 年3 月26 日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8
资产
附注七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1
25,984
26,22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35,596
19,240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3
409,717
317,670
债权投资
4
322,656
316,231
其他债权投资
5
607,327
523,58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
169,046
115,778
定期存款
7
127,438
126,556
保险合同资产
24
794
1,728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24
42,150
39,762
长期股权投资
8
177,113
167,816
存出资本保证金
9
13,662
14,745
投资性房地产
10
14,789
15,232
固定资产
11
32,434
32,777
使用权资产
12
2,017
2,189
无形资产
13
8,553
8,4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
14,080
12,495
其他资产
15
24,327
25,899
资产总计
2,027,683
1,766,38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5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
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七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18
22,210
7,50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9
180,763
111,236
预收保费
9,763
7,319
应付职工薪酬
20
40,693
36,815
应交税费
21
6,997
8,569
保费准备金
22
377
281
应付款项
6,879
8,171
应付债券
23
41,806
50,132
保险合同负债
24
1,239,519
1,122,797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24
146
71
租赁负债
25
1,881
2,1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
1,401
464
其他负债
26
55,059
43,684
负债合计
1,607,494
1,399,158
股东权益
股本
27
44,224
44,224
资本公积
28
6,805
7,442
其他综合收益
46
(9,454 )
(9,957 )
盈余公积
29
17,742
16,835
一般风险准备
30
30,492
23,063
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1
199
180
未分配利润
32
218,983
186,94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08,991
268,733
少数股东权益
33
111,198
98,493
股东权益合计
420,189
367,22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027,683
1,766,38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10
资产
附注十六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
290
69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616
3,190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2
3,186
2,701
债权投资
3
2,892
4,212
其他债权投资
4
10,935
10,6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
4,865
4,845
定期存款
585
581
长期股权投资
6
92,536
92,390
投资性房地产
2,220
2,232
固定资产
2,880
2,911
无形资产
277
160
其他资产
7
416
614
资产总计
123,698
125,163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890
应付职工薪酬
3,461
3,695
应交税费
32
3
应付债券
12,225
12,225
其他负债
8
2,510
3,777
负债合计
18,228
20,590
股东权益
股本
44,224
44,224
资本公积
35,578
35,578
其他综合收益
786
472
盈余公积
17,742
16,835
未分配利润
7,140
7,464
股东权益合计
105,470
104,57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23,698
125,163
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公司负责人
分管财务公司领导
财务部门负责人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
附注七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69,044
621,972
保险服务收入
34
570,717
537,709
利息收入
35
31,851
30,876
投资收益
36
44,936
25,13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3,891
13,72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产生的收益
24
13
其他收益
37
363
37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8
16,144
23,774
汇兑损益
(308 )
64
其他业务收入
39
5,277
3,949
资产处置收益
64
85
二、营业总支出
594,107
551,328
保险服务费用
527,170
492,837
分出保费的分摊
35,309
33,620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28,936 )
(26,156 )
承保财务损失
40
45,898
43,329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
(1,111 )
(1,264 )
提取/(转回)保费准备金
110
(1,386 )
利息支出
41
3,300
3,245
税金及附加
507
319
业务及管理费
42
6,787
5,431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43
1,175
(1,754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3
248
其他业务成本
3,895
2,859
三、营业利润
74,937
70,644
加:营业外收入
44
294
275
减:营业外支出
44
(725 )
(301 )
四、利润总额
74,506
70,618
减:所得税费用
45
(11,473 )
(12,798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
附注七
2025年度
2024年度
五、净利润
63,033
57,82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63,033
57,820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646
42,869
少数股东损益
16,387
14,95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6
2,740
(6,86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280
3,413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43 )
248
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2,401
4,015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94
(217 )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172 )
(633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60
(10,273 )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800 )
1,020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1,460 )
15,706
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准备
27
(160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42 )
15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12,391
(27,183 )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
动
228
164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116
16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46
462
(819 )
合计
46
3,202
(7,679 )
七、综合收益总额
66,235
50,1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9,386
36,00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6,849
14,132
八、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
47
1.05
0.97
稀释每股收益
47
1.04
0.9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利润表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
附注十六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营业收入
11,001
12,940
利息收入
9
460
485
投资收益
10
10,151
11,961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93
18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35
46
汇兑损益
(52 )
17
其他业务收入
307
431
二、营业支出
1,989
1,820
利息支出
11
456
460
税金及附加
58
59
业务及管理费
12
1,179
1,244
其他业务成本
-
78
信用减值转回
(1 )
(21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297
-
三、营业利润
9,012
11,120
加:营业外收入
3
1
减:营业外支出
(11 )
(2 )
四、利润总额
9,004
11,119
减:所得税费用
13
71
261
五、净利润
9,075
11,38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17
426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94
(21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23
643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 )
125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3 )
128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3
(3 )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24
-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
-
合计
313
551
七、综合收益总额
9,388
11,931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
2025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其他综合
一般风险
大灾风险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附注七
股本
资本公积
收益
盈余公积
准备 利润准备金 未分配利润
权益
合计
一、 2025年1月1日余额
44,224
7,442
(9,957 )
16,835
23,063
180
186,946
98,493 367,226
二、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2,740
-
-
-
46,646
16,849
66,235
1.
净利润
-
-
-
-
-
-
46,646
16,387
63,033
2.
其他综合收益
-
-
2,740
-
-
-
-
462
3,202
(二) 利润分配
-
-
-
907
7,429
19
(16,846 )
(4,040 )
(12,531 )
1.
提取盈余公积(注一)
29
-
-
-
907
-
-
(907 )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0
-
-
-
-
7,429
-
(7,429 )
-
-
3.
提取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1
-
-
-
-
-
199
(199 )
-
-
4.
使用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1
-
-
-
-
-
(180 )
180
-
-
5.
对股东的分配
32
-
-
-
-
-
-
(8,491 )
(4,040 )
(12,531 )
(三) 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2,330 )
-
-
-
2,330
-
-
1.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2,330 )
-
-
-
2,330
-
-
(四) 其他
-
(637 )
93
-
-
-
(93 )
(104 )
(741 )
1.
购买子公司
-
-
-
-
-
-
-
106
106
2.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及其他
-
(637 )
-
-
-
-
-
(210 )
(847 )
3.
联营企业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
-
93
-
-
-
(93 )
-
-
三、 2025年12月31日余额(注二)
44,224
6,805
(9,454 )
17,742
30,492
199
218,983
111,198
420,18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
2024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其他综合
一般风险
大灾风险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附注七
股本
资本公积
收益
盈余公积
准备 利润准备金 未分配利润
权益
合计
一、 2024年1月1日余额
44,224
7,388
913
15,697
20,439
91
153,603
89,314 331,669
二、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6,860 )
-
-
-
42,869
14,132 50,141
1.
净利润
-
-
-
-
-
-
42,869
14,951
57,820
2.
其他综合收益
-
-
(6,860 )
-
-
-
-
(819 )
(7,679 )
(二) 利润分配
-
-
-
1,138
2,624
89
(13,536 )
(4,966 ) (14,651 )
1.
提取盈余公积(注一)
29
-
-
-
1,138
-
-
(1,138 )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0
-
-
-
-
2,624
-
(2,624 )
-
-
3.
提取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1
-
-
-
-
-
246
(246 )
-
-
4.
使用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31
-
-
-
-
-
(157 )
157
-
-
5.
对股东的分配
32
-
-
-
-
-
-
(9,685 )
(4,966 ) (14,651 )
(三) 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3,787 )
-
-
-
3,787
-
-
1.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3,787 )
-
-
-
3,787
-
-
(四) 其他
-
54
(223 )
-
-
-
223
13
67
1.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及其他
-
54
-
-
-
-
-
13
67
2.
联营企业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
-
(223 )
-
-
-
223
-
-
三、 2024年12月31日余额(注二)
44,224
7,442
(9,957 )
16,835
23,063
180
186,946
98,493 367,226
注一:2025年度,本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907百万元(2024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138百万元)。
注二:2025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本公司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人民币72,885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65,532百万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
2025年度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股东权益
合计
一、 2025年1月1日余额
44,224
35,578
472
16,835
7,464
104,573
二、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313
-
9,075
9,388
1.
净利润
-
-
-
-
9,075
9,075
2.
其他综合收益
-
-
313
-
-
313
(二) 利润分配
-
-
-
907
(9,398 )
(8,491 )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907
(907 )
-
2.
对股东的分配
-
-
-
-
(8,491 )
(8,491 )
(三) 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
-
(1 )
-
1.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
-
1
-
(1 )
-
三、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44,224
35,578
786
17,742
7,140
105,470
2024年度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股东权益
合计
一、 2024年1月1日余额
44,224
35,578
(79 )
15,697
6,907
102,327
二、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551
-
11,380
11,931
1.
净利润
-
-
-
-
11,380
11,380
2.
其他综合收益
-
-
551
-
-
551
(二) 利润分配
-
-
-
1,138
(10,823 )
(9,685 )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1,138
(1,138 )
-
2.
对股东的分配
-
-
-
-
(9,685 )
(9,685 )
三、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44,224
35,578
472
16,835
7,464
104,57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
附注七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签发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782,660
727,188
收到分入再保险合同的现金净额
6,880
2,55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3)
9,158
11,9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8,698
741,716
支付签发保险合同赔款的现金
(470,082 )
(444,719 )
支付分出再保险合同的现金净额
(11,719 )
(9,682 )
保单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954 )
(757 )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50,884 )
(52,58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5,653 )
(62,21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907 )
(19,12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4)
(55,810 )
(64,6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0,009 )
(653,7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1)
118,689
87,990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488,351
437,602
取得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
33,297
32,411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06
47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4
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2,528
470,520
投资支付的现金
(673,278 )
(543,33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
(4,784 )
(4,397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0 )
(38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8,272 )
(548,119 )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744 )
(77,59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1,988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69,527
2,30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935
6,6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462
21,067
偿还租赁支付的现金
(1,301 )
(1,05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060 )
(31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6,716 )
(14,83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077 )
(16,20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385
4,86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88 )
4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2)
15,742
15,297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132
28,835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
59,874
44,13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8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44
5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4
51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96 )
(50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9 )
(28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98 )
(6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33 )
(1,418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989 )
(90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591
2,27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086
12,20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677
14,477
投资支付的现金
(870 )
(3,319 )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192 )
(104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3 )
(5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15 )
(3,47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62
11,004
三、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
2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9,663 )
(7,148 )
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89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53 )
(7,148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53 )
(6,85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
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978 )
3,245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83
638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05
3,883
后
附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财
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9
一、
基本情况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
“本集团”)于1996年8月2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注册成
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宣武区东河沿路69号。本公司的前身为中国人民保险公
司,为中国政府于1949年10月成立的国有企业。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4月27日,本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1-13层。
2009年6月23日,经财政部及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保监
会”)联合批复财金[2009]48号文件《财政部保监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
整体改制的批复》,原则同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申请由财政部作为独家发起
人,整体改制变更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4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向财政部提交《关于申请批准中国人民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请示》(人保集团发[2009]67
号),拟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8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中
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进行的资产评估的评估结果,总资产评估值人民币545.27亿
元,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427.50亿元,按照71.6%的折股比例折合为每股面值人
民币1元的股份306亿股,未折入股本部分作为资本公积。由本公司完全继承中国
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权益、结构、业务和人员(包括境外分支机
构)。
2009年6月30日,财政部以财金[2009]54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
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核准的批复》核准了上述评估结果。同时,财政部以财金
[2009]5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
理方案的批复》,批复同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提出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同
意本公司股份总数306亿股,全部为国家股,由财政部持有。
本公司于2009年9月24日召开创立大会,于9月27日获得原保监会《关于核准中国
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保监发改[2009]1010号),于9月28日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财政部和原保监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体上市的批复》
(财金[2012]42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2]849号)的批准,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
所”)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2012年12月7日在香港联交所
主板挂牌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8]997号)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20
一、
基本情况(续)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经营范围为(一)投资并持有上市公司、保险机构和
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二)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
(三)国家授权或委托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四)经原保监会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的其他业务。本公司的子公司主要提供综合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从事财产保险业
务,人身保险业务,资产管理以及其他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决议批准报出。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子公司及部分结构化主体,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六、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
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财
务报表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
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编制。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于
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
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2.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以及保
险合同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
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
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
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
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21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续)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
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
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
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层级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
的报价。
第二层级输入值是除第一层级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
入值。
第三层级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3.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百
万元为单位表示。
5.
财务报表披露遵循的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根据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
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集团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
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
额大小的重要性时,本集团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
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支出总额、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
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22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6.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
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
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
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
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
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
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
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
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
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
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23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7.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单
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
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
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
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
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
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
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
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
抵销。
子公司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
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
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
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
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
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
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24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7.
合并财务报表(续)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
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
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的
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
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
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
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
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
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12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
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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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25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
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
收益。
外币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
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
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
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
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报。
期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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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26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1.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
分类与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
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
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
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
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
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
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
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和其他资产中的其他应收款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
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
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
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其
他债权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在资产负
债表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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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27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1.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分类与计量(续)
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此外,本集团将部
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于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需计提减值准
备。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
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
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
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
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重
要的假设和判断列示如下:
(1)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如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等;
(2)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判断标准;
(3)前瞻性信息。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
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
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
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
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
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
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
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28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1.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
附注九、2(2)信用风险。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集团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
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应收款项,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准备。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
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
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
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
认金额。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投资合同负债
(列示为应付款项)、其他负债中的其他应付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
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
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本集团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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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29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1.
金融工具(续)
金融负债(续)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
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集团的衍生工具主要为远期外汇合约和利率互换等。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
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
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本集团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同时包含非衍生工具主合同的混合(组合)工具的一个组成部分,
并导致该混合(组合)工具中的某些现金流量以类似于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的变动
方式变动。
嵌入衍生工具相关的混合工具包含的主合同不是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范围内的资
产,当且仅当符合下述条件时,嵌入衍生工具应当与主合同分拆,并作为衍生工具
核算:
(1) 与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
(2) 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及
(3) 混合合同不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也不计入损益(即,嵌在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中的衍生工具不予拆分)。
对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将混合工具整
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
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30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1.
金融工具(续)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
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
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
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
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2.
长期股权投资
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
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
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
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
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
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
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
权投资,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取得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
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
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
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
支付的购买价款,包含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以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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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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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续)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
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
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
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
认。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
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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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32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续)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续)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应享有的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
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
公积。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
变动的因素,主要包括被投资单位接受其他股东的资本性投入、被投资单位发行可
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包含的权益成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他股东对被投资
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等。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
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
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
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
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
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
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
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
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
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
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
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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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33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续)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
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
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
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
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
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
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
他综合收益和其他股东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股东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
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1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集团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非本集团自用的房屋及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
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
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而且本集团能够从房地产交
易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能对投资性房地产
的公允价值进行估计,故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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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34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3.
投资性房地产(续)
本集团于会计期间内:(1)将部分自用房屋及建筑、土地使用权转为出租,因此
自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转入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
价值计量,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
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
(2)将部分出租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转为自用,因此自投资性房地产转出
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出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
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3)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因
自用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所产生的原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部分,应当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4.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
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
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
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
则,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
旧。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5-60年
3%-5%
1.62%-19.40%
办公、通讯及其他设备
3-11年
0%-5%
8.63%-33.33%
运输设备
4-6年
0%-5%
15.83%-25.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
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
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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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35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支出、工程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6.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电脑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
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
期平均摊销。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30-70年
电脑软件及其他
2-10年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
整。
17.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
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
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初始直接费
用、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并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
额。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
初始计量。
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
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
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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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36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7.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本集团对机动车辆和机器设备和其他资产的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
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
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
价值较低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
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
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
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18.
资产减值
本集团对除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
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
本集团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
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
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
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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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37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9.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
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0.
保险合同
20.1
定义与分类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保单持有人约定,在特定保险事项对保单持有人产生不利影
响时给予其赔偿,并因此承担源于保单持有人重大保险风险的合同。
具有保险合同的法律形式但不向保险人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合同被分类为投资合
同。
本集团签发的部分投资合同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投资者有权且预期将收到基于
特定投资资产池回报可能产生的由本集团相机决定的重大额外收益,作为不由本集
团相机决定的收益的补充。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规定对
此类投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不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本集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下的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将签发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合同定义为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
(1) 合同条款规定保单持有人参与分享清晰可辨认的基础项目;
(2) 预计将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回报中的相当大部分支付给保单持有人;
(3) 预计应付保单持有人金额变动中的相当大部分将随基础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而
变动。
再保险合同,是指再保险分入人(再保险合同签发人)与再保险分出人约定,对再
保险分出人由对应的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等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除另有明确说明外,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提及的保险合同泛指签发的保险合同
(含分入的再保险合同)以及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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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38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续)
20.2
保险合同的合并和分拆
本集团基于整体商业目的而与同一或相关联的多个合同对方订立的多份保险合同,
将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以反映其商业实质。
保险合同中包含多个组成部分的,本集团将下列组成部分予以分拆:
(1)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拆条件的嵌入衍生工具,
适用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 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适用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但与投资成分相关的合
同条款符合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定义的,适用保险合同会计准
则;
保险合同经上述分拆后的剩余组成部分,适用保险合同会计准则。
本集团对不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制定了拆分规则,通过识别无论保险事项是否发
生均须偿还给保单持有人的金额,确认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本集团在确认保险
服务收入和保险服务费用时,未包含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
20.3
保险合同的分组
本集团将具有相似风险且统一管理的保险合同归为同一合同组合。对于同一合同组
合,按照获利水平、亏损程度或初始确认后在未来发生亏损的可能性等,作进一步
细分。除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外,本集团每一个合同组合至少分为下列合同组:
(1) 初始确认时存在亏损的合同组(如有);
(2) 初始确认时无显著可能性在未来发生亏损的合同组(如有);
(3) 该组合中剩余合同组成的合同组(如有)。
本集团将同一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合至少分为下列合同组 :
(1) 初始确认时存在净利得的合同组(如有);
(2) 该组合中剩余合同组成的合同组(如有)。
本集团不将签发或分出时间间隔超过一年的合同归入同一合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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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39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续)
20.4
保险合同的确认
对于本集团签发的保险合同
本集团以下列时点中的最早时点确认签发的合同组:
(1) 责任期开始日;
(2) 保单持有人首付款到期日,或者未约定首付款到期日时本集团实际收到首付款
日;
(3) 发生亏损时。
对于本集团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本集团以下列时点中最早的时点确认其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
(1)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责任期开始日;
(2)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所对应的保险合同组确认为亏损合同组时。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分出成比例责任的,本集团以下列时点中最早的时点确认该合
同组:
(1)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责任期开始日和任一对应的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点中较晚
的时点;
(2)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所对应的保险合同组确认为亏损合同组时。
20.5
保险合同的计量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是指因销售、核保和承保已签发或预计签发的合同组而产生
的,可直接归属于其对应合同组合的现金流量。
履约现金流和合同边界
履约现金流量包括下列各项:
(1) 与履行保险合同直接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
(2) 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调整;
(3) 非金融风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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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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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保险合同(续)
20.5
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履约现金流和合同边界(续)
非金融风险调整,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保险合同时,因承担非金融风险导致的未来现
金流量在金额和时间方面的不确定性而要求得到的补偿。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不考
虑本集团自身的不履约风险。
本集团采用合同边界这一概念确定计量保险合同组时应考虑的相关现金流。保险合
同组的计量中包括该组内每一项合同在合同边界内的所有未来现金流,不包括保险
合同边界之外的预期保费或预期赔付确认的负债或资产。
与履行保险合同直接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相关的方法和假设详见附注四。
非保费分配法
初始计量
本集团以合同组作为计量单元。
本集团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按照履约现金流量与合同服务边际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
进行初始计量。合同服务边际,是指本集团因在未来提供保险合同服务而将于未来
确认的未赚利润。
本集团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计算以下各项之和,包括:履约现金流量、在该日终止
确认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如有)以及其他相关资产或负债对应的现金流量及在
该日发生的合同现金流量。
上述各项之和反映为现金净流入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反映为现金
净流出的,本集团将其作为首日亏损计入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未到期责任负债与已发生赔款负债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
进行后续计量。
未到期责任负债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保险合同组的、与未到期责任有关的履约
现金流量和当日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已发生赔款负债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保险合同组的、与已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
费用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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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续)
20.5
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非保费分配法(续)
后续计量(续)
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
对于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账面价值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各项调整后予以确定:
(1)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2)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计提的利息,计息利率为该合同组内合同确认时、不随基
础项目回报变动的现金流量所适用的加权平均利率;
(3)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履约现金流量增加额超过合同
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以及履约现金流量减少额抵销的未到期
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除外;
(4)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如有);
(5)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
本集团按照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合理确定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责任
单元,并据此对根据上述(1)至(4)项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
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保险服务收入。
与当期及过去服务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按照下述规定确认进当期损益:
(1) 因当期提供保险合同服务导致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的减少额,确认为保险
服务收入;
(2) 因当期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导致已发生赔款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额,以及
与之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后续变动额,确认为保险服务费用;
(3) 在确认保险服务收入和保险服务费用时,不得包含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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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续)
20.5
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非保费分配法(续)
后续计量(续)
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
本集团按照基础项目公允价值扣除浮动收费的差额,估计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
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
浮动收费,是指本集团因代保单持有人管理基础项目并提供投资相关服务而取得的
对价,等于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减去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履约
现金流量。
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
面价值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经下列调整后予以确定:
(1)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2)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变动金额,但主要除外情形如下:
(I)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减少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
所导致的亏损部分;
(II) 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增加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
损部分;
(3) 与未来服务相关且不随基础项目回报变动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主要
除外情形如下:
(I)
该履约现金流量的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所导致的亏损部分;
(II) 该履约现金流量的减少额抵销的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
(4)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如有);
(5)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
本集团按照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确定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责任单
元,并上述(1)至(4)项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
以后期间保险服务收入。
亏损保险合同组的计量
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时发生首日亏损的,或合同组合中的合同归入其所属亏损保险合
同组而新增亏损的,本集团确认为亏损部分并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将该亏
损部分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初始确认时,亏损保险合同组的保险合同负
债账面价值等于其履约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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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43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续)
20.5
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非保费分配法(续)
亏损保险合同组的计量(续)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组在后续计量时发生亏损的,本集团确认亏损并计入当
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将该亏损部分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
(1) 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发生变更,导致履
约现金流量增加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
(2) 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其基础项目公允价值中本集团享有
份额的减少额超过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
本集团将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变更所导致的
履约现金流量减少额,以及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基础项目公允价
值中本集团享有份额的增加额,减少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冲减当期保险服
务费用;超出亏损部分的金额,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
本集团将因与未来服务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或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变更所导致的
履约现金流量增加额,以及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基础项目公允价
值中企业享有份额的减少额,确认为新增亏损并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将该
亏损部分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确认合同组的亏损后,将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变动额,采用系统合理
的方法分摊至未到期责任负债中的亏损部分和其他部分。需要分摊的未到期责任负
债账面价值变动额包括:因发生保险服务费用而减少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因相
关风险释放而计入当期损益的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金额;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不计入当期保险服务收入。
保费分配法
对于本集团签发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部分保险合同组,本集团自初始确认时采用
保费分配法简化合同组的计量:
(1) 本集团能够合理预计采用简化处理法与根据前述规定计量合同组未到期责任负
债的结果无重大差异。
(2) 该合同组内各项合同的责任期不超过一年。
初始计量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合同组时,初始确认时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等于已收保费
减去初始确认时发生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减去(或加上)于合同组初始确认时终
止确认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如有)以及其他相关资产或负债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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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44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续)
20.5
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保费分配法(续)
初始计量(续)
对各项合同初始确认时的责任期均不超过一年的合同组,本集团未选择在保险获取
现金流量发生时将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等于期初账面价值加上当期已收保费,减去
当期发生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加上当期确认为保险服务费用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摊销金额和针对融资成分的调整金额,减去因当期提供保险合同服务而确认为保险
服务收入的金额和当期已付或转入已发生赔款负债中的投资成分。
本集团按照合同组内各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确定的折现率,对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
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的影响。
本集团将已收和预计收取的保费,在扣除投资成分并根据上述规定对融资成分进行
调整后,分摊至当期的金额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本集团随时间流逝在责任期内分
摊经调整的已收和预计收取的保费。
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同组在初始确认或后续计量存在亏损时,本集团将该日与未
到期责任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超过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的金额,作为亏损部分
计入当期保险服务费用,同时增加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于后续期间,除非事
实和情况表明合同组不存在亏损,否则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亏损部
分为与未到期责任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与不包括亏损部分的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
本集团根据与已发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计量已发生赔款负
债。本集团相关履约现金流量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的影响。
20.6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计量
非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再保险合同
本集团在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初始确认时,按照履约现金流量与合同服务边际之和
对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进行初始计量。
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是指本集团为在未来获得再保险分入人提供的
保险合同服务而产生的净成本或净利得。
本集团在估计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的相关假设与计量
所对应的保险合同组保持一致,并考虑再保险分入人的不履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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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45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续)
20.6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非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本集团根据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转移给再保险分入人的风险,估计非金融风险调
整。
本集团在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初始确认时计算下列各项之和:
(1) 履约现金流量;
(2) 在该日终止确认的相关资产或负债对应的现金流量;
(3) 在该日发生的合同现金流量;
(4)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
本集团将上述各项之和所反映的净成本或净利得,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净成本与
分出前发生的事项相关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与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之
和对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与未到
期责任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和当日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分摊至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与已发
生赔案及其他相关费用摊回有关的履约现金流量。
对于签订时点不晚于对应的保险合同确认时点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在初始确认对应
的亏损合同组或者将对应的亏损保险合同归入合同组而确认损失时,根据下列两项
的乘积确定分出再保险合同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
(1) 对应的保险合同确认的亏损;
(2) 预计从分出再保险合同组摊回的对应的保险合同赔付的比例。
本集团按照上述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调整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同时
确认为摊回保险服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对分出再保险合同组进行后续计量时,调整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以反映对
应的保险合同亏损部分的变化,调整后的亏损摊回部分的金额不超过本集团预计从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摊回的对应的保险合同亏损部分的相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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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46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续)
20.6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计量(续)
非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本集团资产负债表日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以期初账面价值
为基础,经下列各项调整后予以确定:
(1) 当期归入该合同组的合同对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金额;
(2)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计提的利息,计息利率为该合同组内合同确认时、不随基
础项目回报变动的现金流量所适用的加权平均利率;
(3) 对于订立时点不晚于对应的保险合同确认时点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将对应的
亏损保险合同归入合同组而确认亏损时计算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
回部分的金额,以及与分出再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无关的分保摊回
未到期责任资产亏损摊回部分的转回;
(4)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金额,但分摊至对应的保险合同组且不
调整其合同服务边际的履约现金流量变动而导致的变动除外;
(5)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如有);
(6) 合同服务边际在当期的摊销金额。
本集团按照获取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合理确定分出再保险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
期间的责任单元,并据此对根据本条(1)至(5)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
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损益。
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再保险合同
本集团对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出再保险合同组与上述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
同组采用相同原则。
本集团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分出再保险合同组时,计算的亏损摊回金额调整分出再
保险合同组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账面价值,同时确认为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20.7
保险合同的终止确认
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因履行、取消或到期而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保险合同。
20.8
列报
保险合同资产和负债
本集团签发的保险合同组合(含分入的再保险合同组合)账面价值为借方余额的,
列示为保险合同资产,为贷方余额的,列示为保险合同负债;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
合账面价值为借方余额的,列示为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为贷方余额的,列示为分
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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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47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续)
20.8
列报(续)
保险服务收入
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组,减记未到期责任负债,同时计入保险服务收入。报告期内
确认的保险服务收入金额反映转让的已承诺服务的模式,并反映本集团预期因提供
这些服务而有权获得的对价。
对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组,保险服务收入由“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变动相
关的金额”和“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与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变动相关的金额:
(1) 当期发生的与提供保险合同服务有关的保险服务费用,按报告期初预计金额计
量,不包括:
(I)
与亏损成分相关的金额;
(II) 投资成分偿还金额;
(III) 代扣代缴流转税(如增值税);
(IV)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
(V) 与非金融风险调整相关的金额;
(2)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不包括:
(I)
确认为保险合同金融变动的金额;
(II)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III) 分摊至亏损部分的金额;
(3)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
(4) 其他,如与未来服务不相关的保费经验调整等;
保险获取现金流的摊销: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随时间流逝进行系统摊销,计入责任期
内各个期间的保险服务费用,同时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以反映该类现金流量所对
应的保费的收回。
对于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组,本集团基于时间流逝在合同组保险责任期
间确认保险服务收入。
保险服务费用
保险服务费用包括如下各项:
(1) 已发生赔款(投资成分除外)及其他相关费用;
(2)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
(3)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的变动;
(4)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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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48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0.
保险合同(续)
20.8
列报(续)
分出保费的分摊和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本集团因当期获取再保险分入人提供的保险合同服务而导致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
产账面价值的减少额,确认为分出保费的分摊;因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摊回、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导致分保摊回已发生
赔款资产账面价值的增加额,以及与之相关的履约现金流量的后续变动额,确认为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本集团将预计从再保险分入人收到的不取决于对应的保险合同赔付的金额,作为分
出保费的分摊的减项。本集团在确认分出保费的分摊和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时,不包
含分出再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
对于采用保费分配法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本集团将预期支付的保费分摊至每个
保险合同服务期,方法如下:
(1) 基于时间的推移在合同组保险责任期间确认分出保费的分摊;
(2) 如果风险在保险责任期内预期释放的方式与时间的推移存在重大的差异,则以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预期发生的时间作为分摊的基础。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由如下事项导致的保险合同组账面金额的变动组成:
(1) 货币时间价值及其变动的影响;
(2) 金融风险及其变动的影响。
本集团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解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在合同
组剩余期限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计入各个期间保险财务损益的金额,其与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0.9
中期财务报表的选择
对于中期财务报表中根据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作出的相关会计估计处理结果,本集
团选择在本年度以后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调整,并一致应用于新保
险合同会计准则适用范围内的合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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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49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1.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是指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财金[2013]129号”)的相关规定,分别按照农业保险自留保费
和超额承保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的保费准备金和利润准备金,逐年滚存。
大灾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农业大灾风险损失,可以在农业保险各大类险种之间统筹
使用,大灾准备金的使用额度,以农业保险大类险种实际赔付率超过大灾赔付率部
分对应的再保后已发生赔款为限。
保费准备金
根据财金[2013]129号规定,本集团按照农业保险自留保费的一定比例计提保费准备
金,具体的比例区间如下:
农业保险类别
计提比例
种植业保险
2% - 8%
养殖业保险
1% - 4%
森林保险
4% - 10%
当保费准备金的滚存余额达到当年农业保险自留保费的,可以暂停计提。
利润准备金
当农业保险实现年度及累计承保盈利,且满足相关监管条件,本公司之子公司在依
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后,从年度净利润中计提利润准备金,计提标
准为超额承保利润的75%(如不足超额承保利润的75%,则全额计提),不得将其
用于分红、转增资本。
22.
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
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
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
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
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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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50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2.
职工薪酬(续)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当雇员已提供服务使其有权利获得设定提存计划的供款时,相关设定提存计划支付
的金额应确认为费用。本集团的设定提存计划主要是根据政府统筹的社会福利计划
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以及设立的企业年金。本集团按照职工上
一年度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供款。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
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在每个年度报告期末执行精算计量。
重新计量的精算利得和损失会直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在其发生的当期借记或
贷记其他综合收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上述精算利得和损失不得重分类至损益,
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
分配利润。过去服务成本于计划修订时于当期损益中确认。利息支出按期初对受益
计划设定的折现率计算。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划分为下列组成部分:
(1) 服务成本(包括过去服务成本和精算利得和损失);
(2) 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利息支出;及
(3)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所产生的变动。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
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3.
预计负债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与或有事项相关
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同
时有关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
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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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51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4.
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的确认相关会计政策已于附注三、20保险合同中披露。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提供服务和劳务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
收入。
25.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对于本集团收到
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
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
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
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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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52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6.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
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
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
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
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
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
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
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
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
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
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
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
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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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53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6.
所得税(续)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
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
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
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7.
一般风险准备
本集团内从事金融业的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之前需提
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保险业务的子公司按本年实现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
的10%提取总准备金用于巨灾风险的补偿,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
28.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和发
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
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应当根
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
(1) 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
(2)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
上述调整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发行能够转换成其普通股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还应
当包括在合并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投资者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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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54
四、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作出的以下重要判断、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对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产生了重大影响:
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在计量保险合同负债过程中须对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
需支出的金额作出合理估计,该估计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
定。
本集团计量保险合同组时包含该合同组边界内的所有未来现金流量,并调整未来现
金流量的估计以反映货币时间价值。
计量这些现金流量所需要的主要计量假设如下:
折现率
本集团对不随基础项目回报而变动的现金流,以无风险收益率曲线为基础,采用自
下而上法确定不同产品的折现率。
人民币保单的即期折现率假设具体如下:
2025年
2024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即期折现率
1.35%-4.70%
0.83%-4.80%
死亡率及发病率假设
本集团根据实际经验、市场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死亡率、发病率等。
死亡率假设是基于本集团以往的死亡率经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计以及对
中国保险市场的了解等因素,并参考了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确定的。发病率
假设是基于本集团产品定价假设及以往的发病率经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
计等因素确定。死亡率及发病率假设受国民生活方式改变、社会进步和医疗技术水
平的提高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退保率假设
退保率假设按照保单年度、产品类别和销售渠道不同而分别确定。退保率假设受未
来宏观经济及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费用假设
本集团根据费用分析结果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费用假设。未来费用水平对
通货膨胀反应敏感的,本集团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费用假
设主要分为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假设和维持费用假设。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55
四、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续)
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续)
保单红利假设
本集团根据系统合理方法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单红利假设。保单红利假设受多
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预期赔付率和未来赔付发展
本集团计算已发生赔款负债所使用的主要假设为预期赔付率和未来赔付发展。各计
量单元的预期的赔付率和未来赔付发展以本集团的历史赔款进展经验和赔付水平为
基础,并考虑核保政策、费率水平、理赔管理流程等公司政策的调整及宏观经济、
监管、司法等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
计量非金融风险调整使用的方法
非金融风险调整系指本集团在履行保险合同时,因承担非金融风险导致的未来现金
流量在金额和时间方面的不确定性而要求得到的补偿。由于风险调整反映的是对不
确定性的补偿,因此需要估计因风险分散而获益的程度以及预期有利和不利结果,
以体现本集团的风险规避偏好程度。本集团单独进行非金融风险调整的估计,与所
有其他估计分开。
本集团下各主体非金融风险调整比例根据置信水平法、资本成本法等方法确定,置
信区间为75%-85%(2024年:75%-8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56
四、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续)
对被投资企业重大影响的判断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
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当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指标存在,本集团需
要确定是否实施重大影响,即使直接和间接通过子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少
于百分之二十:
(1) 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同等的治理机构中拥有代表;
(2) 参与政策的制定,包括股息和其他分配的决策参与;
(3) 和被投资单位间的重大交易;
(4) 管理人员的交换;或
(5) 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
如果本集团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将对此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否则,将作
为金融资产核算。对于某些被投资单位,虽然本集团持有的表决权少于百分之二
十,但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派有代表并参与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
因此本集团认为依然拥有重大影响力。
结构化主体的合并
本集团发起设立某些结构化主体,并依据合同约定担任该等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
同时,本集团可能因持有该等结构化主体的部分份额而获得可变回报。此外,本集
团也可能持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发起并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
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所享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整体经济利益(包括直接持有产生
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等)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围。
联营企业的减值评估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是否有客观的迹象表明存在减值。当有客观证据表
明账面金额可能无法收回时,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
额大于未来可收回金额,即存在减值,可收回金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确定。在评估预计未
来现金流的现值时,本集团需评估持续持有该投资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
用恰当的折现率对相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57
四、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续)
利用估值方法确认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对于缺乏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运用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包
括运用现金流量折现分析、期权定价模型或其他适当的估值方法,例如参考熟悉情
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
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
对于现金流量折现分析,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是基于现行市场信息及适用于
具有相似收益、信用质量及到期特征的金融工具的比率所作出的最佳估计。估计未
来现金流量受到经济状况、特定行业的集中程度、工具或货币种类、市场流动性及
对手方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折现率受无风险利率及信用风险所影响。因此管理
层对估值技术中的贴现率和流动性折扣作出估计。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于附注十一、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
层级中披露。
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复杂的模型和大量
的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借款人的信用行为。附注九、
2(2)信用风险一节具体说明了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使用的参数、假设和估计技
术。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涉及许多重大判断,例如 :
(1) 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标准;
(2) 选择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适当模型和假设;
(3) 在计量预期信用时确定需要使用的前瞻性情景数量和权重;及
(4) 为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进行金融工具的分组,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项目
划入一个组合。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58
五、
税项
本集团中国境内业务应缴纳的主要税项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企业所得税
按现行税法与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25%计缴。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
额,销项税额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
计算。适用税率主要为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1%至7%计缴。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3%至5%计缴。
注1:本公司之子公司在西部地区和海南省的部分分公司享受税收优惠,适用的所得
税税率为15%。本公司一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适用
的所得税税率为15%。
注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第36号)《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1]第118号)及《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5]86号)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开展的部分一年期以上(包括
一年期)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产品免征增值税。
注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
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一子公司具备高新技术企业
资格,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
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59
六、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
集团构成情况
本公司所有权及表决权比例
主要经营地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被投资单位名称
及注册地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 北京
人民币22,242百万元
各种财产保险、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
险,以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68.98%
- 68.98%
-
设立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 北京
人民币25,761百万元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
险业务,以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71.08%
8.92% 71.08% 8.92%
设立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产‖)
上海
人民币1,298百万元 保险资金管理业务,以及相关的咨询业务
等
100.00%
- 100.00%
-
设立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 北京
人民币8,568百万元
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以及相关
的再保险业务
69.32% 26.13% 69.32% 26.13%
设立
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养老‖) 河北
人民币4,000百万元
个人、团体养老保险、年金业务、短期健
康及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100.00%
- 100.00%
-
设立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投控‖)
北京
人民币800百万元
实业、房地产投资,资产经营和管理,物
业管理
100.00%
- 100.00%
-
设立
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本‖) 北京
人民币200百万元
债权、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保
险私募基金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100.00%
- 100.00%
-
设立
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再保‖)
北京
人民币5,961百万元
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
外伤害保险的商业再保险业务
51.00% 49.00% 51.00% 49.00%
设立
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香港‖)
(注)
香港
港币1,610百万元
财产保险及再保险业务
89.36%
- 89.36%
-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金服‖)
天津
人民币1,415百万元 互联网金融
70.68% 29.32% 70.68% 29.32%
设立
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科技‖)
上海
人民币400百万元
研发、运维、运营等科技服务
100.00%
- 100.00%
-
设立
以上仅列示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其他子公司并不会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及财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单独披露。
注: 香港注册成立公司未有注册资本相关要求,人保香港披露为其实收资本。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0
六、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续)
2.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发起设立某些结构化主体,并依据合同约定担任该等结构化主体的管理
人;同时,本集团可能因持有该等结构化主体的部分份额而获得可变回报。此
外,本集团也可能持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发起并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判断是否
控制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所享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整体经济利益
(包括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等)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
围。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新增、赎回或清算等
事项会导致合并范围的变更。
于2025年12月31日,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的主要结构化主体如下:
实收基金/信托/
名称
持有份额占比
投资款
业务性质
重庆信托•中铁工集团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76.25%
8,000
投资管理
人保资本-南京扬子国投棚改债权投资计划
100.00%
5,700
投资管理
中航信托•天启22A302号工商企业贷款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
91.27%
5,500
投资管理
人保资产-华润置地2024第1号消费基础设
施资产支持计划
99.98%
5,334
投资管理
人保资本-国网新源股权投资计划
100.00%
5,006
投资管理
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及相关信息
本集团综合考虑子公司是否为上市公司、其少数股东权益占本集团合并股东权
益的比例、少数股东损益占本集团合并净利润的比例等因素,确定存在重要少
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本集团拥有存在重大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的财务信息
汇总如下。以下财务信息为考虑本集团合并抵销调整前的结果。其他子公司财
务信息参见附注八、分部报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1
六、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续)
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及相关信息(续)
需要指出,在人保财险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某权益投资作为金融资产核算,但在
合并考虑本公司和人保寿险持有的表决权影响以后,在本财务报表将该权益投
资作为联营企业核算。以下信息没有考虑如果该权益投资在人保财险合并财务
报表中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可能产生的影响。
人保财险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
31.02%
31.02%
当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12,508
10,287
当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3,947
4,809
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91,358
77,251
资产总计
860,596
778,333
负债合计
572,154
517,902
股东权益合计
288,442
260,431
2025年度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552,359
520,617
净利润
40,307
33,190
综合收益总额
40,744
43,0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48
36,464
4.
境外保险类机构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设立的主要境外保险类机构的汇总财务信息如下。以下汇总财务信息为
考虑本集团合并抵销调整前并折算为人民币的结果。
人保香港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4,414
4,427
股东权益合计
1,687
1,631
2025年度
2024年度
净利润
90
86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2
六、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续)
5.
重大限制
由于本公司之部分子公司从事保险业务,其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本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这些子公司的资产偿还本集团债务的能力受到限制。该类保险企
业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财务报表附注八、分部报告,财产保险、人寿保
险、健康保险分部中披露。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银行存款
- 人民币
18,863
22,663
- 美元
866
1,605
- 港币
857
1,195
- 欧元
52
37
- 英镑
11
8
- 其他
7
9
小计
20,656
25,517
其他货币资金
- 人民币
5,325
700
应计利息
3
5
合计
25,984
26,222
上述银行存款均为银行活期存款或短期定期存款。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
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及通知存款的存款期为1天至3个月不
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取得利息收
入。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活期银行存款中包含人民币1,694百万元(2024年
12月31日:人民币1,315百万元)的款项使用权或所有权受限,详细情况见附
注七、17(1)。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在香港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793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65百万元)。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在其他境外国家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522百
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18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3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按交易场所划分
交易所市场
2,341
1,605
银行间市场
33,246
17,625
合计
35,587
19,230
加:应计利息
9
10
减:减值准备
-
-
净额
35,596
19,240
按质押品类别划分
债券
35,596
19,240
3.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政府债
3,292
1,601
金融债
105,175
115,451
企业债
30,852
16,893
基金
87,271
86,642
股票
95,700
32,922
资产管理产品
1,952
5,184
非上市股权
16,785
12,339
信托计划
5,196
4,266
股权投资计划及其他
63,494
42,372
合计
409,717
317,670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无直接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4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政府债
128,139
104,064
金融债
11,960
9,054
企业债
31,663
33,377
债权投资计划
79,139
85,892
信托计划
53,731
69,964
资产支持计划
20,289
15,152
合计
324,921
317,503
减:减值准备(附注七、16)
(2,265 )
(1,272 )
净额
322,656
316,231
5.
其他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政府债
399,901
318,363
金融债
70,867
66,684
企业债
136,229
138,269
资产支持计划
330
265
合计
607,327
523,581
其中:
- 摊余成本
576,743
473,139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30,584
50,44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确认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
民币409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64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5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股票
70,535
27,327
永续金融产品
88,197
76,898
其他权益类投资
10,314
11,553
合计
169,046
115,778
其中:
- 成本
160,348
107,452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8,698
8,326
2025年度,根据本集团流动性安排,处置了成本为人民币22,371百万元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2024年度:人民币12,073百万元),处置的累计收益人民币
3,987百万元(2024年度:累计收益人民币1,749百万元)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留存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本年度确认的股息收入详见附注七、36 。
7.
定期存款
原始期限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3个月至1年(含1年)
1,440
1,790
1年至2年(含2年)
1,646
1,003
2年至3年(含3年)
35,581
24,776
3年至4年(含4年)
100
100
4年至5年(含5年)
23,336
14,537
5年以上
62,439
81,861
合计
124,542
124,067
加:应计利息
3,038
2,642
减:减值准备(附注七、16)
(142 )
(153 )
净额
127,438
126,556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中包含人民币1,498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933百万元)的款项使用权受限或所有权受限。
详细情况见附注七、17(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6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详细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5年
1 月1 日
本年增加 处置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
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变动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
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2025年
12 月31 日
联营/合营企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兴业银行”)
97,730
-
-
10,753
(96)
(841 )
(2,840 )
-
104,70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夏银行”)
48,941
-
-
4,151
(944)
3
(1,038 )
-
51,113
其他
21,145
1,951
(174 )
(1,013 )
(156)
(9 )
(450 )
-
21,294
合计
167,816
1,951
(174 )
13,891
(1,196)
(847 )
(4,328 )
-
177,113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4年
1 月1 日
本年增加 处置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
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变动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
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2024年
12 月31 日
联营/合营企业
兴业银行
90,830
-
-
8,992
684
10
(2,786 )
-
97,730
华夏银行
45,128
-
-
4,146
909
(1 )
(1,241 )
-
48,941
其他
20,707
-
(29 )
582
162
58
(335 )
-
21,145
合计
156,665
-
(29 )
13,720
1,755
67
(4,362 )
-
167,81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253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53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7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长期股权投资(续)
(1)
长期股权投资详细情况如下:(续)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持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人民币
104,706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97,730百万元)。于2025年12月31
日,本集团对兴业银行的投资市值为人民币56,420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51,330百万元),市值低于账面价值,考虑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本集
团对兴业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该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高于账面价值,因此于2025年12月31日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测试的方法,是比较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及其账面价值。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
规定,基于管理层对兴业银行的普通股股东可获得未来盈利的最佳估计计算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本集团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
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在测算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时,本集团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预测期年限
5年及永续
长期利润增长率
2.5%
折现率
10.4%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持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人民币
51,113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48,941百万元)。于2025年12月31
日,本集团对华夏银行的投资市值为人民币17,610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20,532百万元),市值低于账面价值,考虑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本集
团对华夏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该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高于账面价值,因此于2025年12月31日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测试的方法,是比较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及其账面价值。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
规定,基于管理层对华夏银行的普通股股东可获得未来盈利的最佳估计计算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本集团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
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在测算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时,本集团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预测期年限
5年及永续
长期利润增长率
2.5%
折现率
10.6%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8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综合考虑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是否为上市公司、其账面价值占本集团合
并总资产的比例、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占本集团合并净利润的比例
等因素,确定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列示如下:
本集团持有的所有权及表决权比例
主要经营地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联营企业
及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兴业银行(注1) 福建
银行
0.82% 11.84%
0.85% 12.05%
华夏银行(注2) 北京
银行
- 16.11%
- 16.11%
注1: 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人保财险和人保寿险合计认购兴业银行非
公开发行股份1,380百万股。认购完成后,本公司、人保财险和人保寿
险分别持有兴业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0.91%、4.98%和4.98%,本集团
成为兴业银行的并列第二大股东。
2013年4月19日,人保寿险委派一名高管作为本集团提名的兴业银行候
选董事以股东代表身份列席了兴业银行董事会会议。考虑到本集团在兴
业银行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于2013年5月8日,本集团与兴业银行签订
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本集团认为自2013年5月8日起有能力对兴业银行
实施重大影响,因此在合并层面将兴业银行作为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
算。
于2015年7月9日,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财险与人保寿险自公开市场上分
别以对价人民币4,641百万元及人民币5,456百万元购入兴业银行股份
280百万股及328百万股。因此,本集团对兴业银行持股比例自10.87%
增加至14.06%。
2017年3月27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兴业银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22百万
股普通股。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兴业银行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份完成。由于本公司、人保财险及人保寿险均未参与此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的认购,因此,持股比例分别被稀释至0.85%、5.91%及6.14%(合
计12.9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发行的可转债部分转换为普通股,本
公司、人保财险及人保寿险持股比例分别被稀释至0.82%,5.81%及
6.03%(合计12.66%)。虽然本集团持有兴业银行比例低于20%,但由
于本集团在兴业银行的董事会仍派有代表并参与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
决策,所以本集团仍能够对兴业银行施加重大影响。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69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续)
注2: 于2015年12月28日,人保财险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银
行”)、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萨尔·奥彭海姆”)及
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德银卢森堡”)签订股份转让协
议,据此,德意志银行、萨尔·奥彭海姆及德银卢森堡各自转让其分别
持有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877百万股、267百万股
及992百万股股份(共计2,136百万股股份,约占华夏银行全部已发行股
份的19.99%)予人保财险。上述交易于2016年11月17日完成。
于2017年5月25日,华夏银行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16年度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按2016年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股
的比例,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集团持股数量由2,136百万股增加至
2,563百万股,持股比例不变。
2018年10月9日,华夏银行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票方案》等关于非公开发行的议案。2018年
11月19日及2018年12月25日,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原银保监会”)及中国证监会分别出具了《关于华夏银行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银保监[2018]271号)、
《关于核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2166号),核准华夏银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64,537,330股新
股。于2018年12月28日,华夏银行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由于人保财险
未参与此次认购,持股比例由19.99%被稀释至16.66%。虽然本集团持
有华夏银行比例低于20%,但由于本集团在华夏银行的董事会仍派有代
表并参与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所以本集团仍能够对华夏银行施
加重大影响。
2021年5月28日,华夏银行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关于非公开发行的议案。2022年5
月20日,华夏银行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
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
长至2023年5月27日。2022年7月8日及2022年9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及
原银保监会分别出具了《关于核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5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华夏银行
股权变更及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686号),核准华夏
银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股新股。于2022年10月18日,华夏银行完
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实际发行527,704,485股新股,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7,994百万元。由于本集团子公司人保财险未参与此次非公开发
行股份的认购,持股比例由16.66%被稀释至16.1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0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续)
本集团重大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汇总如下:
兴业银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11,093,667
10,507,898
2025年度
2024年度
收入
212,741
212,226
归属于兴业银行母公司的净利润
77,469
77,205
本集团本年收到兴业银行的股利
2,840
2,786
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对兴业银行投资账面价值的调节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归属于兴业银行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902,199
881,908
兴业银行发行的优先股
-
(55,842 )
兴业银行发行的永续债
(80,000 )
(59,960 )
兴业银行可转换债券权益成份
(2,612 )
(3,158 )
归属于兴业银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819,587
762,948
本集团持有兴业银行的所有权比例
12.66%
12.90%
本集团按持股比例享有兴业银行的股东
权益
103,760
98,420
调整事项
946
(690 )
本集团对兴业银行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104,706
97,730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市值(注)
56,420
51,330
注:本集团持有的股份数目乘以年末的股份报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1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重要的联营企业清单及其主要财务信息(续)
本集团重大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汇总如下:(续)
华夏银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4,737,619
4,376,491
2025年度
2024年度
收入
91,914
97,146
归属于华夏银行母公司的净利润
27,200
27,676
本集团本年收到华夏银行的股利
1,038
1,241
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对华夏银行投资账面价值的调节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归属于华夏银行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395,746
361,982
华夏银行发行的永续债
(80,000 )
(60,000 )
归属于华夏银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315,746
301,982
本集团持有华夏银行的所有权比例
16.11%
16.11%
本集团按所有权比例享有华夏银行的
股东权益
50,854
48,637
调整事项
259
304
本集团对华夏银行权益投资的账面
金额
51,113
48,941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市值(注)
17,610
20,532
注:本集团持有的股份数目乘以年末的股份报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2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长期股权投资(续)
(3)
单独而言并不重大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汇总信息
上述联营企业对于本集团的净利润存在重要影响,或投资金额占本集团总权益
比例较大,于2025年12月31日,除上述已披露的两家联营企业以外,本集团总
计拥有16家非重大的联营企业(2024年12月31日:19家非重大的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其汇总信息如下:
2025年度
2024年度
本集团在净利润中所占的份额
(1,013 )
582
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所占的份额
(156 )
162
本集团在综合收益总额中所占的份额
(1,169 )
744
本集团在该等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
权益的账面金额合计
21,294
21,14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3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存出资本保证金
本集团境内保险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注册资
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符合原银保监会规定的银行,除清算时用于偿
还债务外,不得动用。
2025年12月31日
存放形式 原始存放期限
币种
金额
南京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4,100
建设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2,899
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535
农业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1,100
中信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929
民生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819
中国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550
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480
南京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392
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21
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20
中国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20
浦发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100
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人民币
50
合计
13,315
加:应计利息
369
减:减值准备(附注七、16)
(22 )
净额
13,662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4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存出资本保证金(续)
2024年12月31日
存放形式 原始存放期限
币种
金额
南京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4,100
建设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2,569
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2,045
民生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1,819
中信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929
浦发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600
招商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人民币
500
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480
南京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392
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321
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人民币
200
浙商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50
广发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10
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00
合计
14,315
加:应计利息
452
减:减值准备(附注七、16)
(22 )
净额
14,74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5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投资性房地产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年初余额
15,232
15,791
本年购置
132
86
固定资产转入(附注七、11)
551
480
无形资产转入(附注七、13)
23
28
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重估利得(附注七、46)
171
234
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重估利得(附注七、46)
57
87
公允价值调整(附注七、38)
(880 )
(472)
转出至固定资产(附注七、11)
(331 )
(904)
转出至无形资产(附注七、13)
(86 )
(70)
出售及报废
(80 )
(28)
年末余额
14,789
15,232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获得有关房屋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
价值为人民币683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677百万元)。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净额为人民币915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
币916百万元)的投资性房地产用于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97百万元(2024年12
月31日:人民币357百万元)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评估是基于如下方法:(1)运用市场比较法,假设将投资性
房地产以评估时点状态出售,并参考有关市场的可比销售交易;或(2)运用收
益法,考虑目标房地产现有租期内的租金收益以及按照现有市场租金水平可获
取的潜在租金收益,根据适当的资本化率计算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
值。
本集团通常依据专业判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各估值方法的适用性分析,在
上述两种方法产生的评估结果中选择一种方法或两种方法加权得出的测算结果
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最终评估结果。因此,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被分类为
第三层级。
在使用上述第(2)种评估方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价值时,资本化率是评估这些
投资性房地产价值的主要输入之一,本集团采用的资本化率区间如下: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本化率
3.0%-6.5%
4.0%-7.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6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固定资产
房屋及
建筑物
办公、通讯
及其他设备 运输设备 在建工程
合计
原值
2025年1月1日
38,849
13,667
1,707
5,360
59,583
本年购置
115
2,296
27
282
2,720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
159
9
-
(168 )
-
在建工程结转无形资产
(附注七、13)
-
-
-
(16 )
(16)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附
注七、10)
331
-
-
-
331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附注七、10)
(868 )
-
-
-
(868)
出售及报废
(45 )
(567 )
(197 )
-
(809)
2025年12月31日
38,541
15,405
1,537
5,458
60,941
累计折旧
2025年1月1日
14,120
10,362
1,477
-
25,959
本年计提
1,285
1,307
64
-
2,656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附注七、10)
(317 )
-
-
-
(317)
出售及报废
(22 )
(429 )
(183 )
-
(634)
2025年12月31日
15,066
11,240
1,358
-
27,664
减值准备(附注七、16)
2025年1月1日
826
2
4
15
847
本年计提
2
1
-
-
3
出售及报废
(7 )
-
-
-
(7)
2025年12月31日
821
3
4
15
843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
22,654
4,162
175
5,443
32,434
2025年1月1日
23,903
3,303
226
5,345
32,77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7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固定资产(续)
房屋及
建筑物
办公、通讯
及其他设备 运输设备 在建工程
合计
原值
2024年1月1日
38,221
11,956
1,836
5,547
57,560
本年购置
191
2,078
89
200
2,558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
338
5
-
(343 )
-
在建工程结转无形资产
(附注七、13)
-
-
-
(44 )
(44 )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附注七、10)
904
-
-
-
904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附注七、10)
(657)
-
-
-
(657 )
出售及报废
(148)
(372 )
(218 )
-
(738 )
2024年12月31日
38,849
13,667
1,707
5,360
59,583
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
13,062
9,681
1,487
-
24,230
本年计提
1,293
976
127
-
2,396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附注七、10)
(177)
-
-
-
(177 )
出售及报废
(58)
(295 )
(137 )
-
(490 )
2024年12月31日
14,120
10,362
1,477
-
25,959
减值准备(附注七、16)
2024年1月1日
826
2
-
15
843
本年计提
-
-
4
-
4
2024年12月31日
826
2
4
15
847
账面价值
2024年12月31日
23,903
3,303
226
5,345
32,777
2024年1月1日
24,333
2,273
349
5,532
32,487
(1)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获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净
值为人民币513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85百万元)。本集团认
为本集团拥有该房屋所有权。
(2)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重大暂时闲置或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共计人民
币94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84百万元)。
(3)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房屋及建筑物被抵押。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8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使用权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其他
合计
原值
2025年1月1日
4,581
10
4,591
本年增加
1,016
8
1,024
本年减少
(1,251 )
(9 )
(1,260 )
2025年12月31日
4,346
9
4,355
累计折旧
2025年1月1日
2,395
7
2,402
本年计提
989
6
995
本年减少
(1,050 )
(9 )
(1,059 )
2025年12月31日
2,334
4
2,338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
2,012
5
2,017
2025年1月1日
2,186
3
2,189
房屋及建筑物
其他
合计
原值
2024年1月1日
4,725
11
4,736
本年增加
996
6
1,002
本年减少
(1,140 )
(7 )
(1,147 )
2024年12月31日
4,581
10
4,591
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
2,390
4
2,394
本年计提
1,039
9
1,048
本年减少
(1,034 )
(6 )
(1,040 )
2024年12月31日
2,395
7
2,402
账面价值
2024年12月31日
2,186
3
2,189
2024年1月1日
2,335
7
2,342
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和短期租赁费用共计为人
民币90百万元(2024年度:人民币81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79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电脑软件
其他
合计
原值
2025年1月1日
7,553
8,915
30
16,498
本年增加
42
1,561
15
1,618
在建工程转入(附注七、11)
-
16
-
16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附注七、10)
86
-
-
86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
(50 )
-
-
(50 )
出售及报废
(193 )
(31)
-
(224 )
2025年12月31日
7,438
10,461
45
17,944
累计摊销
2025年1月1日
2,443
5,497
16
7,956
本年计提
214
1,236
3
1,453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
(27 )
-
-
(27 )
出售及报废
(41 )
(25)
-
(66 )
2025年12月31日
2,589
6,708
19
9,316
减值准备(附注七、16)
2025年1月1日
47
32
-
79
本年计提
-
-
-
-
本年转销
(2 )
(2)
-
(4 )
2025年12月31日
45
30
-
75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
4,804
3,723
26
8,553
2025年1月1日
5,063
3,386
14
8,46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0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无形资产(续)
土地使用权 电脑软件
其他
合计
原值
2024年1月1日
7,098
8,695
28
15,821
本年增加
482
1,277
2
1,761
在建工程转入(附注七、11)
-
44
-
44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附注七、10)
70
-
-
70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
(59 )
-
-
(59 )
出售及报废
(38 )
(1,101)
-
(1,139 )
2024年12月31日
7,553
8,915
30
16,498
累计摊销
2024年1月1日
2,294
5,155
16
7,465
本年计提
195
1,431
-
1,626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
(31 )
-
-
(31 )
出售及报废
(15 )
(1,089)
-
(1,104 )
2024年12月31日
2,443
5,497
16
7,956
减值准备(附注七、16)
2024年1月1日
47
8
-
55
本年计提
-
31
-
31
本年转销
-
(7)
-
(7 )
2024年12月31日
47
32
-
79
账面价值
2024年12月31日
5,063
3,386
14
8,463
2024年1月1日
4,757
3,532
12
8,301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存在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为
人民币31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9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1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
本集团2025年度及2024年度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列示如
下:
2025年度
2024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年初余额
12,031
13,498
本年计入损益
(1,817 )
(4,249 )
本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463
2,782
本年其他变动
2
-
年末余额
12,679
12,031
(2)
于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列示如
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可抵扣/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可抵扣/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
债):
保险合同
24,201
96,803
25,113
100,461
资产减值准备
1,064
4,326
705
2,878
应付职工薪酬
5,626
23,096
5,362
22,065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
(1,928 )
(7,983 )
(2,073)
(8,5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10,305 )
(42,069 )
(15,036)
(61,14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6,144 )
(24,933 )
(1,976)
(8,037)
其他
165
734
(64)
(235)
合计
12,679
49,974
12,031
47,44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2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续)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086
40,2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407 )
(28,24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
14,080
12,495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
(1,401 )
(464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1,536
20,735
可抵扣亏损
31,248
44,927
合计
42,784
65,662
由于本集团部分子公司认为在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因此未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到期日
2025 年12 月31 日
-
1,238
2026 年12 月31 日
34
8,885
2027 年12 月31 日
95
11,986
2028 年12 月31 日
7,142
10,884
2029 年12 月31 日
11,579
11,658
2030 年12 月31 日
12,102
88
2030年12月31日之后
296
188
合计
31,248
44,92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3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其他资产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1)
8,805
9,546
应收共保款项
4,582
4,965
待抵扣/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
3,107
4,871
存出分保保证金
2,420
1,663
应收代缴保费销项税
1,348
1,433
存出保证金
1,432
1,416
应收管理费
962
547
预缴所得税
284
873
发放贷款及垫款
408
437
应收股利
512
316
长期待摊费用(2)
170
176
其他
2,169
1,425
合计
26,199
27,668
减:减值准备(附注七、16)
(1,872 )
(1,769 )
净额
24,327
25,899
(1)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类别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
收款
577
6.55
577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
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5,726
65.03
-
-
押金和预付款项
809
9.19
5
0.62
其他
1,693
19.23
717
42.35
合计
8,805
100.00
1,299
14.7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4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其他应收款类别分析如下:(续)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
收款
577
6.04
577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
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6,103
63.93
-
-
押金和预付款项
623
6.53
5
0.80
其他
2,243
23.50
679
30.27
合计
9,546
100.00
1,261
13.21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原因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
202
(202 )
100.00
注1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汉唐证券”)
157
(157 )
100.00
注2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人寿”)
104
(104 )
100.00
注3
其他
114
(114 )
100.00
合计
577
(577 )
100.0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5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续)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原因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
202
(202 )
100.00
注1
汉唐证券
157
(157 )
100.00
注2
中国人寿
104
(104 )
100.00
注3
其他
114
(114 )
100.00
合计
577
(577 )
100.00
注1: 1994年4月,本公司前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营口市支公司作为开办单位
设立了营口市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该代办处因涉嫌从事违规、违法的
证券交易行为,营口市人民银行于1995年8月30日刊登《关于关闭营口
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的公告》吊销该代办处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
证》,并责令停止其一切金融业务活动。本集团预计应收营口市证券公
司人保代办处相关款项已经无法收回,因此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注2: 2007年12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汉唐证券破产清算。人保财
险在汉唐证券托管的证券及款项账面价值共人民币365百万元无法收
回,并将托管于汉唐证券的证券投资及款项以账面价值转入其他应收款
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08年至2014年间,根据法院裁定的汉唐证券破
产财产分配方案,人保财险陆续收到资产人民币208百万元,相应冲减
其他应收款及减值准备。至2015年末,剩余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人民币
157百万元,人保财险判断未来无法收回剩余款项,全部计提减值准
备。
注3: 1996年本公司前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进行分制改革时,形成了本公司和
中国人寿之间的部分往来款项。经过多次清查核对,本公司认为账面剩
余金额未来无法全额收回,因此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6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1年以内
6,264
(53 )
6,211
1至2年
984
(65 )
919
2至3年
342
(172 )
170
3年以上
1,215
(1,009 )
206
合计
8,805
(1,299 )
7,506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1年以内
7,686
(74 )
7,612
1至2年
512
(169 )
343
2至3年
231
(95 )
136
3年以上
1,117
(923 )
194
合计
9,546
(1,261 )
8,285
按款项性质列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5,726
6,103
押金和预付款项
817
631
其他
2,262
2,812
合计
8,805
9,546
减:减值准备
(1,299 )
(1,261 )
净额
7,506
8,28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7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未包含应收待结算投资款)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款项的性质
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账
面原值比例
减值准备年
末余额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
(附注七、15(1)注1)
应收投资款
202
3年以上
2.29%
202
汉唐证券
(附注七、15(1)注2)
应收破产清算款
157
3年以上
1.78%
157
中国人寿
(附注七、15(1)注3)
应收往来款
104
3年以上
1.18%
104
内蒙古颢宸酒店有限责任公
司
应收破产清算款
28
3年以上
0.32%
28
山东烟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
司
应收房产拍卖款
22
3年以上
0.25%
22
合计
513
5.82%
513
2024年12月31日
款项的性质
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账面原值比例
减值准备
年末余额
营口证券公司人保代办处
(附注七、15(1)注1)
应收投资款
202
3年以上
2.12%
202
汉唐证券
(附注七、15(1)注2)
应收破产清算款
157
3年以上
1.64%
157
中国人寿
(附注七、15(1)注3)
应收往来款
104
3年以上
1.09%
104
内蒙古颢宸酒店有限责任公
司
应收破产清算款
27
3年以上
0.28%
27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
限公司
预付款项
27
1年以内
0.28%
-
合计
517
5.41%
490
(2) 长期待摊费用
2025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其他转出
2025年
12月31日
租赁资产改良
174
118
(123)
(1 )
168
其他
2
1
(1)
-
2
合计
176
119
(124)
(1 )
17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8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其他资产(续)
(2)
长期待摊费用(续)
2024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其他转出
2024年
12月31日
租赁资产改良
215
111
(150)
(2 )
174
其他
-
2
-
-
2
合计
215
113
(150)
(2 )
176
(3)
研发支出
本集团研发活动的总支出按性质列示如下:
2025年度
费用化研发支出
资本化研发支出(a)
合计
人员费用
-
469
469
其他
626
1,068
1,694
合计
626
1,537
2,163
2024年度
费用化研发支出 资本化研发支出(a)
合计
人员费用
-
330
330
其他
323
824
1,147
合计
323
1,154
1,477
(a) 本集团2025 年度资本化研发支出的变动分析如下:
2025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转入无形
资产
本年转出至
损益
2025年
12月31日
合计
312
1,537
(1,441 )
-
408
本集团2024年度资本化研发支出的变动分析如下:
2024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转入无形
资产
本年转出至
损益
2024年
12月31日
合计
244
1,154
(1,085 )
(1 )
312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89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6.
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2025年度
附注七 2025年1月1日
本期计提/
通过损益转回
转出及其他
2025年12月31日
债权投资
4
1,272
1,053
(60 )
2,265
其他债权投资
5
364
86
(41 )
409
定期存款
7
153
(11 )
-
142
长期股权投资
8
253
-
-
253
存出资本保证金
9
22
-
-
22
固定资产
11
847
3
(7 )
843
无形资产
13
79
-
(4 )
75
商誉
198
-
-
198
其他资产
15
1,769
47
56
1,872
合计
4,957
1,178
(56 )
6,079
2024年度
附注七 2024年1月1日
本期计提/
通过损益转回
转出及其他
2024年12月31日
债权投资
4
2,696
(1,405 )
(19 )
1,272
其他债权投资
5
652
(133 )
(155 )
364
定期存款
7
312
(151 )
(8 )
153
长期股权投资
8
253
-
-
253
存出资本保证金
9
28
(6 )
-
22
固定资产
11
843
4
-
847
无形资产
13
55
31
(7 )
79
商誉
-
198
-
198
其他资产
15
1,813
(44 )
-
1,769
合计
6,652
(1,506 )
(189 )
4,95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0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
使用权或所有权受限的货币资金
如附注七、1和附注七、7所述,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活期及定期存款中
包含人民币3,192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248百万元)的款项使用
权或所有权受限,包括本集团根据地方财政局的相关规定进行专户管理的资
金、风险准备金专户资金及卫星发射基金专户管理资金。
(2)
回购交易质押的证券
如附注七、19所述,本集团与对手方达成协议,在出售特定债券同时承诺未来
回购。本集团继续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该债券投资,该类债券包括在本集团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以及其他债权投资的金融资产中,但这些债券已作
为上述交易的质押物。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回购交易质押的债券面值和
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291,856百万元和人民币324,191百万元(2024年12月
31日:分别为人民币195,572百万元和人民币226,780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质押资产的面值
291,856
195,572
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80,763
111,236
18.
交易性金融负债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
知》(银保监发(2022)108号),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养老作为参与试点养
老保险公司之一,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
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
养老金业务。商业养老金产品,是指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的,具有养老资金管
理、风险保障等功能的产品。本集团发行的此类产品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
试,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不作为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
理。本集团根据规定,采用独立账户管理商业养老金产品相关的资产和负债,
并将投资人享有的部分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1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按交易场所划分
交易所
71,963
48,642
银行间
108,800
62,594
合计
180,763
111,236
按质押品类别划分
债券
180,763
111,236
由于本集团承诺以约定条件回购有关资产,因此有关资产并不满足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的条件。
质押信息见附注七、17(2)。
20.
应付职工薪酬
2025年度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6,428
37,210
(33,449)
30,189
职工福利费
2
2,364
(2,363)
3
社会保险费
其中:医疗保险费
50
2,025
(2,026)
49
工伤保险费
8
70
(71)
7
生育保险费
12
37
(39)
10
设定提存计划(注1)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161
4,069
(4,073)
157
企业年金
3,195
2,508
(2,492)
3,211
失业保险费
20
147
(143)
24
住房公积金
68
2,980
(2,982)
66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3,880
1,361
(955)
4,286
退休金福利责任(注2)
2,795
(50 )
(186)
2,559
其他
196
2,728
(2,792)
132
合计
36,815
55,449
(51,571)
40,69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2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0.
应付职工薪酬(续)
2024年度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3,197
35,531
(32,300 )
26,428
职工福利费
3
2,157
(2,158 )
2
社会保险费
其中:医疗保险费
48
1,894
(1,892 )
50
工伤保险费
8
62
(62 )
8
生育保险费
12
35
(35 )
12
设定提存计划(注1)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166
3,797
(3,802 )
161
企业年金
3,485
2,395
(2,685 )
3,195
失业保险费
22
133
(135 )
20
住房公积金
72
2,803
(2,807 )
68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3,498
1,305
(923 )
3,880
退休金福利责任(注2)
2,720
278
(203 )
2,795
其他
189
2,341
(2,334 )
196
合计
33,420
52,731
(49,336 )
36,815
注1: 设定提存计划
如附注三、22所述,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
业保险计划等,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每月
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
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因
此,本集团上述社会养老保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除上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外,本集团还设立了企业年金基
金,本集团按约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向企业年金基金缴费。本集团之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为人保养老。除此之外,本集团不承担其他额外义
务,因此,本集团企业年金基金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注2: 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承担了在2003年7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的退休金和医疗支
出。支出的金额根据员工为本集团服务时间及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有关政
策确定。这些退休金和医疗津贴根据和员工达成共识的政策以及员工在
本集团服务的年限按月支付。此外,本集团在2003年重组时对部分员工
也提供了提前退休计划。参与该计划的员工将于正式退休前定期取得多
项福利。上述退休金福利计划的受益人已不再服务于本集团,相关福利
已全部授予。本退休金福利责任没有计划资产。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3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0.
应付职工薪酬(续)
(1)
退休金福利责任余额变动如下:
2025年度
2024年度
年初余额
2,795
2,720
利息成本(附注七、41,附注十六、11)
44
61
精算损失(附注七、46)
(94 )
217
实际支付金额
(186 )
(203 )
年末余额
2,559
2,795
(2)
本集团对于上述退休金福利责任估计结果采用如下的折现率和增长率精算假设: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
%
折现率
1.50-2.00
1.25-1.75
年增长率——内退福利
2.50
2.50
年增长率——医疗费用
8.00
8.00
该退休金福利责任通常使本集团面临利率风险、长寿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
利率风险:折现率的上升/(下降)将导致计划负债的(减少)/增加。
长寿风险: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退休金福利责任现值
的死亡率假设采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养老类业务
表(CL5/CL6(2010-2013))。
通货膨胀风险:随着通货膨胀增加,需支付的医疗费用、退养生活费、设
备费用及其他补贴福利将会增加,进而导致计划负债的增加。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4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0.
应付职工薪酬(续)
(3)
退休金福利计划在未来各期间预计支付的未折现现金流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
45
47
3至12个月
135
141
1至5年
699
727
5年以上
2,241
2,428
合计
3,120
3,343
(4)
敏感性分析
在确定退休金福利责任时所使用的重大精算假设包括折现率及福利增长率。下
述敏感性分析以相应假设在报告期末发生的合理可能变动为基础(所有其他假
设维持不变)。
对2025年12月31日
福利负债
对2024年12月31日
福利负债
变动的影响
变动的影响
折现率
增加50个基点
(117 )
(134 )
折现率
减少50个基点
127
145
平均年度福利增长率
增加50个基点
121
139
平均年度福利增长率
减少50个基点
(113 )
(129 )
21.
应交税费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交代扣代缴车船税
3,745
3,638
税金及附加
1,234
1,235
增值税
1,158
2,384
企业所得税
377
362
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309
220
其他
174
730
合计
6,997
8,569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5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2.
保费准备金
保费准备金的变动情况如下:
2025年
1月1日 本期计提
本期使用
其他变动
2025年
12月31日
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
种植业保险
(45 )
1,053
(1,384 )
-
(376 )
森林保险
1,054
139
(16 )
-
1,177
养殖业保险
(1,009 )
409
(183 )
-
(783 )
其他
281
92
-
(14 )
359
合计
281
1,693
(1,583 )
(14 )
377
2024年
1月1日 本期计提
本期使用
其他变动
2024年
12月31日
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
种植业保险
1,104
1,239
(2,388 )
-
(45 )
森林保险
865
273
(84 )
-
1,054
养殖业保险
(524 )
217
(693 )
(9 )
(1,009 )
其他
265
50
-
(34 )
281
合计
1,710
1,779
(3,165 )
(43 )
281
本集团各大类险种提取保费准备金的比例和金额如下:
2025年度
2024年度
提取金额
提取比例
提取金额
提取比例
种植业保险
1,053
2%-8%
1,239
2%-8%
森林保险
139
4%-10%
273
4%-10%
养殖业保险
409
1%-4%
217
1%-4%
其他
92 15%/非比例
50 15%/非比例
合计
1,693
1,779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6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3.
应付债券
本集团应付债券为资本补充债券。
发行人
完成发行日
期限
利率 计息方式
面值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本公司
2023年6月5日
10年
1-5年:3.29%
6-10年:4.29%
单利 12,000
12,225
12,225
人保寿险
2023年5月26日 10年
1-5年:3.32%
6-10年:4.32%
单利 12,000
12,383
12,325
人保财险
2024年11月28日 10年
1-5年:2.33%
6-10年:3.33%
单利 12,000
12,077
12,018
人保财险(注) 2020年3月23日 10年
1-5年:3.59%
6-10年:4.59%
单利 8,000
-
8,415
人保健康
2022年3月29日 10年
1-5年:3.68%
6-10年:4.68%
单利 3,000
3,093
3,121
人保再保
2021年8月6日
10年
1-5年:3.60%
6-10年:4.60%
单利 2,000
2,028
2,028
合计
41,806
50,132
注:于2025年3月24日,人保财险赎回人民币8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
应付债券被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集团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期限均为十年,在适当通知交易对手的前提下,本
集团有权选择在各期资本补充债务第五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按各期债务的
面值提前赎回债券。
本集团应付债券的变动如下:
2025年度
2024年度
年初余额
50,132
37,992
本年增加
1,346
12,821
本年减少
(9,672 )
(681 )
年末余额
41,806
50,132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大已逾期
未支付利息。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7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
(1)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
债余额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未到期责任负债
已发生赔款负债
非亏损部分 亏损部分
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的估计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
174,640
5,728
169,288
6,480 356,136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
(8,762)
280
6,533
446
(1,503 )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3)=(1)+(2)
165,878
6,008
175,821
6,926 354,633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4)
(513,250)
-
-
- (513,250 )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
-
-
405,728
4,799 410,527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6)
89,742
-
-
- 89,742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7)
-
3,698
-
-
3,698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
量变动(8)
-
-
(8,511)
(4,181 )
(12,692 )
其他费用(9)
-
-
-
-
-
保险服务费用
(10)=(5)+(6)+(7)+(8)+(9)
89,742
3,698
397,217
618 491,275
保险服务业绩(11)=(4)+(10)
(423,508)
3,698
397,217
618 (21,975 )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
3,686
1
3,249
120
7,056
其他损益变动(13)
-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
7
-
(10)
(1 )
(4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
(419,815)
3,699
400,456
737 (14,923 )
投资成分(16)
(43,908)
-
43,908
-
-
收到的保费(17)
564,766
-
-
- 564,766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8)
(87,703)
-
-
- (87,703 )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含投资成分)(19)
-
-
(400,266)
- (400,266 )
其他现金流量(20)
-
-
-
-
-
现金流量合计
(21)=(17)+(18)+(19)+(20)
477,063
-
(400,266)
- 76,797
其他变动(22)
(6)
-
(3,494)
-
(3,500 )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23)=(3)+(15)+(16)+(21)+(22)
179,212
9,707
216,425
7,663 413,007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4)
(7,222)
532
5,866
394
(430 )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5)
186,434
9,175
210,559
7,269 413,43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8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1)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负
债余额调节表如下:(续)
2024年度
未到期责任负债
已发生赔款负债
非亏损部分 亏损部分
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的估计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
158,953
5,416
145,754
5,496 315,619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
(10,665 )
401
6,779
457
(3,028)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3)=(1)+(2)
148,288
5,817
152,533
5,953 312,591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4)
(485,310 )
-
-
- (485,310)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
-
-
384,442
4,479 388,921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6)
94,309
-
-
- 94,309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7)
-
176
-
-
176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
量变动(8)
-
-
(7,873 )
(3,739 )
(11,612)
其他费用(9)
-
-
-
-
-
保险服务费用
(10)=(5)+(6)+(7)+(8)+(9)
94,309
176
376,569
740 471,794
保险服务业绩(11)=(4)+(10)
(391,001 )
176
376,569
740 (13,516)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
4,319
15
6,114
232 10,680
其他损益变动(13)
-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
(5 )
-
7
1
3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
(386,687 )
191
382,690
973
(2,833)
投资成分(16)
(51,199 )
-
51,199
-
-
收到的保费(17)
543,875
-
-
- 543,875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8)
(88,399 )
-
-
- (88,399)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
投资成分)(19)
-
-
(407,152 )
- (407,152)
其他现金流量(20)
-
-
-
-
-
现金流量合计
(21)=(17)+(18)+(19)+(20)
455,476
-
(407,152 )
- 48,324
其他变动(22)
-
-
(3,449 )
-
(3,449)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23)=(3)+(15)+(16)+(21)+(22)
165,878
6,008
175,821
6,926 354,633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4)
(8,762 )
280
6,533
446
(1,503)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5)
174,640
5,728
169,288
6,480 356,136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99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2)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
负债余额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未到期责任负债
已发生
非亏损部分
亏损部分
赔款负债
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
690,452
8,833
67,376
766,661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
(634)
-
409
(225 )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3)=(1)+(2)
689,818
8,833
67,785
766,436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4)
(57,467)
-
-
(57,467 )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
-
(3,283 )
32,237
28,954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6)
10,826
-
-
10,826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7)
-
4,629
-
4,629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
量变动(8)
-
-
(8,514 )
(8,514 )
其他费用(9)
-
-
-
-
保险服务费用
(10)=(5)+(6)+(7)+(8)+(9)
10,826
1,346
23,723
35,895
保险服务业绩(11)=(4)+(10)
(46,641)
1,346
23,723
(21,572 )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
20,255
125
646
21,026
其他损益变动(13)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
2
-
(32 )
(30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
(26,384)
1,471
24,337
(576 )
投资成分(16)
(80,726)
-
80,726
-
收到的保费(17)
202,596
-
-
202,596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8)
(14,818)
-
-
(14,818 )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含投资成分)(19)
-
-
(127,452 )
(127,452 )
其他现金流量(20)
-
-
-
-
现金流量合计
(21)=(17)+(18)+(19)+(20)
187,778
-
(127,452 )
60,326
其他变动(22)
(49)
-
(419 )
(468 )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23)=(3)+(15)+(16)+(21)+(22)
770,437
10,304
44,977
825,718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4)
(649)
-
285
(364 )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5)
771,086
10,304
44,692
826,082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0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2)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未到期责任负债和已发生赔款
负债余额调节表如下:(续)
2024年度
未到期责任负债
已发生
非亏损部分
亏损部分
赔款负债
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
575,350
16,247
73,514
665,111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
(621)
-
747
126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3)=(1)+(2)
574,729
16,247
74,261
665,237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4)
(52,399)
-
-
(52,399 )
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
-
(5,610)
31,230
25,620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6)
10,498
-
-
10,498
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7)
-
(2,382)
-
(2,382 )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
量变动(8)
-
-
(12,693 )
(12,693 )
其他费用(9)
-
-
-
-
保险服务费用
(10)=(5)+(6)+(7)+(8)+(9)
10,498
(7,992)
18,537
21,043
保险服务业绩(11)=(4)+(10)
(41,901)
(7,992)
18,537
(31,356 )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
76,977
578
1,695
79,250
其他损益变动(13)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
(19)
-
26
7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
35,057
(7,414)
20,258
47,901
投资成分(16)
(77,366)
-
77,366
-
收到的保费(17)
171,429
-
-
171,429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18)
(13,977)
-
-
(13,977 )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
资成分)(19)
-
-
(103,633 )
(103,633 )
其他现金流量(20)
-
-
-
-
现金流量合计
(21)=(17)+(18)+(19)+(20)
157,452
-
(103,633 )
53,819
其他变动(22)
(54)
-
(467 )
(521 )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23)=(3)+(15)+(16)+(21)+(22)
689,818
8,833
67,785
766,436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4)
(634)
-
409
(225 )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5)
690,452
8,833
67,376
766,66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1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3)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
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分保摊回未到期
责任资产
分保摊回已发生
赔款资产
非亏损
摊回部分
亏损
摊回部分
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的估计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
(1,258 )
532
32,508
1,069
32,851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
(18 )
2
103
2
89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3)=(1)+(2)
(1,276 )
534
32,611
1,071
32,940
分出保费的分摊(4)
(31,574 )
-
-
-
(31,574 )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
-
(138 )
26,314
580
26,756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
-
260
-
-
260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7)
-
-
219
(516 )
(297 )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8)
-
-
(2 )
-
(2 )
其他摊回费用(9)
-
-
-
-
-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10)=(5)+(6)+(7)+(8)+(9)
-
122
26,531
64
26,717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1)=(4)+(10)
(31,574 )
122
26,531
64
(4,857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额(12)
486
5
343
20
854
其他损益变动(13)
-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
3
-
(7 )
(2 )
(6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
(31,085 )
127
26,867
82
(4,009 )
投资成分(16)
(3,126 )
-
3,126
-
-
支付的分出保费(17)
32,678
-
-
-
32,678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含投资成分)(18)
-
-
(25,975 )
-
(25,975 )
其他现金流量(19)
-
-
-
-
-
现金流量合计(20)=(17)+(18)+(19)
32,678
-
(25,975 )
-
6,703
其他变动(21)
-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2)=(3)+(15)+(16)+(20)+(21)
(2,809 )
661
36,629
1,153
35,634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3)
(2,629 )
657
36,527
1,151
35,706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4)
(180 )
4
102
2
(72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2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3)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分
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调节表如下:(续)
2024年度
分保摊回未到期
责任资产
分保摊回已发生
赔款资产
非亏损
摊回部分
亏损
摊回部分
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的估计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
(636)
297
29,012
955
29,628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
(28)
-
13
-
(15 )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3)=(1)+(2)
(664)
297
29,025
955
29,613
分出保费的分摊(4)
(29,200)
-
-
-
(29,200 )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
-
(72 )
24,669
525
25,122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
-
306
-
-
306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7)
-
-
(875 )
(450)
(1,325 )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8)
-
-
(17 )
-
(17 )
其他摊回费用(9)
-
-
-
-
-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10)=(5)+(6)+(7)+(8)+(9)
-
234
23,777
75
24,086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1)=(4)+(10)
(29,200)
234
23,777
75
(5,114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额(12)
414
3
761
41
1,219
其他损益变动(13)
-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
(8)
-
5
-
(3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
(28,794)
237
24,543
116
(3,898 )
投资成分(16)
(2,421)
-
2,421
-
-
支付的分出保费(17)
30,603
-
-
-
30,603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含投资成分)(18)
-
-
(23,378 )
-
(23,378 )
其他现金流量(19)
-
-
-
-
-
现金流量合计(20)=(17)+(18)+(19)
30,603
-
(23,378 )
-
7,225
其他变动(21)
-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2)=(3)+(15)+(16)+(20)+(21)
(1,276)
534
32,611
1,071
32,940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3)
(1,258)
532
32,508
1,069
32,851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4)
(18)
2
103
2
89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3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4)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分保摊回未到期
责任资产
分保摊回
已发生
赔款资产
合计
非亏损
摊回部分
亏损
摊回部分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
(4,290 )
56
11,145
6,911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
(280 )
2
118
(160 )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3)=(1)+(2)
(4,570 )
58
11,263
6,751
分出保费的分摊(4)
(3,735 )
-
-
(3,735 )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
-
(219 )
3,153
2,934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
-
242
-
242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
流量变动(7)
-
-
(1,303 )
(1,303 )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8)
366
-
(20 )
346
其他摊回费用(9)
-
-
-
-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0)=(5)+(6)+(7)+(8)+(9)
366
23
1,830
2,219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11)=(4)+(10)
(3,369 )
23
1,830
(1,516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
346
3
142
491
其他损益变动(13)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
2
-
(29 )
(27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
(3,021 )
26
1,943
(1,052 )
投资成分(16)
(1,690 )
-
1,690
-
支付的分出保费(17)
4,843
-
-
4,843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含投资成分)(18)
-
-
(4,172 )
(4,172 )
其他现金流量(19)
-
-
-
-
现金流量合计(20)=(17)+(18)+(19)
4,843
-
(4,172 )
671
其他变动(21)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2)=(3)+(15)+(16)+(20)+(21)
(4,438 )
84
10,724
6,370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3)
(4,531 )
84
10,891
6,444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4)
93
-
(167 )
(7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4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4)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和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调节表如下:(续)
2024年度
分保摊回未到期
责任资产
分保摊回
已发生
赔款资产
合计
非亏损
摊回部分
亏损
摊回部分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
(3,871 )
91
13,411
9,631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
(471 )
2
366
(103 )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3)=(1)+(2)
(4,342 )
93
13,777
9,528
分出保费的分摊(4)
(4,420 )
-
-
(4,420 )
摊回当期发生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除外)(5)
-
(36)
3,207
3,171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6)
-
(5)
-
(5 )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
流量变动(7)
-
-
(1,609 )
(1,609 )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8)
578
-
(65 )
513
其他摊回费用(9)
-
-
-
-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0)=(5)+(6)+(7)+(8)+(9)
578
(41)
1,533
2,070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11)=(4)+(10)
(3,842 )
(41)
1,533
(2,350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2)
107
-
325
432
其他损益变动(13)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4)
(31 )
6
34
9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15)=(11)+(12)+(13)+(14)
(3,766 )
(35)
1,892
(1,909 )
投资成分(16)
(1,184 )
-
1,184
-
支付的分出保费(17)
4,722
-
-
4,722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含投资成分)(18)
-
-
(5,590 )
(5,590 )
其他现金流量(19)
-
-
-
-
现金流量合计(20)=(17)+(18)+(19)
4,722
-
(5,590 )
(868 )
其他变动(21)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2)=(3)+(15)+(16)+(20)+(21)
(4,570 )
58
11,263
6,751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3)
(4,290 )
56
11,145
6,911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4)
(280 )
2
118
(16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5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5)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余
额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同服务
边际(a)
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
640,423
12,552
113,686
766,661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
(239 )
12
2
(225 )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3)=(1)+(2)
640,184
12,564
113,688
766,436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
-
-
(17,851 )
(17,851 )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
(1,558 )
-
(1,558 )
当期经验调整(6)
1,722
-
-
1,722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
1,722
(1,558 )
(17,851 )
(17,687 )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8)
(30,674 )
3,717
30,211
3,254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
1,248
130
(1,378 )
-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1,328
47
-
1,375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1)
-
-
-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2)=(8)+(9)+(10)+(11)
(28,098 )
3,894
28,833
4,629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
动(13)
(7,658 )
(856 )
-
(8,514 )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4)
-
-
-
-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13)+(14)
(7,658 )
(856 )
-
(8,514 )
保险服务业绩(16)=(7)+(12)+(15)
(34,034 )
1,480
10,982
(21,572 )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7)
16,640
296
4,090
21,026
其他损益变动(18)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9)
(26 )
(3 )
(1 )
(30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0)=(16)+(17)+(18)+(19)
(17,420 )
1,773
15,071
(576 )
收到的保费(21)
202,596
-
-
202,596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22)
(14,818 )
-
-
(14,818 )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含投资成分)(23)
(127,452 )
-
-
(127,452 )
其他现金流量(24)
-
-
-
-
现金流量合计(25)=(21)+(22)+(23)+(24)
60,326
-
-
60,326
其他变动(26)
(468 )
-
-
(468 )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27)=(3)+(20)+(25)+(26)
682,622
14,337
128,759
825,718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8)
(384 )
12
8
(364 )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9)
683,006
14,325
128,751
826,082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6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5)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余
额调节表如下:(续)
2024年度
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同服务
边际(a)
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
560,067
11,319
93,725
665,111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
92
31
3
126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3)=(1)+(2)
560,159
11,350
93,728
665,237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
-
-
(14,772 )
(14,772 )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
(1,377 )
-
(1,377 )
当期经验调整(6)
(132 )
-
-
(132 )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
(132 )
(1,377 )
(14,772 )
(16,281 )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8)
(26,533 )
3,021
25,240
1,728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
(5,491 )
(64 )
5,555
-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4,153 )
43
-
(4,110 )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1)
-
-
-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2)=(8)+(9)+(10)+(11)
(36,177 )
3,000
30,795
(2,382 )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
动(13)
(11,293 )
(1,400 )
-
(12,693 )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4)
-
-
-
-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13)+(14)
(11,293 )
(1,400 )
-
(12,693 )
保险服务业绩(16)=(7)+(12)+(15)
(47,602 )
223
16,023
(31,356 )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7)
74,327
989
3,934
79,250
其他损益变动(18)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9)
2
2
3
7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0)=(16)+(17)+(18)+(19)
26,727
1,214
19,960
47,901
收到的保费(21)
171,429
-
-
171,429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22)
(13,977 )
-
-
(13,977 )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含投资成分)(23)
(103,633 )
-
-
(103,633 )
其他现金流量(24)
-
-
-
-
现金流量合计(25)=(21)+(22)+(23)+(24)
53,819
-
-
53,819
其他变动(26)
(521 )
-
-
(521 )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27)=(3)+(20)+(25)+(26)
640,184
12,564
113,688
766,436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8)
(239 )
12
2
(225 )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9)
640,423
12,552
113,686
766,66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7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5)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余
额调节表如下:(续)
(a)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余额
调节如下表所示:
2025年度
采用修正追溯调
整法的保险合同
采用公允价值法
的保险合同
其他
保险合同
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
66,193
6,335
41,158 113,686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
-
-
2
2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资产(3)=(1)+(2)
66,193
6,335
41,160 113,688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
(8,085)
(986 )
(8,780)
(17,851 )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
-
-
-
当期经验调整(6)
-
-
-
-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
(8,085)
(986 )
(8,780)
(17,851 )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8)
-
-
30,211
30,211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
23
2,603
(4,004)
(1,378 )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
-
-
-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1)
-
-
-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12)=(8)+(9)+(10)+(11)
23
2,603
26,207
28,833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13)
-
-
-
-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4)
-
-
-
-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13)+(14)
-
-
-
-
保险服务业绩(16)=(7)+(12)+(15)
(8,062)
1,617
17,427
10,982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7)
2,366
211
1,513
4,090
其他损益变动(18)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9)
-
-
(1)
(1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0)=(16)+(17)+(18)+(19)
(5,696)
1,828
18,939
15,071
收到的保费(21)
-
-
-
-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22)
-
-
-
-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分)
(23)
-
-
-
-
其他现金流量(24)
-
-
-
-
现金流量合计(25)=(21)+(22)+(23)+(24)
-
-
-
-
其他变动(26)
-
-
-
-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资产
(27)=(3)+(20)+(25)+(26)
60,497
8,163
60,099 128,759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8)
-
-
8
8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9)
60,497
8,163
60,091 128,75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8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5)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余
额调节表如下:(续)
(a)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余额
调节如下表所示:(续)
2024年度
采用修正追溯调
整法的保险合同
采用公允价值法
的保险合同
其他
保险合同
合计
年初的保险合同负债(1)
68,620
4,403
20,702
93,725
年初的保险合同资产(2)
-
-
3
3
年初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资产(3)=(1)+(2)
68,620
4,403
20,705
93,728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
(9,490 )
(686 )
(4,596 ) (14,772 )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
-
-
-
当期经验调整(6)
-
-
-
-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
(9,490 )
(686 )
(4,596 ) (14,772 )
当期初始确认的保险合同影响(8)
-
-
25,240
25,240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
4,139
2,497
(1,081 )
5,555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
-
-
-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1)
-
-
-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2)=(8)+(9)+(10)+(11)
4,139
2,497
24,159
30,795
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13)
-
-
-
-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4)
-
-
-
-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13)+(14)
-
-
-
-
保险服务业绩(16)=(7)+(12)+(15)
(5,351 )
1,811
19,563
16,023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7)
2,924
121
889
3,934
其他损益变动(18)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19)
-
-
3
3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0)=(16)+(17)+(18)+(19)
(2,427 )
1,932
20,455
19,960
收到的保费(21)
-
-
-
-
支付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22)
-
-
-
-
支付的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分)
(23)
-
-
-
-
其他现金流量(24)
-
-
-
-
现金流量合计(25)=(21)+(22)+(23)+(24)
-
-
-
-
其他变动(26)
-
-
-
-
年末的保险合同净负债/ 资产
(27)=(3)+(20)+(25)+(26)
66,193
6,335
41,160 113,688
年末的保险合同资产(28)
-
-
2
2
年末的保险合同负债(29)
66,193
6,335
41,158 113,686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09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6)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
余额调节表如下:
2025年度
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同服务
边际(a)
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
5,211
598
1,102
6,911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
(1,322 )
585
577
(160 )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3)=(1)+(2)
3,889
1,183
1,679
6,751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
-
-
(429 )
(429 )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
(143 )
-
(143 )
当期经验调整(6)
(229 )
-
-
(229 )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
(229 )
(143 )
(429 )
(801 )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影响
(8)
(235 )
89
146
-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
1,291
167
(1,458 )
-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
-
-
-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1)
-
-
242
242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2)
-
-
-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3)=(8)+(9)+(10)+(11)+(12)
1,056
256
(1,070 )
242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14)
(1,143 )
(160 )
-
(1,303 )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
-
-
-
-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6)=(14)+(15)
(1,143 )
(160 )
-
(1,303 )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17)
346
-
-
346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8)=(7)+(13)+(16)+(17)
30
(47 )
(1,499 )
(1,516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额(19)
402
38
51
491
其他损益变动(20)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21)
(23 )
(2 )
(2 )
(27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2)=(18)+(19)+(20)+(21)
409
(11 )
(1,450 )
(1,052 )
支付的分出保费(23)
4,843
-
-
4,843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含投资成分)(24)
(4,172 )
-
-
(4,172 )
其他现金流量(25)
-
-
-
-
现金流量合计(26)=(23) +(24) +(25)
671
-
-
671
其他变动(27)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8)=(3)+(22)+(26) +(27)
4,969
1,172
229
6,370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9)
5,048
1,170
226
6,444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0)
(79 )
2
3
(74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0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6)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
余额调节表如下:(续)
2024年度
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
非金融
风险调整
合同服务
边际(a)
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
7,394
795
1,442
9,631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
(1,100 )
572
425
(103 )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3)=(1)+(2)
6,294
1,367
1,867
9,528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
-
-
(1,368 )
(1,368 )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
(100 )
-
(100 )
当期经验调整(6)
219
-
-
219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
219
(100 )
(1,368 )
(1,249 )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影响
(8)
(1,042 )
108
934
-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
(168 )
(14 )
182
-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
-
-
-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1)
-
-
(5 )
(5 )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2)
-
-
-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3)=(8)+(9)+(10)+(11)+(12)
(1,210 )
94
1,111
(5 )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
金流量变动(14)
(1,338 )
(271 )
-
(1,609 )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
-
-
-
-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6)=(14)+(15)
(1,338 )
(271 )
-
(1,609 )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17)
513
-
-
513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8)=(7)+(13)+(16)+(17)
(1,816 )
(277 )
(257 )
(2,350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额(19)
282
88
62
432
其他损益变动(20)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21)
(3 )
5
7
9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2)=(18)+(19)+(20)+(21)
(1,537 )
(184 )
(188 )
(1,909 )
支付的分出保费(23)
4,722
-
-
4,722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
投资成分)(24)
(5,590 )
-
-
(5,590 )
其他现金流量(25)
-
-
-
-
现金流量合计(26)=(23) +(24) +(25)
(868 )
-
-
(868 )
其他变动(27)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8)=(3)+(22)+(26) +(27)
3,889
1,183
1,679
6,751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9)
5,211
598
1,102
6,911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0)
(1,322 )
585
577
(160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1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6)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
余额调节表如下:(续)
(a)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余
额调节如下表所示:
2025年度
采用修正追溯调整
法的保险合同
采用公允价值法
的保险合同
其他保险合同
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
184
103
815 1,102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
92
136
349
577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3)=(1)+(2)
276
239
1,164 1,679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
368
45
(842 )
(429 )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
-
-
-
当期经验调整(6)
-
-
-
-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
368
45
(842 )
(429 )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影响(8)
-
-
146
146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
(494 )
(1,074 )
110 (1,458 )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
-
-
-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1)
1
80
161
242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2)
-
-
-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3)=(8)+(9)+(10)+(11)+(12)
(493 )
(994 )
417 (1,070 )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现金流量
变动(14)
-
-
-
-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
-
-
-
-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6)=(14)+(15)
-
-
-
-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17)
-
-
-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8)=(7)+(13)+(16)+(17)
(125 )
(949 )
(425 ) (1,499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19)
10
8
33
51
其他损益变动(20)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21)
-
-
(2 )
(2 )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2)=(18)+(19)+(20)+(21)
(115 )
(941 )
(394 ) (1,450 )
支付的分出保费(23)
-
-
-
-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资成
分)(24)
-
-
-
-
其他现金流量(25)
-
-
-
-
现金流量合计(26)=(23) +(24) +(25)
-
-
-
-
其他变动(27)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
(28)=(3)+(22)+(26) +(27)
161
(702 )
770
229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9)
161
(702 )
767
226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0)
-
-
3
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2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6)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按计量组成部分的
余额调节表如下:(续)
(a) 对于分出的再保险合同,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余
额调节如下表所示:(续)
2024年度
采用修正追溯调整
法的保险合同
采用公允价值法
的保险合同
其他保险合同
合计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1)
496
118
828
1,442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2)
99
75
251
425
年初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
(3)=(1)+(2)
595
193
1,079
1,867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4)
(268 )
(38 )
(1,062 )
(1,368 )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5)
-
-
-
-
当期经验调整(6)
-
-
-
-
与当期服务相关的变动(7)=(4)+(5)+(6)
(268 )
(38 )
(1,062 )
(1,368 )
当期初始确认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影响
(8)
-
-
934
934
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9)
(52 )
24
210
182
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的估计变更(10)
-
-
-
-
亏损摊回部分的确认及转回(11)
(19 )
53
(39 )
(5 )
其他与未来服务相关变动(12)
-
-
-
-
与未来服务相关的变动
(13)=(8)+(9)+(10)+(11)+(12)
(71 )
77
1,105
1,111
分保摊回已发生赔款资产相关履约
现金流量变动(14)
-
-
-
-
其他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5)
-
-
-
-
与过去服务相关的变动(16)=(14)+(15)
-
-
-
-
再保险分入人不履约风险变动额(17)
-
-
-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损益
(18)=(7)+(13)+(16)+(17)
(339 )
39
43
(257 )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额(19)
19
7
36
62
其他损益变动(20)
-
-
-
-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变动(21)
1
-
6
7
相关综合收益变动合计
(22)=(18)+(19)+(20)+(21)
(319 )
46
85
(188 )
支付的分出保费(23)
-
-
-
-
收到的摊回赔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投
资成分)(24)
-
-
-
-
其他现金流量(25)
-
-
-
-
现金流量合计(26)=(23) +(24) +(25)
-
-
-
-
其他变动(27)
-
-
-
-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负债
(28)=(3)+(22)+(26) +(27)
276
239
1,164
1,679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9)
184
103
815
1,102
年末的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30)
92
136
349
57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3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7) 对于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保险合同,合同服务边际在剩余期限内预期释放进展
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预期被确认为
收入的年数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
合同服务边际
合计数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
合同服务边际
合计数
0-5年(含5年)
47,136
338
5年以上
81,623
(109 )
合计
128,759
22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预期被确认为
收入的年数
签发的保险合同的
合同服务边际
合计数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的
合同服务边际
合计数
0-5年(含5年)
42,577
1,160
5年以上
71,111
519
合计
113,688
1,679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4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8)
本年度初始确认的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2025年度
非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
合计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9,551
3,334
12,885
赔款和其他可直接
归属的费用
91,272
90,225
181,497
未来现金流流出现
值的估计
100,823
93,559
194,382
未来现金流流入现
值的估计
(133,904)
(91,152 )
(225,056 )
非金融风险调整
2,870
847
3,717
合同服务边际
30,211
-
30,211
合计
-
3,254
3,254
2024年度
非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
合计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
10,820
3,636
14,456
赔款和其他可直接
归属的费用
85,805
56,004
141,809
未来现金流流出现
值的估计
96,625
59,640
156,265
未来现金流流入现
值的估计
(124,159)
(58,639 )
(182,798 )
非金融风险调整
2,294
727
3,021
合同服务边际
25,240
-
25,240
合计
-
1,728
1,728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5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保险合同及分出再保险合同(续)
(9)
本年度初始确认的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再保险合同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2025年度
2024年度
未来现金流流出现值的估计
1,765
1,278
未来现金流流入现值的估计
(2,000 )
(2,320 )
非金融风险调整
89
108
合同服务边际
146
934
合计
-
-
(10) 根据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所对应的基础项目的资产或负债的分
类,下表阐述了其公允价值: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91,081
84,278
其他债权投资
141,852
162,70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3,187
12,754
其他
11,757
24,046
合计
267,877
283,786
25.
租赁负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705
663
1至2年
542
524
2至5年
563
753
5年以上
71
173
合计
1,881
2,11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6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6.
其他负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1)
50,507
39,266
应交保险保障基金
708
978
存入保证金
654
674
其他
3,190
2,766
合计
55,059
43,684
(1)
其他应付款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
人款项
33,570
22,393
应付共保费
4,150
3,360
应付股利
2,020
2,788
应付供应商款项
1,422
1,494
应付分保账款进项税
1,030
749
暂收客户款
374
501
押金
234
230
其他
7,707
7,751
合计
50,507
39,266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应付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重大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112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无)。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7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7.
股本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35,498
35,498
其中:国家持股(注)
32,512
32,512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8,726
8,726
合计
44,224
44,224
注:
于2025年12月31日,国家持股部分中,财政部持股26,906,570,608股
(2024年12月31日:26,906,570,608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持股5,605,582,779股(2024年12月31日:5,605,582,779股)。
28.
资本公积
2025年
1月1日 本年度变动
2025年
12月31日
与少数股东的交易(注1)
(233 )
-
(233 )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的变动(注2)
(1,203 )
(637 )
(1,840 )
离退休福利补贴(注3)
2,847
-
2,847
其他股东权益内部结转(注4)
(17,942 )
-
(17,942 )
股本溢价
23,973
-
23,973
合计
7,442
(637 )
6,805
2024年
1月1日 本年度变动
2024年
12月31日
与少数股东的交易(注1)
(233 )
-
(233 )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的变动
(1,257 )
54
(1,203 )
离退休福利补贴(注3)
2,847
-
2,847
其他股东权益内部结转(注4)
(17,942 )
-
(17,942 )
股本溢价
23,973
-
23,973
合计
7,388
54
7,442
注1:本集团与少数股东的交易包括直接收购少数股东权益,以及在未丧失控
制权的情况下视同购买和处置子公司权益。
注2: 2025 年,本集团联营企业兴业银行发行的可转债部分转换为普通股,
本集团总体持股比例由12.90%被稀释至12.66%,归属于母公司的资本
公积减少人民币498 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8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8.
资本公积(续)
注3: 2009 年,本集团确认应收财政部款项人民币2,847 百万元,作为对本
公司承担退休后福利责任的补偿。本公司将该款项确认为财政部出资,
有关款项已全部收回。
注4: 于2009 年6 月30 日,本集团取得财政部批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改
制前的财务报表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为财务报表主体编制。根据财
政部财金[2009]55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的批复,本公司在股份公司改制日按
照附注一所述的资产评估结果建立股份公司财务账,确认净资产评估增
值净额人民币26,766 百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将人民币17,942 百万元
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于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对于人民币26,766 百万
元的评估增值转回,因此已转入股本的人民币17,942 百万元作为负项
列示。
29.
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本年实现净利润(减未弥补亏损,
下同)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
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经股
东会决议批准,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实收资本。
30.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相关法规,一般风险准备金须用作弥补公司于从事保险业务时所产生的巨
灾及其他损失。本集团部分子公司需按适用的中国财务规定确定各自年度净利
润、年末风险资产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并在财务报表中提取有关准备
金。该准备金不能用作利润分配或转增资本。
31.
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根据中国相关规定,当农业保险和核保险实现承保利润时,本集团须提取利润
准备金。利润准备金不可以用于红利分配或转增股本,但能够在发生巨灾损失
时使用。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19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2.
利润分配
依照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章程,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利润分
配:
(1) 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2) 提取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金额的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 本集团从事保险业务的子公司按照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的金额的10%提
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按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
入的10%提取风险准备,余额达到资产管理产品余额的1%时,可不再提取;
(4)按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其金额按公司章程或股东会的决议提取
和使用;
(5)按《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财金[2013]129号)的规定提取
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6)按《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银保监[2020]47号)的规定提取
核巨灾损失责任准备金
(7)支付股东股利。
当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已达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
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经批准后可转为实收资本或股本。但法定盈余
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
25%。
于2025年8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中期股息
每普通股人民币7.50分,共计人民币3,317百万元,该方案于2025年10月30日
通过本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于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4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
11.70分,共计人民币5,174百万元,该方案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本公司2024
年度股东会的批准。
于2024年8月28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中期股息
每普通股人民币6.30分,共计人民币2,786百万元,该方案于2024年11月26日
通过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于2024年3月26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3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
15.60分,共计人民币6,899百万元,该方案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本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0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3.
少数股东权益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人保财险
96,558
87,465
人保寿险
11,050
7,921
人保健康
3,491
3,063
其他
99
44
合计
111,198
98,493
人保健康于2023 年12 月7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面值为人民币25
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该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
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
同义务;也不包括以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条款,本集团将其分类为权益工
具,列示在其他少数股东权益。
34.
保险服务收入
2025年度
2024年度
未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
与未到期责任负债的变动相关的金额
46,641
41,901
预计已发生的赔款和其他费用
26,054
24,489
非金融风险调整的变动
2,075
2,026
合同服务边际的摊销
17,851
14,772
与当期服务或过去服务相关的保费经验
调整
661
614
保险获取现金流量的摊销
10,826
10,498
小计
57,467
52,399
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的保险服务收入
513,250
485,310
合计
570,717
537,709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1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4.
保险服务收入(续)
2025年度
采用保费分配法
计量的合同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
计量的合同
合计
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
整法的保险合同
(7 )
20,515
20,508
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
的保险合同
-
2,308
2,308
其他保险合同
513,257
34,644
547,901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
513,250
57,467
570,717
2024年度
采用保费分配法
计量的合同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
计量的合同
合计
过渡日采用修正追溯调
整法的保险合同
11
25,692
25,703
过渡日采用公允价值法
的保险合同
-
2,215
2,215
其他保险合同
485,299
24,492
509,791
保险服务收入合计
485,310
52,399
537,709
35.
利息收入
2025年度
2024年度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15,118
12,959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12,006
13,25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4,197
4,289
活期存款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122
114
买入返售证券利息收入
120
144
其他
288
114
合计
31,851
30,876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2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6.
投资收益
2025年度
2024年度
利息收入
交易性金融资产
4,953
5,743
小计
4,953
5,743
股息收入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199
3,81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33
2,482
小计
7,532
6,294
已实现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404
(6,248 )
其他债权投资
3,130
5,617
债权投资
24
13
长期股权投资
2
-
小计
18,560
(618 )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3,891
13,720
合计
44,936
25,139
37.
其他收益
2025年度
2024年度
政府补助(注1)
288
318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注2)
75
58
合计
363
376
注1: 如附注三、25所述,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
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注2: 本集团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
税法》的规定收到的手续费。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3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25年度
2024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基金
13,089
16,889
-股票
9,110
5,290
-资产管理产品
6
510
-其他权益类投资和永续金融产品
(2,268 )
(135 )
-债券
(2,913 )
1,692
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
(880 )
(472 )
合计
16,144
23,774
39.
其他业务收入
2025年度
2024年度
资产管理费收入
1,679
1,585
技术服务收入
1,582
611
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
520
685
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收入
309
143
其他
1,187
925
合计
5,277
3,949
40.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
2025年度
2024年度
因使用浮动收费法导致基础项目公允价值对
履约现金流及合同服务边际的影响
9,495
29,139
计提的利息
22,726
21,599
利率及其他金融假设变动的影响
(4,132)
39,135
外币折算差异
(7)
57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合计
28,082
89,930
其中:
在损益中确认
45,898
43,329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17,816)
46,60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4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1.
利息支出
2025年度 2024年度
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
1,864
1,644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1,215
1,415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45
56
退休金福利责任利息成本(附注七、20(1))
44
61
其他
132
69
合计
3,300
3,245
42.
业务及管理费
2025年度
2024年度
工资及福利费
53,648
50,543
技术、劳务和咨询服务费
21,588
19,379
业务宣传费
12,225
13,405
保险保障基金
4,627
4,417
固定资产折旧费
2,656
2,396
行政办公支出及差旅费
1,648
1,813
防预及风险减量服务费
1,599
1,320
无形资产摊销
1,453
1,626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933
979
电子设备运转费
153
587
其他
9,431
9,513
小计
109,961
105,978
减:归属于保险获取现金流的费用
(54,553)
(53,519)
减:其他可直接归属的费用
(48,621)
(47,028)
合计
6,787
5,43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5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3.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2025年度
2024年度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转回)
1,053
(1,405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转回)
86
(133 )
其他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47
(65 )
定期存款减值转回
(11 )
(151 )
合计
1,175
(1,754 )
44.
营业外收入/支出
2025年度
2024年度
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注)
50
79
其他
244
196
合计
294
275
营业外支出
捐赠支出
(73 )
(63 )
其他
(652 )
(238 )
合计
(725 )
(301 )
注: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6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5.
所得税费用
2025年度
2024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9,656
8,549
递延所得税费用(附注七、14)
1,817
4,249
合计
11,473
12,798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如下:
2025年度
2024年度
利润总额
74,506
70,618
适用税率
25%
2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
18,627
17,655
对以前期间当期纳税的调整
(18 )
32
归属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损益
(3,473 )
(3,429 )
无须纳税的收入
(4,978 )
(3,656 )
不可用于抵扣税款的费用
494
426
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亏损
1,143
1,980
子公司适用税收优惠的影响
(315 )
(243 )
其他
(7 )
33
按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1,473
12,798
中国大陆所得税费用根据在中国大陆利润及税率计算。其他地区所得税费用根
据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利润及税率计算。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7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6.
其他综合收益
(1) 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2025年度
保险合同及分
出再保险合同
金融变动
其他债权投资
及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的其他
综合收益
其他
合计
2025年1月1日
(47,793 )
34,439
3,397
(9,957 )
本年增减变动
12,719
(11,634 )
(582 )
503
其中: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272
(2,602 )
93
(2,237 )
2025年12月31日
(35,074 )
22,805
2,815
(9,454 )
2024年度
保险合同及分
出再保险合同
金融变动
其他债权投资
及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的其他
综合收益
其他
合计
2024年1月1日
(17,367 )
15,891
2,389
913
本年增减变动
(30,426 )
18,548
1,008
(10,870 )
其中: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2,774 )
(1,013 )
(223 )
(4,010 )
2024年12月31日
(47,793 )
34,439
3,397
(9,957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8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6.
其他综合收益(续)
(2) 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2025年度
项目
本期所得税前
发生额
前期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当期
转入损益 所得税费用 税后本期发生额
税后本期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
税后本期归属于
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048
-
(1,008 )
3,040
2,280
760
其中:
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9 )
-
-
(49 )
(43 )
(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186
-
(966 )
3,220
2,401
819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94
-
-
94
94
-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183 )
-
(42 )
(225 )
(172 )
(53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89
(2,999 )
2,772
162
460
(298 )
其中: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47 )
-
-
(1,147 )
(800 )
(347 )
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16,793 )
(3,130 )
4,937
(14,986 )
(11,460 )
(3,526 )
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准备
(86 )
131
(10 )
35
27
8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46 )
-
-
(46 )
(42 )
(4 )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17,999
-
(2,132 )
15,867
12,391
3,476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234
-
38
272
228
44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228
-
(61 )
167
116
51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4,437
(2,999 )
1,764
3,202
2,740
462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29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6.
其他综合收益(续)
(2) 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续)
2024年度
项目
本期所得税前
发生额
前期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当期
转入损益 所得税费用 税后本期发生额
税后本期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
税后本期归属于
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6,074
-
(1,376 )
4,698
3,413
1,285
其中:
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12
-
-
312
248
6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6,816
-
(1,407 )
5,409
4,015
1,394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17 )
-
-
(217 )
(217 )
-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837 )
-
31
(806 )
(633 )
(173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216 )
(6,052 )
3,891
(12,377 )
(10,273 )
(2,104 )
其中: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443
-
-
1,443
1,020
423
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33,234
(5,617 )
(7,004 )
20,613
15,706
4,907
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准备
147
(435 )
75
(213 )
(160 )
(53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6
-
-
16
15
1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45,764 )
-
11,026
(34,738 )
(27,183 )
(7,555 )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387
-
(128 )
259
164
95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321
-
(78 )
243
165
78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4,142 )
(6,052 )
2,515
(7,679 )
(6,860 )
(819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0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7.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是以普通股东享有的净利润除以当期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计算。
2025年度
2024年度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46,646
42,869
本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数(百
万股)
44,224
44,224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1.05
0.97
(2)
稀释每股收益
2025年度
2024年度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46,646
42,869
加:假定联营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
全部转换为普通股对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的影响
(注)
(510 )
(358 )
本年用于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净利润
46,136
42,511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数(百万股)
44,224
44,224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1.04
0.96
注:
本集团联营企业兴业银行公开发行了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
民币500亿元,转股期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7年12月26日止。本集团
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考虑兴业银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
普通股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的影响。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1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25年度
2024年度
净利润
63,033
57,820
加:固定资产折旧
2,656
2,396
无形资产摊销
1,453
1,626
使用权资产折旧
933
979
长期待摊费用
66
150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收益
(110)
(174)
保险合同负债及分出再保险合同
资产变动
133,389
96,43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6,144)
(23,774)
利息收入
(31,851)
(30,876)
利息支出
3,300
3,245
投资收益
(44,936)
(25,139)
信用减值损失
1,175
(1,754)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3
248
汇兑损益
308
(64)
投资费用
210
459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净额的变
动
1,817
4,24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48,212)
(18,71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51,599
20,8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689
87,99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2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025年度
2024年度
现金的年末余额
25,619
25,845
加:使用权/所有权受限货币资金年初
余额(附注七、1)
1,315
1,441
减:使用权/所有权受限货币资金年末
余额(附注七、1)
(1,694)
(1,315)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25,845)
(21,715)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附注
七、49)
35,949
19,602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附注
七、49)
(19,602)
(8,5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742
15,297
(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5年度
2024年度
资产管理费收入
1,679
1,588
其他应收/应付项目变动净额
3,833
2,285
政府补助
338
455
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收入
297
211
其他
3,011
7,434
合计
9,158
11,973
(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5年度
2024年度
支付的退保金
11,660
20,794
支付的其他业务及管理费
33,634
33,386
其他应收/应付项目变动净额
(465)
2,227
其他
10,981
8,243
合计
55,810
64,65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3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5)
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的调节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因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的详情
2025年度
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
应付债券
银行借款
租赁负债
合计
(附注七、19)
(附注七、23)
(附注七、25)
年初余额
111,236
50,132
357
2,113
163,838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
现金流量
67,663
(9,541 )
(70 )
(1,301 )
56,751
财务费用
1,864
1,215
10
45
3,134
新增租赁负债
-
-
-
1,024
1,024
年末余额
180,763
41,806
297
1,881
224,747
2024年度
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
应付债券
银行借款
租赁负债
合计
(附注七、19)
(附注七、23)
(附注七、25)
年初余额
108,969
37,992
603
2,270
149,834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
现金流量
623
10,725
(261 )
(1,057 )
10,030
财务费用
1,644
1,415
15
56
3,130
新增租赁负债
-
-
-
844
844
年末余额
111,236
50,132
357
2,113
163,838
(6)
不涉及现金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于2025年度及2024年度,本集团无重大不涉及现金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4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现金
其中:其他货币资金
5,325
7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8,600
23,830
小计
23,925
24,530
现金等价物
其中:存期三个月以内到期的定期
存款及通知存款
362
372
三个月以内到期的买入返售
资产
35,587
19,230
小计
35,949
19,602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874
44,132
50.
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投资了多种结构化主体,包括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
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信
托产品及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本集团持有的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投资分别披
露于附注“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中。相应的投资收益确认为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
收益及信用减值损失。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投资的债权投资计划的年利率为2.80%-6.00%
(2024年12月31日:3.47%-6.00%);信托计划主要投资于债务工具并向本集
团提供2.60%-5.75%(2024年12月31日:3.07%-6.00%)的年收益;资产管理
产品是多种未在活跃市场有报价的,向其投资者提供固定或可确定回报的金融
产品,该类金融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证券化资产、
债权收益权及资产支持计划等,于2025年12月31日该类金融产品的收益率为
2.46%-6.08%(2024年12月31日:2.25%-6.08%)。
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管理服务费
而发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养老
金产品等,此业务部分产生的管理费收入披露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七、39其他
业务收入中。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5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0. 结构化主体(续)
以下表格为本集团持有的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信息,该表同时列示了本集团有
关该类结构化主体的最大风险敞口。最大风险敞口代表本集团可能面临的最大
风险。本集团没有对这些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提供任何资金支持。
2025年12月31日
本集团投资额
及账面价值
本集团最大
风险敞口
本集团持有
利益性质
本集团管理(注1)
18,429
18,429
投资收益/
资产管理费
第三方管理(注2)
134,466
134,466
投资收益
合计
152,895
152,895
2024年12月31日
本集团投资额
及账面价值
本集团最大
风险敞口
本集团持有
利益性质
本集团管理(注1)
28,293
28,293
投资收益/
资产管理费
第三方管理(注2)
167,454
167,454
投资收益
合计
195,747
195,747
注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规模余额约为人民币332,396百万元(2024年12月31
日:人民币427,967百万元)。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
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为人民币260,378百万元(2024年12月31
日:人民币323,856百万元),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资产管理费而发起
设立的基金、资产管理产品和养老金产品等;2025年从该类结构化主体
中获得的资产管理费为人民币308百万元(2024年度:人民币351百万
元),该资产管理费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
注2: 第三方管理的结构化主体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发起,主要包括保险资管产
品、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基金等,其规模信息为非公开信息。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6
八、
分部报告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本集团有如下经营性
报告分部:
(1) 财产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财险提供的各种财产保险为主的
业务;
(2) 人寿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寿险提供的各种人寿保险为主的
业务;
(3) 健康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健康提供的各种健康及医疗保险
为主的业务;
(4) 资产管理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提供的各种资产管理服务;
(5) 总部及其他分部主要为通过战略、风险、人力资源等职能为本集团的业务
发展提供管理和支持,以及本集团提供的保险经纪、再保险业务及其他业
务;
分部净利润包括直接归属分部的收入减费用。
分部资产与负债主要包括直接归属分部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分部资产在扣除
相关准备之后予以确定,在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上述扣除计作直接冲
销。
在分部报告中,保险服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为分部收入,利润或亏损为分部经营
成果。
本集团于本期间的收入及利润主要来自中国境内的上述业务。考虑到中国大陆
以外地区经营产生的收入、净利润、资产和负债合计占比低于本集团合并财务
数据的10%,本集团未披露地区分部信息。
分部间交易基于本集团各分部协商一致的条款进行。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7
八、
分部报告(续)
2025年度
财产保险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资产管理 总部及其他
抵销金额
合计
营业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
513,591
25,337
30,433
-
5,366
(4,010 )
570,717
利息收入
12,034
14,696
2,857
82
2,182
-
31,851
投资收益
23,856
19,875
2,799
162
13,947
(15,703 )
44,93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12,305
5,693
4
63
1,198
(5,372 )
13,89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
产生的收益
-
22
-
-
2
-
24
其他收益
220
12
3
119
9
-
36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124
7,153
1,129
12
(692)
1,418
16,144
汇兑损失
(156 )
(51 )
(15 )
(1 )
(85)
-
(308)
其他业务收入
1,394
434
675
2,684
5,550
(5,460 )
5,277
资产处置收益
49
-
1
14
-
-
64
营业收入合计
558,112
67,456
37,882
3,072
26,277
(23,755 )
669,044
对外营业收入
554,163
67,089
37,417
1,658
8,717
-
669,044
分部间营业收入
3,949
367
465
1,414
17,560
(23,755 )
-
营业支出
保险服务费用
487,281
17,279
21,058
-
5,028
(3,476 )
527,170
分出保费的分摊
35,225
1,005
2,746
-
470
(4,137 )
35,309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29,082 )
(914 )
(1,977 )
-
(428)
3,465
(28,936)
承保财务损失
8,813
32,427
4,519
-
279
(140 )
45,898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
(1,169 )
3
(59 )
-
(18)
132
(1,111)
利息支出
976
1,313
287
5
732
(13 )
3,300
税金及附加
143
184
27
65
88
-
507
业务及管理费
2,720
1,588
342
1,412
2,656
(1,931 )
6,787
信用减值损失
279
554
194
10
138
-
1,175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57
33
-
-
299
(386 )
3
提取保费准备金
92
-
-
-
18
-
110
其他业务成本
1,197
507
591
453
3,398
(2,251 )
3,895
营业支出合计
506,532
53,979
27,728
1,945
12,660
(8,737 )
594,107
营业利润
51,580
13,477
10,154
1,127
13,617
(15,018 )
74,937
加:营业外收入
189
29
3
64
9
-
294
减:营业外支出
(432 )
(56 )
(213 )
(8 )
(16)
-
(725)
利润总额
51,337
13,450
9,944
1,183
13,610
(15,018 )
74,506
所得税费用
(7,313 )
(1,679 )
(1,761 )
(306 )
(344)
(70 )
(11,473)
净利润
44,024
11,771
8,183
877
13,266
(15,088 )
63,033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
3,865
571
296
163
476
(263 )
5,108
资本性支出
3,501
172
309
186
616
-
4,784
2025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890,114
854,834
154,508
14,663
334,457
(220,893 )
2,027,683
分部负债
574,881
799,638
130,501
4,081
72,393
26,000
1,607,49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8
八、
分部报告(续)
2024年度
财产保险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资产管理 总部及其他 抵销金额
合计
营业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
486,792
22,384
27,217
-
5,252
(3,936)
537,709
利息收入
11,898
14,293
2,784
72
1,829
-
30,876
投资收益
16,939
9,352
691
125
12,985
(14,953)
25,13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11,244
4,697
4
40
778
(3,043)
13,72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产生
的收益
-
11
-
-
2
-
13
其他收益
265
11
6
91
3
-
37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836
14,226
1,074
38
2,342
(1,742)
23,774
汇兑损益
(22 )
48
4
(2 )
36
-
64
其他业务收入
1,338
454
556
2,693
3,477
(4,569)
3,949
资产处置收益
84
-
-
-
1
-
85
营业收入合计
525,130
60,768
32,332
3,017
25,925
(25,200)
621,972
对外营业收入
524,173
60,462
32,130
1,696
3,511
-
621,972
分部间营业收入
957
306
202
1,321
22,414
(25,200)
-
营业支出
保险服务费用
466,302
7,483
17,752
-
4,932
(3,632)
492,837
分出保费的分摊
33,285
966
2,777
-
426
(3,834)
33,620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27,192 )
(802 )
(1,035 )
-
(355 )
3,228
(26,156 )
承保财务损失
9,994
29,665
3,533
-
293
(156)
43,329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
(1,305 )
1
(91 )
-
(14 )
145
(1,264 )
利息支出
1,147
1,178
212
11
697
-
3,245
税金及附加
59
116
14
56
74
-
319
业务及管理费
1,291
1,689
341
1,380
2,441
(1,711)
5,431
信用减值(转回)/损失
(910 )
(725 )
(197 )
17
61
-
(1,754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
-
-
248
-
248
转回保费准备金
(1,372 )
-
-
-
(14 )
-
(1,386 )
其他业务成本
1,474
805
465
496
2,004
(2,385)
2,859
营业支出合计
482,773
40,376
23,771
1,960
10,793
(8,345)
551,328
营业利润
42,357
20,392
8,561
1,057
15,132
(16,855)
70,644
加:营业外收入
156
21
7
87
4
-
275
减:营业外支出
(193 )
(53 )
(42 )
(1 )
(12 )
-
(301 )
利润总额
42,320
20,360
8,526
1,143
15,124
(16,855)
70,618
所得税费用
(6,202 )
(3,262 )
(2,796 )
(269 )
(156 )
(113)
(12,798 )
净利润
36,118
17,098
5,730
874
14,968
(16,968)
57,820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
3,876
636
351
165
450
(327)
5,151
资本性支出
2,893
273
134
593
566
(62)
4,397
2024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806,355
740,268
125,953
14,363
232,569
(153,124)
1,766,384
分部负债
520,700
700,718
111,165
4,383
54,675
7,517
1,399,158
注:于2025年12月31日,总部、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分部分别持有一联营企业
0.82% ,5.81% 及6.03% 的权益(2024 年12 月31 日:0.85% ,5.91% 及
6.14%)。其中部分分部将该权益作为金融资产核算。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
这些权益整体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并且相关调整的影响在合并财务报告中根据
股权分配至相应分部。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39
九、
风险管理
1.
保险风险
(1)
保险风险类型
保险风险是指发生保险事故的可能性以及由此产生的赔款金额和时间的不确
定。在保险合同下,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的赔款和理赔成本超过了账
面的保险负债。这种风险在下列情况下均可能出现:
发生机率风险——被保险事件发生数量的概率与预期的不同。
事件严重性风险——发生事件的赔偿成本的概率与预期不同。
保险负债发展风险——保险人债务金额在合同到期日可能发生变化的概率风
险。
风险的可变性可通过把损失风险分散至大批保险合同组合而得以改善,因为较
分散的合同组合较不易因组合中某部分的变动而使整体受到影响。慎重选择和
实施承保策略和方针也可改善风险的可变性。
以死亡为主要承保风险而言,传染病、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和自然灾害均为可
能增加整体索赔频率的重要因素,而导致比预期更早或更多的索赔。就以生存
为承保风险的而言,不断改善的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有助延长寿命,因此是最
重要的影响因素。对于若干分红保险合同而言,其分红特征使较大部分保险风
险由投保方所承担。
保险风险也会受保户终止合同、减少支付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利用年金转换
的权利等影响。因此,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
就财产保险合同而言,索赔经常受到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巨灾、恐怖袭击等
诸多因素影响。
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流程以及用于计量风险的方法较上一期未发生
重大变化。
(2) 保险风险集中度
中国部分省区的财产保险赔款经常受到洪水、地震和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所以这些地区的风险单位的过于集中可能对整体保险业务的赔付有严重影响。
本集团通过接受中国不同省区(包括香港)的风险以达到区域风险的分散。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0
九、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2) 保险风险集中度(续)
本集团按区域划分并以财产保险合同保费收入计量,包括分保前后的营业额,
所显示的保险风险集中情况列示如下:
2025年度
2024年度
毛额
净额
毛额
净额
沿海及发达省份/城市(包括
香港)
260,857
233,412
258,173 233,203
华西地区
109,319
100,726
107,120 99,028
华中地区
91,920
84,903
90,027 83,271
华北地区
70,069
63,662
58,849 53,102
东北地区
30,039
26,805
30,858 27,371
财产保险合同保费收入总额
562,204
509,508
545,027 495,975
对于人寿和健康保险合同,保险风险往往不会因被保险人的地理位置而产生重
大变动,所以相关的区域风险集中度不作出呈报。
按业务划分的保险服务收入于附注八、分部报告中反映。
本集团按业务划分的保险合同资产及负债、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及负债保险风
险敞口详见下表:
2025年12月31日
保险合同
资产
保险合同
负债
分出再保险
合同资产
分出再保险
合同负债
人保财险
764
433,224
43,129
31
人保寿险
-
693,252
636
-
人保健康
-
104,383
1,646
-
合计
764
1,230,859
45,411
31
2024年12月31日
保险合同
资产
保险合同
负债
分出再保险
合同资产
分出再保险
合同负债
人保财险
1,713
401,837
40,506
59
人保寿险
-
620,872
61
32
人保健康
-
92,376
1,621
-
合计
1,713
1,115,085
42,188
9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1
九、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3) 分出再保险安排
本集团通过分保业务的安排以减少保险业务中非寿险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分出
保险业务主要是以固定比例的成数或溢额再保险分出的,其自留比例限额随产
品不同而不一样。多个比例分保再保险合同条款中包含纯益手续费、浮动手续
费以及损失分摊限额的规定。同时,本集团进行了巨灾超赔再保安排以减少本
集团面对的特定重大灾难性事件的风险。
虽然本集团进行了再保业务安排,但是并没有减轻其对保险客户的直接责任。
因此,本集团存在因再保险人不能按照再保险合同履行其责任义务所产生的信
用风险。
(4) 假设和敏感性
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
本集团在计量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负债过程中须对退保率假设、费
用假设、折现率假设、死亡率假设、发病率假设及保单红利假设等作出重大判
断。这些计量假设需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得的当期信息为基础确定。相关假设
详见附注四。
本集团已考虑基于未来经验的各种独立假设变动分别对保险合同负债产生的影
响。进行某一假设测试时,其他假设保持不变。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2
九、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4) 假设和敏感性(续)
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续)
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寿险考虑了以下关于保险合同负债的假设变动,其影响如下: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假设
假设变动
2025年度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再保前
再保后
再保前
再保后
再保前
再保后
再保前
再保后
死亡率/发病率
增加10%
(549 )
(446 )
(1,997 )
(1,893 )
(538 )
(439 )
(2,322 )
(2,224 )
死亡率/发病率
减少10%
534
428
2,109
2,003
526
445
2,458
2,376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 增加25%
1,223
1,222
1,784
1,783
527
527
1,175
1,175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 减少25%
(1,549 )
(1,548 )
(2,039 )
(2,038 )
(773 )
(774 )
(1,318 )
(1,319 )
费用
增加10%
(179 )
(179 )
(323 )
(322 )
(187 )
(187 )
(363 )
(363 )
费用
减少10%
178
177
321
321
184
184
360
36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3
九、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4) 假设和敏感性(续)
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续)
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健康考虑了以下关于保险合同负债的假设变动,其影响如下: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假设
假设变动
2025年度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再保前
再保后
再保前
再保后
再保前
再保后
再保前
再保后
死亡率/发病率
增加10%
(654 )
(583 )
(678 )
(606 )
(603 )
(501 )
(675 )
(570 )
死亡率/发病率
减少10%
643
572
666
594
599
497
672
567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
增加25%
101
103
(139 )
(136 )
187
198
283
295
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
减少25%
(104 )
(106 )
215
212
(198 )
(210 )
(64 )
(77 )
费用
增加10%
(24 )
(24 )
(24 )
(24 )
(19 )
(19 )
(40 )
(40 )
费用
减少10%
24
24
24
24
19
19
40
40
以上敏感性分析未考虑管理层所持资产与保险合同准备金负债进行匹配所产生的影响,亦未考虑管理层能采用积极的措施应对相关不利变
化。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4
九、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4) 假设和敏感性(续)
财产险合同和短期健康保险合同
已发生赔款负债预估的主要假设是本集团的历史赔款进展的经验,同时还要判
断外部因素如司法的判决和政府的立法对于预估的影响。
由不同的统计技术和不同关键假设预测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的合理估计范围,当
中反映了对赔偿速度的变化,保费费率的改变和承保控制对最终损失影响的不
同观点。
对有些因素的敏感性,如立法的变化、预估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等,是不可能
以置信度加以量化的。此外,因为从赔案的发生到其后的报案和最终的结案而
产生的时间滞后,保险事件的已发生赔款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是不能完全确切
量化的。
下列表格为特定时间段内以分保前呈报的理赔发展情况分析:
事故发生年份-毛额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合计
人保财险累计赔付款项
估计额
未经折现的累计赔付款
项总额
当年末
315,563
331,070
362,420
395,250 407,737
1,812,040
1年后
315,081
321,466
362,074
388,748
1,387,369
2年后
315,012
313,962
361,684
990,658
3年后
313,436
311,283
624,719
4年后
312,913
312,913
人保财险截至2025 年
12 月31 日累计估计
额
312,913
311,283
361,684
388,748 407,737
1,782,365
人保财险截至2025 年
12 月31 日累计赔付
款项
(307,754 )
(298,466 )
(346,763 )
(349,710) (267,221 )
(1,569,914)
人保财险总负债-事故年
度在2021 至2025
年之间
212,451
人保财险以前年度调整
额、间接理赔费用、
非金融风险调整及折
现的影响等
27,968
其他保险子公司已发生
赔款负债总额
28,646
分保前已发生赔款负债
总额
269,06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5
九、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4)
假设和敏感性(续)
财产险合同和短期健康保险合同(续)
下列表格为特定时间段内以分保后呈报的理赔发展情况分析:
事故发生年份-净额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合计
人保财险累计赔付款项
估计额
未经折现的累计赔付款
项总额
当年末
287,366
299,423
331,652
363,233
374,037 1,655,711
1年后
285,476
290,387
331,354
356,823
1,264,040
2年后
285,239
283,444
331,201
899,884
3年后
284,095
280,558
564,653
4年后
283,592
283,592
人保财险截至2025 年
12 月31 日累计估计
额
283,592
280,558
331,201
356,823
374,037 1,626,211
人保财险截至2025 年
12 月31 日累计赔付
款项
(279,631 )
(270,439 )
(320,562 )
(323,488) (246,478) (1,440,598 )
人保财险总负债-事故年
度在2021 至2025
年之间
185,613
人保财险以前年度调整
额、间接理赔费用、
非金融风险调整及折
现的影响等
10,371
其他保险子公司已发生
赔款负债总额
24,575
分保后已发生赔款负债
总额
220,559
最终负债会因后续发展而变化。对最终负债的重新评估而产生的差异将在后续
年度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本集团之子公司人保寿险、人保健康的赔付结算通常在12个月内,因此未按年
披露其索赔进展信息。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6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股票、基金、债券、银行存款、
非标类投资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保险资金产生投资收
益。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管
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会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出现波
动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三种风险: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采取多种方法管理市场风险。包括利用敏感度分析、风险价值模型及压
力测试、情景分析等多个定量模型评估市场风险;通过适当多元化的投资组合
来转移市场风险;实行投资风险预算管理,根据发展目标确定可承受风险水
平,制定投资风险预算,实施动态跟踪,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本集团的主要交易是以人民币进行结算,除因部分保单以美元、港币
等外币结算,且持有部分以美元、港币等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而承
担一定的外汇风险外,不面临重大风险。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7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下表概述本集团按主要货币(以人民币等值金额列示)列示的主要资产和负债
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人民币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4,191
866
857
70
25,9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5,596
-
-
-
35,596
保险合同资产
530
209
18
37
794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40,757
1,469
205
(281)
42,150
定期存款
123,482
3,662
290
4
127,4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401,406
4,920
3,391
-
409,717
债权投资
322,656
-
-
-
322,656
其他债权投资
599,872
6,420
1,035
-
607,32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68,997
49
-
-
169,046
存出资本保证金
13,662
-
-
-
13,662
合计
1,731,149
17,595
5,796
(170) 1,754,370
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22,210
-
-
-
22,21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80,763
-
-
-
180,763
保险合同负债
1,234,882
4,547
264
(174) 1,239,519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38
(34)
120
22
146
应付款项
6,879
-
-
-
6,879
应付债券
41,806
-
-
-
41,806
合计
1,486,578
4,513
384
(152) 1,491,323
净额
244,571
13,082
5,412
(18)
263,04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8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下表概述本集团按主要货币(以人民币等值金额列示)列示的主要资产和负债
如下:(续)
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3,353
1,293
1,535
41
26,22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240
-
-
-
19,240
保险合同资产
1,417
269
33
9
1,728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37,683
596
1,493
(10)
39,762
定期存款
123,124
2,770
662
-
126,556
交易性金融资产
312,338
3,914
1,418
-
317,670
债权投资
316,231
-
-
-
316,231
其他债权投资
518,048
3,210
2,323
-
523,58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5,556
52
170
-
115,778
存出资本保证金
14,745
-
-
-
14,745
合计
1,481,735
12,104
7,634
40
1,501,513
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7,506
-
-
-
7,50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1,236
-
-
-
111,236
保险合同负债
1,118,181
1,794
2,691
131
1,122,797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67
2
2
-
71
应付款项
8,166
-
5
-
8,171
应付债券
50,132
-
-
-
50,132
合计
1,295,288
1,796
2,698
131
1,299,913
净额
186,447
10,308
4,936
(91)
201,60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49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敏感性分析
下表为金融工具外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汇
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对集团税前利润及税前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2025年12月31日
对利润
对股东
总额的影响
权益的税前影响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外币兑人民币汇率
+5%
921
924
-5%
(921 )
(924 )
2024年12月31日
对利润
对股东
总额的影响
权益的税前影响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外币兑人民币汇率
+5%
747
758
-5%
(747 )
(75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0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以及保险合同负债价值会因市场利率(折现率)变动而出现波动的风
险。
浮动利率工具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而固定利率工具则使本集团面
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匹配缺口分析基础上,通过敏感度分析和压力测试定期监测
和评估利率风险,并通过调整组合构成及尽可能地管理组合的平均久期和到期
期限,以管理利率风险。
敏感性分析
于2025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如果市场利率提高或降低50个
基点,本集团的相关金融资产和保险合同及再保险合同的相应变动对本集团本
年的税前利润影响为减少人民币2,927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2,845百万元(2024
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币2,019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1,552百万元);对本集团
税前股东权益的影响为增加人民币10,356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5,422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15,737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21,660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1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或公允价值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由利率风险或外汇风险所产生的变动除外),不论该变动是由个别金
融工具或其发行人的特定因素引起的,还是某些影响整个交易市场中的所有类
似金融工具的因素引起的。
本集团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主要来自价值随市场价格变化而波动的股票和基金
等投资,以及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
本集团的其他价格风险政策要求设立并管理投资目标,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
的前提下,通过多样化投资组合、限制不同证券投资比例等措施管理其他价格
风险。
敏感性分析
于2025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如果本集团所持有的价值随市
场价格变化而波动的股票、权益类基金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的价格提高或降
低5%,相关金融资产和保险合同的相应变动对本集团本年的税前利润影响为增
加人民币7,327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7,407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
币5,703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6,228百万元);对本集团税前股东权益的影响为
增加人民币10,928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1,008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增加
人民币12,759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3,284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2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或保险合同的一方因未能履行义务而引起另一方损失的
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与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
债权投资、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及其他金融资产等有关。本集团通过使
用多项控制措施,对信用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督及报告。
本集团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对行业、企业经营管理、财务因素、发
展前景等进行综合分析,并通过内部信用评级模型的测算,对潜在投资进行信
用分析。本集团还采取对交易对手设定总体额度限制,加强固定收益投资组合
的多元化等手段来降低信用风险。
本集团与保险业务有关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财产保险业务,在此类业务中本集
团只对公司客户或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购买部分保险的个人客户进行信用销售。
一般情况下,针对一个保单持有人最长信用期限为3个月,但是可酌情给予更长
的信用期限。对于大客户和部分多年期保单,一般安排分期付款。
除了国有再保险公司以外,本集团主要与STANDARD & POOR'S信用评级为A-
级(或其他国际评级机构(如A.M. BEST、FITCH和MOODY'S)的同等级别)
及以上的再保险公司开展分保业务。本集团管理层定期对再保险公司的信用进
行评估以更新分保策略。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3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管理(续)
本集团的债权型投资主要通过内部评级政策及流程对现有投资进行信用评级,
选择具有较高信用资质的交易对手,并设立严格的准入标准。
从投资资产看,本集团投资组合中的大部分投资品种都是国债、金融债券、国
有商业银行及大型企业集团担保的企业债券、存放在国有或全国性商业银行的
存款、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以及资产支持计划等。本集团主要通过控制投
资规模,谨慎选择具备适当信用水平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平衡信用风险
与投资收益率、综合参考内外部信用评级信息,对投资业务的信用风险进行管
理。
担保及其他信用增强安排
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对手方持有的债权型投资作为质押。当对手
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获得该质押物。
信用质量
本集团大部分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四大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和其他全国性商业银
行。大部分再保险合同为与国家控股的再保险公司或大型国际再保险公司订
立。本集团确信这些商业银行和再保险公司都具有高信用质量。本集团信托计
划的受托管理人、债权投资计划和资产支持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大部分都是国内
大型的信托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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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4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规定,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
具等的减值准备。
预期损失计量的参数
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涉及的模型、参数和假设说明如下: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按照不
同的资产的风险特征,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
备。预期信用损失是违约风险敞口、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三者的乘积折现后
的结果。
(1)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内,在违约发生
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
(2)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内,无法履行其
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3)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追索
的优先级以及担保物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判断标准
本集团进行金融工具的减值阶段划分时充分考虑反映其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
变化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主要考虑因素有监管及经
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等。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
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
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判断金融工具阶段
划分。
本集团通过设置定量、定性标准以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
发生显著变化。判断标准主要包括债券估值出现明显波动、发行主体财务经营
表现明显变化、发行主体偿债能力和意愿出现明显变化、发生影响债券安全的
事件以及其他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迹象。在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是否显著变化时,本集团根据准则要求将逾期超过30天作为信用风险显著
增加的标准之一。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5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下,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
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
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债务人在合同付款日后逾期超过90天以上;
(2)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
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
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
别的事件所致。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6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前瞻性信息
在确定12个月及整个存续期违约风险敞口、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时应考虑前
瞻性经济信息。本集团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
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宏观经济指标,通过一揽子指标建立、数据准备、前瞻
性调整建模等步骤建立宏观经济前瞻调整模型,一揽子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国内
生产总值同比变动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通过进行回归分析建立与信用减
值损失的关系,并通过预测未来经济指标确定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于本报告期内,本集团采用统计分析方法调整了前瞻性经济指标的预测,同时
考虑了各情景所代表的可能结果的范围,并确定最终的宏观经济情景和权重以
计量相关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基准情形权重占比最高,且基准情景的权重高
于其他情景权重之和。
用于各情景中评估于2025年12月31日的预期信用损失的国内生产总值同比百分
比变动在基准、乐观、悲观情景下数值范围为4.09%-5.88%。
与其他经济预测类似,对预计经济指标和发生可能性的估计具有高度的固有不
确定性,因此实际结果可能同预测存在重大差异。本集团认为这些预测体现了
本集团对可能结果的最佳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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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7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信用风险敞口
下表列示了资产负债表项目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以总
额列示,未考虑以净额结算、抵押物或其他信用增级的影响。主要金融资产的
信用风险敞口列示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最大信用
风险敞口
货币资金
25,984
-
-
25,9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5,596
-
-
35,596
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
321,283
1,285
88
322,656
其他债权投资
607,327
-
-
607,327
定期存款
127,438
-
-
127,438
存出资本保证金
13,662
-
-
13,662
合计
1,131,290
1,285
88
1,132,663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最大信用
风险敞口
货币资金
26,222
-
-
26,22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240
-
-
19,240
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
311,716
4,435
80
316,231
其他债权投资
523,581
-
-
523,581
定期存款
126,556
-
-
126,556
存出资本保证金
14,745
-
-
14,745
合计
1,022,060
4,435
80
1,026,57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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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减值阶段变动
下表进一步说明了主要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和减值准备的本年变化: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未来12个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合计
债权投资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312,588
872
4,517
82
398
318
1,272
本年净增加/(减少)
9,512
(55 )
(2,092 )
1,058
(2 )
(10 )
993
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2025年12月31日
322,100
817
2,425
1,140
396
308
2,265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未来12个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合计
债权投资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311,984
1,793
8,785
399
532
504
2,696
本年净增加/(减少)
(3,407 )
(1,235 )
(257 )
(3 )
(134 )
(186 )
(1,424 )
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
净转入/(转出)
4,011
314
(4,011 )
(314 )
-
-
-
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
312,588
872
4,517
82
398
318
1,272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59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减值阶段变动(续)
下表进一步说明了主要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和减值准备的本年变化:(续)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
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合计
其他债权投资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523,581
364
-
-
-
-
364
本年净增加/(减少)
83,746
45
-
-
-
-
45
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2025年12月31日
607,327
409
-
-
-
-
409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
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合计
其他债权投资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账面总额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338,717
652
-
-
-
-
652
本年净增加/(减少)
184,864
(288 )
-
-
-
-
(288 )
第一阶段至第二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
净转入/(转出)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
523,581
364
-
-
-
-
36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0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下表对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范围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按信用风险等级
做出了分析。
对于合同条款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金融资产,除持有的境外债券外,其他金融
资产的信用评级由国内具有资质的评级机构给出,其风险敞口如下列示:
境内债权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信用评级
AAA
645,635
604,987
AA+
2,061
715
AA
299
-
A-
439
-
A-1
-
-
A及更低评级
498
597
无评级或免评级(注)
273,596
227,980
合计
922,528
834,279
注:上述无评级或免评级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很低的政府债和政策性金融债。
对于合同条款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境外债券,在没有国内评级的情况下,采用
穆迪的评级,其信用风险敞口如下列示:
境外债权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信用评级
Aaa
166
601
Aa(包含Aa1、Aa2及Aa3)
1,219
571
A(包含A1、A2及A3)
4,842
3,165
Baa(包含Baa1、Baa2及Baa3)
477
375
无评级
751
821
合计
7,455
5,53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1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筹集足够资金或不能及时以合理价格将资产变现以
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主要流动性风险是源于保单容许的退保、退出或其他形式的提前
结束。本集团通过匹配投资资产的期限与对应保险责任的期限来控制流动性风
险及确保本集团能够履行付款责任,及时为本集团的投资业务提供资金。
本集团管理主要子公司流动性风险的方法为,要求子公司按季度进行不同情景
下的现金流预测,并制定预期现金流短缺情况下的应急方案。
为了确保有充足的流动性资产,本集团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
分别将总资产的2.95%及2.50%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形式持有。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主要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及预期现
金流量的到期日分析。其到期日根据合同剩余期限确定,通知即付的负债归类
为即期。
2025年12月31日
即期 3个月以内 3个月-1年
1-5年
5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5,622
362
-
-
-
-
25,9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5,607
-
-
-
-
35,60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782
11,723
43,870 136,670 227,249 428,294
债权投资
-
8,270
66,335 103,888 256,997
- 435,490
其他债权投资
-
10,298
30,823 170,472 639,070
- 850,66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169,046 169,046
定期存款
-
1,267
14,888 117,514
1,820
- 135,489
存出资本保证金
-
123
935
12,238
1,010
-
14,306
合计
25,622
64,709
124,704 447,982 1,035,567 396,295 2,094,879
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22,210
22,21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80,808
-
-
-
- 180,808
应付款项
1,726
4,494
269
193
197
-
6,879
应付债券
-
12,772
2,308
17,660
12,225
-
44,965
租赁负债
-
142
789
1,037
87
-
2,055
合计
1,726
198,216
3,366
18,890
12,509 22,210 256,91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2
九、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2024年12月31日
即期 3个月以内 3个月-1年
1-5年 5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5,850
372
-
-
-
-
26,22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9,241
-
-
-
-
19,2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83
5,842 24,346 124,133 197,313 353,117
债权投资
-
7,406
29,344 162,583 180,269
- 379,602
其他债权投资
-
5,359
33,373 139,556 403,055
- 581,34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115,778 115,778
定期存款
-
7,795
23,105 79,317 22,300
- 132,517
存出资本保证金
-
34
3,654 11,511
-
-
15,199
合计
25,850
41,690
95,318 417,313 729,757 313,091 1,623,019
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7,506
7,50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11,239
-
-
-
- 111,239
应付款项
1,934
78
253
5,902
5
-
8,172
应付债券
-
8,397
1,145 17,075 31,532
-
58,149
租赁负债
-
201
541
1,419
154
-
2,315
合计
1,934
119,915
1,939 24,396 31,691
7,506 187,381
对于签发的保险合同和分出的再保险合同,其未经折现的现金流的流动性如
下(下表中不包括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负债
和再保险合同的分保摊回未到期责任资产):
2025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合计
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8,437 4,665 2,748
2,244
1,127
5,857
45,078
保险合同净负债
138,332 62,580 56,709 67,747 61,930 1,503,392 1,890,690
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合计
分出再保险合同净资产
20,429 4,447 1,995
1,554
977
2,585
31,987
保险合同净负债
141,532 69,804 68,031 47,887 64,779 1,291,553 1,683,586
本集团具有可随时偿还特征的保险合同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保单持有人可随时
要求偿还的金额
账面价值
保单持有人可随时
要求偿还的金额
账面余额
保险合同负债
651,206
794,649
569,333
710,48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3
十、
资本管理
1.
管治框架
本集团风险及财务管理框架的主要目的在于使本集团股东免受阻碍可持续实现
财务表现目标的事件(包括未能利用机遇)的影响。主要管理层意识到拥有迅
速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的至关重要性。
2.
资本管理方法
本集团力求优化资本架构及来源,以确保其始终为股东带来最大回报。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方法包括:以协调方式管理资产、负债及风险,定期评估各
受监管实体呈报资本水平与要求资本水平的差额(按每个受监管实体),及根
据经济状况及风险特征采取适当措施影响本集团的资本状况。
本集团所用资本的主要来源为权益股东的资金及借款。本集团亦利用再保险来
管理监管资本要求。
本集团主要子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情况是按照原银保监会《关于印发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51号)及其附件规
定和《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
[2021]52号)及其附件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
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金规[2023]5号)及原银保监会相关通知的要求编制。
中国境内保险公司开展业务需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资本要求。这
些资本要求通常被称为保险业的偿付能力要求。
保险公司同时遵守核心资本与实际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要求。在
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下,最低资本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公
式计算。最低资本为综合考虑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的量化要求和内
部控制的评估情况后的结果。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以实际资本和核心资本除以最
低资本计算得出。根据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
力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100%和50%。人保财险、人保寿险、人保健康2025年
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情况均满足以上监管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将密切监察未满足偿付能力相关要求的保险公司。监
管措施包括限制业务范围、限制派付股息、限制投资策略、强制转移业务或责
令办理再保险、罢免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4
十、
资本管理(续)
3.
监管架构
监管部门主要有意保障保单持有人的权利并进行密切监察,以确保本集团为他
们的利益妥善管理各项事宜。同时,监管部门亦有意确保本集团维持适当的偿
付能力,以应付因经济动荡或自然灾害引起的不可预见的负债。
十一、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
本附注提供本集团如何设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信息。关于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详情于本财务报表附注七、10披露。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
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定期存款及存出资本保证
金等。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款
项以及应付债券等。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投资和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及其公允价值参见
附注十一、2资产负债表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的
公允价值层级。
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金额接近其公允价值。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5
十一、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项目
2025年
12月31日
公允价值层级 估值技术和主要输入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3,784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1,558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
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
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45,539
第三层级 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
输入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
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定。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836
第三层级 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
折现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其他债权投资
14,509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债权投资
592,818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
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
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0,514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3,219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
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
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16
第三层级 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
输入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
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定。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997
第三层级 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
折现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交易性金融负债
22,210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
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
公允价值。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6
十一、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项目
2024年
12月31日
公允价值层级 估值技术和主要输入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3,567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1,867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
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
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46,791
第三层级 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
输入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
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定。
交易性金融资产
5,445
第三层级 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
折现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其他债权投资
16,077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债权投资
507,504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
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
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3,420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3,635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
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
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276
第三层级 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
输入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
及最近融资价格来确定。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447
第三层级 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
折现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交易性金融负债
7,506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
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
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
公允价值。
2025年度,本集团因无法获取相关活跃市场报价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762百
万元的债券投资从第一层级转换至第二层级(2024年度:人民币8,022百万
元)。2025年度,本集团因可获取相关活跃市场报价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6,341百万元的债券投资从第二层级转换为第一层级(2024年度:人民币
12,499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7
十一、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第三层级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
2025年度
2024年度
年初余额
80,959
84,391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未实现收益
(198 )
1,899
本年购置
18,162
14,163
计入损益
942
1,686
第三层级转出至第一层级
(4,089 )
(2 )
本年处置
(6,088 )
(21,178 )
年末余额
89,688
80,959
于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归属于第三层级的
主要资产和负债在估值时使用贴现率、流动性折扣、可比公司乘数等重大不可
观察的输入值。
2.
资产负债表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下表为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金融工具按三个层次披露的分析: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债权投资
322,656
45,177
197,875
103,302 346,354
应付债券
41,806
-
42,132
-
42,132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债权投资
316,231
4,303
172,910
172,265 349,478
应付债券
50,132
-
51,176
-
51,176
公允价值接近其账面价值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不包含在以上金融工具披露
中。
归入以上第三层级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根据公认定价模型并按照
折现现金流量分析而确定,其中最重要的输入值为反映交易对方或本集团风险
的折现率。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8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本集团及本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本集团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为财政部。
2.
本公司的子公司
本公司拥有的主要子公司详细资料已于附注六中披露。
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人保财险
29
75
其他
3
54
合计(附注十六、7(1))
32
129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其他资产
人保投控
-
107
人保健康
-
30
人保香港
-
10
合计
-
147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
人保资产
53
49
人保财险
51
140
人保投控
14
61
人保科技
-
54
其他
25
31
合计(附注十六、8(1))
143
33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69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2.
本公司的子公司(续)
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之间主要交易
2025年度
2024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
人保财险
135
170
人保资本
35
36
人保养老
31
33
人保投控
20
21
人保健康
16
43
人保再保
16
18
人保寿险
13
32
人保资产
11
11
人保科技
10
-
人保金服
1
3
合计
288
367
投资收益
人保财险
8,776
10,694
人保资产
177
277
人保养老
77
89
人保再保
42
50
人保投控
38
41
人保资本
36
56
人保健康
31
31
人保香港
30
10
人保科技
3
-
人保寿险
-
235
合计
9,210
11,483
业务及管理费
人保科技
158
79
人保投控
60
64
人保资产
53
49
合计
271
192
其他业务成本
人保财险
-
78
合计
-
78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0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与本集团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与本集团关系
关联方名称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兴业银行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华夏银行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持有本公司5%以上
股份的法人
持有本公司5%以上
股份的法人
本公司董事任职的其他关联方
注1
注1
注1: 本公司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其他公司同时担任董事,故本公司将该类
公司视为本集团关联方。
与本公司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与本公司关系
关联方名称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兴业银行
子公司联营企业
子公司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
注2
注2
注2: 主要为与本公司存在交易的其他联营企业。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主要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收款项:
兴业银行
货币资金
2,817
2,59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47
定期存款
4,169
6,28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1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主要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续)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收款项(续):
华夏银行
货币资金
91
100
定期存款
3,572
3,525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其他债权投资
-
830
其他应收款
-
6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其他应收款
3
2
应付账款: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其他应付款
13
1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2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2025年度
2024年度
兴业银行
收取的保费
240
214
利息收入
230
283
分红
2,840
2,786
理赔及保全服务
159
14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3
34
华夏银行
收取的保费
7
6
利息收入
92
92
分红
1,038
1,241
理赔及保全服务
4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5
3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利息收入
13
33
分红
450
335
其他业务收入
11
12
理赔配件采购款项
-
171
业务及管理费
-
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其他业务收入
10
11
其他业务成本
2
2
本公司之子公司人保资产,接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委托管理部分资
产。于2025年12月31日,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为人民币5,161百万元(2024年12
月31日:人民币4,289百万元)。2025年度,人保资产发生资产管理费收入人
民币1,112万元(含税)(2024年度:人民币1,172万元(含税))。于2025年
12月31日应收资产管理费余额为人民币325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
279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3
十二、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
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2025年度
2024年度
兴业银行
投资收益及分红
185
182
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基于协议价格。
4.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5年度
2024年度
(已重述)
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福利
7
11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
2025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再行
披露。本公司2024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金额在2025年最终确定后重述。
5.
其他关联方事项
除上述事项,本集团无其他重大关联方事项。
十三、 或有事项
鉴于保险业务的性质,本集团在某些日常业务相关的法律诉讼及仲裁中作为原
告或被告。这些法律诉讼主要牵涉本集团保单的索赔,且其部分损失有可能得
到再保险公司的补偿或通过其他回收残值和代位求偿的方式得到补偿。2025年
度,本集团就其保险业务参与了类似的法律诉讼。相关案件的索赔金额较大,
正在进行法律诉讼流程。尽管现时无法确定这些或有事项、法律诉讼或其他诉
讼的结果,亦无法可靠估计发生可能性及金额,本集团相信任何由此引致的负
债(如有)不会对本集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业
绩构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4
十四、 承诺事项
1.
资本承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承诺:
已签约但未计提
1,293
896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投资承诺:
已签约但未计提
7,861
8,353
十五、 租赁承诺
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0),租期介于1年至
23年。租约的条款通常要求承租人支付保证金,并规定根据当时市场状况定期
调整租金。
租赁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383
407
1年至2年(含2年)
295
280
2年至3年(含3年)
221
207
3年至4年(含4年)
165
156
4年至5年(含5年)
92
120
5年以上
276
193
合计
1,432
1,36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5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银行存款
- 人民币
131
132
- 美元
1
3
- 港币
150
558
其他货币资金
- 人民币
8
-
合计
290
693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在香港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150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60百万元)。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存放在其他境外国家的货币资金(2024年12月
31日: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金融债
455
552
企业债
10
61
基金
913
416
股票
1,322
1,147
资产管理产品
208
231
其他权益类投资
278
294
合计
3,186
2,70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6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
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权投资计划
2,337
2,387
信托计划
574
1,697
资产支持计划及其他
-
151
合计
2,911
4,235
减: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19 )
(23 )
净额
2,892
4,212
4.
其他债权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政府债
750
924
企业债
8,257
8,379
金融债
1,928
1,331
合计
10,935
10,634
其中:
摊余成本
10,817
10,476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118
15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确认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
民币19百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7百万元)。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股票
3,678
3,348
永续金融产品
1,052
1,073
其他权益类投资
135
424
合计
4,865
4,845
其中:
成本
2,602
2,920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2,263
1,92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7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续)
2025年度,根据本集团流动性安排,处置了成本为人民币309百万元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2024年度:无),处置的累计亏损人民币1百万元(2024年度:
无)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本年度确认的股息收入详见附注十六、10。
6.
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诚信托‖)
6,097
5,655
其他
46
44
小计
6,143
5,699
成本法核算的子公司
子公司(附注六)
人保财险
37,485
37,485
人保寿险
26,628
26,628
人保健康
7,396
7,396
人保投控
4,057
4,057
人保养老
4,000
4,000
人保再保
3,060
3,060
人保香港
1,213
1,213
人保资产
1,202
1,202
人保金服
702
1,000
人保科技
400
400
其他
250
250
小计
86,393
86,691
合计
92,536
92,39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8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长期股权投资(续)
2025年
2025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
1月1日 损益变动 权益变动 发放股利 12月31日
权益法
联营企业
中诚信托
5,655
492
1
(51 )
6,097
其他
44
1
1
-
46
合计
5,699
493
2
(51 )
6,143
2024年
2024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
1月1日 损益变动 权益变动 发放股利 12月31日
权益法
联营企业
中诚信托
5,476
179
-
-
5,655
其他
42
2
-
-
44
合计
5,518
181
-
-
5,699
7.
其他资产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1)
145
315
待认证进项税
142
101
其他
235
304
合计
522
720
减:减值准备
(106 )
(106 )
净额
416
61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79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类别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106
73.10
106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
32
22.07
-
-
其他
7
4.83
-
-
合计
145
100.00
106
73.10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106
33.65
106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71
22.54
-
-
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
129
40.95
-
-
其他
9
2.86
-
-
合计
315
100.00
106
33.6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80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中国人寿
104
104
100
附注七、
15(1) 注3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中国人寿
104
104
100
附注七、
15(1) 注3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1年至3年
33
-
33
3年以上
112
(106 )
6
合计
145
(106 )
39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1年以内
107
-
107
1年至3年
98
-
98
3年以上
110
(106 )
4
合计
315
(106 )
209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81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按款项性质列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注)
(附注十二、2)
32
129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
71
其他
113
115
合计
145
315
减:减值准备
(106 )
(106 )
净额
39
209
注: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控股子公司款项为
应收租赁收入、应收代垫款及预付款项。
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款项的性质
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账面原值比例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中国人寿
应收代垫款
104
3年以上
71.72%
104
人保财险
应收服务费
29
1年至3年
20.00%
-
人保香港
应收服务费
2
3年以上
1.38%
-
南昌保险学校
应收租赁款项
2
3年以上
1.38%
2
中国航天保险联合体总部
应收代垫款
1
3年以上
0.69%
-
合计
138
95.17%
106
2024年12月31日
款项的性质
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账面原值比例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中国人寿
应收代垫款
104
3年以上
33.02%
104
人保财险
应收服务费
75
1年以内
23.81%
-
人保寿险
应收服务费
25
1年以内
7.94%
-
人保健康
应收服务费
20
1年以内
6.35%
-
南昌保险学校
应收租赁款项
2
3年以上
0.63%
2
合计
226
71.75%
106
注:
上述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未包含证券清算款。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82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其他负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1)
2,339
3,609
卫星发射基金
171
168
合计
2,510
3,777
(1)
其他应付款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应付股利
2,020
2,786
应付控股子公司款(附注十二、2)
143
335
其他
176
488
合计
2,339
3,609
9.
利息收入
2025年度
2024年度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291
236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140
223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16
16
买入返售证券利息收入
11
8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
2
合计
460
48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83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投资收益
2025年度
2024年度
利息收入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
19
小计
17
19
股息收入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
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6
242
小计
310
318
已实现收益/(损失)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9
(55 )
其他债权投资
12
15
小计
121
(40 )
子公司分红
9,210
11,483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93
181
合计
10,151
11,961
11.
利息支出
2025年度
2024年度
债券利息支出
395
395
退休金福利责任利息成本
(附注七、20(1))
44
61
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
17
4
合计
456
46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1-184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业务及管理费
2025年度
2024年度
工资及福利费
374
418
固定资产折旧费
317
276
电子设备运转费
252
225
委托资产管理费
53
49
其他
183
276
合计
1,179
1,244
13.
所得税费用
2025年度
2024年度
递延所得税费用
(71 )
(261 )
合计
(71 )
(261 )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如下:
2025年度
2024年度
利润总额
9,004
11,119
适用税率
25%
2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
2,251
2,780
归属联营企业的损益
(123 )
(45 )
无须纳税的收入
(2,362 )
(2,949 )
不可用于抵扣税款的费用
107
20
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税务亏
损
56
(67 )
按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71 )
(261 )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2026年3月26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5年度末期股息每普通股人民币
14.50分(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6,412百万元。该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会
的批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1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5年度
2024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2
10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
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72
33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880 )
(47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490 )
(12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5
58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
161
5
合计
(790 )
(98 )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额
(575 )
(59 )
归属于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数
(215 )
(39 )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
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
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
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
益。
本集团作为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为其主要经营业务之一,因此
其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属于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故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2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2025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07
1.05
1.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16.26
1.07
1.06
2024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70
0.97
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16.72
0.97
0.96
3.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
表的差异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
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4号)的有关规定,本
集团对境内外财务报表进行比较。
本集团除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还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
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
财务报表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
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25年度的净利润以及于2025年12月31日的
股东权益差异如下:
2025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
股东的净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63,033
46,646
420,189
308,991
调整:保费准备金(注1)
110
79
370
257
联营企业股权稀释(注2)
(664 )
(498 )
-
-
上述调整事项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28 )
(20 )
(93 )
(65)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62,451
46,207
420,466
309,18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2025年度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3
3.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
差异(续)
2024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
股东的净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57,820
42,869
367,226
268,733
调整:保费准备金(注1)
(1,386 )
(957 )
260
178
上述调整事项的递延所得税
影响
347
239
(65 )
(45)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56,781
42,151
367,421
268,866
主要调整事项说明:
注1: 根据财会[2014]12号以及财金[2017]38号的规定,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25号——保险合同计提保险合同负债之外,按照农业保险自留保费的
一定比例计提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按照住宅地震保险保费收入的一定
比例计提住宅地震保险准备金,并将当期计提和使用的保费准备金计入
当期损益。
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无此项规定,因此存在准则差异。按照国际财
务报告会计准则第17号计提的保险合同负债,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
号——保险合同计提的保险合同负债金额相同。
注2: 2025年度,本集团的一家联营企业发行的可转债部分转换为普通股,本
集团总体持股比例被稀释,产生的联营企业股权稀释在中国企业会计准
则下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在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计入当期损益,因
此该联营企业股权稀释的影响在两个准则中存在差异。
4. 重大集中采购
项目名称
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人保财险西部数据中心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1,312
人保集团2025-2027 年度广告宣传渠道代理机构项目
800
人保财险故障救援服务采购项目
770
人保集团核心设备采购项目(人保财险2025 年核心一批鲲鹏部分)
592
人保财险非车合作公估机构名录库项目
40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内容
页码
审阅报告
1
中期财务报表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 - 4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5 - 7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8 - 10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11 - 13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
14 - 81
附录:中期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1 - 3
6-1-2-1
审阅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1685_A12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期财务报表,包括2026年6月30日的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中期财务报表附注。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编制中期财务报表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期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
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中期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
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
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后附的中期财务报表没有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编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余印印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小东
中国 北京
2026 年8 月28 日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12 月31 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
附注五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
货币资金
1
26,949
25,9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27,671
35,596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3
463,314
409,717
债权投资
4
317,234
322,656
其他债权投资
5
656,887
607,32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
164,336
169,046
定期存款
7
134,242
127,438
保险合同资产
19
503
794
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
34,392
42,150
长期股权投资
8
180,303
177,113
存出资本保证金
9
13,717
13,662
投资性房地产
10
14,671
14,789
固定资产
31,609
32,434
使用权资产
2,211
2,017
无形资产
7,921
8,5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
19,555
14,080
其他资产
12
29,818
24,327
资产总计
2,125,333
2,027,683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12 月31 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
附注五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37,303
22,21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
141,482
180,763
预收保费
6,145
9,763
应付职工薪酬
15
40,108
40,693
应交税费
16
12,862
6,997
保费准备金
17
1,743
377
应付款项
5,682
6,879
应付债券
18
41,590
41,806
保险合同负债
19
1,306,777
1,239,519
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
197
146
租赁负债
2,091
1,88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
802
1,401
其他负债
20
67,119
55,059
负债合计
1,663,901
1,607,494
股东权益
股本
21
44,224
44,224
资本公积
22
6,799
6,805
其他综合收益
38
(10,530 )
(9,454 )
盈余公积
23
17,742
17,742
一般风险准备
24
30,567
30,492
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25
199
199
未分配利润
26
251,138
218,9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40,139
308,991
少数股东权益
121,293
111,198
股东权益合计
461,432
420,18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125,333
2,027,683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12 月31 日
公司资产负债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
货币资金
1,155
29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
2,616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52
3,186
债权投资
2,798
2,892
其他债权投资
10,841
10,93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218
4,865
定期存款
576
585
长期股权投资
92,775
92,536
投资性房地产
2,220
2,220
固定资产
2,780
2,880
无形资产
280
277
其他资产
7,832
416
资产总计
128,627
123,698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5
-
应付职工薪酬
3,673
3,461
应交税费
8
32
应付债券
12,028
12,225
其他负债
6,942
2,510
负债合计
22,686
18,228
股东权益
股本
44,224
44,224
资本公积
35,578
35,578
其他综合收益
(88 )
786
盈余公积
17,742
17,742
未分配利润
8,485
7,140
股东权益合计
105,941
105,47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28,627
123,698
中期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合并利润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
附注五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一、营业总收入
355,115
324,014
保险服务收入
27
286,873
280,250
利息收入
28
15,660
15,834
投资收益
29
36,203
22,90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7,288
8,17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5
-
其他收益
30
160
18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1
14,005
2,358
汇兑损失
(492 )
(87 )
其他业务收入
32
2,667
2,530
资产处置收益
39
35
二、营业总支出
292,635
281,521
保险服务费用
27
250,941
246,201
分出保费的分摊
18,498
16,263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12,723 )
(11,274 )
承保财务损失
27,376
22,517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
(544 )
(531 )
提取保费准备金
1,366
1,316
利息支出
33
1,717
1,671
税金及附加
337
238
业务及管理费
34
3,130
3,211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35
1
(16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2
其他业务成本
2,536
1,923
三、营业利润
62,480
42,493
加:营业外收入
36
54
111
减:营业外支出
36
(955 )
(136 )
四、利润总额
61,579
42,468
减:所得税费用
37
(11,767 )
(6,580 )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合并利润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6
附注五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五、净利润
49,812
35,88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49,812
35,888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745
26,530
少数股东损益
13,067
9,35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8
821
(4,433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932 )
162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
(7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810 )
157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85 )
37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153
42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753
(4,595 )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82 )
(330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414
(708 )
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准备
1
(1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7 )
(26 )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1,492
(3,552 )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28
(16 )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67
3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38
226
(1,138 )
合计
38
1,047
(5,571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0,859
30,3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7,566
22,09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3,293
8,220
八、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39
基本每股收益
0.83
0.60
稀释每股收益
0.83
0.59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公司利润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7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一、营业收入
8,757
6,487
利息收入
211
237
投资收益
8,784
6,008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32
15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72 )
101
汇兑损失
(94 )
(18 )
其他业务收入
128
159
二、营业支出
798
1,003
利息支出
222
232
税金及附加
26
28
业务及管理费
552
659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88
信用减值转回
(2 )
(4 )
三、营业利润
7,959
5,484
加:营业外收入
-
1
减:营业外支出
-
(2 )
四、利润总额
7,959
5,483
减:所得税费用
(202 )
173
五、净利润
7,757
5,65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888 )
562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85 )
3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603 )
525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4
3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7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
2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
1
合计
(874 )
565
七、综合收益总额
6,883
6,221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8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未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大灾风险利润
准备金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 2026年1月1日余额
44,224
6,805
(9,454)
17,742
30,492
199
218,983
111,198
420,189
二、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
36,745
13,067
49,812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821
-
-
-
-
226
1,047
综合收益总额
-
-
821
-
-
-
36,745
13,293
50,859
(三)利润分配
1.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75
-
(75)
-
-
2. 对股东的分配(注)
-
-
-
-
-
-
(6,412)
(3,176 )
(9,588 )
(四) 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1,897)
-
-
-
1,897
-
-
(五) 其他
1.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
-
(2 )
-
-
-
-
-
(1 )
(3 )
2. 其他
-
(4 )
-
-
-
-
-
(21 )
(25 )
三、 2026年6月30日余额
44,224
6,799
(10,530)
17,742
30,567
199
251,138
121,293
461,432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9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未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大灾风险利润
准备金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 2025年1月1日余额
44,224
7,442
(9,957 )
16,835
23,063
180
186,946
98,493
367,226
二、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
26,530
9,358
35,888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4,433 )
-
-
-
-
(1,138 )
(5,571 )
综合收益总额
-
-
(4,433 )
-
-
-
26,530
8,220
30,317
(三)利润分配
1.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63
-
(63 )
-
-
2. 对股东的分配(注)
-
-
-
-
-
-
(5,174 )
(2,296 )
(7,470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1,836 )
-
-
-
1,836
-
-
(五)其他
1. 购买子公司
-
-
-
-
-
-
-
108
108
2.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
-
(545 )
-
-
-
-
-
(180 )
(725 )
3. 联营企业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
-
93
-
-
-
(93 )
-
-
三、 2025年6月30日余额
44,224
6,897
(16,133 )
16,835
23,126
180
209,982
104,345
389,456
注:
于2026年3月26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5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45元,共计人民币6,412百万元,该方案于2026年6月25日通过本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的批复。
于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4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17元,共计人民币5,174百万元,该方案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本公司2024年度股
东会的批复。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0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未经审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股东权益
合计
一、 2026年1月1日余额
44,224
35,578
786
17,742
7,140
105,470
二、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7,757
7,757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874 )
-
-
(874 )
综合收益总额
-
-
(874 )
-
7,757
6,883
(三)利润分配
1. 对股东的分配(注)
-
-
-
-
(6,412)
(6,412 )
三、 2026年6月30日余额
44,224
35,578
(88 )
17,742
8,485
105,941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未经审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
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股东权益
合计
一、 2025年1月1日余额
44,224
35,578
472
16,835
7,464
104,573
二、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5,656
5,656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565
-
-
565
综合收益总额
-
-
565
-
5,656
6,221
(三)利润分配
1. 对股东的分配(注)
-
-
-
-
(5,174)
(5,174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
-
(1 )
-
1
-
三、 2025年6月30日余额
44,224
35,578
1,036
16,835
7,947
105,620
注:
于2026年3月26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5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45元,共计人
民币6,412百万元,该方案于2026年6月25日通过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批复。
于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4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17元,共计人
民币5,174百万元,该方案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批复。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1
附注五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签发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402,293
396,589
收到分入再保险合同的现金净额
3,014
2,744
收到分出再保险合同的现金净额
1,311
1,52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62
2,1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9,080
403,031
支付签发保险合同赔款的现金
(246,024 )
(238,039 )
保单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250 )
(176 )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6,272 )
(25,32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7,561 )
(26,46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284 )
(13,99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753 )
(24,1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5,144 )
(328,1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1)
63,936
74,845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45,414
284,546
取得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
26,015
25,805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10
48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1,539
310,955
投资支付的现金
(398,017 )
(375,96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701 )
(661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4 )
(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8,912 )
(376,688 )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7,373 )
(65,733 )
三、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0
5,9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0
6,113
偿还租赁支付的现金
(358 )
(61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 )
(8,351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895 )
(4,794 )
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39,275 )
(6,91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584 )
(20,680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43,304 )
(14,567 )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2
附注五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0 )
(15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40(2)
(6,861 )
(5,60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874
44,1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
53,013
38,524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公司现金流量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3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9
2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
25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21)
(25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60)
(11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
(7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9)
(1,129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350)
(87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920
1,203
取得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
1,484
87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04
2,082
投资支付的现金
(3,167)
(1,24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118)
(8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25)
(1,2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9
830
三、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35
1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
13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
现金
(2,413)
(3,15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13)
(3,156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8)
(3,02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
(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1,650)
(3,06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05
3,88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55
821
后附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4
一、
本集团基本情况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统
称“本集团”)于1996年8月2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
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宣武区东河沿路69号。本公司的前身为中国人
民保险公司,为中国政府于1949年10月成立的国有企业。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4月27日,本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1-13层。
2009年6月23日,经财政部及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保
监会”)联合批复财金[2009]48号文件《财政部保监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
团公司整体改制的批复》,原则同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申请由财政部作
为独家发起人,整体改制变更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4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向财政部提交《关于申请批准中国
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请示》(人保集团发
[2009]67号),拟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8年6月30日
为基准日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进行的资产评估的评估结果,总资产评估
值人民币545.27亿元,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427.50亿元,按照71.6%的折股
比例折合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股份306亿股,未折入股本部分作为资本公
积。由本公司完全继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权益、结
构、业务和人员(包括境外分支机构)。
2009年6月30日,财政部以财金[2009]54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
集团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核准的批复》核准了上述评估结果。同时,财政
部以财金[2009]5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批复同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提出的
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同意本公司股份总数306亿股,全部为国家股,由财政
部持有。
本公司于2009年9月24日召开创立大会,于9月27日获得原保监会《关于核
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保监发改[2009]1010
号),于9月28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准予
变更登记通知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5
一、
本集团基本情况(续)
经财政部和原保监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体上市的批
复》(财金[2012]42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2]849号)的批准,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
称“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2012年12
月7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7号)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11月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经营范围为(一)投资并持有上市公司、保险
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二)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
际业务;(三)国家授权或委托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四)经原保监会和国
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本公司的子公司主要提供综合金融产品和服
务,并从事财产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资产管理以及其他业务。
本中期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子公司及部分结构化
主体,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
中期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本中期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
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本中期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
财务报告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进行列报和披露,因此并不包
括年度财务报表中的所有信息和披露内容。本中期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
策与本集团编制2025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本中期财务报表
应与本集团2025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持续经营
本中期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6
三、 税项
本集团中国境内业务应缴纳的主要税项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企业所得税
按现行税法与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25%计缴。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
余额,销项税额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额乘以适
用税率计算。适用税率主要为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1%至7%计缴。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3%至5%计缴。
注1:本公司之子公司在西部地区和海南省的部分分公司享受税收优惠,适
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一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税收优惠,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注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财税[2016]第36号)《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
的通知》(财税[2001]第118号)及《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
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86号)的相关规定,本
集团开展的部分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产品
免征增值税。
注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
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一子公司
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
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
年。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7
四、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
集团构成情况
本公司所有权及表决权比例
主要经营地
及注册地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 北京
人民币22,242百万元 各种财产保险、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
险,以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68.98%
-
68.98%
-
设立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 北京
人民币25,761百万元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
保险业务,以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71.08%
8.92%
71.08%
8.92%
设立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产”)
上海
人民币1,298百万元
保险资金管理业务,以及相关的咨询业
务等
100.00%
-
100.00%
-
设立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 北京
人民币8,568百万元
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以及相
关的再保险业务
69.32%
26.13%
69.32%
26.13%
设立
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养老”) 河北
人民币4,000百万元
个人、团体养老保险、年金业务、短期
健康及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100.00%
-
100.00%
-
设立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投控”)
北京
人民币800百万元
实业、房地产投资,资产经营和管理,
物业管理
100.00%
-
100.00%
-
设立
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本”) 北京
人民币200百万元
债权、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
保险私募基金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
务
100.00%
-
100.00%
-
设立
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再保”)
北京
人民币5,961百万元
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
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再保险业务
51.00%
49.00%
51.00%
49.00%
设立
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香港”)
(注)
香港
港币1,610百万元
财产保险及再保险业务
89.36%
-
89.36%
-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金服”)
天津
人民币1,415百万元
互联网金融
70.68%
29.32%
70.68%
29.32%
设立
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科技”)
上海
人民币400百万元
研发、运维、运营等科技服务
100.00%
-
100.00%
-
设立
以上仅列示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其他子公司并不会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及财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单独披
露。
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未有注册资本相关要求,人保香港披露为其实收资本。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8
四、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续)
2.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发起设立某些结构化主体,并依据合同约定担任该等结构化主体的管
理人;同时,本集团可能因持有该等结构化主体的部分份额而获得可变回
报。此外,本集团也可能持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发起并管理的结构化主体。
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所享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整体
经济利益(包括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等)以及对结构化主体
的决策权范围。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新增、
赎回或清算等事项会导致合并范围的变更。
于2026年6月30日,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的主要结构化主体如下:
名称
持有份额占比
实收基金/信托/
投资款
业务性质
重庆信托•中铁工集团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76.25%
8,000
投资管理
人保资本-南京扬子国投棚改债权投资计划
100.00%
5,700
投资管理
人保资产-华润置地2024第1号消费基础设
施资产支持计划
99.98%
5,334
投资管理
人保资本-广州城建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
98.51%
4,499
投资管理
中原财富-成长1010期-广州城投集团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100.00%
4,200
投资管理
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及相关信息
本集团拥有存在重大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的财务信息汇总如下。以下财务
信息为考虑本集团合并抵销调整前的结果。其他子公司财务信息参见附注
六、分部报告。
需要指出,在人保财险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某权益投资作为金融资产核算,但
在合并考虑本公司和人保寿险持有的表决权影响以后,在本中期财务报表将
该权益投资作为联营企业核算。以下信息没有考虑如果该权益投资在人保财
险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可能产生的影响。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19
四、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续)
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及相关信息(续)
人保财险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及表决权
比例
31.02%
31.02%
当期/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9,685
12,508
当期/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
股利
3,036
3,947
期/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96,475
91,358
资产总计
885,287
860,596
负债合计
580,223
572,154
股东权益合计
305,064
288,442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2,711
267,211
净利润
31,248
23,455
综合收益总额
26,457
26,8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577
26,891
4.
重大限制
由于本公司之部分子公司从事保险业务,其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本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这些子公司的资产偿还本集团债务的能力受到限制。该类保
险企业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中期财务报表附注六,财产保险、人寿保
险、健康保险分部中披露。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0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银行存款
- 人民币
20,234
18,863
- 美元
1,818
866
- 港币
621
857
- 欧元
61
52
- 英镑
14
11
- 其他
22
7
小计
22,770
20,656
其他货币资金
- 人民币
4,178
5,325
应计利息
1
3
合计
26,949
25,984
上述银行存款均为银行活期存款或短期定期存款。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
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及通知存款的存款期为1天至3个月
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取得利息
收入。
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活期银行存款中包含人民币1,601百万元(2025
年12月31日:人民币1,694百万元)的款项使用权或所有权受限。
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存放在香港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546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793百万元)。
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存放在其他境外国家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1,079
百万元(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522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1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按交易场所划分
交易所市场
1,568
2,341
银行间市场
26,098
33,246
合计
27,666
35,587
加:应计利息
5
9
减:减值准备
-
-
净额
27,671
35,596
按质押品类别划分
债券
27,671
35,596
3.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债券
政府债
4,908
3,292
金融债
106,841
105,175
企业债
28,485
30,852
基金
114,124
87,271
股票
110,625
95,700
非上市股权
16,693
16,785
资产管理产品
13,085
1,952
信托计划
4,456
5,196
股权投资计划及其他
64,097
63,494
合计
463,314
409,717
于2026年6月30日及2025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无直接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2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债权投资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债券
政府债
145,004
128,139
金融债
11,974
11,960
企业债
28,152
31,663
债权投资计划
68,458
79,139
信托计划
45,998
53,731
资产支持计划
19,805
20,289
合计
319,391
324,921
减:减值准备(附注五、13)
(2,157)
(2,265)
净额
317,234
322,656
5.
其他债权投资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债券
政府债
435,415
399,901
金融债
79,824
70,867
企业债
141,318
136,229
资产支持计划
330
330
合计
656,887
607,327
其中:
- 摊余成本
618,523
576,743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38,364
30,584
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对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确认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
民币404百万元(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409百万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3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股票
83,963
70,535
永续金融产品
70,022
88,197
其他权益类投资
10,351
10,314
合计
164,336
169,046
其中:
-成本
168,073
160,348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3,737 )
8,698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本集团处置了成本为人民币42,136百万元
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的累计收益人民币4,039百万元从其他综合收益转
入留存收益。
7.
定期存款
原始期限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3个月至1年(含1年)
1,203
1,440
1年至2年(含2年)
1,635
1,646
2年至3年(含3年)
30,779
35,581
3年至4年(含4年)
-
100
4年至5年(含5年)
24,785
23,336
5年以上
73,438
62,439
合计
131,840
124,542
加:应计利息
2,542
3,038
减:减值准备(附注五、13)
(140 )
(142 )
净额
134,242
127,438
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中包含人民币1,565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1,498百万元)的款项使用权或所有权受限。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4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详细情况如下:
2026年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
其他权益
宣告发放现金
计提减值
2026年
被投资单位名称
1月1日
本期增加
处置投资
的投资损益
收益变动
变动
股利或利润
准备
6月30日
联营/合营企业
177,113
-
-
7,288
(216 )
(3 )
(3,879 )
-
180,303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253百万元(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253百万
元)。
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所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人民币106,819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104,706百万元)。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对兴业银行的投资市值为人民币44,365百万元(2025年
12月31日:人民币56,420百万元),市值低于账面价值。考虑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本集团对兴业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
试,经测试,该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高于账面价值,因此于2026年6月30日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测试的方法,是比较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及其账面价值。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基于管理层对兴业银行的普通股股东可获得未来盈利的最佳估计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5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集团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
额进行评估。在测算兴业银行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本
集团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预测期年限
5年及永续
长期利润增长率
2.5%
折现率
9.9%
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所持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
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人民币51,861百万元(2025年12月31日:
人民币51,113百万元)。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对华夏银行的投资市值
为人民币16,379百万元(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17,610百万元),市值
低于账面价值。考虑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本集团对华夏银行的长期股权投
资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该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高于账面价
值,因此于2026年6月30日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测试的方法,是比较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及其账面价值。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
减值的规定,基于管理层对华夏银行的普通股股东可获得未来盈利的最佳估
计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本集团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
额进行评估。在测算华夏银行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本
集团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预测期年限
5年及永续
长期利润增长率
2.2%
折现率
10.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6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存出资本保证金
本集团境内保险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注册
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符合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原银保监会”)规定的银行,除清算时用于偿还债务外,不得动
用。
2026年6月30日
存放形式 原始存放期限
币种
金额
南京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4,100
建设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2,899
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535
农业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1,100
中信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929
民生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819
中国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550
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480
南京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392
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21
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20
中国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20
浦发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100
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人民币
50
合计
13,315
加:应计利息
424
减:减值准备(附注五、13)
(22 )
净额
13,71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7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存出资本保证金(续)
2025年12月31日
存放形式
原始存放期限
币种
金额
南京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4,100
建设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2,899
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535
农业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1,100
中信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929
民生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819
中国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550
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480
南京银行
协议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392
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21
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20
中国银行
定期存款
36个月
人民币
120
浦发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人民币
100
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人民币
50
合计
13,315
加:应计利息
369
减:减值准备(附注五、13)
(22 )
净额
13,662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8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投资性房地产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期初余额
14,789
15,232
本期购置
6
9
固定资产转入
81
1,178
无形资产转入
12
7
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
公允价值重估利得(附注
五、38)
88
99
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
公允价值重估利得(附注
五、38)
39
-
公允价值调整(附注五、31)
(64 )
(143 )
转出至固定资产
(228 )
(32 )
转出至无形资产
(42 )
-
处置及报废
(10 )
(6 )
期末余额
14,671
16,344
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尚未获得有关房屋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
面价值为人民币679百万元(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683百万元)。
于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净额为人民币915百万元(2025年12月31日:人
民币915百万元)的投资性房地产用于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67百万元(2025
年12月31日:人民币297百万元)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评估是基于如下方法:(1)运用市场比较法,假设将投
资性房地产以评估时点状态出售,并参考有关市场的可比销售交易;或
(2)运用收益法,考虑目标房地产现有租期内的租金收益以及按照现有市
场租金水平可获取的潜在租金收益,根据适当的资本化率计算房地产于评估
基准日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通常依据专业判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各估值方法的适用性分析,
在上述两种方法产生的评估结果中选择一种方法或两种方法加权得出的测算
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最终评估结果。因此,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被
分类为第三层级。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29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投资性房地产(续)
在使用上述第(2)种评估方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价值时,资本化率是评估
这些投资性房地产价值的主要输入之一,本集团采用的资本化率区间如下:
项目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资本化率
3.0%-6.5%
3.0%-6.5%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1) 本集团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及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递
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期初余额
12,679
12,031
本期计入损益(附注五、37)
3,062
3,350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012
1,253
本期其他变动
-
2
期末余额
18,753
16,636
(2)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819
36,0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066)
(23,40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
19,555
14,080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
(802)
(1,401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0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其他资产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1)
11,739
8,805
应收共保款项
4,549
4,582
待抵扣/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
3,023
3,107
存出分保保证金
2,451
2,420
存出保证金
2,431
1,432
应收代缴保费销项税
1,605
1,348
应收股利
1,550
512
应收管理费
1,216
962
发放贷款及垫款
408
408
长期待摊费用
141
170
预缴所得税
54
284
其他
2,614
2,169
合计
31,781
26,199
减:减值准备(附注五、13)
(1,963 )
(1,872 )
净额
29,818
24,32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1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类别分析如下:
2026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580
4.94
580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
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7,414
63.16
-
-
押金和预付款项
957
8.15
3
0.31
其他
2,788
23.75
705
25.29
合计
11,739
100.00
1,288
10.97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577
6.55
577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
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5,726
65.03
-
-
押金和预付款项
809
9.19
5
0.62
其他
1,693
19.23
717
42.35
合计
8,805
100.00
1,299
14.7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2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其他资产(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6年6月30日
账面金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1年以内
9,571
(39 )
9,532
1至2年
470
(38 )
432
2至3年
296
(115 )
181
3年以上
1,402
(1,096 )
306
合计
11,739
(1,288 )
10,451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1年以内
6,264
(53 )
6,211
1至2年
984
(65 )
919
2至3年
342
(172 )
170
3年以上
1,215
(1,009 )
206
合计
8,805
(1,299 )
7,506
按款项性质列示: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应收待结算投资款
7,414
5,726
押金和预付款项
965
817
其他
3,360
2,262
合计
11,739
8,805
减:减值准备
(1,288 )
(1,299 )
净额
10,451
7,506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3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附注五
2026年1月1日
本期计提/
通过损益转回
转出及其他
2026年6月30日
债权投资
4
2,265
(107 )
(1 )
2,157
其他债权投资
5
409
11
(16 )
404
定期存款
7
142
(2 )
-
140
长期股权投资
8
253
-
-
253
存出资本保证金
9
22
-
-
22
固定资产
843
-
-
843
无形资产
75
-
-
75
商誉
198
-
-
198
其他资产
12
1,872
99
(8 )
1,963
合计
6,079
1
(25 )
6,055
1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按交易场所划分
交易所
61,478
71,963
银行间
80,004
108,800
合计
141,482
180,763
按质押品类别划分
债券
141,482
180,76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4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续)
由于本集团承诺以约定条件回购有关资产,因此有关资产并不满足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的条件。
本集团与对手方达成协议,在出售特定债券同时承诺未来回购。本集团继续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该债券投资,该类债券包括在本集团交易性金融资
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中,但这些债券已作为上述交易的质押物。于
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回购交易质押的债券面值和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203,689百万元和人民币233,016百万元(2025年12月31日:分别为人民币
291,856百万元和人民币324,191百万元)。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质押资产的面值
203,689
291,856
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1,482
180,76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5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应付职工薪酬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0,189
16,778
(17,722 )
29,245
职工福利费
3
1,154
(1,156 )
1
社会保险费
其中:医疗保险费
49
1,097
(1,104 )
42
工伤保险费
7
37
(37 )
7
生育保险费
10
19
(18 )
11
设定提存计划(注1)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157
2,174
(2,181 )
150
企业年金
3,211
1,249
(1,229 )
3,231
失业保险费
24
81
(82 )
23
住房公积金
66
1,550
(1,549 )
67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4,286
613
(456 )
4,443
退休金福利责任(注2)
2,559
309
(90 )
2,778
其他
132
994
(1,016 )
110
合计
40,693
26,055
(26,640 )
40,108
注1: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等,根
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
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
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因此,本集团上
述社会养老保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除上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外,本集团还设立了企业年金基
金,本集团按约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向企业年金基金缴费。本集团
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为人保养老。除此之外,本集团不承担其他额
外义务,因此,本集团企业年金基金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注2:
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承担了在2003年7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的退休金和医疗
支出。支出的金额根据员工为本集团服务时间及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有
关政策确定。这些退休金和医疗津贴根据和员工达成共识的政策以及
员工在本集团服务的年限按月支付。此外,本集团在2003年重组时对
部分员工也提供了提前退休计划。参与该计划的员工将于正式退休前
定期取得多项福利。上述退休金福利计划的受益人已不再服务于本集
团,相关福利已全部授予。本退休金福利责任没有计划资产。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6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应付职工薪酬(续)
(1) 退休金福利责任余额变动如下: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期初余额
2,559
2,795
利息成本(附注五、33)
24
23
精算损失(附注五、38)
285
(37)
实际支付金额
(90 )
(85)
期末余额
2,778
2,696
(2) 本集团对于上述退休金福利责任估计结果采用如下的折现率和增长率精算假
设: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
%
折现率
1.50-1.75
1.50-2.00
年增长率 – 内退福利
2.50
2.50
年增长率 – 医疗费用
8.00
8.00
该退休金福利责任通常使本集团面临利率风险、长寿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
利率风险:折现率的上升/(下降)将导致计划负债的(减少)/增加。
长寿风险:于2025年12月31日,退休金福利责任现值的死亡率假设采
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养老类业务表男女表;于
2025年12月31日,退休金福利责任现值的死亡率假设采用中国人身保
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养老类业务表(CL5/CL6 (2010-
2013))。
通货膨胀风险:随着通货膨胀增加,需支付的医疗费用、退养生活费、
设备费用及其他补贴福利将会增加,进而导致计划负债的增加。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7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应付职工薪酬(续)
(3) 退休金福利计划在未来各期间预计支付的未折现现金流如下: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
45
45
3至12个月
135
135
1至5年
717
699
5年以上
2,431
2,241
合计
3,328
3,120
(4) 敏感性分析
在确定退休金福利责任时所使用的重大精算假设包括折现率及福利增长率。
下述敏感性分析以相应假设在报告期末发生的合理可能变动为基础(所有其
他假设维持不变)。
对2026年6月30日
福利负债
变动的影响
对2025年12月31日
福利负债
变动的影响
贴现率
增加50个基点
(130 )
(117 )
贴现率
减少50个基点
141
127
平均年度福利增长率 增加50个基点
135
121
平均年度福利增长率 减少50个基点
(126 )
(113 )
16.
应交税费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
6,888
377
应交代扣代缴车船税
2,922
3,745
税金及附加
1,334
1,234
增值税
1,199
1,158
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357
309
其他
162
174
合计
12,862
6,99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8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保费准备金
保费准备金的变动情况如下:
2026年
1月1日
本期
计提
本期
使用
本期
(上缴)/收回
2026年
6月30日
农险大灾保费
准备金:
种植业保险
(376 )
913
-
-
537
养殖业保险
(783 )
284
-
-
(499 )
森林保险
1,177
123
-
-
1,300
其他
359
46
-
-
405
合计
377
1,366
-
-
1,743
本集团各大类险种提取保费准备金的比例和金额如下: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提取金额
提取比例
提取金额
提取比例
种植业保险
913
2%-8%
904
2%-8%
养殖业保险
284
1%-4%
277
1%-4%
森林保险
123
4%-10%
97
4%-10%
其他
46 15%/非比例
38 15%/非比例
合计
1,366
1,316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39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8.
应付债券
本集团应付债券为资本补充债券。
发行人
完成发行日
期限
利率 计息方式
面值
2026 年
6 月30 日
2025 年
12 月31 日
本公司
2023年6月5日
10年
1-5年:3.29%
6-10年:4.29%
单利
12,000
12,028
12,225
人保寿险
2023年5月26日
10年
1-5年:3.32%
6-10年:4.32%
单利
12,000
12,214
12,383
人保财险
2024年11月28日
10年
1-5年:2.33%
6-10年:3.33%
单利
12,000
12,246
12,077
人保健康
2022年3月29日
10年
1-5年:3.68%
6-10年:4.68%
单利
3,000
3,038
3,093
人保再保
2021年8月6日
10年
1-5年:3.60%
6-10年:4.60%
单利
2,000
2,064
2,028
合计
41,590
41,806
应付债券被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集团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期限均为十年,在适当通知交易对手的前提下,
本集团有权选择在各期资本补充债券第五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按各期债
券的面值提前赎回债券。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0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8.
应付债券(续)
本集团应付债券的变动如下: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期初余额
41,806
50,132
本期增加
688
736
本期减少
(904 )
(9,360 )
期末余额
41,590
41,508
19.
保险合同资产及负债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保险合同资产
503
794
保险合同负债
1,306,777
1,239,519
保险合同净负债
1,306,274
1,238,725
其中:未到期责任负债
1,016,697
969,660
已发生赔款负债
289,577
269,065
20.
其他负债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1)
61,914
50,507
应交保险保障基金
1,195
708
存入保证金
663
654
其他
3,347
3,190
合计
67,119
55,059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1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0.
其他负债(续)
(1)
其他应付款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
投资人款项
33,725
33,570
应付股利
9,610
2,020
应付共保费
5,491
4,15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859
433
应付分保账款进项税
1,365
1,030
应付供应商款项
908
1,422
暂收客户款
404
374
押金
238
234
其他
8,314
7,274
合计
61,914
50,507
21.
股本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35,498
35,498
其中:国家持股(注)
32,512
32,512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8,726
8,726
合计
44,224
44,224
注:于2026年6月30日,国家持股部分中,财政部持股26,906,570,608股
(2025年12月31日:26,906,570,608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持股5,605,582,779股(2025年12月31日:5,605,582,779股)。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2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2.
资本公积
2026年
1月1日
本期间变动
2026年
6月30日
与少数股东的交易(注1)
(233 )
(4 )
(237 )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的变动
(1,840 )
(2 )
(1,842 )
离退休福利补贴(注2)
2,847
-
2,847
其他股东权益内部结转(注3)
(17,942 )
-
(17,942 )
股本溢价
23,973
-
23,973
合计
6,805
(6 )
6,799
2025年
1月1日
本期间变动
2025年
6月30日
与少数股东的交易(注1)
(233 )
-
(233)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的变动
(1,203 )
(545 )
(1,748)
离退休福利补贴(注2)
2,847
-
2,847
其他股东权益内部结转(注3)
(17,942 )
-
(17,942)
股本溢价
23,973
-
23,973
合计
7,442
(545 )
6,897
注1:本集团与少数股东的交易包括直接收购少数股东权益,以及在未丧失
控制权的情况下视同购买和处置子公司权益。
注2:2009年,本集团确认应收财政部款项人民币2,847百万元,作为对本公
司承担退休后福利责任的补偿。本公司将该款项确认为财政部出资,有
关款项已全部收回。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3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2.
资本公积(续)
注3:于2009年6月30日,本集团取得财政部批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
前的财务报表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为财务报表主体编制。根据财政
部财金[2009]5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本公司在股份公司改制日按照附注
一所述的资产评估结果建立股份公司财务账,确认净资产评估增值净额
人民币26,766百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将人民币17,942百万元的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由于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对于人民币26,766百万元的评估增
值转回,因此已转入股本的人民币17,942百万元作为负项列示。
23.
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本年实现净利润(减未弥补亏
损,下同)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
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经
股东会决议批准,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实收资本。
24.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相关法规,一般风险准备金须用作弥补公司于从事保险业务时所产生的
巨灾及其他损失。本集团部分子公司需按适用的中国财务规定确定各自年度
净利润、期末风险资产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并在中期财务报表中提
取有关准备金。该准备金不能用作利润分配或转增资本。
25.
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根据中国相关规定,当农业保险和核保险实现承保利润时,本集团须提取利
润准备金。利润准备金不可以用于红利分配或转增股本,但能够在发生巨灾
损失时使用。
26.
利润分配
依照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章程,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利润分
配:
(1) 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2) 提取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金额的10%的法定盈余公积;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4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6.
利润分配(续)
(3) 本集团从事保险业务的子公司按照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的金额的
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按资产管理产
品管理费收入的10%提取风险准备,余额达到资产管理产品余额的
1%时,可不再提取;
(4) 按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其金额按公司章程或股东会的决议
提取和使用;
(5) 按《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财金[2013]129号)的规定提
取大灾风险利润准备金;
(6) 按《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银保监[2020]47号)的规定提
取核巨灾损失责任准备金;
(7) 支付股东股利。
当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已达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
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经批准后可转为实收资本或股本。但法定
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转增前注册
资本的25%。
27.
保险服务收入及费用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保险服务收入
未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31,046
30,668
以保费分配法计量的合同
255,827
249,582
合计
286,873
280,250
保险服务费用
未到期责任负债
49,441
50,494
已发生赔款负债
201,500
195,707
合计
250,941
246,20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5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8.
利息收入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8,070
7,307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5,441
6,030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2,026
2,281
买入返售证券利息收入
51
62
活期存款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
款利息收入
29
33
其他
43
121
合计
15,660
15,834
29.
投资收益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利息收入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87
2,430
小计
2,387
2,430
股息收入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086
2,4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57
1,171
小计
4,843
3,571
已实现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052
5,284
其他债权投资
628
3,445
债权投资
5
-
小计
21,685
8,729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收益
7,288
8,179
合计
36,203
22,909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6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0.
其他收益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政府补助
104
139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56
46
合计
160
185
3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债券
(16 )
(1,870 )
- 股票
7,556
(437 )
- 资产管理产品
(9 )
(64 )
- 其他权益类投资和永续金融
产品
3,859
89
- 基金
2,679
4,783
投资性房地产
(64 )
(143 )
合计
14,005
2,358
32.
其他业务收入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技术服务收入
829
925
资产管理费收入
721
627
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
361
310
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收入
149
161
其他
607
507
合计
2,667
2,53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7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3.
利息支出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
1,003
1,024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652
565
退休金福利责任利息成本(附
注五、15(1))
24
23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20
23
其他
18
36
合计
1,717
1,671
34.
业务及管理费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工资及福利费
23,918
24,845
技术、劳务和咨询服务费
9,963
8,574
业务宣传费
4,888
5,412
保险保障基金
2,671
2,735
折旧与摊销
2,666
2,424
行政办公支出及差旅费
587
658
防预及风险减量服务费
396
413
电子设备运转费
385
552
其他
4,438
3,855
小计
49,912
49,468
减:归属于保险获取现金流的
费用
(24,838 )
(24,661 )
减:当期发生的其他保险履约
现金流
(21,944 )
(21,596 )
合计
3,130
3,21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8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5.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债权投资减值转回
(107 )
(70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11
25
定期存款减值转回
(2 )
(22 )
其他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99
51
合计
1
(16 )
36.
营业外收入/支出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注)
2
47
其他
52
64
合计
54
111
营业外支出
捐赠支出
3
4
其他
952
132
合计
955
136
注: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7.
所得税费用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当期所得税费用
14,829
9,930
递延所得税费用(附注五、11)
(3,062 )
(3,350 )
合计
11,767
6,58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49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7.
所得税费用(续)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如下: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利润总额
61,579
42,468
适用税率
25%
2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
15,395
10,617
对以前期间当期纳税的调整
466
(30 )
归属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损益
(1,822 )
(2,045 )
无须纳税的收入
(3,038 )
(2,461 )
不可用于抵扣税款的费用
517
244
子公司适用税收优惠的影响
(414 )
(372 )
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亏损
601
620
其他
62
7
按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1,767
6,580
中国大陆所得税费用根据在中国大陆利润及税率计算。其他地区所得税费用
根据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利润及税率计算。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0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8.
其他综合收益
(1) 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保险合同及分
出再保险合同
金融变动
其他债权投资
及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的其他
综合收益
其他
合计
2026年1月1日
(35,074 )
22,805
2,815
(9,454 )
本期增减变动
2,057
(2,676 )
(457 )
(1,076 )
其中: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384
(2,281 )
-
(1,897 )
2026年6月30日
(33,017 )
20,129
2,358
(10,530 )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保险合同及分
出再保险合同
金融变动
其他债权投资
及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的其他
综合收益
其他
合计
2025年1月1日
(47,793 )
34,439
3,397
(9,957 )
本期增减变动
(3,337 )
(2,577 )
(262 )
(6,176 )
其中: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189
(2,025 )
93
(1,743 )
2025年6月30日
(51,130 )
31,862
3,135
(16,133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1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8.
其他综合收益(续)
(2) 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项目
本期所得税前
发生额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所得税费用
税后本期
发生额
税后本期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
税后本期归属于
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8,610)
-
2,205
(6,405 )
(4,932 )
(1,473 )
其中:
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4
-
-
14
10
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8,523)
-
2,152
(6,371 )
(4,810 )
(1,561 )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85)
-
-
(285 )
(285 )
-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184
-
53
237
153
84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673
(616 )
395
7,452
5,753
1,699
其中: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30)
-
-
(230 )
(182 )
(48 )
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8,338
(628 )
(1,925 )
5,785
4,414
1,371
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准备
(11)
12
-
1
1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4)
-
-
(74 )
(67 )
(7 )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534)
-
2,363
1,829
1,492
337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57
-
(12 )
45
28
17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127
-
(31 )
96
67
29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937)
(616 )
2,600
1,047
821
226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2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8.
其他综合收益(续)
(2) 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续)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项目
本期所得税前
发生额
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当
期转入损益
所得税费用
税后本期
发生额
税后本期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
税后本期归
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82
-
(14 )
268
162
106
其中:
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89)
-
-
(89 )
(74 )
(1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81
-
(17 )
264
157
107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37
-
-
37
37
-
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53
-
3
56
42
14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967)
(3,475 )
603
(5,839 )
(4,595 )
(1,244 )
其中: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69)
-
-
(469 )
(330 )
(139 )
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2,214
(3,445 )
298
(933 )
(708 )
(225 )
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准备
28
(30 )
1
(1 )
(1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9)
-
-
(29 )
(26 )
(3 )
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4,733)
-
293
(4,440 )
(3,552 )
(888 )
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
(77)
-
36
(41 )
(16 )
(25 )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重估利得
99
-
(25 )
74
38
36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2,685)
(3,475 )
589
(5,571 )
(4,433 )
(1,138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3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9.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是以普通股东享有的净利润除以当期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
数计算。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36,745
26,530
本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数
(百万股)
44,224
44,224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83
0.60
(2)
稀释每股收益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36,745
26,530
加:假定联营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
全部转换为普通股对归属
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
润的影响(注)
(196 )
(227 )
本期用于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净利
润
36,549
26,303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数(百万
股)
44,224
44,224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83
0.59
注:本集团联营企业兴业银行公开发行了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
民币500亿元,转股期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7年12月26日止。本集团在计
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考虑兴业银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对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的影响。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4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净利润
49,812
35,888
加:折旧与摊销
2,712
2,424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收益
(60 )
(41 )
保险合同负债及分出再保
险合同资产变动
76,434
79,90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4,005 )
(2,358 )
利息收入
(15,660 )
(15,834 )
利息支出
1,717
1,671
投资收益
(36,203 )
(22,909 )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1
(16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2
汇兑损失
492
87
投资费用
187
287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净
额的变动
(3,062 )
(3,35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16,035 )
(15,67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7,606
14,7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936
74,84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5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0.
现金流量补充资料(续)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现金的期末余额
26,807
24,460
加:使用权/所有权受限货币资金
期初余额(附注五、1)
1,694
1,315
减:使用权/所有权受限货币资金
期末余额(附注五、1)
(1,601 )
(1,63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5,619 )
(25,84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附注五、41)
27,807
15,699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35,949 )
(19,60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6,861 )
(5,608 )
(3)
不涉及现金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及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本集
团无重大不涉及现金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6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6月30日
现金
其中:其他货币资金
4,178
1,59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
行存款
21,028
21,231
小计
25,206
22,825
现金等价物
其中:存期三个月以内到期
的定期存款及通知
存款
141
80
三个月以内到期的买
入返售资产
27,666
15,619
小计
27,807
15,69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013
38,524
42.
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投资了多种结构化主体,包括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或保险资产管
理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信托公司发行
的信托产品及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本集团持有的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投资
分别披露于附注“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相应的投资收益确认为损益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投资收益及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管理服务
费而发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
养老金产品等。此业务部分产生的管理费收入披露于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五、
32“其他业务收入”中。
本集团认为,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账面价值代表了本集团持有权益
的最大风险敞口。最大风险敞口代表本集团可能面临的最大风险。本集团没
有对这些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提供任何资金支持。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7
六、
分部报告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本集团有如下经营
性报告分部:
(1) 财产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财险提供的各种财产保险为
主的业务;
(2) 人寿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寿险提供的各种人寿保险为
主的业务;
(3) 健康保险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人保健康提供的各种健康及医疗
保险为主的业务;
(4) 资产管理分部主要包括本集团提供的各种资产管理服务;
(5) 总部及其他分部主要为通过战略、风险、人力资源等职能为本集团的
业务发展提供管理和支持,以及本集团提供的保险经纪、再保险业务
及其他业务。
分部净利润包括直接归属分部的收入减费用。
分部资产与负债主要包括直接归属分部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分部资产在
扣除相关准备之后予以确定,在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上述扣除计作
直接冲销。
在分部报告中,保险服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为分部收入,利润或亏损为分部
经营成果。
本集团于本期间的收入及利润主要来自中国大陆的上述业务。考虑到中国
大陆以外地区经营产生的收入、净利润、资产和负债合计占比低于本集团
合并财务数据的10%,本集团未披露地区分部信息。
分部间交易基于本集团各分部协商一致的条款进行。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8
六、 分部报告(续)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财产保险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资产管理 总部及其他
抵销金额
合计
营业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
255,706
13,611
16,717
-
2,958
(2,119 )
286,873
利息收入
5,775
7,423
1,387
40
1,035
-
15,660
投资收益
18,799
16,119
2,448
78
10,846
(12,087 )
36,20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6,434
2,820
11
8
576
(2,561 )
7,28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生的收益
2
3
-
-
-
-
5
其他收益
147
8
2
1
2
-
16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01
8,407
1,436
28
3,478
(3,345 )
14,005
汇兑损益
(236 )
(83 )
(18 )
2
(157 )
-
(492 )
其他业务收入
738
217
257
1,402
2,645
(2,592 )
2,667
资产处置收益
38
-
-
1
-
-
39
营业收入合计
284,968
45,702
22,229
1,552
20,807
(20,143 )
355,115
对外营业收入
282,866
45,647
22,069
830
3,703
-
355,115
分部间营业收入
2,102
55
160
722
17,104
(20,143 )
-
营业支出
保险服务费用
231,983
7,901
10,272
-
2,793
(2,008 )
250,941
分出保费的分摊
16,426
586
3,819
-
245
(2,578 )
18,498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11,799 )
(496 )
(2,186 )
-
(210 )
1,968
(12,723 )
承保财务损失
4,281
20,069
3,003
-
88
(65 )
27,376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
(579 )
-
(16 )
-
(9 )
60
(544 )
提取保费准备金
1,366
-
-
-
-
-
1,366
利息支出
519
736
161
5
303
(7 )
1,717
税金及附加
113
131
17
33
43
-
337
业务及管理费
1,393
983
136
582
1,339
(1,303 )
3,130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36
(57 )
(25 )
(3 )
50
-
1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其他业务成本
542
207
231
230
1,731
(405 )
2,536
营业支出合计
244,281
30,060
15,412
847
6,373
(4,338 )
292,635
营业利润
40,687
15,642
6,817
705
14,434
(15,805 )
62,480
加:营业外收入
48
2
2
-
2
-
54
减:营业外支出
(889 )
(31 )
(30 )
(3 )
(2 )
-
(955 )
利润总额
39,846
15,613
6,789
702
14,434
(15,805 )
61,579
所得税费用
(7,426 )
(2,051 )
(1,642 )
(170 )
(196 )
(282 )
(11,767 )
净利润
32,420
13,562
5,147
532
14,238
(16,087 )
49,812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
2,155
284
106
47
250
(130 )
2,712
资本性支出
468
18
80
15
120
-
701
2026年6月30日
分部资产
919,957
901,739
167,396
15,758
352,209
(231,726 )
2,125,333
分部负债
583,026
830,978
139,327
4,974
88,558
17,038
1,663,90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59
六、 分部报告(续)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财产保险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资产管理 总部及其他 抵销金额
合计
营业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
250,070
14,018
15,603
-
2,496
(1,937 )
280,250
利息收入
6,117
7,160
1,404
47
1,106
-
15,834
投资收益
11,985
10,185
1,245
119
7,472
(8,097 )
22,90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6,434
3,273
2
50
564
(2,144 )
8,179
其他收益
120
9
2
48
6
-
18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58
1,565
431
(11 )
(847 )
362
2,358
汇兑收益
(31 )
(28 )
(8 )
1
(21 )
-
(87 )
其他业务收入
678
200
232
1,376
2,518
(2,474 )
2,530
资产处置收益
34
-
-
1
-
-
35
营业收入合计
269,831
33,109
18,909
1,581
12,730
(12,146 )
324,014
对外营业收入
269,325
32,801
18,847
829
2,212
-
324,014
分部间营业收入
506
308
62
752
10,518
(12,146 )
-
营业支出
保险服务费用
228,391
8,297
8,868
-
2,401
(1,756 )
246,201
分出保费的分摊
16,104
600
1,396
-
194
(2,031 )
16,263
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
(11,336 )
(489 )
(874 )
-
(152 )
1,577
(11,274 )
承保财务损失
4,440
15,782
2,210
-
161
(76 )
22,517
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
(560 )
(1 )
(26 )
-
(9 )
65
(531 )
利息支出
460
684
160
3
373
(9 )
1,671
税金及附加
76
82
10
31
39
-
238
业务及管理费
1,310
794
130
631
1,159
(813 )
3,211
信用减值(转回)/损失
(19 )
(25 )
(6 )
5
29
-
(16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2
-
-
-
-
-
2
提取保费准备金
1,316
-
-
-
-
-
1,316
其他业务成本
431
109
203
277
1,742
(839 )
1,923
营业支出合计
240,615
25,833
12,071
947
5,937
(3,882 )
281,521
营业利润
29,216
7,276
6,838
634
6,793
(8,264 )
42,493
加:营业外收入
50
9
1
47
4
-
111
减:营业外支出
(74 )
(15 )
(38 )
(6 )
(3 )
-
(136 )
利润总额
29,192
7,270
6,801
675
6,794
(8,264 )
42,468
所得税费用
(4,146 )
(408 )
(1,673 )
(175 )
(101 )
(77 )
(6,580 )
净利润
25,046
6,862
5,128
500
6,693
(8,341 )
35,888
补充信息:
折旧和摊销费用
1,688
305
185
77
247
(78 )
2,424
资本性支出
293
226
30
26
174
(88 )
661
2025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890,114
854,834
154,508
14,663
334,457
(220,893 )
2,027,683
分部负债
574,881
799,638
130,501
4,081
72,393
26,000
1,607,494
注:于2026年6月30日,总部、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分部分别持有一联营企
业0.82%,5.81%及6.03%的权益(2025年12月31日:0.82%,5.81%及
6.03%)。其中部分分部将该权益作为金融资产核算。在合并财务报表层
面,这些权益整体作为联营企业核算,并且相关调整的影响在合并财务报告
中根据股权分配至相应分部。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60
七、
风险管理
1.
保险风险
(1) 保险风险类型
保险风险是指发生保险事故的可能性以及由此产生的赔款金额和时间的不确
定。在保险合同下,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的赔款和理赔成本超过了
账面的保险负债。这种风险在下列情况下均可能出现:
发生机率风险 - 被保险事件发生数量的概率与预期的不同。
事件严重性风险 - 发生事件的赔偿成本的概率与预期不同。
保险负债发展风险 - 保险人债务金额在合同到期日可能发生变化的概率风
险。
风险的可变性可通过把损失风险分散至大批保险合同组合而得以改善,因为
较分散的合同组合较不易因组合中某部分的变动而使整体受到影响。慎重选
择和实施承保策略和方针也可改善风险的可变性。
以死亡为主要承保风险而言,传染病、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和自然灾害均为
可能增加整体索赔频率的重要因素,而导致比预期更早或更多的索赔。就以
生存为承保风险的而言,不断改善的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有助延长寿命,因
此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对于若干分红保险合同而言,其分红特征使较大部
分保险风险由投保方所承担。
保险风险也会受保户终止合同、减少支付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利用年金转
换的权利等影响。因此,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
就财产保险合同而言,索赔经常受到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巨灾、恐怖袭击
等诸多因素影响。
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流程以及用于计量风险的方法较上一期未发
生重大变化。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61
七、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2) 保险风险集中度
本集团财产保险合同按产品和地域分类管理保险风险集中度。
对于人寿和健康保险合同,保险风险往往不会因被保险人的地理位置而产生
重大变动,所以相关的区域风险集中度不作出呈报。
按业务划分的保险服务收入于附注六、分部报告中反映。
(3) 分出再保险安排
本集团通过分保业务的安排以减少保险业务中非寿险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分
出保险业务主要是以固定比例的成数或溢额再保险分出的,其自留比例限额
随产品不同而不一样。多个比例分保再保险合同条款中包含纯益手续费、浮
动手续费以及损失分摊限额的规定。同时,本集团进行了巨灾超赔再保安排
以减少本集团面对的特定重大灾难性事件的风险。
虽然本集团进行了再保业务安排,但是并没有减轻其对保险客户的直接责
任。因此,本集团存在因再保险人不能按照再保险合同履行其责任义务所产
生的信用风险。
(4) 假设
长期人身保险合同
本集团在计量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负债过程中须对退保率假设、
费用假设、折现率假设、死亡率假设、发病率假设及保单红利假设等作出重
大判断。
财产和短期健康保险合同
已发生赔款负债预估的主要假设是本集团的历史赔款进展的经验,同时还要
判断外部因素如司法的判决和政府的立法对于预估的影响。
由不同的统计技术和不同关键假设预测的已发生赔款负债的合理估计范围,
当中反映了对赔偿速度的变化,保费费率的改变和承保控制对最终损失影响
的不同观点。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62
七、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4) 假设(续)
财产和短期健康保险合同(续)
对有些因素的敏感性,如立法的变化、预估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等,是不可
能以置信度加以量化的。此外,因为从赔案的发生到其后的报案和最终的结
案而产生的时间滞后,保险事件的已发生赔款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是不能完
全确切量化的。
2.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股票、基金、债券、银行存
款、非标类投资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保险资金产生
投资收益。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本集团
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会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出现
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三种风险: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
险。
本集团采取多种方法管理市场风险。包括利用敏感度分析、风险价值模型及
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多个定量模型评估市场风险;通过适当多元化的投资
组合来转移市场风险;实行投资风险预算管理,根据发展目标确定可承受风
险水平,制定投资风险预算,实施动态跟踪,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
动的风险。本集团的主要交易是以人民币进行结算,除因部分保单以美元、
港币等外币结算,且持有部分以美元、港币等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而承担一定的外汇风险外,不面临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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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63
七、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
动的风险以及保险合同负债价值会因市场利率(折现率)变动而出现波动的
风险。
浮动利率工具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而固定利率工具则使本集团
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匹配缺口分析基础上,通过敏感度分析和压力测试定期监
测和评估利率风险,并通过调整组合构成及尽可能地管理组合的平均久期和
到期期限,以管理利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或公允价值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
动的风险(由利率风险或外汇风险所产生的变动除外),不论该变动是由个
别金融工具或其发行人的特定因素引起的,还是某些影响整个交易市场中的
所有类似金融工具的因素引起的。
本集团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主要来自价值随市场价格变化而波动的股票和基
金等投资,以及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
本集团的其他价格风险政策要求设立并管理投资目标,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
许的前提下,通过多样化投资组合、限制不同证券投资比例等措施管理其他
价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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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64
七、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或保险合同的一方因未能履行义务而引起另一方损失
的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与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
他债权投资、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及其他金融资产等有关。本集团通
过使用多项控制措施,对信用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督及报告。
本集团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对行业、企业经营管理、财务因素、
发展前景等进行综合分析,并通过内部信用评级模型的测算,对潜在投资进
行信用分析。本集团还采取对交易对手设定总体额度限制,加强固定收益投
资组合的多元化等手段来降低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敞口
下表列示了资产负债表项目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以
总额列示,未考虑以净额结算、抵押物或其他信用增级的影响。主要金融资
产的信用风险敞口列示如下: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26,949
25,9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7,671
35,596
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
317,234
322,656
其他债权投资
656,887
607,327
定期存款
134,242
127,438
存出资本保证金
13,717
13,662
信用风险敞口合计
1,176,700
1,13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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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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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规定,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
务工具等的减值准备。
预期损失计量的参数
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涉及的模型、参数和假设说明如下: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按照
不同的资产的风险特征,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
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违约风险敞口、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三者的乘积
折现后的结果。
•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内,在违约发生
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
•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内,无法履行
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追
索的优先级以及担保物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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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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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判断标准
本集团进行金融工具的减值阶段划分时充分考虑反映其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
著变化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主要考虑因素有监管
及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等。本集团以单项金融
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判断金
融工具阶段划分。
本集团通过设置定量、定性标准以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
否发生显著变化。判断标准主要包括债券估值出现明显波动、发行主体财务
经营表现明显变化、发行主体偿债能力和意愿出现明显变化、发生影响债券
安全的事件以及其他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迹象。在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变化时,本集团根据准则要求将逾期超过30天作为信
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标准之一。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下,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
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
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
素:
• 债务人在合同付款日后逾期超过 90 天以上;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
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
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
识别的事件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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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2)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前瞻性信息
在确定12个月及整个存续期违约风险敞口、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时应考虑
前瞻性经济信息。本集团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
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宏观经济指标,通过一揽子指标建立、数据准
备、前瞻性调整建模等步骤建立宏观经济前瞻调整模型,一揽子宏观经济指
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变动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通过进行回归分析
建立与信用减值损失的关系,并通过预测未来经济指标确定预期信用减值损
失。
与其他经济预测类似,对预计经济指标和发生可能性的估计具有高度的固有
不确定性,因此实际结果可能同预测存在重大差异。本集团认为这些预测体
现了本集团对可能结果的最佳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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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筹集足够资金或不能及时以合理价格将资产变现
以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主要流动性风险是源于保单容许的退保、退出或其他形式的提
前结束。本集团通过匹配投资资产的期限与对应保险责任的期限来控制流动
性风险及确保本集团能够履行付款责任,及时为本集团的投资业务提供资
金。
本集团管理主要子公司流动性风险的方法为,要求子公司按季度进行不同情
景下的现金流预测,并制定预期现金流短缺情况下的应急方案。
为了确保有充足的流动性资产,本集团于2026年6月30日及2025年12月31
日分别将总资产的2.49%及2.95%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形式持有。
八、 资本管理
1.
管治框架
本集团风险及财务管理框架的主要目的在于使本集团股东免受阻碍可持续实
现财务表现目标的事件(包括未能利用机遇)的影响。主要管理层意识到拥
有迅速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的至关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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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资本管理(续)
2.
资本管理方法
本集团力求优化资本架构及来源,以确保其始终为股东带来最大回报。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方法包括:以协调方式管理资产、负债及风险,定期评估
各受监管实体呈报资本水平与要求资本水平的差额(按每个受监管实体),
及根据经济状况及风险特征采取适当措施影响本集团的资本状况。
本集团所用资本的主要来源为权益股东的资金及借款。本集团亦利用再保险
来管理监管资本要求。
本集团主要子公司2026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情况是按照原银保监会颁布的
《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51
号) 及其附件规定和《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有关事项
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52号)及其附件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金规[2023]5号)及原银保
监会相关通知的要求编制。
中国境内保险公司开展业务需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资本要求。
这些资本要求通常被称为保险业的偿付能力要求。
保险公司同时遵守核心资本与实际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要求。
在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下,最低资本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
的公式计算。最低资本为综合考虑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的量化要
求和内部控制的评估情况后的结果。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以实际资本和核心资本除以
最低资本计算得出。根据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
付能力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100%和50%。人保财险、人保寿险、人保健康
2026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情况均满足以上监管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将密切监察未满足偿付能力相关要求的保险公司。
监管措施包括限制业务范围、限制派付股息、限制投资策略、强制转移业务
或责令办理再保险、罢免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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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70
八、
资本管理(续)
3.
监管架构
监管部门主要有意保障保单持有人的权利并进行密切监察,以确保本集团为
他们的利益妥善管理各项事宜。同时,监管部门亦有意确保本集团维持适当
的偿付能力,以应付因经济动荡或自然灾害引起的不可预见的负债。
九、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
本附注提供本集团如何设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信息。关于投资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的详情于本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五、10披露。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
产、定期存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存出资本保
证金等。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
款项以及应付债券等。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投资和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及其公允价值参
见附注九、2资产负债表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
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金额接近其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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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71
九、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项目
2026年
6月30日
公允价值层级 估值技术和主要输入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9,445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8,260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基于直接或间接
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对相同或同类资
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
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49,354
第三层级 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输入
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及最近融
资价格来确定。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255
第三层级 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折现
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其他债权投资
17,908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债权投资
638,979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基于直接或间接
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对相同或同类资
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
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4,289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4,856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基于直接或间接
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对相同或同类资
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
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17
第三层级 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输入
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及最近融
资价格来确定。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974
第三层级 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折现
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交易性金融负债
37,303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基于直接或间接
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对相同或同类资
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
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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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项目
2025年
12月31日
公允价值层级 估值技术和主要输入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3,784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1,558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基于直接或间接
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对相同或同类资
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
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45,539
第三层级 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输入
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及最近融
资价格来确定。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836
第三层级 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折现
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其他债权投资
14,509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债权投资
592,818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基于直接或间接
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对相同或同类资
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
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0,514
第一层级 活跃市场报价。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3,219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基于直接或间接
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对相同或同类资
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
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16
第三层级 采用含流动性受限调整、不可观察输入
值的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及最近融
资价格来确定。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997
第三层级 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是基于现金流折现
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交易性金融负债
22,210
第二层级 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基于直接或间接
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对相同或同类资
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
察的市场输入值来确定公允价值。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因无法获取相关活跃市场报价将
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763百万元的金融投资从第一层级转换至第二层级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期间:人民币10,662百万元)。截至
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因可获取相关活跃市场报价将账面价
值为人民币8,272百万元的金融投资从第二层级转换为第一层级(2025年1月
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期间:人民币10,555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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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73
九、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第三层级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期初余额
89,688
80,959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287 )
(195 )
本期购置
2,474
6,127
计入损益
5,259
(422 )
第三层级转出至第一层级
(105 )
-
本期处置
(6,229 )
(5,166 )
期末余额
90,800
81,303
于2026年6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归属于第三层级的
主要资产和负债在估值时使用贴现率、流动性折扣、可比公司乘数等重大不
可观察的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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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74
九、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层级(续)
2.
资产负债表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层级
下表为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金融工具按三个层级披露的分
析: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2026年6月30日
2026年6月30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债权投资
317,234
2,991
197,171
131,536
331,698
应付债券
41,590
-
42,206
-
42,206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债权投资
322,656
4,004
197,875
144,475
346,354
应付债券
41,806
-
42,132
-
42,132
公允价值接近其账面价值的金融资产与负债不包含在以上金融工具披露中。
归入以上第三层级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根据公认定价模型并按
照折现现金流量分析而确定,其中最重要的输入值为反映交易对方或本集团
风险的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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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75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本集团及本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本集团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为财政部。
2.
本公司的子公司
本公司拥有的主要子公司详细资料已于附注四中披露。
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人保财险
94
29
其他
35
3
合计
129
32
其他资产
人保财险
6,751
-
人保寿险
352
-
人保养老
192
-
合计
7,295
-
其他应付款
人保科技
47
-
人保财险
44
51
人保投控
42
14
人保资产
41
53
人保养老
13
-
其他
42
25
合计
229
14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76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2.
本公司的子公司(续)
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之间主要交易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其他业务收入
人保财险
60
69
人保养老
14
15
人保资本
11
17
人保投控
7
10
人保寿险
6
6
人保健康
5
12
人保再保
5
8
人保科技
5
5
人保资产
3
5
合计
116
147
投资收益
人保财险
6,751
5,094
人保健康
579
31
人保寿险
352
-
人保资产
276
177
人保养老
192
77
人保资本
39
36
人保香港
31
30
人保再保
4
42
人保投控
-
38
人保科技
-
3
合计
8,224
5,528
业务及管理费
人保科技
47
157
人保投控
32
41
人保资产
24
26
合计
103
22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77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与本集团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兴业银行
联营企业
华夏银行
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本公司董事任职的其他关联方
注1
注1:本公司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其他公司同时担任董事,故本公司将该
类公司视为本集团关联方。
与本公司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兴业银行
子公司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
注2
注2:主要为与本公司存在交易的其他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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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78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主要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应收款项:
兴业银行
货币资金
2,811
2,817
定期存款
662
4,169
华夏银行
货币资金
181
91
定期存款
3,424
3,572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其他资产
5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其他应收款
4
3
应付账款: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其他应付款
21
1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79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兴业银行
收取的保费
10
8
利息收入
75
105
股息收入
2,856
2,840
理赔及保全服务
97
8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9
17
华夏银行
收取的保费
7
7
利息收入
31
26
股息收入
820
78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
3
理赔及保全服务
2
-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收取的保费
1
-
利息收入
-
13
分红及股息收入
203
280
其他业务收入
7
7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其他业务收入
8
6
其他业务成本
-
1
本公司之子公司人保资产,接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委托管理部分资
产。于2026年6月30日,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为人民币12,157百万元(2025年
12月31日:人民币5,161百万元)。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期
间,人保资产发生资产管理费收入人民币803万元(含税)(2025年1月1日
至2025年6月30日止期间:人民币593万元(含税))。于2026年6月30日
应收资产管理费余额为人民币421万元(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325万
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80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续)
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兴业银行
股息收入
186
185
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基于协议价格或市场价格。
4.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福利
6
5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至2026年
6月30日止期间,除向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支付酬金(即关键管理人员薪
酬)外,并未与之订立任何交易。
5.
其他关联方事项
除上述事项,本集团无其他重大关联方事项。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1 月1 日至6 月30 日止期间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6-1-2-81
十一、或有事项
鉴于保险业务的性质,本集团在某些日常业务相关的法律诉讼及仲裁中作为
原告或被告。这些法律诉讼主要牵涉本集团保单的索赔,且其部分损失有可
能得到再保险公司的补偿或通过其他回收残值和代位求偿的方式得到补偿。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就其保险业务参与了类似的法律
诉讼。相关案件的索赔金额较大,正在进行法律诉讼流程。尽管现时无法确
定这些或有事项、法律诉讼或其他诉讼的结果,亦无法可靠估计发生可能性
及金额,本集团相信任何由此引致的负债(如有)不会对于2026年6月30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经营业绩构成严重的负
面影响。
十二、承诺事项
1.
资本承诺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承诺:
已签约但未计提
2,151
1,293
投资承诺:
已签约但未计提
6,866
7,861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于2026年8月10日,本公司子公司人保再保全额赎回于2021年8月6日发行的
人民币2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
(2) 于2026年8月18日,本公司子公司人保寿险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
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起息日为2026年8月20日,票面利率为1.88%。票
面利率自2026年8月20日起每5年为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人保寿险将其分
类为其他权益工具。
(3) 于2026年8月28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6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1
元(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4,865百万元。该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会的
批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中期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 1 -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
6月30日止期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
43
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
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的政府补助除外)
30
12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64 )
(143 )
与公司正常经营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82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87 )
(7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6
46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
204
(4 )
合计
(638 )
(19 )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
额
(445 )
4
归属于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数
(193 )
(23 )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
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
事项产生的损益。
本集团作为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为其主要经营业务之一,持
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属于本集团的正常经营业务,故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作为
非经常性损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中期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 2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2026年1月1日至6月
30日止期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21
0.83
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35
0.84
0.84
2025年1月1日至6月
30日止期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49
0.60
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49
0.60
0.59
3.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
报表的差异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5]4号)的有关规定,本集
团对境内外财务报表进行比较。
本集团除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还按照国际财务报告
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6
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简要合并财务报表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中期财务报表补充资料(续)
(除另有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 3 -
3.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
报表的差异(续)
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
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的净利润
以及于2026年6月30日的股东权益差异如下: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
归属于母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 股东的净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49,812
36,745
461,432
340,139
调整:保费准备金(注1)
1,366
942
1,736
1,199
上述调整事项的递
延所得税影响
(342 )
(236 )
(435 )
(301 )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50,836
37,451
462,733
341,037
主要调整事项说明:
注1:根据财会[2014]12号以及财金[2017]38号的规定,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25号——保险合同计提保险合同负债之外,按照农业保险自留保费
的一定比例计提农险大灾保费准备金,按照住宅地震保险保费收入的
一定比例计提住宅地震保险准备金,并将当期计提和使用的保费准备
金计入当期损益。
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无此项规定,因此存在准则差异。按照国际
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第17号计提的保险合同负债,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25号——保险合同计提的保险合同负债金额相同。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