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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合康新能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7/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09(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9:03:31·⚡ 决策 10-08 19:06:26 +2m55s·19.3 天前

合康新能回复深交所定增问询:美的集团承诺全额认购不超16.52亿元,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本次公告是对9月2日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核心事项(美的集团全额认购、募资上限、募投方向)在此前定增预案及董事会决议中已公开,回复仅为程序性落实与合规澄清;定增按不低于20日均价80%发行,对现有股东存在折价摊薄,控股股东现金注资不等于每股价值提升,缺乏正向预期差。

📄 原文合康新能↗ 原文
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六年十月 7-1-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6 年9 月2 日…
不做 合康新能(300048.SZ)
问询函回复属已知定增方案的程序性进展,控股股东全额认购与募资上限均非新增事实,缺乏预期差;折价发行摊薄每股权益且公司自身披露业绩下滑与亏损风险,无正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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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合康新能回复定增问询,美的集团承诺以自有资金全额认购约16.52亿元,消除了认购与资金来源不确定性;但这属已知发行方案的程序性推进,无新增基本面催化,且折价发行摊薄每股权益,故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美的集团明确全额认购下限且全部为自有资金,降低了发行失败与控制权不稳的尾部风险
  • 关联交易定价与同业竞争问题获中介机构认可,扫清审核程序性障碍

主要风险

  • 发行价为基准价80%且新增股份不超过2.88亿股,对现有股东每股收益与持股比例构成实质摊薄
  • 问询回复不等于注册完成,后续审核节奏、最终发行价及募投效益仍存不确定性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08 · 影响 weakens
    回复中披露报告期扣非归母净利润波动、绿色能源业务毛利率下行,并提示经营业绩下滑及亏损风险,削弱做多逻辑
    检索:合康新能 定向增发 摊薄 业绩下滑 亏损风险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鉴于事件本身缺乏预期差且为程序性披露,先例结果不太可能改变AVOID结论,故不展开

方向:未构建高相似先例面板;定增问询回复属程序性事件,不以此校准交易幅度

涨幅量级:无同市场同相位的对齐先例可用于设定止盈止损

形态:未做外部先例统计,不据此判断见光死模式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10,212 字
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六年十月

7-1-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6 年9 月2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81 号)(以下简
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
新能”、“公司”、“发行人”)会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申报会计师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发行人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师”、“发行人律师”)
等有关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
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题的回复
宋体
申报文件的修订、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北京合康
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中的简称和释义一致。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
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7-1-2
目录
问题1:.........................................................................................................................3
问题2:.......................................................................................................................24
问题3:.......................................................................................................................93

7-1-3
问题1: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5,158.16 万元,发行对象为发行人间接
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
美的集团在本次发行前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
的暖通)持有发行人18.50%的股份。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企业存在部分从事光伏EPC、储能EPC、售电、储能等业务的情形。
请发行人:(1)明确美的集团认购金额下限,承诺的最低认购金额应与募集
资金金额相匹配。(2)说明美的集团认购资金中,自有资金及筹集资金的比例安
排;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是否存在将发行人股票质押用于本
次认购的计划,如是,请说明是否对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产生影响及发行人应对
措施。(3)说明美的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定价基准日前六个
月是否存在减持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并说明前述主体目前控制的发行人
股份锁定期安排,是否符合《注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
定。(4)说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与发行人业务存在关联
交易或同业竞争的具体情况,实控人、美的集团相应的解决措施及有效性,本次
发行是否新增重大不利的同业竞争及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2)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明确美的集团认购金额下限,承诺的最低认购金额应与募集资金金额
相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65,158.16 万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20 个交易日
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且不超过
288,234,136 股(含本数),由美的集团全额认购。

7-1-4
根据美的集团出具的《关于认购金额下限的承诺函》,其作为本次发行认购
对象,就参与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将全额认购合康新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最低认购股票数
量为288,234,136 股或按本次拟募集的资金金额上限165,158.16 万元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的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孰低原则确定),最低认购金额根据前述最低认购
股票数量乘以发行价格确定。
若在后续审核中,本次发行拟募集的资金金额上限、发行价格、认购数量上
限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或其他原因发生调整,则
本公司参与合康新能本次发行的认购金额、认购股票数量、认购价格届时将进行
相应调整。”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美的集团已明确认购金额下限。
(二)说明美的集团认购资金中,自有资金及筹集资金的比例安排;是否存
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是否存在将发行人股票质押用于本次认购的计
划,如是,请说明是否对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产生影响及发行人应对措施
根据美的集团出具的说明,美的集团本次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为其历年经营所得及投资回报所得,不涉及自筹资金。
美的集团已出具《关于认购资金及其合法性的承诺函》,确认其不存在通过
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合康新能及其关联方(美的集团
除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根据美的集团出具的说明,美的集团不存在将合康新能股票质押取得贷款用
于认购合康新能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计划。

7-1-5
(三)说明美的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定价基准日前六个
月是否存在减持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并说明前述主体目前控制的发行
人股份锁定期安排,是否符合《注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有关
规定
1、说明美的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
是否存在减持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原为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经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变更为
发行期首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以及美的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说明,本次发行的原定价基准
日前六个月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美的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何享健未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美的集团控制的主体美的暖通直接持有发行人208,685,418 股股份,
美的暖通在上述期间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根据美的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何享健、一致行动人美的暖通出具的《关于股
份锁定的承诺函》,美的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何享健、一致行动人美的暖通在本
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减
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康新能股票。
2、说明前述主体目前控制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安排,是否符合《注册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上市公司
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
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
要约。

7-1-6
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美的集团已出具《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
司股票的承诺》,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发行人拥有表
决权的股份未超过发行人已发行股票的30%,则美的集团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
票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美的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发行人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发行人已发行股票的30%,则美的
集团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
前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
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
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根据上述规定,美的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何享健、一致行动人美的暖通出具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美的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何享健、一致行动人
美的暖通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8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其在
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康新能股票(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
之间进行转让的除外)。
综上,美的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关于其控制的发行人股份的锁
定期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的有关规定。
(四)说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与发行人业务存在关
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的具体情况,实控人、美的集团相应的解决措施及有效性,本
次发行是否新增重大不利的同业竞争及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与发行人业务存在关联交
易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发生的经常性关联
交易主要如下:

7-1-7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内容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芜湖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2,093.72
3,312.92
2,243.04
249.57
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48.92
586.86
812.95
-
广东美的供应链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62.59
331.40
180.29
149.21
安庆威灵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房租、水
电费
211.02
313.84
-
-
库卡柔性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292.04
-
-
海南美的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97.53
149.74
536.74
-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28.97
145.63
2.05
-
美云智数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97.43
133.00
-
-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88.29
146.46
1,105.31
重庆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0.43
55.13
-
-
MIDEA ELECTRONICS AUSTRALIA CO
PTY LTD
采购商品
0.21
31.99
-
-
威灵(芜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2.11
31.35
-
-
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
22.07
-
-
佛山美云智数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
12.28
-
-
佛山市顺德区君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0.72
11.49
-
-
宁波美美家园电器服务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0.68
8.92
26.63
-
美的网络信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
3.90
-
-
武汉美的智慧家居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1.89
2.91
3.04
-
美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1.54
2.35
-
18.87
西安美的智慧家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2.20
-
-
佛山市顺德区和祐美和医院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
1.54
-
-
福州美的智慧家居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1.00
-
-
深圳市美的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
0.69
0.75
0.35
宁波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0.83
0.62
-
-
南京美的智慧家居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0.41
-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洗涤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17
0.25
-
-
美的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0.17
-
6.63
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0.10
-
-
安徽威灵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
-
2.33
美的(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
-
2.57
-

7-1-8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内容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
-
14.98
-
天津安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
-
-
79.13
东菱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6.22
-
-
1.34
广东美的白色家电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
-
-
26.42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
702.95
3,059.86
广东高创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
0.48
-
Midea Europe GmbH
接受服务
-
-
251.07
-
美通能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
1,742.53
-
广东美智联达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
-
243.90
-
美控智慧环境(西安)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
-
17.39
-
淮安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75.12
-
-
-
库卡机器人(广东)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7.18
-
-
-
KERMI GMBH
采购商品
10.38
-
-
-
邯郸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7.99
-
-
-
Clivet S.P.A
采购商品
3.13
-
-
-
上海美的智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1.32
-
-
-
广东美创希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11
-
-
-
采购商品/接受服务合计
3,090.22
5,543.10
6,927.83
4,699.01
占营业成本比重
0.90%
0.75%
1.47%
2.83%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重庆美的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802.43
2,996.96
1,554.76
2,537.48
MIDEA ELECTRONICS AUSTRALIA CO
PTY LTD
销售商品
1,727.63
2,964.55
-
-
无锡美芝电器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94.16
2,254.49
-
-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5.50
1,690.18
-
-
合肥美的生物医疗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3.28
1,011.38
-
-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
EPC 工程施工
19.43
680.01
1,219.40
-
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54
639.15
-
28.14
广东科陆顺新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78.82
630.55
-
-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32.60
581.75
-
-

7-1-9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上海美控智慧建筑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484.67
-
41.63
Midea Europe GmbH
销售商品
38.17
412.13
4,729.88
-
PT Jaya Refrigeration Equipment
EPC 工程施工
102.54
406.08
-
-
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11.80
341.64
208.82
6.18
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
EPC 工程施工
121.28
328.72
763.53
201.77
Midea
Kitchen
and
Water
HeaterManufacturing(Thailand)Co.,Ltd.,
EPC 工程施工
1.12
290.93
-
-
TOSHIBA
CONSUMER
PRODUCTS
(THAILAND)CO.,LTD.
销售商品及
EPC 工程施工
143.04
237.77
248.16
53.50
威灵(芜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1.93
231.65
122.64
2.64
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及EPC
工程施工
4.88
220.57
401.12
1.46
KERMI GMBH
销售商品
383.39
198.49
-
-
湖北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51.73
196.32
-
-
芜湖美的智能厨电制造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
137.43
-
-
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
EPC 工程施工
67.79
127.24
85.71
72.39
安徽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11.83
67.89
-
15.49
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及EPC
工程施工
-
63.99
103.94
-
江苏美的清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242.23
55.66
7.52
-
湖北美的楼宇科技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
33.50
-
-
芜湖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9.37
32.43
1.58
-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431.65
21.84
387.28
-
广东美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16.10
-
-
库卡机器人(广东)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
12.96
-
-
重庆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
12.39
-
-
美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11.42
-
-
安徽美芝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10.75
10.66
377.78
11.10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饮水机制造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7.54
6.32
-
-
邯郸美的智能厨电制造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
2.16
-
-
佛山市美的清湖净水设备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1.84
-
-
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
EPC 工程施工
-
-4.21
477.79
175.74
Clivet S.P.A.
销售商品
343.15
-
2,107.36
1,638.18

7-1-10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172.73
-
广东美芝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
-
106.88
1.22
合肥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7.89
-
105.84
-
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转让资产及
EPC 工程施工
-
-
54.81
7.88
安庆威灵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1.76
-
52.27
1,034.47
美的威灵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12.42
-
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
EPC 工程施工
35.57
-
2.83
537.17
湖北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及销售商品
-
-
-
225.66
东芝家用电器制造(南海)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00.49
-
-
88.41
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
15.49
库卡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
4.95
广东美的供应链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
1.46
合肥美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0.13
0.13
-
GMCC and Welling Industrial Technology
(Thailand)Co., Ltd.
销售商品
504.11
-
-
-
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151.48
-
-
-
FRIGICOLL HVAC, S.L.
销售商品
147.94
-
-
-
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18.17
-
-
-
MIDEA ITALIA S.R.L.
销售商品
73.33
-
-
-
淮安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1.50
-
-
-
海南安得智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75
-
-
-
淮安市康嘉实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47
-
-
-
荆州美的希克斯电子有限公司
EPC 工程施工
5.34
-
-
-
无锡飞翎电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80
-
-
-
芜湖美的材料供应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38
-
-
-
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0
-
-
-
合肥市美的材料供应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20
-
-
-
芜湖乐祥电器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12
-
-
-
合肥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68
-
-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洗涤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4.15
-
-
-
合肥美高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55
-
-
-
出售商品/提供服务
6,960.10
17,407.85
13,305.19
6,702.40

7-1-11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占营业收入比重
2.04%
2.34%
2.79%
4.49%
3)商标许可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授权使用关联方商标的情况,发行人与其间接控股股
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 年11 月14 日签署《商标许可协议》,根据《商
标许可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拥有的美的牌系
列商标和/或标识许可发行人按约定使用,被许可产品包含光伏、新能源充电桩、
光伏优化器、美墅神经网络中枢(HiControllar)、智能光储一体机、逆变器、储
能电池包,被许可地区为全球,许可期限自2024 年11 月14 日起至2027 年11
月14 日止。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占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比例相对较低。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的交易基于各自实际业务及需
求开展,具备合理性。
(2)实控人、美的集团相应的解决措施及有效性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行人的控股股
东美的暖通、间接控股股东美的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已出具规范关联交易
的相关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美的暖通
“1、本公司将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
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合理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将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
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
非法转移合康新能的资金、利润,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合康新能及其股东
的合法权益。
3、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4、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
司不再是合康新能的控股股东;(2)合康新能终止上市。
5、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美的集团
“1、本公司将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
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合理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将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
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
非法转移合康新能的资金、利润,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合康新能及其股东

7-1-12
的合法权益。
3、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4、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
司不再是合康新能的间接控股股东;(2)合康新能终止上市。
5、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何享健
“1、本人将尽量减少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关
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合理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合康新能
及其附属企业将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关联交易价
格的公允性,并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合
康新能的资金、利润,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合康新能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承诺函自同时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1)本函经本人签署。
4、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人
不再是合康新能的实际控制人;(2)合康新能终止上市。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次发行是否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本次募投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主要系发行人募投项目中分布式光伏标
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涉及自持电站的厂区业主为发行人关联方所致,该募投存
在关联交易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情况如下:
工商业自持电站运营模式: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自发自用、
余电上网”的全资自持运营模式,与厂区业主签订长期屋顶能源管理协议,由公
司全额出资建设并持有电站全部资产产权,全程自主开发、建设、运维及交易结
算;电站发电量优先供厂区企业生产使用,剩余电量并网销售。
工商业自持电站盈利模式:以自发自用售电为核心收入,业主用电方按电网
目录电价或代理购电价格的一定折扣按月向公司支付电费,公司锁定稳定的基础
现金流;以余电上网为补充收入,厂区自用后的剩余电量并入电网,按市场化机
制结算。根据公司测算,本项目工商业电站自发自用(消纳)比例约为80%-100%,
售电收入以折扣售电为主,受电力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
本次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自持电站均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项目中的工商
业电站设在关联方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工厂
是否是关联方地点
1
重庆渝美新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
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
重庆渝美新能再生
资源综合利用有限
公司
是
2
重庆会通科技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
重庆会通科技有限
公司
是

7-1-13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工厂
是否是关联方地点
3
淮安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三期
2660k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淮安威灵电机制造
有限公司
是
4
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三期)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广东美芝制冷设备
有限公司
是
注:重庆渝美新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淮安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美芝制冷
设备有限公司均为美的集团控股子公司;重庆会通科技有限公司是美的集团最终控股股东直
系亲属控制的企业。
目前因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仅初步约定电价相对市场价格折扣,根据公司提
供的工商业电站投资测算资料,预计项目建设完成后的首年新增关联交易金额为
665.75 万元。
本次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仅涉及新增
关联收入,不涉及新增关联采购的情形,主要系发行人作为投资方无业主厂区屋
顶租赁支出,通过折扣电价即弥补租金。该“屋顶租金与优惠售电价格一揽子协
商”的定价模式系分布式工商业光伏电站投资方与关联方业主常见模式,公开市
场搜集同模式披露案例如下:
上市
公司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所在地区
项目规模
售电价格
屋顶租金
楚江
新材
安徽鑫海高导
5.85MW 屋顶分布
式光伏发电项目
楚江集团
安徽省芜
湖市
5.85MW
按照项目所在地电网
分时段(尖峰、高峰、
平段、低谷)电度电
价的65%计算
0 元/㎡·年
本次募投工商业自持电站的定价模式与同行业公开披露的“零租金+优惠
售电”商业模式不存在实质差异。预计本项目售电价格约为当地电价的58%-69%,
与上市公司楚江新材案例基本处于可比区间。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虽将新增部分关联交易,但相关关联交易系基于
双方实际业务及产品需求开展,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具备必要性与公允性;关
联交易价格预计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别,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亦
不会严重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
规定。
发行人已建立并有效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于本次发行及募投项目实施
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行人将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1-14
2、同业竞争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与发行人业务存在同业竞
争的具体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美的暖通,间接控股股东为美的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何享
健。其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享健直接控制的企业主要为美的控股(美的集团
控股股东)、宁波美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投资控股平台,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存在明显差异。
美的集团主要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概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与合康新能是否
存在相似业务
1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家用电器制造、销售
否
2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原材料采购
否
3
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
家用电器制造、销售
否
4
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
压缩机销售
否
5
广东美的集团芜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家用电器制造、销售
否
6
重庆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家用电器制造、销售
否
7
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中央空调制造、销售
否
8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家用电器制造、销售
否
9
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家用电器制造、销售
否
10
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家用电器制造、销售
否
11
芜湖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物流运输
否
12
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家用电器制造、销售
否
13
美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开发
否
14
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家用电器制造、销售
否
15
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
家用电器制造、销售
否
16
合肥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
家用电器制造、销售
否
17
Midea Electric Trading (Singapore)Co.
Pte. Ltd.
家用电器销售
否
18
KUKA Aktiengesellschaft
机器人制造、销售
否
1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力设备和储能设备
存在相似业务

7-1-15
2)科陆电子相关业务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中科陆电子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业
务存在相同或类似情形,报告期内,科陆电子的主营业务为:(1)智能电网业务,
主要产品包括标准仪器仪表、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和智能配电网一二次产品
和设备;
(2)新型电化学储能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集装箱式电池储能系统(BESS)、
储能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等,可适配
多场景储能需求。
报告期内,科陆电子涉及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有光伏EPC 业务、储能EPC
业务、售电业务和储能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①光伏EPC 业务
报告期内,科陆电子光伏EPC 业务由其二级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陆顺新机电
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新机电”)开展,主要与新能源资源方(多为
国企投资平台)合作承接能源工程EPC 业务,包括电力工程与储能项目、风力
等地面电站综合能源项目,同时为项目提供配电设备,包括开关柜、箱变、变压
器、配电箱等,带动核心设备业务增长,有关项目已于2026 年7 月终止。
报告期内,科陆电子光伏EPC 业务收入、毛利占合康新能主营业务收入、
毛利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1-6 月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科陆电
子光伏
EPC
业
务(A)
12,000.00
1,704.00
7,025.39
277.54
372.01
14.17
3,133.66
136.69
合康新
能主营
业务(B)
341,154.97
33,353.13
741,458.37
68,933.56
463,936.85
62,653.18
138,056.71
21,886.09
占
比
(A/B)
3.52%
5.11%
0.95%
0.40%
0.08%
0.02%
2.27%
0.62%
注:以上科陆电子相关财务数据由科陆电子提供,下同
报告期内,科陆电子存在少量光伏EPC 业务收入,相关业务收入占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截至目前,科陆电子已无光伏EPC 业务,就该业务与
发行人不存在实质同业竞争,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7-1-16
②储能EPC 业务
2025 年5 月开始,科陆电子二级控股子公司顺新机电从事少量储能EPC 业
务,有关订单均已于2025 年10 月执行完毕。
报告期内,科陆电子储能EPC 业务收入、毛利占合康新能主营业务收入、
毛利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1-6 月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科陆电
子储能
EPC
业
务(A)
-
-
341.83
64.06
-
-
-
-
合康新
能主营
业务(B)
341,154.97
33,353.13
741,458.37
68,933.56
463,936.85
62,653.18
138,056.71
21,886.09
占
比
(A/B)
-
-
0.05%
0.09%
-
-
-
-
报告期内,公司和科陆电子均存在少量储能EPC 业务收入,均来自中国境
内储能EPC 业务订单,相关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科陆电
子储能EPC 业务订单已于2025 年执行完毕,2026 年以来科陆电子无储能EPC
业务。就上述中国境内储能EPC 业务,合康新能在储能EPC 业务在手订单执行
完毕前,美的集团将促使集团内其他子公司在中国境内不从事储能EPC 业务,
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③售电业务
报告期内,科陆电子通过全资子公司玉门市科陆新能源有限公司、托克逊县
东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自持新能源电站,存在售电收入;通过全资子公司佛山市
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电力交易业务及虚拟电厂业务,其中电力交易业务
2026 年1-6 月收入1,558.65 万元,毛利566.36 万元,业务规模较小;虚拟电厂
业务未实现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科陆电子售电业务收入、毛利占合康新能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的
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1-17
项目
2026 年1-6 月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收入
毛利
科陆电子
售电业务
(A)
1,948.36
200.76
1,795.08
48.10
2,782.02
897.74
4,255.69
2,130.25
合康新能
主营业务
(B)
341,154.97
33,353.13
741,458.37
68,933.56
463,936.85
62,653.1
8
138,056.71
21,886.0
9
占比
(A/B)
0.57%
0.60%
0.24%
0.07%
0.60%
1.43%
3.08%
9.73%
报告期内,公司与科陆电子均存在自持电站的售电收入和少量电力交易业务
收入,业务规模较小,相关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对发行人
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售电业务的核心在于电力商品的购销行为,电力作为一种
同质化商品,均由电网企业依据国家核定的上网电价或市场化交易规则进行集中
收购与消纳,并入统一的电力调度与交易体系,不存在基于发电主体差异的选择
性收购行为,公司与科陆电子售电业务不构成实质同业竞争。
④储能业务
发行人从事户用储能业务,科陆电子从事工商业储能及发电侧储能业务,户
用储能业务与工商业储能及发电侧储能业务存在较大区别,不构成竞争关系,具
体说明如下:
A.终端客户属性不同:户用储能主要面向家庭及个人消费者,属于To C 业
务,工商业储能及发电侧储能均为To B 业务,其中工商业储能客户主要为商业
综合体、工业园区、医院、学校等负载需求量较高的企业,发电侧储能主要客户
为EPC 承包商、大型发电及输配电集团、公用事业公司以及独立发电企业等。
B.产品应用场景不同:户用储能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家用电器化特征,通常与
户用光伏等系统配合作为家庭备电资源;工商业储能主要作为企业的备电资源以
及避免尖峰用电罚款的设备;发电侧储能属于电力工程基建投资,主要应用于光
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新能源发电机组,以对冲新能源发电间歇性、
波动性、随机性的特性,达到平滑新能源输出、提升发电质量与稳定性的目的。
C.技术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从技术门槛来说,由于成组的电池模组更多,且
涉及到电网运行的高安全冗余标准,发电侧储能及工商业储能的技术门槛要求以
及对安全性的要求通常要高于户用储能。

7-1-18
D.产品对储能容量及功率要求存在较大差异:户用储能对储能容量及功率要
求较小,工商业储能及发电侧储能对储能容量及功率要求较大,具有较大区别。
综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科陆电子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
(2)实控人、美的集团相应的解决措施及有效性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美的暖通、间接控股股东美的集团、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已
于2020 年5 月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出具了《避免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并于2026 年8 月更新出具《关于避免与合康新能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2026 年8 月更新出具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承诺
主体
承诺内容
美的
暖通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
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重大不利影
响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避免发生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重大不利影响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合康新
能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
下,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优先提供给合康新能
或其附属企业。
4、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5、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不
再是合康新能的控股股东;(2)合康新能终止上市。
6、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观违反相关承
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本公司作出承诺时,已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相关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
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的
集团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
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重大不利影
响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避免发生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重大不利影响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合康新
能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
下,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优先提供给合康新能
或其附属企业。
4、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5、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不
再是合康新能的间接控股股东;(2)合康新能终止上市。

7-1-19
承诺
主体
承诺内容
6、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观违反相关承
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本公司作出承诺时,已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相关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
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何享
健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之间
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人将采取积极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发生与合康新能及其附属企业
主营业务有重大不利影响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合康新能及
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人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将
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优先提供给合康新能或其附
属企业。
4、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函经本人签署。
5、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人不再
是合康新能的实际控制人;(2)合康新能终止上市。
6、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观违反相关承诺,本
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本人作出承诺时,已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相关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美的集团协同发行人、科陆电子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备忘录》
为有效防范和解决发行人、科陆电子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保护上市公司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在遵守上市公司独立性规则及上市公司合规要求的前提下,美
的集团协同发行人、科陆电子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备忘录》,对发行人、
科陆电子的业务范围进行明确界定和划分,同时三方成立同业竞争防范委员会,
建立定期及临时沟通机制,以避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备忘录》具体约定如下:
A.发行人、科陆电子应避免从事对方主营业务,以避免展开构成重大不利
影响的同业竞争,其中科陆电子不得从事光伏EPC、户用储能及光伏逆变器、高
压变频器,发行人不得从事工商业及大型电化学储能系统、智能电网(电表/自
动化);就中国境内储能EPC 业务,在发行人储能EPC 业务在手订单执行完毕
前,科陆电子在中国境内不从事储能EPC 业务;就售电业务与虚拟电厂业务,
双方各自在划定的省份开展业务。
B.美的集团、合康新能以及科陆电子共同成立同业竞争防范委员会,成员
3 人,由合康新能董事长、科陆电子董事长、美的集团委派的1 名人员组成。同
业竞争防范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各方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沟通各方业务开展

7-1-20
情况、同业竞争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避免各方新增同业竞争问题。同时,合康
新能、科陆电子拟开展新业务时,应提前告知集团委员,并由集团委员组织召开
临时会议,沟通确认是否会导致新增同业竞争。如沟通确认不存在同业竞争,则
可开展新业务。如沟通确认存在或可能存在同业竞争,则合康新能、科陆电子协
商确定何方为新业务的唯一开展主体,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则由同业竞争防范委
员会投票表决确定新业务开展主体。同业竞争防范委员会投票表决前,任一方不
得开展相关新业务。
C.美的集团作为发行人、科陆电子两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通过提名董
事、参与股东会等方式依法行使股东职权,在充分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尽力
督促发行人、科陆电子落实避免、防范同业竞争的措施和安排,推动及促使发行
人与科陆电子避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D.合康新能、科陆电子基于备忘录划分的业务范围,根据自身情况及优势
聚焦主业,避免与对方及美的集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落实备忘录过
程中,如涉及上市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发行人、科陆电子需履行各自内部决策程
序,以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美的集团参与发行人、科陆电子董事会、股东会等公司治理过程及《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备忘录》中建立的定期及临时沟通机制可有效避免重大不利
影响同业竞争的出现,不会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美的集团及其提名的董事在参与发行人、科陆电子董事会、股东会等公司治
理过程及日常经营决策中,能够有效监管发行人的业务开展情况。《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备忘录》建立的定期及临时沟通机制,可以保障各方定期排查发行人、
科陆电子业务开展情况,并及时知悉发行人、科陆电子新业务开展情况,避免出
现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美的集团作为发行人、科陆电子两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通过提名董事、
参与股东会等方式依法行使股东职权,在充分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尽力督促
发行人、科陆电子落实避免、防范同业竞争的措施和安排,并不影响发行人的独

7-1-21
立性。
综上,美的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并促成发行人、科陆电子就
各自业务领域划分及防范同业竞争的定期及临时沟通机制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保
障各方定期排查发行人、科陆电子业务开展情况,并及时知悉发行人、科陆电子
新业务开展情况,避免出现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有关措施可行、有效。
(3)本次发行不会新增重大不利的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分布式光
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重大
不利的同业竞争。
综上,本次发行后,不会新增重大不利的同业竞争。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实际控制人、美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
诺函》;
2、取得美的集团出具的《关于认购资金及其合法性的承诺函》《关于认购金
额下限的承诺函》及《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3、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方清单、关联交易明细表及相关交易合同、
订单和结算凭证,了解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商业背景、定价方式及实际执行情
况;
4、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及相关附注,复核关联交易
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比例;
5、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及独立董事
意见,核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以及信息
披露的合规性;

7-1-22
6、取得发行人控股股东美的暖通、间接控股股东美的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何
享健出具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7、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中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涉及新增关联交易的测
算资料,以及公开市场同类“零租金+优惠售电”模式的披露案例,核查新增关
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8、访谈发行人管理层及相关业务人员,了解关联交易的决策流程、定价原
则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
9、查阅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关于同业竞争的调查
问卷;
10、查阅美的集团出具的其控制的主要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情况的说明;
11、查阅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
12、查阅合康新能、科陆电子及美的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备忘录。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美的集团已明确认购金额下限,且承诺的最低认购
金额应与募集资金金额相匹配。
2、美的集团本次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为其历年经营所得,不涉
及自筹资金,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合康新
能及其关联方(美的集团除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美的集团不存在将合
康新能股票质押取得贷款用于认购合康新能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计划。
3、美的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何享健、一致行动人美的暖通已出具相关承诺,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
接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康新能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8 个月内将
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合康新能股票
(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除外)。

7-1-23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的关联交
易金额及占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比例相对较低,相关交易基于各自实际业务及
产品需求开展,交易具备合理性。发行人控股股东美的暖通、间接控股股东美的
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已出具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承诺内容合法有效。
5、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新增部分关联交易,相关交易系基于双方实际业
务及需求开展,具备合理性;相关交易定价模式与同行业公开披露的“零租金+
优惠售电”商业模式不存在实质差异,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6、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与发行人业务不存在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美的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并促成发行人、
科陆电子就各自业务领域划分及防范同业竞争的定期及临时沟通机制达成一致
意见,可以保障各方定期排查发行人、科陆电子业务开展情况,并及时知悉发行
人、科陆电子新业务开展情况,避免出现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有关措施可
行、有效,本次发行不会新增重大不利的同业竞争。

7-1-24
问题2: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5,158.1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
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高压变频器项目)、光伏并网逆变器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逆变器项目)、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
下简称户储项目)、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以下简称分布式电站
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募集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占比
为42.84%。
根据申报材料,高压变频器项目拟扩产已量产的HC1000、HC2000 系列产品
及新一代HC4000 系列产品(目前处于方案设计验证阶段)。逆变器项目拟新增微
型逆变器及工商业中大功率产品,全部自用于发行人光伏EPC 业务,作为电站核
心部件领用。户储项目拟建设一条户储产品研发中试线,两条户储系统专用生产
线;报告期内,发行人户储各部件产能利用率较低,当前户储业务处于市场拓展
初期。根据申报材料,高压变频器项目完全达产时毛利率为26.67%;逆变器项
目毛利率为21.43%,户储项目毛利率为27.37%,均高于2025 年发行人同类产品
毛利率。
根据申报材料,分布式电站项目拟在安徽省、湖北省农户屋顶及美的集团与
其他合作企业厂区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存在部分已建情况。发行人历史年
未自持分布式电站运营。分布式电站项目的户用电站收益来自全额上网,工商业
电站收益来源于自发自用及余电上网,工商业电站自发自用(消纳)比例约为
80%—100%。分布式电站项目实施方合肥美的合康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光伏EPC 施
工业务的部分类别资质人员以外聘人员为主,自有人员尚未完全覆盖资质标准的
各项人员要求。分布式电站项目运行时间按25 年测算,T5-26 年每年新增营业
收入1946.55 万元,新增净利润550.68 万元。
请发行人:(1)列表比较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产品与公司现有
业务或产品的区别与联系,包括但不限于高压变频器项目、逆变器项目、户储项
目拟生产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在技术参数、应用领域、目标客户、同行业竞争情
况等方面的对比,分布式电站项目与目前公司相关EPC 业务的业务模式、具体实
施区域、装机数量、发电量及单位价格等方面的对比;如涉及新产品、新业务、

7-1-25
产品升级或上下游延伸等,请结合技术难点、目前研发及产业化进展、技术储备、
人才储备、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验证条件及进展等情况,分别说明相关
产品的生产销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结合前述情况,区分募投项目逐一说明
公司对应业务类别的规模占比情况,并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对应主营业务
的延伸,是否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的要求。(2)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
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已投入的资金。(3)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非资本性支出占
比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 号》的相关规定。(4)结合高压变频
器项目、逆变器项目、户储项目拟生产各产品的扩产倍数、现有产能及在建产能、
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行业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市场发展趋势、
行业竞争格局、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等,说明各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必要性;结合
公司现有逆变器产品自用于EPC 业务情况、EPC 业务主要客户合同条款等,说明
逆变器项目产品拟替换外购产品自用于EPC 业务是否可行;通过改造现有产能生
产募投产品是否可行、经济;现有产能是否存在闲置,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
否充分。(5)结合高压变频器项目、逆变器项目、户储项目各产品单价、毛利率
等关键参数和效益测算具体过程、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现有产品及同行业上市
公司同类产品情况等,说明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性及谨慎性,逆变器项目和
户储项目预计平均毛利率高于2025 年发行人同类产品的合理性。(6)说明分布
式电站项目中屋顶租赁合同签订方式、租赁期限、租赁价格、已取得的屋顶租赁
合同情况,是否存在租赁屋顶面积不及预期等风险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租赁合
同有效期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的相关
规定,如否,按25 年进行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7)说明分布式电站项目
拟建设区域的新能源发电消纳政策、项目用电量、用电价格、工商业自用比例、
运维成本等测算过程,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区域项目相关参数情况,说明项目
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并对电价变动进行敏感性分析。(8)结合报告期内关联交易
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关联交易,如是,新增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性
及保证公平的相关措施,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9)区分
募投项目逐一说明是否已取得所需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及备案,是否可能对
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10)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
未来业绩的影响,并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波动、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规划等
情况,进一步说明实施募投项目的必要性,是否造成短期无法盈利风险。(11)

7-1-26
结合发行人EPC 相关业务的运营模式及资金需求情况、货币资金余额、负债结构
及偿还安排、业务增长及现金流状况等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必要性;未来
主要投资项目是否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是否具有必要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5)(7)(8)(10)(11)
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6)(8)(9)(11)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
(一)列表比较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产品与公司现有业务或产
品的区别与联系,包括但不限于高压变频器项目、逆变器项目、户储项目拟生产
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在技术参数、应用领域、目标客户、同行业竞争情况等方面
的对比,分布式电站项目与目前公司相关EPC 业务的业务模式、具体实施区域、
装机数量、发电量及单位价格等方面的对比;如涉及新产品、新业务、产品升级
或上下游延伸等,请结合技术难点、目前研发及产业化进展、技术储备、人才储
备、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验证条件及进展等情况,分别说明相关产品的
生产销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结合前述情况,区分募投项目逐一说明公司对
应业务类别的规模占比情况,并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对应主营业务的延
伸,是否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的要求
1、列表比较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产品与公司现有业务或产品
的区别与联系,包括但不限于高压变频器项目、逆变器项目、户储项目拟生产产
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在技术参数、应用领域、目标客户、同行业竞争情况等方面的
对比,分布式电站项目与目前公司相关EPC 业务的业务模式、具体实施区域、
装机数量、发电量及单位价格等方面的对比
公司主营业务为绿色能源解决方案、户用储能及光伏并网逆变器、高压变频
器,覆盖新能源与工业控制两大领域。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其与公司现有
业务的关系如下:
募投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产品及达产年产能
高压变频器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
对现有高压变频器生产线进行扩能
改造,新增单元/整机装配、测试等
关键设备
HC1000 系列2,500 台/年;
HC2000 系列200 台/年;
HC4000 系列50 台/年

7-1-27
募投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产品及达产年产能
光伏并网逆变器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
新增PCBA 生产线及逆变器生产线
三相户用逆变器150,000 台/年;
三相工商用逆变器35,000 台/年;
大型地面电站逆变器10,000 台/年;
微型逆变器50,000 台/年
户用储能系统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对户用储能系统生产线进行扩能改
造,新增PACK 生产线,搬迁改造
北京现有PACK 生产线,新增电感
车间,新增智能仓库
户储一体机22,900 套/年;
户储分体机20,600 套/年
分布式光伏标杆电
站建设及研发项目
自持建设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
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
自持分布式电站装机48.03MW,其
中户用32.45MW、工商业15.57MW
本次四个募投项目均在公司现有产品线及业务板块基础上进行技术迭代与
产品矩阵完善。各募投项目产品与现有产品在技术参数、应用领域、目标客户及
同行业竞争情况等方面对比如下:
(1)高压变频器项目产品与现有产品的对比
对比维度
HC1000 系列
HC2000 系列
HC4000 系列
与现有业务或
产品的区别与
联系
公司已量产HC1000 系
列产品。
本次募投产品系现有产
品产能扩充及工艺升级。
公司已量产HC2000 系
列产品。
本次募投产品系现有产
品产能扩充及工艺升
级。
本次募投产品系新一代
超大功率水冷机型,功率
高于公司现有产品机型,
系现有产品系列向更高
功率段的延伸。
技术参数对比
本次募投项目核心技术
参数与现有产品基本一
致
,
功
率
范
围
170kW-11,200kW,电压
范围3.3kV-11kV。
本次募投项目其他工艺
升级包括整机容量提升、
体积缩减、新增变压器保
护功能等。
本次募投项目核心技术
参数与现有产品基本一
致
,
功
率
范
围
250kW-30,000kW,电压
范围6kV-10kV。
本次募投项目其他工艺
升级包括双控制系统保
护功能、产品型谱扩展
等。
募
投
产
品
为
20,000kW-50,000kW
超
大功率产品,功率段整体
高于现有主力机型。
应用领域对比
应用领域与现有产品基
本一致,主要用于砂磨
机、核电主泵、核电循环
泵、高频应用、石油开采
潜油泵应用、石油压裂设
备应用、抽水蓄能等。
应用领域与现有产品基
本一致,主要应用于核
电主氦风机、能量回馈
应用、测试平台、下行
皮带机等。
募投产品面向抽水蓄能、
压缩空气储能、油气输送
等超大功率应用场景。系
现有高压变频器产品系
列应用领域扩展。
目标客户对比
覆盖客群一致,主要集中
在冶金、矿山、钢铁、电
力等行业客户。
覆盖客群一致,主要集
中在核电、矿山等行业
客户。
覆盖客群一致,主要集中
在新型储能、大型管道等
行业场景客户。
同行业竞争情
况
英威腾、汇川、茵梦达、
ABB、施耐德等多家竞争
对手均有产品覆盖,主要
集中在矿山、火电等通用
场景,通用市场竞争较为
激烈。
四象限产品国内厂商主
要为英威腾、汇川等,
竞争激烈程度低于通用
市场且市场需求较大。
公司在大型提升机领域
市场认可度较高,在核
超大功率高压变频产品
国内涉足厂商较少,主要
为汇川、远大等,其核心
应用场景抽水蓄能、压缩
空气储能等处于发展前
期,市场竞争程度较低。

7-1-28
对比维度
HC1000 系列
HC2000 系列
HC4000 系列
公司产品在核电场景具
有显著的业绩优势与先
发优势。
电主氦风机领域具有领
先优势。
公司系国内高压变频器第一梯队厂商,根据中国工控网数据,2025 年市场
占有率约7.5%、排名第五。HC1000、HC2000 系列与现有产品的核心技术参数、
应用领域及目标客户基本一致,主要区别在于容量扩展、冗余控制等功能提升;
HC4000 系列为公司在研的新一代超大功率水冷机型,系现有产品向更高功率段
的延伸,属于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
(2)光伏并网逆变器项目产品与现有产品的对比
对比维度
三相户用逆变器
三相工商用逆变器
大型地面电站逆变器
微型逆变器
与现有业
务或产品
的区别与
联系
公司已量产
20-40kW 三相户用
逆变器。
本募投产品系现
有产能扩充及工
艺升级。
公司三相工商用逆
变器产品处于产品
研发阶段,目前已形
成产品样机。
本募投产品系公司
完善逆变器全功率
产品矩阵,向工商业
屋顶应用场景延伸。
公司尚无大型地面电站
逆变器产品。本募投产
品系公司完善逆变器全
功率产品矩阵,向大型
地面电站应用场景延
伸。
公司800W 初代微
型逆变器已量产。
本募投产品在初
代产品基础上进
行产能扩充及工
艺升级。
技术参数
对比
1、功率段
现有产品:
20-40kW
募投产品:
20-40kW
2、性能升级
功率密度、光伏超
配能力,MPPT 数
量及单路输入电
流能力、效率提
升、智能监控及安
全保护功能等方
面进一步提升。
1、功率段
现有产品:150kW(产
品研发阶段)
募投产品:150kW
2、关键技术
更多路MPPT 及组串
数,更高的效率要
求;更严苛的防护等
级,更全面的智能诊
断:IV 扫描、组串级
定位、PID 修复、拉
弧检测等。
1、关键技术
募投产品面向1,500V
及更高电压平台,单机
功率更高,对环境适应
性、夜间SVG 电网支撑
能力及系统级可靠性要
求更高。
1、功率段
现有产品:800W
募投产品:800W
2、性能升级:
在组件级MPPT、
组件级监控、高安
全性、灵活扩展及
复杂遮挡场景发
电优化等方面进
一步提升;对成本
控制、通信稳定
性、小型化设计及
长期可靠性要求
更高。
应用领域
对比
应用领域与现有
产品基本一致,主
要应用于户用屋
顶分布式光伏项
目。
募投产品应用于厂
房屋顶、园区、商业
综合体、停车棚等工
商业分布式光伏项
目场景。
募投产品应用于大型地
面电站、农光互补、渔
光互补及沙戈荒大基地
等大型光伏项目场景。
募投产品应用于
阳台光伏、小型户
用屋顶及局部遮
挡较多的分布式
场景。
目标客户
对比
覆盖客群与公司
光伏EPC 业务一
致,面向国内分销
商、安装商、户用
系统集成商等渠
道客户。
覆盖客群与公司光
伏EPC 业务一致,面
向系统集成商、项目
开发商、大型安装商
及终端业主。
覆盖客群与公司光伏
EPC 业务一致,面向央
国企发电集团、大型地
面电站EPC、系统集成
商及大型项目开发商。
覆盖客群与公司
光伏EPC 业务一
致,
面向阳台光伏系
统集成商、零售渠
道及部分DIY 客

7-1-29
对比维度
三相户用逆变器
三相工商用逆变器
大型地面电站逆变器
微型逆变器
户。
同行业竞
争情况
华为、阳光电源、
固德威、锦浪科
技、古瑞瓦特等厂
商已形成成熟产
品布局,市场竞争
相对充分,竞争重
点为认证能力、渠
道覆盖、性价比、
交付及售后服务。
华为、阳光电源、固
德威、锦浪科技、科
士达、科华等已形成
成熟产品体系,竞争
较为激烈,竞争重点
为产品性能、交付能
力、运维及项目服务
能力、综合成本。
阳光电源、华为、上能
电气、特变电工、科华
数能、株洲变流等具有
较强市场基础和项目业
绩积累,市场竞争壁垒
相对较高。
Enphase、昱能科
技、禾迈股份、NEP
等布局较早;市场
受北美住宅光伏、
欧洲阳台光伏及
组件级安全需求
推动,具备增长空
间。
本募投项目涵盖的四类产品均应用于光伏发电系统的电能变换环节,依托现
有组串式并网拓扑、并网控制算法、结构与热设计、EMC 与安规测试及远程监
控平台等技术基础,进一步拓宽产品功率覆盖范围和应用场景,各类产品主要在
功率等级、电网支撑能力及产品形态等方面存在差异。
本募投产品目前主要供公司光伏EPC 业务自用,为公司光伏EPC 业务应用
场景的拓展提供核心部件支持,本项目旨在完善公司现有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矩
阵,推进光伏EPC 业务核心部件的自产替代。
(3)户用储能项目产品与现有产品的对比
对比维度
户用一体机
户用分体机
与现有产品的关系
公司第二代户用一体机已量产,本
次募投产品系在电芯容量及功率
等级的迭代升级。
现有产品以一体机为主,本项目产品
采用分体设计,兼容性更强,核心部
件与目前一体机产品技术同源。
技术参数对比
1、功率段:
现有产品:单相3-6kW ;三相
5-15kW;
募投产品:单相3-12kW;三相
5-15kW。
2、电芯容量:由50Ah 切换为
100Ah 及314Ah 大容量电芯
3、并离网切换能力:缩小并离网
切换时间,提高离网带载能力。
4、性能升级:功率密度、光伏超
配能力、MPPT 数量及离网带载能
力提升,新增并离网切换能力、功
能安全与网络安全保护。
1、功率段:
现有产品:单相3-6kW;三相15-30kW;
募投产品:单相3-12kW ;三相
15-30kW。
2、并离网切换能力:缩小并离网切换
时间,提高离网带载能力。
3、性能升级:功率密度、光伏超配能
力、MPPT 数量及离网带载能力提升,
新增并离网切换能力、功能安全与网
络安全保护。
4、成本优势:单相低压机型兼容多种
低压电池协议,系统成本更优。
应用领域对比
应用领域基本一致,现有产品与本次募投产品均可应用于户用储能。
目标客户对比
本次募投产品覆盖客群,在现有客户基础上拟进一步拓展亚非拉客户。
现有产品的客户集中在欧洲、澳洲等高端市场,本次募投产品单相机型通
过引入大容量电芯并采用低压电池技术路线,相比现有产品具备成本及体
积优势,可提升高端市场欧洲与澳洲的产品竞争力,并进一步拓展亚非拉

7-1-30
对比维度
户用一体机
户用分体机
市场。
同行业竞争情况
主要竞争对手为思格新能源、固德
威,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公司产品
参数性能指标已与竞品对标,部分
功能参数优于竞品。
低压机型主要竞争对手为德业股份、
锦浪科技、固德威,高压机型主要竞
争对手为锦浪科技、固德威;公司产
品参数性能指标已与竞品对标,个别
功能参数优于竞品。
公司已构建PCS、BMS、EMS 及电池PACK 的垂直一体化研发与生产能力,
第二代一体机已规模化市场化。本募投项目产品实现电芯容量、功率等级及产品
形态的代际升级,应用领域仍以家庭能源管理为主,目标客户在延续欧洲、澳洲
高端市场的基础上向亚非拉等新兴市场拓展,属于户用储能主业内的产品迭代升
级。
(4)分布式电站项目与公司相关EPC 业务的对比
公司光伏EPC 业务与本次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募投项目对比如下:
对比维度
光伏EPC 业务
本次募投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项目
业务模式
公司作为EPC 总承包商,为资方/
业主提供包括设计、采购、施工、
运维等环节在内的工程总承包及相
关配套服务,按EPC 合同确认工程
收入及后续运维服务收入。
公司投资建设并自持电站取得发电收
入。户用电站项目租赁农户屋顶,发电
全额上网,按机制电价或市场化交易价
格与电网企业结算收入;工商业电站项
目与厂区业主签订长期屋顶能源管理协
议,发电量优先销售给厂区企业供生产
使用,剩余电量并网销售。
实施区域
业务覆盖全国30 个省份。户用EPC
主要分布在湖南、湖北、安徽、广
东、云南、陕西、贵州、江苏、浙
江、河南、江西、重庆等地,工商
业EPC 主要分布在广东、河南、湖
北、江苏、安徽、重庆、福建、湖
南、上海、四川等地。
户用电站位于安徽、湖北;工商业电站
位于重庆、江苏、广东。
本次募投实施区域均在公司光伏EPC 业
务覆盖区域内。
装机数量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累计
装机容量超5GW ,其中户用
4,681.94MW、工商业464.67MW。
规划装机48.03MW,其中户用32.45MW、
工商业15.57MW。
发电量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安徽
地区、湖北地区的户用光伏EPC 业
务累计并网电站容量为204MW、
262.5MW,上述存量电站2026 年1-6
月发电量分别为9,193.34 万千瓦时、
10,894.94 万千瓦时。
发电量峰值:工商业约1,513.06 万千瓦
时,户用约3,362.86 万千瓦时。
单位价格
公司作为EPC 总承包商,向资方/
业主收取EPC 工程总包价款,按项
目装机容量以元/W 计价,公司不参
与电站后续发电收益分配。
户用电站:发电全额上网,按机制电价
与电网企业结算,安徽地区0.38 元/度;
湖北地区0.33 元/度;
工商业电站:发电量优先按屋顶能源管

7-1-31
对比维度
光伏EPC 业务
本次募投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项目
理协议约定的自用电价向厂区业主售
电,余电按上网电价与电网企业结算。
重庆地区自用电价按项目分为0.4 元/度
和0.578 元/度、上网电价0.3964 元/度;
江苏地区自用电价0.4 元/度、上网电价
0.3910 元/度;广东地区自用电价0.527
元/度、上网电价0.453 元/度。
本项目实施区域、屋顶资源获取渠道、电站建设及运维体系均可复用公司光
伏EPC 业务体系及代理商渠道,电站开发、建设、并网技术与光伏EPC 业务一
致。目前公司自持滦平电站,该电站为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量约60MW,本项
目属于公司基于光伏EPC 业务资源,进一步拓展现有自持电站业务规模。
2、如涉及新产品、新业务、产品升级或上下游延伸等,请结合技术难点、
目前研发及产业化进展、技术储备、人才储备、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验
证条件及进展等情况,分别说明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产品为HC1000、HC2000 及HC4000 三个系列高压变频器。其中,
HC1000、HC2000 系列为公司已实现规模化量产及销售的现有产品,本次募投系
在现有产品平台基础上实施产能扩充及工艺升级,不属于新产品;HC4000 系列
为公司在研的新一代超大功率水冷机型,系现有产品向更高功率段的延伸,属于
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各产品与现有产品的关系及研发产业化进展如下:
募投产品
与现有产品的关系
研发及产业化进展
HC1000 系列
现有产品的产能扩充及工
艺升级
已实现规模化量产及销售,本次升级内容在现
有产品平台上迭代开发。
HC2000 系列
现有产品的产能扩充及工
艺升级
已实现规模化量产及销售,本次升级内容在现
有产品平台上迭代开发。
HC4000 系列
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补
全大功率段产品矩阵
处于方案设计验证阶段,已形成高压IGBT 并
联和驱动技术、超大功率单元水冷散热方案及
油冷变压器保护技术方案等技术储备。
①技术储备
公司系国内高压变频器第一梯队厂商,作为主要修订单位参与高压变频器国
家标准修订,高压变频器相关核心技术较为成熟,包括HC1000 的功率单元旁路
技术,HC2000 的零速悬停、全能量回馈、低谐波输出等,其中两项核心技术处
于行业领先地位:(1)水冷技术:公司自主研发的水冷散热方案散热效率高达

7-1-32
98%,换热能力为传统风冷的100 倍,可保障最高60MW 的强劲功率输出,采
用高密闭性设计适应粉尘、腐蚀、高海拔等严苛环境,设计寿命可达20 年以上;
(2)四象限技术:采用IGBT 可控整流,支持电机全四象限运行,制动时将再
生电能逆变回馈电网,节能率可达10%—30%,制动转矩大、响应达毫秒级。
本次募投涉及研发投入的关键技术,与现有技术的迭代关系如下表:
序号
募投研发项目
关联产品
与现有技术的迭代关系
1
HC4000 高压IGBT 变频器
开发
HC4000
开发高压大功率IGBT 控制技术,系现有高压
变频功率变换技术向超大功率段的升级
2
抽水蓄能专机开发
HC1000/
HC4000
基于现有产品开发超大功率电励磁同步电机
控制技术,实现专机应用
3
电力专机开发
HC2000
基于现有产品开发大功率四象限变频与电动/
发电双工况同步电机驱动技术
4
核电专机开发
HC1000/
HC2000
基于现有产品开发双控制系统冗余、快速单
元旁路、无扰同步投切技术
5
石油专用设备专机开发
HC1000
基于现有产品开发可移动设备与散热技术、
高启动转矩控制技术
6
矿井提升机专机开发
HC2000
基于现有产品开发零速悬停、重载启动、能
量回馈控制技术
7
直流电弧炉专机开发
-
开发大功率直流DC/DC 交错并联控制技术
(高可靠性、高过载)
8
交流电弧炉专机开发
HC1000
基于现有产品开发压频分离控制技术(高可
靠性、高过载)
9
五电平技术研究
-
拓扑、中点电位平衡控制、悬浮电容电压控
制、IGBT 串联技术,系现有多单元级联拓扑
技术的前沿升级
10
高压直挂储能技术研究
-
高压绝缘设计、多单元协同同步控制、多模
式运行控制技术
11
小功率小型化专机开发
HC1000
基于现有产品开发高功率密度结构与散热技
术、新功率器件应用技术
12
双机并联产品开发
HC1000/
HC4000
基于现有产品开发双机协同控制技术、故障
分离与恢复控制技术
上述12 项募投研发项目中,9 项系基于公司已量产的HC1000、HC2000 等
现有产品的专用机型与升级开发,属现有技术向细分工况场景的延伸应用;
HC4000 及高压直挂储能等开发方向,亦均系公司深耕二十余年的高压大功率电
力电子变换、多单元级联拓扑与电机控制技术的深化升级。
本项目研发的技术难点主要集中于HC4000 系列超大功率机型:一是高压
IGBT 功率单元的开发,需解决高压IGBT 并联与驱动、低杂感叠层母排设计及
水冷散热等问题;二是超大功率工况下的软件保护功能。针对上述难点,公司已
形成高压IGBT 并联和驱动技术、超大功率单元水冷散热方案及油冷变压器保护

7-1-33
技术方案等技术储备,行业领先的水冷技术亦可为超大功率机型的热管理提供直
接支撑。综上,本项目各项关键技术均系公司现有技术体系的同源升级,相关技
术难点处于公司现有技术能力的延伸范围内,公司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储
备。
②人才储备
公司在高压变频器领域拥有长期稳定的研发与工程团队。公司已建成北京、
苏州两大研发中心,与美的集团内部各级研究院保持紧密技术联动,并与设计院、
高校联合开展底层技术研发;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研发人员420 人,占
员工总数的35.50%。本项目配置定员114 人,研发人员覆盖硬件、软件及结构
设计等专业方向;北京基地拥有既有产线、设备及成熟的生产与测试团队,销售
端已建立覆盖国内及海外市场的销售、售前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体系。公司现有
人员配置可支撑本项目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③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高压变频器行业正处于技术迭代与产品结构升级阶段。一方面,电力电子器
件(如SiC、GaN)及控制算法持续进步,推动产品向高效率、高可靠性、智能
化方向演进;另一方面,行业需求正由通用型产品向定制化、集成化方向升级,
核电、新型储能、大型矿业、高端化工、电力等高端领域对高性能变频调控系统
的需求显著提升,产品结构呈现大功率化、高端化趋势。本项目HC1000、HC2000
系列的容量扩展、冗余控制及专机开发,以及HC4000 系列面向超大功率级联变
频器高功率密度、高可靠性需求的开发,均与上述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相符。
④下游客户验证条件及进展
高压变频器下游客户以电力、冶金、矿山、石油石化、核电等行业的央国企
为主。该类客户通常要求供应商具备行业应用业绩,产品需通过型式试验及现场
运行考核;核电等高端领域客户还需通过供应商资格认证及长周期应用验证,客
户黏性高、先发进入者壁垒明显。
公司已在上述领域形成充分的客户验证基础及订单储备。业绩方面,公司已
完成徐大堡核电站循环水泵项目交付并中标该电站海水淡化高压变频改造项目,
签约福清核电站系列配套项目,中标石岛湾高温气冷堆主氦风机国产化替代改造

7-1-34
项目,相关核电业绩在国内同行业厂商中较为少见;订单方面,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高压变频器在手订单7,732 万元,其中核电订单约1,500 万元,核
电等战略客户订单占公司高压变频器订单的比例已约20%,在手核电订单预计于
2027—2028 年集中交付,与本项目建成达产时点相衔接;报告期各年高压变频
器产销率分别为106.69%、114.04%和118.77%,产品不存在滞销积压情形。
HC4000 系列面向压缩空气储能、抽水蓄能、石化大型压缩机及油气管道压
气站等超大功率应用场景,其目标客户与公司现有电力、石油石化、新型储能等
行业客户属于同一客户群体,系公司在现有客户基础上向更高功率段的产品延伸。
超大功率高压变频器技术门槛高,目前国内涉足该功率段产品的厂商较少、市场
竞争程度较低,产品具有稀缺性。公司依托在高压变频器领域的技术积累及核电
等高端领域的先发业绩优势向更高功率段延伸,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客户黏性及市
场地位,与公司高压变频器业务的发展方向及行业产品结构大功率化、高端化的
趋势一致。
综上,HC1000、HC2000 系列为公司已规模化量产及销售的成熟产品,本次
升级系在现有产品平台上的迭代,客户及订单基础充分;HC4000 系列所需核心
技术均系公司现有技术体系的深化升级,目标客户与现有客户群体一致,产品在
细分市场具有稀缺性。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产品为三相户用逆变器、三相工商用逆变器、大型地面电站逆变器及
微型逆变器四类,均系在公司现有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基础上完善全功率段产品
矩阵。其中,三相户用逆变器(20—40kW)及微型逆变器(800W)为公司已量
产的现有产品,本次系产能扩充;三相工商用逆变器、大型地面电站逆变器系现
有产品向工商业屋顶及大型地面电站场景的功率段及应用场景延伸,与现有产品
技术同源。各产品与现有产品的关系及研发产业化进展如下:
募投产品
与现有产品的关系
研发及产业化进展
三相户用逆变器
现有产品扩产及工艺
升级
20—40kW 产品已量产并批量应用于公司光
伏EPC 项目
三相工商用逆变器
现有产品的功率段及
应用场景延伸
处于产品研发阶段,公司已于2025 年SNEC
展发布150kW 工商业光伏逆变器,目前尚未
上市
大型地面电站逆变器
现有产品的功率段及
处于立项评估阶段

7-1-35
募投产品
与现有产品的关系
研发及产业化进展
应用场景延伸
微型逆变器
现有产品的功率段及
应用场景延伸
800W 初代产品已量产
①技术储备
公司已在光伏并网逆变器领域形成较为完整的技术积累。公司在组串式并网
拓扑、并网控制算法、结构热设计、EMC 与安规测试及远程监控平台等方面具
备相关硬件平台及原创算法储备;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428 项,
其中发明专利36 项。本次募投涉及研发投入的关键技术共六项,与现有技术的
迭代关系如下表:
序号
关键技术
与现有技术的迭代关系
1
智能运维助手
公司已有自研EMS 智能运维系统(以文字交互为主),本项目
升级为语音、文字、图像多模态交互,问答准确率提升、响应时
间进一步减少
2
智能热管理技术
在现有风冷散热与温控技术基础上,新增风道自清洁、高防护腔
体快速换热及相变散热器应用
3
单管并联高效扩容
公司已采用多只分立单管并联实现电流扩容,本项目升级动态均
流与低杂散电感布局设计,提升均流精度与可靠性
4
智能AFCI
在公司现有电弧检测及继电器粘连检测等保护类原创算法基础
上,引入边缘计算与机器学习,提升故障电弧识别准确率
5
弱网控制技术
在公司超前滞后比例控制弱网适应性原创算法基础上,升级虚拟
阻抗重塑与自适应有源阻尼策略,适应宽范围、时变的电网阻抗
工况
6
光伏逆变器EMC 仿真
在现有EMC 设计与整改经验基础上,建立150kHz—1GHz 全频
段干扰路径仿真定位体系,缩短EMC 设计周期
上述各项技术均系在公司已掌握技术及原创算法基础上的迭代开发。本项目
产品的技术难点主要为:三相户用逆变器的大电流组件适配、多路MPPT 控制、
高效率与散热平衡及海外并网标准适配;三相工商用逆变器的高功率密度设计、
多MPPT 并行控制、弱电网适应及夜间SVG 功能;大型地面电站逆变器的1,500V
高压平台设计、高功率密度散热、电网支撑能力及系统级可靠性;微型逆变器的
高频变换效率、单机成本控制及通信与并联稳定性。
上述技术难点均属行业成熟技术路径下的工程化实现问题,本次募投安排的
智能热管理、单管并联高效扩容、弱网控制、智能AFCI 及EMC 仿真等关键技
术研发即针对上述难点设置;公司软硬件采用模块化、可扩展设计,现有技术积
累能够支撑本项目各类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

7-1-36
②人才储备
公司光储领域研发团队已基本组建完成,可支撑本项目的实施。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研发人员420 人,占员工总数的35.50%;公司光储研发团队
约220 人,公司自2023 年下半年设立苏州第二研发基地并引进相关领域高端技
术研发人才,2024 年核心研发团队组建工作已基本完成。本项目配置定员190
人;安庆基地逆变器产线自2026 年上半年投产以来持续爬坡,5—6 月产能利用
率约85%,已为本项目产线建设积累了厂房、公用工程及运行经验。
③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光伏逆变器行业正朝着高效化、智能化、全功率段覆盖方向演进。本项目三
相户用逆变器契合户用产品向高功率密度、大电流适配、多路MPPT 及智能化运
维方向发展的趋势,三相工商用逆变器契合工商业市场向高功率、弱电网友好、
高安全高可靠方向发展的趋势,大型地面电站逆变器契合1,500V 及更高电压平
台、组串化、更低LCOE 的发展方向,微型逆变器契合组件级电力电子、快速关
断及精细化运维的发展方向。本项目全功率段产品布局与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一致。
④下游客户验证条件及进展
本项目产品主要自用于公司光伏EPC 业务,作为电站核心部件领用,不涉
及外部整机客户的销售及验证环节;产品验证主要体现为公司EPC 项目及电站
投资方对核心设备的准入要求。
公司光伏EPC 业务已为本项目产品提供了明确的内部消化渠道。公司凭借
美的集团品牌授权已进入电站投资方采购白名单,与华融金租、招银金租、广州
发展新能源等资方建立了合作关系;现有20—40kW 三相户用逆变器已在公司户
用EPC 项目中批量应用,截至2026 年上半年户用及工商业光伏并网容量累计超
4.5GW,本募投项目产品可作为公司光伏EPC 项目核心零部件实现产能消化。
综上,三相户用逆变器、微型逆变器已量产,本次系产能扩充及工艺升级;
三相工商用、大型地面电站与现有产品技术同源、共用研发平台与制造体系。结
合公司现有技术基础及以光伏EPC 自用为主的消化渠道,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
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7-1-37
(3)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产品为第三代户储一体机及第三代户储分体机。公司第二代一体机已
量产并规模市场化,第三代一体机系其在电芯容量、功率等级及集成度上的迭代
升级;第三代分体机系基于现有PCS、BMS 及电池集成技术新增的分体式产品
形态,核心部件与一体机技术同源。上述产品均属于现有第二代户储产品的迭代
升级,各产品与现有产品的关系及研发产业化进展如下:
募投产品
与现有产品的关系
研发及产业化进展
户储一体机
现有第二代户储产
品迭代升级
单相3—8kW 机型已小批量出货;
单相10-12kW 处于样机鉴定阶段;
三相5—15kW 机型已小批量出货。
户储分体机
现有第二代户储产
品迭代升级
单相3—6kW 机型已小批量出货;
单相8-12kW 处于样机鉴定阶段;
三相15—30kW 机型已小批量出货。
①技术储备
公司在户用储能领域已构建垂直一体化的研发及生产能力。公司自主开发户
储一体机、PCS、BMS、EMS 及电池包等全品类产品,相关产品通过了全球最
高安全等级系列认证;核心技术储备涵盖智能温控、防逆流控制、云BMS、热
储联动、家庭微网柔性用电、智能运维诊断、高精度SOC 智能算法及电芯安全
预警等技术。本次募投涉及研发投入的关键技术共八项,与现有技术的迭代关系
如下表:
序号
关键技术
与现有技术的迭代关系
1
智能温控技术
已在现有产品应用(风扇单一线性调速),本项目升级多段式、
螺旋式调速优化,常规工况风扇转速降低约40%、噪音降低5dB
以上
2
防逆流控制技术
初步算法已完成(行业普遍采用被动刚性跳闸),本项目升级
为公共连接点实时功率采集+柔性功率调节,负载变化时持续
并网、无需切断发电链路
3
云BMS 技术
公司已实现本地BMS 方案下的数据上云与远程监控,本项目
升级端边云协同架构及云端高精度SOC/SOH/RUL 算法与热失
控预警机制
4
热储联动技术
现有方案将热泵作为普通电负荷参与调度,本项目将热泵“电
-热转换+储热”纳入统一调度,实现光-储-热协同
5
家庭微网柔性用电
公司已实现发电/负载功率预测与电池充放调度,本项目新增光
伏、储能、充电桩、热泵多能源协同调度与刚性/柔性负荷分级
管理
6
智能运维诊断
公司已有电池故障诊断算法框架与IV 曲线扫描诊断,本项目
扩展至12 类常见故障全覆盖并建立三级分级预警机制
7
高精度SOC 智能算法
在现有OCV 静置法与充电末端自学习融合算法基础上,升级

7-1-38
序号
关键技术
与现有技术的迭代关系
全气候、全生命周期高精度SOC 估算
8
电芯安全预警技术
在现有电池均衡与安全保护技术基础上,升级多维度动态均衡
并建立内短路、热失控预警机制
上述8 项关键技术均系在公司已应用技术基础上的迭代开发。本项目产品的
技术难点主要为:一体机的功率密度提升、动态VPP 及动态防逆流技术;分体
机在大功率低电压大电流工况下的温度控制及多机并联技术;配套电池的大容量
电芯充放电发热控制、DC/DC 效率提升、高安全性BMS 与高精度SOC 估算及
用户快速安装调试升级技术。
上述技术难点与本次募投安排的智能温控、防逆流控制、云BMS、高精度
SOC 及电芯安全预警等关键技术研发方向逐一对应;本项目大部分型号已完成
研发并进入小批量出货阶段,相关技术难点已在产品开发过程中得到验证,公司
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储备。
②人才储备
公司户储领域已形成稳定的研发骨干团队及人才培养机制。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研发人员420 人,占员工总数的35.50%;公司光储研发团队约220
人,户储团队通过市场化引进行业内上市公司高级研发人员快速形成骨干力量,
公司研发、生产、销售人员基本为本科以上学历,实行“开发一代、储备一代、
研发一代”的产品研发梯队。本项目配置定员149 人;安庆光储制造基地已投产
并具备量产运行条件,可支撑本项目的研发及产业化。
③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户用光储行业正朝着高安全、高集成、智能化方向迭代。第三代功率半导体
技术、AI 智能控制技术与储能系统的融合应用成为核心竞争力,大功率、高转
换效率户储系统成为主流,户用场景对一体机、分体机的差异化适配能力提出更
高要求,大容量、长循环寿命储能电芯的应用亦成为行业主要技术方向。本项目
第三代产品切换100Ah 及314Ah 大容量电芯、补全单相及三相功率段、新增分
体式产品形态并强化能量管理与安全保护功能,与上述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相符。
④下游客户验证条件及进展
户储产品进入目标市场需取得当地安全及并网认证,并通过渠道客户的试用

7-1-39
验证。公司户储产品已通过全球最高安全等级系列认证,依托美的集团品牌授权
与全球渠道,已切入欧洲、澳洲高端市场及亚非拉新兴市场。
本项目产品的客户验证及订单获取进展良好。第三代一体机、分体机及配套
电池已进入小批量出货阶段,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户储在手订单约1.2
亿元,公司具备垂直一体化的研发制造能力、充足的人才储备及持续增长的在手
订单支撑,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
公司光伏EPC 业务已形成“获客推广—施工组织—并网投运”的完整业务
能力,覆盖全国30 个省份、累计落地200 余个工商业综合能源项目,截至2026
年上半年户用及工商业光伏并网容量累计超4.5GW。目前公司自持滦平电站,
该电站为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量约60MW,本项目系公司基于光伏EPC 业务
资源,进一步拓展自持电站业务规模,不涉及新产品、新业务领域。
本项目新增自持分布式电站装机48.03 兆瓦(户用32.45 兆瓦、工商业15.57
兆瓦)并开发数智化能源运营系统,公司形成发电收入,电站开发、建设、并网
及运维能力直接复用现有EPC 业务体系与属地代理商渠道。本项目建设及研发
进展如下:
项目内容
进展情况
工商业电站(15.57 兆瓦)
本项目48.03 兆瓦电站已全部完成备案;四个工商业电站已取得
环评登记表,其中淮安威灵三期2,660kW 项目已竣工并于2026
年6 月取得并网验收报告
户用电站(32.45 兆瓦)
已取得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户用电站已竣工
23.01MW,其余电站按备案、建设、并网节奏推进
数智化能源运营系统
依托公司现有智慧运维与终端能源可视化管理技术基础开发,由
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实施
①技术及人才储备
技术方面,分布式电站建设采用成熟的光伏发电设备与工程方案,公司已形
成光伏EPC 开发、设计采购、建设并网及运维的完整能力;数智化能源运营系
统依托公司现有智慧运维与终端能源可视化管理技术开发,公司以物联网与大数
据技术为基础,可整合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桩等新型能源主体及离散负荷资
源,实现能源数据的实时监测与统一调度控制,美墅绿电产品已实现家庭发储用
全链智能管控。本项目研发内容系现有技术的应用延伸,不涉及重大技术障碍。

7-1-40
人员方面,公司在安徽、湖北等核心省份设立区域机构,实行“总部统筹、
属地执行”的两级管理架构,配备开发、工程、运维、电力交易等专业团队就近
负责项目落地;公司现持有滦平60MW 集中式光伏电站,具备电站自持运营经
验。
②行业发展趋势
分布式光伏行业正由单纯EPC 模式向“开发+自持+运营”一体化模式转
型。分布式光伏长期增量空间明确,但优质屋顶资源日趋稀缺,单纯EPC 模式
难以沉淀核心资源,行业头部企业普遍采用“EPC 开发+自持电站+运维”一体
化模式,并依托自持电站延伸绿电交易等增值业务;光伏行业补贴退坡后,智慧
能源运营后市场成为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智能化、可视化管理成为电站运维的
主流趋势。
③收益实现条件及进展
本项目不存在产品销售意义上的产能消化问题,电站收益的实现以屋顶资源
落实及用电消纳条件为前提,相关条件均已落实。
工商业电站位于美的体系工厂等屋顶,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全资自持运营模式,与厂区业主签订长期屋顶能源管
理协议,电站发电量优先供厂区企业生产使用、剩余电量并网销售,自发自用比
例约为80%—100%;户用电站采取全额上网模式,按机制电价或市场化交易价
格与电网企业结算,《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
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 号)建立的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为增量项目提供了稳定的收益预期。
综上,本项目复用公司现有光伏EPC 业务的技术、渠道、团队及管理体系,
电站已完成备案并部分建成并网,屋顶资源及用电消纳条件已落实,公司具备电
站自持运营经验。本项目的实施及发电收入的实现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小结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均在公司现有产品线及业务板块基础上进行技术迭代与
产品矩阵完善,相关技术均系公司现有技术体系的同源升级,公司在技术、人才、
制造及客户渠道方面具备相应储备。高压变频器项目的在手订单及核电项目业绩、

7-1-41
光伏逆变器项目以EPC 自用为主的消化渠道、户储项目的客户复购及持续增长
的在手订单、分布式电站项目已落实的屋顶资源及消纳条件,为各募投项目产品
的销售提供了充分支撑,预计本次募投项目生产销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结合前述情况,区分募投项目逐一说明公司对应业务类别的规模占比情
况,并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对应主营业务的延伸,是否符合募集资金投向
主业的要求
各募投项目对应的业务类别及规模占比如下:
募投项目
对应业务类别
2025 年收入
(万元)
占比
2026 年1-6 月
收入(万元)
占比
高压变频器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
高压变频器业务
50,341.84
6.79%
29,022.96
8.51%
光伏并网逆变器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
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
报告期内自产光伏并网逆变器作为光伏EPC 核心部件内
部领用,无外销收入
户用储能系统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户用储能业务
11,711.03
1.58%
6,806.89
2.00%
分布式光伏标杆电
站建设及研发项目
自持电站业务
4,163.58
0.56%
2,612.21
0.77%
(1)高压变频器项目对应公司高压变频器业务,系对现有HC1000、HC2000
系列产品的扩产升级及产品功率矩阵完善,产品技术、客户及制造体系与现有业
务具有连续性,属于对高压变频器主营业务的扩产升级。
(2)光伏并网逆变器项目对应公司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报告期内公司
自产光伏并网逆变器作为光伏EPC 电站核心部件内部领用、无外销收入,本项
目系在现有20-40kW 逆变器产品基础上完善全功率段产品矩阵、实现绿色能源
解决方案业务核心部件的自产替代。
(3)户用储能项目对应公司户用储能业务,系基于现有PCS、BMS、EMS
及电池PACK 技术实施第三代产品的代际升级及专业化产能建设,属于户用储能
主营业务的产品升级及产能扩充。
(4)分布式电站项目对应公司自持电站业务,目前公司自持滦平电站,该
电站为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量约60MW,本项目系复用现有户用及工商业光伏
EPC 业务的开发、建设、运维资源,进一步拓展自持电站业务规模。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系现有业务的扩产升级
及产品矩阵完善,不涉及进入新行业或开展多元化投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

7-1-42
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募集资金应主要投向主业的要求。
(二)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已投入的资金
公司于2026 年2 月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金额
董事会前
已经投入
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
1
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43,850.67
0.00
43,850.67
2
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43,696.32
0.00
43,696.32
3
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9,230.48
0.00
29,230.48
4
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
18,380.69
0.00
18,380.69
5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0.00
30,000.00
合计
165,158.16
0.00
165,158.16
截至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时,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为0 元。
董事会决议前,公司为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相应的市场调研和方案论证,产生了
部分支出,公司列入日常开支中,并未列入本次募投项目专项投资。综上所述,
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已投入的资金,公司不存在将董
事会前已投入的资金列入募集资金投资构成的情形。
(三)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18 号》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65,158.16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
出94,404.81 万元、非资本性支出70,753.34 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 万
元),非资本性支出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42.84%。各研发及产业化募投项目
投资中,装修费用、新增设备、新增软件及其他费用(代理商费用)属于资本性
支出;前期工作费、建设期租赁费、研发费用、联合试运转费、预备费及铺底流
动资金属于非资本性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名称
高压变频
器项目
光伏并网逆
变器项目
户用储能
项目
分布式光
伏项目
资本性
支出
非资本性
支出
装修费用
1,878.00
660.00
660.00
0.00
3,198.00
-
新增设备
31,466.00
24,950.56
16,438.02
10,646.42
83,501.00
-

7-1-43
费用名称
高压变频
器项目
光伏并网逆
变器项目
户用储能
项目
分布式光
伏项目
资本性
支出
非资本性
支出
新增软件
989.34
370.79
365.69
270.00
1,995.81
-
其他费用(代理商
费用)
-
-
-
5,710.00
5,710.00
-
建设期租赁费
-
572.86
552.80
45.00
-
1,170.67
前期工作费
41.10
42.75
51.00
52.57
-
187.41
研发费用
6,415.70
12,080.00
8,315.00
1,120.00
-
27,930.70
联合试运转费
194.73
151.93
84.02
0.00
-
430.68
预备费
1,037.07
792.85
544.55
501.72
-
2,876.19
铺底流动资金
1,828.73
4,074.58
2,219.40
34.99
-
8,157.70
合计
43,850.67
43,696.32
29,230.48
18,380.69
94,404.81
40,753.34
各类非资本性支出用途如下:(1)研发费用27,930.70 万元,系三个产业化
项目关键技术研发及新产品开发所需的研发人员薪酬、材料及第三方测试认证等
费用,以及分布式光伏项目数智化能源运营系统的研发投入,全部投向募投项目
主营业务相关研发;(2)铺底流动资金8,157.70 万元,系各项目投产运营初期原
材料采购等必要的营运资金投入,按正常年流动资金需用额的30%计提;(3)建
设期租赁费、前期工作费、联合试运转费及预备费合计4,664.95 万元,系项目实
施所必需的费用性支出。(4)本次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营运资金需求,包括原材料采购付款、人员薪酬、海外
渠道及仓储建设等经营性支出,不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
业务的公司。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 号》的相关规定,通过配股、发行优先
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
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本次发行属于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美的集团。美的集团拟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公司已于
2026 年2 月27 日与美的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可以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募集资金中非
资本性支出占比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 号》的相关规定。

7-1-44
(四)结合高压变频器项目、逆变器项目、户储项目拟生产各产品的扩产倍
数、现有产能及在建产能、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行业政策变化、
客户需求、市场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格局、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等,说明各募投项
目新增产能的必要性;结合公司现有逆变器产品自用于EPC 业务情况、EPC 业
务主要客户合同条款等,说明逆变器项目产品拟替换外购产品自用于EPC 业务
是否可行;通过改造现有产能生产募投产品是否可行、经济;现有产能是否存在
闲置,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结合各产品的扩产倍数、现有产能及在建产能、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
或意向性协议、行业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市场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格局、发行
人核心竞争力等,说明各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必要性
本次高压变频器项目、光伏并网逆变器项目、户用储能项目的新增产能、现
有产能、扩产倍数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公司目前无在建产能:
单位:台/套
募投项目
募投产品及新增产能
(达产年)
现有产能(2026
年1-6 月年化)
扩产
倍数
产能利用率(2026
年1-6 月)
高压变频器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
HC1000系列2,500台、HC2000
系列200 台、HC4000 系列50
台,合计2,750 台
2,310
1.19
98.01%
光伏并网逆变器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
三相户用150,000 台、三相工
商用35,000 台、大型地面电站
10,000 台、微型50,000 台,合
计245,000 台
70,000
(与户储逆变器
共线)
3.50
32.71%
户用储能系统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第三代一体机22,900 套、分体
机20,600 套,合计43,500 套
70,000
(逆变器产能,与
光伏并网逆变器
共线)
0.62
32.71%
注:1、现有产能按2026 年1-6 月产能×2 年化计算;产能利用率=2026 年1-6 月产量÷2026
年1-6 月产能;2、高压变频器产能为理论产能口径(月理论产能=当月出勤天数×日理论产
出);3、公司光伏并网逆变器与户用储能逆变器共线生产,现有产能为北京、安庆两基地共
线逆变器产线产能合计(2026 年1-6 月35,000 台,其中北京14,000 台、安庆21,000 台);4、
户用储能系统产能仅统计逆变器产能:高压盒、电池包与整机的搭配比例不固定,一套一体
机、分体机分别对应一台逆变器,本次产能扩张暂仅计算逆变器产能;5、扩产倍数=募投
新增产能÷现有产能(2026 年1-6 月年化)。
从扩产倍数看,高压变频器项目为1.19 倍,系在现有产线基础上实施自动
化、智能化升级并新增大功率机型产能;光伏并网逆变器项目为3.50 倍,系公
司现有逆变器产能为与户储逆变器共线的初始产能、规模较小,而光伏EPC 业
务耗用的逆变器逾95%依赖外采,自产产能与自用需求之间存在明显缺口;户用
储能项目为0.62 倍,系现有北京产线与第三代产品不兼容,需新建适配第三代

7-1-45
产品的专业化整机产线以承接快速增长的订单。
各项目新增产能的必要性分述如下:
(1)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①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现有产线已接近满负荷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高压变频器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如
下:
单位:台
指标
2026 年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产能
1,155
2,123
2,102
2,167
产量
1,132
1,646
1,610
1,718
销量
1,090
1,955
1,836
1,833
产能利用率
98.01%
77.53%
76.59%
79.28%
产销率
96.29%
118.77%
114.04%
106.69%
注:产能为理论产能口径,月理论产能=当月出勤天数×日理论产出;2026 年1-6 月为半年
产能,年化产能2,310 台。
2023 年至2025 年,公司高压变频器产能利用率保持在76.59%-79.28%,产
销率分别为106.69%、114.04%和118.77%、连续三年超过100%,产量持续低于
销量,公司通过消化前期库存满足交付,现有产能不存在过剩。
2026 年1-6 月,公司高压变频器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升至98.01%,主要系
在手订单较多,公司为保障订单按期交付安排加班赶产,部分月份实行白班、夜
班两班生产,实际产出已接近理论产能上限,现有产线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
综上,公司高压变频器现有产能已接近上限,在订单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现
有产线难以支撑后续订单的交付,存在扩产需求。
②产品结构及订单结构:产品持续向大功率、高端领域升级,募投产能围绕
该方向布局
2023 年至2025 年,1,120kW 以下机型产量由1,273 台下降至1,041 台、占
比由74.10%降至63.24%,3,550kW 以上机型产量由55 台增至158 台、占比由
3.20%升至9.60%,产品结构持续向大功率化、高端化发展。
从下游行业结构看,公司高压变频器订单持续向核电等高毛利领域集中。公

7-1-46
司高压变频器内销综合毛利率由2024 年的27.93%提升至2025 年的29.70%,2026
年上半年进一步提升至31.74%,订单结构高端化的效果持续显现。本项目围绕
HC1000、HC2000 系列的容量扩展与工艺升级及HC4000 超大功率机型开发布局
产能,与公司产品结构大功率化、高端化的发展方向一致。
③在手订单及意向性协议:在手订单结构与募投产能结构相匹配,核电订单
交付高峰与达产时点相衔接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高压变频器在手订单合同总额7,732 万元,其
中核电领域订单约1,500 万元,在手订单均已签订意向协议;核电等战略客户订
单占公司高压变频器订单的比例已约20%,在手核电订单预计于2027-2028 年陆
续集中交付。从产品结构看,本项目新增产能与公司在手订单结构相匹配。本项
目新增产能2,750 台,其中1,120kW 以上中大功率机型1,575 台、占比57.27%,
对应达产收入占比61.54%;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在手订单中1,120kW
以上机型合同金额占比为56.04%,与新增产能结构基本一致。本项目新增产能
系承接公司产品大功率化、高端化发展方向及核电、石油石化等高端领域订单需
求的安排,本项目建设期24 个月,建成达产时点与2027-2028 年核电订单交付
高峰相衔接。
④行业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及市场发展趋势:高端领域需求快速释放
产业政策方面,高压变频器属于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的核心装备。《推动工业
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规〔2024〕53 号)提出加快推动工业领域生
产设备、用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重点推进电机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升级;工
业和信息化部《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 年)》进一步强调提
升电机系统的匹配性和运行效率。上述政策与公司电力、冶金、矿山、石化等存
量客户的节能改造需求相衔接,为高效变频调速装备提供持续的更新替换需求。
市场需求方面,核电等高端应用领域需求增速较快:根据《中国核能发展报
告2025》,2024 年我国核电工程建设投资完成额达1,469 亿元、同比增长54.79%、
创历史新高。随三代及四代核电技术规模化推进,核岛主泵、主氦风机、循环水
泵等关键装备的高压变频器技术升级需求迫切。
客户需求方面,公司高压变频器客户覆盖电力、冶金、矿山、钢铁、石油石

7-1-47
化等行业,本次募投产品在延续原有客户群的基础上向细分领域延伸:HC1000
系列进一步拓展核电主泵/循环泵、石油压裂及潜油泵等石油专用设备、抽水蓄
能、交流电弧炉等应用,HC2000 系列新增核电主氦风机、矿井提升机、电力行
业电动/发电双工况驱动等四象限及能量回馈应用,HC4000 系列面向抽水蓄能、
双机并联等超大功率应用。公司已完成徐大堡核电站循环水泵项目交付并中标该
电站海水淡化改造项目、签约福清核电站系列配套项目、中标石岛湾高温气冷堆
主氦风机国产化替代项目,核电供应体系认证壁垒高、客户黏性强,相关项目形
成的示范效应为后续核电订单获取奠定基础。
⑤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稳居国内第一梯队,在高端领域具
备先发优势
竞争格局方面,我国高压变频器市场高端应用领域仍由ABB、西门子等国
际品牌主导,国产化替代在核电、储能、精细化工等领域加速推进;根据中国工
控网数据,2025 年公司高压变频器市场占有率约7.5%、排名第五,稳居国内第
一梯队。分系列看:HC1000 系列所处通用市场竞争充分,主要竞争对手包括英
威腾、汇川、茵梦达、ABB、施耐德等,公司在核电场景具有显著的业绩优势与
先发优势;HC2000 系列为四象限产品,国内具备四象限产品能力的厂商主要为
英威腾、汇川、希望森兰、荣信汇科等,竞争激烈程度低于通用市场,公司在大
型提升机领域保持较高市场份额、在核电主氦风机领域具有领先优势;HC4000
系列为超大功率高压变频产品,国内涉足厂商较少,其核心应用场景(抽水蓄能、
压缩空气储能等)处于发展前期,市场竞争程度较低。
公司核心竞争力方面:(1)技术积累深厚,公司系国内高压变频器第一梯队
厂商,作为主要修订单位参与高压变频器国家标准修订,掌握同步投切、功率单
元旁路、零速悬停、全能量回馈、低谐波输出及水冷散热等核心技术;(2)高端
领域业绩优势,公司在核电、大型矿山提升机等高可靠性场景已形成示范项目与
准入资质,具备先发优势;(3)制造与服务体系完善,北京生产基地具备高压变
频器整机制造、测试与老化能力,并已取得CNAS 认证及TÜV 北德/莱茵/南德
目击实验室、CSA 授权实验室等资质。

7-1-48
⑥新增产能必要性小结
综上,公司高压变频器现有产能利用率已由报告期各年的76.59%-79.28%提
升至2026 年1-6 月的98.01%,部分月份已实行两班生产,现有产能已接近上限;
本项目扩产倍数1.19 倍,围绕HC1000、HC2000、HC4000 高端机型布局、不新
增低端产能,新增产能结构与在手订单结构相匹配;在手核电订单预计于
2027-2028 年集中交付、与项目建成达产时点相衔接,高端领域需求快速增长且
公司具备先发优势。若不实施本项目,现有产能难以同时支撑核电等高端订单的
集中交付与通用领域基本盘的并行需求。因此,本项目新增产能具有必要性。
(2)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①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现有产能为与户储逆变器共线产能,可用于光伏
逆变器的产能有限
公司光伏并网逆变器产量规模较小,现有逆变器产线优先保障快速增长的户
储订单,2025 年、2026 年1-6 月光伏并网逆变器产量分别为2,226 台、2,331 台。
北京产线因与第三代户储产品不兼容,2026 年上半年基本停产准备切换,安庆
产线2026 年5-6 月产能利用率已达85%左右,可用于光伏并网逆变器的产能十
分有限,北京产线搬迁到安庆并技改后,拟形成新增光伏并网逆变器产线。
②光伏EPC 业务的逆变器需求:EPC 业务耗用逆变器逾95%依赖外采,自产
替代空间明确
公司自产光伏并网逆变器全部作为光伏EPC 业务核心部件自用,本项目产
能的消化取决于EPC 业务对逆变器的需求规模。报告期内公司光伏EPC 业务耗
用逆变器的自产与外采情况如下:
单位:台
项目
2026 年1-6 月
2025 年度
EPC 业务耗用光伏并网逆变器合计
49,215
46,225
其中:自产
1,137
1,495
其中:外采
48,078
44,730
自产占比
2.31%
3.23%
公司光伏EPC 业务规模居行业前列,对逆变器的需求持续增长,公司光伏
EPC 业务为本项目产品提供内部消化渠道,2026 年1-6 月,公司光伏EPC 业务

7-1-49
耗用光伏并网逆变器49,215 台,年化耗用量约9.84 万台,其中自产仅1,137 台,
占比2.31%,逾95%依赖外部采购。本项目建设期2 年,第三年、第四年及第五
年(完全达产年)的产量分别为14.7 万台、19.6 万台、24.5 万台;以2026 年年
化耗用量9.84 万台为基数、按年均20%的增速审慎测算,上述各年度公司光伏
EPC 业务对光伏并网逆变器的自用需求量分别约为17.0 万台、20.4 万台、24.5
万台,预计不低于本项目相应年度的产量,叠加已并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存量替
代需求,预计本募投项目产能自用消化具有可行性。
③行业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及市场发展趋势:分布式光伏中长期发展空间明
确
行业政策方面,2025 年以来《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
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 号)及《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
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 号)相继实施,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
进入电力市场、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趋于规范,短期内对户用分布式光伏的
投资节奏产生一定影响,公司2026 年上半年光伏EPC 类收入同比下降27.06%;
但政策同时明确了增量项目通过机制电价竞价保障合理收益、鼓励工商业自发自
用及绿电直连等消纳途径,分布式光伏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增量,中长期发
展空间明确。公司作为国内户用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EPC 的头部企业,EPC 业
务对逆变器的需求持续存在。
市场发展趋势方面,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量由
2020 年的177.0GW 增长至2025 年的约673.3GW,预计2030 年将达1,324.8GW、
2025-2030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14.50%,新增装机与存量替换需求共同驱动增长;
2025 年中国企业光伏逆变器总出货量约293.0GW,约占全球43.5%。产品技术
趋势方面,户用逆变器向高功率密度、大电流组件适配、多路MPPT 及智能运维
方向发展,工商业逆变器向高功率、弱电网友好、高可靠性、智能诊断方向发展,
大型地面电站逆变器向1500V 及更高电压平台、单机功率更高、夜间SVG 电网
支撑能力、低LCOE 方向发展,微型逆变器契合组件级电力电子、阳台光伏及高
安全性需求,本项目四类产品的技术方案与上述趋势一致。

7-1-50
④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核心竞争力:本项目产品以自用为主,不依赖外部整
机市场竞争
外部整机市场由阳光电源、华为、德业股份、固德威、锦浪科技等专业厂商
主导,工商业逆变器领域华为、阳光电源、固德威、锦浪科技、科士达、科华等
已形成成熟产品体系,大型地面电站逆变器领域阳光电源、华为、上能电气、特
变电工等具有较强项目业绩积累,微型逆变器领域Enphase、昱能科技、禾迈股
份、NEP 等布局较早。公司不以外部整机竞争为主要消化路径,本项目产品主
要自用于公司光伏EPC 业务,消化空间取决于自身EPC 业务需求,外部市场占
有率指标对本项目的参考意义有限。
公司核心竞争力方面:(1)稳定的内部需求,公司光伏EPC 业务规模居行
业前列,截至2026 年上半年户用及工商业光伏并网容量累计超4.5GW,为逆变
器提供确定的内部消化渠道,并可通过EPC 项目现场运行数据快速迭代产品;
(2)
技术与制造基础,公司已在组串式并网拓扑、并网控制算法、结构热设计、EMC
与安规测试及远程监控平台等方面形成积累,现有20-40kW 三相户用逆变器已
量产并应用于EPC 项目,800W 微型逆变器初代产品已量产,安庆光储制造基地
已建成投产。
⑤新增产能必要性小结
综上,公司光伏并网逆变器现有产能为与户储逆变器共线的初始产能、规模
较小且优先保障户储订单,北京产线2026 年上半年基本停产切换、安庆产线5-6
月产能利用率已达85%左右,可用于光伏逆变器的产能有限;公司光伏EPC 业
务耗用逆变器逾95%依赖外采、自产替代空间明确,2026 年年化耗用量约9.8
万台,本项目三相户用逆变器产能可由EPC 业务自用消化,工商用、大型地面
电站及微型逆变器完善全功率段产品矩阵并扩展逆变器应用场景,自产替代可减
少对外部供应商的交期依赖、强化电站核心部件品质管控并降低采购成本。因此,
本项目新增产能具有必要性。

7-1-51
(3)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①现有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北京产线与第三代产品不兼容,安庆产线快速爬
坡
公司户用储能一体机、分体机各配置一台逆变器,本项目产能扩张仅计算逆
变器产能;现有户储逆变器与光伏并网逆变器共线生产,报告期内分基地的产能、
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台
基地
指标
2026 年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北京基地
产能
14,000
30,000
17,485
产量
285
6,752
6,775
产能利用率
2.04%
22.51%
38.75%
安庆基地
产能
21,000
试产
-
产量
11,165
1,100
-
产能利用率
53.17%
-
-
合计
产能
35,000
30,000
17,485
产量
11,450
7,852
6,775
产能利用率
32.71%
26.17%
38.75%
注:1、户用储能系统产能仅统计逆变器产能:高压盒、电池包与整机的搭配比例不固定,
一套一体机、分体机分别对应一台逆变器,本次产能扩张暂仅计算逆变器产能;2、逆变器
产量含共线生产的光伏并网逆变器;3、2026 年1-6 月为半年产能,年化产能70,000 台;4、
北京基地2024 年11 月对产线实施技改,逆变器产能由65 台/班次提升至100 台/班次。
公司户储逆变器产能利用率阶段性偏低系供给侧因素所致、并非需求不足。
一方面,北京现有产线为混合机型设计,第二、三代产品存在设备不兼容(PACK
产线仅适配50Ah 电芯、ATE 测试及老化设备功率段无法覆盖二、三代机),2026
年上半年北京产线基本停产准备切换;另一方面,安庆基地投产即快速爬坡,逆
变器产线2026 年1-6 月产能利用率53.17%,月产量由1 月的512 台逐月爬升至
6 月的3,357 台,5 月、6 月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4.61%、86.08%,已接近单一基
地的产能上限。
公司完成北京闲置产线向安庆工厂的搬迁及技改工作后可兼容三代产品,该
产线的搬迁技改系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之一。除本项目外,公司无其他在建户储产
能。

7-1-52
②在手订单及接单趋势:接单持续大于发货,在手订单不断累积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户储在手订单约1.2 亿元;2026 年1-6 月,公
司户储累计接单19,078.00 万元,接单持续大于发货、在手订单持续累积。随着
第三代单相3-12kW 一体机、单相3-6kW 及8-12kW 分体机、三相15-30kW 分体
机及5/7/16kWh 配套电池陆续小批量出货并获得客户复购,预计2026 年底月度
订单量将爬升至约1 亿元级别。本项目达产后年产43,500 套、按月均约3,625 套
折算对应月度产值约6,700 万元,与订单爬坡趋势相匹配。
③行业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及市场发展趋势:全球户储市场保持快速增长
下游需求层面,根据灼识咨询数据,全球户用储能系统新增装机容量由2019
年的1.7GWh 增长至2025 年的约24.4GWh、2019-2025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55.89%,预计2030 年将增至76.0GWh;欧洲、澳洲等主要市场户储渗透率持续
提升,亚非拉市场受电网稳定性不足及电价上涨驱动快速起步;中国户用储能市
场处于快速起步期,2025 年新增装机约0.5GWh、2030 年有望升至5.7GWh。国
内《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 年)》提出拓展智能微电网、
虚拟电厂及多场景应用、完善储能市场机制,有利于光储协同和家庭能源管理技
术的发展。
客户需求层面,公司第三代户储产品切换100Ah 及314Ah 大容量电芯、提
升功率密度与集成度,一体机面向欧洲、澳洲等高端市场及国内市场,低压分体
机面向成本敏感的亚非拉市场,三相15-30kW 分体机面向别墅及小型工商业客
户,目标市场覆盖面较第二代产品明显拓宽;相关型号已小批量出货且部分客户
已实现复购,客户验证进展良好。
④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核心竞争力:依托美的品牌渠道及垂直一体化能力参
与竞争
户用储能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品牌影响力、全球化渠道布局、产品性价比及
客户资源储备为关键竞争要素。一体机主要竞争对手为思格新能源、固德威等,
低压机型主要竞争对手为德业股份、锦浪科技、固德威等,高压机型主要竞争对
手为锦浪科技、固德威等。公司产品在参数性能指标上已与竞品对标、部分功能
参数超过竞品。

7-1-53
公司核心竞争力方面:(1)品牌与渠道优势,公司获得美的品牌授权并依托
美的集团全球渠道资源,已切入欧洲、澳洲高端市场及亚非拉新兴市场;(2)垂
直一体化研发制造能力,公司已构建PCS、BMS、EMS 及电池PACK 的自主研
发与生产能力,第二代一体机已规模化市场化,第三代产品已小批量出货;(3)
成本优势,第三代产品通过大容量电芯切换及安庆基地规模化生产降低单位成本,
提升成本敏感市场的竞争力。公司目前户储市场份额相对较低,本募投项目的实
施有利于公司丰富产品矩阵、拓展多元化客户。
⑤新增产能必要性小结
综上,公司北京现有户储产线与第三代产品刚性不兼容、2026 年上半年基
本停产并已于报告期后搬迁技改,安庆基地逆变器产线5-6 月产能利用率已达
85%左右,公司缺乏适配第三代产品的专业化、规模化产线;2026 年1-6 月户储
接单持续大于发货、在手订单不断累积,第三代产品陆续小批量出货并获得客户
复购,全球户储市场保持快速增长。本项目通过新增PACK 生产线、搬迁改造北
京现有PACK 生产线并同步技改ATE 测试、老化设备,形成年产43,500 套第三
代户储系统的专业化产能,与订单爬坡趋势相匹配,系解除现有产能瓶颈、承接
订单增长的必要安排。因此,本项目新增产能具有必要性。
(4)小结
综上,高压变频器项目扩产倍数1.19 倍,现有产能利用率已升至98.01%、
部分月份实行两班生产,产品结构持续高端化、在手核电订单与达产时点相衔接;
光伏并网逆变器项目对应公司EPC 业务逾95%外采的明确自用需求,现有共线
产能规模小且优先保障户储订单;户用储能项目扩产倍数0.62 倍,系解决现有
产线与第三代产品不兼容、承接快速增长订单的必要安排。各项目新增产能规模
与公司现有产能、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行业政策及市场发展趋势、竞争格局
和核心竞争力相匹配,具有必要性。
2、结合公司现有逆变器产品自用于EPC 业务情况、EPC 业务主要客户合
同条款等,说明逆变器项目产品拟替换外购产品自用于EPC 业务是否可行
(1)公司光伏EPC 业务模式及逆变器采购安排
公司光伏EPC 业务分为户用光伏EPC 和工商业光伏EPC 两大板块,业务模

7-1-54
式均为与资金方合作、获取专项资金支持,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及运维服务协议,
提供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运维等环节在内的工程总承包及相关配套服务,获
取电站并网发电后的资方结算收入及后续电站运维服务收入。户用侧,公司通过
全国30 个省份、千余家合作渠道获取农户屋顶资源,与资金方(华融金租、华
夏金租、招银金租、皖江金租、广州越秀等金融租赁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由资金方/项目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持有电站资产,公司作为EPC 总承包商负责电
站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及并网;工商业侧,公司围绕美的集团厂区及上
游供应链、第三方工商业业主的厂房屋顶,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租赁或联合
开发模式实施。
(2)公司现有逆变器产品自用于EPC 业务的情况
公司现有自产光伏并网逆变器为20-40kW 三相组串式产品,自2025 年下半
年起批量应用于公司户用EPC 项目,主要应用地区包括河南、湖北、安徽、云
南、福建、贵州、江苏等,对应的主要资金方为华融金租、华夏金租、招银金租、
广发等。报告期内公司EPC 业务耗用逆变器的自产与外采情况如下:
单位:台
项目
2026 年1-6 月
2025 年度
EPC 业务耗用光伏并网逆变器合计
49,215
46,225
其中:自产
1,137
1,495
其中:外采
48,078
44,730
自产占比
2.31%
3.23%
公司自产逆变器已在多个资方的户用EPC 项目中批量安装并网,具备替代
外采产品的应用基础;目前自产占比不足5%,逾95%的逆变器仍依赖外采,替
代空间明确。
(3)EPC 业务主要客户合同条款
公司户用EPC 业务的主要客户为金融租赁公司等资金方。根据公司与主要
资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及EPC 合同,相关合同未对逆变器使用自产产品或外
采产品作出约定,亦未指定具体品牌或型号,设备选型由公司在满足合同约定的
技术标准、认证及质保要求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公司自产逆变器已取得相关认证,
并已进入华融金租、华夏金租、招银金租、广发等资方白名单,并在项目中批量

7-1-55
应用,替换外采产品不存在合同障碍。
(4)自产逆变器替代外采产品的技术可行性
公司自产20-40kW 三相户用逆变器与主要外采品牌固德威、爱士惟产品的
核心参数对比如下:
对比维度
公司自产产品
外采产品(固德威)外采产品(爱士惟)
对比结论
功率范围
20-40kW
20-40kW,另有
20kW 以下及
40-60kW 机型
20-40kW,另有
20kW 以下及
40-60kW 机型
外采品牌的型号
覆盖更宽(20kW
以下、40-60kW
机型)
满载电压范围
25kW:530-800V
30kW:450-800V
33-40kW:480-850V
25kW:400-850V
30-33kW:400-850V
36-40kW:480-850V
25kW:450-850V
30kW:450-850V
33-40kW:450-850V
基本相当
最大输入电流
25kW:36A
30kW:40/40/20A
33-40kW:40/40/20A
25kW:42A
30-33kW:42/42/32A
36-40kW:42/42/32A
25kW:40/32A
30kW:40/40/20A
33-40kW:40/32/20A
基本相当
最大效率
98.6%
98.6%-98.8%
98.6%-98.7%
基本一致
核心功能及认证
1.5 倍直流超配,1.1 倍交
流持续过载,IP66 防护
等级
NB/T 32004、GB/T
29319-2024,领跑者等
1.5 倍直流超配,1.1
倍交流持续过载,
IP66 防护等级NB/T
32004、GB/T
29319-2024 等
1.5 倍直流超配,1.1
倍交流持续过载,
IP66 防护等级NB/T
32004、GB/T
29319-2024 等
基本一致
从对比情况看,公司自产20-40kW 逆变器与固德威、爱士惟产品在满载电
压范围、最大输入电流、最大效率等核心参数上基本相当,核心功能及认证要求
一致;差异主要在于外采品牌的型号覆盖更宽(20kW 以下、40-60kW 机型)。
本项目三相户用逆变器规划功率段为20-40kW,自产逆变器替代外采产品在技术
上具有可行性。
综上,公司作为EPC 总承包商对设备采购具有主导权,主要资方合作协议
未对逆变器使用自产或外采产品作出限制性约定;公司自产逆变器已批量应用于
EPC 项目,核心参数与固德威、爱士惟等主流外采产品基本相当、核心功能及认
证要求一致;本项目产能规模与EPC 业务自用需求相匹配。因此,逆变器项目
产品替换外购产品自用于EPC 业务具有可行性。

7-1-56
3、通过改造现有产能生产募投产品是否可行、经济;现有产能是否存在闲
置,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通过改造现有产能生产募投产品具备可行性
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系在现有产线基础上实施自动化、智能化升级,
技术路径成熟、可行性高。公司高压变频器产品稳居国内第一梯队,已在核电、
矿山、石油石化、电力等高端领域形成显著业绩优势与先发优势。本项目拟对现
有高压变频器产线实施自动化装配、智能检测系统升级,并面向核电、新型储能、
大型矿业、高端化工等高端场景开展产品迭代(HC1000/HC2000 系列扩产升级、
HC4000 超大功率水冷机型延伸),相关改造围绕现有HC 系列平台展开,工艺路
线、供应链与人员体系均可复用,改造方案在技术上具备充分可行性。
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通过技改盘活现有产线,可行性充分。公司
户储业务已构建垂直一体化研发与生产能力,第二代自研一体机、三相堆叠一体
机已实现市场化,第三代产品处于小批量出货阶段。本项目将北京户储产线搬迁
至安庆光储制造基地并实施技改,与安庆新建专用产线协同,形成专业化、规模
化生产体系,技术可行性充分。
(2)改造方案经济性显著优于完全新建,具备经济性
本次募投方案中,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均通过改造现有产能的方式实施,即
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厂房、生产设备与工艺积累,仅对部分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
化升级或技改并新增部分设备,而非完全新建。若项目全部新建,则本次方案拟
利用的现有设备均需重新购置,按该等设备的账面原值测算,仅此一项即需额外
增投资金:高压变频器项目约3,205 万元、户用储能系统项目约5,296 万元、光
伏逆变器项目约6,149 万元;该部分现有设备原值系完全新建较改造方案额外增
投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目前的改造方案当中,关于改造(技改)相关的费用
较少,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光伏并
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三个项目生产设备技改相关费用合计约1,866 万元。
三个项目改造较完全新建节省投资约12,784 万元。改造方案在充分利用现有厂
房、设备与工艺积累的前提下大幅节省投资,经济性显著。

7-1-57
(3)现有产能不存在实质性闲置
高压变频器产线产能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无闲置。报告期内公司高压变频
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2023 年79.28%、2024 年76.59%、2025 年77.53%、2026
年1-6 月98.01%,报告期各年产销率均超过100%、2026 年1-6 月为96.29%,
产线持续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运行,不存在闲置。
户用储能及逆变器产线中,产能利用率阶段性偏低系供给侧因素所致、并非
需求不足:一是北京现有产线为混合机型设计,与二、三代产品存在设备不兼容,
2026 年上半年北京产线基本停产准备切换;二是部分新品受成本上涨影响,研
发结项进度偏慢。公司北京产线向安庆光储制造基地的搬迁属产品结构调整过程
中的临时性安排,公司主要生产产线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固定资产原值为71,113.32 万元、净值为45,552.50
万元,其中生产研发设备净值32,270.74 万元,占固定资产净值七成左右,资产
质量良好。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于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现有生产设备持续正常使用、产能利用率较高、
技术状态良好,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
报告期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本次募投改造拟
利用的现有设备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预计可通过技改继续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流入,不存在需计提减值的情形。
综上,通过改造现有产能生产募投产品具备可行性且经济性显著;现有产能
不存在实质性闲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7-1-58
(五)结合高压变频器项目、逆变器项目、户储项目各产品单价、毛利率等
关键参数和效益测算具体过程、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现有产品及同行业上市公
司同类产品情况等,说明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性及谨慎性,逆变器项目和户
储项目预计平均毛利率高于2025 年发行人同类产品的合理性
1、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关键参数及测算过程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结合产品单价、毛利率、
产能利用率、原材料价格等核心参数,分项目测算运营期收入、成本、税金及附
加、净利润等,并据此测算内部收益率(税后)、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
等指标。各项目关键测算参数及测算过程如下:
(1)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由合康新能变频技术实施,总投资43,850.67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42,021.94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28.73 万元;建设期2 年,运营期第3 年、第4
年达产率分别为50%、80%,第5 年(T5)起达产率达100%。达产年具体效益
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指标
单位
测算逻辑
一、
财务指标
1.1
销售收入
65,000.00
万元
达产年(T5 起)不含税收入;达产产能
2,750 台,综合不含税单价约23.64 万元
/台;销量参考现有业务量、合同签订及
市场开拓情况谨慎预估,单价参考公司
历史售价及市场可比产品谨慎预估
1.2
净利润
7,581.93
万元
达产年利润总额扣减所得税后净额;实
施主体适用所得税税率15%
1.3
所得税
1,337.99
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5%
1.4
毛利率
26.67%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达
产年营业成本47,661.85 万元
1.5
净利率
11.66%
%
净利润/营业收入
二、
经济指标
2.1
税后静态投资回收
期(含建设期)
6.86
年
基于项目现金流测算,含建设期2 年
2.2
税后内部收益率
15.50%
%
财务基准收益率(ic)取12%
①营业收入
本项目销量根据公司现有业务量及合同签订情况、市场开拓情况、行业增速

7-1-59
及项目建设周期、产线爬坡过程等因素谨慎预估,产品定价根据公司历史销售价
格及市场类似产品价格进行谨慎预估。主要产品包括HC1000、HC2000、HC4000
系列高压变频器,测算不含税单价分别约为20 万元/台、50 万元/台、100 万元/
台。达产年营业收入测算如下:
项目
达产年销量
综合单价(不
含税)
达产年收入
(万元)
测算逻辑
高压变频器
2,750 台
23.64 万元/台
65,000.00
销量按达产产能测算;
单价参考公司历史售
价及同类型产品市场
价格谨慎预估;收入按
不含税口径列示
②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
本项目营业成本估算口径包括直接材料、直接燃料及动力、直接工资及福利、
制造费用等。其中,直接材料根据公司历史情况平均成本占收入的比率并结合主
要原材料市场价格进行估算得出;直接燃料及动力根据本项目设备、建筑及工作
时间进行估算;直接工资及福利根据本项目计算期需用员工人数及公司目前职工
薪酬水平进行估算。期间费用率按达产年营业收入一定比例测算。达产年营业成
本及期间费用构成如下:
项目
达产年金额
(万元)
占营业收
入比例
测算依据
直接材料费
41,416.61
63.72%
按公司历史平均材料成本占收入比重并
结合原材料市场价格进行估算
直接燃料及动力费
643.91
0.99%
按本项目设备、建筑及工作时间估算
直接工资及福利费
1,626.00
2.50%
按计算期需用员工人数及公司目前薪酬
水平估算
制造费用
3,975.32
6.12%
含折旧3,292.12、摊销405.36、修理费
147.84、其他制造费用130.00;折旧摊销
采用直线法
营业成本合计
47,661.85
73.33%
直接材料+燃料及动力+工资及福利+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
2,340.00
3.60%
根据公司报告期相关费率水平并结合项
目情况进行预估
管理费用
1,300.00
2.00%
根据公司报告期相关费率水平并结合项
目情况进行预估
研发费用
4,420.00
6.80%
根据公司报告期相关费率水平并结合项
目情况进行预估
期间费用合计
8,060.00
12.40%
销售+管理+研发费用
总成本费用
55,721.85
85.72%
营业成本+期间费用
综上,本项目达产年实现营业收入65,000.00 万元,营业成本47,661.85 万元,

7-1-60
测算毛利率26.67%、净利率11.66%;根据现金流折现模型,税后静态投资回收
期6.86 年(含建设期2 年),税后内部收益率15.50%,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与合
理性。
(2)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由公司及安庆子公司共同实施,总投资43,696.32 万元,其中建设投
资39,621.74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74.58 万元;建设期2 年,运营期第3 年、
第4 年达产率分别为60%、80%,第5 年(T5)起达产率达100%。达产年具体
效益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指标
单位
测算逻辑
一、
财务指标
1.1
销售收入
144,250.00
万元
达产年(T5 起)不含税收入;达产产
能245,000 台(24.50 万台),综合不
含税单价约5,887.76 元/台;销量参考
现有业务量及市场开拓情况谨慎预估,
单价参考市场可比产品谨慎预估
1.2
净利润
9,340.80
万元
达产年利润总额扣减所得税后净额;实
施主体适用所得税税率25%
1.3
所得税
3,113.60
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5%
1.4
毛利率
21.43%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达产年营业成本113,339.91 万元
1.5
净利率
6.48%
%
净利润/营业收入
二、
经济指标
2.1
税后静态投资回收
期(含建设期)
6.74
年
基于项目现金流测算,含建设期2 年
2.2
税后内部收益率
17.47%
%
财务基准收益率(ic)取12%
①营业收入
本项目销量根据公司现有业务量、市场开拓情况、行业增速及项目建设周期、
产线爬坡过程等因素谨慎预估,产品定价根据市场类似产品价格进行谨慎预估。
主要产品包括三相户用、三相工商用、大型地面电站及微型光伏并网逆变器,测
算不含税单价分别约为3,200 元/台、18,000 元/台、31,500 元/台、350 元/台。达
产年营业收入测算如下:
项目
达产年销量
综合单价(不
含税)
达产年收入
(万元)
测算逻辑
光伏并网逆变器
245,000 台
(24.50 万台)
5,887.76元/台
144,250.00
销量按达产产能测算;
单价参考同类型产品

7-1-61
项目
达产年销量
综合单价(不
含税)
达产年收入
(万元)
测算逻辑
市场价格谨慎预估;收
入按不含税口径列示
②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
本项目营业成本估算口径包括直接材料、直接燃料及动力、直接工资及福利、
制造费用等。其中,直接材料根据公司历史情况平均成本占收入的比率并结合主
要原材料市场价格进行估算得出;直接燃料及动力根据本项目设备、建筑及工作
时间进行估算;直接工资及福利根据本项目计算期需用员工人数及公司目前职工
薪酬水平进行估算。期间费用率按达产年营业收入一定比例测算。达产年营业成
本及期间费用构成如下:
项目
达产年金额
(万元)
占营业收
入比例
测算依据
直接材料费
107,696.70
74.66%
按公司历史平均材料成本占收入比重并
结合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估算
直接燃料及动力费
418.36
0.29%
按本项目设备、建筑及工作时间估算
直接工资及福利费
2,050.00
1.42%
按计算期需用员工人数及公司目前薪酬
水平估算
制造费用
3,174.85
2.20%
含折旧2,350.55、摊销234.94、修理费
113.43、其他制造费用475.93;折旧摊销
采用直线法
营业成本合计
113,339.91
78.57%
直接材料+燃料及动力+工资及福利+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
5,193.00
3.60%
根据公司报告期相关费率水平并结合项
目情况进行预估
管理费用
2,885.00
2.00%
根据公司报告期相关费率水平并结合项
目情况进行预估
研发费用
9,809.00
6.80%
根据公司报告期相关费率水平并结合项
目情况进行预估
期间费用合计
17,887.00
12.40%
销售+管理+研发费用
总成本费用
131,226.91
90.97%
营业成本+期间费用
综上,本项目达产年实现营业收入144,250.00 万元,营业成本113,339.91 万
元,测算毛利率21.43%、净利率6.48%;根据现金流折现模型,税后静态投资
回收期6.74 年(含建设期2 年),税后内部收益率17.47%,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
与合理性。
(3)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由公司及安庆子公司共同实施,总投资29,230.48 万元,其中建设投

7-1-62
资27,011.0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219.40 万元;建设期2 年,运营期第3 年、
第4 年达产率分别为60%、80%,第5 年(T5)起达产率达100%。达产年具体
效益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指标
单位
测算逻辑
一、
财务指标
1.1
销售收入
80,161.73
万元
达产年(T5 起)不含税收入;达产产
能43,500 套,销量参考现有业务量、
合同签订及市场开拓情况谨慎预估,单
价参考公司历史售价及市场可比产品
谨慎预估
1.2
净利润
8,686.16
万元
达产年利润总额扣减所得税后净额;实
施主体适用所得税税率25%
1.3
所得税
2,895.39
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5%
1.4
毛利率
27.37%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达产年营业成本58,225.06 万元
1.5
净利率
10.84%
%
净利润/营业收入
二、
经济指标
2.1
税后静态投资回收
期(含建设期)
5.85
年
基于项目现金流测算,含建设期2 年
2.2
税后内部收益率
23.27%
%
财务基准收益率(ic)取12%
①营业收入
本项目销量根据公司现有业务量及合同签订情况、市场开拓情况、行业增速
及项目建设周期、产线爬坡过程等因素谨慎预估,产品定价根据公司历史销售价
格及市场类似产品价格进行谨慎预估。主要产品包括户用储能一体机、分体机,
测算不含税单价分别约为21,866 元/套、14,606 元/套。达产年营业收入测算如下:
项目
达产年销量
综合单价
(不含税)
达产年收入
(万元)
测算逻辑
户用储能系统
43,500 套
18,427.98 元/套
80,161.73
销量按达产产能测算;
单价参考公司历史售
价及同类型产品市场
价格谨慎预估;收入按
不含税口径列示
②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
本项目营业成本估算口径包括直接材料、直接燃料及动力、直接工资及福利、
制造费用等。其中,直接材料根据公司历史情况平均成本占收入的比率并结合主
要原材料市场价格进行估算得出;直接燃料及动力根据本项目设备、建筑及工作
时间进行估算;直接工资及福利根据本项目计算期需用员工人数及公司目前职工

7-1-63
薪酬水平进行估算。期间费用率按达产年营业收入一定比例测算。达产年营业成
本及期间费用构成如下:
项目
达产年金额
(万元)
占营业收
入比例
测算依据
直接材料费
53,227.64
66.40%
按公司历史平均材料成本占收入比重并
结合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估算
直接燃料及动力费
378.86
0.47%
按本项目设备、建筑及工作时间估算
直接工资及福利费
1,565.00
1.95%
按计算期需用员工人数及公司目前薪酬
水平估算
制造费用
3,053.56
3.81%
含折旧2,528.79、摊销178.40、修理费
75.76、其他制造费用270.60;折旧摊销
采用直线法
营业成本合计
58,225.06
72.63%
直接材料+燃料及动力+工资及福利+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
2,885.82
3.60%
根据公司报告期相关费率水平并结合项
目情况进行预估
管理费用
1,603.23
2.00%
根据公司报告期相关费率水平并结合项
目情况进行预估
研发费用
5,451.00
6.80%
根据公司报告期相关费率水平并结合项
目情况进行预估
期间费用合计
9,940.05
12.40%
销售+管理+研发费用
总成本费用
68,165.11
85.04%
营业成本+期间费用
综上,本项目达产年实现营业收入80,161.73 万元,营业成本58,225.06 万元,
测算毛利率27.37%、净利率10.84%;根据现金流折现模型,税后静态投资回收
期5.85 年(含建设期2 年),税后内部收益率23.27%,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与合
理性。
2、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已在测算中充分考虑
报告期内,公司各募投产品涉及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铜、铝、硅(多晶硅)等,
其价格波动直接影响产品成本。2024 年以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铜
价由2024 年的78,895.17 元/吨波动至2026 年上半年的101,905.17 元/吨,2024
年至2026 年上半年累计上涨约29.17%;铝价由2024 年的19,947.75 元/吨上涨至
2026 年上半年的24,212.83 元/吨,累计上涨约21.38%;硅(多晶硅)价格由2024
年的43,500.00元/吨下降至2026年上半年的33,500.00元/吨,累计下降约22.99%。
上述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2024 年—2026 年上半年)

7-1-64
主要原材料
单位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上半年
铜
元/吨
78,895.17
80,796.00
101,905.17
铝
元/吨
19,947.75
20,710.00
24,212.83
硅(多晶硅)
元/吨
43,500.00
45,000.00
33,500.00
在效益测算中,原材料价格波动已在成本中充分考虑,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
方面:
直接材料成本按历史平均成本占收入比例估算,已平滑吸收价格波动。各募
投项目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根据公司历史情况平均成本占收入的比率估算,
即以报告期历史平均材料成本率为基础测算,该比率已包含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
的实际波动,相当于以历史均价对原材料价格进行了平滑处理,避免了以单一时
点原材料价格进行测算可能带来的偏差。
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比例稳定,对测算结果影响有限。报告期各产品材料成本
占生产成本的比例长期保持在较高且稳定的区间,具体如下:
各募投产品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比例情况表
募投项目
对应产品
2024 年材料占比
2025 年材料占比
2026 年上半年材料
占比
高压变频器
HC1000 系列
91.72%
91.59%
86.25%
高压变频器
HV4 系列
91.19%
90.82%
85.86%
高压变频器
HC4 系列
91.25%
88.86%
85.98%
光伏并网逆变器
逆变器
报告期内自用不对外销售,不涉及材料占比数据
户用储能系统
一体机
85.56%
81.28%
81.21%
户用储能系统
分体机
—
78.54%
81.77%
由上表可见,各产品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长期稳定在
78.54%—91.72%区间,波动较小,表明原材料成本结构较为刚性,测算采用的
历史平均材料成本率能够反映真实的成本水平。结合前述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测算已基于历史平均成本率将价格波动充分纳入考量,原材料价格波动不会对效
益测算结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效益测算具备合理性及谨慎性。
3、现有产品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产品情况
(1)产品单价数据对比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单价对比,区分公司历史销售单价与募投测算单价、以及

7-1-65
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单价两个维度展开,具体如下:
①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同行业数据对比:
募投项目对应
产品
同行业单价(万元/台,不含税)
募投测算单价(万
元/台,不含税)
HC1000 系列
汇川、英威腾、施耐德等对标产品单价约19-45 万元
20
HC2000 系列
汇川、英威腾、施耐德等对标产品单价约55 万元左右
50
HC4000 系列
汇川、英威腾、施耐德等对标产品单价约90-250 万元
100
2)公司历史数据对比:本项目测算单价参考公司历史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谨
慎预估,与报告期内公司实际销售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高压变频器产品历史年单价及募投测算单价对比(单位:万元/台,不含税)
产品系列
2023 年至2026 年上半年
HC1000
14.19-22.60
HV4
27.92-62.13
HC4
18.52-21.99
整体平均单价
18.69-22.78
产品系列
募投测算单价(万元/台,不含税)
HC1000 系列
20.00
HC2000 系列
50.00
HC4000 系列
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报告期内高压变频器现有产品历史年销售单价与募投项目
测算单价总体相近;整体平均单价处于18.69—22.78 万元/台区间,与募投测算
综合单价水平基本匹配。其中HC4000 系列募投测算单价显著高于高压变频器现
有产品历史年单价水平,主要系HC4000 系列为新一代超大功率机型,为面向核
电、大型矿山等高端领域开发的大功率、高附加值产品,单机价值量更高,单价

7-1-66
高于历史年水平具有合理性。综上,本项目测算单价参考公司历史同类产品销售
价格谨慎预估,审慎、合理,不存在重大差异。
②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同行业数据对比:
募投项目对应产品
同行业单价(元/台,不含税)
募投测算单价(元/台,不含税)
三相光伏并网逆变
器(户用)
阳光电源、固德威、锦浪等同行业对
标产品单价约为3,834-5,500 元
3,200.00
三相光伏并网逆变
器(工商用)
阳光电源、上能、锦浪等同行业对标
产品单价约为18,100-19,800 元
18,000.00
大型地面电站逆变
器
阳光电源、上能、中车等同行业对标
产品单价约为31,100-34,150 元
31,500.00
微型逆变器
德业、昱能、禾迈等同行业对标产品
单价约为440-460 元
350.00
2)公司历史数据对比:
公司历史年三相光伏并网逆变器(户用)产品为自用,不涉及对外销售,本
项目三相光伏并网逆变器(户用)测算单价为3,200.00 元/台,主要是根据制造
成本及市场类似产品价格进行预估;其他机型因公司处于自产起步期或者研发期,
尚未形成可比历史单价,测算单价系参考市场类似产品价格预估。
③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同行业数据对比:
户用储能系统同行业同类产品单价对比(单位:元/台,不含税)
对标产品
同行业单价
募投测算单价
一体机
思格、固德威等同行业对标产品价格约为
18,308-20,343 元
21,866.28
分体机
阳光电源、固德威等同行业对标产品价格约为
18,308-19,665 元
14,605.80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一体机对标产品单价区间为18,308-20,343 元/台,与本

7-1-67
项目一体机测算单价21,866.28 元/台相近;同行业分体机对标产品单价区间为
18,308-19,665 元/台,本项目分体机测算单价14,605.80 元/台低于同行业水平,
体现测算的谨慎性。综合来看,本项目单价与同行业同类产品不存在重大差异。
2)公司历史数据对比:
户储系统产品单价对比(单位:元/台,不含税)
对应产品
募投测算单价
2024 年至2026 年上半年
一体机
21,866.28
17,022.04-27,120.58
分体机
14,605.80
9,439.36-18,683.15
由上表可见,一体机、分体机募投项目测算单价均处在2024 年至2026 年上
半年对应产品价格区间内,不存在重大差异。
(2)毛利率数据对比
①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同行业数据对比
公司名称
时间
项目名称
毛利率
众辰科技
2025 年
高压变频器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41.62%
伟创电气
2022 年
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70%
汇川技术
2021 年
产能扩建及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45.00%
本项目
26.67%
本项目毛利率处于同行业毛利率合理区间,不存在较大差异。
2)公司历史数据对比
产品
2023 年至2025 年
HC1000 系列产品
29.5-30.6%
HV4 系列产品
28.8-31.1%
HC4 系列产品
28.9-29.8%
本项目综合毛利率为26.67%,与公司历史年高压变频器产品毛利率相近,
谨慎性考虑,本项目毛利率略低于历史毛利率,不存在较大差异。
②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同行业数据对比

7-1-68
公司名称
时间
项目名称
毛利率
固德威
2023 年
年产20GW 并网逆变器及2.7GWH 储能电池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28.40%
锦浪科技
2025 年
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
24.00%
上能电气
2023 年
年产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27.78%
本项目
21.43%
本项目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毛利率,与锦浪科技最为接近,不存在较大差异。
2)公司历史数据对比
公司历史年光伏逆变器产品自用,不涉及对外销售。
③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同行业数据对比
公司名称
时间
项目名称
毛利率
固德威
2023 年
年产20GW 并网逆变器及2.7GWH 储能电池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28.40%
年产20GW 并网、储能逆变器及1.8GWH 储能电池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
29.28%
锦浪科技
2025 年
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33.06%
神驰机电
2022 年
移动电源及户用储能生产建设项目
29.35%
远东股份
2023 年
储能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0.70%
本项目
27.37%
本项目毛利率处于同行业毛利率合理区间,不存在较大差异。
2)公司历史数据对比
产品
2024 年至2025 年
一体机、分体机产品
7.48-32.29%
本项目综合毛利率为27.37%,与公司历史年毛利率相近,不存在较大差异。
(3)内部收益率数据对比
①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同行业数据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时间
项目名称
内部收益率
伟创电气
2022 年
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8.73%

7-1-69
公司名称
时间
项目名称
内部收益率
新风光
2021 年
变频器和SVG 研发升级及扩产项目
24.95%
港迪技术
2024 年
港迪技术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1.25%
本项目
15.50%
出于谨慎性测算,本项目内部收益率略低于同行业水平,与伟创电气2022
年数字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数据最为接近,不存在较大差异。
②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同行业数据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时间
项目名称
内部收益率
锦浪科技
2025 年
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
19.27%
阳光电源
2024 年
海外逆变设备及储能产品扩建项目
21.81%
上能电气
2023 年
年产25GW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23.03%
动力源
2022 年
光储逆变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6.86%
本项目
17.47%
出于谨慎性测算,本项目内部收益率略低于同行业内部收益率,与锦浪科技
2025 年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最为接近,不存在较大差异。
③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同行业数据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时间
项目名称
内部收益率
阳光电源
2024 年
海外逆变设备及储能产品扩建项目
21.81%
安克创新
2023 年
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5.79%
神驰机电
2022 年
移动电源及户用储能生产建设项目
20.53%
远东股份
2023 年
储能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7.26%
通润装备
2023 年
18GW 光伏、储能逆变器扩产项目和5GWh 储能
系统项目
28.54%
本项目
23.27%
本项目内部收益率处于同行业内部收益率合理区间,不存在较大差异。
4、逆变器项目和户储项目预计平均毛利率高于2025 年发行人同类产品的合
理性
光伏并网逆变器:(1)2025 年为公司逆变器自产起步期,自产占比极低,

7-1-70
逾95%依赖外采,规模效应与固定成本摊薄不足;(2)募投达产后将建成专用产
线实现自产替代,并依托美的集团渠道与规模化采购降低单位成本;(3)产品向
三相户用、工商业中大功率、大型地面电站及微型逆变器等更高附加值型号升级,
产品结构优化。同行业逆变器相关业务毛利率区间为18.68%—49.72%,公司测
算值21.43%处于行业中低水平,审慎合理。
户用储能系统:(1)2023 年及之前户储业务尚处起步阶段、核心部件以外
购为主、规模效应未显现且曾出现亏损,2025 年仍属新业务培育期,销量规模
较小,单位固定成本较高,毛利率未能反映成熟稳态水平;(2)募投达产后将实
现PCS、BMS、EMS、电池PACK 垂直一体化自产,切换314Ah 大容量电芯降
低单位成本,规模效应显著释放;(3)产品向第三代高功率密度一体机、分体机
及配套电池系统升级,并切入欧洲、澳洲、亚非拉等海外高端及成本敏感市场,
盈利能力改善。同行业户储相关业务毛利率区间为18.92%—45.85%,公司测算
值27.37%处于中位水平,审慎合理。
5、效益测算具备合理性与谨慎性
综上,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以明确的产品单价、销量、成本及毛利率等参数
为基础,测算依据充分、过程清晰;测算中已结合原材料价格波动对项目成本的
影响,并对相关关键参数采取审慎假设。各项目预测毛利率与公司历史经营水平
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总体相符,处于合理区间。公司2025 年度实际毛利率偏
低,主要系相关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具有阶段性特征,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具
有合理性和审慎性。
(六)说明分布式电站项目中屋顶租赁合同签订方式、租赁期限、租赁价格、
已取得的屋顶租赁合同情况,是否存在租赁屋顶面积不及预期等风险及发行人
的应对措施,租赁合同有效期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
超过二十年”的相关规定,如否,按25 年进行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
1、说明分布式电站项目中屋顶租赁合同签订方式、租赁期限、租赁价格、
已取得的屋顶租赁合同情况,是否存在租赁屋顶面积不及预期等风险及发行人
的应对措施
发行人募投项目之一“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由分布于多

7-1-71
地的工商业及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构成,其中: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由发行人子公司美的合康绿能在当地全资设立
的项目公司与屋顶/场地资源业主即用能单位签署能源管理合同(含附件租赁协
议),约定由项目公司租赁屋顶资源业主即用能单位的屋顶/场地,租赁期限为二
十年,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五年,租金已包含在屋顶资源业主即用能单位享受
的电费中,项目公司不再另行支付。
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由发行人子公司美的合康绿能在当地设立的项目
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署场地租赁协议,由项目公司租赁屋顶资源业主的屋顶/
场地,租赁期限为25 年,20 年到期后,自动续期5 年,租赁价格按照每块组件
的年租金单价乘以组件数量计算。
“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已完成全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
站项目能源管理合同的签署工作,已完成全部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场地租赁
协议的签署工作,不存在租赁屋顶面积不及预期的风险。
2、租赁合同有效期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二十年”的相关规定,如否,按25 年进行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
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
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发行人“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中各分布式光伏电站能源
管理合同或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初始租赁期限均为二十年,同时约定初始租赁期
限期满后,自动续期五年,约定的合计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存在被有权司法机
关基于实质认定不符合《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从而认定超出二十年部
分无效的可能;在不超过二十年的租赁期限内,相关租赁合同仍可正常履行,二
十年租期届满,双方可以续订相关合同,因此上述风险不构成募投项目实施的实
质性障碍。
光伏组件及光伏支架作为光伏发电系统中的主材,行业通用设计使用寿命通
常可到25 年,因此光伏发电系统的可运行期限通常可达25 年,故发行人按25
年运行期进行效益测算。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最终采用20 年运行期进行效

7-1-72
益测算,项目效益测算合理、谨慎。
(七)说明分布式电站项目拟建设区域的新能源发电消纳政策、项目用电量、
用电价格、工商业自用比例、运维成本等测算过程,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区域
项目相关参数情况,说明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并对电价变动进行敏感性分析
1、拟建设区域新能源发电消纳政策
本次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项目实施地点覆盖安徽、湖北(户用分布式)及重
庆、江苏、广东(工商业分布式)等区域,上述区域均已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开
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及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主要政策按地区梳理如
下:
(1)重庆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政策主要内容
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
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市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华中
监管局
2025-08-04
开工前须完成项目备案、电网
并网意见及屋顶荷载第三方
评估,缺一不可;主城都市区
工商业年自发自用比例原则
≥20%、其余区县≥40%;严禁
套用自然人户用名义备案,备
案证有效期2 年。
重庆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
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重庆市发改委、
经信委、能源局
2025-10-15
自2026-01-01 起,含工商业分
布式光伏在内的新能源上网
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无固
定标杆上网电价,通过中长期
/现货交易形成电价。
关于2025—2026 年度新能
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
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发改委
2025-10-29
明确2025-6-1 至2026-12-31
并网光伏竞价参数与申报规
则,机制电价执行期限12 年。
(2)江苏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政策主要内容
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
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
实施意见
江苏省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江苏
能源监管办
2025-04-29(有
效期至
2030-01-23)
明确一般/大型工商业分布式
划分标准;项目允许变更1 次
上网模式;须具备可观可测可
调可控能力;上网电量原则全
部进入电力市场。
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
施方案(2026—2030 年)
江苏省发改委等
2025-10-15 印
发/2026-01-01
实施
2030 年累计装机目标1.2 亿千
瓦;推进工业园区屋顶开发,
推行以荷定源、园区集中汇
流、多用户绿电直连;备案3
个工作日出证。
江苏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
江苏省发改委
2025-10-17
2026-01-01 起新能源上网电

7-1-73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政策主要内容
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无固定
标杆电价;建立机制电价差价
结算制度。
(3)广东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政策主要内容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
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
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试行)
广东省能源局、国
家能源局南方监
管局
2025-12-31
划分一般/大型工商业边界;开
工前落实屋顶荷载评估;工商
业年自发自用比例原则≥20%;
须查询县域配网承载力。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
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我省
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
通知
粤发改能源
〔2026〕267 号
2026-08-14
工商业园区光伏可开展隔墙售
电/绿电直连业务。
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
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
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广东省发改委、省
能源局
2025-11-01
工商业光伏上网电量全部进入
电力市场;增量项目机制电价
差价结算,执行期限12 年。
关于开展2025 年新能源项
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
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发改委、省
能源局
2025-10-20
竞价范围2025-6-1 至
2026-10-31 投产分布式;110kV
以下申报电量上限80%;报价
区间0.20—0.40 元/kWh,机制
电价执行12 年。
(4)安徽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政策主要内容
安徽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
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皖发
改价格〔2025〕505 号)
安徽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2025-09-17
新能源全电量入市;存量项目
按燃煤基准价0.3844 元/kWh
执行机制电价(满20 年退
出);增量项目竞价确定机制
电价;不得配置储能作为并网
前置条件。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
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
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能
源新能函〔2025〕40 号)
安徽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2025-07-22
严格四类分类管理;工商业分
布式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暂
不作要求,鼓励光储协同提高
自用;大型工商业原则上全部
自发自用。
(5)湖北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政策主要内容
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
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鄂能
源新能〔2025〕57 号)
湖北省能源局、国家
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5-11-03
分四类管理;大型工商业原
则上全部自发自用;配电网
可开放容量季度发布;简化
备案并网(电网2 个工作日
回复)。
湖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
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
湖北省发改委、湖北
省能源局
2025-08-28
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市场
化;取消省级财政光伏补

7-1-74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政策主要内容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鄂发
改价管〔2025〕222 号)
贴,不再执行固定标杆电
价。
湖北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
价格结算机制竞价方案(鄂
发改价管〔2025〕262 号)
湖北省发改委、湖北
省能源局
2025-10-15
建立机制电价竞价机制;分
布式可聚合参与竞价(聚合
规模6—100MW)。
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关于有
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
目建设的通知
湖北省发改委、湖北
省能源局
2026-08-14
支持工业园区、重点耗能企
业多用户绿电直连;分布式
光伏可汇流参与。
2、项目用电量、用电价格、工商业自用比例及运维成本测算过程
本项目总容量约48.03MW(户用分布式约32.45MW、工商业分布式约
15.57MW)。发电量、用电价格、自用比例及运维成本测算过程如下:
(1)发电量测算:参考公司历史年在各区域实施的分布式电站首年发电小
时数,按一定衰减率测算运营期发电量,各区域首年发电小时数如下:
地区
项目类型
首年发电小
时数(小时)
数据来源/说明
安徽
户用分布式
约1,068
取自公司2026 年2 月份数据,安徽区域均值
湖北
户用分布式
约1,009
同上,湖北区域均值
重庆
工商业分布式
约900
同上,重庆区域约794—946
江苏
工商业分布式
约1,127
同上,取淮安地区均值
广东
工商业分布式
约1,039
同上,取佛山地区均值
基于上述各区域首年发电小时数并考虑年衰减率,项目户用及工商业分布式
首年发电量分别约3,362.86 万kWh、1,513.06 万kWh,合计约4,875.92 万kWh。
(2)用电价格、自用比例及运维成本测算:工商业分布式执行"自发自用、
余电上网"模式,相关区域电价、自用比例及运维成本关键参数如下:
地区
项目类型
上网电价
(元
/kWh)
工商业自用电
价(元/kWh)
工商业自用比例
运维成本
(元/W/
年)
重庆
工商业分布式
0.3964
0.4/0.5780
约80%—90%(政策
要求≥20%,部分区
县≥40%)
0.025
江苏
工商业分布式
0.3910
0.4
约95%(政策要求
≥20%)
0.025
广东
工商业分布式
0.4530
0.5270
100%(政策要求
≥20%)
0.025
安徽
户用分布式
0.3837
不适用(户用)
不适用(户用)
0.025
湖北
户用分布式
0.3330
不适用(户用)
不适用(户用)
0.025

7-1-75
注:上述上网电价及工商业自用电价取自公司光伏EPC 业务分区域历史数据,作为募投项
目测算参考;工商业自用比例按各电站测算取值(重庆会通约90%、重庆渝美约80%、淮
安威灵约95%、顺德美芝100%)。运维成本参照同区域同行业项目并按谨慎测算的原则,
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单位装机容量运维成本取约0.025 元/W/年,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单
位装机容量运维成本取约0.025 元/W/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0.025-0.03 元/W/年水平基
本一致。
3、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区域项目参数对比
为说明本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以下按湖北、安徽、重庆、江苏、广东五
个区域,分别列示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区域类似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核心参数(发电
时间、上网电价、工商业自用电价、工商业自用比例、运维成本),并与募投项
目测算参数对比。
湖北区域
同行业企业/项目
装机容量
(MW)
上网电价
(元/kWh)
工商业自用电
价(元/kWh)
工商业自
用比例
运维成本(元
/W/年)
深圳创维光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518.10
0.333
不适用(户用)
不适用
(户用)
0.03
天合富家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185.30
0.333
不适用(户用)
不适用
(户用)
0.03
正泰安能数字能源
(浙江)股份有限
公司
328.90
0.333
不适用(户用)
不适用
(户用)
0.03
募投项目(户用分
布式,合计)
17.45
0.3330
不适用(户用)
不适用
(户用)
0.025
安徽区域
同行业企业/
项目
装机容量
(MW)
首年发电小
时数(小时)
上网电价
(元/kWh)
工商业自用电
价(元/kWh)
工商业自
用比例
运维成本
(元/W/
年)
深圳创维光
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39.60
1080
0.3844
不适用(户用)
不适用
(户用)
0.03
天合富家能
源股份有限
公司
157.30
1070
0.3844
不适用(户用)
不适用
(户用)
0.03
正泰安能数
字能源(浙
江)股份有限
公司
371.90
1075
0.3844
不适用(户用)
不适用
(户用)
0.03
募投项目(户
用分布式,合
计)
15.00
约1,068
0.3837
不适用(户用)
不适用
(户用)
0.025
重庆区域

7-1-76
同行业企业/项目
装机容量
(MW)
首年发
电小时
数(小
时)
上网电价
(元
/kWh)
工商业自
用电价(元
/kWh)
工商业自用比例
运维成
本(元
/W/年)
重庆继涵科技有限
公司1.5MW 分布
式光伏项目
1.50
约793
由中长期/
现货市场
出清形成
0.54
80%
0.025
募投项目(工商业
分布式,合计)
9.46
约900
0.3964
0.4/0.5780
政策要求≥20%
(部分区县
≥40%)
0.025
江苏区域
同行业企业/项目
装机容量
(MW)
首年发电
小时数
(小时)
上网电价
(元/kWh)
工商业自用
电价(元
/kWh)
工商业自
用比例
运维成本
(元/W/
年)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3.2MW 工商
业项目
3.27
约1,063
由中长期/
现货市场出
清形成
0.55
100%
0.025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
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
伏电站
1.90
约1,105
由中长期/
现货市场出
清形成
0.39
95%
0.025
无锡美芝电器有限公
司5,424Kwp 分布式
光伏发电
5.42
约1,069
由中长期/
现货市场出
清形成
0.373
80%
0.025
募投项目(工商业分
布式,合计)
3.00
约1,127
0.3910
0.4
政策要求
≥20%
0.025
广东区域
同行业企业/项目
装机容量
(MW)
首年发电
小时数
(小时)
上网电价(元
/kWh)
工商业自
用电价
(元
/kWh)
工商业自
用比例
运维成本
(元/W/
年)
江门市永鼎五金制品
有限公司
2.79648MW 工商业
光伏
2.80
约1,109
/(市场形成)
0.70
85%(兜
底100%)
0.025
珠海艾月科技有限公
司884.76KWp 屋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0.88
约1,122
/(市场形成)
0.71
80%(兜
底100%)
0.025
台山市向星饲料有限
公司1,168.46kwp 工
商业光伏项目
1.17
约1,104
/(市场形成)
0.39
80%(兜
底100%)
0.025
募投项目(工商业分
布式,合计)
3.11
约1,039
0.4530
0.5270
政策要求
≥20%
0.025
综上对比,同区域同行业类似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价均通过市场化交易形
成,工商业自用电价普遍处于0.37—0.71 元/kWh 区间、自用比例多处于
80%—100%的较高水平,单位运维成本均为0.025 元/W/年,与公司募投项目测

7-1-77
算所采用的参数基本一致;项目首年发电小时数(约900—1,127 小时)与各区
域实际资源条件匹配。
4、电价变动敏感性分析
以本项目达产年测算为基准,假设其他条件不变,仅电价(含自用电价与上
网电价)发生变动,对税后内部收益率的影响如下:
电价变动幅度
变动后IRR(约)
+10%
5.18
+5%
4.50
基准
3.97
-5%
3.12
-10%
2.40
充分考虑到市场电价波动对于本项目的影响,本项目测算相对谨慎,本项目
测算IRR 为3.97%。另外,本项目除了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实施,还包括研发相关
投入,因此也拉低税后IRR(剔除研发相关投入,本项目税后IRR 为5.34%)。
即便如此,根据上表数据,电价下降10%,项目税后IRR 仍保持在约2.40%的正
收益区间,且达产年净利润仍为正,不存在电价波动导致项目亏损的风险,效益
测算具备谨慎性。
综上,本项目区域消纳政策清晰、电量消纳与收益机制明确,用电量、电价、
自用比例及运维成本测算依据充分并与同区域同行业项目参数基本一致,测算审
慎;电价敏感性分析显示项目对电价波动具备较强抗风险能力。
(八)结合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关联交易,
如是,新增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性及保证公平的相关措施,是否符合《注册办法》
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具体情形
详见本回复报告“问题1”之“一、发行人说明”之“(四)说明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与发行人业务存在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的具体情况,
实控人、美的集团相应的解决措施及有效性,本次发行是否新增重大不利的同业
竞争及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之“1、关联交易情况”之“(3)本次发行是否新
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7-1-78
(九)区分募投项目逐一说明是否已取得所需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及备
案,是否可能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除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新增屋顶/
场地租赁外,其他募投项目均不涉及新增项目用地,不涉及土地审批手续,已取
得项目备案、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项目备案编号,
发文部门
环评审批手续
高压变频器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
北京
京技审项函字
[2026]32 号,北京经
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北京经济技术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名录(2021 年版)》(下称“名录”),
高压变频器研发属于“M7452 检测服
务”行业,系名录未做规定的项目,不
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高压
变频器产业化属于“77 输配电及控制
设备制造382”中“组装的”,不需要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光伏并网逆变器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
北京
京技审项(备)
〔2026〕
112 号,北京经济技
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区行政审批局
主要开展研发活动,根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
版)》,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
理范围,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安庆
2604-340860-04-01-8
64341,安庆经济技术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安开行审许可〔2026〕45 号,安庆经
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苏州
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
建设,无需办理项目
备案手续
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无需办理环
评审批手续
户用储能系统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北京
京技审项(备)
〔2026〕
113 号,北京经济技
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区行政审批局
主要开展研发活动,根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
版)》,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
理范围,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安庆
2604-340860-04-01-4
06591,安庆经济技术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安开行审许可〔2026〕36 号,安庆经
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苏州
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
建设,无需办理项目
备案手续
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无需办理环
评审批手续
补充流动资金
—
不涉及
不涉及
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由分布于多地的工商业及户用分布式
光伏电站构成。按照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惯例及属地备案管理要求,单个电
站于开发建设时向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发行人已完成全部电站的备案工作,
备案情况如下:

7-1-79
项目
已备案容量(直流,千瓦)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
15,574.07
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
32,451.54
合计
48,025.6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
不属于需要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监管的“太阳能发电4416”项目范畴,无需办理
环评审批手续;就该项目中全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发行人已按规定取得环
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具体情况如下:
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
环评手续
重庆渝美新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屋
顶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
202650010800000258)
重庆会通科技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
202650022400000281)
淮安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三期
2660k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
20263208000100000099)
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三期)屋顶分
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
202644060600000832)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
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分布式发电项目豁免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截至本回
复出具日,“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中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按进
度办理电网接入手续,并在并网投产前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将按照《分
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本募投
项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中
工商业及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由发行人子公司美的合康绿能在当地全资设立项
目公司作为建设单位,以EPC 方式发包给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安徽美的合康电力
完成,项目开展不涉及美的合康绿能持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徽美的合康电力
持有开展光伏EPC 总包业务所需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资质证书均有效存续。
综上,发行人就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取得了现阶段所必须的相关资质、认证、
许可及备案,不存在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事项。

7-1-80
(十)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业绩的影响,并结
合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波动、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规划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实施
募投项目的必要性,是否造成短期无法盈利风险
1、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业绩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不含补充流动资金)资本性支出以设备购置为主,按直线法
计提折旧摊销:建筑装修资产折旧年限取5 年,残值率取0%;机器设备折旧年
限为10 年,残值率5%;利用现有车间资产按照10 年折旧,残值率5%;利用
现有实验室资产净值按照15 年折旧,残值率5%,设备及代理商费用原值折旧年
限为20 年,残值率5%;检测设备原值折旧年限为5 年,残值率5%,软件费用
计入无形资产,按5 年摊销;其他资产按5 年摊销。测算新增年折旧摊销如下:
募投项目
设备购置费
(万元)
软件购置费
(万元)
建筑装修改造
(万元)
T3-T12 平均
折旧摊销(万
元,约)
高压变频器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
31,466.00
989.34
1,878.00
约3,323
光伏并网逆变器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24,950.56
370.79
660.00
约2,407
户用储能系统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
16,438.02
365.69
660.00
约2,110
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
及研发项目
10,646.42
270.00
0.00
约765
合计
83,500.99
1,995.82
3,198.00
约8,606
经测算,本次募投项目T3-T12 每年平均新增折旧摊销约8,606 万元。募投
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新增净利润约2.6 亿元,新增折旧摊销可被募投新增利润
覆盖,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结合报告期内业绩波动、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规划,实施本次募投项目
具有必要性
(1)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本次募投项目系在现有业务基础上的进一步
深化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由2023 年的149,116.05 万元增长至2025 年的
744,860.80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23.50%,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快速放量,
高压变频器业务持续向核电等高端领域拓展,户用储能业务完成产品导入并进入
订单爬坡阶段,业务规模与产品体系同步提升。2026 年1-6 月,受新能源行业政

7-1-81
策阶段性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波动,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变动趋势一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中对募投项目实施的相关风险进行披露。
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在现有业务基础上的产能扩充及产品升级,有利于丰富
公司产品体系与收入来源,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稳定性。
(2)从行业发展趋势看,募投产品所处细分市场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
高压变频器方面,随着核电、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等高端应用场景加快
建设,大功率、高可靠性变频调速装备的需求持续增长,相关领域长期由国际厂
商主导,国产化替代空间较大;公司已在核电领域形成较好的项目业绩与客户基
础,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在手订单7,732 万元、其中核电领域订单约1,500 万
元并预计于2027—2028 年集中交付,现有产线运行负荷已处于较高水平。
光伏并网逆变器方面,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量由
2020 年的177.0GW 增长至2025 年的约673.3GW,预计2030 年将达1,324.8GW;
公司光伏EPC 业务对光伏并网逆变器的需求规模较大,自产配套具备明确的提
升空间。
户用储能方面,根据灼识咨询数据,全球户用储能系统新增装机容量由2019
年的1.7GWh 增长至2025 年的约24.4GWh、年均复合增长率达55.89%,预计
2030 年将增至76.0GWh;公司户用储能产品已切入欧洲、澳洲及亚非拉市场并
实现客户复购,接单规模持续提升,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户储在手订单
约1.2 亿元,公司具备垂直一体化的研发制造能力、充足的人才储备及持续增长
的在手订单支撑,本次募投项目有利于公司把握上述市场机遇。
(3)从公司发展规划看,本次募投项目系落实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必要投入
公司的发展规划系依托在工业变频及新能源领域的长期技术积累,并发挥美
的集团在品牌、渠道与供应链方面的协同优势,构建"工业传动+绿色能源"双轮
驱动的业务格局。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上述规划展开:高压变频器项目完善大功率产品矩阵,
巩固公司在工业传动领域的行业地位;光伏并网逆变器项目推进光伏EPC 业务

7-1-82
核心设备的自产配套,并完善全功率段产品体系;户用储能项目建设专业化产线,
支撑新一代产品的市场投放;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项目推动公司拓展自持电站业
务规模,丰富公司收入来源。同时,本次募投项目安排研发投入27,930.70 万元,
用于核电专机、抽水蓄能专机、新一代户用储能系统及全功率段光伏逆变器等关
键技术与新产品开发,系公司保持技术领先、支撑上述规划落地的必要投入。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
与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相衔接,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体系与收入来源、提升持续
经营能力,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
3、是否造成短期无法盈利风险
公司2026 年一季度净利润为-1,157.42 万元、2026 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6,548.23 万元,主要系光伏行业政策调整导致收入下滑、组件成本
上升及减值损失同比增加等阶段性因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不构
成对本次发行条件的实质障碍。募投项目建设期较长,折旧随工程转固渐进增加、
而非一次性全额计提,公司主业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持续经营,可为建设期及
投产初期业绩提供支撑。募投项目分批投产、效益逐步释放,新增折旧摊销(约
8,606 万元/年)可由同期主业盈利及募投新增利润覆盖,预计不会因募投项目实
施造成公司短期无法盈利的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风险因素"中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及经营业绩下
滑及亏损的风险。
(十一)结合发行人EPC 相关业务的运营模式及资金需求情况、货币资金
余额、负债结构及偿还安排、业务增长及现金流状况等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
模必要性;未来主要投资项目是否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是否具有必要性
1、发行人EPC 相关业务的运营模式及资金需求情况
(1)光伏EPC 业务的运营模式
公司光伏EPC 业务分为户用光伏EPC 和工商业光伏EPC 两大板块,业务模
式均为与资金方合作、获取专项资金支持,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及运维服务协议,
为资金方/业主提供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运维等环节在内的工程总承包及相
关配套服务,取得电站并网发电后的资方结算收入及后续电站运维服务收入。户

7-1-83
用侧,公司通过全国30 个省份、千余家合作渠道获取农户屋顶资源,与华融金
租、华夏金租、皖江金租、招银金租等金融租赁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由资金
方作为投资主体持有电站;工商业侧,公司围绕美的集团厂区及上游供应链、第
三方工商业业主屋顶,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租赁或联合开发模式实施。
公司光伏EPC 业务按单个电站项目组织实施,合同一次性签订、按项目建
设进度及并网节点结算。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线缆等主要材料由公司统一
采购,安装施工由公司组织分包商实施;户用电站建设周期平均约1 个月、完工
至并网平均周期约3 个月,收入及合同履约成本主要在并网节点确认和结转。主
要业务的结算条件如下:
业务类型
资金周转特点
户用光伏EPC
材料采购及安装分包支出发生在项目开票回款之前,公司需先行
垫付材料款及施工款;并网、开票及机制电价确认等环节的进度
影响回款时间
工商业光伏EPC
客户预付款及进度款可部分抵减项目资金占用,并网结算款及质
保金的回收存在时间差
(2)EPC 业务的资金需求情况
公司光伏EPC 业务规模大、周转快、付现需求高,营运资金占用主要体现
在以下方面:
①材料统采及分包结算的付现规模大。2023 年至2025 年及2026 年1-6 月,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14,078.86 万元、452,171.22 万元、764,180.11 万
元和314,686.25 万元,2025 年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约63,681.68 万元,公司需
保持充足的可用资金以保障采购付款、分包结算及人员薪酬等刚性支出。
②项目垫资形成存货及应收款项占用。户用电站从材料采购、安装到并网、
开票、回款存在周期,多个项目并行建设时,已投入的材料及施工款在并网前体
现为存货或合同履约成本,并网后尚未收回的项目款体现为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③票据结算占用保证金。公司对供应商采购较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截
至2026 年6 月30 日应付票据余额114,128.80 万元,为开具票据缴存的票据保证
金24,173.68 万元形成受限资金,降低了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规模。
④业务规模扩张及回款节奏变化使营运资金需求波动加大。2025 年以来新
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等政策实施后,部分资金方阶段性调整户用光伏投资节

7-1-84
奏,项目并网、开票及回款周期受到影响,2026 年1-6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为-37,986.45 万元,公司需要更充足的营运资金以应对项目收付款错配及阶
段性现金流波动。
2、货币资金余额、负债结构及偿还安排、业务增长及现金流状况
(1)货币资金余额及可自由支配资金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货币资金及易变现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6 月30 日
货币资金①
100,457.82
减:受限货币资金②
31,589.58
其中:票据保证金
24,173.68
其中:定期存款、保函保证金、诉讼冻结及其他
7,415.90
货币资金扣除受限部分③=①-②
68,868.24
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等)④
10,026.18
其他流动资产中的大额存单及利息⑤
17,404.99
可自由支配资金⑥=③+④+⑤
96,299.41
注:受限货币资金主要为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诉讼冻结资金、国际结算保证金及定期
存款等。
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中包含票据保证金等受限资金,扣除受限资金后,2026
年6 月末可自由支配资金为96,299.41 万元。公司2025 年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约63,681.68 万元,按公式法测算的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为60,599.72 万元,可自
由支配资金仅能覆盖约1.5 个月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安全边际较低。
(2)负债结构及偿还安排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主要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6 月30 日
占负债总额比例
应付票据
114,128.80
29.28%
应付账款
201,458.45
51.68%
合同负债
27,465.22
7.05%
其他应付款
23,723.92
6.0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3.32
0.03%

7-1-85
项目
2026 年6 月30 日
占负债总额比例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及其他流动负债
10,032.01
2.57%
流动负债合计
376,931.72
96.69%
租赁负债
6,708.00
1.7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94.71
3.31%
负债合计
389,826.43
100.00%
资产负债率(合并)
67.71%
-
公司负债以经营性负债为主,2026 年6 月末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计
315,587.25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80.96%,主要为光伏EPC 业务的材料款、工程
款及银行承兑汇票;公司无银行借款等金融机构有息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5.59%、61.99%、61.58%和67.7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
别由2023 年末的1.55 倍、1.25 倍下降至2026 年6 月末的1.24 倍、1.00 倍,偿
债指标趋于紧张。
公司主要负债的偿还安排如下:应付票据按票据到期日以自有资金兑付,票
据保证金到期解付后循环用于新票据保证金或日常经营;应付账款根据项目回款
进度、供应商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及项目推进的紧迫程度安排支付;合同负债为
预收客户款项,随项目交付结转收入,不涉及现金偿付;租赁负债按租赁合同约
定分期支付租金。上述经营性负债虽在一定期间内为公司提供营运资金支持,但
均需在合同或票据到期时以现金履行,公司须保持与负债规模相匹配的可用资金。
(3)业务增长及现金流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341,422.64
744,860.80
477,635.09
149,116.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48.23
6,201.20
1,029.61
-22,012.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6,699.80
788,984.19
482,782.29
126,432.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4,686.25
764,180.11
452,171.22
114,078.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86.45
24,804.08
30,611.07
12,353.68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
-11.13%
3.33%
6.41%
8.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1.41
-9,821.53
176.21
-3,614.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2.54
4,559.56
2,289.99
1,990.34

7-1-86
项目
2026 年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8,868.24
106,868.57
87,371.65
54,321.02
2023 年至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由149,116.05 万元增长至744,860.80 万元,
年均复合增长率123.50%,主要系光伏EPC 业务快速放量;同期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净额分别为12,353.68 万元、30,611.07 万元和24,804.08 万元,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由8.28%下降至3.33%,收入的快速增长伴随着营
运资金占用的同步扩大,经营积累对业务扩张的支撑有限。2026 年1-6 月,受新
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等政策影响,光伏行业阶段性调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
下降24.08%,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7,986.45 万元,主要系存货及经营性应
收项目增加、支付票据保证金增加所致。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新增高压变频器、光伏并网逆变器及户用储能产品的
生产销售规模,相应带来原材料采购、人员薪酬等营运资金的增量需求。在收入
规模保持较高水平、经营现金流阶段性承压的情况下,公司需通过股权融资补充
营运资金,以保障日常经营周转及履约能力。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必要性及测算
(1)资金缺口测算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结合公司货币资金状况、未来经营积累及资金支出
安排测算资金缺口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计算公式
金额
参数及依据
可自由支
配资金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货币资金余额
①
100,457.82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易变现的金融资产
余额
②
27,431.17
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
款等)10,026.18 万元+其他
流动资产中的大额存单及
利息17,404.99 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金额
③
0.00
—
其中:保证金等受限
资金
④
31,589.58
票据保证金24,173.68 万元、
诉讼冻结资金2,051.04 万
元、定期存款4,600.00 万元、
保函及国际结算保证金等
可自由支配资金
A=①+②-③-④
96,299.41
—
未来资金
流入
未来三年日常经营积
累
B
149,328.27
按2023-2025 年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

7-1-87
类别
项目
计算公式
金额
参数及依据
值的平均值(6.01%)×2026
年至2028 年预测营业收入
测算;2026 年收入按2026
年1-6 月×2 年化,2027 年、
2028 年在2026 年基础上按
年增长20%
未来资金
流出
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
求
⑤
-12,559.96
销售百分比法:2026 年6 月
30 日营运资金-28,545.37 万
元、占年化营业收入的
-4.18%,按该比例及预测收
入测算2028 年末营运资金
-41,105.33 万元,负数为营
运资金净释放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⑥
60,599.72
公式法(付现成本÷货币资
金周转次数)2023-2025 年
三年均值
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
红金额
⑦
20,000.00
-
未来三年预计偿还有
息债务金额
⑧
0.00
公司无银行借款
未来主要投资项目资
金需求
⑨
300,000.00
海外渠道建设投入
股权激励资金需求
⑩
20,000.00
-
总体资金需求合计
C=⑤+⑥+⑦+⑧
+⑨+⑩
388,039.75
-
总体资金缺口
A+B-C
-142,412.07
主要测算参数及依据如下:(1)可自由支配资金=期末货币资金+易变现金
融资产-保证金等受限资金,2026 年6 月30 日为96,299.41 万元,已剔除受限
资金31,589.58 万元;(2)日常经营积累按2023-2025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占营业收入比值的平均值(6.01%)测算,2026 年营业收入按2026 年1-6 月营
业收入341,422.64 万元×2 年化为682,845.28 万元,2027 年、2028 年在此基础上
按年增长20%(分别为819,414.34 万元、983,297.20 万元),2026 年至2028 年预
测营业收入合计2,485,556.82 万元,对应日常经营积累149,328.27 万元;(3)未
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采用销售百分比法测算: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营运资金(应
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合同资产之和减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
同负债之和)为-28,545.37 万元,占年化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18%,假设该比例
保持不变,2028 年末营运资金规模为-41,105.33 万元,较2026 年6 月30 日形成
营运资金净释放12,559.96 万元,以负数列示;(4)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按"当期
付现成本总额÷货币资金周转次数"公式法计算,取2023-2025 年三年均值

7-1-88
60,599.72 万元;(5)现金分红及股权激励资金需求系根据公司分红规划及股权
激励计划安排;(6)未来主要投资项目资金需求300,000.00 万元系公司海外渠道
建设规划投入,具体情况详见本题"4"。
(2)测算结果的谨慎性分析
在上述测算口径下,不考虑本次发行,公司未来三年资金缺口为142,412.07
万元,大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0,000.00 万元。2026 年1-6 月公司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净额为-37,986.45 万元,若下半年经营现金流未能明显改善,资金缺口
将进一步扩大。此外,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业务规模带来的
营运资金增量需求,且未来三年预测收入增长率20%、经营现金流占收入比例
6.01%均系参考报告期历史水平确定的假设,2026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4.08%、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若按更低的增长率或现金流比例测算,经
营积累将减少、资金缺口将进一步扩大。因此,本次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 万
元未超过公司资金缺口,规模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小结
综上,公司光伏EPC 业务材料统采、分包结算及项目垫资对营运资金占用
大、付现需求高,公司2025 年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超过6 亿元;账面货币资
金扣除票据保证金等受限资金后,2026 年6 月30 日可自由支配资金仅96,299.41
万元、约覆盖1.5 个月经营现金流出;负债以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经营性负债
为主且资产负债率已升至67.71%,偿债指标趋于紧张;2026 年上半年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净额转负。本次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原材料采购付款、人员薪酬等日常经营营运资金需求,不用于财务性投资,
有利于缓解营运资金压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具有必要性;补流
金额未超过测算的资金缺口,规模具有合理性。
4、未来主要投资项目是否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是否具有必要性
未来主要投资项目资金需求300,000.00 万元,系公司拟推进组装、仓储物流、
销售服务网络及品牌建设,根据海外市场拓展战略对未来三年渠道建设投入作出
的初步规划预估。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海外渠道建设规划尚处于公司战略规
划及方案论证阶段,尚未形成具体的投资项目立项文件,亦未提交公司董事会、

7-1-89
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拟为公司自有资金、经营积累及必要的外部融
资,本次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 万元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营运资金需求。未
来投资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对此保持足
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关于未来主要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①海外市场是公司户储及逆变器业务的主要目标市场。全球户用储能系统新
增装机容量由2019 年的1.7GWh 增长至2025 年的约24.4GWh、年均复合增长率
55.89%,预计2030 年将增至76.0GWh,欧洲、澳洲为户储渗透率最高的市场,
新兴市场因电网稳定性不足及电价上涨快速起步;公司户储产品目前主要销往欧
洲、澳洲及亚非拉市场,第三代产品的目标市场亦以海外为主,本次户用储能、
光伏并网逆变器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的消化需要相应的海外渠道支撑。
②海外渠道建设是提升公司海外市场份额及客户结构的关键。户用储能行业
竞争的关键要素为品牌影响力、全球化渠道布局及客户资源储备,公司当前户储
客户集中度较高、全球市场份额较低,本地化的组装、仓储物流、销售服务网络
及认证安装商渠道是实现从"产品出海"向"渠道出海"升级、降低客户集中度的必
要投入;依托美的集团海外品牌及渠道资源,公司具备推进海外渠道建设的基础。
③投入规模与公司战略及财务能力相匹配。上述规划投入分市场、分阶段实
施,各区域投入金额将根据市场拓展进度动态调整,并以运营储备应对政策及汇
率风险。
综上,公司海外渠道建设规划与户储、逆变器业务的海外拓展战略及本次募
投项目的产能消化相衔接,具有必要性。
二、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及效益测算表,查阅本次
发行相关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文件;

7-1-90
2、查阅募投项目的备案文件、环评批复或登记表,查阅分布式电站项目的
能源管理合同、场地租赁协议及电站备案、并网资料,查阅《民法典》等相关法
律法规;
3、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各产品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统计资料及
在手订单明细,查阅光伏EPC 业务主要客户合作协议及逆变器采购资料,查阅
固定资产明细及减值测试资料;
4、查阅行业研究报告、产业政策及电价政策文件,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
开披露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参数、产品单价及毛利率等信息;
5、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货币资金、受限资金、负债、
现金流量等明细资料,复核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及资金缺口的测算过程;
6、查阅发行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报告期关联交易情况,了解募投项目新
增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
7、访谈发行人管理层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了解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研发及产业化进展、产能消化措施、未来投资规划等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产品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和产品紧密相关,系现
有产品的产能扩充、功率段延伸、代际升级,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主营业务,不涉及新行业投资或多元化投资;
2、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已投入的资金;本次发
行属于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非资本性支出占比
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 号》的相关规定;
3、各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与发行人现有产能、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
行业政策及市场发展趋势相匹配,具有必要性;逆变器项目产品替换外购产品自
用于EPC 业务具有可行性;通过改造现有产能生产募投产品具备可行性及经济
性;发行人现有产能不存在实质性闲置,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4、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关键参数取值具有合理依据,测算过程审慎、合理,

7-1-91
分布式电站项目所在区域消纳政策清晰,用电量、电价、自用比例及运维成本等
参数取值与同区域同行业项目基本一致,已就电价变动进行敏感性分析,效益测
算谨慎;
5、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系分布式电站项目正常经营所需,符合《注
册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6、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可被募投项目新增效益及发行人现有业务盈
利覆盖,实施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7、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与发行人业务模式、资金需求、货币资金余额、
负债结构及现金流状况相匹配,具有必要性。
经核查,保荐人、发行人律师认为:
1、“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已完成全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
站项目能源管理合同的签署工作,已完成全部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场地租赁
协议的签署工作,不存在租赁屋顶面积不及预期的风险。
2、发行人“分布式光伏标杆电站建设及研发项目”中各分布式光伏电站能
源管理合同或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初始租赁期限均为二十年,同时约定初始租赁
期限期满后,自动续期五年,约定的合计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存在被有权司法
机关基于实质认定不符合《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从而认定超出二十年
部分无效的可能。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最终采用20 年运行期进行效益测算,
项目效益测算合理、谨慎。
3、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发行人已制定保证关联交易公平
的相关措施,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4、发行人就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取得了现阶段所必须的相关资质、认证、
许可及备案,不存在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事项。
5、本次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
营营运资金需求,不用于财务性投资,有利于缓解营运资金压力、优化资本结构、
增强抗风险能力,具有必要性;补流金额未超过测算的资金缺口,规模具有合理

7-1-92
性。
6、发行人未来主要投资项目尚处于公司战略规划及方案论证阶段,尚未形
成具体的投资项目立项文件,亦未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与户储、逆变
器业务的海外拓展战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相衔接,具有必要性。

7-1-93
问题3:
申报材料显示,2023 年至2025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分别为149,116.05
万元、477,635.09 万元和744,860.80 万元,其中,光伏EPC 业务收入分别为
60,339.76 万元、371,578.96 万元、658,323.05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波动较
大,分别为-20,645.21 万元、763.72 万元和1,061.26 万元。截至2025 年12 月
31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5,001.27 万元、其他应收款3,972.65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2,970.21 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704.98 万元。
请发行人:(1)结合发行人下游行业政策变动及趋势、行业补贴政策变化、
收入结构变化、光伏EPC 业务收入确认及合规性、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变动的合理性,未来收入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结合行业竞
争、市场供需情况、产品价格与销量、成本费用情况、资产减值情况等,说明发
行人扣非归母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
滑的风险。(2)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包括账面价值、具
体内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等;最近一期末对
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点、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若未认定为财
务性投资的,结合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等,说明发行人未
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
结合相关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出资金额及对外投资使用情况、对外
(拟)投资企业情况、持股目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协同性等进一步说明。(3)
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的具体情况,是否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7-1-94
一、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发行人下游行业政策变动及趋势、行业补贴政策变化、收入结构
变化、光伏EPC 业务收入确认及合规性、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报告期
内营业收入变动的合理性,未来收入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结合行业竞争、市
场供需情况、产品价格与销量、成本费用情况、资产减值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扣
非归母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
险
1、结合发行人下游行业政策变动及趋势、行业补贴政策变化、收入结构变
化、光伏EPC 业务收入确认及合规性、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
营业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列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高压变频器
29,022.96
8.51%
50,341.84
6.79%
50,281.77
10.84%
42,399.88
30.71%
绿色能源解决方案
296,551.68
86.93% 658,323.05
88.79% 371,578.96
80.09%
60,339.76
43.71%
户用光伏EPC
243,276.59
71.31% 604,457.66
81.52% 347,116.63
74.82%
20,000.56
14.49%
工商业光伏EPC
53,275.08
15.62%
53,865.39
7.26%
24,462.33
5.27%
40,339.20
29.22%
户储
6,806.89
2.00%
11,711.03
1.58%
13,720.09
2.96%
3,405.95
2.47%
其他
8,773.43
2.57%
21,082.45
2.84%
28,356.03
6.11%
31,911.13
23.11%
低压变频器
-
0.00%
-
0.00%
8,953.92
1.93%
11,690.44
8.47%
电费
2,612.21
0.77%
4,163.58
0.56%
5,897.16
1.27%
6,355.39
4.60%
节能环保EPC
2,436.63
0.71%
9,493.25
1.28%
8,986.21
1.94%
7,540.52
5.46%
节能环保运营
3,724.59
1.09%
7,425.62
1.00%
4,518.74
0.97%
6,324.78
4.58%
总计
341,154.97 100.00% 741,458.37 100.00% 463,936.85 100.00% 138,056.7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压变频器、绿色能源解决方案、户储和其他,
各业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高压变频器
报告期内,公司高压变频器业务收入分别为42,399.88 万元、50,281.77 万元、
50,341.84 万元和29,022.9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0.71%、10.84%、

7-1-95
6.79%和8.51%,收入绝对规模保持基本稳定,占比下降主要系绿色能源解决方
案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带来的结构性变化所致。
2024 年度,公司高压变频器业务收入较2023 年度增长18.59%,主要系:一
方面,公司对销售模式进行了优化调整,由以赊销方式为主的直销模式调整为
“行业+渠道区域代理”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另一方面,下游冶金、石
化、建材、核电等行业节能改造与设备更新需求释放,公司高压变频器订单量同
比增长。2025 年度,公司高压变频器业务收入较2024 年提高0.12%,变化相对
较小,主要系高压变频器行业处于稳定发展阶段。
整体来看,高压变频器业务收入相对稳定。
(2)绿色能源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分别为60,339.76 万元、
371,578.96 万元、658,323.05 万元和296,551.6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
别为43.71%、80.09%、88.79%和86.93%。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增长较快,
主要原因如下:
1)行业发展背景
全球能源产业链、供应链正迎来新一轮深刻变革期。近年来受全球宏观环境
波动影响,国际能源价格高位震荡,能源供需版图深刻变革,新一轮科技革命和
产业革命深入发展,能源消费的低碳节能、能源系统的安全高效及数字化智能化
技术创新已经成为全球发展趋势。我国亦将加快推进能源革命、绿色低碳转型作
为国家层面的重要发展战略。2020 年9 月22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
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力争2030 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2021 年3 月15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
次会议上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全面助力推进能源革命、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推动能源绿色发展。上述战略目标为光伏等新能源行业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政策
预期。根据中国政府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上的表态,到2035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
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达到30%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
到2020 年的6 倍以上、力争达到36 亿千瓦,为光伏行业中长期发展提供了明确
的目标指引。

7-1-96
报告期内,全国光伏新增并网容量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千瓦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4 年同比
2025 年同比
光伏新增并网容量
21,630.0
27,757.0
31,657.4
28.33%
14.05%
集中式光伏电站
12,001.4
15,939.0
16,357.0
32.81%
2.62%
分布式光伏
9,628.6
11,818.0
15,300.3
22.74%
29.47%
其中:户用光伏
4,348.3
2,955.0
4,594.7
-32.04%
55.49%
工商业光伏
5,280.3
8,863.0
10,705.6
67.85%
20.79%
光伏累计并网容量
60,891.8
88,568.0
119,991.4
45.45%
35.48%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2023 年光伏发电建设情况》《2024 年光伏发电建设情况》《2025 年
光伏发电建设情况》。
由上表,2024 年度全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同比增长约23%,其中工商业
分布式同比增长约68%,户用光伏同比下降约32%,两者走势背离,主要系户
用光伏中央财政补贴退出后,行业由政策驱动向平价市场化过渡,部分区域出现
阶段性调整。2025 年度,全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同比增长约29%,其中户用
光伏同比增长约55%,增速反超工商业分布式(20.79%),重新成为分布式光伏
中增长最快的细分市场。公司2025 年度户用光伏EPC 收入同比增长74.14%,
与行业细分市场的变动方向一致。
报告期内,行业监管与电价形成机制发生重要变化。2025 年1 月,国家能
源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 号);
2025 年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
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 号),以2025
年6 月1 日为“新老划断”节点,此前投产项目按存量项目管理,此后投产项目
电价由市场化竞价形成。上述政策形成“新老划断”节点前行业集中备案、集中
并网,节点后装机规模明显回落。从数据看,2025 年前三季度全国光伏新增并
网2.40 亿千瓦,全年新增3.17 亿千瓦,即第四季度新增仅约0.77 亿千瓦,装机
明显集中于上半年释放,对公司2025 年度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增长形成
一定推动。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下游行业的政策方向保持稳定,新能源装机的长期增长
趋势未发生改变。

7-1-97
2)补贴政策影响
户用光伏中央财政度电补贴自2013 年起逐步退坡,至2022 年起全面退出,
具体历程如下:
时点(政策文件)
户用光伏中央财政度电补贴标准
2013 年8 月(发改价格〔2013〕1638 号)
0.42 元/千瓦时(含税),补贴期限原则上20 年
2018 年1 月(发改价格规〔2017〕2196 号)降至0.37 元/千瓦时
2018 年5 月31 日("531 新政",发改能源
〔2018〕823 号)
降至0.32 元/千瓦时,并首次设置年度建设规模
2019 年4 月(发改价格〔2019〕761 号)
降至0.18 元/千瓦时,户用光伏单列管理
2020 年3 月(发改价格〔2020〕511 号)
降至0.08 元/千瓦时
2021 年6 月(发改价格〔2021〕833 号)
降至0.03 元/千瓦时
2022 年起
中央财政度电补贴全面退出
由上表,公司报告期各期均处于户用光伏中央财政度电补贴全面退出之后,
公司光伏EPC 业务的收入及盈利不依赖财政补贴。报告期内绿色能源解决方案
业务的增长,主要来源于光伏系统成本下降带来的装机经济性提升,以及融资租
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第三方投资者对户用光伏电站资产的配置需求。补贴退
坡及中央财政补贴退出未对公司经营构成显著不利影响。
3)公司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增长的具体原因
①2024 年度增长的原因:
从电站开发端来看,公司的电站开发能力持续提升,电站开发规模快速增长。
公司强大的户用光伏电站开发能力为开展第三方投资者电站销售业务提供了良
好的基础,公司已经成为市场上主要的户用光伏电站资产供给方,市场地位和议
价能力逐步增强;从销售端来看,目前合作客户包括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大型金融租赁企业,并且
不断向大型国企和央企拓展,客户数量不断增长。公司与众多第三方投资者客户
构筑了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为未来中长期的业务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②2025 年度收入增长的原因:
户用光伏:2024 年光伏EPC 业务以渠道开拓、项目培育为主,落地项目偏
少、收入基数较低;2025 年依托前期市场拓展成果,与华融金融租赁、华夏金
融租赁、皖江金融租赁、兴业金融租赁等核心合作客户合作深化,落地项目规模

7-1-98
持续扩容,并重点开拓云贵川及湖北区域市场,项目签约、交付量大幅增加,推
动EPC 业务收入同比显著增长。
工商业光伏:公司持续推进工商业光伏市场开发,新增江西旭能、启东锦秀
通、佛山慧储等优质合作客户,新增项目顺利落地并实现收入确认,新增客户项
目贡献增量营收,带动工商业光伏板块整体收入实现增长。
户用光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大型能
源国央企而言,户用光伏系清洁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国家能源转型、可持
续发展等多重战略目标;对于租赁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市场化金融机构
而言,户用光伏电站系收益稳定的优质资产,同时契合国家提倡的绿色金融、普
惠金融发展目标。相关参与方均对户用光伏电站具有持续、稳定的收购需求。长
期来看,市场对于户用光伏的需求将持续、稳定增长。
③2026 年1-6 月收入变动的原因
2026 年1-6 月,公司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收入296,551.68 万元,同比下降
27.06%,主要系以下原因所致:一是基期收入水平偏高。2025 年上半年受《关
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政策节点影
响,户用光伏电站集中备案、集中并网与集中交付,2025 年1-6 月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449,690.90 万元,占2025 年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约60%,基期收入基数较
高;二是下游新增装机阶段性回落。2026 年1-6 月全国光伏新增并网7,176.8 万
千瓦、同比下降约66%,分布式光伏需求相应收缩;三是组件价格及并网节奏影
响。2026 年以来受光伏组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等影响,组件价格阶段性上涨、
供应偏紧,部分项目的交付及并网节奏相应调整。
从交付节奏看,2026 年1-6 月公司新增户用光伏电站并网装机容量
1,000.00MW,其中第一季度333.22MW、第二季度666.78MW,第二季度并网规
模较第一季度增长约100%,交付节奏已边际改善;公司持续与多家头部金融租
赁机构深化合作,并引入地方国资充实资金梯队,为后续项目落地提供支撑。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的收入变动具备合理性: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快速增长,主要来源于公司户用光伏电站开发能力的持续提
升、与大型金融租赁机构等第三方投资者合作关系的不断深化以及下游装机需求

7-1-99
的增长;2026 年1-6 月收入同比下降,主要系上年同期政策节点前集中交付形成
高基数及行业新增装机阶段性回落所致,属于行业周期波动及公司主动优化业务
结构的结果,公司市场地位及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已建立成熟稳定
的业务模式和销售团队体系,与大型金融机构等第三方投资者构筑了稳固的合作
关系,客户需求长期保持稳定,该业务长期仍具备可持续性。
4)光伏EPC 业务收入确认及合规性
公司光伏EPC 相关业务主要分为户用光伏电站销售业务收入、工商业光伏
电站EPC 业务收入、电站运维业务收入,具体的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及判断依
据如下:
①户用光伏电站销售业务收入
履约义务判断:该业务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电站建设、交
付完成前完整控制光伏组件、逆变器、在建电站全部资产,客户无法主导在建资
产使用,不满足时段履约条件,仅在交付验收完成后客户取得完整控制权。
收入确认时点:向第三方投资者销售户用光伏电站,资产交付模式下,属于
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完成资产交接、已收
取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控制权转移标志性事件:户用光伏电站全流程施工竣工、完成并网;公司与
客户共同签署《销售及交付验收单》或承租人《租赁物交付及验收证明》;合同
约定两份单据时间不一致的,以孰晚日期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标的物所有权、
毁损灭失风险同步自公司转移至客户。
收入确认依据:公司与客户签字盖章的标的物交付及验收证明。
②工商业光伏电站EPC 业务收入
履约义务判断:属于一段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项目建造全过程中,客户
能够实时控制在建工程,可主导在建项目使用、享有在建资产相关经济利益,满
足准则时段履约认定条件。
收入确认时点与计量方法: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项目累计
实际发生成本÷项目预计总成本;按照每期履约进度分期确认建造收入。

7-1-100
确认依据:每期由公司与工商业客户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月形象进度确认
书》,作为当期履约进度核算、收入入账支撑材料。
③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模式及收入确认政策分析
公司选取户用光伏电站开发、EPC 建设、电站转让业务头部可比公司正泰安
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同行业公司,根据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
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正泰安能数字能源首次公开发行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披露的户用电站销售业务模式、交付与控制权转移标志、收入确认单据,收入确
认依据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其主要业务模式及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业务模式:向融资租赁类客户提供EPC 建设并整体转让户用光伏电站;自
主采购设备、自主管控施工、承担交付前全部资产风险。
交付与控制权转移标志:电站建成并网、双方签署交付文件即认定客户取得
电站控制权。
确认单据:电站销售协议、并网相关验收文件。
收入确认依据:认定为时点履约义务,并网交付完成后全额确认销售收入,
采用总额法核算。
公司与可比同行业公司正泰安能主要收入对比分析如下:
业务类型
正泰安能
本公司
差异说明
户用光伏电站
销售
某一时点履约义务
某一时点履约义务
无差异
控制权转移判
断标准
电站建成并网+双方签
署交付文件,客户取得
完整资产控制权
电站竣工并网、签署《销
售及交付验收单》,所有权
及风险转移至客户
核心判定逻辑一致,仅内
部单据名称存在细微区
分,无实质差异
收入确认原始
单据
销售协议、并网验收文
件
电站销售合同、
《销售及交
付验收单》
单据形式不同,均为双方
共同确认的控制权转移书
面凭证,不存在实质差异
收入计量方式
总额法确认电站全部
销售收入
总额法确认电站全部销售
收入
完全一致
电站运维业务
某一时段内履约义务
某一时段内履约义务
无差异
履约进度计量
依据
按运维服务周期分摊,
周期结束签署服务确
认单
按实际服务时长占总服务
期比例分摊,按期签署《运
维确认单》
核算逻辑、确认流程一致,
仅单据命名略有区别
综上所述,光伏EPC 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遵
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其中户用光伏电站销售业

7-1-101
务,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以客户取得电站控制权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符合准则中控制权转移的确认原则;工商业光伏EPC 建造服务,履约期间客户
能够主导在建项目的使用并获取相关经济利益,满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条
件,公司采用投入法核算履约进度并分期确认收入。公司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规定,
会计政策具备合理性。
5)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可比公司的收入及增长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6 年上半年
2025 年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增长率
营业收入
增长率
营业收入
增长率
营业收入
增长率
正泰电器
1,791,076.74
84.57%
2,003,125.23
-35.04%
3,083,751.87
12.96%
2,729,832.40
-
天合光能
960,398.44
45.66%
1,235,826.91
-34.29%
1,880,615.65
-40.99%
3,187,000.00
-
创维集团
1,393,500.00
0.70%
2,368,500.00
16.50%
2,033,400.00
-13.10%
2,339,600.00
-
平均值
-
43.64%
-
-17.61%
-
-13.71%
-
-
发行人
296,551.68
-27.06%
658,323.05
77.17%
371,578.96
515.81%
60,339.76
-
报告期内,发行人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分别为60,339.76 万元、
371,578.96 万元、658,323.05 万元和296,551.68 万元,2024 年度、2025 年度分别
同比增长515.81%、77.17%,2026 年上半年同比下降27.06%;同期,同行业可
比公司该等业务分部收入增长率平均分别为-13.71%、-17.61%和43.64%,变动
趋势存在差异,主要系以下原因:一是基数差异,发行人2023 年度该业务收入
仅6.03 亿元,而可比公司均在200 亿元以上,基数规模及增长率弹性不同;二
是经营策略差异,可比公司2024 年度、2025 年度收入下降主要系主动收缩低毛
利电站工程业务及组件价格下行等因素影响,同期行业需求并未萎缩(全国光伏
新增并网容量2024 年度、2025 年度分别同比增长28%、14.05%);三是收入驱
动机制差异,2026 年上半年可比公司收入增长主要系存量电站交易规模扩大及
上年同期基数较低所致,而发行人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当期新增电站EPC 交
付,且2025 年上半年受政策节点前需求集中释放影响,基期收入水平较高。综
上,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变动方向与下游行业政策及装机需求变化趋势总体一致,
与可比公司的差异主要系基数规模、经营策略及收入驱动机制不同所致。

7-1-102
(3)户储
报告期内,公司户用储能业务收入分别为3,405.95 万元、13,720.09 万元、
11,711.03 万元和6,806.8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47%、2.96%、
1.58%和2.00%,业务规模较小,对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的影响有限。公司户用储
能产品采用自主研发、自主生产的经营模式,主要面向海外市场销售。2024 年
度,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02.83%,主要系公司在欧洲、澳洲等境外市场的渠道
拓展取得成效,前期开发的产品实现批量交付,且上年同期收入基数较低所致;
2025 年度,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4.64%,主要系欧洲户用储能市场需求阶段性
回落、公司产品迭代切换导致交付节奏变化,同时澳洲市场借助当地户用储能补
贴政策红利实现集中交付,部分对冲了欧洲市场的下滑;2026 年1-6 月,该业务
收入6,806.89 万元,同比上升340.26%。户储业务收入变动主要系单一境外市场
的需求波动及订单交付节奏影响所致,不存在异常情形。
(4)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31,911.13 万元、28,356.03 万元、
21,082.45 万元和8,773.4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3.11%、6.11%、
2.84%和2.57%,规模及占比持续下降,主要系低压变频器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其中,低压变频器业务收入分别为11,690.44 万元、8,953.92 万元、0 万元和0 万
元,呈逐期下降趋势,主要系低压变频器行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产品毛利率相
对较低,公司基于整体业务发展规划,将研发、生产及销售资源集中投向高压变
频器及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不再将低压变频器作为重点发展方向,相关业务
规模相应收缩。电费收入分别为6,355.39 万元、5,897.16 万元、4,163.58 万元和
2,612.21 万元;节能环保EPC 业务收入分别为7,540.52 万元、8,986.21 万元、
9,493.25 万元和2,436.63 万元;节能环保运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324.78 万元、
4,518.74 万元、7,425.62 万元和3,724.59 万元。上述业务单项规模均较小,收入
随项目签约、实施及电站运营情况有所波动,对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变动的影
响有限。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8,056.71 万元、463,936.85
万元、741,458.37 万元和341,154.97 万元,2024 年度、2025 年度分别同比增长
236.05%和59.82%,收入变动主要系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快速增长所致,收入

7-1-103
变动具备合理性。
2、结合行业竞争、市场供需情况、产品价格与销量、成本费用情况、资产
减值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扣非归母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2026 年上半年
2025 年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
利润
-8,026.14
-268.04%
1,061.26
38.96%
763.72
103.70%
-20,645.21
-
(1)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0,645.21 万元、763.72 万元、1,061.26
万元和-8,026.14 万元,呈“先大幅减亏、后微利、再阶段性转亏”的波动特征。
同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2,012.98 万元、1,029.61 万元、
6,201.20 万元和-6,548.23 万元,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1,367.77 万元、265.89
万元、5,139.94 万元和1,477.91 万元,其中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处置
收益及政府补助;2025 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38.96%,增幅明显小于归
母净利润(同比增长502.28%),主要系该等非经常性损益计入归母净利润但不
计入扣非归母净利润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规模总体较小,其波动
主要取决于主营业务毛利规模能否覆盖当期期间费用及减值损失。
分业务看,公司毛利主要来自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报告期内该业务毛利
额分别为6,875.97 万元、34,546.04 万元、47,268.00 万元和21,267.22 万元,是各
业务中毛利规模最大、变动幅度最大的业务。因此,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的波动,
实质上是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快速放量、毛利率持续下行”叠加期间费
用及减值损失变动共同作用的结果。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是扣非归母净利润波动的核心原因
1)光伏EPC 业务是影响公司毛利变动的主导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5.76%、13.52%、9.35%和9.83%,呈“持
续下降后企稳回升”的特征。分业务看,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毛利率由2023

7-1-104
年度的11.40%下降至2024 年度的9.30%、2025 年度的7.18%和2026 年1-6 月的
7.17%;同期该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43.71%上升至80.09%、88.79%
和86.93%,低毛利业务占比大幅提升与该业务自身毛利率下行相互叠加,是公
司综合毛利率下滑的主要原因。2026 年1-6 月,随着公司主动优化业务结构、收
缩非核心低毛利业务,公司综合毛利率已较上年同期的8.91%回升0.92 个百分点。
2024 年度,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由-20,645.21 万元改善为763.72 万元、实现
扭亏,主要系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收入由60,339.76 万元增至371,578.96 万元,
毛利额由6,875.97 万元增至34,546.04 万元、增加27,670.07 万元,增幅明显大于
同期期间费用的增加额,带动当期营业利润转正。
2025 年度,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061.26 万元、同比增长38.96%,增幅
远小于归母净利润的增幅,主要系前述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同期绿色能源解决方
案业务毛利率进一步降至7.18%,主营业务盈利改善幅度有限。
2026 年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为9.83%,较上年同期的8.91%回升0.92 个
百分点,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已呈现企稳回升态势。
2)行业竞争情况
光伏EPC 行业市场参与主体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同质化竞争较为激烈。
随着光伏行业政策鼓励,国内光伏项目资源储备充足,市场参与主体大幅增加,
低价中标成为市场常态化现象,全国光伏EPC 项目中标均价较上年同比下降
10%-15%;与此同时,光伏工程建安、劳务施工、电网接入、场地协调等各类配
套运营成本持续走高,整体配套成本同比刚性上涨5%-8%。受项目中标报价持
续下行、各项运营成本刚性上行的双向挤压,行业整体呈现“增收不增利”的经
营态势,是光伏EPC 行业普遍存在的共性特征,公司光伏EPC 业务毛利率的变
动趋势与行业整体情况一致。
3)市场供需情况
从需求端看,报告期内全国光伏新增并网容量分别为21,630.0 万千瓦、
27,757.0 万千瓦和31,657.4 万千瓦,2024 年度、2025 年度分别同比增长28.33%
和14.05%,下游市场需求总体保持增长,2026 年1-6 月同比下降约66%,主要
系上年同期政策节点前抢装形成高基数所致,属于阶段性回落。分结构看,2024

7-1-105
年度户用光伏新增并网容量同比下降32.04%、工商业分布式同比增长67.85%;
2025 年度户用光伏同比增长55.49%、工商业分布式同比增长20.79%。公司绿色
能源解决方案业务以户用光伏EPC 为主,2025 年度户用光伏EPC 收入占该业务
收入的比重为91.82%,其变动方向与下游装机需求的变化趋势一致。
从供需节奏看,2025 年1 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
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 号),2025 年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
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
改价格〔2025〕136 号),明确以2025 年6 月1 日为“新老划断”节点,由此形
成2025 年上半年较为集中的抢装需求。从数据看,2025 年前三季度全国光伏新
增并网约2.40 亿千瓦,全年约3.17 亿千瓦,即第四季度仅约0.77 亿千瓦,行业
需求明显前置于上半年释放,公司收入确认亦相应集中于上半年。上述因素在推
动公司2025 年度收入增长的同时,也使公司2025 年基期收入水平偏高。2026
年1-6 月,行业新增装机同比大幅回落,公司收入相应下降,与行业变动趋势一
致。
4)产品价格与销量情况
公司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以电站竣工验收、并网交付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业务量随装机规模增长而增加。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户用光伏电站并网装机容量
分别为65MW、1,219MW、2,077MW 和1,000.00MW;公司2024 年度、2025 年
度公司出售的分布式电站分别约1.2GW、2.04GW,平均交易不含税价格分别约
3.3 元/W、2.78 元/W,2025 年度较2024 年度下降约15.8%。2026 年1-6 月,公
司户用光伏EPC 业务实现收入243,276.59 万元,按当期新增并网装机测算的单
位收入约2.43 元/W,较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约3.3 元/W、2.78 元/W 继续下
行。上述情况表明,公司该业务呈现“量增价减”的特征,是公司收入增长与毛
利率下行并存的主要原因。
公司高压变频器业务量价相对稳定。报告期内,产能分别为2,167 台、2,102
台、2,123 台和1,155 台,产量分别为1,718 台、1,610 台、1,646 台和1,132 台,
销量分别为1,833 台、1,836 台、1,955 台和1,090 台,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9.28%、
76.59%、77.53%和98.01%,产销率分别为106.69%、114.04%、118.77%和96.29%。
2026 年1-6 月,公司高压变频器产能利用率由2025 年度的77.53%提升至98.01%,

7-1-106
提升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战略聚焦核电、石油石化、矿山等高端应用场景的大
功率定制化产品,随着高压变频器订单不断放量,产能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同期,
公司高压变频器实现收入29,022.96 万元,产品结构持续向大功率、高端化发展。
受行业进入成熟期、竞争充分影响,产品售价小幅下行,报告期内该业务毛利率
分别为21.13%、32.34%、31.04%和33.80%,2026 年1-6 月毛利率较2025 年度
回升2.76 个百分点,整体维持在30%以上较高水平,是公司毛利中相对稳定的
部分。
公司户用储能业务报告期内收入规模较小,产能利用率偏低:2024 年度、
2025 年度电池包产能利用率分别为34.65%、35.37%,逆变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38.75%、26.17%;2026 年1-6 月电池包产能利用率进一步降至14.94%。相应期
间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1.07%、6.89%和-11.59%,毛利率下降并转为负值主要
系一方面,新一代产品切换及产线适配问题导致排产受限、产量阶段性下降,电
池包产能利用率由2025 年度的35.37%降至14.94%;另一方面,安庆基地投产
后,厂房租赁、设备折旧、生产人员及能耗等固定性制造费用集中发生,而该基
地产量尚处于爬坡阶段,2026 年1-6 月该业务确认的收入尚不足以覆盖包含上述
固定性制造费用在内的营业成本。上述两方面因素叠加,导致单位产品分摊的固
定制造费用处于较高水平,该业务毛利率阶段性转为负值。上述产能、产量及产
能利用率的波动,主要系产能前瞻布局、新一代产品切换及产能基地置换所致,
具有合理的经营背景。随着新一代产品陆续量产,公司户储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
有望逐步回升,该业务毛利率亦将随之修复。由于该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重不超过3%,对当期扣非归母净利润的影响有限。
5)成本变动情况
公司光伏EPC 业务成本主要由光伏组件、建安施工、劳务服务、项目配套
服务等核心成本构成。上述工程类成本刚性较强、可调弹性较弱,并随业务规模
扩张同步增长,无法随项目中标价格同步下调,进一步压缩了项目盈利空间。此
外,2025 年下半年以来硅料、银浆等原材料成本上涨,2026 年以来受光伏组件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影响出现组件价格上涨、供应阶段性紧张,公司光伏EPC 业
务成本压力进一步加大。

7-1-107
6)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绿色能源解决
方案
2026 年1-6 月
2025 年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正泰电器
12.52%
8.08%
12.03%
10.05%
天合光能
8.10%
11.66%
18.40%
13.46%
创维集团
-
9.9%
9.8%
8.2%
平均值
10.31%
9.88%
13.41%
10.57%
发行人
7.17%
7.18%
9.30%
11.40%
注:创维集团未披露2026 年上半年新能源业务毛利率
由上表,2024 年度公司毛利率下降而可比公司平均值上升,主要系公司该
年度业务规模快速扩张、毛利率较低的户用光伏EPC 收入占绿色能源解决方案
收入的比重由2023 年度的33.15%大幅提升至93.42%,毛利率较高的工商业光
伏EPC 占比相应下降,系自身业务结构变化所致。2025 年度,正泰电器、天合
光能毛利率较2024 年度有所下降,创维集团基本持平,三家平均值下降3.53 个
百分点,公司下降2.12 个百分点,变动方向与行业整体一致。2026 年1-6 月,
正泰电器、天合光能已披露的新能源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52%、8.10%,两者差
异较大,主要系其新能源业务的构成及电站交易结构存在差异;两家平均值为
10.31%,公司毛利率为7.17%、低于该平均值,主要系公司该业务以毛利率相对
较低的户用光伏EPC 为主,2026 年1-6 月户用光伏EPC 收入占该业务收入的
82.03%,而可比公司新能源业务中电站持有运营、组件及系统销售等毛利率相对
较高的业务占比较高;公司与天合光能的毛利率水平较为接近。综合来看,公司
绿色能源解决方案毛利率2023 年度至2025 年度由11.40%下降至7.18%,2026
年1-6 月基本企稳,主要系光伏行业整体供需失衡、低价中标常态化、配套成本
刚性上涨及自身业务结构变化所致,与行业整体情况相符。
(3)期间费用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明细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管理费用
5,654.76
1.66%
10,423.20
1.40%
9,395.41
1.97%
12,355.04
8.29%

7-1-108
项目
2026 年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2,184.38
3.57%
19,740.75
2.65%
16,970.32
3.55%
13,034.96
8.74%
研发费用
16,924.96
4.96%
34,997.67
4.70%
32,020.63
6.70%
14,741.06
9.89%
财务费用
251.93
0.07%
-959.63
-0.13%
-733.78
-0.15%
-669.83
-0.45%
合计
35,016.04
10.26%
64,201.99
8.62%
57,652.57
12.07%
39,461.23
26.46%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39,461.23 万元、57,652.57 万元、
64,201.99 万元和35,016.04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6.46%、12.07%、8.62%
和10.26%。公司2024 年度研发费用同比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加大绿色能源、
户用储能及光伏逆变器等业务的研发投入。
2026 年1-6 月,公司期间费用为35,016.04 万元,同比增加4,642.23 万元,
增幅15.28%;期间费用率为10.26%,同比上升3.51 个百分点。在营业收入同比
下降24.08%的情况下,期间费用同比增加,费用刚性进一步放大了收入下滑对
利润的影响,其中:销售费用同比增加2,254.46 万元,主要系户储业务加大海外
市场拓展力度、境外营销人员配置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及市场推广相关支出增加;
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061.19 万元,主要系为保持户储产品竞争力,公司扩充研发
团队并加快新品开发节奏;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260.98 万元,主要系受汇率波动
影响、当期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扩大。
(4)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008.22 万元、-1,387.18 万元、84.31
万元和-2,621.38 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5,365.57 万元、-482.44 万元、-1,157.16
万元和-3,783.65 万元。2023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导致当期扣非归母净
利润大幅亏损;2024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大幅收窄,对公司当年实现扭亏形
成一定支撑;2026 年1-6 月,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783.65 万元、信用减值损
失2,621.38 万元,合计6,405.03 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系对国网冀北电
力有限公司应收账款随账龄增加计提坏账准备1,009.37 万元,同时其他客户应收
账款余额同比增长48.03%,相应计提坏账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基于对合
同资产可回收性的审慎评估,对中晋太行炼化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1,546.40 万
元、曲靖市盛凯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坏账准备1,596.93 万元,上述计提坏账准

7-1-109
备共同造成本期资产减值损失增加3,143.33 万元。
(5)2026 年1-6 月扣非归母净利润由盈转亏的原因
2026 年1-6 月,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6,834.28 万元,同比下降
171.99%;扣非归母净利润为-8,026.14 万元,公司由盈转亏。当期综合毛利率为
9.83%,较上年同期的8.91%略有回升,因此当期扣非归母净利润转亏并非源于
毛利率下降,而主要系以下因素综合作用所致:一是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4.08%,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1,422.6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8,268.26 万元,其中绿色
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同比下降27.06%;二是在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情况下,
期间费用同比增加4,642.23 万元;三是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损失合计6,405.03 万
元。上述因素共同导致当期扣非归母净利润转亏。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的波动,主要系绿色能源解决方案(光
伏EPC)业务收入快速放量与其毛利率持续下行共同作用的结果,并叠加期间费
用刚性及资产、信用减值损失变动的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收入变动及减值计
提的变动趋势,与下游行业装机需求变化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总体一致,不存
在明显异常。
3、补充风险提示
发行人对于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及亏损的风险已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重
大事项提示”之“二、公司的相关风险提示”之“(三)经营业绩下滑及亏损的
风险”中进行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三)经营业绩下滑及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9,116.05 万元、477,635.09 万元、744,860.80
万元和341,422.6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2,012.98 万元、
1,029.61 万元、6,201.20 万元和-6,548.23 万元,经营业绩波动较大。2026 年1-6
月,受行业政策调整及下游需求波动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4.08%,收
入规模下降带动毛利额相应减少,而期间费用支出相对刚性,叠加资产减值损失
及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上年同期盈
利7,118.37 万元转为亏损6,548.23 万元,同比下降191.99%,经营业绩由盈转亏。
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或下游客户回款情

7-1-110
况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进一步下降、期间费用支出增加或需继续计
提减值准备,公司存在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甚至持续亏损的风险,并将对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发行人已充分揭示经营业绩下滑及亏损的相关风险。
(二)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包括账面价值、具体内
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等;最近一期末对外股
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点、持股比例、账面
价值、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若未认定为财务性
投资的,结合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订单等,说明发行人未认定
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结合
相关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出资金额及对外投资使用情况、对外(拟)
投资企业情况、持股目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协同性等进一步说明
1、列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包括账面价值、具体内容、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等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可能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相关的报表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资产科目
账面价值
(万元)
具体内容
是否属于
财务性投资
占最近一期末归
母净资产比例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26.18
结构性存款
否
5.63%
2
其他应收款
18,726.47
保证金
否
10.51%
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
否
-
4
其他流动资产
23,307.27
大额存单
否
13.08%
5
长期应收款
-
-
否
-
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123.32
预付款、分期待结转成本
否
8.49%
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704.98
对钒科技股权投资
是
1.52%
8
衍生金融资产
48.10
套期保值外汇合约
否
0.03%
9
长期股权投资
660.62
对美高能源股权投资
否
0.37%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0,026.18 万元,

7-1-111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结构性存款
10,026.18
账面价值
10,026.18
2026 年6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结构性存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8,726.47 万元,主要
系保证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应收利息
28.13
备用金
4.31
往来款
299.77
保证金
18,965.24
其他
61.67
合计
19,359.12
减:坏账准备
632.65
合计
18,726.47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3,307.27 万元,主要
为预交税款、待抵扣进项税额、大额存单等,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5,123.32 万元,
主要为预付设备款、预付在建工程款、分期待结转成本等,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2,704.98 万元,主要系公
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华泰润达持有钒科技股权所形成。华泰润达原系华泰博伦控股
股东,钒科技系华泰博伦少数股东。华泰博伦主营石煤综合利用发电。钒科技主
营钒矿开采,选矿环节剥离出大量含钒石煤,可作为华泰博伦余热发电的原料。

7-1-112
钒科技出于产业协同的目的,于2019 年吸收合并华泰博伦,华泰润达获得
钒科技股权作为出让华泰博伦股权的交易对价。吸并完成后,钒科技形成了钒矿
开采,含钒石煤余热发电的主营业务。与华泰润达余能发电系统设计业务具有一
定的相关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6)衍生金融资产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衍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48.10 万元,均系套
期保值外汇合约价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660.62 万元,系公
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肥绿能投资美高能源所形成。美高能源由合肥绿能与合肥高
新创投等于2025 年12 月投资设立,主营业务为投资光伏电站,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最近一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认缴金额、实缴金额、
投资时点、持股比例、账面价值、占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是否属于财务
性投资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投资时点
持股比
例(%)
注册资本
(万元)
账面价值
(万元)
占最近一
期末归母
净资产比
例(%)
主营业务
是否属
于财务
性投资
认缴
金额
实缴
金额
1
肃北蒙古族自
治县西矿钒科
技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7.74%
3,163
3,163
2,704.98
1.52
钒矿开采、余
热发电
是
2
合肥美高能源
发展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00%
1,500
1,500
660.62
0.37
投资光伏电站
否
3
深圳光大金控
清洁能源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未实际出
资投资
0.00%
10,000
-
0.00
-
可再生能源产
业投资
是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对钒科技股权投资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
财务性投资,公司对钒科技投资的账面价值占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的1.52%。公司对美高能源的投资系围绕公司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主营业务的产业
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1-113
公司曾于2015 年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中审议通过投资光大
金控的议案,但后续未实际出资投资光大金控,也未形成对光大金控投资的账面
价值。
因此,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
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3、若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结合投资后新取得的行业资源或新增客户、
订单等,说明发行人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公司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主要包括
户用光伏、工商业光伏及售电三大类,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和客户需求,提供光伏
电站的设计、建设及运维服务。公司着力培育工商业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新增长曲
线,开发工商业应用场景下业务需求,提升公司整体的竞争力和产业地位。
基于以上背景,公司联合合肥高新创投及其他产业资本合资设立美高能源,
组建能源投建平台。美高能源通过EMC、合资共建等多元模式规模化落地工商
业项目,与公司EPC 业务形成业务协同。美高能源具体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
美高能源主营业务包括工商业光伏电站投资,储能项目投资及
电力销售
发行人投资目的、与发行
人业务的协同性
投资目的:搭建工商业零碳园区投建运营平台,借助产业资本
开发综合能源项目,拓展工商业新能源市场
业务协同性:与公司EPC 业务联动,导入工商业项目资源,通
过EMC、合资共建等商业模式加速工商业综合能源解决方案业
务落地
投资后取得的行业资源或
新增客户、订单
美高能源借助产业资本的客源渠道、合肥高新区地方国资资源,
对接工业园区、制造企业客户,开发工商业光伏电站自持、EMC
项目。公司作为相关工商业光伏电站EPC 承包方参与项目。2026
年以来通过上述业务模式,公司落地多单工商业光伏EPC 项目
综上所述,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对美高能源的投资系围绕公司绿色
能源解决方案主营业务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
财务性投资。
(三)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
金融业务)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

7-1-114
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具体如下:
1、投资或从事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问询回复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融
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形,亦无拟投资或从事类金融业
务的计划。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问询回复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实
施或拟实施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亦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
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问询回复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实
施或拟实施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的情况。
4、投资或设立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问询回复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实
施或拟实施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
5、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对
合并范围外公司拆借资金的情形。
6、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问询回复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委
托贷款的情形,亦无拟实施委托贷款的计划。
7、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问询回复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购
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8、公司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情况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问询回复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实

7-1-115
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
存在其他新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不存在涉及募集资
金扣减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报告期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6 年1-6 月财
务报表,复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毛利率及各业务板块收入构成,
分析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变动及扣非归母净利润波动的合理性;
2、查阅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合同、销售订单、电站并网交付验收资料、收入
确认凭证及结算单据,核查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收入确认时点、核算方法及其
合规性;
3、查阅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价格、销量、成本及产能资料,访谈发行人销
售、财务负责人,了解行业竞争、市场供需、产品价格与销量、成本费用变动及
其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4、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审核问询函回复等资料,对
比分析发行人营业收入、扣非归母净利润、毛利率等指标的变动趋势及差异原因;
5、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会计政策、减值测
试过程及计提依据,复核相关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充分性;
6、查阅国家及地方新能源相关产业政策,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政策变
动对下游行业及发行人经营的影响,并分析发行人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7、查阅发行人关于经营业绩下滑及亏损风险的补充披露内容,核查相关信
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8、查阅了报告期内发行人披露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审计报告,对可能存
在财务性投资的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了梳理;

7-1-116
9、查阅发行人相关科目明细、对外投资登记台账,分析发行人可能涉及财
务性投资相关会计科目的具体构成,分析其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0、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投资部门相关人员,了解发行人对外投资的
背景、目的、与发行人业务的协同情况及后续安排;了解发行人自董事会决议前
六个月起至今是否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变动与下游行业政策、装机需求及产品价格
变动趋势一致,光伏EPC 业务的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变动具有合理性,未来收入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2、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非归母净利润的波动主要系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业务
收入放量与毛利率下行共同作用,并叠加期间费用刚性及资产、信用减值损失变
动影响所致,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发行人已就经营业绩下滑及亏损风险在募集
说明书中充分披露,不存在因业绩波动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情形;
3、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
情形;
4、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不涉及募集资金扣减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1-117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之盖章页)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118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确认回复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___
陆剑峰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119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潘云飞
欧
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120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
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
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