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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凌云光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6/10不做原因:风险收益比不佳
北京时间·🕒 发布 10-09(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8:33:30·⚡ 决策 10-08 18:35:30 +2m00s·19.4 天前

凌云光控股股东及员工持股平台完成询价转让1399.5万股,定价38元/股

控股股东及员工持股平台折价转让股份对短期情绪偏负面,但交易是存量股份转让,控制权不变且不改变公司盈利;当前证据不足以支持高胜率做空,也不存在做多逻辑。

📄 原文凌云光↗ 原文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和1%整倍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63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和1% 整倍数的提示性公告 姚毅、东台凌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台凌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不做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88400.SH)
本次为控股股东和员工持股平台的存量股折价转让,情绪偏空但不构成公司盈利、现金流或控制权层面的实质利空;股价近期已明显回调,缺少高胜率追空或做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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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凌云光本次以38元/股完成2.94%股份询价转让,较20日均价46.36元折价约18%,且实际转让数量低于拟转让数量,信号偏负面。但该事项不涉及公司资金和经营损益,股价自9月下旬已显著回调,风险收益不足,建议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1. 2026-09-24其它凌云光公告及询价流程一手源原文 ↗
    认购邀请书于2026年9月24日发送,市场自此可获知股东拟通过询价方式转让股份。
    市场反应:凌云光9月24日下跌2.72%,9月28日下跌10.29%。
  2. 2026-10-08首发cninfo一手源原文 ↗
    公司披露询价转让结果,确认以38元/股成交1399.5万股,26家机构获配。
    市场反应:10月8日收盘价39.98元,下跌3.82%,成交约3.00亿元。

关键理由

  • 询价转让价38元较20日均价46.36元折价约18%,且拟转让1712.7万股中仅成交1399.5万股,反映机构承接一般。
  • 股份来自控股股东及员工持股平台,属于存量股减持,公司不获得融资,控制权不变,亦未披露经营层面利空。

主要风险

  • 若次一交易日市场将折价转让解读为内部人减持信号,股价可能低开并放大波动。
  • 若公司随后披露经营改善、订单或业绩上修,本次减持的负面情绪可能被快速抵消。

反向证据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web · 日期 2026-04-21 · 影响 weakens
    部分询价转让因全额或超额认购被市场解读为机构认可,削弱了“询价转让必然继续下跌”的做空逻辑。
    检索:科创板 询价转让 机构认购 股价影响 全额认购 超额认购 原文 ↗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09 · 影响 weakens
    公告明确本次转让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并称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经营风险或重大事项。
    检索:凌云光 688400 控制权 未变更 经营风险 未披露事项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不足使本次不将事件升级为可执行SHORT,仅将其视为偏负面情绪信号并回避。

方向:检索到澜起科技、协创数据、芯源微、华峰测控、中微公司等科创板询价转让案例,但公开结果多为媒体转述,缺少足够可核验首发公告和完整事件窗口,不能形成干净的对齐先例。

涨幅量级:未使用高相似先例校准幅度;历史资料仅显示询价减持的市场冲击受折价率、获配倍数、股东身份和市场环境影响较大。

形态:公开案例未呈现稳定的单边下跌规律,部分全额认购或超额认购案例甚至被解读为机构认可,不能仅凭本次减持推定较大下跌空间。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1 · 降级 1 · 失败 0 · 取消 0
  1. stock_quote 降级 stock_tools HTTP · 722 ms
    {
  2. web_search 成功 doubao_search · 1,777 ms
    豆包搜索结果(原始查询:科创板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 公告 股价 次日 表现 案例;API SearchType:web)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4,525 字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63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和1%
整倍数的提示性公告
姚毅、东台凌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台凌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统称“出让方”)保证向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8.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3,995,000股。

股东姚毅、东台凌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台凌
杰”)、东台凌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台凌光”)参与
本次询价转让。
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经营风险,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转让导致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的
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姚毅及其一致行动人杨艺持股比例由47.04%减少至
44.24%,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和1%的整数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同日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
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6 年8 月31 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公司

总股本为475,749,645 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姚毅
200,237,818
42.09%
2
东台凌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40,120
0.43%
3
东台凌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33,145
0.45%
合计
204,411,083
42.97%
注: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姚毅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的股东、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出让方东台凌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东台凌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中王文涛担任东台
凌杰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赵严担任东台凌光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王
文涛、赵严均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姚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237,8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9%。姚毅通过东台凌杰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653,558 股股份,通过东台凌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96,067 股股份。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姚毅与杨艺为一致行动人,杨艺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东台凌杰与王文涛为一致行动人,王文涛未参与本次询价转
让。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东台凌光与赵严为一致行动人,赵严未参与本次询价转
让。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拟转让数
量(股)
实际转让数量
(股)
实际转让
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
转让后持
股比例
1
姚毅
200,237,818
42.09%
16,277,362
13,300,745
2.80%
39.29%
2
东台凌杰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40,120
0.43%
653,558
534,042
0.11%
0.32%
3
东台凌光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133,145
0.45%
196,067
160,213
0.03%
0.41%
合计
204,411,083
42.97%
17,126,987
13,995,000
2.94%
40.02%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 姚毅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转让后,姚毅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47.04%减
少至44.24%。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和1%的整数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依照《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于同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转
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姚毅与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杨艺系夫妻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拥
有权益的公司股份合并计算。
1. 基本信息
姚毅基本信息
名称
姚毅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10 月8 日
杨艺基本信息
名称
杨艺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
权益变动时间
/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减持股数
(股)
减持
比例
姚毅
询价转让
2026 年10 月8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3,300,745
2.80%
合计
-
-
13,300,745
2.80%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数量(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
本比例
姚毅
合计持有股份
200,237,818
42.09%
186,937,073
39.2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237,818
42.09%
186,937,073
39.29%
杨艺
合计持有股份
23,539,767
4.95%
23,539,767
4.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539,767
4.95%
23,539,767
4.95%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223,777,585
47.04%
210,476,840
44.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3,777,585
47.04%
210,476,840
44.24%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号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实际受让数
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限售期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1,980,000
0.42%
6
2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880,000
0.40%
6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1,783,000
0.37%
6
4
UBS AG
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1,400,000
0.29%
6
5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保险公司
1,090,000
0.23%
6
6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42,000
0.22%
6
7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750,000
0.16%
6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720,000
0.15%
6
9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保险公司
540,000
0.11%
6

10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500,000
0.11%
6
1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280,000
0.06%
6
12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200,000
0.04%
6
13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200,000
0.04%
6
14
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200,000
0.04%
6
15
J.P. Morgan
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170,000
0.04%
6
1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160,000
0.03%
6
1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150,000
0.03%
6
18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50,000
0.03%
6
19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0,000
0.02%
6
20
晋江润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0,000
0.02%
6
21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0,000
0.02%
6
22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0,000
0.02%
6
23
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100,000
0.02%
6
24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0,000
0.02%
6
25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0,000
0.02%
6
26
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100,000
0.02%
6
合计
13,995,000
2.94%
/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
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
年9 月24 日,含当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46.36元/股的70%(发送认购
邀请书之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06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
金管理公司76 家、证券公司66 家、保险公司39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1 家、
私募基金管理人113 家、期货公司1 家。
在《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收
到《申购报价单》合计40 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
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40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6家
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8.00 元/ 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1,399.50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
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
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
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