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天通股份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标的无直接敞口
北京时间·🕒 发布 10-09(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9:03:31·⚡ 决策 10-08 19:05:05 +1m34s·19.3 天前
天通股份控股股东天通高新获银川银创新工现金增资9000万元,公司控制权未变
增资发生在控股股东天通高新层面,9000万元不进入上市公司,不改变天通股份控制权、总股本、直接持股比例及经营基本面,潘建清夫妇仅被动稀释约3个百分点,既无实质利好也不构成新增利空,缺乏可交易的方向与edge。
📄 原文天通股份↗ 原文
天通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不做 天通股份(600330.SH)
控股股东天通高新层面获9000万元增资,资金不进入上市公司,且控制权和直接持股比例不变;无业绩、订单、资产注入或治理实质变化,缺乏多空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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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银川银创新工向控股股东天通高新增资9000万元取得4.2254%股权,上市公司控制权和直接持股结构均未变,资金不进入天通股份,事件对上市公司无实质增量影响,故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消息传播链
- 银川银创新工与潘建清夫妇及天通高新其他股东签署增资协议,交易在控股股东层面发生。
- 上市公司公告确认控股股东获9000万元增资,并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关键理由
- 控股股东层面的被动稀释不改变天通高新10.50%持股及实控人17.34%合计表决权,上市公司价值无直接增减。
主要风险
- 回购条款仅为或有安排且由天通高新及潘建清承担,当前无证据表明已触发或影响上市公司;若未来触发并传导至股权稳定性需重新评估。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纳入先例,直接因无因果敞口而回避。
方向:无适用的交易方向:事件不改变上市公司控制权、股本或基本面,外部先例不能改变无因果敞口的结论。
涨幅量级:缺乏可定价的公司级增量,无需以先例校准幅度。
形态:不适用;未见控制权转移、资产注入或再融资等可交易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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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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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 年10 月
8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高新”)通知,
2026 年9 月29 日,银川银创新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
川银创新工投资企业”)与天通高新现有股东潘建清先生和杜海利女士(公司实
际控制人,以下简称“潘建清夫妇”)、海宁市实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宁
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海宁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宁市泛半导体产
业投资有限公司、银川经开新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银
川银创新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银川银创新工投资企业以现金方式向天通高新投
资9,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621.952052 万元以单向增资的方式入股天通高新,
取得天通高新4.2254%的股权,其余8,378.0479 万元进入天通高新的资本公积
金。如触发增资协议相关条款的,按照约定,天通高新需无条件回购银川银创新
工投资企业持有的全部股权,潘建清对此回购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
5 年。
天通高新持有本公司129,561,81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50%,本
次增资后,其注册资本由14,097.579908 万元增加至14,719.53196 万元,本次
增资协议的签署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资前后,天
通高新的股权结构及各股东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持股比例
间接持有本公
司股权比例
持股比例
间接持有本公
司股权比例
潘建清
60.63%
6.37%
58.07%
6.10%
杜海利
10.31%
1.08%
9.87%
1.04%
海宁市实业产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9.15%
0.96%
8.76%
0.92%
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
6.89%
0.72%
6.60%
0.69%
海宁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25%
0.45%
4.07%
0.43%
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
3.87%
0.41%
3.71%
0.39%
银川经开新创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0%
0.51%
4.69%
0.49%
银川银创新工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
4.23%
0.44%
合计
100.00%
10.50%
100.00%
10.50%
天通高新本次增资完成后,潘建清和杜海利夫妇持有天通高新的股权比例由
70.94%减少至67.94%,其通过天通高新的间接持股比例由7.45%被动稀释至
7.14%,仍为天通高新的控股股东。
2、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银川银创新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00MAKJXQQN55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501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 号亲水商业广场16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银川市科信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6 年7 月31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
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3、天通高新不存在未来六个月继续增资的考虑,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天通高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二、天通高新本次增资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
变动情况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
本次增资前持有公司股
权比例
本次增资后持有公司股
权比例
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10.50%
10.50%
潘建清
4.65%
4.65%
杜海利
-
-
其他一致行动人
2.19%
2.19%
合计
17.34%
17.34%
三、其他说明
1、天通高新本次股权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天通高新本次股权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等工作。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9 日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 年10 月
8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高新”)通知,
2026 年9 月29 日,银川银创新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
川银创新工投资企业”)与天通高新现有股东潘建清先生和杜海利女士(公司实
际控制人,以下简称“潘建清夫妇”)、海宁市实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宁
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海宁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宁市泛半导体产
业投资有限公司、银川经开新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银
川银创新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银川银创新工投资企业以现金方式向天通高新投
资9,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621.952052 万元以单向增资的方式入股天通高新,
取得天通高新4.2254%的股权,其余8,378.0479 万元进入天通高新的资本公积
金。如触发增资协议相关条款的,按照约定,天通高新需无条件回购银川银创新
工投资企业持有的全部股权,潘建清对此回购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
5 年。
天通高新持有本公司129,561,81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50%,本
次增资后,其注册资本由14,097.579908 万元增加至14,719.53196 万元,本次
增资协议的签署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资前后,天
通高新的股权结构及各股东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持股比例
间接持有本公
司股权比例
持股比例
间接持有本公
司股权比例
潘建清
60.63%
6.37%
58.07%
6.10%
杜海利
10.31%
1.08%
9.87%
1.04%
海宁市实业产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9.15%
0.96%
8.76%
0.92%
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
6.89%
0.72%
6.60%
0.69%
海宁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25%
0.45%
4.07%
0.43%
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
3.87%
0.41%
3.71%
0.39%
银川经开新创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0%
0.51%
4.69%
0.49%
银川银创新工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
4.23%
0.44%
合计
100.00%
10.50%
100.00%
10.50%
天通高新本次增资完成后,潘建清和杜海利夫妇持有天通高新的股权比例由
70.94%减少至67.94%,其通过天通高新的间接持股比例由7.45%被动稀释至
7.14%,仍为天通高新的控股股东。
2、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银川银创新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00MAKJXQQN55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501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 号亲水商业广场16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银川市科信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6 年7 月31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
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3、天通高新不存在未来六个月继续增资的考虑,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天通高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二、天通高新本次增资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
变动情况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
本次增资前持有公司股
权比例
本次增资后持有公司股
权比例
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10.50%
10.50%
潘建清
4.65%
4.65%
杜海利
-
-
其他一致行动人
2.19%
2.19%
合计
17.34%
17.34%
三、其他说明
1、天通高新本次股权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天通高新本次股权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等工作。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