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精智达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09(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9:03:31·⚡ 决策 10-08 19:05:08 +1m37s·19.0 天前
精智达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万股符合归属条件
该公告为股权激励计划的程序性归属安排,归属规模极小(1万股,占股本约0.01%),所引2025年业绩数据来自已披露审计年报,不构成新增方向性催化,无交易edge。
📄 原文精智达↗ 原文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92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不做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88627.SH)
例行股权激励归属公告,1万股仅占股本约0.01%,引用的2025年业绩为已公开审计数据,无新增基本面催化,公告亦明示无重大财务影响,无交易edge。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精智达公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1万股达标可归属,属例行程序、规模微小且引用的2025年业绩为已公开信息,无增量催化,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新增1万股归属后流通将带来极轻微摊薄,但占比约0.01%,实质影响可忽略。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改变结论:程序性微小归属直接AVOID
方向:例行股权激励归属规模极小,不具方向性参考意义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先例,且事件本身不构成可交易催化,无需校准幅度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7,776 字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92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 年2 月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 年2 月
28 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0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401.18 万股的0.38%。其中首次授予
29.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9,401.18 万股的0.31%,首次
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83%;预留授予6.9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9,401.18 万股的0.07%,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17%。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39.20 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48 人,占公司员工总
人数(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588 人)的8.16%,包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
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
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
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预留授予第三个归
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
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3 年营业收入、2023 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业
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
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以2023 年的营业收入、2023 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
基数,业绩考核目标
目标值
触发值
第一个归属
期
2025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且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50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8%且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400%
第二个归属
期
2026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10%且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80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8%且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640%
第三个归属
期
2027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80%且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130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44%且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1040%
公司在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度情况,及其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业绩考核目标
达到目标值
X=100%
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
X=80%
未达到触发值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均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
据,下同。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触发值要求,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
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X;根据公司层
面考核结果当年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
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优秀(S)、良好(A)、合格(B)、不合格(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
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优秀(S)
良好(A)
合格(B)
不合格(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年度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及以上,激励对象当年实际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2 月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2 月8 日至2025 年2 月1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 年2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2 月28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
4、2025 年4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5、2025 年9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 年4 月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 年10 月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本激
励计划剩余
限制性股票
数量
首次授予
2025 年4 月8 日
39.20 元/股
29.10 万股
48 人
6.90 万股
预留授予
2025 年9 月15 日
39.20 元/股
2.50 万股
1 人
4.40 万股
注1: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910 元(含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授予价格由39.74 元/股调整为39.42 元/股。
注2: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4 元(含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授予价格由39.42 元/股调整为39.20 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期次
归属股票
上市流通
日期
归属价格
(元/股)
归属数
量
(股)
归属人数
归属后限
制性股票
剩余数量
(股)
取消归
属数量
因分红送
转导致归
属价格及
数量的调
整情况
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
属期
2026 年5
月18 日
39.42
116,400
48 人
174,600
-
注1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
情况
2026 年10 月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
关规定和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
归属条件的1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1 万股。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 年9 月15 日,因此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 年9 月15 日至2027 年9 月14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
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
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个人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归属条件。
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
的情况说明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
足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注:上述“营业收入”、“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均指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
公司在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度情况,及其对应的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
核年度
以2023 年的营业收入、2023 年
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业
绩考核目标
目标值
触发值
第一个归属
期
2025 年
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60%
且半导体业务
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500%
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48%
且半导体业务
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40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X)
业绩考核目标
达到目标值
X=100%
达到触发值但未达
到目标值
X=80%
未达到触发值
X=0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出具的大华审字
[2026]0011000311号《审计报告》,
公司2025 年营业收入为
1,128,061,120.07元,较2023年营
业收入增长73.93%;以经审计的
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为计算
依据,公司2025年半导体业务营
业收入为626,825,603.37 元,较
2023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增长
652.13%。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
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
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
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
为优秀(S)、良好(A)、合格(B)、不合格
(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
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
数量:
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中,1名激励
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良好(A)”,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为100%,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1名。
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
的情况说明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年度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
及以上,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
人当年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评价结
果
优秀
(S)
良好
(A)
合格
(B)
不合格
(C/D)
个人层
面归属
比例
100%
80%
0
综上所述,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1
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可归属1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
合归属条件的1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1 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 年9 月15 日
2、归属数量:1 万股
3、归属人数:1 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39.2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归属情况
序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
本次可归属
数量(万股)
本次可归属
数量占预留
授予总量的
比例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1 人)
2.5
1
40%
合计
2.5
1
40%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
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
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
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 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
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等安排符合《管理办
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9 日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92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 年2 月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 年2 月
28 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0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401.18 万股的0.38%。其中首次授予
29.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9,401.18 万股的0.31%,首次
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83%;预留授予6.9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9,401.18 万股的0.07%,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17%。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39.20 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48 人,占公司员工总
人数(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588 人)的8.16%,包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
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
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
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预留授予第三个归
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
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3 年营业收入、2023 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业
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
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以2023 年的营业收入、2023 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
基数,业绩考核目标
目标值
触发值
第一个归属
期
2025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且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50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8%且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400%
第二个归属
期
2026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10%且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80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8%且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640%
第三个归属
期
2027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80%且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130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44%且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1040%
公司在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度情况,及其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业绩考核目标
达到目标值
X=100%
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
X=80%
未达到触发值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均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
据,下同。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触发值要求,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
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X;根据公司层
面考核结果当年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
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优秀(S)、良好(A)、合格(B)、不合格(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
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优秀(S)
良好(A)
合格(B)
不合格(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年度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及以上,激励对象当年实际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2 月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2 月8 日至2025 年2 月1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 年2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2 月28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
4、2025 年4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5、2025 年9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 年4 月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 年10 月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本激
励计划剩余
限制性股票
数量
首次授予
2025 年4 月8 日
39.20 元/股
29.10 万股
48 人
6.90 万股
预留授予
2025 年9 月15 日
39.20 元/股
2.50 万股
1 人
4.40 万股
注1: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910 元(含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授予价格由39.74 元/股调整为39.42 元/股。
注2: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4 元(含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授予价格由39.42 元/股调整为39.20 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期次
归属股票
上市流通
日期
归属价格
(元/股)
归属数
量
(股)
归属人数
归属后限
制性股票
剩余数量
(股)
取消归
属数量
因分红送
转导致归
属价格及
数量的调
整情况
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
属期
2026 年5
月18 日
39.42
116,400
48 人
174,600
-
注1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
情况
2026 年10 月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
关规定和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
归属条件的1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1 万股。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 年9 月15 日,因此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 年9 月15 日至2027 年9 月14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
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
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个人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归属条件。
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
的情况说明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
足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注:上述“营业收入”、“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均指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
公司在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度情况,及其对应的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
核年度
以2023 年的营业收入、2023 年
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业
绩考核目标
目标值
触发值
第一个归属
期
2025 年
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60%
且半导体业务
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500%
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48%
且半导体业务
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40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X)
业绩考核目标
达到目标值
X=100%
达到触发值但未达
到目标值
X=80%
未达到触发值
X=0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出具的大华审字
[2026]0011000311号《审计报告》,
公司2025 年营业收入为
1,128,061,120.07元,较2023年营
业收入增长73.93%;以经审计的
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为计算
依据,公司2025年半导体业务营
业收入为626,825,603.37 元,较
2023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增长
652.13%。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
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
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
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
为优秀(S)、良好(A)、合格(B)、不合格
(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
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
数量:
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中,1名激励
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良好(A)”,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为100%,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1名。
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
的情况说明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年度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
及以上,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
人当年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评价结
果
优秀
(S)
良好
(A)
合格
(B)
不合格
(C/D)
个人层
面归属
比例
100%
80%
0
综上所述,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1
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可归属1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
合归属条件的1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1 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 年9 月15 日
2、归属数量:1 万股
3、归属人数:1 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39.2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归属情况
序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
本次可归属
数量(万股)
本次可归属
数量占预留
授予总量的
比例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1 人)
2.5
1
40%
合计
2.5
1
40%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
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
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
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 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
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等安排符合《管理办
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