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莱宝高科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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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宝高科临时股东会通过定增方案调整等议案,属程序性落地
会议结果符合法定程序且所有议案通过,但定增方案调整并非首次披露;本次决议未披露新的发行金额、认购对象、监管批复、业绩影响或其他足以改变短线定价的信息。
📄 原文莱宝高科↗ 原文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
不做 莱宝高科(002106.SZ)
定增调整的核心信息已于2026年9月23日披露,本次股东会决议属于程序性落地,未提供新的经营、业绩、认购或监管审批增量,短线风险收益不具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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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莱宝高科股东会通过定增方案调整等议案,属于9月23日董事会预案后的程序性落地。公告没有新增经营或融资关键信息,难以形成短线正期望,故回避。
消息传播链
- 公司已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及董事会通过的调整事项。
- 股东会对9月23日董事会已披露的定增调整及授权事项进行表决。
- 公司公告全部议案通过,律师认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关键理由
- 本次公告主要确认股东会表决结果,定增方案核心调整已在2026年9月23日公开。
- 议案通过不构成发行完成,也未提供新的业绩、订单或认购增量信息。
主要风险
- 后续若定增获得监管批复、确定发行价格或认购对象,可能产生新的融资及摊薄预期。
- 中小股东对定增相关议案反对比例较高,市场可能关注潜在股权摊薄,但本公告本身不构成强利空。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缺失未改变结论,因为无增量事实已足以支持回避。
方向:无可用于交易方向校准的新增市场先例;当前事件本身为程序性股东会决议。
涨幅量级:未使用先例设定涨幅或止损,因为不存在ENTER决策且公告缺少新增融资或经营量级。
形态:不适用;未将一般定增流程价格表现外推为本次交易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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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36 - web_search 成功 doubao_search · 1,401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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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提案3 至
提案5,涉及对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之“7.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进行变更,具体变
更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9 月2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1)。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10 月08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08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0 月08 日的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 号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 会议
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裕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38 名,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26,032,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24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为200,050,5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432%。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33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5,982,09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11%。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333 名,代表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5,982,0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11%。
9、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结果
股数
(股)
比例
股数
(股)
比例
股数
(股)
比例
股数
(股)
1.00
《关于聘请2026
年度审计机构及
支付其报酬的议
案》
总表决情
况
224,849
,754
99.4767
%
1,115,00
1
0.4933%
67,900
0.0300%
0
审议
通过
其中,中
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
24,799,
298
95.4473
%
1,115,00
1
4.2914%
67,900
0.2613%
0
审议
通过
2.00
《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2027-2029
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
况
224,944
,854
99.5187
%
1,057,00
1
0.4676%
30,800
0.0136%
0
审议
通过
其中,中
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
24,894,
398
95.8133
%
1,057,00
1
4.0682%
30,800
0.1185%
0
审议
通过
3.00
《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 股股
票方案部分内容
的议案》
总表决情
况
210,149
,180
92.9729
%
15,856,4
75
7.0151%
27,000
0.0119%
0
审议
通过
其中,中
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
10,098,
724
38.8679
%
15,856,4
75
61.0282
%
27,000
0.1039%
0
审议
通过
4.00
《关于<深圳莱宝
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6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
总表决情
况
210,157
,880
92.9768
%
15,846,4
75
7.0107%
28,300
0.0125%
0
审议
通过
其中,中
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
10,107,
424
38.9013
%
15,846,4
75
60.9897
%
28,300
0.1089%
0
审议
通过
订稿)>的议案》
5.00
《关于调整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或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具体事宜
的议案》
总表决情
况
210,136
,780
92.9674
%
15,859,8
75
7.0166%
36,000
0.0159%
0
审议
通过
其中,中
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
10,086,
324
38.8201
%
15,859,8
75
61.0413
%
36,000
0.1386%
0
审议
通过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表决
结果
股数(股)
比例
6.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01
非独立董事洪巍
总表决情
况
221,898,712
98.1711%
审议
通过
其中,中
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
21,848,256
84.0893%
审议
通过
6.02
非独立董事王辉
总表决情
况
221,914,906
98.1783%
审议
通过
其中,中
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
21,864,450
84.1517%
审议
通过
1、上述提案均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其中,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1 至提案6 均属
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会议审
议的提案3 至提案5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2/3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提案3 至提案5 的具体变更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9 月23 日
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3、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6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洪巍先生、王辉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麻云燕律师、董楚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意见如下:信达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10 月9 日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提案3 至
提案5,涉及对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之“7.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进行变更,具体变
更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9 月2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1)。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10 月08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08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0 月08 日的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 号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 会议
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裕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38 名,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26,032,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24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为200,050,5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432%。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33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5,982,09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11%。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333 名,代表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5,982,0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11%。
9、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结果
股数
(股)
比例
股数
(股)
比例
股数
(股)
比例
股数
(股)
1.00
《关于聘请2026
年度审计机构及
支付其报酬的议
案》
总表决情
况
224,849
,754
99.4767
%
1,115,00
1
0.4933%
67,900
0.0300%
0
审议
通过
其中,中
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
24,799,
298
95.4473
%
1,115,00
1
4.2914%
67,900
0.2613%
0
审议
通过
2.00
《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2027-2029
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
况
224,944
,854
99.5187
%
1,057,00
1
0.4676%
30,800
0.0136%
0
审议
通过
其中,中
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
24,894,
398
95.8133
%
1,057,00
1
4.0682%
30,800
0.1185%
0
审议
通过
3.00
《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 股股
票方案部分内容
的议案》
总表决情
况
210,149
,180
92.9729
%
15,856,4
75
7.0151%
27,000
0.0119%
0
审议
通过
其中,中
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
10,098,
724
38.8679
%
15,856,4
75
61.0282
%
27,000
0.1039%
0
审议
通过
4.00
《关于<深圳莱宝
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6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
总表决情
况
210,157
,880
92.9768
%
15,846,4
75
7.0107%
28,300
0.0125%
0
审议
通过
其中,中
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
10,107,
424
38.9013
%
15,846,4
75
60.9897
%
28,300
0.1089%
0
审议
通过
订稿)>的议案》
5.00
《关于调整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或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具体事宜
的议案》
总表决情
况
210,136
,780
92.9674
%
15,859,8
75
7.0166%
36,000
0.0159%
0
审议
通过
其中,中
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
10,086,
324
38.8201
%
15,859,8
75
61.0413
%
36,000
0.1386%
0
审议
通过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表决
结果
股数(股)
比例
6.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01
非独立董事洪巍
总表决情
况
221,898,712
98.1711%
审议
通过
其中,中
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
21,848,256
84.0893%
审议
通过
6.02
非独立董事王辉
总表决情
况
221,914,906
98.1783%
审议
通过
其中,中
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
21,864,450
84.1517%
审议
通过
1、上述提案均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其中,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1 至提案6 均属
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会议审
议的提案3 至提案5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2/3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提案3 至提案5 的具体变更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9 月23 日
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3、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6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洪巍先生、王辉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麻云燕律师、董楚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意见如下:信达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10 月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