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ST广糖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09(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20:15:30·⚡ 决策 10-08 20:17:52 +2m22s·19.1 天前
*ST广糖披露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仅为分红制度性框架而非实际分红方案
该公告是依据监管指引制定的常规三年分红规划,属制度性、原则性安排,未承诺具体分红金额,也无当期盈利或现金流增量信息,对股价缺乏可定价的正向催化;公司本身为*ST,投机性强。
📄 原文*ST广糖↗ 原文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1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和健全科学、 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不做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911.SZ)
常规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属程序性制度文件,无具体分红金额或业绩增量,不构成可交易催化;公司为*ST,仅靠分红框架追多风险收益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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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ST广糖发布的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仅明确现金分红的条件与最低比例(10%/30%),是程序性制度文件而非分红预案,无具体金额与业绩增量,不具备交易edge,故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公告为监管要求下的标准化分红政策框架,未给出任何具体派息金额或盈利承诺,不产生预期差。
- 分红以当年实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为前提,对*ST公司而言兑现高度不确定。
主要风险
- 公司处于*ST状态,若后续抛出真实高比例分红或摘帽预期可能引发题材性波动,但本公告本身不包含此类信息。
- 规划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条款可被调整,制度承诺约束力有限。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不改变回避结论:程序性框架无增量事实
方向:无足够同类先例,但此类制度性股东回报规划普遍不构成短线催化
涨幅量级:缺乏可定价的具体分红金额,无法也无需以先例校准幅度
形态: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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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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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和健全科学、
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要求和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盈利能
力、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等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
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公司按照合并报表滚存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
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四)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2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1.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当年盈
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等事项,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实现
的归属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2.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重大投资计划是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投资计
划。
(三)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提出差异
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3
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
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由董事会制定股东回报规
划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
规划期内,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
必要对本规划确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
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的披露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如对现
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
否合规和透明。若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应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
司的用途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七、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实施。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8 日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和健全科学、
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要求和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盈利能
力、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等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
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公司按照合并报表滚存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
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四)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2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1.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当年盈
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等事项,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实现
的归属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2.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重大投资计划是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投资计
划。
(三)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提出差异
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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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
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由董事会制定股东回报规
划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
规划期内,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
必要对本规划确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
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的披露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如对现
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
否合规和透明。若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应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
司的用途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七、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实施。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