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威尔高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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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高向2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41.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系已获批激励计划的程序性落地
预留授予是2026年8月股东会已批准激励计划的既定执行步骤,授予价格、考核目标、总规模均非新增信息;规模小(占股本0.22%)、费用摊销温和且已被预期,不产生方向性预期差,无可交易edge。
📄 原文威尔高↗ 原文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6-053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不做 威尔高(301251.SZ)
已获批股权激励计划预留份额的程序性授予,价格/考核目标/总量均为8月旧信息,无新增经营事实或指引;占股本0.22%、费用摊销温和且在预期内,无预期差与短线edge,属常规治理噪音,不做多也不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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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这是已获批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份额程序性授予,授予价、考核目标、数量上限在8月均已公开,本次无任何新增经营或指引信息;份额与费用对盈利影响有限且符合预期,不构成多空催化,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主要风险
- 本次股份支付费用2027年摊销约1,278万元,对当期报表利润有小幅压制,但属计划内、规模有限,不构成方向性交易理由。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不改变结论:事件无增量、无edge,直接AVOID,未投入先例检索
方向:程序性预留授予属常规公司治理公告,无方向性定价含义,未检索外部先例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对齐先例,且事件本身无预期差,无需以先例校准幅度
形态:不适用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1 · 降级 0 · 失败 0 · 取消 0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成功 stock_tools HTTP · 11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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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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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6-053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 年10 月8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41.4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23.76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
年10 月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 年10 月8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6 年8 月7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和/
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23.76
元/股。
4、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情况: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145
人,包括在本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
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如下:
姓名
国籍/地区
职务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占本次激励
计划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
贾晓燕
中国
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10.00
2.50%
0.05%
王同盟
中国台湾
核心骨干员工
2.00
0.50%
0.01%
李木森
印度尼西
亚
核心骨干员工
1.50
0.38%
0.01%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合计142 人)
345.10
86.27%
1.83%
预留部分
41.40
10.35%
0.22%
合计
400.00
100.00%
2.12%
注:1、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
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
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至预留部
分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任
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得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1%。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
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
间内归属: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限制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露日)授予,则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亦
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6、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限制其售出的时间段。激励对
象通过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置禁售期,禁售规定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
(一)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激励对象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的,除相关法律法规豁免的情形外,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三)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等主体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7、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之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营业收入较2025 年增长
50%
2026 年营业收入较2025 年增长
30%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营业收入较2026 年增长
50%
2027 年营业收入较2026 年增长
30%
第三个归属期
2028 年营业收入较2027 年增长
50%
2028 年营业收入较2027 年增长
30%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实际完成值(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An≤A<Am
X=A/Am×100%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若在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
授予,则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露日)授予,则相应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
2027-2028 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7 年营业收入较2026 年增长
50%
2027 年营业收入较2026 年增长
30%
第二个归属期
2028 年营业收入较2027 年增长
50%
2028 年营业收入较2027 年增长
30%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实际完成值(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An≤A<Am
X=A/Am×100%
A<An
X=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
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依
据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评分(S)确定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评分
60≤S≤100
S<6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S/100×100%
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
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
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 年7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6 年7 月17 日至2026 年7 月2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未收
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7 月29 日,公司披露了《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还披露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6 年8 月7 日,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
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6 年8 月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 年10 月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方可办理
授予事宜: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
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它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6 年10 月8 日
(二)预留授予数量:41.40 万股
(三)预留授予人数:23 人
(四)授予价格:23.76 元/股
(五)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国籍/地
区
职务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占本次激励
计划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
Nuttaphat
泰国
核心骨干员工
1.50
0.38%
0.01%
Poramath
泰国
核心骨干员工
3.00
0.75%
0.02%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合计21 人)
36.90
9.22%
0.19%
合计
41.40
10.35%
0.22%
注:1、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实质
是公司赋予员工在满足可行权条件后以约定价格(授予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
利,员工可获取行权日股票价格高于授予价格的上行收益,但不承担股价下行风
险,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存在差异,为一项股票期权,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交易。对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选择Black-Scholes 模
型(B-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以2026 年10 月8 日作为基准日对预留授予的41.4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78.75 元/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
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3.5953%、24.3198%、25.0241%(分别采用深证综指最近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197%、1.2665%、1.2818%(分别采用中债国债最新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0.0677%(公司最近1 年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
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
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
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2026年
(万元)
2027年
(万元)
2028年
(万元)
2029年
(万元)
2,295.83
344.42
1,278.38
495.63
177.41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
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
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均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不包括独立董事。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
相符。
4、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5、公司和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6 年10 月8 日,以23.76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41.4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九、律师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人数、数量、价格及
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
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
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9 日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6-053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 年10 月8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41.4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23.76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
年10 月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 年10 月8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6 年8 月7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和/
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23.76
元/股。
4、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情况: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145
人,包括在本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
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如下:
姓名
国籍/地区
职务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占本次激励
计划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
贾晓燕
中国
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10.00
2.50%
0.05%
王同盟
中国台湾
核心骨干员工
2.00
0.50%
0.01%
李木森
印度尼西
亚
核心骨干员工
1.50
0.38%
0.01%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合计142 人)
345.10
86.27%
1.83%
预留部分
41.40
10.35%
0.22%
合计
400.00
100.00%
2.12%
注:1、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
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
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至预留部
分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任
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得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1%。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
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
间内归属: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限制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露日)授予,则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亦
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6、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限制其售出的时间段。激励对
象通过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置禁售期,禁售规定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
(一)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激励对象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的,除相关法律法规豁免的情形外,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三)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等主体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7、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之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营业收入较2025 年增长
50%
2026 年营业收入较2025 年增长
30%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营业收入较2026 年增长
50%
2027 年营业收入较2026 年增长
30%
第三个归属期
2028 年营业收入较2027 年增长
50%
2028 年营业收入较2027 年增长
30%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实际完成值(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An≤A<Am
X=A/Am×100%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若在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
授予,则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露日)授予,则相应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
2027-2028 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7 年营业收入较2026 年增长
50%
2027 年营业收入较2026 年增长
30%
第二个归属期
2028 年营业收入较2027 年增长
50%
2028 年营业收入较2027 年增长
30%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实际完成值(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An≤A<Am
X=A/Am×100%
A<An
X=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
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依
据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评分(S)确定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评分
60≤S≤100
S<6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S/100×100%
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
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
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 年7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6 年7 月17 日至2026 年7 月2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未收
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7 月29 日,公司披露了《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还披露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6 年8 月7 日,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
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6 年8 月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 年10 月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方可办理
授予事宜: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
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它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6 年10 月8 日
(二)预留授予数量:41.40 万股
(三)预留授予人数:23 人
(四)授予价格:23.76 元/股
(五)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国籍/地
区
职务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占本次激励
计划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
Nuttaphat
泰国
核心骨干员工
1.50
0.38%
0.01%
Poramath
泰国
核心骨干员工
3.00
0.75%
0.02%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合计21 人)
36.90
9.22%
0.19%
合计
41.40
10.35%
0.22%
注:1、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实质
是公司赋予员工在满足可行权条件后以约定价格(授予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
利,员工可获取行权日股票价格高于授予价格的上行收益,但不承担股价下行风
险,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存在差异,为一项股票期权,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交易。对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选择Black-Scholes 模
型(B-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以2026 年10 月8 日作为基准日对预留授予的41.4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78.75 元/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
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3.5953%、24.3198%、25.0241%(分别采用深证综指最近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197%、1.2665%、1.2818%(分别采用中债国债最新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0.0677%(公司最近1 年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
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
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
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2026年
(万元)
2027年
(万元)
2028年
(万元)
2029年
(万元)
2,295.83
344.42
1,278.38
495.63
177.41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
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
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均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不包括独立董事。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
相符。
4、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5、公司和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6 年10 月8 日,以23.76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41.4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九、律师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人数、数量、价格及
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
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
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08a7fd136c· 2026-10-11 10:01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