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顺博合金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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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博合金发布顺博转债回售第七次提示性公告,属回售申报期内例行重复披露
这是顺博转债有条件回售自9月22日触发以来的第七次例行提示性公告,按深交所要求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交易日披露一次,所有关键条款(回售价、申报期、付款日、非强制性、转债价高于回售价)均为既有信息,不构成新增催化;回售对公司的潜在资金占用也早已在9月下旬首次公告时被定价,无正期望交易机会。
📄 原文顺博合金↗ 原文
关于顺博转债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96 债券代码:127068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公告编号:2026-078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顺博转债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做 顺博合金(002996.SZ)
第七次回售例行提示公告,无新增事实且回售安排自9月下旬已充分定价,无事件驱动edge;潜在偿付压力待回售结果公告再评估
不做 顺博转债(127068.SZ)
回售价100.263元低于转债收盘价,回售无利可套且非强制,暂停转股为已知安排,不存在交易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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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顺博合金顺博转债回售第七次提示性公告系回售申报期内的例行重复披露,无新增金额、条款或结果信息,回售价低于转债市价、非强制,事件早已price-in,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22 · 扩散 high · price-in 风险 high ↗
主要风险
- 回售结果及最终回售金额需待回售期满(10月12日)后公司另行公告,若实际回售规模远超预期可能带来短期偿付资金压力,但属后续另一事件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无新增催化,先例不改变AVOID结论
方向:无可比事件先例,且本件为例行重复披露,无需先例校准
涨幅量级:不适用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001 字
证券代码:002996
债券代码:127068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公告编号:2026-078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顺博转债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263 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 年 9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15 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10 月 16 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19 日
6、回售申报期间“顺博转债”将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顺博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
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63 元/张(含息、税)
卖出持有的“顺博转债”。截至目前,“顺博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
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
险。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
“顺博转债”转股价格的 70%(即 7.00 元/股),且“顺博转债”处于
1/5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顺博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顺博转债”回售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
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
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
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
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5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顺博转债”转股价格(10.00 元/股)的 70%(即
7.00 元/股),且“顺博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
说明书》中的约定,“顺博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
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顺博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的票面利率);
t=48 天(2026 年 8 月 12 日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2.00%×48÷365=0.263 元/张(含税)。
综上,“顺博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63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顺博转债”的个
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
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3/5
100.210 元/张;
对于持有
“顺博转债”
的合格境外投资者
(QFII 和 RQFII)
,
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63 元/张;对于持有“顺博转债”的
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63 元/
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顺博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顺博转债”。
“顺博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
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
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
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
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顺博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9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
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
4/5
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
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顺博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
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回售款划拨日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 年 10 月 19 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顺博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
内,若“顺博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等两
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四、风险提示
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63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顺
博转债”。截至目前,“顺博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
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
5/5
债券代码:127068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公告编号:2026-078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顺博转债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263 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 年 9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15 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10 月 16 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19 日
6、回售申报期间“顺博转债”将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顺博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
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63 元/张(含息、税)
卖出持有的“顺博转债”。截至目前,“顺博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
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
险。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
“顺博转债”转股价格的 70%(即 7.00 元/股),且“顺博转债”处于
1/5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顺博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顺博转债”回售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
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
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
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
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5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顺博转债”转股价格(10.00 元/股)的 70%(即
7.00 元/股),且“顺博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
说明书》中的约定,“顺博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
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顺博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的票面利率);
t=48 天(2026 年 8 月 12 日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2.00%×48÷365=0.263 元/张(含税)。
综上,“顺博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63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顺博转债”的个
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
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3/5
100.210 元/张;
对于持有
“顺博转债”
的合格境外投资者
(QFII 和 RQFII)
,
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63 元/张;对于持有“顺博转债”的
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63 元/
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顺博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顺博转债”。
“顺博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
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
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
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
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顺博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9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
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
4/5
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
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顺博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
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回售款划拨日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 年 10 月 19 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顺博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
内,若“顺博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等两
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四、风险提示
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63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顺
博转债”。截至目前,“顺博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
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
5/5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42e8489e65· 2026-10-11 15:38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