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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中粮糖业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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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糖业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任重当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这是例行公司治理文件:律师对临时股东会程序合法有效出具意见,唯一议案为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任重),不涉及经营、订单、业绩、分红、重组或控制权变化,对未来1-10个交易日盈利、现金流或股东权益无任何增量影响,无交易edge。

📄 原文中粮糖业↗ 原文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1 / 5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于…
不做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737.SH)
公告仅为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唯一事项是例行独立董事选举,程序合法有效,无经营/财务/资本运作增量信息,属治理噪音,无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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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中粮糖业公告仅为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确认独立董事任重当选、会议程序合法,属例行治理披露,无基本面催化,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0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独董选举系董事会既定换届程序,结果在预期内,不存在超预期或可交易的预期差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确认无交易价值,直接AVOID

方向:例行独董选举法律意见书不构成方向性催化,无检索先例的必要

涨幅量级:无

形态:无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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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于2026 年10 月9 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
议于2026 年10 月9 日14 时00 分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 号兆泰国际中心A 座11
层中糖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10 月9 日,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上午9 时15 分至9 时25 分、上午9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3 时至15 时;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上午9 时15 分至下午15 时。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及《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核
查并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等事宜发表意见,
而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进行核查和发表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假定所有被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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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理人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上委托人的签名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并且授权委托书上
的授权内容是委托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所律师假定公司及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
供的有关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并且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结果都是其本
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
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文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依法
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根据对与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审查的结果,并基于上述假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26 年9 月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
于2026 年9 月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
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通知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不少于15 日。通
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
席和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登记办法、网络投票办法等。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 年10 月9 日14 时00 分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
号兆泰国际中心A 座11 层中糖公司会议室召开。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现场
会议由独立董事张伟华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10 月9 日,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上午9 时15 分至9 时25 分、上午9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3 时至15 时;互联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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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上午9 时15 分至下午15 时。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有效时间
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告内容。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1,085,033,0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298%。
经验证,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并统计情况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参加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通
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84 人,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1,104,013,8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172%。
3、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的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
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上
述人员均分别具有列席本次股东会的适当资格。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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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
序就公告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股
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在会议现场宣布了现场会议表决
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后的投票结果。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及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比例(%)
是否当选
1.01 选举任重为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97,801,941
99.4373
是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比例(%)
1.01
选举任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12,768,868
67.2726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1. 62adc98c17 · 2026-10-11 10:41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 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