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世纪华通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10(北京日)仅日期·⟳ 抓取 09:26:15·⚡ 决策 10-11 10:24:16 +58m01s·16.7 天前
世纪华通因中期现金分红将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由6.93元机械调整为6.85元
公告属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程序性、机械性除息价格调整,金额每股仅下调0.08元,且公司明确说明不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可交易的新增预期差。
📄 原文世纪华通↗ 原文
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5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不做 世纪华通(002602.SZ)
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仅因已实施的中期现金分红按既定公式下调0.08元,不改变授予规模、业绩条件、经营成果或资本结构,属于无预期差的程序性公告。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世纪华通将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由6.93元调整至6.85元,只是中期分红后的既定除息处理;不改变公司基本面、授予规模或股东权益,构不成事件交易催化。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0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消息传播链
- 公司披露董事会已根据中期现金分红将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由6.93元/股调整为6.85元/股,属于授权范围内的程序性调整。
关键理由
- 本次价格调整源自员工持股计划文件事先约定的派息调整条款,而非新增激励力度或业绩承诺。
- 公告自身确认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缺乏短线定价增量。
主要风险
- 若市场将员工持股相关公告作主题情绪解读,可能产生短暂波动,但该波动缺乏本次公告的基本面增量支撑。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研究不改变结论;该事项应直接按无增量事实回避。
方向:不适用:公式化除息调价没有方向性经营冲击。
涨幅量级:未使用先例校准幅度,因为公告无新增交易事实,寻找历史涨幅不能创造正期望。
形态:不适用。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1 · 降级 0 · 失败 0 · 取消 0
- read_local_file 成功 本地只读文件 · 80 ms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52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073 字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5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0 月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 年员工持股计
划受让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26 年8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2、2026 年9 月14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实施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获
得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3、2026 年10 月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6 年中期
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调整情况
2026 年9 月1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经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7,370,682,322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27,528,300
股后的总股本7,343,154,022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8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已于2026 年9
月24 日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587,452,321.76 元=7,343,154,022 股×0.08 元/股。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
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
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的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587,452,321.76 元÷7,370,682,322 股≈0.0797012 元(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
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根据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
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已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
成前实施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需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受让价格
=6.93-0.0797012≈6.85 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
整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符合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价格调整在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
次调整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九日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5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0 月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 年员工持股计
划受让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26 年8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2、2026 年9 月14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实施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获
得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3、2026 年10 月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6 年中期
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调整情况
2026 年9 月1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经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7,370,682,322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27,528,300
股后的总股本7,343,154,022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8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已于2026 年9
月24 日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587,452,321.76 元=7,343,154,022 股×0.08 元/股。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
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
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的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587,452,321.76 元÷7,370,682,322 股≈0.0797012 元(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
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根据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
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已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
成前实施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需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受让价格
=6.93-0.0797012≈6.85 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
整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符合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价格调整在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
次调整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九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a4ccbe6436· 2026-10-11 10:24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