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弘业期货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风险收益比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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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期货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苏豪弘业拟减持不超0.44%股份,11月2日起三个月内集中竞价实施
一致行动人小额(0.44%)、远期(11月2日起)、尚待自身股东会批准的常规减持预披露,既不满足做空红线(无重大、直接、迫切的公司级利空),也无任何做多edge,当前为周末休市,风险收益不支持出手。
📄 原文弘业期货↗ 原文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6-041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控股股…
不做 弘业期货(001236.SZ)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小额减持预披露(不超总股本0.4366%),实际集中竞价窗口2026-11-02才开启且尚需其股东会批准,不导致控制权变更、不影响经营;利空强度与时效均不满足做空红线,也无做多逻辑,当前周末休市无可执行edge,故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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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弘业期货公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在11月2日后三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不超0.44%股份,金额占比极小、时点遥远且需股东会批准,不改变控制权与经营;属常规噪音级减持,不开空也不做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减持尚需苏豪弘业股东会批准且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实际供给冲击不确定
- 真正的集中竞价抛压要到2026-11-02后才出现,当前(10月11日周末)无即时交易窗口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层面无强信号,叠加量级与时效不足,确认AVOID,不提供任何ENTER腿。
方向:小额(<0.5%总股本)、远期、待批准的股东减持预披露在A股历史上通常仅带来温和、短暂的情绪压制,不构成方向性高胜率交易。
涨幅量级:未检索到足以校准做空幅度的高相似同市场对齐先例;本次减持量级过小且时点遥远,不具备用先例定tp/sl的基础。
形态:此类预披露常见'公告日小幅低开后消化',但因供给冲击滞后且比例小,缺乏稳定、可交易的下跌模式。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998 字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6-041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之一致行动人苏豪弘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弘业”)持有公司股份144,400,000股,持股比例为
14.33%。苏豪弘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00,000股(约占总股本比例0.4366%),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今日收到苏豪弘业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总股本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07,777,778 股计算。
股东名称
股东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
例
苏豪弘业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
动人,持股5%以上
股东
144,400,000
14.33%
股东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苏豪弘业减持原因主要为基于公司经营管理及资产结构调整需要,进
一步聚焦主业发展。
2、股东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苏豪弘业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400,000股,不超
过弘业期货总股本的0.4366%。(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股权变动事项,该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股份变动期间:自2026年11月2日起的3个月内进行,变动区间为2026年11月2日至
2027年1月30日。
5、股份变动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股份变动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苏豪弘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A 股
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承诺事由
承诺主
体
承诺类
型
承诺内容
苏豪
弘业
股份锁
定承诺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至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的A 股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
上市前,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弘业期货股份。(2)自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的A
股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 个月(以下称锁定期限)内,本公司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弘业期货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该部分首发前股份。(3)本承诺函经本公司加盖公章后生效,并长期有效。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履行上述承
诺时,如果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弘业期货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
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苏豪
弘业
持股意
向及减
持意向
的承诺
1、本公司对弘业期货具有长期持股意愿。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至弘业期货首次公
开发行的A 股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前,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弘业期货股份。
2、在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的A 股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
遵守本公司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弘业期货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
在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违背本
公司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本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战略安排、资金需求、投资
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及确定是否减持弘业期货股份。3、本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
大宗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允许的方式减持弘业期货股份,并依法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除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在实施减持时,本公司将提前3 个交易日通知弘业期货并
由其予以进行公告。4、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不得减持弘业期货股份:(1)弘
业期货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
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 个月的;(2)本公司因违反境内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
被境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 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其他情形。5、本承诺函经本公司加盖公章后生效,并长期有效。若本公司违反
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时,如果适
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弘业期货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
则从其规定。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苏豪
弘业
未履行
承诺约
束措施
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公司在弘业期货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出具的各项承诺
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2、若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承诺
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公司应向弘业期货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由弘业期货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本公司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2)如果投资者因信赖本公司承
诺事项进行证券交易而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
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3)如果弘业
期货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而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
本公司在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中已提出具体约束措施的,按照本公司在该等承诺
中承诺的约束措施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苏豪弘业严格履行了上述全部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
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苏豪弘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决
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苏豪弘业待其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
诺的情况。
(四)在减持股份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督促苏豪弘
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6-041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之一致行动人苏豪弘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弘业”)持有公司股份144,400,000股,持股比例为
14.33%。苏豪弘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00,000股(约占总股本比例0.4366%),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今日收到苏豪弘业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总股本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07,777,778 股计算。
股东名称
股东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
例
苏豪弘业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
动人,持股5%以上
股东
144,400,000
14.33%
股东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苏豪弘业减持原因主要为基于公司经营管理及资产结构调整需要,进
一步聚焦主业发展。
2、股东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苏豪弘业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400,000股,不超
过弘业期货总股本的0.4366%。(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股权变动事项,该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股份变动期间:自2026年11月2日起的3个月内进行,变动区间为2026年11月2日至
2027年1月30日。
5、股份变动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股份变动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苏豪弘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A 股
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承诺事由
承诺主
体
承诺类
型
承诺内容
苏豪
弘业
股份锁
定承诺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至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的A 股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
上市前,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弘业期货股份。(2)自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的A
股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 个月(以下称锁定期限)内,本公司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弘业期货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该部分首发前股份。(3)本承诺函经本公司加盖公章后生效,并长期有效。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履行上述承
诺时,如果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弘业期货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
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苏豪
弘业
持股意
向及减
持意向
的承诺
1、本公司对弘业期货具有长期持股意愿。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至弘业期货首次公
开发行的A 股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前,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弘业期货股份。
2、在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的A 股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
遵守本公司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弘业期货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
在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违背本
公司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本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战略安排、资金需求、投资
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及确定是否减持弘业期货股份。3、本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
大宗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允许的方式减持弘业期货股份,并依法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除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在实施减持时,本公司将提前3 个交易日通知弘业期货并
由其予以进行公告。4、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不得减持弘业期货股份:(1)弘
业期货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
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 个月的;(2)本公司因违反境内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
被境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 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其他情形。5、本承诺函经本公司加盖公章后生效,并长期有效。若本公司违反
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时,如果适
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弘业期货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
则从其规定。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苏豪
弘业
未履行
承诺约
束措施
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公司在弘业期货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出具的各项承诺
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2、若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承诺
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公司应向弘业期货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由弘业期货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本公司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2)如果投资者因信赖本公司承
诺事项进行证券交易而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
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3)如果弘业
期货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而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
本公司在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中已提出具体约束措施的,按照本公司在该等承诺
中承诺的约束措施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苏豪弘业严格履行了上述全部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
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苏豪弘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决
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苏豪弘业待其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
诺的情况。
(四)在减持股份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督促苏豪弘
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2070396904· 2026-10-11 10:10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