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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瓦轴B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法执行
北京时间·🕒 发布 10-10(北京日)仅日期·⟳ 抓取 09:26:15·⚡ 决策 10-11 10:08:34 +42m19s·16.4 天前

瓦轴B获深交所终止上市决定,瓦轴集团10月12-13日以2.86港元/股余股收购,公司将摘牌

这是退市后向既有股东提供的固定价余股退出通道,并非可在二级市场建立头寸的事件驱动机会:标的自3月起停牌、五个交易日内摘牌、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余股仅能通过非交易指令按2.86港元申报出售给瓦轴集团,外部投资者无法买入,亦无可执行止损/止盈结构。

📄 原文瓦轴B↗ 原文
关于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份进行余股收购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1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26-38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瓦房店轴承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份进行余股收购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不做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B)(200706.SZ)
股票停牌并将于五个交易日内摘牌、不设退市整理期;余股仅能在10月12-13日按2.86港元/股通过非交易指令(990087)向瓦轴集团申报出售,只能卖出不能买入,无二级市场建仓与价格弹性,属于既有股东法定退出通道,无可执行交易。行情工具本次不可用,但不影响由公告机制得出的不可交易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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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瓦轴B退市余股收购为法定固定价(2.86港元)退出安排,股票停牌摘牌且只能申报卖出、不能买入,无可交易载体,故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余股收购为非交易申报、已申报不可撤销,仅面向在册股东,外部资金无法借此获利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检索先例;不可交易由公告机制本身决定,先例无法使其可执行

方向:无可比交易意义:停牌退市余股收购不存在可建立的二级头⼨,先例不会改变可执行性结论

涨幅量级:不适用,固定收购价2.86港元无价格弹性

形态:无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0 · 降级 0 · 失败 1 · 取消 0
  1. stock_quote 失败 stock_tools HTTP · 7 ms
    行情服务暂不可用;本次无法核验该标的价格和可执行条件。请基于其余证据继续判断并明确标注行情降级;不得仅因工具故障自动给出 AVOID 或 ENTER,也不得编造价位。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302 字
1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26-38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瓦房店轴承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份进行余股收购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瓦轴集团”)拟收购剩余
股份,收购价格为2.86港元/股,收购期为深交所公告瓦轴B终止上市决定
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即2026年10月12日、10月13日。
在本次余股收购的两个交易日内,余股股东可以进行余股出售申报,
但特别提示:余股收购期间已申报的余股出售不可撤销。
根据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瓦轴B、本公司、公司)
于2026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截至要约结果公告披露
日,本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瓦轴集团持有公司
298,524,555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15%,由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数
量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低于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
定,公司的股权分布已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终止上市,并
于2026年10月9日收到深交所《关于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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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26-38
市的决定》(深证上〔2026〕1357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上市规则9.7.11 条款:“上市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的,不设退市整
理期,公司股票自本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予以摘牌,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故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
个交易日内予以摘牌,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于瓦轴集团本
次要约收购完毕后,但仍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以下简称“余股股东”)
有权向瓦轴集团出售其持有的瓦轴B股份。瓦轴集团将按照本次要约价格
(即2.86港元/股)收购余股股东拟出售的余股,特此向全体股东提示性公
告如下:
一、余股收购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本次拟收购余股
最大数量为截止本公告日除瓦轴集团外仍持有公司股票在册股东所持有的
股票数额,合计为104,075,445股,最终收购数量以余股收购结果公告为
准。
二、余股收购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余股收购价
格为要约价格即2.86港元/股。
三、余股收购资金
基于余股收购价格2.86 港元/股计算,本次余股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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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26-38
额为2.9766 亿港元。
瓦轴集团已参照要约收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不低于5954 万港
元(即不低于本次余股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指定账户,作为
本次余股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本次余股收购所需资金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直接或
者间接来源于瓦轴B 或者其下属关联方,具有合法性,不存在利用本次余
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收购人具备本次股
份收购所需要的履约能力。本次两个交易日的余股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
将按照中登深圳临时保管的余股收购的股份数量确认余股收购结果,并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向提出余股收购股东支付
收购资金,履行余股收购义务。
四、余股收购时间安排
本次余股收购期为深交所公告瓦轴B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两个交易日
内,即2026年10月12日、10月13日。
在本次余股收购的两个交易日内,余股股东可以进行余股出售申报,
但特别提示:余股收购期间已申报的余股出售不可撤销。
余股收购期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将由中登深圳办理已申报出售余股
的资金结算和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瓦轴集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向申报出售余股的余股股东支付相应收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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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26-38
五、余股收购的操作方式和程序
在余股收购期间,余股股东可在深交所交易日的有效时间内,通过其
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余股出售的申报手续,申报程序同于原预
受要约的申报程序,该申报为非交易指令。
余股股东办理余股出售的申报指令主要内容如下:
1.余股简称:【瓦轴B】;
2.余股证券代码:【200706】;
3.余股出售申报代码:【990087】(与原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相
同);
4.余股收购价格:2.86港元/股(即原要约收购价格);
5.申报数量限制:余股股东申报出售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
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
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余股出
售。
六、余股收购结果
瓦轴B将在余股收购的资金结算、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发布余股
收购结果公告。
公司摘牌后是否转入全国股转公司管理的退市板块,视余股收购结果
而定。公司将根据余股收购结果,确定摘牌后的信息披露渠道。请投资者
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5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26-38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9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1. 23ab3a4fc2 · 2026-10-11 10:08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 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