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格林美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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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因中期现金分红除息,将回购价格上限由10.60元/股机械调整为10.57元/股
公告属于法定的除权除息后回购价格公式化调整(10.60-0.0318≈10.57元),不改变回购总额上限、用途、期限和已执行进度,没有相对市场预期的新增利好或利空,不构成可交易催化。
📄 原文格林美↗ 原文
关于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6-07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不做 格林美(002340.SZ)
回购价上限10.60→10.57元仅为中期分红除息的机械调整,回购规模、用途、期限均不变,方案7月已明牌且已执行约1.05亿元,无新增预期差,不具备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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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格林美将回购价格上限由10.60元微调至10.57元,仅是中期每股派现0.0318元后的机械除息调整;回购方案7月已明牌且已执行约1.05亿元,本公告无增量信息,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公告披露的已回购金额与剩余额度为执行进度信息,不能据此推断后续会加快或全额回购;若公司后续披露新增或上调回购方案才是新催化。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纳入任何先例,直接以无新增事实AVOID
方向:无方向性先例需求:例行价格上限调整不产生事件收益,不适合以回购类先例外推涨幅
涨幅量级:不适用,无增量催化,不定tp/sl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071 字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6-07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
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60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已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时已于2026年10月13日披露了《2026年中期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102,359,66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已回购股份28,654,394股后的5,073,705,2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28,654,394股股份不参与2026年中期权益分
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162,358,568.54元=5,073,705,267股×0.032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
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
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0.318202元计算,
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318202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318202元/股=162,358,568.54元/5,102,359,661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18202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16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
年10月1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未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
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股份
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0.6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57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0.60元/股-0.0318202元/股≈10.57元/股(四舍五
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施的回购资金总额为105,037,309.50元(不含
交易费用),剩余可用于实施的回购资金上限为54,962,690.50元。
按照剩余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4,962,690.50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0.57元/股测算,预计剩余回购资金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199,876股,加上本次
回购计划已回购股份数量15,496,194股,预计本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0,696,07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
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6-07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
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60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已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时已于2026年10月13日披露了《2026年中期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102,359,66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已回购股份28,654,394股后的5,073,705,2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28,654,394股股份不参与2026年中期权益分
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162,358,568.54元=5,073,705,267股×0.032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
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
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0.318202元计算,
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318202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318202元/股=162,358,568.54元/5,102,359,661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18202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16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
年10月1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未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
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股份
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0.6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57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0.60元/股-0.0318202元/股≈10.57元/股(四舍五
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施的回购资金总额为105,037,309.50元(不含
交易费用),剩余可用于实施的回购资金上限为54,962,690.50元。
按照剩余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4,962,690.50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0.57元/股测算,预计剩余回购资金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199,876股,加上本次
回购计划已回购股份数量15,496,194股,预计本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0,696,07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
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008e639d03· 2026-10-12 17:17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