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歌尔股份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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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并注销629.26万份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
该公告为已获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常规后续管理:因员工离职、自愿放弃及个人考核未达标而注销部分期权,并确认第一行权期条件成就,均属激励计划草案预设的程序性动作,不含新增订单、业绩指引或经营基本面信息,注销反而小幅减少潜在股本,不构成方向性催化。
📄 原文歌尔股份↗ 原文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不做 歌尔股份(002241.SZ)
例行股票期权激励调整/注销公告,无新增经营或盈利信息,注销因离职与考核属计划内程序、公司明示无重大影响,行权条件成就在预期框架内,无正期望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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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歌尔股份公告仅为2025年期权激励计划的例行调整:注销629万份离职/未达标期权并确认首期可行权,无新增经营事实、公司明示无重大财务影响,属程序性噪音,不交易。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消息传播链
- 歌尔股份董事会2026-10-12通过期权激励对象/数量调整及注销,并确认第一行权期条件成就,属计划内程序性披露
主要风险
- 第一行权期行权后可能带来阶段性股票供给/减持压力,但行权价21.86元、分期行权且属渐进过程,不构成本事件下的明确短期交易信号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改变结论:确认AVOID
方向:无可援引的方向性先例;此类期权注销+行权条件成就公告在A股属常规治理事项,历史上通常无显著系统性股价反应
涨幅量级:不足以也无需用先例校准幅度,事件本身无增量基本面
形态:无见光死或动量模式可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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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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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5 年 5 月 9 日起在公司内部
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
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由 6,302 人调整至 5,972 人,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6,806 万份调整至 5,971.652 万份,并同意以 2025 年 10 月 20 日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授予日。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5、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在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的行
权价格将由 22.21 元/股调整为 22.06 元/股。监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
见。
6、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5,9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5,806.832 万份股票期权。
7、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22.06 元/股相应调整为 21.86 元/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8、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由 5,943 人调整为 5,523 人,注销 629.2613
万份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数量
由 5,806.832 万份调整为 5,177.5707 万份。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
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情况
鉴于在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 420 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或自愿放弃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的合计 609.48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
销;67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股票期权可行权比例未达 100%,其已
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 19.7813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
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应股票期权的数量,并注销上述已获授但不符
合行权条件的合计 629.2613 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5,943 人调整
为 5,523 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5,806.832 万份调整为 5,177.5707 万份。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
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
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
象自等待期届满后可开始行权;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和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5 年 5 月 9 日起在公司内部
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
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由 6,302 人调整至 5,972 人,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6,806 万份调整至 5,971.652 万份,并同意以 2025 年 10 月 20 日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授予日。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5、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在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的行
权价格将由 22.21 元/股调整为 22.06 元/股。监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
见。
6、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5,9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5,806.832 万份股票期权。
7、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22.06 元/股相应调整为 21.86 元/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8、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由 5,943 人调整为 5,523 人,注销 629.2613
万份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数量
由 5,806.832 万份调整为 5,177.5707 万份。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
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情况
鉴于在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 420 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或自愿放弃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的合计 609.48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
销;67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股票期权可行权比例未达 100%,其已
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 19.7813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
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应股票期权的数量,并注销上述已获授但不符
合行权条件的合计 629.2613 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5,943 人调整
为 5,523 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5,806.832 万份调整为 5,177.5707 万份。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
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
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
象自等待期届满后可开始行权;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和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bc51927b14· 2026-10-12 19:03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